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风险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风险纳税人会怎么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风险纳税人会怎么样
2023年,税务稽查也很严格哦!最近小慧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老板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
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小慧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帐,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十大惩罚措施!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一、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三、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四、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五、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七、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八、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九、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十、列入黑名箪,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成了风险纳税人
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务部门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19最严稽查!
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
除了上述的风险纳税人,2023年企业有任何可疑迹象都会被税务稽查!小慧整理了企业常见的6种涉税风险,老板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1、不及时报税
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都会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2、增值税小规模年度申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
无论是自开发票还是代开发票,申报的收入一定不能小于开票的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就会触发风险模型应对任务的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核查程序。
3、有税收优惠金额,但没有优惠资格
免税等税收优惠并不是随意享受的,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私自填写免税销售,税务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免税这一栏,注意了,一定需要留存真实、合法的备查资料,否则这一栏永远空着。
4、总是徘徊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分界线的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平时业务量确实大,于是便采取每到一般人纳税人临界线就停止开票,逃避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这种行为很难瞒过强大的税务信息系统,一旦被查,必然要补缴很多税款。
5、免税小微临界点发票作废的风险
小微企业季度末30万元免税额附近连续作废发票很可能是纳税人为了享受小微免税优惠而采取作废发票,下个月重开。
不过,作废需谨慎,税务监控很精准。
6、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
【第2篇】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进行自查
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涉税风险?一起来看看吧!
1、开票额正好在免征额临界点
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喜欢就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点,这样想不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
2、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者废发票异常
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临界点时作废发票,这样也是会被税务稽查的
3、超标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人以为年销售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不会被转为一般纳税人。这里年销售额是指连续12个月,而不是一个自然年的12个月。
4、一址多户开具发票
同一个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且还给同一家公司开具发票
5、短时间内开票异常
才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时间开具400多万的发票,且法人年龄偏大或年龄偏小
6、个体户不记账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未到标准的需要建立收支凭证登记
7、个体户没有业务,可以不报税
很多个体户将零申报和不申报混淆,认为自己是零申报就可以不用报税
8、个体户免税,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
免税是指个体户月销售额15万或者季度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第3篇】又升级了!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有风险
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
最近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勾选平台)又升级了,系统会自动监控一般纳税人勾选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并给予风险提示。
为什么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平时会给予风险提示?
因为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
01#
为什么不能抵扣?
二哥从原理上给大家分析一下。
能不能抵扣? 这个问题觉得难不倒大家。二哥的文章已经说过多次。
能不能抵扣怎么判断?
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个流程图:
按照以上流程顺序判断后,能否抵扣一下就知道了。
1、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当然没有抵扣一说,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说法。
但是这里的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进项税,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抵扣,所以这里的身份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是站在一般纳税人角度谈抵扣问题,所以第一个判断是可以通过的。
2、是否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进入第二个判断,合法的抵扣凭证有哪些呢?常见的就是专用发票,当然现在的抵扣凭证也是多样的,不仅仅是专票,我们需要关注目前所有可以抵扣的凭证。
如下图: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自然是合法的抵扣凭证,那么第二个判断通过。
我们进入第三个判断。
3、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范围?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是不是就都能抵扣了呢?
当然不是。
我们还要看购进这项商品或服务的用途。
税法采取列举方式明确了不得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当然,还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也不得抵扣。
所以,到了关键的一个判断点了,虽然你现阶段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但是你的这个进项税的用途是什么呢?
你是自己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进项税,我是否可以怀疑你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的了呢?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方式都是简易计税,也就是直接按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是按照购进抵扣法。
所以如果你的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自然是肯定不能抵扣的。
但是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就一定是用于简易计税了吗?很显然不一定,比如我小规模期间购进的货物,但是一直没卖出去,我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后,才卖,这个时候按一般计税开13%的发票,但是你不让我抵扣这个货物的进项税,合理吗?
很显然我觉得不合理,我亏大了,一头按13交税,另一头13的进项税又不抵扣,直接变成了成本,实际上是重复纳税了。
但是如果我让你抵扣,万一你这个货物不是变成一般纳税人后才卖的,你之前就卖了,按照免税开的发票,现在你又抵扣,这也不合理,你占了国家的便宜。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税务局可能无法知道你这个货物到底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还是一般计税了。
因为不好判断!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获得的专票,税务局都是一刀切,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你勾选了,会给予你风险提示。
02#
而目前只有一种情况,税务局可以让你抵扣,那就是很明确的自动你取得的这个进项税没有用于简易计税。
这种情况就是下面这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其实,你们看,这个条文的规定,其本质是什么,本质就是证明你小规模期间是没有按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也就变相证明了你小规模期间取得的进项税肯定是用于后期变成一般纳税人后一般计税的,这种情况让你抵扣自然人是符合原理的。
但是这个文件也是很严格的,要求的是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这个条件的判断很严苛,假如你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申报过一次增值税,可能税务局都以此条文来不让你抵扣。
而实际上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都是销售额达到标准后转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无法抵扣的。
03#
所以,你如果有这种情况,你是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你就要清楚这个事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个提前的筹划,比如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这种,是否应该有个提前的规划?
我该处理的存货是否及时处理一下。
比如能在小规模期间销售的尽快销售处理了,比如不能销售的,要等到一般纳税人期间才能销售的,进项票是否缓点开进来。
总之,如果你是销售额达标转的一般纳税人了,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你还在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这种情况基本是会要求你转出的。
【第4篇】什么是风险纳税人
对于企业老板或者财务人员来说,“风险纳税人”这几个字并不陌生,企业如果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话,说明企业在财务指标上出现了一些问题。那么,风险纳税人的“风险”到底在哪儿?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是什么?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一、企业如何知晓自己成了风险纳税人?
1.税控器上报汇总无法成功操作;
2.税务局通知。
二、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
1.未及时准确地向税务局申报相关资料或者纳税;
2.因为财务人员的疏忽导致企业少交税或者多交税;
3.隐藏收入;
4.利用虚假信息开立多个账户进行偷税;
5.税负率忽高忽低;
6.购买虚假发票进行偷税漏税;
7.没有真实业务进行虚开发票的违规现象;
8.未及时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升级税控;
9.税务局系统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三员一致;
10.免税小微企业临界点大量作废发票;
11.未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
12.大量开具超经营范围的发票;
13.存在滞留发票和失控发票;
14.企业地址经营异常。
三、成为风险纳税人的限制
1.税务局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2.将企业的税控器进行封锁无法领购和开具;
3.将企业纳入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深查往年账务问题;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5.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
6.将企业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人、财务、办税人将被多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无法出国、乘坐高铁或飞机。
四、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1.联系企业的主管税务所问清楚具体原因;
2.配合专管员的核查提供税务局所需要的材料;
3.将资料准备好去找专管员进行一一核实;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全;
4.核实清楚按所属专管员给的处理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5.税务局会根据核查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解除风险。
税务局系统持续完善,全网络无死角地监控企业。所以,企业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觉得曾经多少年都没查没关系。一定要取得合理发票,按规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消磨了时间,还面临巨额罚款。
【第5篇】风险应对纳税评估
6.1 应对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措施
1、改变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以获取更可靠和更相关的审计证据或获取额外的佐证信息,例如,更多地通过企业外部的独立来源获取审计证据(例如:通过函证),或者增加某些资产的实物观察或检查程序。
2、调整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时间安排,尽量在期末或临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3、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例如,扩大样本规模或实施更为广泛和更为深入的分析程序,计算机辅助技术可能有助于我们对电子交易或会计文档实施更广泛的测试。
4、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上升,我们可以向具有发现和评估舞弊风险经验的人员寻求帮助。
6.2 对认定层次的考虑
针对我们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可能因识别出的舞弊风险因素或条件的类型及其组合,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披露及认定的不同而不同。
以下是具体应对措施的示例:
1、出其不意地或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实地查看或执行特定测试。例如,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观察某些存放地点的存货,或出其不意地在特定日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2、要求在报告期末或尽可能临近期末的时点实施存货盘点,以降低企业在盘点完成日与报告期末之间操纵存货余额的风险。
3、改变审计方案。例如,在发出书面询证函的同时口头联系主要的客户及供应商,或者向某一组织中的特定人员发出询证函,或者寻求更多或不同的信息。
4、详细审阅期末调整分录,并调查性质或金额异常的分录。
5、对于重大且异常的交易,尤其是在期末或临近期末时发生的交易,调查其涉及关联方的可能性,以及支持交易的财务资源的来源。
6、使用分解的数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例如,按地区、产品线或月份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与我们的预期进行比较。
7、询问涉及识别出的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的人员,了解其对该风险的看法,以及所实施的控制能否应对和如何应对该风险。例如,在和企业会计部门人员会谈以获取或更新我们对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了解时,我们可以询问员工是否在常规交易处理、对交易处理中异常情形的解决或控制的应用中发现任何异常(例如:跟踪和解决输入编辑错误报告上的项目),或管理层在发起、记录、处理或报告交易时的异常参与。
8、当其他注册会计师正在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与其讨论所需执行工作的范围,以应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这些风险是由在这些组成部分中,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交易和活动中产生的。
9、如果专家(包括管理层的专家和我们的所内专家)的工作对于某一财务报表项目(其由于舞弊导致的错报风险被评估为高水平)格外重要,应针对该专家的部分或全部假设、方法或发现实施额外程序以确定该专家的发现是否不合理,或聘请其他专家实现该目的。
10、实施审计程序以分析所选择的以前已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账户的期初余额,从事后的角度评价涉及会计估计和判断的特定事项(如销售退回的准备)是如何得以解决的。
11、对企业编制的账目或其他调节表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包括考虑期中执行的调节。
12、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例如数据采集以测试总体中的异常项目。
13、测试计算生成的记录或交易的完整性。
14、从企业以外的来源获取额外的审计证据。
6.3 具体应对措施——由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导致的错报
针对我们评估的由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举例如下:
6.3.1 收入确认
1、针对收入项目,使用分解的数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例如,按照月份、产品线或业务分部将本期收入与具有可比性的以前期间收入进行比较。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可能有助于发现异常的或未预期到的收入关系或交易;
2、向企业的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因为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适当,往往会受到这些合同条款或协议的影响,并且这些合同条款或协议所涉及的销售折扣或其相关期间往往记录得不清楚。例如,商品接受标准、交货与付款条件、不承担期后或持续性的卖方义务、退货权、保证转售金额以及撤销或退款等条款在此种情形下通常是相关的;
3、向企业的销售和营销人员或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临近期末的销售或发货情况,以及他们所了解的与这些交易相关的异常条款或条件;
4、期末在企业的一处或多处发货现场实地观察发货情况或准备发出的货物情况(或待处理的退货),并实施其他适当的销售及存货截止测试;
5、对于通过电子方式自动生成、处理、记录的销售交易,实施控制测试以确定这些控制是否能够为所记录的收入交易已真实发生并得到适当地记录提供保证。
6.3.2 存货数量
1、检查企业的存货记录,以识别在企业存货盘点过程中或结束后需要特别关注的存货
存放地点或存货项目;
2、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存放地点的存货数量盘点,或在同一天对所有存放地点实施存货告知的情况下执行某些地点的存货监盘,或在同一时间执行存货盘点监盘;
3、要求企业在报告期末或临近期末的时点实施存货盘点,以降低企业在盘点日至报告期末之间操纵存货数量的风险;
4、在观察存货盘点的过程中实施额外的程序,例如,更严格地检查包装箱中的货物、存货堆放方式(如堆为中空)或标记方式、液体物质(如香水、特殊的化学物质)的质量特征(如纯度、品级或浓度)。利用专家的工作可能会在此方面有所帮助。
5、按照存货的等级或类别、存放地点或其他分类标准,将本期存货数量与前期进行比较,或将盘点数量与永续盘存记录进行比较;
6、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进一步测试存货实物盘点记录的编制。例如,按标签号进行检索以测试存货的标签控制,或按照项目的顺序编号进行整理以检查是否存在漏记或重复编号。
6.3.3 管理层估计
1、聘用专家作出独立的估计,并与管理层的估计进行比较;
2、将询问范围延伸至管理层和会计部门以外的人员,以印证管理层完成或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计划的能力和意图。
6.4 具体应对措施——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应对措施因企业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在通常情况下,对评估的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将针对特定的账户余额和特定类别的交易。尽管上述两类应对措施中的部分措施也可能适用于这种情形,但其工作范围应针对识别出的与侵占资产风险相关的特定信息。
应对我们评估的由侵占资产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举例如下:
1、在期末或临近期末进行现金或有价证券监盘;
2、 直接向企业的客户询证所审计期间的交易活动(包括赊销记录、销售退回情况、付款日期等);
3、分析已注销账户的恢复使用情况;
4、按照存货存放地点或产品类型分析存货短缺情况;
5、将关键存货指标与行业正常水平进行比较;
6、对于发生减计的永续盘存记录,复核其支持性文件;
7、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供货商名单与企业的员工名单进行对比,以识别地址或电话号码相同的数据;
8、利用计算机技术检查工资单记录中是否存在重复的地址、员工身份证明、纳税识别编号或银行账号;
9、检查人事档案中是否存在只有很少记录或缺乏记录的档案,如缺少绩效考评的档案;
10、分析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等,以识别异常的模式或趋势;
11、向第三方函证合同的具体条款;
12、获取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的条款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
13、复核大额和异常的费用开支是否适当;
14、复核企业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方提供的贷款的授权及其账面价值;
15、复核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费用报告的金额及适当性。
【第6篇】风险纳税人会被处罚吗
小规模纳税人要注意了!进货要记得要取得发票!
有销无进涉税风险大,税局正在严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了。
不少老板和会计有这么一个误区,觉得自己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抵扣,因此,进货就可以不用取得发票。
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最近,不少小规模纳税人陆陆续续地收到了税局的风险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未提供任何进项发票!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局开始严查有销无进的行为了,各位老板们赶紧自查自纠。
小规模有销无进存在的4大风险
一、涉嫌虚开发票
有不少人注册多个小规模企业,没业务,就用来开发票。目的是为了钻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这个空子,目前,存在这些行为的小规模企业很多都被税局盯上了。
有真实经营的小规模,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否则,可能存在涉嫌虚开发票,从而引来税局的注意。
二、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虽然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抵扣问题,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若是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这在无形中就给公司增加了运营成本。
三、可能面临罚款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若不依法取得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会有面临罚款的风险。
四、无法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公司进货没有取得发票或合规凭证,那么后期货物出现问题,也不能得到确定的保障,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除此之外,小规模纳税人还存在这些涉税风险,也要提高警惕。
最近几年,因为疫情,国家给小规模企业出台了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在享受国家给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要注意规避下面这几个点:
1、开票额度预警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限额在500万以下,都知道开票超过500万以上会被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很多人理解为1-12月累计开票额在500万以下。但是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相关说明规定,是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并不是年度内,这个一定要区分好。
2、开票额卡在免征临界点
国家颁布了从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的免征增值税(仅限普票,开专票恢复为3%)。取消了季度45万免税临界点,相当于连续12个月内开票额500万以内,增值税都是没有的,但切记不要为了这个政策,故意卡点开票,以开票500万为界,开个490万就不开了,这样就会明显有问题。
3、开票异常
企业刚刚办好,就大量开票;还有就是法人年纪偏大且无其他工作人员从事专业技术较高业务;只有对外开票,无费用回款等。
4、不记账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户,只要正常经营的都需要依法建账,即使没有建账标准,那么也应该将正常的收支凭证、进销业务进行登记。
5、无业务不报税
很多企业觉得一年只有几个月会产生业务,有些老板就觉得,既然没业务的月份没有收入就不报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即便没有发生业务的月份,零申报也是必须做的。
重要提醒:小规模纳税人虚开普票的15个特征,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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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风险纳税人强报税
随着“金三”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税局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规范经营,否则,很容易被划定成“风险纳税人”!
2023年,税务稽查愈发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给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我们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确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第8篇】该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
财务人员和企业管理者都需要知道“金税四期”的相关内容,现在金税四期虽然还没有正式上线,但是作为企业和财务管理者来说,我们应该首先要提前做好准备,提前排查好企业目前存在的涉税风险点!这样一来才能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财税风险,排查风险项也是我们在做日常税务筹划时要处理的工作内容!
因此,今天趁着是周末时间就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金税四期下150个涉税风险点!包含了一般纳税人常见的80个涉税风险点,小规模纳税人常见的70个涉税风险点!下面是具体内容详情,请财务人员各自对照自查企业是否存在相同的涉税风险点,如果存在,尽早排除!
金税四期下企业经营过程中常见的150个涉税风险点汇总
第一部分:一般纳税人涉及的风险点(12个方面80个风险点)
第一方面:增值税方面涉税风险点汇总
第二方面:企业所得税方面风险点汇总
第三方面: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点汇总
第四方面:房产税涉税风险点汇总
第二部分:小规模税人涉及的风险点(13个方面70个风险点)
上述的内容就到这里,希望能够给大家财务工作有帮助。
【第9篇】报税时提示风险纳税人
企业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完申报表提交时通常会收到一个对话框提示“风险提示服务”,选择该服务后系统将自动为填报企业扫描出潜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时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创新服务,依据系统反馈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企业可以自行排除后再申报。
服务的基础信息
该服务的全称是“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它的目的是进一步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来持续优化广州税收营商环境。该服务的服务对象是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暂时无法使用该服务。
该服务的具体内容为:依据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分析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在内的规律和联系,通过现代技术手段遵从风险指标体系,对还未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进行扫描,如果扫描结果存在疑点信息,将会被及时推送给纳税人,并对纳税人进行符合税法规定的正确指导,从而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
纳税人操作流程
纳税人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后,系统在对纳税人提交的数据表和相关信息进行扫描。纳税人之后会受到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
如果纳税人的扫描结果是不存在风险,那么纳税人点击提交申报就可以了。收到风险提示信息的纳税人,也可以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调整、修改或者补充数据和信息。
当纳税人修正信息之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重新检查一遍,或者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纳税人不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直接进入下一步提交申报也是可以的。
关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风险提示服务,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0篇】风险纳税人无法抄税
近几年,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不断优化升级,国家对企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相信有不少财务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自己开发票用的税盘不能网上抄报、清卡,并且开票系统提示企业已成为风险纳税人。
为什么企业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又有哪些税务行为容易被严查,今天誉商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容易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16种行为
1.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纳或少缴纳,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6.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7.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11.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那么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该如何解除异常呢?
首先,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照税局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要保证材料齐全有效)。在相关税务部门核实情况后,企业需要根据情况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企业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因此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
除此以外,这些税务行为将会被严查
1.公转私。202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其中明确: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2.虚开发票。虚开发票简洁的说,就是依据公司根本没有依据合同和实际业务相符合的状况下开展开票,依据朋友介绍赚取中介费来协助朋友开票,倒卖发票,开票额远远地少于实际发生额等状况都应属虚开发票的情形,虚开发票带来的后果不仅是远远几倍的罚款,乃至会将公司拉入失信企业的名册中,影响公司法人高消费以及贷款等业务。代价将是十分惨重的。
3.出口骗退税。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第11篇】纳税人通用风险指标
风险纳税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解除风险纳税人得几天?
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纳税人的风险会被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风险。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
1.企业实际经营场地与营业执照经营场地不一致,,或者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是同一个人,都很有可能导致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
2.与经营异常并与无法被税务机关查询到的企业有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票据。
3.企业纳税不规范,盲目纳税,长期未申报,逾期罚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增大了企业风险。
4.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解除风险纳税人的办法及时间:
1、联系所属税局的专管员查询风险原因,根据税局要求提供对应的资料进行相关处理。
2、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税务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3、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第12篇】开票软件风险纳税人
税务预警,也称税务风险预警,这是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而采取的一项征管措施。税务机关设置了很多指标,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数据分析,对纳税人进行内部税收预警,并辅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法,对企业进行监管。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抵扣、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等涉税业务时,利用大数据和风险指标模型对纳税人发票领用风险等级和发票开具预警级别进行评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开展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识别和处理。
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预警系统是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管理和科技的手段,运用现有数据资源自动比对,辅助税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及快速发现虚开行为的风险防控系统。根据开票软件从税务端系统获取的企业风险等级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开具发票时,系统将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风险等级提示分为红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三种情况。
税务机关通过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途径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醒。预警并非代表企业账务或者税务上有问题, 财务人员应正视预警,学会应对与解释,财务要尽可能的真实地反映业务、还原业务,切记弄虚作假!
红色预警
如开票软件已从税务端系统获取红色风险预警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时,系统弹出相应红色风险预警提示:“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红色预警),不能继续开具发票,如对此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风险事项核查。”当系统红色预警时,开票软件将阻断发票填开功能。
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您公司的行为触发增值税发票风险红色预警,主管税务机关将对您公司开展风险事项核查。若您公司对预警等级存有异议,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核实风险事项,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约谈、调查巡查结果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维持或解除。
黄色预警
如开票软件已从税务端系统获取黄色风险预警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时,系统弹出相应黄色风险预警提示:“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黄色预警),如对此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风险事项核查。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如果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蓝色预警
如开票软件已从税务端系统获取蓝色风险预警级别,企业在登录开票软件或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时,系统弹出相应蓝色风险预警提示:“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蓝色预警),如对此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风险事项核查。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如果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当系统蓝色预警时,企业可勾选“当天不再提示”,勾选后当天不再弹出提示。
注意:
① 企业登录开票软件或开具发票操作时,系统对企业进行风险等
级预警提示。
② 当系统红色预警时,开票软件将阻断发票填开功能。
③ 当系统蓝色预警时,企业可勾选“当天不再提示”,勾选后当天不再弹出提示。
【第13篇】抄税时显示风险纳税人
2023年,税务稽查愈发严格!最近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给企业惹上麻烦!成了风险纳税人,如何补救?最严稽查年!会计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会计小主们抓紧学习收藏吧。
01
警惕!16种行为
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小易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会计和老板们请自行对照:
警惕:16种行为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1
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
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3
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4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5
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6
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7
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8
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9
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10
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等。
11
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12
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13
税局要求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14
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15
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16
企业地址被列为“高风险地址”的。
02
10大惩罚措施!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关照”,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后果严重:10大惩罚措施
1
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2
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3
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4
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5
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6
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7
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8
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9
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10
列入黑名单,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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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成了风险纳税人
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管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管员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提醒各位老板一定认真对待企业的工商财税问题,及时并合规的进行纳税申报。
04
2019最严稽查!
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
除了上文所说的风险纳税人,2023年企业有任何可疑迹象都会被税务稽查!小易整理了企业常见的6种涉税风险,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1、不及时报税
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局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都会引起税局关注。
2、增值税小规模年度申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
无论是自开发票还是代开发票,申报的收入一定不能小于开票的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就会触发风险模型应对任务的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核查程序。
3、有税收优惠金额,但没有优惠资格
免税等税收优惠并不是随意享受的,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私自填写免税销售,税务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免税这一栏,注意了,一定需要留存真实、合法的备查资料,否则这一栏永远空着。
4、总是徘徊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分界线的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平时业务量确实大,于是便采取每到一般人纳税人临界线就停止开票,逃避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这种行为很难瞒过强大的税务信息系统,一旦被查,必然要补缴很多税款。
5、免税小微临界点发票作废的风险
小微企业季度末30万元免税额附近连续作废发票很可能是纳税人为了享受小微免税优惠而采取作废发票,下个月重开。
不过,作废需谨慎,税务监控很精准。
6、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国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因此,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如果老板总是我行我素,那么财务人员应当做好自保!
05
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税局2023年稽查重点!
一、2019增值税稽查风险点汇总
最新:2019增值税稽查风险点汇总
1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未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
作为一般纳税人,会计制度不健全
3
一般纳税人选择计税方法不当
4
征税范围界定不清
5
适用税率选择错误
6
大量开具发票与经营范围不一致
7
利用大额进项发票对应现金支付
8
进行发票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四流一致
9
销售收入不完整,没有及时入账
10
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11
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
12
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不符合税法规定
13
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
14
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15
向甲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未按规定纳税
16
折扣条件下(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行为销售额确认不符合税法规定
17
应缴纳增值税收入的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8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未依法纳税
19
兼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20
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自己使用过的货物未计税,或计税方法不正确
21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额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记载内容与实际入库(购入)不一致
22
与购进与销售应税货物无关的运费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3
购进材料、电、汽、劳务、服务等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24
混用进项税额抵扣不合理
25
存在滞留票及失控票
26
进项税额转进及转回不合理
2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不正确
二、2019企业所得税稽查风险点汇总
最新:2019企业所得税风险点汇总
1
收入不完整(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
2
收入的确认方法不正确
3
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存在大量的预收或其他应付等)
4
视同销售收入未做纳税调整
5
营业外收入税务处理不正确
6
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成本等虚增成本,工资费用的扣除不符合相关规定
7
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8
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
9
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
10
发生的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11
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12
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3
超标准列支营业宣传费、招待费和广告费
14
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15
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未进行纳税调整
16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持的租金和特许权作用费进行了税前扣除
17
从非金融机构供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8
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做纳税调整
19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做纳税调整
20
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21
开班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5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如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百望呼叫中心、财务经理人、税台,由畅捷通易代账整理发布。
【第14篇】纳税人涉税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
近期纳税人关注最多的12个涉税风险点,各位老板谨记!
风险点一
关注纳税人利用自然人代开、小规模免税来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二
关注纳税人利用小汽车“高买低卖”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三
关注纳税人去年12月份集中取得费用发票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四
关注纳税人存在成本费用与取得的进项发票差额较大疑点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五
关注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存在进销项不匹配、进销倒挂等有骗取留抵退税嫌疑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六
关注纳税人比如建筑劳务企业收入大但是没有人工申报个税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七
关注纳税人会计账目上的工资薪金支出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的“收入额”差异过大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八
关注制造业纳税人用电总量(电费)与销售额严重不配比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九
关注纳税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但是未申报印花税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十
关注纳税人自然人股权转让但是未申报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十一
关注纳税人列支大额咨询费等非货物类项目但明显不符合经营常规的涉税风险。
风险点十二
关注纳税人相关联的个人卡资金流水异常大但是企业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涉税风险。
【第15篇】报税提示风险纳税人
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有效防范各类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工作业务流程,制作了《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涉税事项提示清单(按纳税人分类)》(以下简称《提示清单》),小编今天选摘了《提示清单》中《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旨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
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序号
税种
重点风险环节和事项
风险要素
具体税收风险描述
风险易发行业
1
增值税
资格登记
资格登记
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所有行业
2
增值税
申报缴税
预缴税额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所有行业
3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所有行业
4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所有行业
5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所有行业
6
增值税
发票开具
开具异常
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所有行业
7
增值税
申报缴税、发票开具
计税依据
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所有行业
8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所有行业
9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所有行业
10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存在对外支付业务的企业
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所有行业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申报缴税
税目税率
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所有行业
13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资格认定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所有行业
14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资格认定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所有行业
15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行业
16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所有行业
17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所有行业
18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所有行业
19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所有行业
20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所有行业
21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行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22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行业
23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所有行业
24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所有行业
25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26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所有行业
27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扣除费用
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所有行业
28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所有行业
29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30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31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扣除费用
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32
个人所得税
申报缴税
扣除费用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33
房产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所有行业
34
房产税
申报缴税
纳税义务
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所有行业
35
房产税
申报缴税
征税范围
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所有行业
36
房产税
税源登记
征税对象
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所有行业
37
房产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所有行业
38
房产税
申报缴税
减免核准
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
所有行业
39
房产税
税源登记
纳税地点
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所有行业
40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土地增值税清算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业
41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土地增值税预征
税率税额
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业
42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房地产业
43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房地产业
44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但未进行清算。
房地产业
45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业
46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所有产业
47
土地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所有产业
48
契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所有行业
49
契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所有行业
50
契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所有行业
51
契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所有行业
52
印花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行业
53
印花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所有行业
54
印花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所有行业
55
印花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目
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所有行业
56
印花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所有行业
57
印花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目
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所有行业
58
印花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所有行业
59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登记
征税对象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有行业
60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登记
计税依据
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所有行业
61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登记
纳税义务
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所有行业
62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登记
征税对象
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所有行业
63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登记
减免核准
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所有行业
64
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登记
纳税地点
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所有行业
65
车船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运输行业
66
车船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所有行业
67
资源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开发资源税应税产品行业
68
车辆购置税
申报缴税
征税对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所有行业
6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报缴纳
征税对象
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所有行业
7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报缴纳
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所有行业
来源:红河州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