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交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般纳税人交税
我们都知道,当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的累计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情况下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增值税是按照1%计算,而一般纳税人则是按照13%!那么升级后当月的税应该怎么交呢?
一、什么时候按升级后的纳税人身份交税 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不会在开到500万的时候当月立刻就升,而是会等到下个月才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当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次月生效之日起就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
2、如果逾期不办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也不能再适用小规模的减征优惠政策。
二、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专票能否抵扣 如果取得专用发票期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收入;
2、没有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那么,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否则,不能抵扣。
三、小规模必须转一般纳税人吗 有人说了,我觉得小规模挺好的,能不能不升成一般纳税人?这就要分两种情况了。
1、强制成为一般纳税人 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应税销售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小规模就必须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2、主动申请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四、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留抵税额大规模退税,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全部直达企业;
3、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减按1%,月度销售额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4、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 75%提高到100%。
小规模纳税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看是成为一般纳税人还是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不管是何种纳税人身份,都要按时记账报税,做好工商税务方面的维护工作。对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相关问题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小编。
【第2篇】变更一般纳税人
钱力财税咨询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销售额累计超过500万元,会被强制要求转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企业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更不知道如何运用纳税身份切换进行纳税筹划。
微信群里有朋友问钱力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4月份之前连续三个季度累计开票480万元,5月份计划开票50万元,税务系统是否会自动在5月份把我变成一般纳税人?5月份开的50万元是全部按13%税率征税,还是超过的那30万元才按13%交税?
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而且据我们了解,绝大部分企业在这方面的理解都是似是而非的,操作的时候面临很多的困惑。
1. 5月份的销售额50万元可以全额按小规模纳税人来征税,也就是说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默认按季申报纳税,所以,6月份的开票额应当继续可以全额按小规模纳税人来征税,但是需要注意各地税务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差异。
3. 7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后15天内,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和要求该企业转成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日期“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于目前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所以一般情况下选择次月1日生效更为有利,并且可以在发票领购范围内尽可能地金额多开,当月可以继续享受免税政策、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4. 企业纳税身份切换之际这种纳税筹划方法,我们戏称为“小规模最后的疯狂”。
附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符合条件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除外);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公告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有两种选择,一是“当月1日”生效,二是“次月1日”生效。
【第3篇】一般纳税人农产品2023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税率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所以,只有购进的农产品用于上述用途的依然可按照13%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税额如下: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3%3.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3%
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按照11%的税率或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4篇】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6号与28号文件,对享受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的纳税人,自收到留底退税额之日起,允许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在2023年4月丽丽的公司收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丽丽要做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
丽丽所在的公司收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5月他们公司申报增值税需要缴纳12万元,非小型微利企业,这时丽丽需要缴纳多少附加税?
附加税=0元
因为我们可以扣减退的那20万,
在2023年4月,丽丽公司收到申请增值税留底退税20万元,5月申报增值税需要缴纳12万元,6月申报增值税缴纳增值税30万元,非小型微利企业,这要交多少附加税?
附加税=(30-8)*12%=2.64万元
按简易计税方法确认的附加税能否用留抵退税来抵减呢?
不能。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退还留抵退税后是否要调减加计抵减呢?
不用。享受加计抵减的纳税人同时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在申请留抵退税时,在实际操作中,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需要做调减处理。
【第5篇】一般纳税人能否开普票
经常会遇到企业老板说,经常有些商家开票都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求对方开具专票,都百般推脱,最后还是开具了普票,其实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因为企业开具专票和普票还是有区别的。
特别是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区别可就大了,今年4月份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了,但如果企业开具专票依旧是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如果合作的商家是小规模,那肯定企业是不愿意开具专用发票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所以企业如果想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必须得在合作之前,提前沟通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同中最好是注明一下。避免后期客户不开具专票有麻烦,对方还不愿意开。
但其实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票普票都是要缴纳增值税,所以一般纳税人一般都是开具专票,因为专票普票都一样,服务类的企业增值税按照6%缴纳,商贸类的企业增值税按照13%缴纳。
开票企业就需要缴税,现在还是以票控税,所以企业开多少票交多少税,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无法获得票据的情况,这样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就增加了,企业针对企业的税收压力,国家每年都会有相应的政策来进行补贴。小编主要推荐一下地方性产业园区的奖励补贴政策。
具体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为5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4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及时,当月纳税,次月扶持企业;
企业通过享受奖励补贴,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也增加了企业的实际利润,有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经营。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税晓通》了解~
【第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厦门税务。
【第7篇】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分录
导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普票,那么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如何纳税?这个问题可能是还有很多的新手都不太明白的,一般纳税人缴纳的税率是多少?针对两个问题,以下是会计学堂小编的详情解答内容: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如何纳税
答:一般纳税人实行凭票抵扣,即可以用购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款,按照进项与销项的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即增值额越大,承担的税收越多,多赚钱多纳税,少赚钱少纳税,不赚钱不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征收率计算的,无论是否赚钱,赚多少钱都得交税,不利于商品的流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怎么做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账务处理的方式是一样的,计入“销项税额”的金额也一样。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通过以上文章的学习,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如何纳税?不知道对大家带来多少帮助呢?如果你们对于这个问题还有其他问题的,不妨在线向我们咨询哦!
【第8篇】一般纳税人收到普票怎么做账
发票是不是随时可以入账,在时间上有没有什么规定标准,会计对发票的入账时间一定要有把控,那么发票入账时间是不是有规定呢?如果还不了解这部分的内容,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发票的入账时间有哪些规定?
根据信息质量要求要符合及时性的原则,企业发生的事项,要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是不能够提前和延后的,如果费用支出后,没来得及记录做账,是可以补记的,但仍然要作为当期发生的费用,如果跨年度,就应该作为会计差错,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一般来说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费用支出,都是可以记账的,但是为了避免账目出错,最好就是当月发生当月记账,或者是按照权责发生制也可以,如果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那么就要进行纳税调整,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就比较麻烦了。
企业收到发票后应该怎么入账?
如果是专票要价税分离,如果是普票可以不用价税分离,普票不能抵扣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到别人开的发票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
一般纳税人收到普票
借:存货——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到增值税专票时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发票入账需要注意哪些情况?
1、尽量减少'白条'入账
2、注意发票的时效性
3、发票上的项目要全面审核
4、付款原始凭证不局限于发票
5、注意发票是否'偷梁换柱'
6、注意发票是否为'阴阳发票'
7、对发票要'验明正身'
8、注意发票号码是否'紧密相连'
以上就是有关发票入账时间的规定以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9篇】什么一般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个体户,很多人总是分不清这三者的区别以及联系,今天小快就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定义区分
何谓小规模纳税人?
何谓一般纳税人?
何谓个体户?
其实个体户是站在组织经营形式的角度的一个概念,主要是和公司对比的一个概念。
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管理下的两种模式,是对缴纳增值税的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的一种区分管理。个体户既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
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二、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
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
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是交叉关系的,有关联,又有差别。小规模纳税人里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里有小规模纳税人。
四大区别
三者可否互转?
一、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满足一般纳税人条件的(见上文区别),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转登记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且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且,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 500 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 10 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 2023年 1 月 1 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二、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 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三、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 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四、看行业
如果是 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五、看优惠
看你所在行业能否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注:本文针对部分地区,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工商局。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免辅导期
问:墨子老师,您好!现在国家出台对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款的政策,请问我是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税款延缓缴纳呢?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的规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其中,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所以,贵公司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属于制造业,并且年销售额符合上述中小微企业条件,即可享受税费延缓的政策。
【第11篇】商业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商业承兑可靠吗,到期不能兑付怎么办?建议做好这4点,我们知道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票据,某种意义上可以等同于现金,因此许多中小微企业喜欢用承兑汇票来支付结算,这可以一定程度上缓和企业的资金缺口压力。有的朋友会好奇,商业承兑汇票是不是像纸币那么安全,其实不是的,商业汇票存在许多风险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1.由甲方来承担成本 商票成本有两个方面 一是资金成本;也就是商票到期付款前我们需要承担的资金成本。二是贴息成本;我们用商票支付来进行谈判,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或者是分摊商票的成本,
2.要求甲方提供担保或者要求第三方担保以此来确保商票可以承兑;或是通过其他方式回收工程款,分摊商票成本。
3.约定无法承兑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含两点 :一是商票无法兑付时建设单位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二是商票无法兑付时 ;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支付工程款。
4.保留索要工程价款和要求承担票据责任的选择权。
跟大家介绍到这里,商业承兑汇票一般是企业作为承兑人,信用等级低,到期后承兑企业不能兑付的风险较高。所以我们在接收之前务必考虑周全。
以上就是小编本次给大家分享的票据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哦
【第12篇】查一般纳税人
01
信息报告类问题
(1)我们公司有一个朝阳分公司,营业执照已经办理了登报丢失,现在想办理税务注销,应如何办理?
答:注销时,已经多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丢失不影响办理税务注销。实名制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即可验证是否符合注销条件。对于未办结的事项可以及时处理办结后,再次点击注销预检,直至全部符合注销条件。
(2)新开立银行账户是否需要备案,怎么操作?
答:需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进行操作。
(3)请问我怎么打印“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答:税务登记信息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选择【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即可查询企业基本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票信息等。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选择文书制作日期后,点击查询即可。若涉及年份较早,无法查询到文书,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02
申报类问题
异地预缴的数据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吗?
答:可以。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路径,左侧【异地预缴税款查询】功能查询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异地预缴情况。
【第13篇】一般纳税人购进商品会计分录
购进存货账务处理怎么做?怎么做会计分录?存货一般包括了商品、库存商品、半成品及委托加工物等。当企业购进存货,作为财务人员,如何做账呢?接下来就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购进存货的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购进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假设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无进项。
贷:现金、银行存款
发出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相关收款账户自己领用的:
借:相关账户(以谁受益谁负担为原则,如管理部门使用进管理费)
贷:库存商品
存货为什么出现负数?会计人员该怎么处理?
采购存货的运费是怎么处理的?
答:应当计入生产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可得,采购成本涉及到相关税费、运输费、 保险费、 装卸费、保险费。另外也包括其他可归属于生产成本的费用。
对于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当在生产成本中计入。还可以将其先归集,到了期末,以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为根据进行分摊即可。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照扣减上月多缴个税后对余额计提)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4篇】怎么成为一般纳税人
如何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1、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预计自己在开业当年增值税额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相关的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
2、对于已经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应该在第一次达到标准的年份去办理纳税人的认定。
3、对于免税货物的纳税人,在恢复征税以后,需要在恢复征税后的30天起,向主管部门申请纳税人的认定。
4、对于不同城市的公司,其分支机构在达到总机构认可为一般纳税人后,需要向当地的税务局进行申办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第15篇】一般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定了,季报4月20日截止!送你最新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写说明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2023年的第一个季度过完了。对于财务人员来说,4月份的小长假过完以后,就要开始投入纳税申报工作了,4月份是大征期,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企业,都是会做季度申报工作的。根据最新的文件规定,2023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很大的变化,这样一来不少人员在填写申报表时会有诸多疑问,今日我主要分享的预缴申报表的填写。
最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的填写
(文末获取电子版资料)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纳税人填写的申报表是不一样的,今年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只要按照以前的规定来填写b类申报表就可以了,没有调整。对于查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要按照今年新调整的a类纳税申报表进行填写。在填写申报表时,对于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要巩固一下,一些是新手会计人员可能不是很熟练。税率,计算公式等等都要掌握,这样才能迅速地填报。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税率、计算公式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二、最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解读
(一)最新表单结构
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注意:营业成本是不含期间费用的。
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13.1+13.2+…)
……
a201020 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
a20200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案例分析
……
篇幅过长,不再一一展示了,需要参考学习的,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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