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金融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金融企业税收风险指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金融企业税收风险指标
一、宏观经济政策调节效应分析
实体企业金融化行为会加剧企业财务风险,并且这种风险会通过实体企业部门之间的“资产负债表关联机制”或者实体部门与金融体系之间的风险联动机制快速传递,进而放大整个实体企业部门的财务风险。
而货币政策、政府补助等宏观经济政策作为经济发展的“指挥棒”,不仅能通过改变企业融资约束、内部现金流动性、杠杆率和企业治理体系等调节企业金融化与财务风险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影响企业投融资行为和方式,降低各部门之间的风险联动性,从而防范化解经济中的系统性风险。
(一)货币政策对实体企业金融化与财务风险关系的调节效应
货币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一,对调控微观企业行为和影响宏观经济走势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为了避免经济下滑,我国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与投资规模迅速扩大。之后,货币政策反复波动,宏观经济走势与通胀也反复胶着。
实践表明,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发展和“脱实向虚”趋势的影响尤为重要。因此,将货币政策作为实体企业金融化与财务风险的重要宏观调控变量。一方面,宽松的货币政策会提高房地产市场价格和金融资产价格,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的风险收益错配水平。
随着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不断增加,势必会造成金融资产价格的持续上升,此时,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会强化实体企业这种预期,企业出于市场套利动机,会获取更多的信贷资金,从而导致企业的实际资本结构偏离最优资本结构,杠杆率持续攀升,加大企业的还本付息压力,加剧企业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限制融资规模,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增加企业内部的现金流动性。首先,货币政策可以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企业主营业务投资。
其次,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助于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取更多的信贷资金。在此过中,企业与银行签署的信贷协议将作为利好消息在资本市场上释放信号,从而为企业带来正向的超额回报,增强企业获利能力,弱化实体企业金融化对财务风险的影响。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强化实体企业金融化对财务风险的放大作用。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弱化实体企业金融化对财务风险的放大作用。
(二)政府补助对企业金融化与财务风险关系的调节效应
实体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在三种外源融资中,政府补助不仅能够在短期内提升企业业绩,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其还能够刺激上市公司通过债权融资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问题,降低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获取的政府补助越高,其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升越明显,越可能缓解企业面临的财务困境。
同时,除了政府补助对创新投资的激励作用外,有学者研究发现政府补助能够显著影响企业的各类投资方向,包括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抑制企业的对外投资等形式,从而在实体企业资源配置和金融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商业周期导致企业的获利能力并不稳定,使得内源融资所提供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也不稳定。由于信息不对称、代理成本等问题的存在,企业常常面临着融资约束的困境,且固定资产投资的高风险、回收长周期、变现难等特点又进一步加剧了的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加剧企业的财务风险。
此时,当企业接受政府补助后,一方面,政府补助作为外部融资来源之一,能够为企业投资提供直接的、额外的资金供给,缓解企业的现金流约束;另一方面,通过信号传递效应,政府补助能够向市场传递项目信息,使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未来融资情况保持乐观、相信企业的履约能力,进而加大企业投资力度,帮助企业获得不同来源的融资,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动性,提升企业的还本付息能力。
因此,政府补助能够通过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拓宽外部融资渠道,来缓解企业的创新融资约束,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特别是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政府会显著提高对该企业补助的频率和数额。
此时,政府补助资金的注入不仅能够直接改善企业的业绩数额,而且能够帮助企业增加雇员数量、建立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企业绩效,降低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企业绩效的提升将使其套利动机减弱,降低实体企业金融资产持有水平,进而对实体企业金融化与财务风险的之间关系产生影响。
同时,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性资产等四种形式。除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之外,其他三种形式都会增加企业现金流流入或减少企业现金流流出,这将为企业提供充足的现金流,进而对实体企业的金融化水平和风险产生影响。政府补助将弱化实体企业金融化对企业财务风险的放大效应。
二、政策性建议
包括了实体企业金融化与财务风险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渠道、实体企业之间的财务风险传导机制、实体企业部门财务风险与金融系统风险的联动机制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调节效应等。因此具体的对策建议在于:
(一)实体企业合理金融化,调整资产配置结构
在主业投资周期、流动性差、回报率低的情形下,实体企业出于套利动机,广泛参与金融活动追逐金融市场的超额收益,但同时企业应该意识到过度金融化会挤占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创新投入,影响主营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加剧企业的财务风险。
因此,在经济金融化趋势下,企业应该结合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和自身实际情况,在保持企业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处理好实体投资与金融投资之间的关系。合理把握配置金融资产的限度,不应过分追求高额收益而进行过度金融化,更好发挥实体企业金融化的“蓄水池”作用,促进企业主营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二)完善金融市场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方面,打破金融市场的垄断,降低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市场,进而强化金融市场竞争,打破国有企业背后的政府隐性担保,提高资金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大力扶持实体企业,提高实体经营利润率
第一、政府应该加大对实体企业的扶持,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首先政府应该通过减税降费、产业政策等政府补助方式,改善实体投资环境,鼓励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第二,以政府信用为实体企业增信。政府可以成立相应的担保机构,鼓励影响向实体企业放贷,加强征信体制建设,降低商业银行与实体企业之间的不对称性。第三,政府必须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清除僵尸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消减无效供给,提升企业供给质量,有效缓解“脱实向虚”“空心化”等问题,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流向实体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但是坚持“有为政府”的同时应该秉承“竞争中性原则”,改进地方政府唯gdp论的考核方式,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抑制政府的投资冲动,避免低效率重复建设,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高效发展。
(四)货币政策定向精准,缓解企业融资约束
央行应该继续实施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缓解实体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企业现金流动性。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在房地产、金融市场投资热情高涨的背景下,企业拥有更多的投资选择,当实体投资收益低迷时,企业基于市场套利动机,更热衷于使用融资资金参与金融投资活动,追求短期高额利润。
因此,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资金流向调控,保障货币政策定向精准,加强货币资金流向的控制和监控,将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有效结合,提升货币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资金流向实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的稳步增长。
(五)加强金融监管力度,有效防控金融系统风险
实体企业参与金融投资活动时,实体企业部门内部、实体企业部门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存在风险传递效应,风险的爆发具有很强的连锁反应。
实体企业大规模参与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信托贷款等影子银行业务者持有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时,必然会延伸金融体系到实体部门的信用链条,降低货币政策有效性同时导致资金链条更加脆弱的有效性,并且实体企业大规模参与金融投资活动,也会导致资金在金融体系中空转,推动房地产价格或者金融资产价格,使金融体系中的泡沫不断膨胀,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因此,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增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透明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数字货币、云计算等对国有企业资金流向进行监督,避免资金在金融体系中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第2篇】金融企业涉农贷款税收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二、本公告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一)农户贷款;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本条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本条所称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
三、本公告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四、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 税 务 总 局
2023年8月23日
【第3篇】金融企业利息营业税收入确认
在利息收入方面,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认为应收利息的日期确认应税收入。这在增值税领域,叫做获取了销售款凭证。但是对于逾期的贷款利息,增值税方面却有着不同的规定
针对商业逾期贷款增值税问题,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贷款到期日至贷款逾期90天内,不缴纳增值税;
b贷款到期日至贷款逾期90天内,应缴纳增值税;
c贷款逾期90日起至收到逾期贷款利息之前,暂不缴纳增值税;
d贷款逾期90日起至收到逾期贷款利息之前,应缴纳增值税;
e收到逾期贷款利息时,不缴纳增值税。
参考答案:a,d,e
试题解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是的,在我国,目前信用社会的建设还任重而道远,公民的信用意识还有待于进三步的提高,反映在借贷领域,不按期还款,有意当老赖的人特别多,银行坏账的风险还是非常高的,如果让应收未收的利息计入增值税应税收入,显然加大税收负担,于是国家出台相对优惠的增值税政策,同时在企业所得税领域,虽然仍然规定要按照应收利息日期确认收入,但是因为有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规定,所以无需进一步给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