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避免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怎么避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所得税怎么避免
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
怎么就不能随便拿了呢?
很多老板心里都叫屈
其实道理很简单
公司经营所得必须交税
换句话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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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上的钱一部分是国家的
而乱拿国家的钱
后果可不是一般的严重!
01
公转私直接转
涉及风险及后果
随着金税四期系统不断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多部门监管等举措联动并行,税务数据审查力度正变得越来越大,随意转账行不通了!
1.公转私超过多少会被查呢?
央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三种企业收入的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此外不论金额大小,这六类可疑交易情况都会被重点监管,老板们谨记!
六类交易
1.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2.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 转出 ;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4.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5.频繁开销户
6.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2.公转私被查有什么风险?
刑法责任
如果公司股东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货币资金,即使该公司是该股东的全资公司,亦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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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则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产生偷税漏税及洗钱的嫌疑,严重的会被定罪入刑!
民事责任
营业收入属于公司的资产,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将引起公司与个人财产的混同。
当遇到对外承担责任的情形时,则极可能会导致无限偷税、避税等连带责任,具有重大的法律风险。
02
合法合规公转私
8个方法及注意事项
当然,“公转私”并不是不能碰触的红线,只是需要合理合法合规。以下8种情形公转私是允许的,放心转!
1、员工出差报销差旅费
员工出差报销差旅费,公司以备用金的形式对公账户打给员工私人账户,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注意:满足条件的“差旅费津贴”不属于
工资和薪金收入,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2、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
企业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劳务报酬,并代扣代缴个税。
注意: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如咨
询、培训等,收入需申报缴纳20%-40%
个税(预缴)。
3、向个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因为某种原因违约了,公司用对公账户转账向个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是合理的。
注意:例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
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
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征个人所得税。
4、给员工发工资
企业通过对公账户将每个月的工资打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上是正常的。
注意:企业需要代扣代缴员工的社保、公积
金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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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归还个人的借款
归还个人借款,有借有还,公司可用对公账户转入个人账户,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这里个人的借款包括股东或者其他自然人。假如涉及利息,那就要符合利息的规定开票。
注意:公司长期借股东钱不还,有可能涉及
账外资金回流的嫌疑,如果被税务局稽查到
,很可能被怀疑有隐匿收入等违法行为。
有类似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清理干净。
6、将税后分红打给股东
企业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再将股息分红提取给股东,只要依法完税,再安全不过。
7、向个人经营者采购
与向公司采购一样,跟个人也能通过向税局申请代开获取合法发票,双赢。
8、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定期将扣除费用、缴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不需要缴纳分红税。
公转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
企业处理账务一定要做到规范准确
将公私账区分开来
正常申报纳税
才能真正避开税务风险。
【第2篇】如何避免交个人所得税
01
逃税款绕了5下难逃税局火眼金睛
违法事实:
(一)接受长沙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27800元。
(二)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申报抵扣税额及税前列支成本,造成少缴2023年4月增值税33099.1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16.94元、少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19072.90元,你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处罚:
补缴税款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
案件提醒!!
本案值得关注的是,纳税人企图通过资金流来掩藏虚开的事实,辗转5次,但是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摸清了资金去向,形成完整的证据。
可见,“金税四期”下通过“税银互联”,税务局不仅掌握着企业的税务信息,而且对银行流水、工商信息等也都一并掌握。换句话说,税务局可能比企业还了解企业。所以,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行为不要再有了!
02
金税四期背景下下“税银互通”的新趋势
关于“税银互通”,早在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5]96号)中就提出了“地(市)国税局、地税局、银监分局和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银税合作,共同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3年7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举行数据交换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该备忘录签署后,四川省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对税收收入情况、相关违规案例等6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定期或按需及时分类化传输共享,在信息共享、数据运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图片来自四川省税务局)
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行与发展,在未来,不仅是税务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人社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多部门在内的信息共享网络将逐步建立。
在如今数据共享的背景下,随着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建立,企业只有建立合规的财务体系,才能够防范合规风险。
03
金税四期年底建成这9种避税方法,查到必重罚!
一、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可能认为电票全面上线后,重复打印入账抵税,税务局查不出来。然而事实恰巧相反,“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企业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二、隐瞒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三、虚列成本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如:
(1)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
(2)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3)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4)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
(5)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
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四、买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五、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放工资,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账务就是有问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发现金,用这种方法避税,不就等于说公司有问题吗?
六、用现金收支货款
有些企业自认为很聪明,虚开发票,对方不打款,直接填写收据入账,自认为账都做平了,就万事大吉!我就很好奇你账上的钱是怎么平掉的,用现金发工资还是用现金平借款?
一旦被查,频繁用现金收支款或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款,这就不只涉及虚开发票了,还有可能牵扯出少缴社保、少缴个税等一连串问题,罚款必不可少,责任人还有可能锒铛入狱。
七、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八、大量员工个税零申报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个税长期零申报,员工工资以前都是3500元以下,现在倒提高了,都在5000元以下,永远都是跟着个税起征点走,不查你查谁!
九、代缴社保
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就帮人代缴社保,一是,企业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工资抵税(代缴社保人的工资一般采用现金形式平账);二是,代缴社保还可以收点手续费。
在这我只能说,一旦被查,不但涉嫌偷税,还涉嫌骗保,那时候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了,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第3篇】个人所得税避免
自然人代征,都有哪些税收政策,能解决企业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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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需要向企业提供对应的成本发票,那么,个人就可以在税务局,由税务局代开发票,出票的时候,可以选择由公司代缴或者自己开票的时候就缴个税了。
正常情况下,在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缴纳20-40%的劳务所得税,这是属于个税的一种,计算方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但是如果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内,由当地的税务局代开发票,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个税在0.5-1.5%,综合税负不超过3%,出具完税凭证,个人与企业都不再缴纳任何税款。
比如说,现在有一笔400万的费用需要由税务局代开发票,那么正常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则:需要缴纳税款1273000元,税后收入2727000元。
但如果这笔钱,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内,由当地的税务局代开发票,则,最多只需要支付400万*3%=12万,税后收入388万。
这两者之前相差百倍,那么这发票有法律效应吗?答案是有的,发票是由税务局代开出来的,是盖了发票代开专用章的,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具有灵活性,异地性,不一定是要求在本地代开发票的。
自然人代开能解决哪些问题?
自然人代开首先是能解决企业的部分成本空缺,在自然人无法提供成本发票的时候,就可以在税务局代开发票。
其次,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可以代开居间费的,但是自然人代开是有一个金额限制,最低五万,最高五百外,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建议各位顶额代开发票,避免引起税务稽查。
但是不管是那种情况做自然人代开,都是需要真实业务作为支撑,而不是虚构业务哦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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