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东莞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东莞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东莞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
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我国三大主体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实力和经营质量。
国内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种,与gdp关系最密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而且受企业总部影响较小,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能体现经济价值。当然,它受到业产的影响,必须与同类城市相比。
例如,南京和东莞在2023年具有相同的增值税,但我们都知道东莞是一个工业城市(与苏州、无锡和宁波相同),所以第二产业的增值税收入远高于南京,第三产业的增值税远高于东莞。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反映了一个地区的企业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但很容易受到企业总部的影响。例如,在深圳,2023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占全省50%和38%,但部分税收来源不是深圳实力的体现。
2023年各省三大主税收入公布,现与大家分享数据。
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山东排名前六,分别为15749.22亿元、11345.12亿元、11345.12亿元、982.03亿元、8831.6亿元、6835亿元。然而,上海的口径很大。例如,它与浙江的口径相当,远低于江苏。即便如此,上海的数据仍然非常强大,经济质量水平非常高,是各省的榜样。
此外,虽然四川的gdp不如河南,但三大主要税收收入远强于河南,表明四川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已成为中国经济质量较好的省份之一。2023年,四川总资金超过10万亿元,远高于河南、河北等省,充分说明四川资本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巨大,将成为领导者。从三大主要税收和资金总额来看,四川已成为中国第五大强省,发展模式值得借鉴。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辽宁国内生产总值排名不断下降,三大主要税收收入相同,甚至陕西,表明辽宁在产业转移升级方面遇到了许多困难,未来排名可能继续下降。但辽宁经济基础雄厚,目前遇到困难只是暂时的,经济很快就会再次腾飞,回归其应有的省份地位。
【第2篇】东莞个人所得税
幸福里百科词条:9月30日,东莞发布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其中,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公告从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9月以来,广东省至少五城下调了二手房交易个税至1%。此前的9月14日、9月16日、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中山市税务局、珠海市税务局、惠州市税务局先后发布了相同的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均自11月起实施。
此前,东莞市住建局在凌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莞八条”,中介在凌晨看到此通知之后,不少人发文表示此次东莞的楼市真的要“凉凉了”,而今出台二手房税收降低的政策条款,是什么信号?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场并不活跃,二手房转让个税降到 1% 是在向市场释放一个信号,即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希望市场保持一定的活跃度,通过二手房交易来带动新房,特别是一些换房需求,这对于活跃整个市场具有一定的效果,有助缓解目前市场下滑的预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调整的原因角度看,各个城市公告中都提及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内容,所以类似调整的出发点和房地产关系不深,而是和税务部门的改革有关系。
他指出,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角度看,根据今年3月份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明确提及降低征纳成本、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等内容。从二手房交易市场看,过去个税征收或存在各地标准不一、税费计算方式过于繁琐等内容,显然和税费征收成本降低、征税标准统一等要求是违背的。从广东市场看,对二手房税费标准进行调整,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至少在区域内得到统一。
【第3篇】东莞个人所得税计算
在东莞购买二手住宅税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
1、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境内个人出售不动产所得收入依法征缴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是出售房屋的个人也就是业主。东莞出售二手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核定计算,税率1%,以税局的核定的计税评估价格算1%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方法是核实征收,就是由税局核实业主原来购房时的所有花费与现在实际出售金额或计税价格之间的差额有多少,以差额的20%计算个税,这里计税评估价和合同成交价格哪个高算哪个。
2、增值税:国家对出售不动产的个人征收增值税,以前叫营业税。东莞个人出售满两年住宅免征增值税。不到2年,征收5%增值税。因为东莞目前住宅限售两年,房产证不满两年无法出售,因此市场上能够过户的住宅基本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契税是指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征收对象是买房一方。东莞购买住宅,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住宅且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缴纳;面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1.5%缴纳。家庭为单位购买第二套且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缴纳;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契税按2%缴纳。家庭为单位第三套及以上:契税按3%缴纳。90平是一个分界线,所市场上89平三房是刚好卡在税收优惠的分界线上,被称为最受刚需欢迎的面积户型。
二手住宅只要是这三个税,觉得有用的朋友点点赞给个鼓励吧!
【第4篇】东莞个人所得税标准
刚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莞e认购”小程序完成升级,在认购“温馨提示”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购房资格条件的部分内容已作出调整更新。新政策主要在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政策、取消新入户购房“双半年”限制等方面举行了调整修改,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东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据莞e认购“温馨提示”显示,自2023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含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的,可以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自2023年5月1日起,取消“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1.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2.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规定,即新入户居民家庭落户后即可购房。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如下图,或可登录“莞e认购”小程序前往查看↓↓↓
记者 周悦维
【第5篇】东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来源:今日莞事
天大,地大,自己的收入最大!
就在昨天
传来了一个让工薪族们振奋的好消息
个税起征点拟提至每年6万元!
也就是说
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
拟提至每月5000元
咱们的钱包又要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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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次的税改关键点是什么?
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究竟该如何交税?
对我们的到手的钱又有什么影响?
莞事君为大伙划好了重点
赶紧来看看~~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拟提至每月5000元
(每年6万元)
先来看看目前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算的
莞事君相信很多人还糊涂着呢
↓↓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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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目前具体税率变化还没有最终出台,下面的计算仍然参考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是不是还有点懵?
莞事君来给大伙举两个例子就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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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如你税前5000元
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750元
那么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即5000-750-3500=75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50*3%-0=2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5000-750-22.5=4227.5元
起征点:5000元
已不需要缴税了!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5000-750-0=4250元
也就是说
你每个月可以省下22.5元
一年就可以省下270元!
2
假如你税前10000元
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500元
那么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即10000-1500-3500=50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20%-555=4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10000-1500-445=8055元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即10000-1500-5000=35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500*10%-105=2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10000-1500-245=8255元
也就是说
一个月就可以节省200元
一年就是2400元
也算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哟
可以多吃几顿好吃的
多买几件衣服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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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草案还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具体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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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注册会计师 )杨露表示,如果这个提案通过的话,不仅会大大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对咱们民众的年终奖来说也是大大的利好!他表示,因为年终奖在税务上来说是作为单独一个月来计税的,从税率的级距的角度来看,同样的一笔年终奖,比如你以前用20%,以后可能10%就可以了!
目前具体税率变化还没有出台,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
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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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综合所得征税后,收入主要来自工资的单项收入者可能受益较大,而收入比较分散且金额较多的人或将提高缴税金额。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注册会计师)杨露表示,这有助于减少逃税漏税,进一步体现税制公平。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所得一样但家庭负担不同,今后的税负也将不同——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也就是说今后我们的个税计算方式也将会有一个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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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税法草案调整综合考量纳税人的真实家庭状况进行了分类施策,可以降低公民特别是困难家庭的税收负担,让政策更具针对性与合理性地惠及民生,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可以说是一大亮点!
这次的税改草案真是干货满满
消息一出
网友们都炸开了锅
有的人表示非常期待
但有的人觉得这个起征点应该再往上调
还有的人为自己又拖了后腿感到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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