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做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做账
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对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和纳税申报的日益规范,“小规模公司怎么做账”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关注和重视。那么,小规模公司如何做账呢?财生生将与您分享这个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该怎么做账?
1、 审核原始凭证并准备会计凭证:会计根据出纳转来的原始凭证进行相关审核,确认无误后准备会计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3、月末做应计、摊销、结转的会计凭证,汇总所有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汇总表,根据会计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 进行结账和对账:结账和对账要与账证、账与账、实账一致
5、编制会计报表,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分析说明
6、 将会计凭证绑定入账,妥善保管
7、报税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需要哪些文件?
1、银行对账单
2、销售发票
3、成本发票
4、现金日记帐
5、费用发票(包括工资、租金、运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等)
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注意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视为异常申报,纳入税务局重点关注。
一年有 6 个月的零申报。即使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公司仍可能受到审计或处罚。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无权抵扣进项税额,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直接计入相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纳税款”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无需在“应纳税额”明细科目中设置栏目。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财生生是一家专门从事代理记账行业的记账公司,拥有自己的会计团队,可以解决企业的各种财税难题。提供代理记账、财税托管、税务融资等财税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压力过大问题,在合理范围内降低企业成本,真正实现人人共赢。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规定变化很大,作为小规模公司的财务人员,我们要第一时间掌握新规定,新核算方法,这样才能在做账环节不出错!在实际工作中,特殊情况有很多,对于小规模来说,无疑是对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填写有问题!正好现在是大征期,10月大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时间到本月25号!今天就给大家带来了:149页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十分全面详细,建议财务会计人员收藏备用!
149页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
下面是以真实的小规模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为案例,给大家整理了对应的小规模公司会计的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帮助新手会计理解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做账报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举例说明)
……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
因为涉及的内容受到篇幅限制,今天介绍的有关“149页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流程”的全面内容,就不在这里一一说明了!也希望能够对新手会计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做账报税方法有一定的帮助。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交哪些税
小规模缴纳哪些税?
缴纳以下税种: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3%。
2城建税
城建税的税率,与所处的位置和省份有关。这里城建税适用税率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水利建设基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计税的基础是增值税,消费税等。计算金额也是依据这些税种的金额乘以对应税率而得。也就是说,这些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率息息相关
6企业所得税
一般为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但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也会有不同的税率。例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相关工商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关注
【第4篇】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有什么条件要求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流程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要求包括小规模企业开业满一年,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等条件,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是去税务局等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公司情况检查之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有什么条件要求及流程
一、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有什么条件要求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水电经销企业;
4、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5、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6、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使用发票不同。法律快车提醒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三、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1、首先到所在地的管理所(也可以是税务局专门设立的“全程代理窗口”等机构)提出申请;
2、填表准备资料,交回申请表发送单位;
3、等待管理所来人检查,主要检查帐薄设立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等,由检查人员出报告,所里审批后上报局流转税科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发给企业批复和一般纳税人的证书(时间一般也是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完成)。
【第5篇】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自行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17%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纳税,相对税负较低;
(二)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只能够委托税务机关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有以下两弱点:
1、缴纳增值税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收入乘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纳税后,应交增值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要低于3%,有很多企业远远低于3%;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只能委托税务机关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很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就不会选择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购货,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货时由于不能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售税款,所以就会取消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往来,从而使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失去很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因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企业要想实现更大的发展,拓展更大的市场,就得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万元,商业为180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此外,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以及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但在30万元以上且财务核算健全的,也可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如何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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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报税资料
因为审批流程的不断优化,小规模纳税人季报已经成为普遍的纳税行为。但是,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如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季报却令人感到困难重重。
在这个过程中,正确的资料准备和了解规定的审批流程是必不可少的。小规模纳税人季报的纳税人范围相对较小,但其提交和审批流程却和大规模纳税人的流程并无二致。
为了保证流程的规范与快捷,纳税人应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例如:国税和地税的申报表、税控盘和经营活动凭证等。此外,建议纳税人在申报前咨询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填报错误信息。
纳税人需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要面对可能的经济风险。出现问题后,就需要更长时间和更大的精力去解决。无论是在资料准备,还是在流程中,都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来保证正确性与合法性。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小规模纳税人季报的准备和流程,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纳税规定。在整个小规模纳税人季报流程中,资料准备和审批流程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正确的资料准备和了解规定的审批流程,纳税人可以准时上报相关信息,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因此,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并重视这个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篇幅有限,系统内容就先展示到这里吧。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也就是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则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否则会硬性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在税务机关增值税开具发票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发票,应评估后再做选择。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征收,执行的是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的是3%或5%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13%、9%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客户提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实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会遇到这类问题,甚至有的客户威胁企业,如果不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就不做了,导致有的个别小微企业到处去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23年4月1日起由月应税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便是低于起征点的应税销售额,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四、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必要刻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法,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应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与当期的应税销售额有关,那么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决定了小规模纳税人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进项税的作用。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的专票。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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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
【第8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到底该如何确定
先看一个案例:
有一个做鞋子的企业,主要生产皮鞋加工。他的甲方下游是小个体户,都是简易征收。像这种情况下,这个企业肯定是小规模了。
好处:
因为第一:现在国家对小规模有好多的优惠政策,本身它的 这个税率就不高,3%个点,而且疫情期间只有1个点。
第二:每个月只要是把这个收入控制在15万以下,还可以免增值税附加税也免了。
但是:小规模发展不长,其实一个企业想要发展壮大,还是要是一般纳税人,如果你的客户也都做大了,你的客户就会有要求了,比如说他要招标,如果你要是一个小规模,你根本进不了这个局。
所以,到底是选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依据当前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来斟酌考虑!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2023
日前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公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1月1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有关情况。《条例》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在支持实体经济、实体店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一起来看——
q1:《条例》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a:《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总共39条,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体工商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原则。二是完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四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q2:《条例》在支持实体经济、实体店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a:当前,受疫情频发、消费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很多个体工商户面临着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条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又如,针对个别地方在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过程中存在着影响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的情况,《条例》要求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和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这些都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q3:如何理解《条例》删除了很多在监管方面的具体规定?
a:《条例》删除了原个体工商户条例中许多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减少监管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突出《条例》促进发展的主题。这些规定并不是没有了,而是被其他法规吸收和承接了。例如,2023年3月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了我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充分吸收整合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关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条款,形成了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种类型,也要遵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公平竞争、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具体事项,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q4:《条例》第13条中提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经营者是指什么?
a:因为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长期以来,我们对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相关法规规定,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外,其他的经营者变更必须先注销原来的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有很多个体工商户反映,自己经营多年的店铺具有独特的字号和良好的商誉,也取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比如销售食品是需要食品经营方面许可的。如果要想转让给他人,就得先注销再设立,这些无形资产就会灭失。重新办理各种手续会增加大量的成本。据了解,现实中很多个体工商户转让自己的店铺后也没有办理经营者变更手续,继任经营者是用原来的营业执照继续经营。这样既不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也存在着法律的风险。因为没有经过登记机关的登记,等于是两个经营者之间的交易。
《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这一痛点,进行了制度的创新,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也是这次《条例》制定的一个亮点。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同时,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条例》也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市场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具体的操作性规定,指导各级登记机关做好变更经营者的登记。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不是强制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直接变更还是“先注销、再设立”。经营者变更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继任经营者应当详细了解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审慎作出选择。
q5:目前主要实施了哪些税费优惠的政策?
a: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具体包括: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
一是减负规模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3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
二是缴税负担逐年下降。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今年比2023年下降四成。
三是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3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政府网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支出
彬哥在2023年1月份撰写《500元以内零星支出入账不用发票?如何正确运用税务法规》一文,受到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做了收藏、转发,非常感谢网友的关注,让本人感受到分享的乐趣,分享的过程对于本人而言,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有时为了写稿,需要查阅各种资料,需对一些知识点反复核实,力求准确,通过学习输入,及时补充理论短板和知识盲区,最后才能实现知识输出,还能提升个人实务技能。
跟网友交流也有收获,可以帮助自己发现搞错的知识点。近日,经一位网友指正,本人进行核实确认,发现上述一文,自己对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理解存在一个错误。企业日常经营跟自然人购买货物、劳务或接受服务,发生零星支出在500元以下,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可以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文件规定,先说纠错后的正确结论:
1、对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向企业提供销售、劳务或服务,每次销售额(不含税)在500元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2、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每日累计发生的销售额作为一次,总金额在500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500元以内零星支出入账不用发票?如何正确运用税务法规》一文,对于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本人错误理解为当月累计销售额在500元以下,方可凭收据入账。
为了更好理解,先举例说明。例如以下几种情况(为了简化计算,涉及交易销售额,均为不含税):
1、甲公司在2月10日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付款300元,乙向甲公司开具收据。
2、甲公司先后在2月10日上午、下午,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分别支付300元、150元,乙按每次销售金额向甲公司开具收据2张。
3、甲公司先后在2月10日上午、下午,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分别支付300元、350元,乙按每次销售金额向甲公司开具收据2张。
4、甲公司先后在2月10日、2月12日、2月25日,向自然人乙购买扫把、垃圾桶、抹布等日用杂货,分别支付300元、350元、510元,乙按每次销售金额向甲公司开具收据3张。
以上四种情况,甲公司凭付款收据能否在税前扣除费用?
第一种情况很简单,当月就发生了一次交易,甲公司支付金额300元,在500元以下,可以凭收据列支费用。
第二种情况,2月10日当天,发生两次交易,总计450元,按规定在一日内发生两次以上交易,按照加总金额作为一次,在500元以下,可以凭收据列支费用。
第三种情况,2月10日当天,发生两次交易,总计650元,在一日内发生两次以上交易,按照加总金额作为一次,已经达到500元以上,甲公司必须取得正规发票才能列支费用。
第四种情况,在2月,甲公司先后三次向自然人购买物品,其中前两次分别为300元、350元,单次均未达到500元,可以用收据作为费用支出凭据。第三次支出510元,达到500元以上,甲公司必须向乙索取发票,乙不能开具发票,则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回过头看文件依据,如何解读?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政策解读
1.本管理办法界定的提供经营业务的主体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均要求办理税务登记。因此,28号公告中所说“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主要是指国家机关。第二类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指自然人。
2.零星支出的金额限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起征点涉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按照最新法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第五十条 个人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按期纳税主体,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按次纳税主体是指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
需要注意的是,按次纳税还包含按日计算的解释,就是指按次纳税按日累计计算限额。起征点是一个区间,表示由各省市自行确定起征点的金额,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500元。
延伸知识点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按照财税【2021】11号文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季度不超45万元),免征增值税。这是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克服疫情影响,所出台的临时措施,目前疫情仍在持续,短期内不会取消。而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的起征点2万元,是旧政策,也是常规政策。财税【2021】11号是新文件,是财税【2016】36号的税收优惠的升级。
自然人能否享受月度15万销售额的免税政策?
自然人在税务身份上也定义为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取得不动产租金收入等几种经营类型外,不能享受财税【2021】11号文月销售额15万元增值税免税政策,按次销售额达到500元,需纳税申报,全额按1%征收率缴税(3%减按1%征收)。
可见,如果经常发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可以最大程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阐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顺便扩展了一些相关内容,主要是为了说清楚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28号文关于零星支出限额500元的由来。
运用2023年28号文做税筹的思考
实际上,企业跟自然人交易的场景是有限的,自然人销售货物仅限于流动摊贩,而有门店的经营主体,按照《税收征管法》,都要求办理税务登记的,就不可能是自然人的身份,很难想象一个企业经常性地去找自然人采购物品。经常发生的,主要是企业为员工食堂采购食材,一般菜市场的小贩不会注册个体工商户,也不可能提供发票,但可以要求小贩开具收据,留下姓名、身份证号、菜品名称、金额、手机号等信息,当天在500元以内可以凭收据入账。
按政策,每个小贩每天有500元的额度是无需发票的,每月按30天计算,可以提供1.5万元的销售额。如果采购量较大,有更大的采购需求,可以有意识选择几个小贩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
食材采购规模再大,企业就不适合找自然人来合作了,可以建议小贩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可以销售更多菜品,方便开票,根据月度1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税负较低。
另外,企业跟自然人交易的场景,较多是个人服务类型。比如办公室的灯具、水龙头坏了,临时找水电师傅过来维修。定期找阿姨到办公室搞卫生、做清洁。每次收费在500元以内,都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收据用于入账。需注意的是,企业支付服务费用,属于交易方个人提供劳务报酬,需要按劳务报酬所得,按月汇总申报并代扣代缴服务人员的个税。
【第11篇】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货物生产和提供劳务的纳税自然人、规模较小年度营业额在180万以下的单位等,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在80万以下即可。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
二、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业满一年的企业,一年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主要有两个方式成立,一是通过注册公司时选择注册公司类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二是通过年应税服务营业额超过某一限定后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退回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且当应税服务营业额达到一定数额后会强制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成本账务处理
关于公司年底缺成本票,该怎样做税收筹划才能降低税负这个问题,下面给大家做个详细的介绍。
年底缺成本票是让很多老板头疼的问题,缺成本票导致的利润虚高,企业整体税负高,也是常见的事。当一家企业实际经营产生了高额的利润,那缴纳高额的税负也是应该的,而利润虚高,那就是实际利润并不是那么多,但需要缴纳对应利润的税收,让企业损失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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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底缺成本票是很常见的问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减少企业损失,更多细节可与陈老师交流。
一、年底常见的导致缺成本票的原因
1、一些小规模的供应商,为了不缴税或者少缴税,一般不大愿意开具匹配对口的发票
2、一些真实支出的费用在特殊的情况下同样无法取得足额匹配的进项发票和成本发票。如建筑行业的人工成本高,这就是没有进项;建筑行业从个人购买的砂石,也很难拿到票。
3、企业本身财税管理制度的不规范:规范的公司会规定公司采购必须有票;但不规范的公司能力弱,不注重能力建设,公司整体的后续发展没有方向。
二、有哪些方式能解决成本发票缺失?
1、国家层面的各种税优政策,比如:小规模的增值税、附加税免征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
2、公司制度的改善
在选择供应商时,一定要商量好,合作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如果不愿意提供相应的发票,就要考虑重新选择供应商。
企业需要加强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必须较强的发票管理意识。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日常报销必须、一定要提供相应的发票,不然一律不给报销。
企业如果货物来源比较广泛,企业就要梳理清楚企业的业务流程,把每个流程都做到细致。
3、如果是到了年底,那么建议可以从税收相关的税收优惠园区来看企业是否有可以适用的政策,下面主要分享两种。
一是个体户核定征收,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后,企业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税,根据目前最新政策,年开普票量低于500w,免增值税和附加税,用注册个体户的方式综合税率低至2-3%。
二是园区产业扶持政策,针对于入驻园区的企业有产业扶持政策,主要是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奖励返还。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40%,将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75%-90%奖励扶持给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账,政策稳定,兑现及时!不用实地入驻,全国各地企业都可以申请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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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企业面临的成本票缺失情况是有区别的,切不可生硬照搬,可与陈老师交流,寻求最适合自身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不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满足以上条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今天就分别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含税收入换算销售额、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进项税额抵扣、税收优惠享受及纳税期限等方面,对两类纳税人适用政策作出比较,下面就以表格的形式给大家展示,方便大家对比,下表已经转化为图片格式,方便大家截图或下载保存。
【第14篇】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优惠期限: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此优惠政策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限制。
四、开具发票时注意,开票税率栏不选择0税率,选择免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或到税务局网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免税,税率为3%。
六、征收率为5%的业务,例如不动产出租、营改增前房地产老项目,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七、免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八、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九、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自然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有限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享受该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可选择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或者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选择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
举例来说明: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额70万元,其中30万元的客户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40万元的客户无特殊要求。因此该公司可以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的4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二、开具发票的注意问题
在6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一定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但是,如果在年4月1日以后,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如1%开具相应的发票。
举例来说明:一家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于2023年2月收到货款并开具发票,货已经发出,实现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该公司已于2月属期按照1%的征收率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即使由于款项直到2023年4月才收回,发票也在4月开具,此时,该公司仍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在申报4月属期的销售额时冲减该金额;如果该公司在属期2月未申报并缴纳该笔销售额的税款,则在4月时也不能适用免税的优惠,而应申报属期2月的税款并开具1%的发票。
三、原免征政策继续有效
在2023年,国家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政策与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并不矛盾,政策仍然有效且执行期限在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地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所有应税销售收入均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全部享受免税政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含有5%征收率的,若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的,那么5%征收率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若不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则3%征收率部分可以享受免税,5%征收率部分需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5%征收率虽然在本公告中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规定,但是可以适用未超过月15万或季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四、申报表的填写
假如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没有其他免税项目,由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适用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如纳税人是企业,将40万元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即可;如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假如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的销售额是80万元,则由于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应适用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该80万元销售额应全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