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打印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打印个税需要什么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打印个税需要什么资料
最新个税查询和清单打印方法
目前个税单可以网上打印,目前有三种个税清单,现在针对三种税单逐一介绍(2023年1月起由于税制改革,还需要提供公司个税申报截屏):
一、双语版(仅限于2023年1月起)
1、申请,打印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2、打印步骤(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一天只能申请三次)
备注:居住证积分或者落户需要提供2023年1月起的税单,建议提供双语版或者老版个税清单,税单可以体现代扣代缴公司名称。
二、红章版(仅限于2023年1月起)
1、申请,打印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2、打印步骤(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一天只能申请三次)
备注:居住证积分或者落户需要提供2023年1月起的税单,无特殊要求的可以提供此版本,但是建议还是双语版或者老版个税清单。
三、老版个税清单(2005年7月至今)
1、申请网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2、打印步骤(密码是身份证后六位)
备注:
(1)此版本税单可用于居住证积分和落户
(2)2023年开始的应纳税所得额是逐月累计的,请注意区别于2023年以前的纳税记录
【第2篇】金税三期个税税单打印
要落户了不知道社保,个税,居住证是否达标?
上班那么久不知道每月缴了多少社保,个税?
现在攻略来了,手把手教你在线查询居住证信息、社保基数、个税及在线打印税单等。
还不会的赶紧看看吧,是否和你计算的一致。
居住证信息及办理日期查询
办理落户需要居住证信息及居住证办理日期,注意这个日期既不是居住证的申请时间也不是卡面上标识的制证日期,是居住证的审批通过的日期。
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可以查询一个大致时间,填在申请表上即可,如果在申请表中的居住证首次办理时间填写不正确,人才中心会在修改意见里回复正确的居住证首次办理时间。
查询方法和查询步骤,如下图:
居住证办理日期查询指南
社保基数等信息查询
1):下载人社app,手机应用市场或appstore搜索'上海人社'或者官网扫描二维码(可自行访问官网获取)进行下载。
2):打开人社app,选择业务经办
上海人社app
3):登录和认证
登录页
认证页
注:已经申领过电子社保卡的选择电子社保卡登录,未申请的要选择ca证书登录
关于ca证书生成:首页选择'ca证书管理'申领一个ca证书,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可以获取。
4):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认证成功后重新登录->选择业务经办->社会保险查询。
查询页
近一年社保基数缴费情况查询:
上海人社app 首页-城保个人缴费-近期应缴情况
在沪所有年份个人社保基数缴费情况查询方法:
上海人社app查询路径,首页→ca证书管理→ca证书申领,申领证书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业务经办→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选择具体某一个年份,点击“查看”后,即可显示该年份每月的具体缴费信息,包括缴费情况、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等。
如上均无法查询,可携带身份证至上海任意社保中心柜面查询个人社保缴费基数。
个税查询及税单打印
2023年1月-2023年12月个税单,访问以下网址查看在线下载步骤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注册登陆→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申请。
2023年1月-至今个税单在线下载指南
访问上海税务局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登录后,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即可进入,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中的【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到大家,喜欢的可以收藏、转发哦。
【第3篇】自然人税收系统打印个税
自然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和申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操作步骤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实名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可直接进入系统。
2
实名登录后,进入办税身份选择对话框。
选择【自然人办税】后,点击【确认进入】按钮,登入电子税务局。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3
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进入对应功能。
4
选择要申请纳税清单的税款所属期范围,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信息,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按钮,即可下载纳税清单pdf文件。
注意事项
1.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只支持开具2023年12月31日以前(含)的数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若您需要开具2023年1月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您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开具《纳税记录》。
2.原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已迁移至电子税务局,欢迎大家使用。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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