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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软件(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08 13:57:02 查看人数: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全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全国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软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全国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软件

【第1篇】全国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软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共抽取了32000户企业纳入北京市税收调查范围。北京市税务局近期将开展税收调查数据的采集工作,数据填报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wszb),请您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后及时填报数据。

税收调查工作是服务财税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整、特别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出台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请您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报调查数据。

不仅仅是北京,上海等地也纷纷展开税收调查工作,为了让大家都能更顺利填写调查表,我们贴心的为大家整理了前期纳税人遇到的一些问题。
备注:本文没有软件下载

【第2篇】全国税收工作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23年税收工作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及新时代十年税收现代化建设成效,研究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举措,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推动税收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三项重大任务。一是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在全系统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并取得丰富成果。二是自觉接受中央巡视和深入推进巡视整改,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对照整改、深化整改”三篇文章,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三是积极参与研究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并快准稳好落实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让税费支持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为助企纾难解困、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聚焦税收现代化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方面重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健全“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并实现各层级税务局全覆盖。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圆满完成收入任务;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出72项高含金量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三批推出并全面落实121条便民服务措施。坚持大力加强各级税务局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税务人才队伍新体系。

会议回顾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及新时代十年税务部门一以贯之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绩。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拥戴核心、听党指挥”的忠诚担当之路上,为党尽责、为民服务,推动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性加强。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三力”。年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现96%的税费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服务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打造系列分析产品,服务党政领导决策。主导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积极服务对外开放战略。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出发、抵达、再出发”的接续奋斗之路上,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推动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整体性提升。组织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积极稳妥成功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改革,为国家治理提供越来越坚实的财力保障。坚决扛牢政策落实“主攻手”责任,减税降费取得开创性成效。税收征管改革从“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连续递进升级,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入推进,以“合”促“成”的化学效应不断扩大显现。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攻坚克难之路上,上下同欲、难中求进,推动税收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现行18个税种已有12个完成立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平稳落地,绿色税制体系初步构建。顺利完成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税务组织体系效能显著提升。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强税收监管,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探索策略方法、敢打善战能赢”的求新求成之路上,虑今顾远、科学操作,推动富有税务特色的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性显效。探索实施一系列集成协同、步步深入、由点及面、接续升级的工作法,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与税务系统实际紧密结合,有效提升完成艰难繁重改革任务的能力和质效,并注重将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为有效的制度措施,将制度措施有机嵌入软件系统,促进提高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对标国内领先、创建国际一流”的攀攻进取之路上,追求卓越、争先创优,推动以科技为支撑的税收现代化取得跨越性发展。牢牢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信息化体系,扎实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学习借鉴fta税收征管3.0及各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并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创建适应我国国情、力求国际领先的中国税务算法和标准。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刀刃向内强严治、真心关爱激活力”的向上向善之路上,严管厚爱、倾情育人,推动税务干部队伍得到革命性锻造。坚决贯彻严的基调,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围绕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推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持续激发基层活力和创造力。

会议指出,新时代十年,税务部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的基本思路,探索形成并不断调整完善了以构建“六大体系”为主要任务,以增强“六大能力”为有力保障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总体目标,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探索构建并不断优化完善了一系列机制制度方法,形成税务系统强党治税带队的科学工作体系,有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迈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明显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十年来,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40万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加上征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累计超过187万亿元;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13万亿元;第三方调查的纳税人满意度由2023年的79.7分提高到2023年的89.2分;税收协定网络覆盖112个国家(地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增加至36个,中国税务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会议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税务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充分发挥、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要紧扣这一要求,调整充实完善税收现代化建设“六大体系”,推进税务系统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在深刻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充分发挥最大政治优势;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在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和税收法定原则;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更加优化,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实现更加优化高效统一;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更加有效,在胸怀“两个大局”中进一步彰显大国税务形象;高效清廉的队伍组织体系更加有力,在建设担当党的税收事业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中进一步发挥支撑保障作用。要着力提高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领,不断增强政治引领能力、守正创新能力、科技驱动能力、制度执行能力、集成共治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矢志不渝、久久为功,努力建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适应的税收现代化,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优服务和更大支持的税收现代化,建成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职能作用更为彰显并得到创造性拓展提升的税收现代化,建成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享有更优质服务、广大税务干部获得更全面发展的税收现代化,建成世界上服务对象规模最大、管理水平一流的税收现代化,建成使中国税务走在国内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第一方阵、走在国际税务领域领先行列的税收现代化。

会议要求,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抓好党务”建强政治机关;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干好税务”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厚植严管厚爱、向上向善氛围,着力“带好队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做到“稳中求进、守中求创、实中求效、联中求成”,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始终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中央巡视整改成效,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再梳理再检视再加固,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抓好落地见效,深化整改成果综合运用,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刻不停长期坚持下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积极推动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目标,持续加强常态化收入监控分析,对违反组织收入纪律、征收“过头税费”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研究完善和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税费政策环境。稳步提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加强税收监管,深入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取得明显突破,稳步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逐步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健全“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会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为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努力!

会议还对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安全稳定、值班值守、廉政建设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来英主持会议。税务总局领导、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省级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总局干部学院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中国财税博物馆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第3篇】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靖远县税务局按照市局部署,多措并举开展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掌握新冠疫情企业的影响程度,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等重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积极部署,明确分工。县局迅速组织各税源管理分局及相关股室参加视频培训会,并在视频会后对税收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二、积极宣传,争取支持。各税源管理分局通过qq群、微信群等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向纳税人宣传开展税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纳税人的重视程度和配合度,争取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

三、加强辅导,确保质量。针对税收调查工作的时间节点、数据质量、填报口径、软件安装等重要事项,各税源管理分局对企业会计及办税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规范了税收调查工作的各项标准,提高了纳税人填报数据的效率,确保了各项数据的准确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效,

四、加强沟通,上下协调。收入核算部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及时将市局下发的最新版本的任务发送给各税源管理分局,对各税源管理分局报送的各项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及时解决税收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确保税收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第4篇】国税落实全国税收工作会议精神

鉴往开来 勇毅前行

在新的征程上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2月30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回顾2023年税收工作,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现代化建设经验,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实现了“十四五”开局之年税收事业起步稳、开篇新、成效显,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更加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从感悟党的百年辉煌中增强砥砺奋进的新动力。认真学习贯彻***在庆祝中国***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立足税务实际,形成了抓机关带系统、抓党建促业务、抓教育铸铁军的党史学习教育格局。一体深化税务系统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全面落地100条便民举措。进一步丰富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认真实施税务系统党建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总局机关实现“一支部一品牌”,参加地方2023年度党建考核的省局全部获得优秀等次,市、县局获得优秀的比例分别为94.27%、85.93%。进一步完善形成“1+7”和“1+6”制度文件,推动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扩围、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完善。实行加强基层建设“新30条措施”,推出60项让基层更有感的减负举措。大力推进“人才兴税”战略,深入研究构建税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新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全系统有25个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表彰,1094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表彰。

——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展现税收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作为。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1万亿元,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结果显示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促进能源电力保供,有力高效落实缓税等政策,预计将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费)2000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0亿元。全力落实好年内两度“升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提前享受减免税额3333亿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法律规定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外,办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其中,212项全程“网上办”,比去年增加9项;提前1个月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提前半年基本实现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主动推出并顺利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整合申报改革,表单数量共减少2/3,“十税”合并申报数据项减少1/3,附加税费申报数据自动预填量超过70%。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在规范中深化“税银互动”,前三季度帮助守信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同比增长42%。发布实行第一批“首违不罚”清单,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更加注重创新引领发展,奋力开启税收征管改革的新篇章。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取得31个省级党委政府支持全部出台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推进税收共治,36个省局和6个特派办全部制发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对标一流谋划推进金税四期建设,明确了总体目标、核心任务、推进策略和实施步骤,全面完成智慧税务顶层设计,着力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升级,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转变,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提升。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举办线上培训7期,涵盖70余个国家(地区)的500余名税务官员。协助召开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积极参加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等国际会议,分享推进征管数字化转型的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创新观点。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认为中国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更加有力加强税收监管,在倾力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彰显税务部门的新担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偷逃税案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税收监管体系,促进相关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圆满收官,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万户,挽回税收损失90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在此基础上,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工作机制,六部门联合推进打击“三假”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持续打击转变。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进a级企业数量占比较去年提高2.4个百分点,依法公布“黑名单”案件信息2.5万余件,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持续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实践中积累了来之不易、弥足珍贵的税收现代化建设经验。一是一以贯之在加强党的领导中锚定税收现代化目标全力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服务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连续9年围绕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愿景,一张蓝图绘到底,一锤接着一锤敲,持续创新和拓展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理念、范围、实践、方法等,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二是一以贯之在胸怀“国之大者”中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组织收入方面,从之前的“以收税为主”到机构改革后的“既收税又收费”,保障国家财力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增强。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从近年来的“减税降费”到今年的“减税降费+缓税缓费”,2016-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8.6万亿元。在宏观经济分析方面,从“创品牌”到“强品牌”,着力打造和提升税收经济分析系列特色产品,积极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从“线下服务为主”到“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从“共性服务为主”到“更加注重个性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2023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预计约1300万户,同比增长13.6%,为2023年2.4倍。在加强税收监管方面,从“主要依靠经验检查或外部举报发现”到“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宏观税负由2023年的18.7%预计降至2023年的15.2%左右,同期实际征收率不断得以提高,稽查立案检查户数下降37%,但户均查补收入增长了近2倍,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提高至87.2分。三是一以贯之在持续改进完善中着力构建强党治税带队的机制制度体系。着力实践和不断完善了“学思践悟强武装、政治建设强统领、纵合横通强党建、六位一体强严治、健全机构强保障”的“抓好党务”机制制度体系、“依法征税聚财力、改革兴税促发展、便民办税优服务、科技强税提质效、多方协税谋共治”的“干好税务”机制制度体系、“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人才工程育俊杰、选贤任能树导向、严管善待活基层”的“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有力确保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四是一以贯之在敢打善战能赢中探索形成了攻坚高效、化险稳快的一系列创新性方略方法。坚持开拓创新,每逢重大改革任务都探索攻坚之法,注重总结完善、接续传承,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提炼升华、乘势谋篇,有序推动重大税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及时总结对有涉税问题的高收入人群实施监管的有效做法,形成了先提示提醒,再督促辅导,后予以警告,对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查处后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有力防范化解了一些风险隐患。五是一以贯之在坚持问题导向中充分体现刀刃向内、敢于斗争的鲜明态度。既尽责担当、切实解决点上存在问题,又举一反三、积极推动面上深入整改,还标本兼治、切实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在勇于自我革新、自我突破中推动税收工作不断提升。六是一以贯之在激励担当作为中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出力者出彩”的理念,提炼总结并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先评优活动,持续锻造税务铁军、夯实人才基础、建设精神家园,在深入推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中厚植向上向善、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

会议强调,2023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着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企减负纾困,着力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着力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后的工作,着力落实《意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培育税务人才、锻造税务铁军,在新的征程上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跨越,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国税务的国际影响力,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要在把握稳的节奏、保持进的态势、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改的自觉中,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要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的高度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在继续抓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的基础上,2023年6月底前,分期分批完成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探索建立“党性锤炼+为民服务”的常态长效党史学习教育机制,组织“争当最美税务人,献礼党的二十大”巡回宣讲活动。持续完善和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丰富并全面完成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

二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强化从严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内控督审监督,切实做好推进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和建章立制抓长效的“后半篇文章的后半篇文章”。

三要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尽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企业行业的支持力度。继续用好“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效高质落地生根。密切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既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的红利账,继续扩大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试点并逐步推行,又算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效应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增强减税降费综合效应。

四要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着力确保平稳协调安全可持续增长。坚持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绝不收“过头税费”。加快搭建更优集成、更高效能的税收统计核算分析平台,打造指标更完备、标准更规范、核算更高效、分析更智能、方法更科学的新统计核算分析体系,为用好税收数据、反映经济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要紧紧围绕转方式稳征收防风险,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紧紧依据中央政策、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紧紧依托有关部门,精诚共治、稳中求进做好社保非税工作。在今年已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的基础上,推进“一厅联办”“一窗通办”等,为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缴费渠道。

六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深化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的理念变革基础上,全面推进技术、业务、岗责变革。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七要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出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经办缴费业务“一窗通办”、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等一大批利企便民的“春风行动”新举措。

八要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落实好常态长效打击“三假”工作机制,对各种偷逃税行为,一律严惩不贷。推进精准性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着力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九要积极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全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全力筹办好2023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加强疫情形势下与国际税收组织的线上交流,增强中国税务的国际传播力。

十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更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税收事业发展筑牢更为坚实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和基层基础。继续为基层减负、给基层赋能、让基层暖心,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下布置任务、开会、发文、督察检查以及要求基层报文报表等工作的统筹,部署开展“我为基层办实事”实践活动,满怀感情为基层分忧,千方百计为基层解难。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税务总局领导、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以及各市、县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部门及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第5篇】全国税收优惠政策

《优税先锋》专注于税收筹划!

一、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注册个体工商户

对于与个人发生业务,无法取得成本发票的情况,可以在业务发生前,让个人注册个体户然后给企业开具发票。在一些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以核定征收,个税低至0.5%。

三、自然人代开

企业在与个人发生业务,对方无法提供发票时,可以去自然人代开。但是正常情况下自然人代开需要缴纳20%-45%的劳务报酬所得税,所以可以到一些特殊的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最低2.5%!出具完税凭证,不会进入年终清缴!

四、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在一些特殊的园区,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扶持政策,在园区正常经营纳税,就可以享受财政扶持奖励政策,财政扶持奖励折算是所交税额的40%左右,例如纳税100w,财政扶持奖励在40w左右。具体操作方式为企业将价值链条中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核算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不含百货店、大卖场)注册在园区。只需虚拟入驻,办公地点不变,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兑现及时政策稳定!因为该政策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所以完全合理合法,不会有税务风险!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订阅号《优税先锋》

【第6篇】全国税收调查密码是多少

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已经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展了,有企业陆陆续续的收到税务局的通知短信了。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名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包括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企业,因此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涉及噢~我们来看看如何填报~

访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jsgs.gov.cn),点击办税服务-重点税源和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

弹出来自网页的消息: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苏国税门户网站,请点击确定:

请选择“2023年度税收调查(直)”,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陆:

注:登陆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ssdc用户名”。

首次使用,系统会提示您下载插件,请点击页面下方的安装按钮进行安装:

然后请点击202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直):

请点击在线填报:

请点击“读入征管数据”,然后点击确定:

注:建议申报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再做税收调查,这样部分数据会根据年报数据自动读取过来。

然后请按照顺序填写信息表、企业表及货物劳务表:

若中途需要退出的,可以点击左上角保存-保存到服务器,若服务器拥挤保存失败,可以保存到本地磁盘,后期通过装入本地数据功能再导入数据:

所有报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计算-计算全部:

然后点击审核按钮,系统将会审核企业已经填报完成的报表:

如果审核标记为红色(逻辑审核)和黄色(合理性审核),说明企业的填报内容可能存在问题,请根据审核详细描述修改错误数据:

若核实填写无误的,请双击该审核信息,在审核情况说明中录入原因后,点击确定即可:

所有报表审核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上的【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到服务器:

注:如果上报拥堵的,也可以保存本地后,过一段时间再上报。

更多税务问题,就找问财税!

【第7篇】全国税收优惠地区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政策要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

【政策要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6、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7、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8、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9、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0、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1、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2、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3、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4、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15、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55号)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16、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17、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延长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18、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19、“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

20、“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相关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

21、“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

二、企业所得税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2、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政策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3、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4、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5、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6、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

【政策要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8、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9、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三、个人所得税

1、疫情防控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全年一次性奖金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

【政策要点】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5、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

【政策要点】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9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政策要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7、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8、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

【政策要点】

对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选择按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其他税费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高校学生公寓印花税、房产税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3、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

【政策要点】

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4、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企业按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5、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6、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要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7、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8、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税猫:税前测、税平安、安心税

【第8篇】全国各地区上缴中央税收比率

近日,2023年各省区上缴中央税收排名公布,不出意外,中央税收沿海经济发达身份依旧占据大头,东部沿海六省贡献颇多,粤,江,浙贡献尤为突出。

据此,有网友认为,自古以来的格局都是如此,明清时代也是东南财税养全国,清代以来广东山东加入财税重地阵营,近代以来东北天津加入阵营,但最近十年东北掉队,未来可能还有掉队的地方。

也有网友认为,东部沿海有区位优势,有政策支持,先富带后富,全国一盘棋,没有什么问题。先发展沿海地区,沿海富裕了,赚到了钱,再用这个钱发展内陆,不可能只发展沿海,不管内陆其他省的。

对此,你怎么看?

【第9篇】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

减免税申请表怎么填写申报的问题,一般都是公司符合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需要填写的,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企业的减免调查表哪些企业需要填写?

企业减免调查表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和未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由企业纳税人进行分户填写,确定减免的税种和减免的项目,最后,根据具体减免税政策规定,计算后填报。

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报?

1、由所有法人企业纳税人分户填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2、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时,应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并根据所享受的具体减免税政策,逐项计算、逐项填报。如果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下分行逐项填报。

不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须填写2008年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当期利润总额、当期销售(营业)额、当期应交税金、当期实交税金项,不填写减免信息。将《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3、《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只须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填写相关的减免代码,不须填写具体的文件名称或文件号。

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正常征收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全省行业税负

(2)简易办法征收

减征税额=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全省行业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全省行业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消费税

(1)从价征收:减免税额=销售额×税率×减免幅度

(2)从量征收:减免税额=减免数量×单位税额

3、企业所得税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减免税额=应缴所得税额×减免幅度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所得,企业应按照25%或其他适用税率,一律转化为减免税额后填报。鉴于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业甚至按企业下发的,难以一一把握,难以给出统一的计算公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以上就是有关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报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0篇】全国税收工作会议2023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持续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3年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的十九大以来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成效,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着力健全完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新征程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引领保障。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李建明讲话。

王军强调,***在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将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地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税务系统一刻不停长期坚持下去。

王军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下,扎实开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活动,持续推动政治机关建设走深走实,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央巡视,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对照整改和深化整改;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顺利完成党建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贯穿留抵退税等重大政策落实全过程;健全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条,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扩展到所有县级税务局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坚决正风肃纪反腐,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

王军总结回顾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税务部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构建完善“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探索实践。他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税务总局党委坚决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探索构建“政治建设一体深化、两个责任一体发力、综合监督一体集成、党建业务一体融合、约束激励一体抓实、组织体系一体贯通”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好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王军强调,新时代十年,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国税务系统按照“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的基本思路,不断调整充实完善以构建“六大体系”为主要任务、以增强“六大能力”为有力保障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总体目标,始终注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重点围绕持续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逐步建立健全了“纵合横通强党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机制制度并探索形成了一些有效工作方法,依托智慧税务建设将相关机制制度和方法嵌入信息系统,同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符合党中央部署要求、契合税务系统实际的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略,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照中央巡视指出和内部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待弥补改进。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要求,围绕更加强化党的领导、更加强化严的基调、更加强化压力传导、更加强化集成贯通、更加强化融合互促、更加强化智慧支撑,着力健全完善更趋科学系统、更利深入落实、更显有力有效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王军对扎实着力做好2023年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扎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扎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扎实扛牢“两个责任”,着力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四是扎实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厚植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氛围。五是扎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六是扎实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七是扎实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一体推进“三不腐”。八是扎实开展税务青年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教育,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九是扎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党建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李建明强调,全国税务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深邃思考、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战略考量和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战略判断,坚定不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要牢牢把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实现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充分发挥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作用。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大论断,持续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高效运转,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体系、完善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纪检铁军,为推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而团结奋斗。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主持会议,税务总局领导、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各司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干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1篇】做好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高质量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的奋进之年。新年伊始,各地税务部门立足实际,开展研讨分析、调研辅导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细分析早谋划

聚力服务经济发展

新年伊始,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组织召开工作讨论会,谋划2023年税收工作。税务部门如何更好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在讨论会上,这一话题引发热议。

近年来,借力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实施和雄安新区崛起之势,保定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努力开拓产业新格局。截至2023年底,保定市拥有央企子公司220多家,研发平台437家,高新技术企业145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量均位居河北省第一。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税务部门持续狠抓税收经济分析、高质量辅助地方党政领导决策有着密切的关系。

2023年保定市税务局通过定期分析税收数据、撰写税收分析报告,全年累计向保定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报送调研分析报告146篇,为地方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和有力抓手。对此,参与撰写税收分析的多位税务干部表示,2023年要继续紧盯国家重大决策、热点焦点问题、地方关心关切,进一步深挖税收数据“金山”,尤其要以支柱行业、新兴行业、龙头企业、招商企业为切入点,多维度分析行业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新的一年如何落实好税费政策,更好服务企业发展是大家讨论的另一个问题。大家一致认为,2023年,应该坚持分级落地、因企施策原则,对规模较小、业务单一的小微企业,通过精准筛查、精准推送、精准督导,助力政策落地见效。对规模较大、业务复杂、涉及税费政策较多的大中型企业,要“一企一策”,打好服务“组合拳”,使企业获得最充分的政策支持。

保定市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后续还会结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和河北省税务局的工作安排,对保定市税务局2023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调焦”,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抓好落实,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解难题添信心

护航春节消费市场

新年刚过,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税务服务团队来到辽源市欧亚购物中心,对商家进行逐户走访和辅导。

近期,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建立了“税务部门—大型商场—个体经营者”服务机制,即通过与大型商场合作,及时了解入驻商场的个体经营者的实际业务情况和涉税诉求,指导商户如何准确计算营业额和纳税额、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纳税申报,避免潜在涉税风险。“此前我们在进行调研时发现,部分商户对于如何核对结算单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存在困惑。我们今天来就是为了给大家答疑解惑。”税务干部郭佳说。

走进圆缘服装店,税务干部向该店负责人刘贺送上新年问候,随即开始帮助刘贺认真核对结算单,又“手把手”地辅导如何计算纳税额,并现场演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快过春节了,最近人们的购物热情回涨,生意逐渐红火起来。通过税务干部的上门辅导,我们心里就有数了,也能避免出现涉税风险。”刘贺说。

提精神优服务

用心服务纳税人

“今天是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办税服务厅可能会迎来办税‘小高峰’,大家要拿出好状态,展现精气神!”2023年1月3日上午7时40分,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内,该局负责人在召开晨会时给大家鼓劲加油。

8时05分,办税服务厅迎来了第一位纳税人——安徽威尔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刘静。在税务干部的热情服务下,不到15分钟,刘静就顺利办完了业务。“新年上班第一天办事就这么顺,这一年肯定顺顺利利!”刘静开心地说。

在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义安区税务局“e晓税”远程问办服务中心,“95后”税务干部周艺的悉心服务,也收获了纳税人的点赞。原来,铜陵保田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佳佳在电子税务局上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遇到了困难——因不熟悉电脑操作,系统反复弹窗提示错误,李佳佳连续试了几次之后均未成功,于是拨通了“e晓税”远程问办服务中心的电话。了解情况后,税务干部周艺通过远程协助操作,帮助李佳佳顺利完成线上申领增值税发票业务,并向她讲解了电子发票相关政策。“虽然遇到一些小波折,好在税务干部及时帮我解决了难题。有税务部门‘保驾护航’,相信我们企业今年一定能实现新发展!”李佳佳说。

来源:中国税务报

【第12篇】2023全国税收入库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深化综合治税,依法科学征管,全年海关税收入库2.29万亿元,增长13.6%。2023年海关认真执行减税、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和自贸协定关税减让等措施,共减税退税2850亿元,148项税政调研建议被采纳。今年海关将稳步实施汇总征税、自报自缴、预裁定、多元化税收担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健全税收参数管理、验估作业等制度规范,提高征管质量。

资料图,图源:今日头条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深化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深化综合治税,规范非贸税收征管,全年税收入库20126亿元,增长17.7%,首次突破两万亿大关,超额完成税收预算目标。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征税入库超过1.7万亿元,超额完成6.5%,为中央财政收入作出积极贡献。

据海关统计,2023年全年,海关征税入库17099.1亿元,增收1039亿元。其中关税2564.3亿元,进口环节税14534.9亿元,征收船舶吨税53.7亿元。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加强综合治税、科学征税,不断提升税收质效,全年征收税款18701亿元,完成税收预算目标,同时坚决落实国家降税政策,全年减税达3635亿元。

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海关总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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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

5月20日,持续50天的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落下帷幕。在这个“加长版”税宣月,各级税务机关积极行动,开展各种特色宣传活动,把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细落实。税宣月虽然告一段落,但税宣的力量仍在延续。

深圳:减税降费走进“少年税校”

“我还想再参加一次!”拿到少年税校税收知识竞赛第一名,深圳市宝安区天骄小学的黄海旭同学高兴地告诉记者。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西乡税务所和第一税务所,联合天骄小学,在共建的少年税校里举办了这次税收知识竞赛。参加竞赛的五年级学生组建了4支代表队,比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活动实践题和风险题,涵盖了税法、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税收知识等。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最高为多少?请开始抢答。”随着主持人一声令下,4组参赛队员纷纷按下抢答器。小选手们凭借扎实的知识储备,全情投入,踊跃竞答,让整场竞赛精彩纷呈,掌声不断。

“今年的税收宣传活动很新鲜也很好玩儿,让我学到了不少税收知识。”黄海旭说,“比如我知道今年是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还知道‘减税降费’是今年的主旋律,增值税税率已经从16%下降到13%,也了解到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多个税种。”

黄海旭的父亲黄鸣告诉记者,税收知识竞赛,让孩子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税收知识。“上网查阅了很多资料,还向我询问工作中遇到的税收知识。我告诉他今年国家不仅减税降费,还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了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我每个月可以少缴400多元的个税,多出来的工资给他报了书法培训班。他听了对税收知识竞赛更加充满期待,我自己也加深了对税收的认识。”黄鸣说。

据介绍,在竞赛活动开始前,西乡税务所自主编写教材,将税法知识融入学生感兴趣的互动课程中,以此进行“赛前辅导”,同时在课堂上专门介绍了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

“今年是我们与西乡税务部门联合共建少年税校3周年。”天骄小学副校长陈奕耀告诉记者。天骄小学研习教学部门与税务部门一起,经过几年的教学探索和实践,不断整合教育资源,拓宽税校平台,建立了“税收课程+互动实践”的特色教育模式,将税收法治理念植根于启蒙教育阶段,同时促进税收普法教育向家庭延伸。

“今年税收宣传月,我们借助少年税校平台,将减税降费税收政策传达到每一户家庭。少年税校让越来越多的孩子和家庭认识到诚信纳税的重要性,纳税意识、责任感和荣誉感也逐渐形成。”西乡税务所所长陈雷介绍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创新少年税校模式,开设和举办孩子们喜闻乐见的税收活动,让学生家长参与到活动中。使更多孩子成为税收‘小达人’,提高减税降费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安徽:服务小分队10岁了

“真没想到,哥哥姐姐们这么忙还陪我过生日。”就读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竦塘小学二年级的朱尚妍高兴地说。朱尚妍说的“哥哥姐姐”是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徽州区税务局服务小分队的队员。最近,服务小分队刚举办了名为“关爱留守农民工子女”的结对活动。

今年,成立于2023年4月的徽州区税务局服务小分队已走过10个年头。2023年,小分队正式命名“税青松”志愿服务队,并入选团中央首届团建“优品汇”服务群众类项目,先后荣获中国第三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铜奖、安徽省第三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三等奖。

孙大姐是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最近小分队新成员胡欣欣和石磊上门给她做了一次减税降费政策辅导。辅导结束后,孙大姐高兴地说:“这群娃娃真是不错,各个税种业务都精通,下次我去办税就点名找他们!”

让纳税人办税更轻松是服务小分队努力的方向。10年间,小分队先后推出“纳税人第三方维权中心”“网格化服务”“出口退税贷”等10余项创新举措。今年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推出后,小分队的青年干部琢磨出很多新的做法。税源管理股的方亚强设计出咨询二维码,纳税人扫一扫就可以反映诉求;政策法规股的杨扬在各园区管委会设置了流动“小课堂”;纳税服务股的王凯借助政府手机报编发退税“每日提醒”……

不仅如此,小分队还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公益事业中,借助自身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人加入志愿者行列。黄山市徽州区团区委书记周王告诉记者,“‘税青松’服务品牌现在不仅是窗口单位的一面旗帜,也成为徽州区公益服务的一个标杆。”

“小分队成立这10年,也是我成长的10年。这几年我的岗位转到了后台,减税降费工作让我又回到了那段激情的青春岁月。”徽州区税务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凌新春说。

浙江:“这份情怀一直都在”

瞿炜彬是在税务大院长大的,他常去父亲的单位。“我父亲在税务局,从20多岁一直干到50多岁。小时候,我参加过很多税法宣传活动,还当过小小税法宣传员。”

如今瞿炜彬在浙江省台州市公路局工作,虽然没有像父亲一样成为税务人,但他说:“小时候当小小税法宣传员的这份情怀一直都在。”

“那时候我才上小学二三年级。”瞿炜彬说,“大家到大街上向商贩分发宣传单,宣传税法知识。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家都穿着迷你版的税务制服,胸前别上‘税法小小宣传员’的徽章,举着横幅,喊着‘纳税光荣’的口号,特威风!”

生活中,父亲也会在无形中给他传授税法知识。“比如去买文具,花了1元,父亲会告诉我,这1元钱可不全是给商家的,其中还包含了一部分税收。父亲还对我说,我们走的马路、逛的公园、解放军保家卫国的费用,都来自税收!”

瞿炜彬笑着说:“同事们都知道我是税务大院长大的孩子,遇到和税收有关的问题,就喜欢过来问我,我很乐意给他们解答。”

瞿炜彬现在已独立成家,每次和父亲碰面,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已经成为父子俩交流情感的独特方式。

北京: “青春相伴,与税同行”

芳菲五月,持续50天的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渐渐落下帷幕。为将“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内容传播到更广泛层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携手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开展“办税服务厅一日体验”活动,让学生们实地参观办税服务厅,与税收知识真正“零距离”。

“同学们,请看各自手里的发票,谁能告诉我这里面包含哪些信息?”随着第三税务所税务干部曹颖的提问,参观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大一学生们纷纷低头寻找起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税额、税率”……

这是在大厅参观过程中的一个场景,曹颖作为当天的引导员正在详细讲解大厅税务职能,她以有奖发票等学生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生动形象讲解了报税流程和发票流程,并带领学生们亲身体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发票领用及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税等操作流程。学生刘珈麟感慨地说:“没想到我们个体的行为会对国家的税收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以后吃饭我一定会积极索要发票。”

除了参观了办税服务厅,大学生们还观摩了办税服务厅的导税服务、自助办税和窗口服务,在学习税收基础知识的同时,也真切地感受到了税务部门是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满意服务的,以及现代化、多元化服务手段带给纳税人的便利。

体验了办税大厅的工作后,税务干部与学生们的“税收知识课堂”也开课了。第三税务所的陈金保所长通过问答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向大学生们讲解了中国税收的基本概况。同学们争相抢答,气氛热烈。

通过一日体验活动,大学生们熟悉了基本办税流程,体验到了税务干部日常工作,也提升了师生们对税收政策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学习委员邓楠疆表示受益匪浅:“这是我第一次参观办税服务厅,见到了很多平时接触不到的新奇事物,也深刻感受到了税务工作的繁琐与辛劳,最重要的是学到了很多知识。”大学生唐启焯兴奋地说:“通过体验办税服务,与税务人员交流,收获很大。说不定我毕业后也会到税务部门工作吧!以后我也会从小事做起,以个人力量来支持国家的税收事业。”李思飞副教授也颇有感慨:“通过对海淀税务的参访,我们师生受益很多,下一阶段,我们学院将与税务部门共同探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打造青年学生感知税法、了解税收的实践基地。”

初夏时光,窗外的凉风清爽驱散了微热气息,办税服务厅里的“税收课堂”依旧氛围热烈,护税、纳税观念在学生们的心中不知不觉间埋下了希望的种子。

河北:听税务工作者、纳税人讲税收故事

日前,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推出的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特色大型活动之一——大型讲述类活动“追梦路上 奋斗者说”在唐山市举办。

来自河北税务系统和企业界的12位讲述者,聚焦改革、服务、敬业、创新、传承,从不同角度精彩展现了自己经历的税收故事。

“通过培训,我们确定了采用简易征收的办法,帮助企业每年节约100多万的税费。”“十年间,企业共减免所得税1亿2242万元,这为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节约税款1亿392万元。”谈到税收,承德鼎盛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经理田红岩、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郭良金在讲述中有感而发。

精通业务的沧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英辉讲述了税票发展升级的故事,“一张小小的税票反映着税收的进步和时代的变迁,其背后是无数税务干部为此付出的不懈努力和追求。”

《永远的星期三》是此次讲述活动中最震撼人心、催然泪下的节目。邢台市税务局李振林、李拥华声情并茂地用场景再现方式,演绎了原河北省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处长李玉斌为河北纳税人操劳的感人事迹。

来自河北省税务系统的干部职工及纳税人代表300余人聆听讲述。在倾听了每一位奋斗者的故事后,他们纷纷表示,在这个追梦和奋斗的时代中,要致敬奋斗者,也要学习奋斗者,学习他们的精神和信念,每一个人都应该尽心尽力,努力奔跑。

辽宁:视频彩铃将税宣传出去

“中国税务意气风发,为了祖国富强贡献力量……”近日,营口市老边区不少纳税人在拨打税务干部电话时,手机屏幕上会自动出现税务局的税收宣传视频。税收宣传月期间,营口市老边区税务局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中国税务之歌》为背景音乐,剪辑编辑了该局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工作场景视频资料,自制了税收宣传视频。并通过与电信公司合作,将视频设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手机彩铃,以自动播放的形式向拨打电话的纳税人展示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烘托便民办税的浓郁氛围,传递税务局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决心。

“这样的税收宣传形式挺好的,税务干部的付出我们都看在眼里,容易引起纳税人的共鸣,宣传形式也让人耳目一新!近期,国家不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新政策一出台,税收管理员总能第一时间发布新政策,紧接着税务局就会组织召开纳税人政策培训会,年前到现在税务干部已经上门辅导税收政策两三回了,我还加入了税务局组建的纳税人微信群,有啥不懂的,在群里随时都能得到答案,微信说不清楚的,一个电话也能够得到详尽的解答。我感觉机构合并后,办理涉税事宜更加方便,税务局的服务也更到位,减税降费政策更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我相信未来我们会发展得更好!”营口市老边区某企业财务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为增强减税降费宣传效果,营口市老边区税务局将定期更新视频彩铃,内容将涵盖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普惠性减税政策、社保费相关政策、便民办税等。

【第14篇】全国首届税收知识竞赛

竞赛答题中

现在想起来我都记忆犹新。

那是1991年,国家税务总局为普及税法知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税法知识竞赛。

那时我在铁路系统最基层一个单位财务部门工作。我有幸被上级机关铁路分局选中代表当地铁路系统代表队参加科尔沁区竞赛。代表队一共4人,主业一人是我,多经系统一人是个男生,大集体一人是个女生,候备一人是男生。于是在铁路分局派出的专门人员组织下,我们开始了集中培训。

铁路代表队三成员

竞赛的日子到了,我们信心满满的来到了现场,共11个来自科尔沁区各个系统代表队参赛。比赛结果我们铁路代表队获得第三名,我个人有幸被选入科尔沁区代表队,准备参加上一级哲里木盟(现蒙改市称通辽市)全盟竞赛。

这次准备时间很短,很快进入竞赛阶段。我们代表队四人分别来自科尔沁区的不同系统互不相识,但团队的凝聚力让我们再次取得名次,而我又再次荣幸被选中准备代表哲里木盟代表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竞赛。

队员与蒙税务局领导

哲里木蒙税务局非常重视此次竞赛,把我们4人集中在蒙税务局作赛前集训,专人管理,集中食宿。历经了半个多月高强度的集训,不仅要把竞赛题库背得倒背如流,还要拓展阅读大量税务法规知识等,还要练习抢答器的使用技巧,进行若干次的模拟训练……那半个多月我脑子被塞得满满的,每晚睡觉前我都把当天学的内容在脑子里过一遍。我当时都感到很惊讶,人的大脑真是有无限的潜力,我的记忆力原来这么好。

在内蒙古电视台大楼前合影

终于迎来了比赛时间,去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参赛让我人生中第一次坐上了飞机。比赛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电视台演播大厅,男主持人就是央视新闻频道主持人纳森。虽然这次竞赛结果留有遗憾,仅得了优异奖,但此次竞赛的经历让我铭记终身。

那年我28岁,儿子16个月。整整近两个月我都几乎无暇顾及儿子,特别是在蒙局集训和到呼市比赛期间,我就看了儿子一次。不像现在的孩子有奶奶或姥姥照看,那时我的儿子就在单位的托儿所……现在想想我心中都酸酸的,再刚强的人心中都有柔软之处。

经历过的都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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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2023年全国税收营商环境调查问卷

您好!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正在开展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您的参与很重要,请您积极配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

参与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2

参与形式

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网络调查问卷,根据您的实际经历和感受为企业所在地的营商环境打分。

来源 | 下花园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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