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有限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享受该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可选择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或者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选择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
举例来说明: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额70万元,其中30万元的客户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40万元的客户无特殊要求。因此该公司可以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的4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二、开具发票的注意问题
在6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一定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但是,如果在年4月1日以后,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如1%开具相应的发票。
举例来说明:一家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于2023年2月收到货款并开具发票,货已经发出,实现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该公司已于2月属期按照1%的征收率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即使由于款项直到2023年4月才收回,发票也在4月开具,此时,该公司仍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在申报4月属期的销售额时冲减该金额;如果该公司在属期2月未申报并缴纳该笔销售额的税款,则在4月时也不能适用免税的优惠,而应申报属期2月的税款并开具1%的发票。
三、原免征政策继续有效
在2023年,国家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政策与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并不矛盾,政策仍然有效且执行期限在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地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所有应税销售收入均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全部享受免税政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含有5%征收率的,若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的,那么5%征收率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若不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则3%征收率部分可以享受免税,5%征收率部分需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5%征收率虽然在本公告中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但是可以适用未超过月15万或季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四、申报表的填写
假如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没有其他免税项目,由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适用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如纳税人是企业,将40万元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即可;如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假如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的销售额是80万元,则由于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应适用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该80万元销售额应全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80万元。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
具体案例: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是以连续 12 个月的销售为标准还是连续四个季度的销售额为标准?
回答: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这里的连续 12 个月和连续四个季度满足其中之一就达到了标准。
在实务中,通常是依据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是否连续 12 个月的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是否连续四个季度的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
提醒: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即使达不到连续 12 个月或连续四个季度销售收入 500 万,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请成一般纳税人。
参考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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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
1、小规模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 万元
(2)不能正确核算:销项、进项、应纳税额
(3)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注意:2020.3.1-2022.3.31,适用 3%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 45 万免征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3%减按 1%,4月起,适用 3%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据实缴纳
2、一般纳税人
(1)年销售额>500 万元
注意:应纳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满足其他两个条件的可申请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3 号规定)
(2)健全的会计核算
(3)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说明: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注意: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注意: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注意:“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一般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判断的销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未扣除之前的征税销售额+免税销
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税款申报当期销售额+纳税评估调
整查补税款申报当期销售额
【第4篇】一文理清小规模纳税人8个常见误区
申报、开票、免征额这些小规模纳税人常用的操作和概念中,有哪些易错的知识点吗?今天就请跟随申税小微一次性纠正8项常见误区!
概念类误区
误区一:
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纠正:可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误区二: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纠正:小规模纳税人每个季度销售额不到45万元,免征增值税,但是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误区三: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因此成本费用不需要取得发票。
纠正:日常发生的支出费用仍应依法取得合规票据,否则没法税前扣除,导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误区四: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45万以内部分免增值税,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纠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销售货物销售额已超过45万元的,不能45万以内部分免增值税,需全额计算缴纳销售货物的增值税。
误区五:
小规模只能季度申报。
纠正: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操作类误区
误区一:未区分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总销售额按季不超过45万或按月不超过15万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或代开的不含税增值税发票不可享受免税,应按征收率申报纳税。
注意区分第2栏和第3栏的区别。
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自行开具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第3栏“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误区二:
混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按季申报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适用免税政策,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填写第11栏,企业纳税人应填写第10栏。
误区三:误填或漏填《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按季申报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适用免税政策,只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
纠正: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简单介绍一下2个申报渠道的具体操作。
1.作废(申报成功之后,在没有扣款情况下,可以作废申报)
路径:【菜单】→【文件】→【申报作废】选择需要作废的增值税报表,点击【作废】→【提交】即可。
2.更正申报
路径:【菜单】→【文件】→【更正申报填写】,申报项目选择【更正申报】,更正好报表之后重新发送即可。
电子税务局
1.作废(申报成功之后,在没有扣款情况下,可以作废申报)
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申报作废】,进入之后按步骤操作即可。
2.更正申报
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选择需更正的报表记录,点击【更正】
注意:过了征期更正可能产生滞纳金,最终请以税务机关的口径为准。
来源:上海税务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2023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有时会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取得发票,对于这种情形,在实务中,有很多企业是按取得发票的时间来确认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并以此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那么,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呢?现根据会计与税务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分析。
一、会计处理分析
(一)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从上面的规定可知,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在时间确认上应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即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二)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应暂估入账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二(一)4项规定,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财政部于2023年1月26号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第二条“关于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的暂估入账金额”规定,在对《规定》第二(一)4项中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暂估入账时,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比照处理。
上面是对一般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暂估入账的具体会计处理的规定。但根据上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精神,小规模纳税人未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同样也应当暂估入账。
二、税务处理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上面的规定可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因此,只要成本费用发生,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均应按实际发生时间确认成本费用。
(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允许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另外,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从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可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全额取得发票的,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全额取得发票,其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计提的折旧额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在实际业务发生5年内提供有效凭证的可以追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此外,在这里提醒两点:
一是不能完全以发票开具的时间作为业务发生的时点
现在发票的开具均是使用电脑,而开票日期电脑是默认的,一般来说不能更改。如果在业务发生的同时开具发票,则开具发票时间即为业务发生时间;倘若是后期补开的发票,那么,发票开具时间就不是业务真实发生时间,这时,企业应当提供业务发生真实时间的有关资料,并依附在发票的后面。
二是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成本费用的凭证不只是发票和财政票据等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6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了判断税前扣除凭证的标准,即: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因此,在实务中,纳税人发生的一些特殊业务,以收款凭证、分割单,以及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各种资料等都能成为税前扣除凭证。
来源:税屋,作者:李霄羽。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
具体政策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计税方法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计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实行销项税额减除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税率,一般税率为6%、9%和13%。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只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率为征收率,一般征收率为3%或者5%。
二、符合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万元及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连继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右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三、可以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并不是所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单位都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凡事得有个例外不是嘛。小规模纳税人的判别标准也不例外。
对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登记
四、必须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有些事情可以选择,但是有些事和人,我们没的选择,必须执行。那就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换句通俗的话就是咱们自然人个人,必须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销售额不达标,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达标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换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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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建账
任何一家企业成立之初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建账,不同规模的企业建账的流程也会有所差别,对于很多小企业规模比较小,建账的过程就会出现很多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关于小企业如何建账的问题。
在建账的时候我们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一般建账的流程是“选择准则”、“准备账簿”、“科目选择”、“填制账簿”等。
第一步,“选择准则”,对于达到要求的小企业选择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
第二步,“选择账簿”,这一步比较关键,在选择账簿的时都要首先考虑企业规模,也就是业务量的大小,然后要考虑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什么。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就会越大,涉及的经济业务种类会比较多,那么所需的会计账簿的数量也会越多,种类也会越多。相反,对于规模比较小的企业,业务量也会比较少,甚至有的企业的经济业务只有一种,那么在选择账簿的时候就会比较单一,往往一个会计就可以处理好所有的事,所需的账簿数量和种类也会大大减少。
其次就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了,如果一个公司的主营业务比较复杂,涉及到的经济业务比较多,那么所需的账簿数量也会增多。所以如何选择账簿要根据企业的情况来选择。对于小企业来说,一般设置一本总分类账、一本库存现金日记账、一本银行存款日记账、二到三本明细分类账(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一本费用账基本就足够了。 最后还需要考虑一下公司的电算化水平,结合电算化去考虑选择购买多少账簿。但无论何种企业,都存在货币资金核算问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必须设置。另外还需设置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
第三步,“科目选择”,这个可参照选定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结合自己单位所属行业及企业管理需要,依次从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中选择出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最后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填制账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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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自改革开放后,重心就放在了经济建设上,大量的人员都选择了南下经商,很多人都因此赚到的人生的第一桶金,社会的公司组织也跟不上发展,也在不断的改革中,我国第一张民营的牌照就是来自于浙江义务的个体工商户,由此迎来了注册公司的热潮。
目前我国主要有五种公司形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税收,税率也是有所不同。
今年我们主要来讲解个体工商户与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它是由自然人或者公司投资成立的,承担有限的经济责任(出资额),无限盈利机会,主要的税种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点是3%,今年是免征的,企业所得税25%,但是今年能够享受到应税所得额100万内按照2.5%征收,100万-300万按照5%征收,这次是在减半了,股东个税分红是20%,当然不分红就纳税,还有就是如果是企业股东,那么分红是不纳税的,这个分红到了企业投资者账上可以做消费等等处理。
个体户是我国最早的民营企业,也是最基本的公司形式,它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算真正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税收就是增值税与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税今年是免征的,就剩下个人经营所得税了。
个人经营所得税,如果是查账征收,那么也是按照5%-35%的经营所得税来纳税,当然如果你可以找到核定征收的园区那个税负将是超低的。
目前个体工商户有地方是可以采用核定征收的,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个税在0.5%-1%,增值税又免税了,综合税负在0.5%就完税了,税负也是相当低的,有人说核定征收不稳定,那不是你操心的事情了,那是国家的征税态度。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税了吧》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核定税金
一般纳税人and小规模纳税人之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对新注册的所有公司,税收无法核算,政府对企业进行惩罚征收,是一种惩罚征收制度。但是现在成了各个企业节税的首选政策。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取消或者是被暂定的核定征收的政策,为什么会一直存在呢?核定征收到底会不会被取消?会有正式的官方文件吗?
小编在这里只是给大家介绍一下对于现在的核定征收政策是没有被取消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
适用于商贸行业、建筑建材销售等其他行业。因行业不同所产生的税率也不同。
政策: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企业30%-80%,企业纳税额决定奖励多少。
企业所得税:商贸行业核定企业开票额的2%,其他行业暂定核定10%。
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
缺少成本的企业可以选择,特殊行业除外。
政策:核定企业开票额的10%,在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增值税为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3%左右。
小规模纳税人对开票金额有限制,成本渠口大的企业可以选择多注册几家。一般纳税人对开票没有要求。不管是小规模核定征收还是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园区都可以出核定征收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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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清卡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清卡怎么处理?近期有很多会计学堂的学员在官网上咨询这个问题,说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了解并不透彻。其实这个知识点涉及到的概念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跟兴趣的朋友可以仔细阅读下文中小编的整理介绍。
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清卡怎么处理?
答:小规模纳税人,虽然按季进行纳税申报,但也需要每月月初进行抄报税及清卡.
最新版本(v2.0.10.150426)开票系统已经实现在联网状态下的自动报税、自动清卡功能,每月只要检查一下状态查询就可以了.
新版开票系统升级以后,报税和清卡依然必须在每月报税期内完成,否则无法开票,逾期将会受到处罚.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记得及时检查是否报税、清卡成功.
点'报税处理→状态查询'
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抄税和报税是什么意思?
答: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抄报税的问题,抄税就是,每月你不是在电脑上开增值税票吗?那不是有个卡吗?把你每月开的增值税票的资料写在你的卡上,到税务局那里进行抄税工作.就是让税务局知道你这个月开了多少增值税票.而且你不是每月都要到税务局认证你的进项票吗,税务局就拿抄税的销项,和你的进项进行比对.然后你报税的时候,提交给税务局纸制凭证,就是报税了.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过了月,你不抄税是不能再开下个月的增值税票的.得先在电脑上抄完税才能开下个月的增值税票.
小规模纳税人抄税清卡怎么处理?上述文章中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都看的差不多了,不知道你们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呢?学会更多专业的财务知识,就来订阅会计学堂的相关课程吧!
【第11篇】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怎么算
根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文件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予减免。
免交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要交城建税么?
小规模三万以下增值税减免了,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也是不计提的,不用缴纳。因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的计税基础是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消费税额,既然没有了计税基础,那么自然不需要缴纳。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第12篇】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引子
从全面营改增以后,所有行业都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互相转换规则的4个要点,你清楚么 ?今天听丽姐和你聊一聊吧!
问:丽姐,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做小规模纳税人,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特别提示三点:
第一、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
第二、 加油站必须成为一般纳税人;
第三、自然人不得成为一般纳税人。
问:丽姐,某企业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了,以后还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么?
答: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问:丽姐,如果某企业设立时候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以后还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么?
答: 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管年销售额是多少,都可以申请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
问:丽姐,某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500万以上的,是必须当一般纳税人还是可以选择继续当小规模纳税人?
答:增值税应税收入500万以上的企业必须当一般纳税人。
举个例子,按照税法规定,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9月累计发生了增值税应税收入501万,那么2023年10月15日前该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主动向税务局申请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假设税务局于2023年10月15日当日批准该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企业从2023年10月15起,按照一般那税人缴纳增值税。
聪明的你注意到了么?该企业2023年9月,超过500万的当月还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那么假设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且预计自己公司在几个月内应税收入一定会超过500万,那么你会如何筹划呢?
总结
第一、新成立的企业,自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在经营过程中,会计核算健全的可以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第三、在经营过程中,除非国家税务总局有例外规定,年销售500万元以下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转化窗口期已过。
第四、在经营过程中,年销售额(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以上的,次月必须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当月依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之间转换的四个要点,你记住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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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纵所周知,在2023年之前,增值税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但是从2023年开始,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也随之降低了。
2023年: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3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而该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021:截止到目前并未发布新的延续政策,所以2023年一般纳税人想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就不行了。
因此,2023年,一般纳税人无法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转为一般纳税人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是随时都可以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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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建筑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因疫情原因,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倒闭,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从而出具了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免征政策,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9日,税务官网发布公告,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或等于10万的,免征增值税,月开票超过10万的,无论是开专票还是普票,增值税都按照1%税率征收。增值税由原本的3%降至1%,对于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以上减免税优惠政策需要注意:
1、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针对按月申报),季度应税销售额(针对按季度申报)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这里的销售额,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对应的销售额,可以扣除,即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3、免税额度内,开具普票免税,开具专票不免税,开具专票对应的销售额,正常纳税(开具1%的专票),且开具专票占用月度10万,或季度30万这个额度。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是个增值税概念,其必要条件即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之税收优惠,也不限于增值税。
一、增值税之“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注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注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增值税之“疫情期间1%征收率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注4:此项政策仅适用“适用3%征收率”项目;比如出租不动产等5%征收率项目,则不适用此项政策。
注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三、六税二费减征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注6:企业所得税范畴下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一个概念,二者或许同时符合,但并不能必然互相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