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费用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为年度终了的5个月内,作为财务人员,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填好最主要的纳税调整事项呢?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项目分为这几部分:
一收入的调整项目
二成本费用的调整项目
三是资产类折旧、减值的调整。
纳税调整事项,是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对税法规定与准则规定存在冲突的地方,按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增或调减的事项。
一、收入的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收入
市场推广或销售(会计上将成本计入费用)
交际应酬(会计上直接将成本计入费用)
职工奖励或福利
对外投资、捐赠等,
如果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视同销售,需要对收入进行纳税调增。
2.投资收益
分回的投资收益(指公司)或会计账面形成浮盈的投资收益都需要进行纳税调减。
一方面是居民企业间的投资收益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税法不认可预期的浮盈投资收益需要调减;反之,会计上浮亏的损失需要纳税调增。
3.不征税收入
如取得特定的政府补助、免息收入可纳税调减。
二、成本费用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成本
上述对于的视同销售的收入对应的成本纳税调减。
也就是说收入需要纳税调增,成本需要纳税调减,最终纳税调整额无变化,只是相应收入、成本数变大了。
2.职工薪酬
工资总额是年度发生的工资总的金额,不包括五险一金,可以理解为员工的应发工资总额。
(1)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可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8%可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工会经费
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 2%可扣除
(4)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各自不超过实发工资总额的5%可扣除。
3.业务招待费
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收入的0.5% 。得注意的是,业务招待费不仅仅是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里面的,还包括制造费用等其他科目中的。
4.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用
不超过收入的15%的部分,超过可结转下年度扣除;涉及化妆品、酒类等特定行业为收入的30%
5.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税收滞纳金及利息
注意这些罚款是指税务、工商等政府部门的罚款不得扣除;商业合同上的罚款可以扣除的。
6.赞助支出
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但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注意是会计利润,如果说间接的或非公益或通过营利单位捐赠的,不得扣除,要纳税调增。
7.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要做纳税调增。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主要是计提的减值损失要进行纳税调增;
会计上折旧超过税法的规定也需要纳税调增。
其他注意事项:
有人说有些计提的费用在本年度内未收到发票,是否需要纳税调增?是不需要的,只要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关发票即可;
年末计提的工资呢?汇算清缴前实际已经发放的工资可以扣除的。也就是说只要在汇算清缴到期前已经实际支付且取得合理发票就可用扣除的。
【第2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
平时老板各种应酬,天天都拿着五花八门的发票回来报销,说要抵企业所得税!这下好了,汇算清缴来了,到底哪些费用可合理抵扣?哪些是会被剔除的呢?今天小师妹都给说清楚了~
在税务的角度来看,只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才算是企业合法的费用支出。小伙们,这次可都要收藏学习了。
这些费用都企业的合法支出,限额多少,注意事项,政策依据,全了↓↓↓
小伙伴们都记住了吗?记住收藏学习哦,哪些费用能不能入,真的不是我们会计说的算,而是政策说的算!
来源:会计小师妹、厦门税务
【第3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扣除标准
汇算清缴12项费用扣除比例汇总整理!独门秘籍送给你!
tips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
【职工福利费支出】14%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
【工会经费支出】2%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5%
【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
【业务招待费】6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5%、30%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5%
【研发费用支出】75%
【公益性捐赠支出】12%
【企业责任保险支出】100%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6.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7〕38号)第二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7.业务招待费
扣除比例:60%、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10.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1.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上海税务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4篇】汇算清缴各项费用比例
费用一
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
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
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四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费用六
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七
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费用八
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九
项目名称: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十
项目名称: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十一
项目名称: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费用十二
项目名称: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5篇】预提费用汇算清缴
导读:关于税务扣除的问题,一直是大家持续关注的话题.那么对于预提费用中的银行贷款如何扣除的问题,会计学堂整理出了相关的税前扣除所需具备的一些条件如下.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就请接着往下看吧!
预提费用中的银行贷款如何扣除?
通过前述对预提费用的税法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的分析,再结合日常实务中一些税务机关对预提费用税前扣除提出的具体要求,会计学堂总结出可以列入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必须具备的四大前提条件:
一是符合相关性原则,即发生的预提费用要与企业取得相关应税收入直接密切有关,预提的费用是为企业取得相关应税收入而直接发生的;
二是符合合理性原则,即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预提的费用属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三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的预提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四是符合确定性原则,即企业扣除的预提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必须能够可靠计量.
综上所述,预提费用要能够顺利得到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相关性、合理性、权责发生制、确定性、真实性及合法性六大前提.但是,对于其中的合法性和权责发生制究竟如何理解和掌握,实务中往往有不同意见,如一些税务机关对合法性的理解是要求企业在年末提供合法的报销凭证,对于权责发生制的理解是要求企业在年末必须实际支付.事实上,这些理解和要求都不切实际,因为实际情况是,企业之所以要预提费用就是因为没有实际支付,没有支付就没有或很难取得合法凭证,所以,一味强调在费用预提当年年末取得合法凭证或实际支付不切实际.企业只要能够在对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次年5月底前)能够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法凭据(最主要的是发票,同时还有签订的相关销售、劳务合同或协议),税务机关就应该认可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且不一定要在汇算清缴前实际付款.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允许企业对预提费用最迟至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提供合法凭据,而企业又未能按照年末预提费用的余额提供合法凭证(或仅提供了部分金额的凭证),则必须对未能提供合法凭证的金额部分予以纳税调整,待以后实际支付且取得合法凭证,同时证明相关预提费用确实应该属于所属年度发生的,则企业可以追溯至该项目实际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溯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第6篇】汇算清缴的期间费用
关于汇算清缴有没有延期这个,在没有新文件规定情况下,大家还是按原工作安排进行,也就是截止到5月31日,这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4月份开始二哥和大家陆续分享了一些关于汇算清缴填表的实操文章,今天继续和大家说说其他一些大家关心的表格。
这个表大家都不陌生,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这个表是每个发生了职工薪酬的都需要填写的,不管你是否有调整,只要有发生职工薪酬,那就需要填写,所以这个表所有企业基本上都会涉及。
还有一个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这个表就不是一个必填表,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是不需要填写这个表的,但是其他非小型微利企业是需要填写的。
这个表填写其实非常简单,它就是一个纯财务核算口径的表格,表格中所有数据都是对我们财务报表上期间费用的一个细化拆分,数据来源就是你费用明细当期发生数,当然明细汇总需要和总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勾稽上。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 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职工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 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比如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核算实际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那么期间费用表我们就原封不动的把合计数填进职工薪酬一栏即可。
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那么职工薪酬支出及调整明细表a105050如何填呢?其实如果你严格的按照准则要求,将企业承担的工资薪金都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那么这个表其实也是很好统计填写的。
我们平时发生职工薪酬都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计提时候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支出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贷:银行存款
那么期末,我们就可以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的借贷发生出一张明细表,如下图。
从分录编制我们可以看出来,这里,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累计发生数其实就是一一对应我们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数据,借方发生数就是一一对应我们实际支出数据。
所以,根据这个规律,我们来填写a105050表就方便快捷的多。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那么我们可以直接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的贷方发生数来填写。
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我就可以用应付职工薪酬借方数来填写。
当然,这个还是比较理想化的,是建立在大家账务非常规范的前提下。
实际情况中,有不少企业直接通过成本、费用科目列支工资薪金,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贷:银行存款
或者出现会计差错时未采取红字冲销法,而是借贷方反向调整,借贷方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不一致。这两种现象造成计入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下的“工资薪金”口径不一致。
这个时候如果直接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借贷发生来填写,那么其实就会不完整,也会导致错误。所以,a105050填表说明也说了,大家要分析填列,分析,关键字,说白了就是你要仔细琢磨琢磨,看看你实际到底发生了多少,不要盲目直接取借方数,你要仔细看看你账是否完整规范。
我们再回头看看期间费用表中职工薪酬和a105050表的关系。其实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中这两个表并没有设置说明表间关系。
a105050只和a105000有关系,这个没得说,a105000是调整汇总表,数据是来源相应的明细表的。
但是实际上期间费用表里的职工薪酬和a105050有没有关系呢?这个也是很多朋友经常疑惑的问题。
要非要扯一个关系来验证数据的合理性,那么我能想这里的合理的关系就是期间费用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下的职工薪酬合计数据正常是应该小于等于a105050表中账载金额合计数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很简单啊,因为职工薪酬的发生是按照受益对象划分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产品成本或者在建工程等科目。
期间费用表中只统计的是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那么计入成本、计入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这些是肯定不含在里面的。
所以从这点来说,两个表就肯定不会完全一致。
当然,像二哥前面举例的情况,二哥税税念公司的职工薪酬就只是计入了期间费用,那么你可以看到,这两个表存在了相等的勾稽关系。
那么如果职工薪酬的发生按照受益对象划分计入在建工程、存货等科目,我们还需要在a105050中体现这个数据吗?
这个其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填法也是五花八门,我个人觉得没必要填,首先它计入资产类项目,并不影响当期损益,所得税都是在利润总额基础上的调整,都没影响利润总额,也自然不存在调整的说法。
其次,这部分计入资产,资产后期通过折旧、出售,其实也就再次计入损益表,在折旧,出售的当期也就扣除了。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如下:
“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什么是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这里理解为发生直接影响当期利润的数据,也就是在利润表中体现的部分,计入在建工程很显然并不影响当期利润,是一项资本性的支出。
记入了资产类会计科目“在建工程”,并未记入成本费用,所以这部分“账载金额”应填写为0,“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这里应该按照与“账载金额”口径统一的思路理解,应该填写的是纳税人计入成本费用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也是0,税收金额也保持同样口径,0。
结果呢,这部分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本身并未影响利润,当期也不存在调整。
来源:二哥税税念
【第7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的费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进入了申报高峰期,对于既要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又要申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只能在其中一处汇算清缴减除费用6万。
如果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减除6万以后,综合所得就不存在6万的费用减除,那么纳税人申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就很可能产生补税。
现在就有某会计群在讨论,某会计申报合伙企业股东的经营所得时,没有收入,也减除了6万元费用,导致个人申报综合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多了6万,那么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解决办法:
1、更正申报,即更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将6万减除费用删除。
2、刷新个税app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数据,恢复6万减除费用。
3、前提条件是局端数据能同步,否则只能到税务局柜台处理。
个体户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投资人要特别注意,作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为了防踩坑,一定要找靠谱的专业人士咨询,否则导致多交税款是肯定的。
下图为为涉税实操中遇到的问题讨论:
本文为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vivianlin 编辑于2023年3月19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私信咨询。
【第8篇】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费用
又到一年一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了,
准确掌握各类税前扣除项目
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的前提,
今天小编为大家归纳了
常见费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no.1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费
(一)工资、薪金支出
1、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残疾人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二)职工保险
1、社会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三)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
1、一般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五)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no.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一般企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烟草企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no.3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no.4保险费
(一)财产保险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二)人身保险
1、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其他商业保险: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no.5捐赠
(一)公益性捐赠
1、一般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扶贫捐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3、防疫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二)非公益性捐赠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不得扣除。
no.6利息支出
(一)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3、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no.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一般企业:
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允许扣除;超过扣除限额部分不允许扣除。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保险企业: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no.8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9篇】汇算清缴费用比例2023
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即将要开始准备了,这12项费用扣除的比例你清楚吗?今天统一给大家汇总了~
01
汇算清缴12项费用扣除的比例
一、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六、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企业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七、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九、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一般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十一、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十二、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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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汇算清缴期间费用明细表
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怎么填,如果对您有用,请点赞加关注给我们鼓励。
本表适用于填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项目。
第1列“销售费用”:填报在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其中金融企业填报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2列“其中:境外支付”:填报在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向境外支付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其中金融企业填报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3列“管理费用”:填报在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4列“其中:境外支付”:填报在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向境外支付的相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5列“财务费用”:填报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有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6列“其中:境外支付”:填报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的向境外支付的有关明细项目的金额。
第1行至第25行:根据费用科目核算的具体项目金额进行填报,如果贷方发生额大于借方发生额,应填报负数,如果有疑惑的,参看使用的会计准则。
第26行:填报第1行至第25行的合计金额。第26行第1列=表a100000第4行。第26行第3列=表a100000第5行。第26行第5列=表a100000第6行。
【第11篇】汇算清缴纳税费用多少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昨天的文章二哥大概说了说收入、成本、期间费用明细表,有些朋友留言,说期间费用明细表填着麻烦,分的太细了,问二哥有么有啥好办法快速填写。
首先,这个表填写不难,这个表是个纯财务口径的表。也就是说,你会计核算怎么做的,这个表就如实填,利润表不是有个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合计数嘛。
这个表就是那个合计数的明细,明细到那个程度,直接看你表的栏次就行了。表格最下面有个合计,合计和利润表的期间费用总数必须是一致的。
其次,我不知道大家在做汇算时候是如何填这个表的?
我的方法是根据科目余额表做底稿,做好底稿自动生成这个表格,底稿做好,出这个表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感兴趣的可以继续往下看。
我们日常在核算费用时候也会设置很多明细科目,比如管理费用-工资,管理费用-办公费等等,其实汇算清缴填写期间费用明细表的思路很简单,就是对应这把会计核算科目相应填写到对应费用栏次即可。
管理费用-办公费当期发生数你就填到第9行次办公费,其他栏次同理。
但是这样搞还是太慢,你得登录财务系统一个个去查,而更影响速度是你核算的费用口径和所得税汇算表中的费用口径不是一一对应的。比如,你会计核算更细致一些,你有设置了会议费这个科目,而期间费用明细里面没有这个,那么你只能把这个科目的发生填到其它。
你想一下,如果你每个费用科目都去核对一些期间费用明细有没有对应的栏次,没有的再加总到其它去,这效率它能高起来吗?
怎么提高效率呢?
二哥的办法就是利用excel工作底稿来自动生成这张期间费用明细表。
把科目明细和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栏次做个对照表
就像二哥前面说的,会计核算科目和明细表的栏次并不是完全一一对应的,那么我们得先给他做个关联表,如下图。
第1、2栏次是财务软件中科目的代码和名称,这部分你可以直接更换成你自己财务软件里面的数据,表格第3栏次就是根据a104000表中的项目一一对应上的。
举个典型的例子,期间费用表中的职工薪酬它对应财务核算中多个科目,比如工资、奖金、福利费等等,那么相应的这些科目对应的都是期间费用表中的工资薪金这个名称,我们都给他填这个名称。
表格第4列是对于各大类费用,因为期间费用表同样的名称,比如职工薪酬,它又分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以我们还的再加上一个辅助列,把从财务软件导出的科目也给对应上大类。
上述表格整理完整后就是一个基础表,它是我们后面自动生成报表的一个基础信息表。
把当期实际发生数导出来,然后用基础表做个匹配。
有个第一张对照表,那么我就可以给每个科目的发生数做个匹配了。如上图,这里其实就是用了一个excel的函数公式,vlookup。
我们把财务软件中每个费用科目的发生明细导出来,然后在后面给他匹配上它在汇算清缴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位置。
=iferror(vlookup(a3,过录表!a:c,3,0),0)
excel中的vlookup函数公式,目的就是在对照表中查找科目对应汇算表中的表格栏次名称。
最后把数据全部汇总到正式表格中去。
有个发生数,也有了对应关系,那么我们只需要把对应关系的发生数汇总自动填入固定格式的汇算清缴a104000表中去就行了。
当然这里不是自己一个个加上去,而是利用sumifs函数自动汇总过去的。如上图。
=sumifs(发生额!c:c,发生额!d:d,b6,发生额!e:e,$c$3)
所以,一张表,我做好一个底稿,要做的时候直接把财务软件中的明细导出来粘贴进去,正式的期间费用明细表就自动完成了,如果不算做底稿的时间,实际做这张表真的只要分分钟。
当然,做这个底稿你得能用几个基本的函数,vlookup、sumifs,二哥这里不教大家这个公式的用法,我只是给大家理一个思路,说明掌握一门工具的重要性,它真的可以让你的工作事半功倍。
当然,如果excel高手看到这个就忽略,如果你不知道,那么刚好可以好好学习一下,看能不能提高你的工作效率,当然还可以运用到日常的其他工作去,表格中基础表对应关系你可以自己根据自己公司情况进行维护。
当然,前面我们看到了填a104000第一步就是明确口径问题,也就是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栏次具体应该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这个其实是一个口径问题,二哥再具体和大家一一看看主要栏次的口径,方便大家准确的查找填写。
1
期间费用表a104000的填报规则
纳税人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会计科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是根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个会计科目的明细账填列,不考虑税会差异。
但客观上表中一些项目与所设明细账不尽一致,而且部分企业存在着明细账户设置不规范、核算内容不统一等问题,故要正确完整填列本表必须重新分类统计。
注意
▼
如果为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相关费用应当在主表a100000中直接填写。
2
常见费用归集要点解析
职工薪酬
1.a104000表第1行“职工薪酬”填写计入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3)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4)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
(5)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以及企业对职工股权激励。
注意
▼
(1)a104000表只体现计入费用的职工薪酬,不体现归集到生产成本(填写a102010表)的职工薪酬。
(2)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与年度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不一定一致,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只是计入费用的部分,而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同时还可能包括计入生产成本或者资本化的部分。
(3)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填写在a104000表第19行第3列管理费用-研究费用,不填写“职工薪酬”行次。
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企业接受个人独立提供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支付的费用,与职工薪酬的区别在于企业与劳务的提供者是否存在雇佣与非雇佣关系。
对于接受劳务派遣用工,如果单位是直接把工资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发放的话,需要作为劳务费支出;如果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作为工会经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依据。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三条。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佣金和手续费
这里佣金指企业在销售业务中支付给中间人(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的报酬。比如电信企业委托代理商销售电话充值卡支付的费用。
手续费包括两部分:①与佣金相关的手续费;②其他具有手续费性质的支出,比如银行转账手续费、贷款手续费、过户手续费。
注意
▼
银行账户管理费、银行卡和网银证书年费等不具有手续费性质,不属于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资产折旧摊销费
该栏次主要填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资产额和折旧年限,计算出的每年应分摊计入期间费用的金额,不包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部分。另外,计入当期损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填写在此栏次。
注意
▼
a105080表账载“本年折旧、摊销额”:包括计入期间费用和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部分,所以a104000表资产折旧摊销费和a105080表账载本年折旧、摊销额不一定相等。
办公费
此栏次主要填写办公室的办公用品支出,以及水、电等办公相关支出。
注意
▼
(1)对于低值易耗品,如果是车间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记入制造费用,结转到生产成本并对外出售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填写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如果是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填写a104000表第9行第3列管理费用-办公费。
(2)办公室的电话费填写在a104000表第9行第3列管理费用-办公费。
防伪税控设备费和技术维护费填写在a104000表第9行第3列“管理费用-办公费”,实际抵减增值税时冲减管理费用,a104000表第9行第3列填写抵减后的金额。会计处理参考:
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际抵减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第九条。
保险费
这里的保险费主要指商业保险,如车辆保险、交强险、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及财产保险等。不包括五险一金。
注意
▼
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需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收益对象分别填写:
1.生产车间人员: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或通过制造费用归集到生产成本并对外出售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填写在a102010表;
2.销售或管理部门人员:填写a104000表第1行“职工薪酬”对应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研究费用
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填写在此栏次。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核算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填写在a104000表第19行第3列管理费用-研究费用,不填写“职工薪酬”行次,同时需要填写a105050表对应各行次。
各项税费
本行填写企业会计处理时计入到管理费用中的各项税费。不过,《企业会计准则》之前计入管理费用的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根据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改为计入“税金及附加”,因此目前本行核算的项目比较少,比如残保金等。
注意
▼
如果企业将“四小税”计入了管理费用,可以按会计处理填写a104000表第20行。以后年度应当按正确的科目核算。
记住:原则还是就是按账填表
利息收支
该栏目主要填写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票据贴现利息等。
注意
▼
a104000表“利息收支”填写的是会计上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相抵之后的余额;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会计上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填写在该栏次第5列财务费用-利息收支,如果利息支出余额在贷方,以负数形式填写;如果余额在借方,则以正数的形式填写。
党组织工作经费
如果企业有发生党组织工作经费,并纳入管理费用核算的,填写本栏次。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税前扣除规定,可参考《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
注意
▼
填写此栏次需关注是否需要在a105000表第29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中进行纳税调整。
3
常见问题
1.104000表里管理费用列填表说明提示:如果贷方发生额大于借方发生额,应填报负数,如何理解?
期间费用表a104000里填写(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的差额,计算为负数填写负数,计算结果为正数,正数填列。
2.劳保费填写在a104000表哪一行?
劳保费一般计入管理费用,填写在a104000期间费用表第25行“其他”。
3.加油费在哪里填写?
如果企业自己运输发生的加油费,可以填写在a104000表第15行“运输、仓储费”;如果是与办公相关的可以填写在第9行“办公费”,具体行次以会计上处理为准,没有对应行次的填写25行“其他”。
4.银行账户管理费、转账汇款手续费在哪里填写?
银行账户管理费填写在a104000表第25行“其他”。转账汇款手续费填写在a104000表第6行“佣金和手续费”。
5.企业费用明细科目太多,在填报该表时没有对应的项目该怎么办?
可以根据明细科目的性质和核算的内容分析填报在对应的项目中,确实无对应项目的,填到25行“其他”。
4
风险监控
1. “其他”栏次费用比例较高
在填写期间费用明细表时,如果填写到第25行“其他”栏次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比例过高,可能存在申报风险,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形况进行合理归集,能归集到相关费用的,尽量不要填报到“其他”栏次。
2. 期间费用中有财产损失但未申报
如果填写期间费用明细表第8行“财产损耗、盘亏及毁损损失”,需要按规定进行资产损失申报并填报附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如未填报将可能产生申报风险。
3.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佣金与手续费表间不一致
正常情形下:
(1)a104000表中的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中的第4行“业务招待费”合计数应与a105000表第15行第1列“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一致。
(2)a104000表中的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中的第5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数,应与a105060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第1列“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致。
(3)a104000表中的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中的第6行“佣金与手续费”合计数应与a105000表第23行第1列“佣金与手续费”账载金额一致。
如果上述数据存在表间不一致,可能存在申报风险。
这下你清楚吗?
来源: 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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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会计分录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ps:依据现行政策,对原文略有修正,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与专管员核实。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
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
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涉及以前年度损益事项的调整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举例说明:
假如某税务局在对某物资集团公司上年度财务进行检查时,发现支付新办公楼装修费用600000元,全部计入当年'管理费用'已知该集团公司所得税率为25%,税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按会计制度规定,对办公楼装修费用改作递延资产处理,分10年摊销。限期调整账务,同时计算补交少交的所得税款,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该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按会计制度规定‚装修费用应记入'递延资产'科目‚分10年摊销。
依此计算‚该公司上年度多计费用540000元
(600000-600000/10=540000)‚应予以调整:
借:递延资产办公楼装修 540000
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40000
2.由于多计管理费用从而使上年度少计利润540000元‚该公司上年度少交所得税135000元(540000×25%=135000)予以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5000
3.交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5000
贷:银行存款 135000
4.交纳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5.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540000-135000=405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5000
贷:未分配利润 405000
6.假定法定公积金提取比率为10%‚公益金提取比率为5%.应调整上年度利润分配
借:未分配利润 60750
货: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40500
盈余公积公益金 20250
【第13篇】研发费用台账是汇算清缴要
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如何用好汇算清缴成果,需要在工作中认真总结,今天就收集了一些案例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
分清时段,正确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比如,上市公司应当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2007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对企业而言,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年度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可能不一致,须正确做好所发现事项的会计处理。
1.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发现的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的会计调整事项,处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应及时调整当年度财务报告。
比如,甲公司2023年4月20日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甲公司2023年3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企业将接受一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所有支出212万元,全部以物业管理费名义计入管理费用200万元,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万元,忽略了该部分费用中所包含的服务于职工食堂的支出31.8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甲公司应在2017会计年度进行调整,将31.8万元调入职工福利费,其中管理费用转出3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1.8万元。
2.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后发现的事项。
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发现的会计调整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比如,前述甲公司在2023年5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2023年支出的房屋修缮费全部计入了管理费用,并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中有333万元为职工食堂修缮。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职工食堂修缮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因甲公司财务报告已批准报出,且该金额较大,企业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处理,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3万元[333÷(1+11%)×11%]转出到以前年度捐益调整会计科目。
对于将该部分费用从管理费用调整到职工福利费后,所产生的2023年度职工福利费超过了税法规定扣除限额的300万元,相应调增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也同步调整到以前年度捐益调整会计科目,并按相关规定结转到利润分配会计科目。
二
健全内控,防范风险再犯
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除了及时进行所得税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外,还须从源头把控,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来避免差错事项的再次出现。
1.财务内部的处理。
对仅涉及财务内部的事项,企业财务部门应加强财务人员对财税知识的学习,完善内部稽核和牵制程序,杜绝同一差错再次出现。
比如,甲公司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3年6月从生产一线调动10名员工到研发中心从事技术开发工作,财务部门工资会计仅简单地将该10名员工的工资归集到研发费用,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及时将他们的“五险一金”归集到研发费用。为避免出现上述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少计现象,甲公司财务要加强稽核监督。
2.非财务的处理。
企业的经营业务大多由业务部门去开展,财务往往是事后反映与监督。为避免业务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及时、不完善所产生的问题,财务部门可主动去协调,事先防范税收风险的产生。
比如,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因信息不对称,财务部门未能及时收到业务部门提供的单据,导致外购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进行折旧摊销,故税前扣除不准确。企业财务部门可主动与业务部门共同协商,通过完善制度、梳理相关流程予以解决。
三
调整经营行为,用好优惠政策
税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指引和预测作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最好的税收策划。国家近年来相继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企业可借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经营业务的梳理,检查是否具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空间,并积极做好有关业务重整工作,通过不同策划方案的比较,以达到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和企业做强双重功效。
比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等规定,上述甲公司通过梳理分析,可策划对企业的设计部门等辅助性业务依法依规进行分离。
四
关注税收新政策,着力规范税前扣除
税收具有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国家出台涉及企业的税收新政策,或多或少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关注税收新政策,唯有税前扣除规范合理,才能避免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问题再去补救。
1.重视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新规,对自身现有的税前扣除凭证进行检查,条件允许的可对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进行符合性测试。内部凭证,着重对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单、工资发放表、成本计算单内部自制单据进行检查和完善;对外部凭证,通过培训宣传,在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等业务前置环节,财务人员提前介入,避免出现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现象。
2.关注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政策的运用。
企业会计处理与税前扣除有时不一致,企业财务人员要关注并协调好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比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上述甲公司会计处理对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在考虑享受财税〔2018〕54号文件的优惠政策时,就可采取建立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的台账等方式,便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扣除时的纳税调整。
【第14篇】汇算清缴费用计提
其实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思考一下为什么计提的会小于实际支出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中规中矩地做账,计提的都不小于实际发放的,因为都会先计提再发放,理论上应付职工薪酬始终都会是贷方余额。
那什么时候会出现计提小于实际支出呢?
二哥觉得主要有两个可能。
1、账做错了,你就是少计提少计成本费用了。
2、跨年发放工资,单独看每个年度的计提和发生的时候,计提可能会出现小于发生。
对于第一种,账做错了,费用少计了。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计入成本费用工资100万,实际支付了110万,实则是当年会计少计了10万工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是借方余额10万。
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说先调账吧。账都没做对,做啥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你当期会计利润都是错误的,你得调整。
一般上年度结转后发现前期差错,我们会计上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我们在2023年的账期做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万
在财务报表对外报送之前,我们一般会追溯调整上年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和利润表数据,也就是把分录调整的影响体现到2023年的报表里面去。
如果报表已经对外报送,我们就不能修改2023年报表,只能修改2021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和利润表的上年同期数据了。当然说句实话,一般企业也什么报表对外报送时间,这个报表对外报送是指的管理层批准对外报送时间(一般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要严格一些)。
通过上述调整后,所得税怎么报呢?
通过这个账务调整啊,这漏提的10万自然是要体现在2023年的会计利润上了,那么我们继续在这个利润的基础上做纳税调整。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计入成本费用工资110万,实际支付的也是110万了,2023年的a105050填写如下: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1虽然做了一些以前年度损益的科目,但是这些科目并不影响企业2023年的利润,也就是分录中的10万影响数据不会体现在2023年的利润表中。
2023年假如公司当期计入成本费用工资100万,实际支付的也是100万,那么,2023年的a105050填写如下:
所以,这个事情就处理完毕了,不管是会计核算还是所得税申报,都遵循了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费用计入当期。
那么,我们再看看第二种情况。
这个第二种情况就比较多见了,一般工资都是跨期发放,上月工资下月发,所以二哥说第二种情况更常见。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计入成本费用工资100万,当年实际支付了90万,剩余的10万2023年支付,我们假设2023年没有任何工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单独看2023年是不是就是计提的0,实际发放10万呢?(计提小于发放的情况)
那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账肯定不用动,权责发生制,账务是没有问题的。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所得税汇算时候,我们需要分情况调整。
1、如果10万是汇算清缴之前发放的,那么视同2023年实际发放,允许纳税人扣除在2023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规定:
申报表填写如下:
2、如果10万是2023年汇算清缴之后才发的,那么需在汇算时候先做纳税调增,然后在实际支付年度做纳税调减处理。
2023年汇算填写如下:
2023年汇算填写如下: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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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汇算清缴报告费用
- 前言 -
配图:夏禋
文字:夏禋
公众号:cpa研究院
文章共2985字,阅读约需7分钟
/前言/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里就涉及到一些费用的扣除比例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汇算清缴中12项费用扣除比例。
para 1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这里的工资薪金是合理性的,不包括虚开工资或者吃空饷等情况。
此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para 2
职工福利费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例如:某企业2023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300万元,当年工资薪金总额2000万,那么可以扣除的比例是2000*14%=280万,而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是300万,其中多余的20万就相当于是2023年度多扣除的成本,在汇算清缴需要做纳税调整20*0.25=5万。
para 3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同样举例,某企业2023年度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0万,工资薪金总额为2000万,那么当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000*8%=160万,多余的40万需要当年纳税调整,但是可以准予在2023年度税前扣除。
para 4
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para 5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para 6
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7〕38号)第二条规定,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para 7
业务招待费
扣除比例:60%、0.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即这里适用于“业务招待费60%和收入千分之五孰低”原则,比如a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0万,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0万。按照孰低原则,
200*60%=120万元
20000*0.5%=100万
按照孰低原则,此时应按销售收入的0.5%税前扣除,即100万。
para 8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para 9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para 10
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para 11
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para 12
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p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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