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税法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税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所得税税法
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缴清算工作,已经从2023年3月1日拉开序幕了。虎虎在这里要恭喜可以退税的人,也要恭喜需要补税的人。毕竟退税当然是好事,但是补税也可以证明你的收入已经超过了大部分人。
对于个税汇算清缴工作,虽然我们只需要在个税app上面根据提示动动手指即可,但是个税的计算过程我们还是需要了解的。毕竟,我们也需要自己计算一下,系统有没有计算错误。
个税速算扣除数是什么?
个税速算扣除数是指我们计算个税税款时,使用快捷计算方法时需要扣除的数额。
具体来说,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时,计税依据乘以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和真实数值之间的差额。每一级这个差额都是一个常数。这样我们就可以根据规律,把这个常数计算提前计算出来。
这样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计算出来的常数,就是我们使用的个税速算扣除数,
比方说,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使用的就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对于的税率是3%、10%、20%、25%、30%、35%和45%,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就是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和181920。
具体税率表如下:
这样当我们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就可以根据税率表直接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了。
举例说明:
虎虎在2023年前两个月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是37600。根据综合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
预扣预缴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以,虎虎需要缴纳的个税=37600*10%-2520=1240。
通过上面的计算过程,我们也能发现速算扣除数确实很好用。如果不使用速算扣除数,就需要把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配到相应税率进行分开计算。
我们还是使用上面例子中的数值,按照常规算法计算一下。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是37600,所以需要分为两部分,即36000和1600。然后分别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计算过程如下:
36000属于第一级,税率是3%,需要缴纳的个税=36000*3%=1080。
1600属于第二级,税率是10%,需要缴纳的个税=1600*10%=160。
合计需要缴纳的个税=1080+160=1240。
计算的结果虽然一样,但是不使用速算扣除数的情况,计算起来要复杂得多。并且,应纳税所得额越大,涉及的税率越多计算起来越复杂。
个税的税率表有哪些?
其实个税的税率表不止一个。我们常用的就是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使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当然,我们在个税年度汇缴清算时,使用的也是这个税率表。这个税率表,上文已经提到了。
除了这个税率表,还一个比较常用的就是月度税率表。这个税率表,主要就是应用于非居民个人获得工资、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当然,这个税率表居民个人在年终奖单独计税时也会用到。具体税率表如下:
月度税率表,也是可以通过年度综合税率换算过来的。我们在具体使用时一定不能用错了。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事,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所得,也有属于自己特有的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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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个人所得税新税法
今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决定。
新个税法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修改后的个税税率是,请看下面的新旧个税税率比对表
新旧个税税率比对表
也许看这个大家还是不知道个税是如何算出来的,下面给大奖讲解一下新个税如何计算,一图读懂!
个税计算
这样看应该更加便于理解了吧,举个更直观的例子,比如小编月入一万,当然小编还没有那么高的收入。改革之前需要缴纳345元的个税,税制改革之后只需要缴纳90元,每个月的工资就可以多拿到手255元,多拿到的钱可以带老婆或女朋友去吃一顿大餐了。
不过关于个税税法修订后也有悲观的看法,很多一线城市对于买房落户对个税都是有要求的,需要连续缴纳或每月缴纳金额不低于一定额度,税制改革后有没有发现自己想给国家缴纳点个税,都没有资格了?希望国家相关的一些政策也做出相应的调整吧。
个人所得税税法修改了,你的工资涨了吗?你还有资格交个税吗?
【第3篇】税法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个税——最通俗的介绍
个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简称(或俗称)。
各国按照税制设计的需要,会开征各种税,开征比较集中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部分国家有增值税、销售税等等。
世界上,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是1980年9月10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于发布当天施行,但是,当时只对外籍个人征收。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正,从此对中国居民也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2023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个人所得税通俗的讲,就是国家对个人(包括中国的税收居民和非居民)取得的应税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既然说到是对个人的应税收入征收的税,就表示并不是对个人取得的所有收入征税,而只是对税法规定的应缴税的收入征税。现在,我国是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这九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然,对于这九项收入,也不一定是对全部收入征税,其中有些项目设定了税前扣除项目及金额(或比例),再对收入减除法定扣除以后的所得按税率征税。
如,常见的工资薪金收入,就是将个人一年的工资、薪金收入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项目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适用税率计税。
再如,对于个人的财产租赁所得,就是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0%的税率计算。
另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就没有扣除项目,直接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取得的收入不是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如私人之间的馈赠,就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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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新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法正式颁布,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会计要做这个汇算清缴的话,那还不是要去查一众员工的家宅?查户口?你家小孩幼儿园在哪读?学费多少啊?买房买的哪里?房贷还的是多少年?等额本息还是等额本金……都要核实,想想都…阔怕
再设想一下,这些扣除项目肯定还会设置限额,毕竟幼儿园也有1万一年跟10万一年之分啊,不限额管不住了。
除了限额,范围是不是还有限制?除了学校学费,补习班、兴趣班的算不算?
除了范围,票据是不是有要求?租房要不要房东代开张发票过来?都要考虑!
临时工劳务报酬个税大变!
现在是按次税前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以后,乘以税率20%交个税。2023年1月1日个税改革全面开始后,劳务报酬合并在综合所得里,每月不超过5000(按年收入不超过60000)的可以免个税!
也就是说,以前要交的现在可以免了!(并且目前交的很多,4000元的税前报酬交640个税,很多人不愿意)
社保正开始严查,再用以前的老方法: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发工资来处理临时工报酬,风险很大!以后可以签劳务合同,发劳务报酬,代开发票的方式更好。(反正个人未达起征点去税局代开发票也是免税的)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靠大家去领悟了,领悟到的小伙伴点个赞给我看看,看看你们悟性怎么样?
【第5篇】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
1.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意义?
答:进行个税改革的目的在于切实减轻广大纳税人的负担,还利于民,其重要意义集中体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税收制度改革,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全面落实上述要求的具体举措。
二是完善现行税制的客观要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些问题,如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之间的税负不尽平衡,基本减除费用多年来没有调整,费用扣除方式较为单一,工资薪金所得的中低档税率级距较窄等,需要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予以解决。
三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有必要完善税制,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2.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变化)是什么?
答:此次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便民、惠民、利民,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四是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
3.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步骤如何开展?
答: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程序较为复杂,因为纳税人遵从新税制需要一定辅导期,征纳双方需要转变征纳方式的适应期,社会需要配套保障的准备期。为让百姓尽早分享改革红利。在全国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此次个税改革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步骤实行。具体如下:
在“一次立法”阶段,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综合分类税制,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同时,授权国务院在新税法实施前,比照新税法相关要素,实施过渡期政策。
在“两步实施”阶段,第一步是2023年10月1日至年底实施过渡期政策,包括:各所得项目仍然维持现行分类征收办法,按月或按次计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减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计税方式暂不调整,次年不汇算清缴;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第二步是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包括:对四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综合计税,次年申报期实行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等等。
4.为什么要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答:在分类税制下,纳税人的各项所得需按其所得性质进行分类,按月或按次缴纳税款,没有就其全年所得综合征税,难以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可以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征税模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等类型。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国家采用综合税制或分类税制,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5.此次税改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是如何调整的?
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设计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居民收入能力和减税规模相匹配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此次税改,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一步拉长3%、10%、20%三档较低税率对应的级距,同步缩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维持不变。主要考虑是通过适当扩大低档税率级距,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我国个税纳税人群呈金字塔型分布,适用中低档税率人数最多,在纳税人收入分布密集区间实行更精细调节,适度扩大中低档税率(20%以下)级距,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6.实行10月1日过渡期政策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减多少税?
答:10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新税率表,大部分纳税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减税幅度更为明显。不同收入群体的减税情况具体如下:
7.此次税改经营所得税率结构是怎么调整的?
答:为平衡经营所得与综合所得的税负水平,此次改革对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进行了改革完善,在维持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调整各档次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上限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税收负担。
8.过渡期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可以减多少税?
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000元/月的投资者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财政部、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了过渡期期间应纳税款的计算规则,确保个体经营者能够及时享受减税红利。2023年汇算清缴时,需分段计算,前9个月适用35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并适用原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后3个月适用5000元/月的新标准,并适用新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
举例说明:某个体户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2023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税改前全年应纳税额为55250元(200000×35%-14750),税改后全年应纳税额为48812.5元。税改后计算方法为:应纳前三季度税额=(200000×35%-14750)×9/12=41437.5元;应纳第四季度税额=(200000×20%-10500)×3/12=7375元;全年应纳税额=41437.5+7375=48812.5元。因此,20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改后比税改前纳税人减税6437.5元,降幅12%。
9.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多少,执行时间是何时?
答: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施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为向百姓提前释放改革红利,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对纳税人在2023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适用新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
10.9月份的工资10月份发放(10月1日后发放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
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纳税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纳税人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需要与第一次工资所得合并计税,不能再扣减一次5000元了。
11.2023年10月申报9月份工资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可以减除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吗?
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于9月正常发放的工资,相应税款在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不适用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12.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了10月份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节长假而将10月份工资提前至9月底发放。各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的上述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税务机关会实事求是地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为此,税务部门统一推广使用的扣缴客户端软件已提供了相应税款计算功能,依法提前发放工资的单位可以通过选择10月“税款所属期”适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但相应税款仍需在法定申报期内申报缴纳。
需要提醒扣缴单位和纳税人的是,9月份正常发放的当月工资仍需按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现行税率表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扣缴申报与事实不符的,税务机关后续会进行核查纠正。
13.此次税改为什么要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为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体现了个人生活和支出的差异性和个性化需求,实现精准减税。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社会诉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社会对税前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有一定呼声。此次税制改革在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支出6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体系。
第二,适当考虑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个性化支出,能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实现精准减税。
第三,这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体现。英、美、法、加、澳、日等国家,在基本费用扣除基础上,均有教育、医疗等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14.税法中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有哪些区别?
答: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15.税务机关如何确保10月1日过渡期政策平稳实施?
答:10月1日即将实行两项过渡政策,提高工薪所得的起征点和适用新的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适用新的税率表。为让广大纳税人提前享受到改革红利,税务部门机关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征管操作办法。二是抓紧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准备工作。按照每月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税率表同步调整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三是抓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尤其是重点培训我们办税服务厅和12366等一线窗口人员,及时准确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四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服务到位,征管到位。
16.新的扣缴客户端能够方便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为适应新个人所得税制,方便广大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3年8月1日,原“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正式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可以到各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免费下载使用该客户端。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支持2023年四季度过渡期政策的扣缴客户端版本,新的扣缴客户端设置了在线自动升级功能,升级后的扣缴客户端新增纳税人身份验证功能,供扣缴义务人核对和修改纳税人身份信息,以便更加准确的报送相关信息、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
各地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新客户端上线后的运维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税务部门还对外公布了扣缴客户端运维热线,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当地运维热线,及时获得帮助和解答。
【第6篇】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
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1.新个人所得税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
2.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
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3.2023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算计税?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具体如下: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4、纳税人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仍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
5、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先执行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如何操作?
10月1日起执行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俗称起征点),指的是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工资时适用5000元的新标准。按照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计算税款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综上,扣缴单位10月1日后向纳税人发放的工资薪金,按照50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