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分支机构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现在我们来了解下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流程:
一、二级分支机构申报前,要取得总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再根据分配数来填写本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二、登录国税电子税务局,输入税号、密码,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
三、点击“我要申报”。如下图所示:
四、选择跨地区经营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点击“进入申报”。如下图所示:
五、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纳税期间,点击“填写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六、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如下图所示:
七、进入表格。根据总公司的分配表,填写数据。(注意: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得税额)如下图所示:
八、主表第35列的金额应等于总公司分配表上分配所得税额,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九、核对无误,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十、完成上述步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税凭证,年度申报结束。如下图所示:
【第2篇】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现在我们来了解下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流程:
一、二级分支机构申报前,要取得总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再根据分配数来填写本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二、登录国税电子税务局,输入税号、密码,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
三、点击“我要申报”。如下图所示:
四、选择跨地区经营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点击“进入申报”。如下图所示:
五、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纳税期间,点击“填写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六、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如下图所示:
七、进入表格。根据总公司的分配表,填写数据。(注意: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得税额)如下图所示:
八、主表第35列的金额应等于总公司分配表上分配所得税额,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九、核对无误,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十、完成上述步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税凭证,年度申报结束。如下图所示:
【第3篇】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文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现在我们来了解下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流程:
一、二级分支机构申报前,要取得总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再根据分配数来填写本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二、登录国税电子税务局,输入税号、密码,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
三、点击“我要申报”。如下图所示:
四、选择跨地区经营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点击“进入申报”。如下图所示:
五、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纳税期间,点击“填写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六、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如下图所示:
七、进入表格。根据总公司的分配表,填写数据。(注意: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得税额)如下图所示:
八、主表第35列的金额应等于总公司分配表上分配所得税额,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如下图所示:
九、核对无误,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十、完成上述步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税凭证,年度申报结束。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