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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9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9篇优质的小额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第1篇】小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税收概念中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什么是税收概念中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在享受增值税优惠和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中,标准不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享受增值税优惠资格认定中,小微企业这个概念和标准很长时间没有明确,直到2023年,财税[2017]77号文件才对小微企业进行了明确,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中,特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法对其有明显标准和规定要求,对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有严格规定和标准。

无论是增值税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还是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税收政策优惠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这个变化反映了国家进一步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度。

一、目前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1、最新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1)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规定,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c、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4)财税[2017]77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a、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b、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c、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目前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最新文件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优惠政策沿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3)财税〔2011〕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财税〔2014〕34号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财税〔2017〕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优惠政策事项是否需要备案?

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

2、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规定,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须进行专项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月25日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2篇】小额纳税人公司

天哪,中小微企业到底怎么分?

最近留抵退税成了热点政策,但很多企业主都弄不清自己的企业属于哪一类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该按照哪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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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家早有规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这几张表格给您整理好了,您只需要根据您具体的行业,对号入座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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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问题

解答来了

q1

资产总额怎么确定?

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年末值确定。

q2

营业收入怎么确定?

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q3

假如我开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只能算0了吗?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q4

这里所说的增值税销售额,仅仅包括

我做增值税申报时填写的销售额吗?

增值税销售额不仅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还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如果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来举几个

简单的例子

纳税人是一家建筑企业,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4700万元,2023年增值税销售额为640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建筑业中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从该纳税人相关指标数据看,虽然2023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6000万元,但因2023年末资产总额未达到5000万元,因此,该纳税人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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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一家餐饮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53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餐饮业的具体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该企业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3年增值税销售额为530万元,在2023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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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023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是70亿元,纳税人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吗?

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标准为,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该纳税人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3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70亿元,该纳税人在2023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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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述表格和案例,想必一些老板还有疑惑,我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两个文件里列明的行业,应该怎么判断是否属于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呢?

对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

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你明白了吗?

记得收藏起来慢慢看

如果还有不懂可随时咨询

安财猫24小时在线解答。

【第3篇】小额纳税人怎样纳税

分享一个简单版本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器,excel版本的。

(单位:万元【w表示】)

若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w。

2023年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缴纳: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w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w但不超过300w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3号)

一、100w以下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

=100✖25%✖20%=5w

二、超过100w但不超过300w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

=100✖50%✖20%=10w

该企业共计需要缴纳5+10=15w

若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w(同上)。

2023年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缴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条文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w的部分,在(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50%)征收企业所得税。

1)100w以下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

=100✖25%✖20%*50%=2.5w

2)超过100w但不超过300w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

=100✖50%✖20%=10w

该企业共计需要缴纳2.5+10=12.5w

小结:新老政策对比,今年的小微企业优势较之明显,可以省2.5w!

增值税,暂时不考虑,下期我再分享增值税的计算器,敬请期待

【第4篇】小额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导读:当成立公司的时候,我们都会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那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这两种纳税人有什么区别呢,现在刚刚创业,选择哪一种会更有优势,下面小编就跟大家普及一下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区别的相关知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继续往下看。

一般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区别

答:1、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 。

3、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转换条件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小编提示: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般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区别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专业的会计堂老师。

【第5篇】上海小额纳税人

7月5日,成都市税务局公布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虚开金额高达1.08亿元;7月7日,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一起更大额度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虚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高达55.87亿元,主犯更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

今天小柳就和大家聊一聊最近的两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并简述他们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以及企业该如何做税务筹划。推文较长,建议先关注小柳再收藏此推文。

我们每周还会定期发布财务、节税、政策解析之类的干货,有任何个人财务、企业财务、节税或代理记账有关的问题,都可以询问小柳,也可以说说你们的财务故事。

1、成都虚开发票1.08亿

7月5日,成都市税务局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

公告认定四川仁金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10份,金额10800.77万元,税额1404.10万元。

也就是说该公司在两个半月的时间里,虚开了价税合计1.22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带去了巨大损失。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下游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而公安机关也已立案处理

因此,凡是曾向该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构企业成本、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或其他的企业,需要赶紧自首,补缴相关税负,依法纳税。

注:该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沿江社区聚青路青城山段一号泰达格调.青城岚田(商业区) 一期3栋2单元一层9号,企业法人为孙丙春(男),大家可以自我对比。

2、上海虚开发票55.87亿

7月7日,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上海税警破获一起团伙式、跨区域重大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公告显示,上海市税务局“成功侦破本市首例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打掉犯罪团伙2个,捣毁开票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经初步统计,虚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5.87亿元,下游共有40余户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款1500万余元。

上海市税务局公布的这起虚开案件除数额巨大、涉及人员广之外,而且还结构缜密、分工明确。

主犯均具有财税专业背景,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深入研究,属于高学历专业犯罪。”

而此案中,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智能稽查”系统的上线运行,帮助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标设定和数据分析,通过多维度的数据筛查,彻底厘清了虚开企业架构和开票层级。同时,循线深挖,对下游受票企业的留抵退税情况进行了全量扫描。”

也就是说智能税务稽查,已逐渐从“模糊分析”到“精准锁定”,依法纳税将是未来企业唯一标准。

具体详情点击:

3、9900元偷漏税被查

成都企业虚开发票1.08亿被查,上海企业虚开55.87亿被查,如果企业只是小额偷漏税,是否能够摆脱被查风险呢?

6月27日,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布成都鸣睿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偷漏税。

“你公司2023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3767.23元,已缴企业所得税13864.10元,应补缴2023年企业所得税9903.13元。

因此,该公司不仅需要补缴税款,同时还要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武侯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也就是说不论是大额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留抵退税,还是小额偷漏税,在更加完善的税务监管系统中,都将无所遁形,而违法企业也将遭受法律制裁

4、如何判刑?

我们发现,如果企业只是小额偷漏税,在税务违法处理中一般只是补缴相应税款及相关罚款,调整企业税务评级等(比如薇娅、邓伦等),但如果虚开增值税发票,及使用虚开的增值税做账,或骗取留抵退税,则将面临严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布,2023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叶某某向吕某某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800余份,合计金额611万余元,吕某某又出售给卢某某用于报销。

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五万元。

7月8日,海峡都市报报道,自2023年8月起,被告人周某某伙同王某、金某某,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84份,虚开数额近2.4亿元。

因此,由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平潭法院审理,最终判处主要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7年3个月,其他涉案人员也在进一步侦办。

5月19日,环球网报道了一起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

2023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四人徐某、吴某、李某、周某,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高达14.66亿元,其中税额达1.686亿,均在当地税务局予以抵税。

因此吉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处4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到13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到50万不等。

5、最后的话

我们发现近年来,国家对企业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降至2.5%—5%、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在100以内个人所得税减半、增加企业研发加计扣除额度、加大留抵退税力度等。

但同时,国家对瞒报、虚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偷逃税、骗税行为的处罚也不断加强。截至6月29日,全国已累计曝光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件497起;而截至5月底,全国已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9.2万户。

因此,企业一定要依法纳税、合规节税,用合理合法的方式,降低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留存更多的利润。

切记不可心存幻想,盲目跟随网络解说,肆意进行税务筹划。

最后,凡是对财务建设不解,对财务数据不懂,对财务节税有疑惑的朋友,都可以询问小柳,为您答疑解惑。

【第6篇】小额纳税人税率

近几年,国家发布了许多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其在不同税种上,“小微企业”的概念并不相同。

1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增值税范畴的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一般纳税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你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你的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是虽没有达到标准,但你自己觉得自己可以健全自身财务核算,就能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在你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时候,基本上开出去和取得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3%的税率,不能抵扣,直接用 销售额 x 3% 缴增值税。

在你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你上游厂商缴过的税,在你这一层,可以扣除了。

2

增值税之“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本身就是个含义广泛的统称,在税收优惠政策当中,也有好几个意思,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针对“免征增值税”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适用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而不是所有小微企业。

现行政策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里的“小微企业”,即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满足此条件可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诺米君提醒:

① 不缴税不代表不用报税,申报工作可是要按时进行,否则就是“税务逾期”!

② 不要总是在起征点(9万边缘)作废发票,次月重开,这样很容易被税局盯上。

3

“小型、微型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这里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例如,根据该规定第四条第(二)项“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此文件中对于各行业皆有划型规定,可自行搜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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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

在企业所得税范畴的小微企业,准确的说,叫做“小型微利企业”。以前是针对年所得额在30万以下的小企业的,两会的时候,提高上限到50万。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

而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是: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特别提醒,和上述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不同,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只要满足要求,均可享受优惠。

这项政策是在每年5月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使用的,算一算这一年有没有赚钱,赚了多少,如果是30万以下的(以后改为50万),交10%给国家,如果是以上的,就要交25%了。

各位老板,现在了解为啥你是小规模纳税人,还要按25%交所得税?因为贵司年所得额超过限制了…

【第7篇】小额贷款公司纳税申报

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条件开放_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知,从5月15日开始至8月15日,正式启动新一批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工作,申报期限3个月,逾期申请不予以处理。

在深圳注册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涉及从事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及其他限控行业企业不得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出资人或关联方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投资公司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暂予限制。同一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原则上为1家,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且相对控股。

申请深圳小贷公司注册及牌照,除了要符合政府优先支持和引导的类型外,申请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3亿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4亿人民币

二、主发起人资质要求:

除应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需要租赁实际办公地址

四、具有3名以上的高管人员并具有小贷业务/经济工作的行业经验

五、要有切合实际且具特色的项目扶持小贷企业的发展

六、要有一定的出资能力

综上可以看出,在深圳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难度相对较高,对于主发起公司所处的行业、资产、利润、纳税、高管情况均有较高的要求,且申请期限较紧。

【第8篇】小额纳税人会计

企业财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小额报销没有发票的情况,新人会计可能比较有疑问,因为原则上无发票不可以报销,那么小额报销无发票的税务规定是什么?如何入账?关于这些疑问,之了君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小额报销无发票的税务规定是什么?如何入账?

原则上小额无发票是不可以报销的,但如果是涉及到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相关凭证是可以进行报销抵扣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8号文件: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接下来,之了君来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情形一:款已支付,但供应商当月已无发票可开,下月才能补,如何入账?

例如: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11月采购了一批原材料,付款条件为先付款后发货,发货的同时开具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时:

借:原材料(根据实际业务决定对应的费用或存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xx公司

注意:仓库不能超订单入库

情形二:购买的设备已经预付款,设备已到,发票未到,怎么入账?

例如: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买了一台设备,先付款,后发货。设备发出后,公司确认没有问题了,对方再开具发票,那么账务处理如下:

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视付款方式而定)

借:在建工程(如果能收到专用发票且可以抵扣的话,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贷:预付账款--xx公司

收到发票且设备验收之后:

借:固定资产--xx设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在建工程

预付账款--xx公司

同时,之了君提醒大家,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报销抵扣:

1、外部凭证

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收款凭证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收款凭证可以报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属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

②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

③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元~500元(具体标准根据各省规定执行)

3、分割单

对于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的共同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取得外部凭证的一方以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支出的其他企业以取得外部凭证一方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据此,在一定条件下共同支出可以凭分割单进行税前扣除。

【第9篇】小额纳税人办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3年“两会”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再添助力。

为了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7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具体包括:

一、减免税费负担

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3.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6.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8.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9.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0.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11.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12.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1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4.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5.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16.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7.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18.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9.账簿印花税减免

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20.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21.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2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23.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2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2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26.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27.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小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9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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