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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的意义(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依法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依法纳税的意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依法纳税的意义

【第1篇】依法纳税的意义

主讲律师

广东英物律师事务所

朱冬冬律师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税收的根本目的就是国家建设、调节经济、造福百姓,归根结底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无论任何人使用何种方法规避纳税义务,将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国家财政预算不足又间接影响民众对于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的福利享受,这就危害到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图源:网络

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纳税。其中纳税的种类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有哪些,比较常见的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等。事实上我们吃饭聚餐、商场购物、买车买房、坐车乘船等日常消费行为都涉及到纳税,那么我们每月发工资时工资条上的个税就是我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其实很复杂,涉及面广,很多所得都要向国家纳税。最近某某网络主播就是为了规避国家税收,采用违法手段偷税漏税,被国家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并且决定处以行政处罚。

图源:网络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本案应该是目前继某某明星之后偷逃税款处罚最大的案件,涉及金额巨大,让人目惊口呆。在此不经让人产生疑问,偷税漏税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又涉及到哪些法律责任?

偷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薄、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漏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条提到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有无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并未对逃税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但在2023年5月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立案追诉。由此“五万元以上”就可以认为是“数额较大”,但对于逃税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并不明确,只有部分省份对逃税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其实,“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属于比较模糊的尺度概念,同样的偷税数额在不同时期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数额进行认定。因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规避纳税,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前面的法律中提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指什么呢?

“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

“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帮我们个人缴纳所得税的单位。比如属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任何偷、逃税违法行为的,还可以依法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个人如何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属于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企业如何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遵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采取任何手段偷逃纳税,这损害的不仅仅是国家的利益,更是人民的利益。铤而走险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法治声音》栏目组

编辑 | 秋秋

【第2篇】依法纳税的手抄报

税宣志愿行

春风飘茶香

税法润童心

……

4月下旬已至,税宣热度不减

进校园、访企业

潮州税务部门用一个个

暖人心、惠企业的举措

掀起了税收宣传月的又一个高潮

税月春风暖千企

税月春风飘茶香,潮安区税务局“税务青年助企团”深入广东天池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特色税收宣传,助力茶叶生产企业紧抓春茶采摘旺季,让茶香进万家,飘万里。

在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区税务局的青年骨干们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近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的开展,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宣传辅导,助力企业谋发展、添活力。

税收故事润童心

湘桥区税务局在昌黎路小学举办以“学做诚信纳税小潮人 一起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的校园手抄报比赛活动,让税收理念和税收知识走向校园,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税务干部还向同学们介绍宣传了税务部门的绩效文化,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在童心中种下“干多干好干出彩”的种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枫溪区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大门口举办青少年税收绘画展,以青少年独特而富有想象力的视角诠释税收与生活、税收与环境息息相关等内容,一幅幅色彩鲜艳、童趣十足的绘画吸引了前来办税的纳税人驻足围观。活动现场还通过设立咨询摊位、派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实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密切关心的税费问题,面对面宣传与纳税人缴费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和纳税服务新举措。

春风税务志愿行

饶平县税务局探索“志愿”+“税宣”服务新模式,以“饶税e”品牌为基础打造移动税务志愿者团队,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设置“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咨询站点,为纳税人缴费人解答税费疑惑、宣传税法知识。活动现场,税务干部通过亲身操作手机“粤税通”掌上小程序,介绍线上缴费的各个步骤,切实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到“非接触式”办税的便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第3篇】商业企业应该依法报税纳税

你已经选择了企业的法律形态,现在需要了解你的企业的法律环境和你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所有企业主都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开办和经营企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你的企业只有登记注册,才能受国家法律保护。在开办和经营企业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税法、企业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这一步里你将学习作为一个企业主应具备的法律责任知识。你还将了解有关保险的知识,设法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

一、法律和责任

国家为了使所有的公民和企业能在公平和谐的环境中竞争和发展,制定了各类法律法规。它们是规范公民和企业经济行为的准则,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公平性。依法办事是公民和企业的责任。

作为一个想创办企业的小企业主来说,你也许觉得法律太多了,弄不明白。其实,和你的企业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你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求你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你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给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遵纪守法的企业将赢得客户的信任、供应商的合作、职工的信赖、政府的支持,甚至赢得克争对手的尊重,为自己营造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

与企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有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境保护法等。

二、工商行政登记

办新企业,首先得给它一个明确的法律地,如同办理”户口”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新办企业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例如卫生、环保、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的、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等内容的书面凭证。企业只有领取了营业执照,才算有了“正式户口”般的合法身份,才可以开展各项法定的经营业务。

三、依洁纳税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所有企业都要依法报税纳税。与企业和企业主有关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消费税。

.关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等。

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运动的生生不息的过程:生产一流通一分配一消费。国家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税种统称流转税,对分配环节征收的税种统称所得税。这是最基本两个税种。

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和地方还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

.特殊商品(粮食、食用植物油、煤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农药、化肥、农机、农膜等)增值税率为13%。

.老、少、边、穷地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减免税收。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或者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免税收。具体政策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四、尊重职工的权益

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的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对双方都产生约束,不仅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保护企业的利益,它是解决劳动争议法律依据。所以绝对不能嫌麻烦,或者为了眼前的小利而设法逃避。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

.工作职责、定额、违约责任。

.工作时间。

.报酬(工资种类、基本工资、奖金、加班、特种工作补贴)。

·休息时间(周假、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等)。

.社会保险、福利。

.合同的生效、解除、离职、开除。

一般各地都有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有关信息可以从当地劳动部门获得。

2、劳动保护和安全

尽管创业初期资金紧张,企业应尽量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搞好危险和有毒物品的使用和储存,改善音、光、气、温、行、居等条件,以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并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3、劳动报酬

企业定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地区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必须按时以货币形发放给劳动者本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信息可以从当地劳动部门获得。

4、社会保险

国家的社会保险法规要求企业和职工都要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使员工在年老、生病、因公伤残、失业、生育的情况下得到补偿或基本的保障。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对企业来说是强制性的。

记住:一个企业如果不能为员工提供起码的社会保障,将很难吸引和留住管理和技术人才。企业主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到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

五、商业保险

经营一个企业总会有风险。各类企业的风险有差异,并非所有的企业风险都能投保。例如,产品需求下降这种企业最基本的风险,就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而另一些风险则可以通过办保险来减少。

企业办了保险,一旦发生了问题,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可以得到可靠的经济保障。有的企业主为了省钱而不上保险,其实是很失策的。如果一家企业(制造业、林业、商业等)没上保险,其贵重设备被盗窃,或发生火灾时,损失全由企业自己承担。

企业的保险险种通常包括:

.资产保险一如机器、库存货物、车辆、厂房的防盗险、水险和火险;商品运输险,特别是进出口商品的这类险种。

.人身保险一业主本人和员工的商业医疗保险、人身事故保险、人寿保险等。

你要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决定投保哪些险种。一般来讲,从专为小企业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里都能得到有关保险的信息,你也可以从当地的保险公司那里得到报价。

记住:保险公司将设法出售他们的一揽子保险。最明智的办法是比较核实各种渠道的信息,为你的新企业购买最适当的保险。

小结

作为一个业主,你将负有法律责任。企业的类型和法律形态将决定企业的形式和性质。法律责任包括纳税、遵守有关雇工的法规,获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环境等。

你应该考虑将保险作为一种减少部分经营风险的手段,但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保险。履行了业主的法律责任,你的企业将更加成功 。

【第4篇】依法纳税的认识

最近某明星偷税漏税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大好前程就这样断送了,实在是可惜,,作为我们老百姓实在是想不通,你都有那么多钱了几辈子都花不完了,还做这种铤而走险的事,顶风作案,这下可好,阴沟里翻船,去求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严惩。加大思想宣传,让公众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了解法律的边界,让依法纳税成为自觉行为。同时,可以让明星担任纳税大使,坚守法律底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带头作用,为推进社会公平做出贡献。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确保了我国税收成为国家财政收入最基本,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确保国家各项职能得以发挥,财政的巨大作用得以发挥

.门前的路,河边的桥,边疆的守卫,那可是从无数的税款里汇聚而来,不要搞特殊做那颗老鼠屎。

【第5篇】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在房屋交易中,部分交易方心存侥幸,为逃避国家税收而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近日,北京一中院审结一起因签订“阴阳合同”引发的诉讼,原告小王起诉要求小永支付购房款300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小王诉讼请求,小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王将房屋出售给小永,涉案房屋争议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三份,日期均为2023年8月24日。第一份合同房屋价款为300万元,该合同中注明,双方在产权交易大厅所签的对公合同每套价格只做乙方合理避税使用,双方成交价格以本合同为准。第二份合同为政府部门的备案合同,房屋价款为55万元。第三份合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建委)格式合同,房屋价款为76万元。

小王主张第一份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小永则主张第一份合同系伪造,第二、三份合同合法有效。

审理期间,小永申请对第一份合同落款签字的真伪进行鉴定,后因没有交纳鉴定费,鉴定终止,小永不要求继续鉴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

2023年8月24日房屋价款为3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小永虽对该合同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在申请鉴定过程中未交纳鉴定费,且经法院询问后其不再申请鉴定,法院对该合同的真实性不持异议,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证实的情况下,该合同应当视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涉案房屋的买卖存在三份价款不同的合同文本,但价款为300万元的合同注明:“双方在产权交易大厅所签的对公合同每套价格只做乙方合理避税使用,双方成交价格以本合同为准。”故该份合同中对价款的约定应为双方对于房屋交易价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对该合同标明的价款应予遵守。故法院判决支持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小永应支付购房款300万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所谓“虚假的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通谋作出与真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该民事法律行为本身欠缺效果意思,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均不希望此行为能够真正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房屋交易中,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一般需要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房屋的市场价值等因素,从而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实践中,为了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有些交易方会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对外的“阳”合同用于政府部门备案,以减少缴纳税款,对内的“阴”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但“阴阳合同”潜藏巨大的法律风险,给了不诚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阴阳合同”拒绝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从而引发争议。对于“阳”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款,该价格条款应为无效,当事人如主张按照该条款履行合同,不应予以支持。

法官提示

需要提醒的是,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违反了税收管理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之规定,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法》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如有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行为,亦将面临行政处罚,还将计入信用档案。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都不应存有侥幸心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供稿:北京一中院

作者:李正

编辑:方硕 孙慧 姚日辉

【第6篇】纳税普法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

大家好,我是河北益昌律师事务所杨天惠律师。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很高兴能在这里就我国宪法的相关条文知识与大家进行学习、交流。今天我们分享的主题是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

2023年3月15日,某市税务局通报了明星邓某涉嫌偷逃税款的情况。经查,邓某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000多万余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000多万元。后某市税务局依法对邓某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的严厉处罚。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向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纳税主体,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税收的目的和用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在实质上侵害了公共利益,侵吞了公众财产,扰乱了经济秩序,并践踏了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同时,为保障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刑法》中也专门就涉税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不应只是一句口号,而应是我们大家都要切实遵守并严格履行的宪法基本义务。

【第7篇】依法纳税承诺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明确,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此背景下,专家建议自然人纳税人,尤其是高净值人士,今后应对个人纳税信用高度重视,注意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cfp 图

提醒1全面梳理个人涉税信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以下简称《通知》)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全面实施,守信纳税人将获得更大便利和更多机会,严重失信者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因此,广大纳税人特别是高净值人士,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细处着手,努力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

《通知》规定,要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等表单中设立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纳税人作出守信承诺的前提是全面梳理个人涉税信息——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志钢说。

安永税务部人力资本服务合伙人糜懿全分析,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在个人信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是税务机关将主体责任进一步回归到纳税人的具体体现。通览《通知》全文,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政府希望通过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公平享受减税红利,推动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那么,自然人纳税人需要梳理哪些涉税信息?糜懿全建议,纳税人可以按照两个部分来梳理:需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的信息和自行申报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糜懿全分析,纳税人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探亲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收入项目等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元年的新亮点,也是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德勤人力资源全球服务组及私人客户服务北方区主管合伙人王欢说。具体来说,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6个项目,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相应扣除板块后,系统会自动提示。以住房租金为例,填报前,纳税人需要提前准备住房租赁信息(合同编码、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工作城市信息(市一级主要工作城市)以及扣缴义务人信息(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

王欢提醒,目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要将相关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因此,纳税人更需特别关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保证纳税申报的准确度和合规度。朱志钢说,纳税人自行申报部分,可以根据申报表格的要求,确定需要填报的信息。例如,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提醒2避免产生违法违规记录

《通知》明确,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机关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糜懿全认为,自然人纳税人要避免被惩戒,最重要的是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从实务看,自然人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中,相对比较容易产生申报不合规记录。

具体来说,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然人纳税人可能会忽视申报的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纳税人如果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及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可能产生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王欢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很可能对个人名誉、生产生活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显示,因违规购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济南某耐磨生产企业的几名高管被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出行;因大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向下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并被追缴税款3.8亿元;因未按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存在偷税行为,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

提醒3高净值人士更需要关注

相较于收入来源单一的自然人纳税人,高净值人士的收入组成和资产分布更具多样性,税务情况相对复杂。被税务机关列为严重失信的当事人,可能面临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约束和惩罚措施。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如果因纳税诚信问题被处罚,将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信誉。

基于此,王欢建议高净值人士关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合规性。根据不同类型的收入,准确履行对应的纳税申报义务。例如,对于综合所得类型多样化或以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报酬为主要收入的个人,需关注境内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要求;对于以合伙人身份进行相关基金投资的个人或以工作室形式开展相关经营的个人,需关注境内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对于从境外取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的个人,需关注取得来源于境外所得的自行申报等。

值得注意的是,高净值人士可能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同时进行若干项纳税申报。王欢建议高净值人士,及时梳理个人及家庭成员的税务现状,厘清税务申报要求,并适时寻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以从容应对较为复杂的税务合规要求。同时,高净值人士还需密切关注失信修复机制的建立和进展,以及时修复因非主观因素所导致的失信事实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9月6日b2版

原标题:个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将全面实施,专家建议自然人纳税人:细处着手,保持良好纳税信用记录

本报记者 阚歆旸 实习记者 李明炫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8篇】依法纳税的案例

3月15日,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引发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备受诟病。法律面前没有明星,更没有侥幸。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无论何人,必须守住底线,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带头自觉诚信纳税,否则总有丢掉“光环”的一天!此次邓伦被罚,警钟也再一次敲响:无论网上网下,不管哪个领域,都不该存在税收“灰色地带”,各部门应强化联合惩戒,时刻加强对“明星经济”“流量经济”的监管,提高明星艺人偷逃税违法成本,营造健康有序的从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作者:刘丹)

【第9篇】依法纳税什么法

原标题:

事关你的钱包!律师教你依法缴税

“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线上直播普法 剖析偷逃税现象

12月28日,本报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第679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为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职工群体送上2023年度公益律师“税法知识年终总结”。

活动采取线上直播的普法形式,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明律师为大家授课。蔡明深入剖析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以及网络主播带货常见涉税风险和建议。此次直播活动特别开设了“依法诚信纳税互动问答环节”,蔡明就网友关心的税务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

公益律师直播授课

合理“税收筹划”基于真实交易关系

近年来,明星、网络主播接连在税务问题上“翻车”,偷逃税款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蔡明从热点明星、主播偷逃税问题切入,迅速吸引了网友的关注,纷纷留言互动:“可以分析下,也让大家引以为戒”……

蔡明认为,根据税务部门的通报,网络主播主要通过将个人收入转换企业经营所得,分拆收入,利润分流来逃避税款。

蔡明认为,合理的“税收筹划”一定是基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合理的商业逻辑,是能够向税务机关披露完整的真实信息并探讨税务处理合理性的交易方案。合理的税收筹划,并不能完全排除税务风险,因为对于同一交易事实,税务机关有可能持有与纳税人不同的税收政策解读和理解;但应当能排除偷税的认定。相反,若基于简单的信息不对称、隐匿资料等方面进行的“税务筹划”,则有被认定为偷税的可能性。简单来说,如网络主播设立主体核定征收只为开票,无工作人员、无实际经营业务、亦不承担经营风险,因交易的虚假,即使没有阴阳合同,偷税风险也难免。如网络主播设立主体,将团队费用等实质内容装入核定征收主体,但收入费用严重不匹配,且法律形式约定存在瑕疵,则可能认定为不合理的避税。

网络直播存涉税风险

那么网络直播有哪些常见的涉税风险?授课中,蔡明进行了细致地分析。

第一是错误地认为个人直播带货不需要纳税。”蔡明解释,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主播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补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是直播平台管理不规范风险,比如:对网络主播取得的销售佣金等收入,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要求网络主播提供等额的“替票”才与之结算。直播平台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蔡明建议,对于利用税收洼地注册个独企业、合伙企业来进行筹划,一定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考虑实质性运营问题,“空壳”公司风险大;现在核定征收的管理越来越严格,要衡量地方政策与税收征管是否有冲突,衡量政策的可持续性。

具体到带货主播如何缴税?蔡明认为,这要分四种情况来分析。如果是以独立个人身份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此时,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同时主播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如果是成立个人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平台直播,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同时,工作室还需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第三,与经纪公司签约通过平台直播,主播与直播平台没有直接关系,与经纪公司的关系取决于协议的形式。第四,作为平台的员工进行直播,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平台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次年主播应自行汇算清缴,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年终奖怎么缴纳个税更划算?

一个半小时的授课,蔡明就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进行了深入分析,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受益匪浅。网友“风”告诉记者,“太实用了,我也在做直播创业,律师的授课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不在税务上出问题。”

结束了授课,蔡明就网友关心的税务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记者发现,年终奖缴纳个税是网友留言最多的问题。

对此,蔡明解释,所谓年终奖,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目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和“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这两种计税方式。发稿前,记者获悉,从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当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蔡明认为,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更划算要因人而异,具体有三种情况:一是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负的,也就是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加起来都不如三险一金、免征额、专项附加扣除和允许的其他扣除等法定扣除多,直接选择合并计税;二是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年终奖之和不超过36000元,单独或合并是一样的;三是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年终奖之和超过36000元,这种情况下单独计税与合并计税孰优孰劣不确定,需要具体分析。

为了让网友们更好理解,蔡明举了个例子:小张2023年每月工资是1万元,每月个人缴纳“三险一金”1500元,2023年12月获得年终奖10万元,并入2023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小张2023年应缴纳个税11680元。(10000元*12个月-1500元*12个月-60000元+100000元)*10%-2520元。

普法小课堂

额外抽奖如何缴纳个税

问: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精神文明奖励需纳税吗

问:单位发放的精神文明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若单位发放的精神文明奖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讯补贴是否要缴纳个税

问: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是否并入当月工资交个税?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交个税?

答: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有关规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向公司报销,可不作个人所得征收个税。因此,关于交通补贴,若所在省市地方税局经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征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税;若所在省市地方税局未规定通讯费免征标准,单位发放此津贴的,应予以征收个税的。

个人收入能否转变成企业收入

问:个人收入,能否通过改变交易主体,而转换为企业收入呢?

答:可以,但应以真实交易为支撑。例如,个人提供培训可能是服务,但是加入公司作为雇员对外培训就应当是公司取得经营收入,个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事实上,这样的转变是以交易的风险、组织方式、营运模式为基础的改变。相反,如果加入交易链条的企业,仅仅是代理收款和开票的平台、无相应人员,不实际提供服务也不承担任何交易风险、责任,则不仅所得税上可能面临被认定为虚构交易而构成偷税的风险,该企业所得开具的发票也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法律风险。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有区别吗

问:如何区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

答: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图 首席记者方维芳)

【第10篇】依法纳税证明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建议的应答方法:

1、提供如下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承诺如下:

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果我单位未如实披露和说明情况,一经发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授权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2、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意:证明文件的纳税期间一定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之内,证明文件的纳税期限一定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物件。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收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该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之间的的,至少三个月的投标人主管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银行缴纳税款回单复印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则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无效,其他亦然。

如果投标人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需要在投标人所属市(县)国税局网站下载(截屏)相关免税政策文件,注意文件中的免税期间一定要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以图片的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意:证明文件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期间一定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之内,证明文件的缴纳期限一定要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且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款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该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之间的的,至少三个月的投标人主管税务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银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回单复印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则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其他无效。

如果投标人是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需要投标人提供所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免缴政策文件,注意文件中的免缴期间一定要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间,以图片的形式附于投标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载明了税种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的,为纳税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载明了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第11篇】依法纳税是什么

3月15日,就在大家都在喊打假货防消费陷阱时,演员邓伦因偷逃税款被追缴并被罚款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榜。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偷税漏税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此前就有郑爽、薇娅等公众人物因偷税漏税被罚。

有人冒着风险偷税漏税

有人却连偷税漏税是什么都搞不清楚

关于纳税,有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今天,小编就来说一说

关于纳税的那些事

其实我们日常消费行为

都涉及到纳税

今天我们说的偷税漏税

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个税)

每月工资条上显示的个税

可能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对纳税最直接的感受

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邓伦偷逃税金额已经达到千万级别,却只需要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呢?依据上述法律条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很多人认为偷逃税款数额巨大,但是邓伦属于“初犯”,只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受到了行政处罚,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如果再犯,那就不是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这么简单了。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严惩

来源 | 政治部

文字 | 李博 史文丽

图片 | 李充

【第12篇】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青岛高新区税务局根据第二批事项清单,以推行签订《告知承诺书》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提升精准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设计制作《告知承诺书》。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青岛高新区税务局自行设计制作《“首违不罚”行为告知承诺书》。在《告知承诺书》上,执法人员对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当事人,书面告知其违法事实,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并告知当事人再次违反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综合检验实施效果。1月10日,一户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的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政策条件,该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在对该纳税人进行充分教育、引导后,纳税人签订了《告知承诺书》,并表示:“‘首违不罚’制度通过这种形式书面告知,非常人性化,我今后将按期申报,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

常态化推进制度落实。青岛高新区税务局通过签订《告知承诺书》,深入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错误,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营造严格而不失温度的税务执法氛围。通过常态化教育、引导,推进深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体现“柔性执法有温度、严格执法有力度”。

记者:李岳锋 通讯员:刘梦竹

【第13篇】依法诚信纳税的意义

今年8月以来,南阳市卧龙区税务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万人助万企”、“春雨润苗”等活动,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诚邀纳税信誉等级a级企业以“诚信纳税·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积极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信用城市提供道德支撑。

在征文活动中,企业家们围绕“诚信经商”“诚信纳税”谈体会,纷纷表示要把诚信纳税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立足于自身的长远发展,明礼诚信,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卧龙区税务人员参观企业诚信文化

河南海宏科技有限公司在文章中说: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商业信誉的标尺,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它传播着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它预示着企业美好的发展前景。南阳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3年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已成为区域行业标杆企业。集团董事长蔡浩先生很好阐释了明伦集团“稳中求进,乘势突破,以信誉求生存,以品质促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展现了企业在社会担当能力、社会履责能力、风险预估能力、开拓进取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彰显了明伦集团的磅礴力量。

税务人员与纳税信誉a级企业开展走访座谈

南阳城发高铁快速通道运营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表示: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商业信誉的标尺,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它传播着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它预示着企业美好的发展前景,只有诚信纳税的企业才会赢得较高的商业信誉和更多的商机。南阳市德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是豫西南生产高低压电力线路最早的企业,公司负责人认为:纳税能使企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更能树立商业信誉和形象,使企业能在市场上深深地扎根。

南阳市天华制药有限公司于卧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信誉a级企业,公司董事长感叹道: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以及对国家和对人民贡献的重要标尺,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是最好的形象宣传。南阳乐乐康医药有限公司在征文中写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营理念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以往的“一次性服务”,而是归功于“先有诚信,后有客商”、“服务无止境,诚信值千金”的共同发展。

税务人员为企业开展纳税信誉评定政策辅导

在开展诚信纳税征文活动期间,卧龙区税务局结合万人助万企进企业辅导活动,深入企业讲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机制和信用修复、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内容,号召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用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为企业发展助力加油。下一步,卧龙区税务局将持续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税企交流群等多种渠道持续向纳税人宣传诚信纳税的意义、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以及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举措。并以“千万人助万企”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税务干部向a级纳税人线下“点对点”入户派送“税惠大礼包”;线上开办“专属小课堂”量身定制涉税辅导,真正把为企业纾困落到实处,为诚信纳税的企业“轻装前行”保驾护航。(王艳艳 陈莉)

【第14篇】依法纳税有利于

11月25日,北京市税务局曝光吴亦凡(wu yi fan)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

严肃查处,体现国家打击偷逃税行为决心

自2023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来,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下大力气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税务部门曝光了一批性质恶劣、金额巨大的偷逃税案件,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在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对涉税违法的明星艺人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任何心存侥幸胆敢偷逃税的不法分子,只要触碰税收法律法规“红线”,都必将依法受到严肃查处。

业内专家学者认为,在这一大背景下,吴亦凡(wu yi fan)依然顶风作案,严重侵害国家税收利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税务部门对吴亦凡(wu yi fan)案的严肃查处,再次体现国家对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决心,有利于维护税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起到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

处罚结果体现依法依规、过罚相当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吴亦凡(wu yi fan)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但其2023年和2023年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均超过183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应就其来自中国境内外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尽管其利用外籍身份并凭借其在演艺圈的流量优势,要求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设立的境外机构将其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其境外注册的企业,将境内个人收入“包装”成境外企业收入,以此隐匿其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应税收入的事实,或转换收入性质,但仍被查处。这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主权和税款安全,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本案行政处罚结果来看,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和过罚相当的一贯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表示,吴亦凡(wu yi fan)案中,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顶格”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促进影视行业长远规范发展

专家表示,明星光环不是“护身符”,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拿着高额的薪酬,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吴亦凡(wu yi fan)案件的曝光,对明星艺人而言,无疑又是一次深刻而鲜活的普法教育,提醒明星艺人对法律心存敬畏,谨记不能逾越偷逃税的“红线”,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切莫因小失大,断送演艺生涯。

汤继强表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部门持续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完善税收监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必将有力促进影视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来源:新华社

【第15篇】依法纳税教案

高中历史部编版(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唯物史观

通过学习,运用唯物辩证史观及有关理论,知道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认识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

通过教科书和配套课件,认识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史料实证

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归纳出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认识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与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相关,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

引导学生运用本课教材中文献资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认识我国收回关税主权,完善税收制度的意义,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

通过教学让学生从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体会历史责任感、认同爱国主义精神;从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培养依法纳税的公民意识。

【教学重、难点】

1.重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历程

2.难点:关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演变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通过相关图片,导入本课学习。

请同学们观察上面两幅图片,左图是元朝纳粮彩绘壁画,右图是个人所得税宣传照。大家思考一下,两者反映了什么共同主题?对!赋税制度。那么,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状况如何?这些正是我们这节课所要探讨的主题。

讲授新课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秦汉时期的赋役有哪几种构成形式?其具体状况如何?

自主学习

1.秦汉时期

(1)田赋

①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②汉初,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时十五税一,汉景帝时三十税一。

(2)人头税

①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

②汉朝时,分口赋、算赋,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③汉朝还征收财产税,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3)徭役

①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

②更卒徭役的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等繁重劳动。正卒役期一般是两年。戍卒役期一般是一年。

图片情境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分别概括指出隋唐到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具体状况如何?

自主学习

2.隋唐时期

(1)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2)唐朝实行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的役,用“庸”代替。

(3)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改行两税法,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图片情境

合作探究

探究一 租庸调制与两税法

材料一 凡赋役之制……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锦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 ——《大唐六典》

材料二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 ——《新唐书•杨炎传》

(1)根据材料一归纳材料中赋税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两税法的征税标准是什么?影响如何?

提示:(1)特点:按丁征税,交纳实物,以庸代役。

影响:租庸调制保障了国家的赋税,保障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但是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的加剧,租庸调制也宣告失败。

(2)标准: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

影响:按土地和财产多少征税,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贵族官僚和商人都要纳税,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自主学习

3.宋朝

(1)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2)宋朝除了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3)王安石推行募役法。

4.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元朝在税粮外又有“科差”。

5.明清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明朝后期,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①内容: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②意义: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3)清朝

①内容:康熙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

②意义: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图片情境

合作探究

探究二 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材料一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留存、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知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明史•食货志》

材料二 “田亩起丁,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浙江《嘉兴府志》

材料三 到雍正末年,国家库存银两由康熙末年的800万两增加到6000多万两。全国人口更是由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1913万人猛增到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的3.01多亿人。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一条鞭法中收取租税的内容有什么变化?有何影响?

(2)据材料二、三,回答摊丁入亩有哪些作用?

提示:(1)变化: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影响: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折成银两,减少了农民被盘剥的可能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有利于农业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2)作用:人口欺瞒现象消失,人口大量增加,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徇私舞弊的现象大大减少,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探究三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趋势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直到废除。

(2)赋税品种:由繁到简,税种减少。从田租、人头税、杂税简化为土地税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

(3)征税方式: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

(4)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5)人身控制: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弛。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指出从古代到现代中国的关税制度的基本状况如何?

自主学习

1.关税制度

(1)古代:①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

②存在国内关税和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

(2)近代:①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列强手中。

②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③1928年起,国民政府通过“改订新约”的措施,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图片情境

合作探究

探究四 海关管理权的丧失与改订新约运动

材料一 罗伯特•赫德,英国人。他于1863年正式担任海关总税务司,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他把持中国海关大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利益。

材料二 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国民政府首先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同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思考:(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赫德为什么能够掌握中国的海关管理权?有什么客观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如何评价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运动?

提示:(1)原因: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大门被英国等西方列强打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的愚昧无知。影响:赫德在任内创建了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客观上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2) 评价:积极意义: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列强在中国的特权,是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的进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强化了民族意识;关税收入大大增加,成为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局限性:并没有从根本上取消帝国主义的在华特权,仍未使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

自主学习

(3)现代:

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②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政务院颁布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③1985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④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重新修订发布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

图片情境

问题情境

请同学们结合教材内容及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历程如何?

自主学习

2.个人所得税制度

(1)起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

(2)演变

①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但并没有实施。

②1936年,国民政府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新中国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⑤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数次修订完善,愈加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合作探究

探究五 收回关税自主权与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

材料一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1950年4月,中央又公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对原来维护帝国主义利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东西一律予以废除,旧海关得到彻底改造,成为名符其实的人民的新海关,实现了“把中国大门的钥匙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的目标。

材料二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23年8月31日修正)

(1)据材料一回答怎样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出台?

(2)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思考中国实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有何意义?

提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这部税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

(2)意义:是深化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调节国民个人收入,有利于缓解财富两极分化;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

依法纳税的意义(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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