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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国税收入库(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3 21:41:02 查看人数:9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全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全国税收入库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全国税收入库

【第1篇】2023全国税收入库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深化综合治税,依法科学征管,全年海关税收入库2.29万亿元,增长13.6%。2023年海关认真执行减税、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和自贸协定关税减让等措施,共减税退税2850亿元,148项税政调研建议被采纳。今年海关将稳步实施汇总征税、自报自缴、预裁定、多元化税收担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健全税收参数管理、验估作业等制度规范,提高征管质量。

资料图,图源:今日头条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深化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深化综合治税,规范非贸税收征管,全年税收入库20126亿元,增长17.7%,首次突破两万亿大关,超额完成税收预算目标。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征税入库超过1.7万亿元,超额完成6.5%,为中央财政收入作出积极贡献。

据海关统计,2023年全年,海关征税入库17099.1亿元,增收1039亿元。其中关税2564.3亿元,进口环节税14534.9亿元,征收船舶吨税53.7亿元。

2023年:

2023年,全国海关加强综合治税、科学征税,不断提升税收质效,全年征收税款18701亿元,完成税收预算目标,同时坚决落实国家降税政策,全年减税达3635亿元。

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海关总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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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2023年全国各税种税收情况

在财政部刚刚公布的22年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亿元,比上年增长0.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9.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166614亿元,比上年下降3.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6%;非税收入37089亿元,比上年增长24.4%。

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高达81.79%的税收收入直接关系到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的钱袋子是否鼓,那么22年各项税收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如下表是22年全国各税种收入情况统计表:

22年贡献税收最多的三个税种依次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其中国内增值税22年税收高达48717亿元、国内消费税为16699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金额为19995亿元、企业所得税为43690亿元。

22年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国内增值税下降23.3%,扣除留抵退税增长为4.5%,在增速方面并不是十分的理想。而国内消费增幅则达到了20.3%,呈现出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这个增长与目前国内消费结构升级所带动的高档消费品消费增加有关系,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目前的消费能力的强劲。22年企业所得税的增长率为3.9%,增长并不是十分的高,这个增速也充分反映了22年在疫情的冲击下企业盈利能力承受较大的压力。在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方面22年增速达到了15.4%,这个增速充分反映了22年进口环节的增长背后也能够清晰的看到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

从22年各个税种的增幅来看,也能反映出22年经济发展的现状,例如

与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土地增值税均出现了一定的下降,其中契税增速为-22%、土地增值税增速为-7.9%,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在过去的一年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巨大的压力。又如车辆购置税相比较21年增速达到了31.9%,这充分

税收是经济的直接反映,相信在疫情全面放开的背景下,23年定会是全力拼经济的一年,届时各项税收定会在22年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增长!

【第3篇】全国税收普法基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联合授予徽州税文化博物馆“第二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今天上午在屯溪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策,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赵弘出席揭牌仪式并揭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策致辞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赵弘致辞

揭牌

徽州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中国徽州税文化博物馆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税务史和中国博物馆史上第一座税文化博物馆,馆藏的1万6千余件藏品是徽州文化和税收文化难得的瑰宝。

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徽州税文化博物馆经过全新改造,此次再获殊荣,将有助于其面向社会各界进一步普及、宣传、弘扬税收知识和文化,做优做强博物馆这个普法阵地建设,更好地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

来源:黄山广电台

【第4篇】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靖远县税务局按照市局部署,多措并举开展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掌握新冠疫情企业的影响程度,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等重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积极部署,明确分工。县局迅速组织各税源管理分局及相关股室参加视频培训会,并在视频会后对税收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确保责任到人。

二、积极宣传,争取支持。各税源管理分局通过qq群、微信群等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向纳税人宣传开展税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纳税人的重视程度和配合度,争取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

三、加强辅导,确保质量。针对税收调查工作的时间节点、数据质量、填报口径、软件安装等重要事项,各税源管理分局对企业会计及办税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规范了税收调查工作的各项标准,提高了纳税人填报数据的效率,确保了各项数据的准确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效,

四、加强沟通,上下协调。收入核算部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及时将市局下发的最新版本的任务发送给各税源管理分局,对各税源管理分局报送的各项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及时解决税收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确保税收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第5篇】全国27届税收宣传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税总函〔2019〕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聚焦2023年税收工作主题,税务总局决定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2023年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集中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税收宣传月主题内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多次就减税降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更大规模减税和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目标和任务作出部署。对此,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已将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作为2023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和必须扛牢抓实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全国“两会”期间,王军局长在“部长通道”上作出“四实四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承诺,这既是向全社会释放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和决心毅力,更是对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的明确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好减税降费“四实四硬”的要求。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要牢牢把握“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开展扎扎实实的工作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宣传税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决心、信心和有力举措,广泛宣传全社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共同努力,广泛宣传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积极推进各项税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紧扣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在不同时间围绕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展示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尽心尽力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一)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税务总局采取实地调研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在北京市举办“共话减税降费”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税务总局领导到企业实地调研增值税降率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况,到办税服务厅实地调研小微企业首季纳税申报情况,了解企业对减税降费的直接感受,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召开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高等院校财税专家、主流媒体记者等参加,座谈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措施、成效及对策建议。当日,各地税务机关要参照税务总局的启动仪式,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顺利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

(二)开展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在4月首季申报大征期,围绕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及成效、纳税人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减税降费的获得感,税务总局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分别赴东、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和办税服务厅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并协调各地主要媒体转发报道,掀起一轮宣传高潮。在5月征期,再组织一轮中央主要媒体记者开展实地采访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各地税务机关可参照上述做法,邀请地方主要媒体记者开展实地采访活动。

(三)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4月下旬,税务总局统筹小微企业减税、增值税降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以及第1季度税收数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等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下旬,税务总局就增值税降率减税、社保费降率减费等有关数据及措施落实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舆论引导需要,适时开展专题税收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活动。各省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或单独开展税收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降费工作推进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四)开展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回访活动。4月中旬,税务总局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全国“两会”涉税提案建议等,进一步指导各地税务机关走访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问需求、优服务、谋支持、解难题,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统一要求积极落实有关工作。

(五)开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宣传。4月中下旬,税务总局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并通过会前预热、会中报道、会后投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展示中国税务推动构建新型国际税收合作关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务实举措及成效。各地税务机关要配合税务总局开展好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宣传活动。

(六)开展个人所得税普法宣传。4月中下旬,各地税务机关要扎实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深入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法,制作投放各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品,让社会各界特别是自然人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第一步和第二步改革举措,宣传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效,促进社会公众增强诚信纳税意识。

(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4月下旬,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于优化服务、助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投放宣传产品、讲述典型事例深入解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六年来的成效,以及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的获得感。

(八)开展“新税务 新形象 新作为”宣传。4月下旬至5月上旬,税务总局将组织开展以税务干部施星灿为原型的《武陵山上的星光》电影首映式及相关宣传活动。各地税务机关要开展“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唱响中国税务之歌”系列活动,为促进新税务“力合”“心合”、尽职尽责担当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九)开展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回顾展。5月上旬,税务总局通过广泛征集整理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史料,利用故事报道、音视频、图片、书、画等多种形式,展示2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品牌社会影响,进一步凝聚新时代新税务做好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力量,为高质量推动新时代税收发展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并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重,形成税收大宣传格局,为全年持续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宣传奠定良好基础。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紧扣税收工作主题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对于推动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工作是政治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要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加强沟通汇报,集成社会宣传资源,统筹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合力,为落实减税降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创新方式,增强效果。要适应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发展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宣传质效。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新闻稿件,用通俗语言讲述减税降费的好政策,用真实事例讲述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的好故事,用客观数据讲述纳税人、缴费人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宣传产品,坚持视频、图文等同步发力,积极制作标语口号、政策图解、公益广告、主题mv、系列快闪、短视频、微动漫等一系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融媒体精品力作。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坚持移动优先、全媒传播、立体覆盖,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声的宣传声势。大力拓展宣传渠道,报纸、电视、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共同上阵,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户外大屏、楼宇传媒、高铁动车、公交地铁、影视院线、广播电视等平台投放税收宣传品,形成全方位立体传播矩阵。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既研究改进税收宣传月活动方式,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宣传精品提高宣传效果,又创新完善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从宣传平台整合创新、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保障,形成宣传部门统筹抓、其他部门协力推的税收宣传大格局。要坚持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并重,及时研判分析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改进舆论引导工作。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将及时推介各地经验做法。各省税务机关要积极向税务总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并于5月25日前向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报送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8日

【第6篇】2023年全国税收营商环境调查问卷

您好!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正在开展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您的参与很重要,请您积极配合,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

参与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2

参与形式

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网络调查问卷,根据您的实际经历和感受为企业所在地的营商环境打分。

来源 | 下花园区发改局

【第7篇】全国税收优惠地区

一、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政策要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

【政策要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6、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7、特定企业间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8、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9、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0、经营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1、取得符合条件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2、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3、供热企业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14、宣传文化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15、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55号)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16、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17、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延长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18、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3号)

19、“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进口以下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

(2)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

20、“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相关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

21、“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

二、企业所得税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2、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政策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3、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4、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5、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6、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

【政策要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8、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9、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三、个人所得税

1、疫情防控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全年一次性奖金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

【政策要点】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5、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

【政策要点】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9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政策要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7、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8、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

【政策要点】

对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选择按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其他税费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高校学生公寓印花税、房产税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3、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

【政策要点】

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财税〔2018〕144号)

4、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企业按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5、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要点】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6、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要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7、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4 号)

8、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税猫:税前测、税平安、安心税

【第8篇】国税落实全国税收工作会议精神

鉴往开来 勇毅前行

在新的征程上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2月30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回顾2023年税收工作,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现代化建设经验,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实现了“十四五”开局之年税收事业起步稳、开篇新、成效显,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进程中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更加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从感悟党的百年辉煌中增强砥砺奋进的新动力。认真学习贯彻***在庆祝中国***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立足税务实际,形成了抓机关带系统、抓党建促业务、抓教育铸铁军的党史学习教育格局。一体深化税务系统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全面落地100条便民举措。进一步丰富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认真实施税务系统党建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总局机关实现“一支部一品牌”,参加地方2023年度党建考核的省局全部获得优秀等次,市、县局获得优秀的比例分别为94.27%、85.93%。进一步完善形成“1+7”和“1+6”制度文件,推动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扩围、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完善。实行加强基层建设“新30条措施”,推出60项让基层更有感的减负举措。大力推进“人才兴税”战略,深入研究构建税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新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全系统有25个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表彰,1094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表彰。

——更加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展现税收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作为。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圆满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1万亿元,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结果显示减税降费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促进能源电力保供,有力高效落实缓税等政策,预计将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费)2000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0亿元。全力落实好年内两度“升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提前享受减免税额3333亿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法律规定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外,办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其中,212项全程“网上办”,比去年增加9项;提前1个月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提前半年基本实现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主动推出并顺利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整合申报改革,表单数量共减少2/3,“十税”合并申报数据项减少1/3,附加税费申报数据自动预填量超过70%。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在规范中深化“税银互动”,前三季度帮助守信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同比增长42%。发布实行第一批“首违不罚”清单,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更加注重创新引领发展,奋力开启税收征管改革的新篇章。抓好《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取得31个省级党委政府支持全部出台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推进税收共治,36个省局和6个特派办全部制发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对标一流谋划推进金税四期建设,明确了总体目标、核心任务、推进策略和实施步骤,全面完成智慧税务顶层设计,着力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升级,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转变,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提升。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举办线上培训7期,涵盖70余个国家(地区)的500余名税务官员。协助召开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积极参加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等国际会议,分享推进征管数字化转型的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创新观点。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认为中国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更加有力加强税收监管,在倾力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彰显税务部门的新担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偷逃税案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税收监管体系,促进相关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圆满收官,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万户,挽回税收损失90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在此基础上,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工作机制,六部门联合推进打击“三假”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持续打击转变。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进a级企业数量占比较去年提高2.4个百分点,依法公布“黑名单”案件信息2.5万余件,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持续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实践中积累了来之不易、弥足珍贵的税收现代化建设经验。一是一以贯之在加强党的领导中锚定税收现代化目标全力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服务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连续9年围绕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愿景,一张蓝图绘到底,一锤接着一锤敲,持续创新和拓展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理念、范围、实践、方法等,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二是一以贯之在胸怀“国之大者”中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组织收入方面,从之前的“以收税为主”到机构改革后的“既收税又收费”,保障国家财力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增强。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从近年来的“减税降费”到今年的“减税降费+缓税缓费”,2016-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8.6万亿元。在宏观经济分析方面,从“创品牌”到“强品牌”,着力打造和提升税收经济分析系列特色产品,积极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从“线下服务为主”到“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从“共性服务为主”到“更加注重个性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2023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预计约1300万户,同比增长13.6%,为2023年2.4倍。在加强税收监管方面,从“主要依靠经验检查或外部举报发现”到“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宏观税负由2023年的18.7%预计降至2023年的15.2%左右,同期实际征收率不断得以提高,稽查立案检查户数下降37%,但户均查补收入增长了近2倍,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提高至87.2分。三是一以贯之在持续改进完善中着力构建强党治税带队的机制制度体系。着力实践和不断完善了“学思践悟强武装、政治建设强统领、纵合横通强党建、六位一体强严治、健全机构强保障”的“抓好党务”机制制度体系、“依法征税聚财力、改革兴税促发展、便民办税优服务、科技强税提质效、多方协税谋共治”的“干好税务”机制制度体系、“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人才工程育俊杰、选贤任能树导向、严管善待活基层”的“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有力确保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四是一以贯之在敢打善战能赢中探索形成了攻坚高效、化险稳快的一系列创新性方略方法。坚持开拓创新,每逢重大改革任务都探索攻坚之法,注重总结完善、接续传承,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提炼升华、乘势谋篇,有序推动重大税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及时总结对有涉税问题的高收入人群实施监管的有效做法,形成了先提示提醒,再督促辅导,后予以警告,对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查处后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有力防范化解了一些风险隐患。五是一以贯之在坚持问题导向中充分体现刀刃向内、敢于斗争的鲜明态度。既尽责担当、切实解决点上存在问题,又举一反三、积极推动面上深入整改,还标本兼治、切实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在勇于自我革新、自我突破中推动税收工作不断提升。六是一以贯之在激励担当作为中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出力者出彩”的理念,提炼总结并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先评优活动,持续锻造税务铁军、夯实人才基础、建设精神家园,在深入推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中厚植向上向善、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

会议强调,2023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着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助企减负纾困,着力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着力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后的工作,着力落实《意见》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培育税务人才、锻造税务铁军,在新的征程上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跨越,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国税务的国际影响力,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要在把握稳的节奏、保持进的态势、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改的自觉中,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要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的高度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在继续抓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的基础上,2023年6月底前,分期分批完成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探索建立“党性锤炼+为民服务”的常态长效党史学习教育机制,组织“争当最美税务人,献礼党的二十大”巡回宣讲活动。持续完善和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丰富并全面完成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

二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强化从严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内控督审监督,切实做好推进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和建章立制抓长效的“后半篇文章的后半篇文章”。

三要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尽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企业行业的支持力度。继续用好“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效高质落地生根。密切做好政策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既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的红利账,继续扩大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试点并逐步推行,又算好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效应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增强减税降费综合效应。

四要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着力确保平稳协调安全可持续增长。坚持在“平稳、协调、安全、持续”上下功夫,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绝不收“过头税费”。加快搭建更优集成、更高效能的税收统计核算分析平台,打造指标更完备、标准更规范、核算更高效、分析更智能、方法更科学的新统计核算分析体系,为用好税收数据、反映经济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要紧紧围绕转方式稳征收防风险,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紧紧依据中央政策、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紧紧依托有关部门,精诚共治、稳中求进做好社保非税工作。在今年已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的基础上,推进“一厅联办”“一窗通办”等,为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缴费渠道。

六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深化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的理念变革基础上,全面推进技术、业务、岗责变革。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既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七要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出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开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保经办缴费业务“一窗通办”、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等一大批利企便民的“春风行动”新举措。

八要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落实好常态长效打击“三假”工作机制,对各种偷逃税行为,一律严惩不贷。推进精准性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着力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九要积极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全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全力筹办好2023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加强疫情形势下与国际税收组织的线上交流,增强中国税务的国际传播力。

十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更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税收事业发展筑牢更为坚实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和基层基础。继续为基层减负、给基层赋能、让基层暖心,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下布置任务、开会、发文、督察检查以及要求基层报文报表等工作的统筹,部署开展“我为基层办实事”实践活动,满怀感情为基层分忧,千方百计为基层解难。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税务总局领导、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以及各市、县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部门及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第9篇】全国税收调查网上直报软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共抽取了32000户企业纳入北京市税收调查范围。北京市税务局近期将开展税收调查数据的采集工作,数据填报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wszb),请您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后及时填报数据。

税收调查工作是服务财税改革、加强财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一系列税收政策调整、特别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出台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请您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填报调查数据。

不仅仅是北京,上海等地也纷纷展开税收调查工作,为了让大家都能更顺利填写调查表,我们贴心的为大家整理了前期纳税人遇到的一些问题。
备注:本文没有软件下载

【第10篇】全国税收调查用户名密码

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已经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开展了,有企业陆陆续续的收到税务局的通知短信了。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名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包括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企业,因此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涉及噢~我们来看看如何填报~

访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jsgs.gov.cn),点击办税服务-重点税源和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

弹出来自网页的消息: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江苏国税门户网站,请点击确定:

请选择“2023年度税收调查(直)”,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登陆:

注:登陆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ssdc用户名”。

首次使用,系统会提示您下载插件,请点击页面下方的安装按钮进行安装:

然后请点击2023年度全国税收调查(直):

请点击在线填报:

请点击“读入征管数据”,然后点击确定:

注:建议申报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再做税收调查,这样部分数据会根据年报数据自动读取过来。

然后请按照顺序填写信息表、企业表及货物劳务表:

若中途需要退出的,可以点击左上角保存-保存到服务器,若服务器拥挤保存失败,可以保存到本地磁盘,后期通过装入本地数据功能再导入数据:

所有报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计算-计算全部:

然后点击审核按钮,系统将会审核企业已经填报完成的报表:

如果审核标记为红色(逻辑审核)和黄色(合理性审核),说明企业的填报内容可能存在问题,请根据审核详细描述修改错误数据:

若核实填写无误的,请双击该审核信息,在审核情况说明中录入原因后,点击确定即可:

所有报表审核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上的【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到服务器:

注:如果上报拥堵的,也可以保存本地后,过一段时间再上报。

更多税务问题,就找问财税!

【第11篇】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

减免税申请表怎么填写申报的问题,一般都是公司符合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需要填写的,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企业的减免调查表哪些企业需要填写?

企业减免调查表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和未享受减免税的法人企业,由企业纳税人进行分户填写,确定减免的税种和减免的项目,最后,根据具体减免税政策规定,计算后填报。

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报?

1、由所有法人企业纳税人分户填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2、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时,应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并根据所享受的具体减免税政策,逐项计算、逐项填报。如果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下分行逐项填报。

不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须填写2008年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当期利润总额、当期销售(营业)额、当期应交税金、当期实交税金项,不填写减免信息。将《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3、《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项目”纵栏,只须对照《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填写相关的减免代码,不须填写具体的文件名称或文件号。

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正常征收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全省行业税负

(2)简易办法征收

减征税额=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全省行业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全省行业税负-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消费税

(1)从价征收:减免税额=销售额×税率×减免幅度

(2)从量征收:减免税额=减免数量×单位税额

3、企业所得税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减免税额=应缴所得税额×减免幅度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基本税率-适用税率)

(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所得,企业应按照25%或其他适用税率,一律转化为减免税额后填报。鉴于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业甚至按企业下发的,难以一一把握,难以给出统一的计算公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纳税人自行填报。

以上就是有关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怎么填报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2篇】全国首届税收知识竞赛

竞赛答题中

现在想起来我都记忆犹新。

那是1991年,国家税务总局为普及税法知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税法知识竞赛。

那时我在铁路系统最基层一个单位财务部门工作。我有幸被上级机关铁路分局选中代表当地铁路系统代表队参加科尔沁区竞赛。代表队一共4人,主业一人是我,多经系统一人是个男生,大集体一人是个女生,候备一人是男生。于是在铁路分局派出的专门人员组织下,我们开始了集中培训。

铁路代表队三成员

竞赛的日子到了,我们信心满满的来到了现场,共11个来自科尔沁区各个系统代表队参赛。比赛结果我们铁路代表队获得第三名,我个人有幸被选入科尔沁区代表队,准备参加上一级哲里木盟(现蒙改市称通辽市)全盟竞赛。

这次准备时间很短,很快进入竞赛阶段。我们代表队四人分别来自科尔沁区的不同系统互不相识,但团队的凝聚力让我们再次取得名次,而我又再次荣幸被选中准备代表哲里木盟代表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竞赛。

队员与蒙税务局领导

哲里木蒙税务局非常重视此次竞赛,把我们4人集中在蒙税务局作赛前集训,专人管理,集中食宿。历经了半个多月高强度的集训,不仅要把竞赛题库背得倒背如流,还要拓展阅读大量税务法规知识等,还要练习抢答器的使用技巧,进行若干次的模拟训练……那半个多月我脑子被塞得满满的,每晚睡觉前我都把当天学的内容在脑子里过一遍。我当时都感到很惊讶,人的大脑真是有无限的潜力,我的记忆力原来这么好。

在内蒙古电视台大楼前合影

终于迎来了比赛时间,去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参赛让我人生中第一次坐上了飞机。比赛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电视台演播大厅,男主持人就是央视新闻频道主持人纳森。虽然这次竞赛结果留有遗憾,仅得了优异奖,但此次竞赛的经历让我铭记终身。

那年我28岁,儿子16个月。整整近两个月我都几乎无暇顾及儿子,特别是在蒙局集训和到呼市比赛期间,我就看了儿子一次。不像现在的孩子有奶奶或姥姥照看,那时我的儿子就在单位的托儿所……现在想想我心中都酸酸的,再刚强的人心中都有柔软之处。

经历过的都是财富!

(此处已添加书籍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此处已添加纪录片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第13篇】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报表

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正在进行中,填报指南看这里!

来源:儋州税务2022-09-09

尊敬的纳税人:

一年一度的全国税收调查又开始啦。时隔一年,有些填写操作是不是感到陌生了呢?不必担心,跟着小编的步伐,让我们立即进入全国税收调查的填报流程,话不多说,现在就开始吧!

一、哪些企业要参加?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一年一度的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已经启动,全国税收调查采用抽样方式选取参与调查的企业,被选中参与调查的企业将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调查表的填报,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二、调查表在哪填?

海南税收调查数据采用互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无需提供纸质报表,纳税人可以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相关链接登陆填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如下: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l,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三、什么时候开始?

税收调查填报工作从8月底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中旬,具体日期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友情提醒,为了减轻您的填报工作量,我们将您已经申报的数据提取至税收调查报表中,为避免截止日前的网络拥堵,请尽早填报。

四、要填哪些内容?

1.要填哪些表格?

税收调查需要填报4张表,分别是信息表、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请首先填写信息表,再依次填写调查问卷表、企业表和货物劳务服务表,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注意:企业表和货物劳务表填报2023年情况,调查问卷表根据2023年最新国家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填报,调查问卷所有选项填报完成后就锁定无法修改了,若确需修改,请通过“编辑-删除”菜单删除已填报数据后再重新填报所有的报表。

2.要填哪些数据?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海南税务对半数以上填报指标实施了系统自动取数。需要注意的是,从征管系统抽取的数据,大家做好核实确认即可,必要时也可进行修改;其他数据则需要您对照手头资料耐心填写,切记不要漏填“其中项”。当您用鼠标单击某单元格时,系统会弹出填报说明,供大家填报参考。

3.计量单位是什么?

税收调查报表的货币金额均为千元,与您惯用的万元表或角分表区别较大,填报时务必准确转换计量单位,避免因数据偏差造成不必要的返工。与此同时,油、气、电等消费量指标单位分别是吨、万标立方米和万千瓦时等单位,要注意区分。

4. 企业表如何进行暂存?

今年海南税收调查企业较多,用的都是同一个平台,在此提醒您及早填报,避开最后几天的上报高峰。鉴于可能发生网络故障,一定要记得随时保存数据!企业表共424行,数据量大,注意在填报过程中不定时点击“数据暂存”按钮,以免数据丢失。

5.如何进行审核?

信息表、问卷调查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数据提交以后,不能立刻点击“全申报”按钮。查看审核情况说明列表中审核详细信息,列表中会逐条列示错误说明和判断依据,请您仔细阅读信息,根据描述修改错误数据。若确认无误,需要在右方的“审核说明”中详细填写具体理由。再次强调,说明信息不可为“审核无误”、“核实无误”等过于笼统的字眼,要讲清楚具体原因。若数据存在错误,则返回相应表中修改数据。

6.怎么全申报及数据修改?

信息表、问卷调查表、企业表、货物劳务务表数据提交成功以及审核情况说明填写完成后才能进行全申报。

下图是数据提交成功标志,如果不出现该标志说明这张表数据还未提交成功。

所有数据填报完成、审核情况说明也核实过以后,点击“全申报”按钮,出现“申报成功”,至此税收调查报表才算申报完成。至此填报工作就圆满结束了。

最后,预祝大家填报顺利!

【第14篇】2023全国税收宣传月

4月1日上午,河北省税务局“减税降费办实事专题访谈暨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举行。

每年4月是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已经是第30个年头。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此前,全国税务系统连续8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于今年3月全面启动。

河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卢自强介绍,2023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省税务机关始终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光荣任务,以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通过精细出台配套政策、精准宣传辅导、精心办税服务、精密过程监控等一揽子举措,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在全省落地生根、惠企利民。2023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809亿元。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源源不断转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动力。2023年,全省累计有34万户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销售收入金额9.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和12.1%。2023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693万户,比2023年底净增76万户。这些正向效应进一步坚定了全省税务系统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信心和决心。

减税降费,减的是税费,增的是活力,赢的是民心。2023年,河北省税务局将全力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着力于提质增效,持续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高质量服务全省新发展格局。做到在政策上“全程跟进”,服务上“全心融入”,行动上“全力推进”。

以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河北省税务局今年将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和“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采取政策“一户式”归集、上门“面对面”辅导、“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智能+人工”同步推进等方式,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全覆盖,把减税降费的红利从“文件上”落到“钱袋里”。

2023年是河北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质效提升年”,将重点打造“阳光e税”服务品牌,着力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精准聚焦政策落实难点问题,精简优化申报、办理、退税等流程。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方式,提高办税缴费的智能度和便捷度,以办税流程的“简”换取纳税人获得感的“增”,让纳税人缴费人畅享四季便民办税春风。

为确保政策和服务落实到位,河北省税务局正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于党、忠志向学、忠实干事、忠心尽责、忠善为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好国家刚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紧跟税收政策出台调整,抓好配套政策制定、软件升级、系统优化,护航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

在减税降费专题访谈环节,财税专家学者和企业家聚焦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畅谈税收热事。

君乐宝乳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魏立华说,2023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涉及企业生产的方方面面,数量多、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2023年是企业经营非常困难的一年,但也是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非常多的一年。2023年君乐宝享受各项税收优惠3464万元,其中,疫情期间的捐赠享受增值税优惠有847万元,享受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底退税有2617万元。疫情期间,集团通过各种形式捐赠款物一亿多元,这些捐赠还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君乐宝乳业集团涉及农产品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最大限度激发了整个链条的活力。今年全国“两会”提出,国家在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方面又有了“再帮一把”的大动作,这给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提振了企业信心,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创新、研发和投资,从而激活企业的生产力和创新力,也有利于经济基本面持续向好和发展质量不断优化。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青在接受访谈时表示,近年来,减税降费一直是财税领域的“主旋律”。当前经济形势已明显好转,但也要看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稳就业压力较大。2023年减税政策的亮点和重点在“优化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从税收角度“再帮一把”,一是去年国家针对疫情出台的一些减税措施继续实施,例如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为 1%的政策今年继续有效;二是继续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减税措施。例如,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的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降低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企业的实际税率等措施,惠及的主要是经营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今年减税政策继续实施,更加强调减税政策的质效和可持续性。

当前,全省各地的基层税务干部正联动开展“点对点 心连‘新’——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行时”活动,采取网络授课、智能办税大厅的智能咨询、走进企业厂房、走到纳税人身边等新形式、新方法,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精准到位落实减税降费。

在张家口崇礼区“雪如意”国家跳台滑雪中心,奥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贾茂亭介绍,该公司是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的主要赛事场馆建设单位,去年公司享受了免征购置“三场一村”的耕地占用税1941万余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7046万余元,缓解了资金压力。尤其是在税务部门“冬奥税收服务团队”帮助下,7000多万元的留抵退税快速到账,正赶上冬奥场馆建设的关键时期,资金压力大为减轻,保证了公司能集中力量进行冬奥设施建设。

记者走进石家庄藁城区屯头村,采访宫灯生产企业成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军国。苏国军对记者说:“屯头村宫灯闻名全国,春节是宫灯销售旺季,但是今年受疫情影响,产品销售困难,积压严重。税务局了解到企业的情况后,上门讲政策,减免了五千多元的所得税。在那种艰难的情况下,觉得特别温暖。”

在秦皇岛港湾水产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企业负责人介绍,在去年新冠疫情初期,公司出口额大幅滑落40%,企业一度陷入困境。秦皇岛市税务在了解到企业出口滞销的困难后,将企业能够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精准送达,去年前三季度为企业免征社保费25万余元,快速办理出口退(免)税490万元。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票流,为企业提出适应国内需求开发新产品的思路,协助打通内需销售渠道。去年公司完成国内市场销售额5077万元,内销业务同比增长20.65%。

在保定莲池区办税大厅,记者以一名纳税人的身份亲自体验了一把智能办税。近两年来,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智能办税,给纳税人带来极大方便和良好体验。莲池区税务局局长曲建介绍,该办税厅的智能云桌面系统嵌入了业务预填单,纳税人填写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表单提取码”,平均每笔业务节可省15分钟。税务部门还针对像长城汽车这样的涉税业务量大、种类多、事项复杂的集团企业,专门开发“个性化智能微厅”,把智能微厅搬进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办税。

“我们基层税务部门一定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保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准快速落实到位,为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曲建说。

(燕都融媒体记者李会嫔)

【第15篇】全国税收工作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2023年税收工作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及新时代十年税收现代化建设成效,研究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路举措,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推动税收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三项重大任务。一是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在全系统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并取得丰富成果。二是自觉接受中央巡视和深入推进巡视整改,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对照整改、深化整改”三篇文章,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三是积极参与研究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并快准稳好落实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让税费支持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为助企纾难解困、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聚焦税收现代化目标,扎实有效推进“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方面重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健全“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并实现各层级税务局全覆盖。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圆满完成收入任务;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出72项高含金量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三批推出并全面落实121条便民服务措施。坚持大力加强各级税务局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税务人才队伍新体系。

会议回顾总结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及新时代十年税务部门一以贯之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绩。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拥戴核心、听党指挥”的忠诚担当之路上,为党尽责、为民服务,推动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性加强。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三力”。年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现96%的税费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服务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打造系列分析产品,服务党政领导决策。主导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积极服务对外开放战略。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出发、抵达、再出发”的接续奋斗之路上,顽强拼搏、勇毅前行,推动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整体性提升。组织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积极稳妥成功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改革,为国家治理提供越来越坚实的财力保障。坚决扛牢政策落实“主攻手”责任,减税降费取得开创性成效。税收征管改革从“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连续递进升级,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入推进,以“合”促“成”的化学效应不断扩大显现。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攻坚克难之路上,上下同欲、难中求进,推动税收改革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现行18个税种已有12个完成立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平稳落地,绿色税制体系初步构建。顺利完成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税务组织体系效能显著提升。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强税收监管,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探索策略方法、敢打善战能赢”的求新求成之路上,虑今顾远、科学操作,推动富有税务特色的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性显效。探索实施一系列集成协同、步步深入、由点及面、接续升级的工作法,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与税务系统实际紧密结合,有效提升完成艰难繁重改革任务的能力和质效,并注重将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为有效的制度措施,将制度措施有机嵌入软件系统,促进提高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对标国内领先、创建国际一流”的攀攻进取之路上,追求卓越、争先创优,推动以科技为支撑的税收现代化取得跨越性发展。牢牢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信息化体系,扎实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学习借鉴fta税收征管3.0及各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并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创建适应我国国情、力求国际领先的中国税务算法和标准。

——始终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行进在“刀刃向内强严治、真心关爱激活力”的向上向善之路上,严管厚爱、倾情育人,推动税务干部队伍得到革命性锻造。坚决贯彻严的基调,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围绕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推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持续激发基层活力和创造力。

会议指出,新时代十年,税务部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的基本思路,探索形成并不断调整完善了以构建“六大体系”为主要任务,以增强“六大能力”为有力保障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总体目标,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探索构建并不断优化完善了一系列机制制度方法,形成税务系统强党治税带队的科学工作体系,有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迈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明显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十年来,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40万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加上征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累计超过187万亿元;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13万亿元;第三方调查的纳税人满意度由2023年的79.7分提高到2023年的89.2分;税收协定网络覆盖112个国家(地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增加至36个,中国税务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会议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税务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充分发挥、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要紧扣这一要求,调整充实完善税收现代化建设“六大体系”,推进税务系统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在深刻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充分发挥最大政治优势;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在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中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和税收法定原则;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更加优化,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实现更加优化高效统一;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更加有效,在胸怀“两个大局”中进一步彰显大国税务形象;高效清廉的队伍组织体系更加有力,在建设担当党的税收事业发展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中进一步发挥支撑保障作用。要着力提高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领,不断增强政治引领能力、守正创新能力、科技驱动能力、制度执行能力、集成共治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矢志不渝、久久为功,努力建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适应的税收现代化,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优服务和更大支持的税收现代化,建成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职能作用更为彰显并得到创造性拓展提升的税收现代化,建成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享有更优质服务、广大税务干部获得更全面发展的税收现代化,建成世界上服务对象规模最大、管理水平一流的税收现代化,建成使中国税务走在国内公共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第一方阵、走在国际税务领域领先行列的税收现代化。

会议要求,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抓好党务”建强政治机关;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干好税务”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厚植严管厚爱、向上向善氛围,着力“带好队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做到“稳中求进、守中求创、实中求效、联中求成”,更好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始终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中央巡视整改成效,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再梳理再检视再加固,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抓好落地见效,深化整改成果综合运用,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刻不停长期坚持下去。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积极推动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目标,持续加强常态化收入监控分析,对违反组织收入纪律、征收“过头税费”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研究完善和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税费政策环境。稳步提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加强税收监管,深入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取得明显突破,稳步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逐步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健全“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会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守正创新奋力推进新征程税收现代化,为服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努力!

会议还对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安全稳定、值班值守、廉政建设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来英主持会议。税务总局领导、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省级税务局、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税务总局干部学院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中国财税博物馆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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