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纳税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纳税查询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的,这笔钱记得领取,教你查询和退税步骤!
大家好,我是秦韵莞香,退税就是退钱,你的个税退了吗?之前的话,办理退税是需要预约的,现在开始到6月30号,申报退税,就不需要预约了。
只要你交了税就可以退税,很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的,他们说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交税,个人有没有交税怎么查询,申报的步骤是怎样的?下面就给大家详细分享一下,很多人都不知道,建议大家收藏一下。退税的话,我们需要先下载这个个人所得税app。然后点击登陆进去,
第一个教大家查询个人纳税明细的操作方法。点击首页的我要查询,
进去之后,在申报信息查询一栏,点击下方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进去之后,选择年度和类型,点击查询,
这里就会显示你这一年的收入合计以及已经申报的纳税合计,还有每个月的详细纳税信息。大家可以对照看一下自己有没有交税,以及交税明细。
第二个,教你详细的退税步骤如果你已经核实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填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等信息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点击这里的开始申报。
然后就出现了我们的个人的基础信息以及汇算地,这里大家核对一下,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点击下一步,
在这里,大家也要仔细核对一下,看一下每一项的数据是不是准确,没有问题的话,直接点击下一步,
在这个界面,大家看到了吗,就会出现一个已缴税额,左下方就是我们的一个应退税额,
然后我们点击下一步,现在系统就已经完成税款计算了,这里就会显示我们可以申请的退税金额,我的退税金额是:4692.55元。
接下来,我们点击申请退税,点击继续退税,然后选择我们选择需要退税的银行卡,
选择好了之后点击提交,这样的话,我们的退税申请就已经提交了,税务就会审核,
提交申请后,大概一个星期左右钱就会自动打到我们的银行卡上。
申报完成之后呢,我们还可以在首页这里查看进度,点击退税记录,就可以查看到我们退税的一个进度,
那么,快去看看你有没有交税?能不能退税?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大家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这个方法很多人都不知道,还请大家动动您的发财小手,能帮忙转发出去,帮助更多需要的人,如果觉得这个文章对你有帮助,请帮忙点个赞,点个关注,谢谢大家!
【第2篇】个人纳税比例
我所在的辖区税务署,要论气派,与国内的税务局简直云泥之别,甚至还不如咱某村的村委会气派有木有?
像国内的企业一样,日本企业会根据规模来确定是否雇佣专职财务,一般的小微企业会雇佣税理士兼职负责做账、报税等财务工作。但有些事情总是免不了需要自己前往询问和办理,有一次,我路过辖区税务署,顺便去咨询了一下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进到大厅,勉强说是大厅吧,其实就是一间集体办公的大大的房间,忙碌、安静、处处透着节俭[捂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日式服务,客气、耐心,接待我的是个中年女工作人员,制服、工牌、干净利落朴素,无耳环项链、无浓妆艳抹,当我说明来意之后,她请我稍等,一分钟后拿过来一张表格大纸,然后给我讲解,告诉我根据我的收入,我应该缴纳的税额,然后如果我有一名需要抚养的子女的话,税额适当降低。如果我有两名需要抚养的话,再降低,以此类推。如果我的配偶无收入的话,我的税额也要降低,或者我的父母需要我赡养的话,税额也是要降低的。当然以上均需要相关证明。听完她的讲解,感觉日本的税法规定真的好细致啊,而且纳税比例与个人家庭负担息息相关,是不是很值得借鉴学习呢[点亮平安灯]
【第3篇】个人利息所得如何纳税
公司向个人取得借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在小型企业中十分常见,而一些小型微利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对财务合规投入不够,对税法规定和实际操作把握不到位,对于其中的涉税处理不甚了解,引发涉税风险,还可能因为代扣代缴个税问题和借款人产生分歧和矛盾。本期,我们就来聊聊个人(本文个人指居民个人)从公司取得借款利息,居民个人该如何缴税?
一、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个税: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没有任何扣减)×20%。
二、增值税
纳税义务:职工取得利息收入,根据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应以利息收入为销售额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申报缴纳(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低于500元/次,免征增值税)。超过500元,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个人收取借款利息按次纳税,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尽快申报缴纳,并到应税行为发生税务机关地申请代开发票并缴纳增值税,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注:
企业支付个人利息,支付方是扣缴义务人,如果应该代扣代缴而未代扣代缴的,税务机关会按公司应扣缴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0.5-3倍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风险提示:
提示:如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对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也即个人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对扣缴义务人也即企业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期限:取得利息收入的次月15日内。
纳税地点:企业所在地。
申报方式: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扣缴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4篇】北京个人纳税查询系统
为了让纳税人及时查询了解自己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情况,申报记录自助查询功能已于11月正式上线,包括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三个功能。从此以后,个税申报记录就可以尽在'掌'握了,您值得拥有!想知道具体怎么操作么?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操作步骤
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https://its.beijing.chinatax.gov.cn/),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实名登录后点击北京税务特色应用,使用相关功能。
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登录北京市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申报收入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在线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来源于全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点击【申报收入查询】,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查询记录时间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记录查询(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2019-01至当前月份的申报收入记录查询)。
点击申报收入查询
查询结果展示
2.若对查询结果中一项或者若干项记录有异议,可通过点击【发起申诉】功能进行异议申诉,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未在职'和'曾经在职',对申诉原因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对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承诺。
发起申诉part 2
纳税明细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点击【纳税明细查询】,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可进行收入明细查询。
点击纳税收入明细
查询结果展示
2. 如果纳税人对查询结果中记录有异议,可在【申报收入查询】功能发起申诉。
申诉记录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在线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点击【申诉记录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选择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可进行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筛选。
点击申诉记录查询
点击申诉记录查询
筛选查询
2.点击【查看详情】,可以进入详情页面查看该申诉记录的各项明细信息。
【第5篇】个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吗?答案是可以的。
当然,个人所得税也很多种: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今天,鼎瑞优企的小编主要带大家了解一下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方法是什么。
什么是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与查账征收相区别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根据收入来征收的,按收入来源不同,又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独、办理过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的经营所得,如果征税机关不能获取真实的收入数据时,就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款。
核定征收的优势有哪些?
税种少、税率低:
核定征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仅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1%,附加税为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在0.5%-2.19%之间,因此综合的税负率一般不超过3%。有效解决年终奖金、股东分红、股权转让个税高、社保费压力大等问题;
公转私不交分红税:
完税后,不用再缴纳其他分红个税,可以直接公转私到私卡上自由支配,解决股东借款不及时归还等问题;
解决发票难题:企业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也可以核定征收,直接根据企业的开票额核定,不管企业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解决企业进项无票、回扣无票、物流票不合规等问题。
哪些企业适用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一般适用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如果企业想通过核定征收来做税筹,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是比较适合的,个人独资企业是由经营者100%控股,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再按照5%-35%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
比如一家现代服务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核定的10%应税所得率,再根据5%-35%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税大概在0.5%-2.19%,加上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在0.5%-3%左右。
经营者在缴纳完相应的税金后,可以自由支配剩下的资金,合理合法公转私。
核定征收——税收筹划方案优惠政策
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在0.5%-2.19%之间;
综合税负可低至0.25%。
【第6篇】个人发票纳税人识别号
开发票必须按照规定执行,财务人员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立即退还,否则损失得由自己来承担。
一、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二、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三、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要拿去报销。
四、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你买的是茶叶,开的却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
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五、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六、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退回。
七、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八、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九、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就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十、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这样的费用发票不仅不能报销,还涉嫌犯罪。
十一、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财务人员收到发票后,首先要检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尤其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比如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开成了免税的税率。
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十二、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没有备注的不能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明确表示: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十三、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不能报销!
十四、收到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规定: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十五、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发票。
1.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收!
2.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出现类似“*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即使税率一样,也是不合规发票;出现“*纸制品*+”服装”这样的错误,也属于不合规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因此要求大家对税收分类编码表有一定掌握才行!
【第7篇】个人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一键采集”功能上线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填表负担,提高纳税申报效率和数据质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现已全面升级小规模纳税人网页端和移动端申报渠道的功能,实现发票数据的“一键采集”,对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自开开具的发票进行智能归集,汇总展示给纳税人,并可经纳税人确认后将发票数据一键汇总导入申报表(非税控票除外),实现纳税人从“填表申报”向“确认申报”的转变,将有效缩短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准备和办理时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采集”功能已于2023年5月1日正式上线,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采集”功能操作手册》,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纳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采集”功能操作手册
1网页端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并选择需要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申报的企业进入
2)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后,选择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申报,并选择在线申报
3)进入在线申报后,选择本期是否有差额征税(默认为否),并点击进入申报表
4)点击右上角“发票数据汇总”,进入“一键采集”界面
5)点击“获取发票数据”,获取税款所属期开具的发票数据。系统会采集您本期已上传的发票信息并归集到相应栏次
6)点击“导入申报表”,确认发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有误(发票数据传输可能会延迟),可直接在发票采集界面进行修改,再导入申报表。(其中电子网络发票数据因没有税收分类编码,需要纳税人根据发票数据自行计算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
此时有一个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发票汇总相关数据仅供填写申报表时参考使用,请您认真核对各类发票份数、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您可以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查看或修改数据,也可以在申报表填报页面直接修改。其中无法自动带入报表的发票数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申报数据最终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点击确认后跳转至增值税申报表界面。”
7)纳税人可像以前进行增值税申报一样直接在申报表修改数据,同时校验数据是否有异常,数据异常时,触发相应的校验规则,可按提示进行相关数据调整
8)点击【暂存】可暂时保存申报表数据,不对数据项表单进行校验,仅提示纳税人哪些数据项有误,但仍可暂存申报表数据
9)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申报表数据,但对数据项规则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则保存成功,校验未通过保存失败
10)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当纳税人信息经过增值税比对通过时,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若税款大于零则提示是否继续申报附加税,点击确定后进入附加税申报表
2移动端
1)打开“广东税务app”,点击登录,并选择要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申报的纳税人,点击“企业进入”
2)选择“办税”——“申报缴税”——“增值税小规模申报”,阅读提示,并点击确定
3)移动端直接进入了发票汇总信息界面,展示纳税人当期开具的发票数据。纳税人需要确认发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移动端可直接在导入发票数据后的申报表界面进行数据的修改
4)如本期有差额征税,可直接进行填写,若无,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进入增值税主表,纳税人可随时点开“发票汇总信息”复看采集的发票数据
6)纳税人可像以前进行增值税申报一样直接在申报表修改数据,同时校验数据是否有异常,数据异常时,触发相应的校验规则,可按提示进行相关数据调整
7)申报确认提交界面,确认后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会提示申报附加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第8篇】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
《wg税收优惠政策》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也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企业可大可小,根据企业具体的销售额来看,有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也有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两者的区别也比较明显,但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
1、增值税的区别: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一般都是3%,而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是按照行业来缴纳,比如服务业缴纳6%,贸易缴纳13%等等。
今年出台的对减免增值税的政策也是针对小规模适用3%的企业,同样的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也就不用缴纳了。
2、个人经营所得税:在这点上,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大多是实行的简易征收模式,所以所得税多是按照五级累进制来进行的,也就是按照5%-35%的税率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还有一点就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核定,只是两者核定的税率有所区别,小规模核定后的税率在0.6%-2%左右,而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是根据行业的不同核定后的个税税率在1%-3.5%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一个投资并经营的企业,也就是该投资者将承担无限的债务责任,如果想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首先是企业的投资人和实际经营人要一致,而且要了解企业所要缴纳的税种,个人独资企业是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同时不需要缴纳分红税。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wg税收优惠政策》公众号,更多税收政策可以移步《wg税收优惠政策》详细了解!
【第9篇】个人出租房屋缴纳税种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
1.住房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1.5%
2.其他房屋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5%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个体工商户
1.住房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1.5%
2.其他房屋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5%) ×5%
如果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 = 月租金收入/(1+9%) ×9%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租赁房屋收入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或5%或7%)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除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财税〔2019〕13号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除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外)。
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教育费附加。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包括个体一般纳税人)。
依据:国务院令第448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6〕12号
四、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除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外)。
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包括个体一般纳税人)。
依据:财税〔2019〕13号,财综〔2010〕98号,财税〔2016〕12号
五、房产税
(一)住房
按4%: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 (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除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外。)
(二)其他房屋
按12%: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即增值税含税收入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2% (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除个体工商户为一般纳税人外。)
备注:出租房产在合同中规定免租期,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交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43号,财税〔2010〕121号,财税〔2019〕13号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住房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其他房屋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占地面积,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财税〔2008〕24号,财税〔2019〕13号
七、印花税
(一)住房
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其他房屋
税目财产租赁合同,由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 = 租赁合同总金额×0.001
2023年1月1日起减半征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税〔2019〕13号,财税〔2008〕24号
八、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八百元,即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备注: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2)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2)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扣除,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3)“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
(4)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5)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6)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发〔1994〕89号,国税函〔2009〕639号,财税〔2016〕43号,财税〔2016〕43号),财税〔2008〕24号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一、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二、汇算清缴流程
1、下载个税app(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注册登记个人信息
2.1 注册个税app的方式有两种: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2.2 任选一种,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完成验证即可。
2.3 绑定银行卡:用于补税/退税
3、申报流程
3.1 简易申报方式
【适用人群】
1)未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2)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如图所示:
2)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已缴税额无误后点【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3.2 标准申报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标准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可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也可选择【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可以预先查看相关收入纳税数据,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
2)确认选择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算方式,大家可以参考上一篇文章,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报。
3)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或填报→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在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4、补税/退税
4.1 依据系统计算和提示申报金额,如果是正数,即为需要补缴的个税,如果是负数即为上个年度多预缴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
4.2 如果申报结果提示为退税,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记得要绑定一张借记卡,最好是一类卡),点击【提交】即可,一般在3-5个工作日会将退税款支付到绑定的银行卡。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如果纳税人有两处以上的经营所得,可以选择在一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但是c表不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只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习惯了填报b表的纳税人,在填写c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名下有分企业的老板分别办理汇算清缴和集中办理的区别:
假设老板名下有两家企业,两家企业的经营所得肯定是不同的。在对来源于a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申报时,在计算出a企业的经营所得及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35%的税率,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对于所在地不同的另一家b分公司,采取和a公司相同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但是要在b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但是假如老板打算把两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那么他应该在2023年3月31日前选择a企业或者b企业所在地中的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经营所得c表应该如何填写?
我们首先进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在页面上方导引栏,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正确的申报年度并点击确定。
系统会自动出现纳税人名下的投资单位信息,确认其税收优惠等各项信息无误后,系统会自动帮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额。
关于有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2篇】个人动产收入如何纳税
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为例,出租方与资产出售方签订购销合同,支付对价并取得资产所有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方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就该租金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名目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整个过程中,除了涉及增值税,还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一、印花税
根据《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出租方还会涉及购销合同印花税,在购销合同中,双方按购销金额的0.03%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所得税
对承租人而言,固定资产的成本可以纳入折旧费用在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出租人将融资租赁资产出租时,实质上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处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确定。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应当包括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支付的价款。
三、增值税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即出租方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收到的价款-借款利息-相关税费
上述减项是计算“销项税额”时对销售额的“减项”。这种差额征收需要针对差额部分提供扣除凭证。扣除凭证一般是指发票、完税凭证或其他。
承租方取得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13篇】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经验不足,往往会遭遇很多的困难,阻扰前进的步伐,但是只要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到解决个体户一个月超过多少要交税问题的关键,就很容易度过。下面就由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下。
一、2022个体缴税的标准是多少
1、销售商品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附加教育费。
3、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
4、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包括:
1、核定征税是指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完善、数据不完整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采取合理方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2、经批准征收的税务机关一般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额征收)“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税务机关在一定经营时间内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二、个体户税收新规定2022
1、2023年个体工商户最新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的,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5万元(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3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按1%征收
2、个体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已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可以主动抵扣下个月的税款。当年不能抵扣的,可以在最终结算时办理退税;您也可以直接要求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4、从事农产品自产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农村合作社.农场属于免税行业
个体工商户税费的征收方式
1、定期定额征收也就是说,一定经营期间的营业额,由税务机关核定确定。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符合《个体工商户账户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账簿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
2、核定征收率也就是说,根据纳税人的收入,乘以批准的征收率,具体的征收率因地区和行业而异由此可见,从事个体经营者不仅工商登记简单,而且享受税收优惠活动,但个体经营者适合小规模家庭生产,不利于企业扩张,不能开设分支机构。
三、个体户月收入多少要交税
个体户收入5000元以上应纳税。根据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为5万元至2万元,每次(日)销售额为300元至500元。未达到门槛的,免征增值税。
房地产销售的,门槛为10万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6万元。
四、2023年个体户都要交税吗
1、2023年个体户一般要交税。个体户在当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个体户应当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账簿,并进行准确的记录和核算。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体户进行审计,确认个体户正确纳税。
2、收到税务机关审核登记后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确定明确的税务登记人员,按照当地税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并登记发票。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按时提供税前登记的有关资料,并向税务局提交经营活动产生的发票和会计记录。
一般来说,在纳税申报环节,个体经营者应注意按照当地法律对税务机关进行自查和抽查。
3、2023年,个体户缴纳最新标准销售商品的增值税3%,提供服务的5%缴纳营业税。同时,城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四、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完善,数据不完整,难以核对账目,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称为核定征收。经批准征收的税务部门一般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这是税务机关在一定营业时间内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进行核的一种征收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个体户一个月超过多少要交税的一些相关信息,以前可能大家都知道这个东西,但并没有深刻去了解过,现在也是长知识了,分享给大家一起学习了解。忠言逆耳利于行,本文所写的个体户一个月超过多少要交税内容都是干货,你若喜欢,记得持续关注,以后小编发表的文章,兴许用的着。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体户一个月超过多少要交税(个体户一个月超过多少要交税2022)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第14篇】个人纳税证明怎么开啊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税税子》即可获取
你发现没有,为啥你朋友去开票,税率才3%税率非常的低,可是你去开票就有20%——40%的税率,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下面就由税税子给大家讲讲自然人代开。
一般来说自由职业者是没有办法开具发票的,但合作方公司要求提供票据,而你又提供不了,你就只能去税务局去缴纳,税务局的劳务报酬所得税是20%--40%,税率是偏高的,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一下自然人代开,
现在国家推出了很多优惠政策,只要你的开票额在五百万以下,去园区享受核定征收自然人代开,税率都在0.85%——1.7%左右,在重庆、河南、山东都可以,山东的开票额是200万,而且没有区域限制
自然人代开后的好处
1、自然人直接申请即可
2、不参与税款的汇出和征收
3、资金由企业直接支付给个人
4、开具纳税证明
5、可合理解决个人无票支出,高额收入等。《税税子》
自然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1、自然人代开只能开普票;
2、根据业务代开,不虚开;
3、自然人名下必须没有公司;
4、自然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
5、自然人最好在20-60岁之间《税税子》
6、必须保证业务真实。
谢谢大家观看小编的文章
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了,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园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可移步—《税税子》。希望以上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5篇】2023收入纳税清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前,清楚准确地掌握所属年度个人收入纳税情况非常重要。
2022
年度盘点
如何便捷地查到全年的收入纳税明细呢?快和小编一起跟着下方的教程操作起来吧!
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或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2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第一步
进入app首页,下滑页面,在【常用业务】下,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第二步
纳税记录年度自动选择【2023年】,选择所得类型后,可以清楚地看到2023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已申报收入和税额合计。
第三步
点击进入某一条收入明细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如对信息有异议,请及时与扣缴单位核实后,选择申诉。
- 申诉须知 -
在提交申诉之前,请先尝试联系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并确保申诉情况属实。
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义务人核实:
1.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2.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3.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4.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5.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您学会了吗?赶快使用吧!
这一年努力的您一定收获满满,
新的一年更要信心足足哦!
来源:河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