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认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认定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可能都会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为什么呢?因为一旦认定成功,将意味着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和好处,而且还有更多的机会与优质的企业展开合作,创造出更大的商业价值。当然还有一点,一般纳税人身份也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实力以及整体形象。那么,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其都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首先,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需要达到一定标准的,根据我国最新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过,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其次,企业还必须要具有2名以上的财务人员,以保证会计核算系统的健全,并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同时,他们不仅要做好公司的各项财务工作,而且在必要的时候,还要能够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此外,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还必须要有真实的办公场所,这一点千万不能造假,会有相关部门人员下来审查,一旦发现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相冲突,就会立刻驳回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企业要想申请该项认定的话,必须要提前准备好各项所需资料以及书面的申请报告,报告不要洋洋洒洒写一大篇,抓住重点就可以了。主要是讲述为什么想要申请这项认定,以及成功之后,有没有能力履行各项义务等。
提交了申请报告之后,自然就由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如果企业准备的资料和证件都没有遗漏的话,有关部门就会给申请人发送一份认定表。
企业领取了认定表之后,一定要按照表格填写要求,如实进行填写,千万不能错填、漏填,或者是故意弄虚作假,否则都会导致最终认定失败。
随后,国家有关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认定表进行审批,各方面都确认无误之后,就会下发资格认定。至此,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基本完成。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一般纳税人认定都是很重要的,这虽然可能会让企业承受更多的税务压力,但这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一般纳税人身份能够让企业不断扩大市场,寻找到实力更强大的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进而共同谋得企业的进一步深入融合发展。
【第2篇】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开公司,一家公司在经营时,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其中包括缴纳税。
简单说来,公司开好了,要做业务吧,不管是做贸易还是提供服务,都需交增值税;公司盈利了,要交所得税;公司要雇佣员工,要交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还有要交的小税种,如附加税、印花税。
交什么税,交多少税?有哪些关节,各地、各行业都不太一样。
今天,创孵猫就带大家唠嗑唠嗑,看下开公司到底要交哪些税~
01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2023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2023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
(来源:百度)
02
所得税
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项条件的企业。
2)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主要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03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员工工资的基础上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税率3%-45%),个税免征额5,000元。
(图说: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来源:百度)
2023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2023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023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04
其他税种
1)城建税税率: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税率: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3%和2%。
3)印花税:房租合同按千分之一购买印花税,购销合同按万分之三购买印花税,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按万分之五购买;如果第一次购买后没有增加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就不要再买印花税,帐簿按每本五元购买印花税,营业执照按每份五元购买印花税。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公司要交增值税、教育附加税、城市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等,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才是企业长远发展之道。
来源税宝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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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十万版一般纳税人转让
0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但未按照规定开具免税发票。 02.行业登记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错误地按制造业等13个行业退税,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03.少计增值税应税收入,虚增留抵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04.进项税额应转出未转出导致多退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05.虚增进项税额导致多退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06.房地产企业未及时确认收入,虚增留抵税款,存在骗取留抵退税风险。 07.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虚抬收购价格、虚报收购数量,非法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导致虚抵进项税额。 08.企业取得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未分别核算,已做免税收入申报,但相应进项税额未转出。 09.企业用于非正常损失、用于免税或简易计税项目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转出。 10.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标未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2.财政补贴收入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3.未按规定做消费税税种登记。 14.消费税申报收入小于增值税申报收入,导致少缴消费税风险。 15.消费税零申报但有应税消费品发票开具,导致少缴消费税风险。 16.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消费税申报。 17.出口货物未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18.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 19.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20.出口敏感产品价格低值高报,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21.将未纳税或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导致违规退税的风险。 22.买卖报关单信息,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导致骗取出口退税的风险。 23.未按规定收齐备案单证,导致出口货物违规适用退(免)税政策。 24.未足额收汇,也未提供不能收汇的有关证明材料,导致出口货物违规适用退(免)税政策。 25.出口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未视同内销申报缴纳增值税。 26.“客商”或中间人从事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等非正常出口业务,导致违规退税风险。 27.从事“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业务,导致违规退税风险。 28.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格或其他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缴车辆购置税风险。 29.2023年6月1日—12月31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格在30万元以下、排量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实际支付成交价格高于30万元,导致违规享受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风险。 30.分支机构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31.未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企业违规享受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32.纳税人不符合条件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33.纳税人虚假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34.企业享受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不在已认定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名单中。 35.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未进行纳税调整。 36.超限额扣除业务招待费。 37.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未计入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 38.以办公经费、销售费用和人员费用等形式虚增费用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 39.设有内部职工医院的企业,将自产的药品配送给其职工医院,未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当期应税收入,少确认应税所得。 40.集团化企业各子公司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借用,计入往来款项,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认利息收入和支出。 41.未按规定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42.兄弟姐妹协商由其中一人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3.三个及三个以上兄弟姐妹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额超过2000元。 44.发生房屋、土地交易后未及时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5.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达到应清算条件后未及时清算。 46.面积大于90平方米,错误申报享受契税首套优惠、二套优惠以及重复使用首套房优惠。 47.开采销售应税资源的企业开具了相应发票,未申报资源税。 48.违反规定跨季度沿用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申报环保税。 49.跨月沿用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违规申报享受环保税优惠。 50.工业噪声超标未按规定申报环保税。 51.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向环境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未进行环保税申报。 52.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通知,30日内未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53.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未申报耕占税。 54.新购买的车辆未在60日内申报缴纳车船税。 55.跨区经营未按规定预缴税款。 56.丢失损毁帐簿、凭证。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57.企业办税人员变更后未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8.采取阴阳合同、真假两套账等方式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59.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60.损毁税控盘金税盘或税务ukey。 61.未按规定提供延期缴纳税款相关资料。 62.取得经营收入未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63.为亲友帮忙或为谋取利益而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64.未按规定期限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65.欠缴税款5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时未规定报告。 66.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67.符合条件应进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未按规定备案。 68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69.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过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但未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70.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71.非居民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但未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72.未按规定准备和提交同期资料。 73.企业未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3年版)》。 74.符合条件应报送国别报告而未报送的。 75.符合条件应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而未报告。
作者:韦桂华
【第4篇】一般纳税人免税
前两天我从中国税务报上看到了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景景、陆珂、刘旭光三位老师撰写的文章,并在本号加以转载(点击可见,以下称陈文),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具有非常高的实践指导意义,受其启发,今天我围绕「分包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总包方一般纳税人如何应对」这个主题,再补充三个知识点。
1.合同与计价管理,要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
工程造价中的税金计取与纳税义务发生以后的税金计算应保持一致,这是建筑行业的一个基本规则。2023年4月1日之后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以下讨论均基于:发包人为一般纳税人,下称甲方,承包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下称乙方),由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免征增值税,因此工程价款中也不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相应的乙方给甲方开具的也是免税的普通发票。这是公平合理的,也符合行业惯例。
但是,甲方必须要提前考虑这样一种情况:2023年1月1日之后,工程尚未完工,后续的工程量尚未发生纳税义务,且,2023年1月1日之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不再延续。
此时,乙方新发生的纳税义务就不能再适用免税了,它的不含税收入将会下降,由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方案一:甲方乙方直接在合同中将价款锁死,乙方承担「免税变征税」的价格风险。
方案二:合同中约定,如果遇到上述情况,甲方在结算环节额外增加3.37%、3.31%或者3.19%的税金,但是此部分价款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3%的专票。
2.暂停预缴,与开具发票类型无关
陈文指出,乙方暂停预缴,甲方在预缴时可以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差额扣除。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乙方适用免税,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乙方可以暂停预缴增值税。如果乙方放弃免税,开具了3%的专用发票,那乙方还能暂停预缴吗?答案是,当然可以。文件依据就是财税2023年15号公告的规定:「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并没有提到适用免税才能暂停预缴。
3.会计核算,重点关注简易计税项目
如果总包是一般计税项目,分包是小规模纳税人且适用免税,由于总包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直接以支付的分包款全额计入成本即可,非常简单,不再展开讨论。我们重点关注总包是简易计税的情形。
例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所属某项目为甲供项目,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该项目所在地与甲公司机构所在地在同一个地级市。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1日,甲公司该项目收取工程款515万元,已向甲方开具专用发票,8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103万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1)8月1日,甲公司向业主收款515万元,并向其开具专用发票,纳税义务随即发生。
借:银行存款 515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515÷1.03=5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515÷1.03×3%=15
注:本笔分录附件为开出发票的记账联(票面税额15万元,金额500万元),工程款计量单(如有),以及银行进账单。
假如,甲公司这个月没有支付分包款,则9月15日之前,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15万元,结平「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余额即可。
(2)8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项目分包款103万元,并取得发票。
借:合同履约成本—分包成本103-103÷1.03×3%=1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103÷1.03×3%=3
贷:银行存款103
注:本笔分录附件为取得发票的发票联,工程款计量单(如有),支付审批单(如有),以及银行付款凭证。
现在要考虑一个问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的价税合计为103万元的发票,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免税普票,税率显示「免税」,税额显示「***」,金额显示「103万元」,价税合计「103万元」;二是征税专票,税率显示「3%」,税额显示「3万元」,金额显示「100万元」,价税合计「103万元。」
我们从陈文得知,无论乙公司开具的是什么样的发票,对甲公司而言,可以差额扣除的分包款都是103万元,可以让甲公司少交的税金都是103÷1.03×3%=3万元,即上述第(2)笔分录中「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科目借方发生额都是3万元!
因此,如果取得的发票是专票,发票上的税额是3万元,与分录中的税金的借方发生额3万元正好一致,如果取得的是普票,发票上的税额是***,与分录中的税金的借方发生额3万元不一致。这都是正常的,差额征税差额扣除的是分包款,又不是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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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博士说税
【第5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面申请报告
2、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202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最长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6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由于文章标题字数限制,准确地讲,这个预警指标的全称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累计为负数。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不应该产生负数,不过实务经验还是发现有极少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产生负数。下面从财务分析与涉税风险疑点分析两个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解读。
一、财务分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产生负数从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未开票收入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增值税视同销售中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还有一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但是对方暂时不需要开具发票,待对方要求开具发票或者实际付款时再开具发票,或者对方可能以后也不再需要开具发票。应大家的要求,这里顺便举几个例子。
案例1:增值税视同销售不需要开具发票情形。2023年5月,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将自产的饮料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10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案例2:消费者不需要开具发票情形。某汽车4s店公司2023年5月销售一批车用工具,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没有开具发票,全部属于未开票收入,成本1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上面案例1和案例2,由于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未开票发票对应项目填报。
案例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已发生,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情形。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将生产的产品运送到外县市分支机构用于销售,运送产品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成本价150万元。
一是产品移送外地分支机构用于销售时:
借:发出商品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150万元
借:应收账款2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是产品已销售,取得销售款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万元
贷:应收账款26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结转成本同上。
案例4: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由于对方暂时不需要开具发票或者没有支付货款,没有开具发票。某汽车零部件公司2023年5月销售一批零部件给整车生产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由于对方暂时未付款,没有开具发票,成本150万元。
一是将产品运送到对方收到对方签收确认单后:
借:应收账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二是2023年9月收到对方支付货款和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万元
贷:应收账款226万元。
案例3和案例4,在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由于暂时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未开票发票对应项目填报。在实际开具发票的次月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在未开票栏填写对应的负数金额。
二、涉税风险疑点分析
从上面未开票不同情形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得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有未开票收入,然后才可能填写未开票“负数”,如果一家公司从开始增值税申报算起,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累计为负数说明多填报了未开票收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的涉税风险疑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存在违规填报未开具发票负数导致少缴增值税。有的纳税人为了减轻当期增值税缴款金额,违规填报负数,冲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2.可能存在恶意虚开增值税发票用未开票负数冲减,逃避缴纳增值税。一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为了达到既对外发票又不用缴纳增值税等目的,有的就在未开票栏填写负数对冲。
3.可能是由于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按调整后的低税率开具发票。这种情况涉税风险比较小。一些企业由于前期确认了增值税未收入,后期增值税由于税率下调,如果同样金额的含税价格未开票收入不含税金额比原来确认的未开票收入要高,不过两者的差额一般不会很大。按税法规定来讲,税率下调后,税率应按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由于是含税价格结算,如果是这种情况没有什么税收风险。如果合同是不含税价格结算,应按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果按现在的低税率开具发票,存在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的可能。
【第7篇】广东省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询问房子的“公摊面积”是多少,毕竟掏出这么多钱,不少人还要贷款,每一平方米都很在意。在山东青岛,有购房者收房时却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公摊面积达到了46%以上,接近一半面积的房子被公摊给摊出去了。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购房者收房发现 竟然近一半是“公摊面积”
青岛西海岸新区这个房地产项目的六期,是三栋55层的超高层建筑,分别是56号、61号楼、62号楼,去年交房。当时,兴致勃勃赶来收房的业主们,都发现自家的房子变小了。
购房业主:(我家)房产证面积是128.35(平方米),套内面积是不到70(平方米),楼下邻居测量的。这是最大的卧室,主卧,11个平方(米),但是装完床,床头柜、衣柜放不开。这是次卧,8个平方(米)。
购房业主:这是11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是59.25(平方米)应该是。这个次卧的使用面积是6平(方米)多一点。
业主们反映,根据购房之初销售人员的解释,小区属于超高层建筑,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可能会达到31%,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时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的公摊。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最终收房时的公摊系数却远远超过31%,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这三栋楼的分摊系数均在46%以上。
在当地有关部门的这份回复中,明确说明:该项目56号楼分摊系数为0.465,61号楼分摊系数为0.461,62号楼分摊系数为0.463,导致公摊建筑面积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这三栋楼46层以下墙体厚度为60公分,47层及以上墙体厚度为40公分,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建筑外墙一半面积需计入公摊面积内。此外,这三栋楼有两层公共配套用房不计入受分摊面积,因此导致分摊系数相比其他高层住宅偏大。对于这样的解释,业主们很难接受。在他们看来,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到手缩水了近一半,造成每个户型都非常局促,家里要购买合适的家具家电都存在许多问题。
购房业主:留着洗衣机的口,(这边宽度)就四十多公分,我说放不下洗衣机,开发商说可以放一个特定款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工作人员听明来意后,直接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而青岛西海岸新区相关部门则表示,目前有关情况仍在处理过程中。
西海岸新区有关处置工作专班工作人员高玉亮:关于公摊这个事,这个项目确实是有点大,我们政府专班这边责令开发商继续跟他们沟通,尽量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公摊面积”如何才能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
开开心心收房,却发现房子近一半都是“公摊面积”,对“公摊面积”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有的购房者被公摊、公摊系数等术语绕晕;有的购房者发现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公摊面积,到收房时大幅增加;还有一些购房者陷入由公摊面积引发的纠纷中。
究竟什么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又从何而来?哪些面积算公摊、哪些又不算?消费者该如何分辨?“公摊面积”到底能不能取消?“公摊面积”之争究竟如何解决?
什么是“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到底什么是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又该如何计算?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当时的建设部曾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对公摊面积有相应的规定。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公摊面积”多少算合理?由谁来测算?
了解了公摊面积究竟是什么,再来看看,公摊面积在多大范围内才算合理?又由谁来测算?
公摊面积在多大范围内算是合理,国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点往往容易产生纠纷。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老百姓对公摊面积的认知还不是完全了解,因为它专业性很强。
那么公摊由谁来测算呢?一般情况下,一个住宅小区的公摊数据需要经过以下程序:一个是设计单位的图纸测算,一个是主管部门对公摊的核算,在项目竣工后,测绘部门还要对房产面积再进行一次测算。目前,涉及公摊测量,我国共有《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个国家标准,但由于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多测合一体系,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从而出现公摊面积计算不透明等现象。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虞晓芬:公摊面积的计算很复杂,我们相关信息的公开化程度还不够高,透明度不够,所以也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目前不少商品房采用的是预售制,普通购房人只能被动地从开发商等处了解信息,这也为最终到手的公摊增加了不确定性。
签购房合同时 应注意公摊的哪些信息?
我们看到,国家目前对住宅的公摊面积并没有设置上限和下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摊面积可以任由开发商随意设定。购房人在前期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特别留意哪些关于公摊面积的信息呢?
其实,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于房屋面积缩水是有明确要求的。《办法》中明确指出,出现误差,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这个标准,多退少补。简单说,就是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同意不退房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因此,在长期从事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律师黄罗平看来,购房人在前期签订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根据政策细化买卖合同的条款。比如,目前开发商在售楼处都必须公开房屋面积预测报告或实测报告,购房者可以从这个报告中查出拟购买的房屋的相关面积数据,由此算出公摊比例。在必要时,购房人可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就公摊面积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充约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罗平: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实地去看,并且要详细了解,因为开发商公布的这些信息,他可能不会一次性公布,并且有必要的时候也要咨询专业人士,也可以去房管局查询这些公摊面积的实际情况。
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缩水 业主如何维权?
刚才提到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那么,如果收房后出现房屋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呢?
在收房后,假如对公摊有异议,购房者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建筑施工图,房屋销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房产测绘中心申请面积鉴定。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罗平:我们说一般正确寻求法律帮助的话,你首先要把你受损害的证据要固定好,第一个方面就是说开发商他在进行报建的时候,报建的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少,第二个就是说把开发商当初给你做的承诺,证据可以准备好,第三个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最后环节才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摊面积”易引发纠纷 是否能取消?
既然公摊面积容易引发纠纷,那么,公摊面积到底能不能取消呢?
有观点认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虽是全国普遍现象,但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特别是部分开发商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的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让购房者很受伤,因此建议取消公摊。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取消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会影响到购房者的权利。因为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虞晓芬:(目前)按照建筑面积来进行计价或者产权确认,也是对老百姓权益的一个保护,因为公用部分也是属于我们老百姓所有的,还是有它的合理性的。
而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公摊面积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小区品质。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
此外,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因此,完全取消公摊,在实践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第8篇】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
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有适不适合企业的发展。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在2023年一般纳税人企业已经不能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了。
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也是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了。具体的相关规定,可以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里面的相关条款。
其实在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都是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对于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里面都有具体的规定。
国家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主要就是一般纳税人在年销售额方面的标准提高到了500万。为了给企业二次选择的机会,在一以前才有这样的规定的。
对于企业来说,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应该如何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在新成立时就可以对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不一定必须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成立时,铺的摊子就很大,未来企业的发展也会很迅速,这时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也就是说,企业的财务管理只要完善,有正规的财务人员处理企业的涉税工作,可以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当然,企业也需要注意,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
当然,企业到底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参考以下的建议:
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比较特殊,不能获得足够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反而是更好的选择。如果企业所处的行业上下游的发展已经很成熟,也可以获得足额的进项税额用来抵扣,选择一般纳税人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企业想要成为一般纳税人,能在一般纳税人这个身份上获得看得见的利益才行。要不然,对于企业的发展只有弊没有利!
【第9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报税的区别
现阶段的公司性质能够分成二种,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依照现行标准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在开展增值税税务申报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彼此之间还是有较为大的区别的,一起来看一下。
一是纳税申报期限不一样,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正常情况下应以月为缴税期申报纳税;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以季度为纳税期申报纳税;一部分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缴税期,自满期生效日5日内预缴税款,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并付清上月应缴税金。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交纳增值税(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其随增值税、所得税附征的大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税金,正常情况下推行以一季度(纳税人规定不推行按季申请的,由主管税务局依据其应纳税所得额尺寸核准纳税期限)为缴税期申报纳税。
二是申报申请材料不一样,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申报的税务申报材料非常简单;而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展增值税税务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申报的税务申报材料相对性较多一些。
假如你所属的公司系租赁与组织所在地没有同一县(市、区)的房产的公司,跨县(市、区)给予建筑服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或是预购自主开发设计的建筑项目的房产开发公司,按照规定必须在房产所在地或新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还需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申报纳税),在预缴税款增值税时要填好《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非《增值税所得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可用)》等税务申报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给予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案发地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相对应提供下列材料:与发包单位签署的建筑施工合同影印件(盖上纳税人公司章);与工程分包方签署的分包合同影印件(盖上纳税人公司章),从工程分包方获得的税票影印件(盖上纳税人公司章)。
假如你所属的公司,产生市场销售以立即选购、接受捐赠、接纳项目投资入股投资、建造及其抵账等各种各样方式获得的房产的业务流程,应在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的主管国税局行政机关申报纳税。
【第10篇】一般纳税简易征收做账
【导读】: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来说采取的是差额征收的方式,但是有的时候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采取简易征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也需要及时的进行会计处理,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希望你能明白。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方法:
借: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为按照简易计税规定计算的应缴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怎么做账?
比如销售货物:
销售出去: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采购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月未时,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差异数就是要交的税.如果小于进项,是待抵扣,不用帐务处理.
确定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才简易征收呢?
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本文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也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才简易征收。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应该如本文所示进行处理。
【第11篇】一般纳税人注销麻烦吗
企业老板都知道,只要打算不在经营的公司,最好是及时去注销掉。但了解过注销公司的企业老板都会抱怨,为什么注册公司那么容易,注销公司怎么那么难呢。而最近国家也在对注销公司流程进行一些优化,在一些地方试行简易注销方式。那么注销公司选择简易注销好还是程序流程注销好呢?下面恒砺集团为大家详细讲解。
1. 耗时方面上。一般来说程序流程销户还要先前往税务局销户税务和和找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出示公司清算报告,随后才可以向工商管理局办理销户。简易注销可以直接在网络上提交就可以了。
2. 价格开支方面。一般来说程序流程销户需去指定的刊物上付费登载注销备案,而简易注销只需在工商局官网上免费登载注销备案就可以了。
3. 规定要求上。所有企业均可办理一般来说程序流程销户,但办理简易注销需具备以下的任一要求(个体户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未开工且未发生债权债务协议;
小规模纳税人,未开工且债权债务协议已清算完毕;
小规模纳税人,无债权债务协议且未发生债权债务协议;
小规模纳税人,无债权债务协议且债权债务协议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决破产程序完毕;
人民法院裁决强制清算完毕。
以上就是“简易注销”与“程序流程注销”的区别。选择哪种好,则要看符合哪种条件,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当然是选择简易注销好,时间短,办理快速。如只能走流程注销也不要嫌麻烦而不去注销,以免给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带来征信风险,影响正常日常生活。但注销公司复杂,如果是第一次做,估计要跑很多次,建议交给专业公司代办,省时、省力、省心~
恒砺集团拥有专业的工商服务团队,为您提供包括公司注册/注销/刻章/银行开户;企业设立;工商变更(法人、地址、股权、经营范围);工商年报;工商税务异常解决等在内的全套工商服务。企业全程代办,无需法人到场,省时/省心/省力。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税控盘申报表
请问一下大家,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的,7月份交了税控盘维护费,但是这个季度我们不用缴税,这个费用能留到下个季度全额抵减吗?
下图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部分截图:
税控设备费用及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具体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就是填写在申报表的16行进行抵减。
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实际发生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抵减当期税额;
当本期发生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490元降为200元,报税盘零售价格由每个230元降为100元。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的有关单位,向使用税控系统产品的纳税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收取的费用,由每户每年每套330元降为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
一、纳税人缴纳了2023年的维护费280,当期应纳税额为1000,填表如下:
直接一次性抵减完毕了。
缴纳手续费时: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二、纳税人缴纳了2023年的维护费280,当期应纳税额为200,填表如下:
只能够在当期抵减200,剩余的80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缴纳手续费时:
借:管理费用 280
贷:银行存款 28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
贷:管理费用 200
如果下期仍然没有产生应纳税额,则16行不填写数字。直到有了应纳税额,比如下期应纳税额又是1000,则把最后的80抵减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
贷:管理费用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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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现在政策正在根据大家的需求在不断完善,所以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快捷,于是许多朋友都加入到创业的大军中。不过成立公司之后,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比如我们要按时报税、年检等等都要按流程来进行,近来,工商局下达了新的规定,企业如果不按时报税,将为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同样,居民企业在注销公司的时候,也要提交完整报税的资料,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精英商业
居民企业:
1.单位企业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清税申报表》
5)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经营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好了,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哦!不过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由于每个区域注销的政策可能不同,所以大家在进行注销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多多询问工作人员。但最好还是交给成都公司注销代办来为您服务,这样可以省下很多精力和时间,而且办理迅速,更加适合不了解注销流程的朋友。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资讯吗?那就继续关注我们吧!
【第14篇】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
虽然现在京东对母婴类目正在火热招商中,吸引了非常多的商家来入驻,但正是因为如此,更要重视并满足影响入驻京东下店率的所有因素,这样才能一举成功。京东母婴类目商家到底要怎么成功下店呢?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入驻母婴旗舰店的小知识吧!
一、京东母婴热招品类安全座椅:安全座椅、提篮式、增高式童车童床:儿童摇椅、儿童滑板车、儿童电动车婴童洗护:棉柔巾、婴儿理发器、洗发沐浴、婴童湿巾等童装:儿童棉服、儿童t恤、儿童童装、礼服/演出服装二、入驻基本条件1.公司营业执照满两年,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3.商标4.质检报告
【第15篇】浙江省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东方网8月1日消息:记者从上海市大数据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区域核酸查询服务便利度,依托长三角核酸信息共享机制,“随申办”移动端新增上线了“长三角核酸查询”功能和“随申码核酸信息关联”服务,可查询用户近14天内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区域核酸检测数据记录。在开通关联服务的次日,可在“随申码”展码页、“场所码”“数字哨兵”扫码核验关联展示用户在长三角区域最近一次核酸检测结果。
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长三角核酸查询”服务入口】
通过“随申办”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核酸查询”进入。
点击“长三角核酸查询”,即可查看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核酸检测结果信息。
温馨提示:对于长三角核酸检测查询结果如有异议,请咨询数据来源省份的12345服务热线。
【如何开通“随申码”核酸信息关联】
1、在“长三角核酸查询”页面,点击页面中间栏目【“随申码”核酸信息关联】
2、跳转至开通关联服务页面,勾选本人同意开通后点击确认【开通关联】。
开通成功后,次日即可在“随申码”“场所码”“数字哨兵”关联展示本人长三角区域最近一次核酸检测记录。数据如有异议,可咨询数据来源省份的12345服务热线。
此外,通过“随申办”app搜索“长三角无感漫游”,进入应用。点击【随申码核酸】或【“随申码”核酸信息关联】按钮,均可进入到开通关联服务。
市大数据中心方面表示,“随申办”移动端此次升级,实现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核酸检测结果一键通查,且与“随申码”信息关联后,无需来回切换至其他页面即可出示核酸结果,方便了市民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日常出行,也为三省一市人员往来交流提供了便利。
转自 | 东方网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