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期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10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3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2023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0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0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21日
来源:内蒙古税务
编辑:陈龙 校对:乔鸿
【第2篇】2023年五月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年第3号
因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现将延长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30日(星期一)。
二、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5月30日前无法按月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2日
【第3篇】2023纳税申报期限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大同市税务部门对平城区等地2023年10月份申报期限进行延长。
具体为→
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将2023年10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5日。纳税人若到11月5日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申报。
据悉,市税务局还将开展“非接触式”办税,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利安全的办税环境。
记者 吴华
责编 王宇
【第4篇】2023年纳税申报期限
2023年的大征期来临,4月申报纳税期限因清明3天假期延长至4月20日,而上海税局明确上海地区4月申报纳税期限将延长至29日。
在此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需要纳税申报,具体的流程,不要弄错了,就按这个来。
以税务ukey版抄报方法为例,无论是采用自动抄报还是手动抄报都离不开上报汇总、增值税申报、反写监控的流程。
1. 自动抄报
在网络稳定,服务器、端口号正确的环境中,开票软件可以自动完成抄报,系统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再次打开时开票软件也会自动反写。
这样的抄报方式在效率上有很大的优势,现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也不乏类似的智能方式,尤其是在发票管理方面,会计可以通过《发票小工具》扫码录入发票的同时自动查验发票重复和虚假情况,免去了会计在发票台账和国税网页上反复手工填写发票信息。
2.手工抄报
自动抄报不成功,还可采用手动抄报的方式。
上报汇总
申报增值税
反写监控
确认成功
【第5篇】税务局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在31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很多纳税人是按季度申报的,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也就是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为此,税务总局决定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周一)延长至4月24日(周五)。(张旭)
(来源:中国新闻网官方微博)
【第6篇】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在增值税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占比约80%
郑重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在2月份申报期要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期限
文/税海涛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八条明确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本次2023年第1号公告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
【例1】小规模纳税人闻涛千禧商务有限公司2023年1~3月份的销售额为:1月份12万元、2月份13万元、3月份4万元。
(1)如果按月纳税,则1月份、2月份的销售额均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仅3月份的销售额4万元能够享受免税。
(2)如果按季纳税,2023年1季度销售额合计29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1季度销售额29万元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例2】小规模纳税人闻涛千禧商务有限公司2023年4~6月份的销售额为:4月份10万元、5月份9万元、6月份12万元。
(1)如果按月纳税,则4月份、5月份的销售额均能够享受免税政策。但是6月份的销售额12万元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
(2)如果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1万元,已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季度销售额31万元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分 析:
(1)先看一季度。如果1~3月份选择按月纳税,则1月份的销售额12万元、2月份的销售额13万元,均需要缴税,只有3月份的4万元销售额可以享受免税;如果选择按季纳税,1季度的销售额29万元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可见,闻涛千禧商务有限公司1~3月份若按月纳税,有合计25万元的销售额需要缴纳增值税,只有4万元销售额能享受免税;若按季纳税,则1~3月份合计销售额29万元均无需缴纳增值税。那么,肯定选择按季纳税对纳税人有利。
(2)再看二季度。如果4~6月份选择按月纳税,则4月份的销售额10万元、5月份的销售额9万元均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只有6月份的12万元销售额需要缴税;如果选择按季纳税,2季度的销售额31万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可见,闻涛千禧商务有限公司4~6月份若按月纳税,有合计19万元的销售额能享受免缴增值税,只有12万元销售额需要缴税;若按季纳税,则4~6月份合计销售额31万元均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选择按月纳税对纳税人有利。
看到1号公告的规定,再看了上面的例题,可能会想,那我就在一季度(1~3月)选择按季纳税,这样,1~3月份有三个月均享受了免征增值税政策。在二季度(4~6月)我就选择按月纳税,有两个月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只有6月份这一个月需要缴税。
这种想法的确很美好,但是,一定要注意看清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八条还有后半句话规定: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即: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因此,虽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但是,在最开始可以选择时,也就是在2023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2月15日之前)申报1月份增值税时,就一定要注意,要合理预判、综合考虑全年的销售情况,选择是按月、还是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尽可能合法、合理规避纳税风险。否则, “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7篇】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7日
【第8篇】企业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
来源:丹东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受管控影响,为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经请示上级税务机关,决定将域内纳税人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29日。
对于使用税控设备无法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以从11月15日起,自行完成抄报-申报-清卡的操作,且申报比对相符,即可以正常开具发票。如果纳税人遇到比对不符等其他原因无法自行完成清卡操作的,需要携带税控设备至办税服务厅完成人工解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1日
【第9篇】纳税申报期限
关于纳税期限与申报纳税期限区别是什么的问题,纳税期限通俗讲就是多长时间交一次税,纳税申报期限就是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要求,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供大家参考。
纳税期限与申报纳税期限区别是什么?
纳税期限就是你缴纳税款的周期,就是多长时间缴纳1次。如增值税按月申报纳税,那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1个月,就是对于连续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每个月纳税1次。
纳税申报期限就是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要求,就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纳税情况。如不考虑节假日的因素,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每个月的15日之前。
纳税期限与缴库期限有什么区别?
纳税期限通俗讲就是多长时间交一次税,比如增值税大部分是一个月交一次税。
缴库期限是指税款入国库的期限,税款一般是从纳税人->税务局->国库支付中心,这么一个流程,如果是企业报税,一般税务局是看不到钱的,只负责申报数据,确认税额,然后打印单据,纳税人拿着缴款单去银行,税款直接从企业账户划到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中,入了库才算完成,入库时间一般都是在企业交款的转天,当然也有个别银行不规矩,资金截留几天,如果是网上报税可能还好些,不过也会出现银行不及时划款的现象,如果是交现金给税务局,那么税务局要及时汇总缴入国库,一般也是交给银行,银行代缴国库,缴库期限比纳税人缴款的期限好像是晚三天,作为纳税人来讲,一般就要掌握好缴款时间就行了,这个时间要以银行业务办讫章的日期或者税务局收据的日期为准。
【第10篇】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多少天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
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
四、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
五、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六、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23年12月27日
【第11篇】地税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红山区等地纳税申报期限
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11月份赤峰市中心城区等地突发疫情,为全力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便利办理纳税申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批准,现将延长赤峰市红山区等地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区域及时限:对赤峰市红山区税务局、松山区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喀喇沁旗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仍为11月30日。
(二)延期申报申请条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延期申报“非接触”办理路径: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2023年11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第12篇】纳税申报期限怎么规定
内容提要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9〕4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13篇】各个税种纳税申报期限
财务会计收藏备查:18个税种纳税期限大全!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规定的,作为报税人员来说,要掌握好这个时间,预期申报的,可能给企业带来税收滞纳金,也对企业的纳税信用不有影响,所以,今天在这里汇总了18个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时间汇总,相关的政策也有罗列。详情内容见下文。
一、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上述有关规定的相关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五、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纳税期限
六、烟叶税的纳税期限
七、关税的纳税期限
八、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
九、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其他税种的纳税期限
好了,上述的内容就是今天整理的有关18个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容,报税的会计人员,希望今天的内容可以让大家掌握18个纳税申报的时间,按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第14篇】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
一、2023年的申报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3年具体申报期限如下: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二、纳税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延期申报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5篇】六月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