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5的税率填写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5的税率填写申报表
2023年度的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时间是从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此次个税年度汇算时相关的纳税申报表有两个:一个是a表,另外一个是b表!对应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填写说明,就要看纳税人自身的情况了,适合哪类的就填报哪个!
为帮助各位纳税人顺利完成2023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下面带来了:2022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格式及填写说明,不会填报的可以参考!后附有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22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表填写说明
(文末抱走)
一、2022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表格式
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二、2022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表填写说明
1、2022个税年度汇算a表填写说明
2、2022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表b表填报说明
2022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篇幅内容太长,内容限制,不在此详细地展示了。
【第2篇】小型微利企业税率多少
3月27日,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司及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通知,宣布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延长。
该政策实施引起了财税圈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究竟是什么怎么回事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
明确:小型微利企业
100万以下税负是5%
就在3月24日大家都误以为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具体税负是2.5%,然而,在3月27日的政策出台明确了:
☑ 政策要点:
以下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实际按5%缴纳;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税。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大家都基本上理解错了!
3月24日确实明确说明了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优惠政策会延续,但具体的税负并没有被提及。直到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才明确了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具体税负为5%。
如果按照2.5%计算,100万元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只需要交2.5万元的税;但按照5%计算,需要交5万元税,税收直接增加了一倍。
虽然这只是一些数字变化,但对老板们来说,可是真金白银的。所以大家都特别重视这个问题。
尽管如此,小型微利企业仍然可以享受很多优惠。
02
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判断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让我们看看小型微利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果您的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啦。
如果您的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别急,还可以通过以下这些方法筹划成小型微利企业:
虽然税率不再是2.5%,但相较于一般企业25%的税率或者高新企业15%的税率,小型微利企业仍然享有较大的优惠力度。
不过,在使用这些政策的过程中,也要格外小心,以防不慎反而增加了应交的税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想成为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一定要提前进行筹划。
不要等到11月、12月才去抓耳挠腮,甚至有些企业到次年做汇算清缴才想起来去筹划,这样可就有些为难人了。
请务必谨记:提前筹划。
03
小型微利企业常见问题
1、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3、《公告》的实施时间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同时废止。
如果你还有相关的实操问题,也欢迎咱们在留言区一起探讨❤
【第3篇】安装费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企业所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不仅仅有建筑业本身的税率,还涉及到上下游企业等整个产业链。同时,建筑业企业类型复杂,服务主体多样化,提供的服务名目繁多,不认真加以区分,容易产生混淆。
在服务主体上,既有大型的建筑公司,也有小规模企业,这两者一个是使用增值税的9%税率,另一个是使用3%的征收率;在服务项目上,既有建筑服务,也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的技术服务,还有些有形动产租赁的服务,这就可能涉及到9%,6%,13%等不同的税率。
自从2023年进行“营改增”以来,增值税的税率发生了几次变化,对建筑业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因此,对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了解,我们先从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着手。
一、 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及其对建筑业的影响
在2023年的5月1日,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建筑业也正式加入了'营改增'的大军。
2023年5月1日,对建筑业的意义也很重大。建筑行业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11%变为了10%。而与之相对应的,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从17%变为了16%。这就意味着,建筑业的税率降低了,同时货物采购的税率,也随之降低了。
2023年4月1日,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浪潮中,建筑业的税率进一步由10%降为了9%。此时,制造业企业的税率也由16%降为了13%,对建筑业的材料采购进项,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减税并档的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还可能迎来新的变化。近年来,建筑业的销项税率不断降低,但由于其他行业的税率也发生了变化,对建筑业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因此,分析建筑行业的税率,我们不是孤立地只看建筑业本身,而是要结合上下游全产业链来进行全面的分析。
二、 建筑业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9%的税率
9%的税率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税率。这是由最开始的11%的税率降档而来。
适用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业务是指建筑服务。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服务范围是否在以上之列。
3%征收率
3%是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适用于3%征收率的情形有两种。
增值税计税方法
(1)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那就是适用3%的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也可以适用3%的简易计税。
这些情形比较多,需要纳税人主动关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这些项目对应的进项较少或者难以取得,所以适用或者选择简易征收也是对纳税人税负的平衡。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的情形
6%的税率
一般来说在建筑服务当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如果这些服务是属于现代服务或者鉴证服务的类别,那么就会适用6%的税率。所以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所涉及到的服务类别。
6%税率适用项目
比如工程设计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等类现代服务行业,这些都是适用6%的税率。
13%的税率
13%的税率是由之前17%的税率降档而来,这是传统的增值税中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对应的税率。建筑服务当中可能会涉及到购进原材料,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都可能会涉及到这个税率。
13%税率适用项目
此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第4篇】买房何时交契税契税税率
无论是买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交契税都是不可避免的一道手续。对于初次购房的人来说可能对如何缴纳契税还不够了解,下面济南房产网小编就来详细介绍买房契税何时交,契税税率是多少。
一、何时交契税?
由于办理房产证需要契税完税发票,所以契税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纳。一般来说,在一手房交房时需要缴纳契税。
二、需要哪些资料?
如果你是单身,需要准备单身证明、身份证、购房合同。如果你是已婚,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
三、契税税率是多少?
山东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但是大家享受的是税费的减免优惠政策。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契税为总房价的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价的1.5%。购买第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契税为总房价的1%,面积90平米以上的,契税为总房价的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5篇】简易征收发票税率
今天同事给我看一张物业公司开的发票,妈呀!真是惊呆了。里面涉及的项目多达5项,税率包括5%,6%,9%,13%。抱着好奇的心态,我就来和大家掰扯一下这里面的原因。
为什么一家物业公司开出来的发票,有那么多税率?这是因为他们是属于不同的义务内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分为一开始主要维持了17%、13%和零税率三档基本税率。然后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变迁以后,目前还剩下6%,9%,13%这三档。另外还有5%和3%、1%这三种征收率。
首先我们说一下增值税的变迁:
第一阶段 199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税率基本保持不变的阶段
从1993第134号国务院令到2008年第538号国务院令,主要维持了17%、13%和零税率三档基本税率。其中,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其他销售或者进口货物行为及应税劳务均为17%的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阶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9日,营改增引起增值税税率开始发生变化阶段。
这期间税率的主要变动表现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第三阶段 2023年7月1日至今,增值税税率的不断减并和下调阶段
1、从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原适用13%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1%。
2、从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从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自此:所有的税率就只剩下13%,9%和零税率了。另外还有就是5%和3%征收率。
然后我们再回到这张物业公司开的发票,我们可以看到:
物业管理费税率是6%
因为它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这是营改增以后新增加的税率。物业管理费收入税率是6%,征收率为3%。其中,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参考政策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企业管理服务费税率6%
属于现代服务业里面的商务辅助服务。适用政策同上。都是营改增以后新增的。
水费税率是9%
原来《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是13%的税率,经过几经降税率,从13%降到11%再到10%,最后降到了9%。
电费税率是13%,
它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除适用13%优惠税率以外的其他销售货物的行为。这个也是从17%降到16%再降到现在的13%的。
房租税率5%
如果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是房地产老项目出租,都是可以按照5%缴纳增值税的。相关文件如下:
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
第二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最后,附上最新的增值税税率表,征收率表和预征率表,以便大家对号入座。
end
【第6篇】个人独资企业个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不同、他俩都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但是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收入来源的不用要分三个大类别、其中来自个体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里面的经营所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高低分为5%、10%、20%、30%和35%、五档累进税率,但是基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规模较小、会计账簿不健全、难以查账征收的原因、有些地方会允许他们核定征收、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那税率有可能会低到千分之几、当然了具体低到几、那就的看你们地方的政策了
【第7篇】发票上税率0税金
在营改增以后,我们使用最多的发票,就是增值税发票了。增值税发票在税务系统里面,也是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对于税率,对于增值税发票,我们还是需要多了解一些的。
税率是什么意思?
税率就是税款征收时,具体的征收比例。税率既可以是具体比例,也可以是具体的等额。当然,现在我们常见的税率都是比例税率。像增值税的税率就是比例税率。
不过,虽然都是比例税率,但是在具体计算时也是有很大的差异。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普通发票是几个点?
普通发票的点数有很多种,分别为:13%、9%、6%、5%、3%、0。
1、13%适用于货物劳务类。
13%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并且这个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区别的。
2、9%适用于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
9%也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的。并且,9%的税率适用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农机、农膜、居民用煤等。
3、6%适用于一般服务类。
6%同样也是只能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服务类包括的内容还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这类业务时,也是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4、5%适用于房屋出租和差额征收方面。
5%是比较特殊的存在,在房屋出租和差额销售方面,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5个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是小规模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一般都是3个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0适用于出口免税方面。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另外就是还会有免税的情况存在,即免税农产品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0税率还是有差别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0税率并没有出口退税好。企业在选择时,也是考虑清楚。
【第8篇】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连通会计基地:ltcsweixin 2023年中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答案解析请在公众号内免费获取)
(第一套 1-8、11、12章)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涉及一项未决诉讼,预计很可能败诉,甲公司若败诉,需承担诉讼费10万元并支付赔款300万元,但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60万元的补偿。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诉讼应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 )万元。
a.240 b.250 c.300 d.310
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一批适用消费税税费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 )万元。
a.36 b.39.6 c.40 d.42.12
3、a公司2023年3月1日开始自行开发成本管理软件,在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用10万元,开发阶段发生开发人员工资100万元,福利费20万元,支付租金30万元。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2023年3月16日,a公司自行开发成功该成本管理软件,并依法申请了专利,支付注册费1万元,律师费2.5万元,a公司2023年3月20日为向社会展示其成本管理软件,特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支付费用50万元,则a公司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 )万元。
a.213.5 b.3.5 c.153.5 d.163.5
4、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某项无形资产的原价为120万元,已摊销4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当日,甲公司对该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55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万元,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为该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 )万元。
a.18 b.23 c.60 d.65
5、东大公司处置一项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为280万元(其中成本为2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20万元),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是由自用房地产转换的,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1 5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 )万元。
a. 35 b.30 c.20 d.55
6、甲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已完成改造,累计发生的改造成本为400万元,拆除部分的原价为200万元。改造前,该项固定资产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2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项固定资产改造后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750 b.812.5 c.950 d.1000
7、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丙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80万元,拟全部用于生产1万件丁产品。将该批材料加工厂丁产品尚需投入的成本总额为40万元。由于丙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丁产品每件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格由原160元下降为110元。估计销售该批丁产品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合计为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批丙材料的账面价值应为( )万元。
a.68 b.70 c.80 d.100
8、下列各项资产中,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的是( )。
a.商誉 b.固定资产 c.长期股权投资 d.投资性房地产
9、下列关于企业为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目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与所得税相关的现金流量
b.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固定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
c.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与筹资活动相关现金流量
d.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与固定资产改良相关的现金流量
1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25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与乙公司生 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160万元,累计摊销为3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44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存货;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60万元现金。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该交易确认的收益为( )万元。
a.0 b.44 c.130 d.164
11、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会对下列财务报表项目产生影响的是( )。
a.资本公积 b.营业外收入 c.盈余公积 d.投资收益
12、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类似案件的经验判断,一起未决诉讼的最终判决很可能对公司不利,预计将要支付的赔偿金额在500万元至900万元之间,且在此区间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大致相同;基本确定可从第三方获得补偿款40万元。甲公司应对该项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 )万元。
a.460 b.660 c.700 d.860
13、研究开发活动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 )。
a.无形资产 b.管理费用 c.研发支出 d.营业外支出
14、下列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采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b.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转换为成本模式计量
c.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计入资本公积
d.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条件时可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5、2023年7月1日,甲公司将一项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该资产在转换前的账面原价为4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3 8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转换日甲公司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为( )万元。
a.3 700 b.3 800 c.3 850 d.4 000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2023年7月1日,甲公司因财务困难以其生产的一批产品偿付了应付乙公司账款1200万元,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7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70万元由甲公司承担,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进行的下述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确认债务重组利得200万元 b.确认主营业务成本700万元
c.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d.终止确认应付乙公司账款1200万元
2、下列关于存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和市价孰低计量
b.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存货时,同时结转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c.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d.用于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应以最终产成品的合同价或估计售价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
3、对于需要加工才能对外销售的在产品,下列各项中,属于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
a. 在产品已经发生的生产成本
b.在产品加工成产成品后对外销售的预计销售价格
c.在产品未来加工成产成品估计将要发生的加工成本
d.在产品加工成产成品后对外销售预计发生的销售费用
4、下列各项中,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有( )。
a.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
c.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d.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自建宿舍楼
5、在不具有商业实质、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影响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因素有( )。
a.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b.换出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c.为换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d.换入方收到的补价
6、下列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已转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b.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c.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d.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
7、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现控制转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
b、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现控制转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剩余股权按照原账面价值计量,不会产生损益
c、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现控制转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置价款和处置部分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d、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现控制转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置价款和处置部分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8、下列关于或有事项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将或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的事项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b.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c.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d.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就应将其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9、下列各项中,影响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有( )。
a.固定资产原价 b.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c.固定资产处置收入 d.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下列关于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以前确定的无形资产残值进行复核
b.应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c.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d.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8小题,每小题1分,共8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打√;认为表述错误的,打×。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后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
2、企业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
3、企业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自用厂房的,该土地使用权与厂房应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支付补价方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
5、按暂估价值入账的固定资产在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应当根据暂估价值与竣工结算价值的差额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
6、企业用于生产某种产品的、已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非专利技术,其摊销金额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7、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
8、企业因亏损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退出该合同的最高净成本进行计量。( )
四、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2小题,第1题12分,第2题12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需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会计分录的,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在2023年及以后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
(1)甲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乙公司2023年6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a公司,a公司以其所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经评估确定,2023年6月3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相等)。
②甲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向a公司定向增发8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20.65元。
③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150万元;发生评估和审计费用20万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④甲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向a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后,a公司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乙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派出6名,其他股东派出3名。乙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由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甲公司与a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要求(1) 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对乙公司合并所属类型,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根据资料(1),计算购买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并计算在编制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该项合并产生的商誉。
要求(3) 根据资料(1),编制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乙公司2023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实现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增加100万元、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增加60万元。2023年2月20日乙公司宣告并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增加200万元(其中10万元为乙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增加140万元,在此期间甲乙公司之间未发生内部交易。
要求(4) 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5) 计算2023年末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假定一: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乙公司48%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10000万元,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权后仍持有乙公司32%的股权,并在乙公司董事会指派了一名董事。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定二: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乙公司7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15600万元,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权后仍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并丧失控制权,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2400万元。
要求(6) 根据资料(3)假定一,计算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48%的股权时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7) 根据资料(3)假定二,计算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70%的股权时个别报表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关及会计分录。
2、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系生产家用电器的上市公司,实行事业部制管理,有平板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三个事业部,分别生产不同的家用电器,每一事业部为一个资产组。
甲公司有关总部资产以及平板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三个事业部的资料如下:
(1)甲公司的总部资产为一组服务器,至2023年年末,总部资产服务器的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6年。服务器用于平板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三个事业部的行政管理,由于技术已经落后,其存在减值迹象。
(2)平板电视机资产组为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由a、b、c三部机器组成。至2023年年末,a、b、c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00万元、15000万元、250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均为4年。由于产品技术落后于其他同类产品,平板电视机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
经对平板电视机资产组(包括分配的总部资产,下同)未来4年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甲公司预计平板电视机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42400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预计平板电视机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a、b、c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也无法预计a、b、c机器各自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甲公司估计a机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9000万元,但无法估计b、c机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3)洗衣机资产组为一条生产线,至2023年年末,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75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6年。洗衣机资产组未出现减值迹象。
经对洗衣机资产组(包括分配的总部资产,下同)未来16年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甲公司预计洗衣机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3000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预计洗衣机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4)电冰箱资产组为一条生产线,至2023年年末,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电冰箱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
经对电冰箱资产组(包括分配的总部资产,下同)未来8年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甲公司预计电冰箱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0080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预计电冰箱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5)其他资料如下:
①全部资产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均为零。
②服务器按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年限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配。
③除上述所给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1) 计算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将总部资产服务器分配至平板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要求(2) 计算各个资产组(包括分配的总部资产)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算各个资产组(不包括分配的总部资产)和总部资产服务器应分配的减值准备,编制总部资产减值的会计分录。
要求(3) 计算分摊平板电视机资产组各资产的减值准备,并编制有关平板电视机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分录。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3小题,第1题15分,第2题8分,第3题10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特别说明外,均需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会计分录的,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外,只需写出一级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a公司与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料如下:
(1)2023年5月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进行资产交换,a公司换出其具有完全产权并用于经营出租的写字楼,a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b公司换出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2)2023年6月30日,a公司与b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a公司与b公司资产交换日资料为:
①a公司换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值为10000万元;至2023年6月30日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
②b公司换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000万元(其中成本为2000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00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9000万元,含税公允价值为22230万元;
③交换协议约定,a公司应向b公司支付银行存款4230万元,交换日已支付。
(3)a公司换入生产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用于生产车间制造产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不考虑净残值;b公司换入写字楼当日经营出租给某公司,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假定整个交换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5)2023年12月31日,b公司换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3000万元。
要求(1) 计算资产交换日a公司支付不含税的补价、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要求(2) 编制a公司资产交换日换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要求(3) 计算资产交换日b公司换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要求(4) 编制资产交换日b公司换入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要求(5) 编制2023年12月31日,a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b公司有关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2、甲公司为工业制造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23年12月与丙公司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23年3月以每件2万元的价格向丙公司销售产品1000件,若不能按时交货,将对甲公司处以总价款20%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产品尚未开始生产,甲公司准备生产产品时,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预计生产产品的成本将超过合同单价。
要求(1) 假定2023年12月末产品预算单位成本为2.1万元,2023年3月产品完工入库,实际单位成本仍为2.1万元,同时如果选择执行合同的话,假定已经收到销售商品货款。编制2023年12月末和2023年3月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2) 假定2023年12月末产品预算单位成本为2.7万元,如果选择不执行合同,将于2023年3月支付违约金,编制2023年12月末和2023年3月相关会计分录。
3、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a公司应收b公司的货款为750万元(含增值税)。由于b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至2023年11月30日尚未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于2023年1月1日达成以下协议:
(1)以银行存款偿还50万元。
(2)以一批库存商品偿还一部分债务。该产品的成本为420万元,公允价值(即计税价值)为400万元,b公司已对该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万元。
(3)以b公司持有c公司的一项股权投资清偿。该股权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中“成本”为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35万元(借方余额),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15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7万元)。
假定2023年1月1日b公司已将银行存款50万元支付给a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划转手续,库存商品已经出库,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后,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的库存商品仍然作为库存商品核算。a公司应收b公司的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
要求(1) 计算债务重组日a公司债务重组损失,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要求(2) 分别计算债务重组日b公司债务重组利得、影响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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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营改增前后税率对比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已正式出台,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也发布通知,要在中级职称考试中体现相关内容,将组织专家对考试辅导教材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当然,任何政策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纵观试点实施办法及其附件的内容,很多政策既熟悉又陌生,现将营改增前后的差异运用对比的方法为大家展示这些政策的“前世今生”,帮助中级职称考生更快的将原营业税政策和新的增值税规定对应起来,更好的掌握增值税新政策的核心,以应对此次调整。
一、基本规定
原营业税政策
“营改增”政策
解读提示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新成立的企业:直接用年不含税销售额和500万比较;原营业税企业:不管是原采用3%还是5%的纳税人,都按原营业额/(1+3%)的金额和500万进行比较,或直接按原营业额是否超过515万来判断
扣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明晰了扣缴责任,排除了代理人的扣缴义务,直接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会计核算
营业税主要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增值税的核算比较复杂,涉及到三级细目比较多
关注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文件的内容。尤其注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的应用
有偿服务
例外条款: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例外条款: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增加了 “取得工资”限定,如果有偿提供应税服务并不是以“工资”体现,而是另外收取报酬,那么员工个人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服务取得的报酬也要依法纳税。除了此条例外条款之外,增值税有偿服务纳税的例外条款还包括:(1)行政单位收取的满足特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例如班车);(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境外纳税人提供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例如,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眷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境外纳税人向境内纳税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服务不再采用列举的方法,全部纳入不征税的范围之内
视同销售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后,视同销售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原营业税仅在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业服务中提出了视同销售的概念。“营改增”后,所有无偿提供的服务和无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只要不是用于公益性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均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不再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行为之间的混合,指的是增值税销售服务和销售货物的混合。这里需要关注三点:第一,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这与原规定一致;第二,“混合销售”仅仅是指服务和货物的混合,不包括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这点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例如,销售不动产的同时销售家电,不能按混合销售统一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而是应该分别纳税;第三,“混合销售”的纳税人不再考虑“其他个人”,其他个人销售货物和服务,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纳税,再区分混合销售已经没有意义
兼营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不再是不同税种业务之间兼营,指的是增值税不同应税行为的兼营。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此项规定类似于原“营改增”文件中所说的“混业经营”
二、不动产
原营业税政策
“营改增”政策
解读提示
税率
不管是销售不动产税目还是不动产租赁的服务业税目均采用5%的税率
不动产租赁服务和销售不动产: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纳税人:5%
过渡政策:基本保留了原营业税5%的政策,给纳税人一个政策缓冲期:1.不动产销售(1)一般纳税人①“营改增”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销售:简易征收办法,5%的征收率纳税。②“营改增”后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销售:先按5%预征率预征,再按一般计税办法,采用11%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营改增”前后,统一按5%的征收率纳税2.不动产经营租赁(1)一般纳税人①“营改增”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销售:简易征收办法,5%的征收率纳税。②“营改增”后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销售:先按5%预征率预征,再按一般计税办法,采用11%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外:若不动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不一致,预售率为3%,向不动产所在地预征,回机构所在地按一般计税方法申报纳税)(2)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营改增”前后,一般按5%的征收率纳税(例外:若不动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不一致,预售率为3%)【提示】上述内容均不含个人销售住房和出租住房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财税[2005]77号)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过渡政策中,保留了原营业税中的税收优惠。征收率仍然采用3%
销售不动产销售额
一般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规定:如果是外购或者抵债取得的不动产,根据财税[2003]16号中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销售其“营改增”后取得的不动产,按上述方法预征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纳税
基本保留了原营业税的的征税方法,对于不动产销售,还是区分自建和外购(包括抵债,下同)取得的不动产两类纳税。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销售,纳税方法和征收率和营业时相同,自建全额纳税,外购差额纳税。如果是“营改增”之后取得的不动产销售,同样区分自建和外购,先按上述方法全额或差额采用5%的征收率计算预征(类似原来营业税政策)之后,再按一般计税方法纳税。此时,不再区分不动产是外购还是自建,统一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采用11%的税率计算。当然,此时,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营改增”前后,但是要区分自建和外购,分别按全额和差额,适用5%的征收率计算纳税。此政策不包括自然人个人销售不动产,也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外购的住房【提示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规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当然,营改增后也可以按上述政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己按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提示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个人销售不动产
购买非住房销售,按上述一般政策纳税。住房销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自然人购买非住房销售,按上述小规模纳税人购买非住房销售政策纳税。住房销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项自然人销售住房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四地,销售购买两年以上的住房,要区分是否是普通住房,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差额纳税。此项政策本身营业税和增值税规定相同,只是变化了税种和征税机关等内容。另外,“营改增”新政策中,将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按自然人销售住房的政策纳税。此处调整变化较大。原营业税并没有讲个体工商户购买住房政策单独进行规定,一般按企业销售购买不动产差额纳税处理
经营租赁
以租赁收入作为计税营业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一般纳税人区分出租“营改增”之前或之后分别适用不同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办法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营改增”之前取得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租金收入乘以5%的征收率计算纳税;若不动产所在地和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话,要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特殊之处:出租“营改增”之后的不动产,若出租的不动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不同,那么向不动产所在地预征时,预征率选择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类似于一般纳税人。(个人出租住房单独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3%减半征收营业税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税种变化后,保留了原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最终的税率或征收率都是1.5%,但是税种变化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收到的租金,如果按含税价来理解的话,要考虑价税分离之后,再计算纳税。由于价内税和价外税规定不同,所导致的变化,也同样体现在其他地方,例如小规模纳税人直接收到的货款,要考虑价外税的价税分离,而营业税的营业额直接就是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三、建筑业服务
原营业税政策
“营改增”政策
解读提示
税率
3%
一般纳税人:11%小规模纳税人:3%
计税依据
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计税依据没有特殊规定,按增值税一般销售额来计算纳税,但要注意以下内容: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金融服务
原营业税政策
“营改增”政策
解读提示
税率
5%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贷款服务
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全部收入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无实质性差异
金融商品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纪代理服务
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受托授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融资租赁
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增值税差额纳税的扣除项目规定更加详细和明确,便于纳税人操作。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税款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等抵扣的增值税,通过“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核算
融资性售后回租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出租人须按照融资租赁业务缴纳营业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按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也可以按左侧的一般政策纳税
五、生活服务业
原营业税政策
“营改增”政策
解读提示
征税范围
分为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新政策将原营业税三个税目的部分内容合并为“生活服务业”一并纳税
税率
文化体育业:3%服务业:5%娱乐业:5%-20%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注意新政策税目的划分,税目不同,税率的选择会存在差异
旅游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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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科技公司增值税税率
哪些企业是科技型企业,不是自己说了算。在国家和上海市都有相关的定义称号:国家层面有: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这些科技型企业的共同特征就是具有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知识产权,高新收入等核心要素,且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比如:烟草,娱乐业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求最低,只要科技人员占到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拥有4项2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研发投入占到销售额的5%以上,就可以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
除了以上基础的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销售额1000万以上,每年15%的增长,科技小巨人需要销售额3000万以上,连续两年有20%的复合增长率,不难看出,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层次要求的科技企业称号可以申请认证。有了这些科技企业的称号就可以享受不同金额的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一、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2016版)进行认定,认定成功后,三年内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比原定的25%税率降低40%。
二、研发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科技型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另外可以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制造业可以按照100%税前加计扣除,减少税基。比如说一家公司2023年的研发费用是100万,可以按照100万*(1+100%)=200万税前加计扣除,增加了100万的税基,如果这家公司的利润小于100万,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技术合同登记
科技型企业从事委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相关的技术合同可以到上海市技术管理市场进行登记,并获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以及合同登记编号,可以直接开增值税税率为0的发票,企业不用缴纳增值税。
四、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
科技型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以通过《软件产品评估》,销售时开具的13%增值税发票,超出3%增值税部分即征即退,不纳入所得税额征收所得税。
软件型科技企业通过《软件企业评估》,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
总结一下,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创新活动与企业研发投入,对税基和税率做了相当大的优惠调整,换句话说,就是利用税收政策,国家和地方应该收的税不收或者少收,降低企业的研发创新成本,
【第11篇】工业盐增值税税率
税率: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除外);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一、增值税税率体现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是按照货物的整体税负设计的,用应税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为该货物在这一环节所负担的全部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货物在本环节的应纳税额+以前环节的已纳税额)÷货物在本环节的销售额×100%
二、我国增值税税率
(一)基本税率
2018.4.30前:17%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绝大部分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
2018.5.1起:16%
(二)低税率
2017.7.1至2018.4.30:11%
2018.5.1起:10%
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低税率货物
2018.4.30前:11%
2018.5.1起:10%
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2.销售不动产
3.转让土地使用权
口诀:交邮基建不租不销转土
6%
销售其他服务(按照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1.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
2.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零税率
0
出口货物、劳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四)其他规定
1.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试点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11%低税率货物(2023年5月1日起,税率为10%)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基本温饱)
(1)农产品,强调初级农产品,包括农林牧渔业
(2)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3)面粉、灭菌乳、鲜奶、玉米胚芽按11%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4)烟叶包括晾烟叶、晒烟叶、初烤烟叶
(5)淀粉、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各种熟食品17%
(6)蔬菜罐头、水果罐头、果脯、蜜饯、中成药17%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生活能源)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
不包括原煤和工业用煤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精神文明)
(1)低税率指的是销售图书报刊;印刷刊物属于加工劳务,适用17%的税率
(2)包括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2023年新增)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生产)
①不包括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
②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按“饲料”征收增值税(2023年新增)
③农机指农机整机,农机零部件的税率17%
④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17%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四、零税率——此处仅介绍跨境服务
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符合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5.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时,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政策。
6.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免税政策。
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港澳台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零税率的申请方
出租方: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承租方: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
出租方: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
境内实际承运人:境内的单位或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二)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1)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2)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放弃零税率的规定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销售适用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征收管理
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五、增值税征收率:3%、5%
(一)征收率适用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二)3%征收率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及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动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动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5.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5%征收率适用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适用5%征收率。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5%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
特例: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5%征收率。
5.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2023年新增)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2023年新增)
7.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征收率为5%。(2023年新增)
【第12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
2023年高收入自由职业者个人所得税税率由40%降低至“0.5%-2.1%”
较之2023年自由职业者莫属“律师、明星艺人、网红、投行经理人、网络作家”等,这些自由职业者都是社会个人所得税贡献值较高人群。数据显示,到2023年,中国自由职业者兼职人数将占总劳动力的43%。不论国内还是美国,自由职业者多扎堆于市场营销、设计、培训等专业性较高的服务行业。近年来,大热的知识分享和网红经济也正不断吸引着职场人转身加入自媒体大军。
目前,我国执行的劳务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自由职业者获得劳务费,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足2万部分适应税率20%,超过8万部分适应税率40%。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目前现实情况是共享经济平台的自由职业者为平台提供服务并取得相应收入时无法向平台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造成平台公司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或者劳务成本因无发票无法入账。税负高、报税不合规:自由职业者收入高,如果按照劳务所得报税则税负较重。目前有些平台在支付自由职业者报酬时采用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有的平台为了自由职业者,会帮自由职业者承担个人所得税,加重了平台的税务负担。有没有合规低成本的税务解决方案呢?目前中国尚未实现个人收入的整合征收和家庭征收,导致劳务收入和为了提供这个劳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实现抵冲的效果,从而使得劳务收入的个税实际税赋偏高。
自由职业者注册个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中心、事务所),且把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到上海经济园区,享受该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50%优惠,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5%-3.1%,附加税0.18%)总税率在4.86%-5.2%。例如:张a注册一家上海**建筑设计事务所在园区,取得a公司的收入款项100万,张a公司缴纳税额4.67万。如果张a没有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他应该承担收入的40%,个税缴纳40万元。
自由职业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后,向平台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平台公司也能合规合理的进行进项抵扣和成本入账。相当于自由职业者由之前跟平台公司是劳务关系变为合作关系。
【第13篇】增值税建筑业税率
一、建筑服务范围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6.补充规定
(1)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2)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7.应税行为类别判断风险提示
(1)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即对不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如柜式空调、交通信号灯等),如因已经损伤或丧失功能而进行修复并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应按“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适用13%税率;
(2)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适用9%税率。
(3)如未损害或丧失功能,仅提供日常检测、保养等服务,按“其他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
(4)园林绿化业务应根据业务实质进行划分,园林绿化工程属于其他建筑服务,适用9%税率,与生活服务相关的绿化养护属于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二、建筑服务特殊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6.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全额开票,差额申报。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关于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1)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三、混合销售
1.基本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提醒:是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不按货物或者服务的在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比例孰高原则,仅按照提供销售行为纳税人的性质判断。
2.判断标准
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条例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属于改征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
我们在确定混合销售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不涉及货物,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例】对于建筑业纳税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应定性为混合销售,按照建筑服务征税。
【例】工程勘察勘探、建筑图纸审核、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等业务是建筑业可能提供的服务,均属于提供现代服务应税行为,与建筑服务应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同时提供或者一项业务中既有建筑服务又有上述工程勘察勘探等现代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兼营行为,纳税人应分别准确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的情况,或者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四、兼营行为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例】一般纳税人既销售不动产,又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如果该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则提销售不动产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提供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则销售不动产和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均从高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提醒】分别核算在实务中必须做的“三分开”
一分开:合同价款分开注明;
二分开:发票分开开(包括开在一张发票不同税率,开多张发票情形);
三分开:会计核算分开,营业收入下不同二级科目核算
【第14篇】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
租赁,是指通过签订资产出让合同的方式,使用资产的一方通过支付租金,向出让资产的一方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行为。
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现代服务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6%,但租赁服务与其他现代服务的税率却不同。
租赁服务,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形式。
按照标的物不同,经营租赁又可以分为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如机器设备、车辆等属于有形动产;房屋、构筑物、土地属于不动产。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3%;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9%。
融资租赁按照标的物不同,也分为提供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和提供不动产融资租赁。企业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9%。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适用6%的税率。
以上讲的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上述租赁服务一般情况下适用3%的征收率。
【第15篇】澳门企业所得税税率
5月4号,imf说,支持拜登提出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建议。认为这是为了避免将来陷入混乱的贸易战,以及结束全球企业税的低价竞争。
2023年川总在位的时候,美国把企业税率从35%减到了21%。川总本来就是大商人,又打着促进经济,great again之类的伟光正旗号,所以应者如云,在很快搞定了内部开始推行。同时,也因为美国的示范效应,很多国家跟着就纷纷调低了税率。
套用个流行点儿的词儿,这事干得有点儿内卷。即理论上如果各税收国都纷纷降低了税率,结果对企业来说没什么大差别,该在哪儿呆着还在哪儿呆着,除了收税国的税收减少,就没什么其他明显作用了。
要解释这么干的初衷很简单,一个跨国企业,总部放哪儿,企业在税收上就算是谁家的。同样是赚1000亿美元,放你家要交350亿,放他家就交240亿,企业当然要想想如何跑路的。比如1994年开始苹果公司就采用的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策略,利用在爱尔兰、荷兰的子公司再加上百慕大等地的注册公司,成功避掉了几百亿美元的税,也成就了跨国公司中的教科书级案例。google,facebook等后来都有学有样的抄了一回。
利用国家间税率和法律不同避税的事儿还出现在很多高收入个人身上,特别是体育明星。比如开f1的喜欢去瑞士住,因为瑞士不承认赛车运动,德国的明星则会搬去卢森堡或比利时,以规避48.5%的个税。英国的个税上限我忘了是50%还是55%,作为当年的足球国宝小贝,自然不好换国籍,那就开公司吧。因为企业所得税最高也就30%。
其实说起这个来大家都不陌生,最近不是国内也有一批明星注销了工作室么。注销了,就不太好查了。如果八卦之心再强一点,可以查查当年霍尔果斯有多少影视公司,原因无它,税收优惠而已。
竞相税收降价之后,几个世界大佬发现这仗打完了没有赢家,考虑到大家都不想卷,也不想没钱收,就得搞政治妥协。所以拜总统这个建议提出来后,很快得到了英法德等发达国家的赞同。那为什么这些国家会赞同呢?
首先,这些赞同的国家都是发达放水大国,12年过去了,市场从水漫金山都要演变成未来水世界了,要说不担心是不可能的。英国央行昨天刚刚说,要把资产购买速度从每周44亿英镑减到34.41。借来的钱早晚都是要还,如果不想用金元券式的通胀赖账,或者效仿印度当年以贬值后的卢布支付俄罗斯贷款,那就得一边节流,一边开源。与其让那些跨国企业纷纷跳去低税率国家,还不如划条线出来,大家都执行一个标准,让你跳无可跳,回到自己家的好些。毕竟发达国家人才技术配套等都更好一点。
再者,按美国税收政策中心2023年的数,美国的企业所得税是25.8%,在oecd的36国里排11,在g7里排第6,这个调整,至少对g7来说,都压力不大,或者说,是件利大于弊的好事情。
第三,欧盟这几国能同意也是有条件的,即几国同意美国的最低企业税率,美国也得同意英法德推进的数字税。这东西此前美国一向敬谢不敏,几个互联网大户都是我的,为啥要把钱给你。
按oecd的测算,这会给各国带来1000亿美元的税收。但我估计这计算方式是取了均值,并没有考虑国家之间的差异。就跟首富离婚似的,并不是1300亿的财产,两人二一添作五地给切了。稍微八一句,这俩不是宣言里写的那么和平,盖夫人几个月前包了个岛,邀请亲戚朋友召开前后两院会议痛说家史,就是没带盖先生。结果也不像白云黑土的涛声依旧,拿着旧船票的盖先生,终还是离开那条船。
如果一统税率这事儿对发达放水大国是好事,那对谁压力大呢?谁此前税收低,谁压力大。比如爱尔兰,这些年爱尔兰搞了不少跨国企业过去。如果真的实行,有些企业肯定是要搬家的。再者,传统的低税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新加坡,也会是严重关注对象。其实我大澳门的税率比香港还要低,讲到税收优惠,真心不是一般地好。举个例子,对于中小企业的报税已经很宽松了,隔年还常有算账之后再退回一小半的操作。要不怎么说,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能把绝大多数变成不是问题。
同时,这对于有志于经济发展的新兴市场国家来讲,也不是好事。从数据来看,越是发达国家地区,平均税率越低,比如欧洲的平均企业率是19.35%,亚洲是21.09%,非洲则是28.24%。这些地方本来就不发达,原本招商引资的有力手段就是税收减免。90年代中国搞改革开放,政治课本里大把的免二减三,各地招商引资各种优惠层不出穷,直到近些年因为产业升级才渐少了些声音,嗯,那些年也不乏出现开门迎客,关门打狗的操作,现在有些老大哥,老三哥,也都干得出来。
如果发达国家把最低税率统一了,而且推着oecd等形成标准了,新兴市场国家对于跨国企业的吸引力可能就又少了一点,至少不容易操作。对中国来讲,按统计数据,2023年宏观税负为24.4%,与21%相差不大。但这事儿的潜在影响会很多。比如收税权谁说了算,计算方式以谁为准,都有得扯。而在主权跟规则问题上,现在的我们是越来越不愿意跟着旧框架走的。气变悟时易嘛。
总之,收税这事儿,在一国之内都不容易摆平,现在要搞全球最低的新规则,肯定也不是两三年的事儿,等过段时间再多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