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费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费用发票如何做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费用发票如何做账
本月已支付的费用但发票下月才来该如何做账?
解答: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等,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不管是否实际支付,都应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
在我国,发票的最大作用是用于税务方面,即主要是用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按规定需要取得发票的,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以及不得税前扣除,但是并不能影响企业的会计核算。
因此,对于企业对于当月支付的费用,次月才能收到发票的,会计核算依然需要对支付的费用按会计准则处理,即该计入当月的成本费用依然需要计入,该冲减预计的则冲减预计,该作为预付的则作为预付。
假如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当月广告费用10.6万元能在次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1.当月支付属于该月的广告费用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0万元
2.次月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60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60万元
说明:
(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在支付款项时,直接计入费用,不需要做第二笔会计分录,次月收到发票时可以将发票直接粘贴在支付费用的分录后面。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收到的发票作为第二笔会计分录的原始凭证。
(3)跨年度收到的发票,只要在次年5月31日前收到发票的,不影响年度的税前扣除。
【第2篇】发票上的费用名称
答:可以扣除。
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法释[2011]3号)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篇】作为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约金及违约金利息是否属于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详细地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违约金及其金利息属于价外费用。
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根据上述文规定,可以得知违约金等价外费用和价款在税目的确定方面,具备同质性,即不管价外费用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都应当和价款选择同一税目计缴增值税,使用同一编码开具发票。
违约金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故对于取得与价款同质性的违约金等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此外,对于价外费用的销项税金或者进项税金,准确的计算方法如下: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特别提示:平销行为返还不是价外费用,它属于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应按含税收入直接计算冲减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依据:国税发〔1997〕167号第二条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第4篇】咨询费用发票税率
公司费用支出无发票,很多公司都会有这种情况,比如向个人采购,或者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以及其他隐形费用支出等等,这些费用支出都很难有发票,要知道公司费用支出无发票,就不能计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公司账面就会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就会过高。
那么公司要如何解决费用支出无发票的问题?
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获取发票,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税率仅为0.8%,开票100万,只需要缴纳0.8万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代开没有区域限制,开票品目基本不限,每个人每年或单次开票限额500万,最快当天开票当天出票,发票开出后,没张发票都分别对应有一张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因此不用担心后期再补缴个税。
例如:某公司向小明支付了500万居间费,原本公司无法获取成本发票,这种情况就可以用小明的个人名义,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获取发票,那么通过税收园区代开500万发票,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增值税:0(普票免征)
附加税:0
个人所得税:500万*0.8%≈4万
通过税收园区代开500万发票,只需要缴纳4万的税。
通过税收园区自然人代开,没有自然人区域限制,但是要求业务真实,不得虚开发票,做好三流一致,甚至有的税收园区代开发票,还会要求自然人提供业务合同,以及相关的个人信息证件。更多税收政策详情,以及税筹疑难问题,详情关注了解。
【第5篇】企业费用开个人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一、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抬头发票
1、机票
2、火车票
3、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人身意外保险费
4、员工出差产生的财政收据签证费
5、职业技能报名费,必须是符合职工教育经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6、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7、核酸检测费
8、水电费,公司租个人房屋办公,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9、外籍人员实报实销的房屋租金
二、不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抬头发票
1、餐费
2、住宿费
3、加油费
4、车辆保险费
5、车辆维修费
6、非外籍人员报销房屋租金
三、个人抬头的通讯费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1、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即因公通讯费,需要证明,可以税前扣除,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的工资薪金的14%限额扣除
3、与取得收入无关,也不是工资福利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四、个人抬头的医药费发票税前扣除的条件
1、必须是公司职工
2、必须是公司实际发生的支出
3、单位没有实现医疗统筹
【第6篇】食堂费用没有发票怎么办
昨天,刚毕业的王会计因为买菜发票的事,和食堂阿姨吵起来了。
食堂阿姨只拿了收据来报销,没有发票。小会计犯了难,没有发票如何是好?
在实务中,很多企业为了方便员工就餐,都会开设员工食堂。采购人员为了节省买菜费用,以及买到更新鲜的食材,常常货比三家,从菜市场小贩处采购食材。那么问题来了,菜市场买菜很难取得发票。
菜市场小贩听说要发票,都摇头摆手说,“成本太高了,要去税局代开,交通费贵得很,只能开收据。”
其实,按现行政策规定,对于企业小额零星支出(不超过500元),即使没有发票,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两点条件,就能以收据作为税前抵扣。
1.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 收款单据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注意: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总之,支付给个人的款项,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才能以收据作为税前抵扣凭证。
不合规的票据不能在税前抵扣,否则,在今后的税务检查中,将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处罚。
企业食堂采购,如果是500元以下的,可以不要发票,按相关规定,凭票据入账。但长期以往,白条入账,没有合规发票入账,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针对企业食堂买菜没有发票的情况,小五整理了3条解决方案,供老板参考。
第一条:食堂外包,承包商开票入账
企业可以将食堂整体承包给食堂承包商,由承包商为企业员工准备午餐,企业按期支付费用,并向承包商索取发票入账。
第二条:选择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贸易公司、农业个体户采购食材
这些企业免增值税,他们会提供发票。
第三条:发放伙食补贴,无票可入账
企业以发放伙食补贴的形式,把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并把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然后,饭堂就可以用收到的款项采购食材。
因为这笔费用已计入职工薪酬,所以,不用再取得发票,同时,工资低于起征点无须交个税。
现在,不少企业都设立了内部食堂,但多数企业食堂采购都没有取得发票。而涉及到发票问题,老板和会计应该谨慎再谨慎。
所以,对于企业食堂,企业要引起重视,尽可能的去规范,取得合规发票再入账,因为一不小心,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第7篇】没收到发票能计费用吗
发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财务凭证,转眼11月又快到年底了,一些企业财务会发现,一年下来有些发票还没收到。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可以列支吗?实务中都有哪些热点问题呢?
问题一:公司今年购进了一批材料,款项已经支付了,但还未取得发票。如果年底前还未取得发票,还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1.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二: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部分已税前扣除的支出未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第十五条规定: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问题三: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税前扣除凭证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答: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问题四:如果对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注销,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
答: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资料。)
问题五:如果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六:如果取得了发票,是不是对应的合同和付款单据等资料就不需要留存了?
答: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第8篇】价外费用怎么开具发票
税收优惠政策《二时税》为您解答。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也经常会遇见一些中介服务,这些服务也可以成为居间服务,好处费,喝茶费等,常见的比如现在房产买卖,中介收取双方服务费,但是我们今天要讲的是商业服务,个人给公司介绍一笔业务,从中获取一笔居间费用,该如何来纳税,开具发票呢?
个人跟公司进行合作之后,公司在业务达成之后,都会按照约定支付个人相应的费用,但同时也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给到公司,因为公司也是需要做成本进行抵扣的,那么个人获取费用之后,只能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进行缴纳,税率为20%-40%,税负压力还是比较大的,那么这种情况,个人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自身的税负压力吗?
如果甲方公司没有要求,那么用个人名义来跟公司签订合同是最方便的,直接以公对私的方式付款,个人除了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外,也是可以到税收洼地园区申请代开的,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个税为0.5%-1.5%,综合税率不超过3%,今年增值税是可以享受免征政策的,三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
个人到税收洼地园区申请代开,前提是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保障三流合一,(资金流水,合同,发票),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也可以满足大部分个人的需求,而且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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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费用类发票跨年入账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财务人员总是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跨年度拿到的发票如何处理?还没拿到发票的费用又怎么办?来来来,小编告诉你!
举个例子:a公司2023年发生一笔50万的广告费并且已经付款但未取得发票,但列入2023年费用;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汇算清缴。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
1. 已计入费用发生年度的成本费用
企业汇算清缴期间拿到发票,不需纳税调整
针对上述例子,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如果在汇算清缴前(2023年4月25日前)拿到广告费发票,则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在2023年4月25日-5月30日期间才拿到发票,可在5月31日前重新进行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结束后拿到发票,追溯调整或当期费用化
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后(2023年5月31号)才取得发票,由于在费用发生当期已计入费用但纳税调增了,现在取得了发票属于应扣除但未扣除的支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需要追溯调整至费用发生年度(2023年),而不是发票取得年度(2023年),作出专项申报后可追补抵扣或申请退税,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实务中,对于金额不大的费用,常见做法是企业直接在取得发票当年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纳税调减,或者直接计入当年费用,此种做法比较方便,但由于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 未入账的成本费用取得跨年发票
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账,如员工拿之前年度的发票报销,内控漏洞导致漏记支出,会计核算上做会计差错处理,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至费用发生年度,但操作比较复杂。
而如果发票开具日期与入账日期相差很小,且金额不大,或者滚动式报销(下月度拿到本月度发票),如员工1月份拿上一年度12月份的水电费发票,则税务风险较小,直接计入取得发票当年费用,不需调整。
3. 在建工程跨年度取得发票
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按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应在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当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例如,2023年10月已投入使用并列支了折旧费的在建工程,应在2023年10月前取得发票并进行调整。
法规:国税函[201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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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费用发票已认证没入账
认证发票进项未抵扣怎么入账?
答:一般纳税人单位收入都是免税的或简易征收的情况下,进项税不能抵扣,购入业务发生时全额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就行了,如果取得的是专用发票,正常认证,只需要在纳税申报进项发票采集模块把取得的发票抵扣类型选择为'不抵扣'.
免税项目不存在销项税额,不用管;简易征收方式的销项增值税,是按征收率计算的,应该实际缴纳的税款,在会计处理时最好直接记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这样期末余额就是实际应交税款金额,如果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时,也就不会和简易征收的发生混乱在一起还需要单独区分的情况.
收到进项发票抵扣联时和抵扣时分别怎么做账?
收到进项发票抵扣联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x元
抵扣么就看了:如果x元大于销项税额y元,这个月不用交,
如果x元小于销项税额y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y-x)元
贷:未交增值税 (y-x)元
【第11篇】支付一半的费用发票未收到
导读:一般情况下,预付了费用就会收到发票,然后再进行入账.如果发生未收到发票需要入账的情况在会计上应该怎么处理?小编在此解答,应该先做预付款处理,等收到发票后在进行入账.请看下文的详细内容.
预付费用未收到发票怎样走账?
1、已付款,但是未收到发票.一般企业都是先做预付款处理.出纳根据会计做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做银行支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发票,材料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相关知识:
成本核算的方法根据企业生产产品的特点来定:主要看产品是否是多步骤生产(生产工艺的特点);半成品是否有销售的情况(如果有销售,可能需要采用分步核算,以便准确核算半成品的成本);工作(成本/生产)中心是按照产品来分还是工艺来分.
如何核算成本:首先归集产品的材料成本,一般都需要技术部门提供产品的bom(物料清单),以确保按订单或者生产计划生产的时候领料的准确.(一般会问生产线出现来料不良和损坏怎么处理:退仓并补领即可,损坏部分需要当月预提计入制费,损坏材料报废的时候,冲预提,并将报废材料的价值从原材料科目转出,来料不良属于供应商的责任,退返供应商有退货和换货两种处理方式).
接下来是直接人工的分摊:选择投入工时或者完成工时来分摊当月的人工费.在线是否分摊人工,可根据公司的在线是否比例小,而且在线的量较稳定,一般公司都希望不要将费用分摊给在制品,如果核算在制品的人工,可以根据投入工时、完工程度、投料的比重作为依据来分摊.
制费的分摊:选择投入工时或者完成工时或者机器工时来分摊当月的制费,也可选择人工工时和机器工时并行的办法(部分费用采用机器工时分摊,部分采用人工工时分摊).在线是否分摊,同直接人工的做法.
【第12篇】未付款的费用发票
发票是企业记账的一个重要凭据,也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因此企业一般都要求员工在产生费用支出的时候尽量索要发票,但是总有一些情况下是无法拿到发票的。这样就会导致企业多交税,综合成本也就很高了。那么公司大量费用没有发票怎么办?不开票的费用怎么做账呢?跟比安财穗来看看!
不开票的费用怎么做账
有的老板可能就会比较简单粗暴了,直接购买或者虚开来解决发票问题,殊不知这已经违法。即使金税系统监管很严了,但还是有不少企业以身试法。
就在上个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发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共计有77家企业对外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被认定为虚开,或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从这个案件也说明了虚开发票这种老办法已经行不通,企业负责人不要明知故犯、知法犯法。那对于公司大量费用没有发票怎么办以及已付款无发票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就真的无解了吗?
其实发票问题也并不是无解的,可以从业务源头、流程上做规划和优化,在合规范围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比如通过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把公司和自由职业者连接起来,也就是我们说的灵活用工模式。
灵活用工平台承接企业业务,为企业提供合规票据,还原实际支出成本,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缺失的问题。
而比安财穗是监管部门认可的合规平台,跨省标准直营园区,能为各类企业打造合法合规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代征代缴、完税开票,实现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信息流五流合一,促进企业合规发展。
【第13篇】公司没有费用发票
疑问
我公司经常存在支付费用没有发票的现象,我们都是找票来代替,这样合法吗?是否有税务风险?
答复
首先你单位这种找票行为是违法的,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而且即便是你找票替换了白条,也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建议一
1、杜绝找票、替票现象;
2、支付了费用即便是没有发票,也要入账,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以后不管是采购还是支付费用,最好找正规单位合作,都是可以开具发票的。
建议二
(1)发票不是商品,不是你想开具什么就开什么;
(2)开具发票应如实填报发票内容,卖的什么就要开具什么;
(3)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一张发票、一个税号,一种商品、一个编码,规范开票、才能规避风险。
参考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参考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条规定: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郝守勇 郝老师说会计
【第14篇】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想必各位小伙伴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能进行抵扣的,一般来说,抵扣之后我们要缴纳的税会少了不少,但也不是所有的增值税专票都能抵扣。那么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你都知道多少?
企业在纳税申报时,使用购买商品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可以少缴增值税。那么关于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如下:
1. 可抵扣进项额的费用有:会议费;劳保费;租赁费;房产;修理费;广告费;车辆;设备、电子仪器;过路费;通行费;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咨询费;服务费;审计费;用于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差旅费和水电费。
需要注意的是,差旅费必须是过路费和租车才可以抵扣;水电费需要换成专票才能抵扣。
2.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费用有:工资;社保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在福利费这块指的是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
注意事项:
1.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例如,办公用品开具的是“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2. 如果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在认证之前丢失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由于这个会涉及到一定的税务筹划,如果你不太清楚你手里有哪些发票可以抵扣,可以让你少交点税,你可以找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咨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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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发票的邮寄费用由税务局承担
经常出差的朋友,时常会遇到出发及到达机场,都无法打印行程单的情况,请航空公司邮寄,则让乘客负担邮费。
消法的相关规定如下,其中并未涉及邮费由哪方负担,但个人之见,应由航空公司负担,航空公司在乘客付款时,就应出具行程单,若无法当面出具,理应由其承担邮费邮寄给乘客。各位怎么看?法律工作者的见解呢?
我与航空公司交涉,请其承担邮寄费用,对方称我们是按照消法规定出具行程单呀,并不是不出具呀,但费用得由乘客自行承担。可能会有一些朋友遇到过同样情况。
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