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纳税人经营所得在哪里办理纳税申报(8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8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经营所得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人经营所得在哪里办理纳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纳税人经营所得在哪里办理纳税申报

【第1篇】纳税人经营所得在哪里办理纳税申报

2023年3月

▷3月1日-15日

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3月4日-31日

申报缴纳社保费。

▷2月1日-4月30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扣费。

▷1月1日-3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3月1日-6月30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1月1日-5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 end •

【第2篇】纳税人经营所得办理纳税申报

2023年3月

▷3月1日-15日

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3月4日-31日

申报缴纳社保费。

▷2月1日-4月30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扣费。

▷1月1日-3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3月1日-6月30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1月1日-5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月1日-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 end •

【第3篇】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应该去哪申报?如何申报?

下面这篇高清指南给你答案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3.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

01

办税服务厅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报送资料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三、办理时限

办理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02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2023年新税制】环境,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可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操作。

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获取企业核定信息,包含企业类型、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若下载失败,可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核定信息。

申报前,需要在【代扣代缴】子系统的【人员信息采集】菜单下采集投资者信息并报送成功,否则进行【更新】后,系统将会自动提示。信息采集时,建议任职受雇从业信息选择“其他”,投资信息需填写完整。

注意事项:

请使用与提示信息中相同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从【人员信息采集】菜单进行登记,如无法登记,则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新投资者信息后,在客户端中重试。

重新进入【生产经营】子系统,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进行填写,所有报表填写完成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需要报送的人员,先点击【发送申报】按钮,并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按钮获取申报结果。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从【税款缴纳】菜单下选择缴税方式进行缴款,建议签订个人三方协议,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方式缴款。

03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

网址:https://its.ah-n-tax.gov.cn

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点击“申报管理”,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点击“立即申报”,进入申报页面,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并确认。

进入“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页面。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自动带出。可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征收方式(大类),下拉选择相应的征收方式(小类)。

进入申报详情填写页面,系统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小类),展示不同的数据项。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填报不同的计税信息。

选填减免税额和税收协定优惠事项,若无则直接点击【下一步】,确认申报信息并点击【提交】,则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第4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现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许多自然人都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方式进行创业,所以这期小编简要介绍一下上述经营主体涉及的个税经营所得政策,仅供参考!

那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经营所得”是什么?根据税法规定,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适应经营所得的主体有:日常中最常见的个体工商户;另外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合伙人,因为‬这两类企业经常‬会‬认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那经营所得怎么计算申报?政策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如果汇算清缴时,合伙企业有多个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这里需要关注的有两点:一个是,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就是工资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一定‬要‬记得‬哦‬!另外一个是:如果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报‬完‬b表‬还‬不算‬汇算‬结束‬,还需要‬另‬报‬c表‬。

最后,我再展示下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表,方便大家使用。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第5篇】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是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会计会在3月20日之后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那么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应该注意什么,如何核算。

假设李律师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广东**律师事务所收入成本费用如下:

一、收入总额包括开票收入、无票申报收入、营业外收入,合计为:3237600元

二、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详见下表明细),合计为:2,503,280.71元,其中营业成本包括李律师本人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工资收入120000元。

三、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734,319.29元

四、纳税调整增加额:123600元(注意在未先分后税前调增合伙人的工资薪金)

五、纳税调整减少额为0

六、纳税调整后所得:734319.29+123600=857919.29元

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5623.62元

八、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138756元(详见下表明细)

九、专项附加扣除:54000元(详见下表明细)

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12000元

十一、(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35%)- 纳税调整减少额

十二、(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后的金额= 857,919.29-15623.62=842295.67(申报表中无这一步计算)

十三、应纳税所得额=(857,919.29-15623.62)*35%-138756= 156,047.48

十四、应纳税额=156,047.48*20%-10500=20709.50元

其他详见下表。

上述步骤为帮助计算过程,公式部分为自动计算,收入总额、各成本费用金额、专项扣除金额、费用减除金额、分配比例为手工填写。专项附加必须由合伙人在个税app中填报后,以自行申报方式提交。同时填报b表时可以自动拉取可抵减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税率(%)公式:

=ifs(g27<=30000,0.05,g27<=90000,0.1,g27<=300000,0.2,g27<=500000,0.3,g27>500000,0.35)

速算扣除数公式:

=ifs(g27<=30000,0,g27<=90000,1500,g27<=300000,10500,g27<=500000,40500,g27>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g27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表详见下表的填写: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2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第6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0申报

当发现应补税较上一年度大幅度提高时,抵扣的6万为0的时候

个人所得税提醒: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不可重复扣除。如您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填报,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将默认为0。

专项扣除为0 了

出现这个问题,会导致应补税大幅提高,这个问题出现了补税是20000多。苦于在各平台查询解决方法,查了很多说的不对,不准确,我把我查到的正确方法发一下,方便更多这个问题的人搜索到,方便解决。

解决方法是:

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走入官网,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申报查询

点击已完成和未完成

申报记录

点击作废按钮

作废按钮

完成后,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重新申报个税,就是同去年一样正常补交或退税了

【第7篇】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1月份是大申报季,也是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第4季度申报期,练练不但要忙于主职,还要忙于大量的咨询,导致练练微信咨询几乎都发语音回复了。

这段时间被问到最多的问题就是a表的填报,有好几位同行咨询(包括已从业两年的同行会计),问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收入、成本费用要如何填写,其实练练觉得对于会计来说这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但是就有很多会计就是没有理解核算口径,当然有个别会计觉得心里没有底,所以要与练练再讨论确认。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如下图(数据为测算数据):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各数据核算:

1、收入总额包括:申报增值税销售额的收入(已开票收入及无票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2、成本费用总额包括:财务报表中的 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3、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4、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明细详见a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5、20行税率(%)公式:

练练写的公式:

=ifs(g27<=30000,0.05,g27<=90000,0.1,g27<=300000,0.2,g27<=500000,0.3,g27>500000,0.35)

6、21 行速算扣除数公式:

练练写的公式:

=ifs(g27<=30000,0,g27<=90000,1500,g27<=300000,10500,g27<=500000,40500,g27>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g27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7、应纳税额=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8、附chatgpt写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公式:

=if(a2<=30000,0.05,if(and(a2>30000,a2<=90000),0.1,if(and(a2>90000,a2<=300000),0.2,if(and(a2>300000,a2<=500000),0.3,if(a2>500000,0.35)))))

=if(a2<=30000,0,if(and(a2>30000,a2<=90000),1500,if(and(a2>90000,a2<=300000),10500,if(and(a2>300000,a2<=500000),40500,if(a2>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a2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2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第8篇】生产经营所得核定预缴纳税申报

按季申报的经营所得纳税人,如何办理个税季度预缴申报?

q

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什么?

a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q

向单位食堂的劳务人员每月支付劳务报酬,每次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吗?

a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q

纳税人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a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q

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a

对于综合收入项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来说,每个月预缴的税额,到年底应该没多缴也没少缴,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一年中取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或者由于个人、配偶或子女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从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或者有其他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由于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需要补缴税,应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q

按季申报的经营所得纳税人,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a

纳税人主要有以下三种申报方式:

一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二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帮助投资人代办经营所得申报。

三是投资人或者其办税人员可以前往被投资单位对应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现以某投资人2023年一季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为例,分别说明如何通过web端和扣缴客户端自行办理预缴申报业务。

第一篇:web端

第一步:登录web端网站,根据提示注册并登录。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或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选择自然人登录进入。

第二步:登陆后点击“纳税申报”,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进入申报界面。

第三步: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录入相关信息,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

第四步:缴纳税款。

第二篇:扣缴客户端

第一步:下载并登陆扣缴客户端。

办税人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安装并运行。

第二步:登陆扣缴客户端,进入生产经营申报通道。

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上方“生产经营”。

第三步:点击左侧“预缴纳税申报”,系统自动获取企业核定信息,进入申报主界面。

需要说明的是:若系统获取企业核定信息失败,可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核定信息。下载成功后,重新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

第四步:填写并生成申报表。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校验“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否存在任意一项非0,若有则弹出“有综合所得时,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申报中扣除,是否继续申报?”提示框,可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是”保存报表,或者点击“否”修改报表数据后重新点击“保存”→“是”。

第五步:报送申报表

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系统自动生成已保存成功但未报送的报表,勾选纳税人后点击“发送申报”。

需要说明的是:本期申报成功后,若需修改申报数据,可重新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启动更正”修改数据后进行更正申报,启动更正后,则企业所有投资人都需要重新申报。”

第六步:点击左侧“税款缴纳”。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纳税人经营所得在哪里办理纳税申报(8个范本)

2023年3月▷3月1日-15日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经营所得范本

  • 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期(4个范本)
  • 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期(4个范本)98人关注

    每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阶段,就有人经常咨询我各种个税方面的问题,我把常见的问题列示一下,特别是有个体户或合伙企业的人重点注意下,可别不小心入坑了,希望能对您有所 ...[更多]

  • 国际税收经营所得来源地(15个范本)
  • 国际税收经营所得来源地(15个范本)82人关注

    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是个人所得税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就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均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仅就境内 ...[更多]

  • 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5个范本)
  • 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5个范本)28人关注

    1月份是大申报季,也是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第4季度申报期,练练不但要忙于主职,还要忙于大量的咨询,导致练练微信咨询几乎都发语音回复了。这段时间被问到最多 ...[更多]

  • 生产经营所得个税逾期申报(4个范本)
  • 生产经营所得个税逾期申报(4个范本)28人关注

    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时系统提示“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该怎么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