【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稿酬所得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王先生最近兴高采烈,因为他在个人公众号上撰写的文章被出版社看中,得以编辑出版了!但问题来了,对于出版社支付的这笔稿费,王先生该如何申报纳税呢?
怎么计算稿酬所得?
分两种情况,是直接出版一本书籍?还是在杂志上每月连载?
法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怎么计算要交多少个税?
一般而言,出版社向王先生支付稿费,出版社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相应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次收入≤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800元)×70%×20%;
每次收入>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1-20%)×70%×20%。
另外,稿酬所得作为综合所得,在个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会并入年度综合所得里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例如说,王先生没有在任何单位里任职,仅取得稿酬,那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那时将有可能产生退税。
不过,如果王先生不是居民个人,也就是说王先生既没有境内住所也长期不在境内。那么将适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非居民个人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非居民个人,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额×(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法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及第三条第三款、《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函〔1997〕385号
取得稿酬所得还有什么优惠吗?
实际上,对于“稿酬所得”本身,已经没有其他进一步税收优惠政策了。但是,假如王先生的身份有点特殊,例如说,王先生是残疾人、孤老、烈属,或者王先生因为严重的自然灾害而产生过重大损失。那么,广东省对于这类个人是减征个税的。
对于残疾人、孤老、烈属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再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以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额为限,给予减征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税额最高不超过受灾当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80%。
法规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
总之,通过上文,我们已经能够很清楚王先生的这笔稿费的税该怎么交了。大家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似乎不太常见的税,在这种时候,建议大家寻找专业的咨询机构问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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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理道税筹
【第2篇】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问题内容:1.a单位工作人员在b期刊出版单位常年兼职从事编辑专业工作的,其在b期刊出版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个人收入,b期刊出版单位是否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还是作为稿酬所得申报代扣代缴?
2.a单位工作人员在b期刊出版单位兼任法定代表人、常务理事、理事等管理职务(但不从事编辑专业工作),在任职期间其在b期刊出版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个人收入,b期刊出版单位是否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还是作为稿酬所得申报代扣代缴?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4-29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规定,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上述规定。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第3篇】稿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 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 (1 - 30% )或=(每次收入额-800) x 20% x (1 -30% )
2. 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1- 30%)或 =每次收入额 x (1 -20% ) x20% x (1 -30% )
【例】某作家取得一次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收入20 000元,请计算其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視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 (1-30% )= 20 000x(l -20%) x20% x(1 -30%) =2 240
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 x20%
2、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 (1 -20%) x20%
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殷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 20%
四、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佘额为应 纳税所得额。每次收人不超过4 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人在4 000元以上, 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納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 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人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 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 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繕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 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 由纳税人负担的诙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1) 每次(月)收人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x (1 -20%)
四、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 粗赁靳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为:
(1) 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 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2) 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①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 向盅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 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 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 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刘某于2023年1月将其自有的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公寓按市场价出租给 张某居住。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 500元,全年租金收入54 000元。计算刘某全年租金 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財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市场价出租给个人居住适用10%的税 率,因此,刘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 每月应纳税额=4 500 x(l-20%) x10% =360 (元)
(2) 全年应纳税额=360 x12 =4 320 (元)
本例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考虑其他税、費。如果对租金收入计征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房产税和教育費附加等,还应将其从税前的收入中先扣除后再计算应缴納的 个人所得税。
假定【例】中当年2月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发生修理费用1000元,有 维修部门的正式收据,则2月和3月的应纳税额为:
(1) 2 月应纳税额= (4 500-800-800) x 10% =290 (元)
(2) 3月应纳税额=(4 500-200)_.父(1-20%)父10%=344 (元)
在实际征税过程中,有时会出現財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不明确的情况。对此,在确 定财产租赁所得纳税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如果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