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体工商户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交税就是纳税的意思,个体工商户交税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那么,2019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起征点是多少呢?
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2019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第2篇】营改增个体工商户税收
一、增值税
01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具体可点击下方文件查看。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八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3.《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
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02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执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九)项
03
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 年内免征增值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四十)项
04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政策执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二、个人所得税
05
自2023年4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06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条件: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 号)第二条
07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 号)第一条
三、其他税费种
08
六税两费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税额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2〕2号)
2.《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厦财税〔2022〕2号)
09
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23年7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 50%的幅度内减征。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 号)
2.《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46 号)
10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厦税函〔2019〕78号)
2.《关于延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闽财税〔2021〕14号)
11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厦税函〔2019〕78号)
2.《关于延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闽财税〔2021〕14号
【第3篇】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选择征收方式?是定期定额还是查账征收,它们的区别的是什么?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什么定期定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簿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目前税务机关一般采用核定税额的方法为成本费用法,即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简单来说就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每月的固定支出,例如煤气、水、电、租金、人力成本等费用设置的税务最低消费。开具发票额小于核定销售额时要交最低消费,如果超出核定销售额且达到起征点则需要全额交税。定期定额的优势在于,无需建账,如果未达起征点(季30万)一年之内不需要自己申报,第二年年初重新到税务机关核定新一年定额即可,达到起征点只需知道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就可以了。要注意的是控制好自己的发票开具量,如果连续3个月超出定额就需要为你提高核定销售额了。这种方式不仅方便纳税人,同时也便于税务机关管理。
接下来我来简单的说一下查账征收。查账征收就需要纳税人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建立完整的建账制度,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要清晰、明了。申报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时候填入当期实际的不含税销售,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入收入和成本,得出利润后计算税额。个人所得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定律征收,就是税务机关认定行业的利润率是多少,然后用销售额乘以利润率就得到利润了。
各个省、市、区(县)税务机关可能会对认定征收方式的选择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来说一下你那里是那种征收方式?
【第4篇】个体工商户税收如何算
关于税务好多人都是一知半解,有时候去税务局咨询,工作人员都会不知道,说完问问他的师傅。经过自己亲身经历,终于搞清楚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知识。本人去年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了税务,开启了上税之路。个体工商户主要交两个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税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是,按季度申报(申报就是一个季度过去,你要给税务局申报你这个季度的经营情况,也算是汇总统计上报的意思)。一般个体工商户都是核定征收税的,开始的核定额是开票月不超3万,季不超9万,这样开票是没有个人所得税的。月超了3万也没事,只要一个季度不超过9万就可以,所以每月开票要控制好就不用上个人所得税。这个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不错的政策。如果一个季度或者连着几个季度超了9万,税务局就会根据你开票的情况提高你的核定额,只要核定额提升了,你每月都需要上税,例如核定额提升为月不超5万,那就是季不超15万。这样你开票就要控制在这个范围内,只要在这个范围内。税务局都会要求每月按照5万,每季按照15万的经营额上税的,你不开票也要按照这个核定的数额上税的。如果开票还会超,核定额还会增加的。下次再讲说增值税。
【第5篇】个体工商户税收筹划
现在企业与个体户的组合经营渐渐成为税收筹划的最受欢迎的方式,在不改变企业经营地址,经营模式的情况下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把获取不到成本票的业务交由个体户开展,公司的款项打给个体户,个体户开票给公司,这样就解决了企业缺成本票,利润虚高的原因。
例:采购中心、劳务个体户、设计工作室、咨询服务中心等等。
个体户类雷区
个体户的经营人不能是主体公司的法人、财务等主要负责人,最好是与主体公司没有关联的人,选择入住的园区需要确认稳定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需要按照税法进行建账申报纳税,避免被抽查。
个体户优势
1. 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体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目前政策处于收紧状态,只有少部分园区还可以进行核定
2. 小规模个体户开普票免征增值税,属于税中税的附加税同样免征
3. 不需要考虑进项问题,个税核定征收,税率最低0.6%,个税缴纳后,利润就可直接分配。
4. 基本无行业限制,常见的居间,建筑材料,劳务派遣等都可以
5. 可以直接公对私转账,老板私人账户也可当营业账户
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了便利的同时,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三流一致。税收洼地是大多数企业的进行税务筹划的选择,自然也是税务监管较严的地方。(轻税小牛)专注税务筹划五年,税务问题,可;留言、私信、评论。
【第6篇】个体工商户税收的缴纳
税收优惠政策《税筹小七》为您解答。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最基本的一种公司形式,我国第一家民营执照是出自于浙江省义乌的个体工商户,它通常是由个人或者家庭的经营组织,但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是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企业,比如说大街上面的小饭店,理发店,五金店,便利店等都是属于个体工商户。相对于规模比较小,经营范围有限,那这种个体工商户是如何纳税呢?
个体工商户今年很多地方都是不纳税的,主要的因素还是因为近几年疫情的原因,导致个体工商户收益不大,加上国家的扶持,现在一些地方也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税率下来是比较低的,而且个体工商户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今年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也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而且申请核定征收之后,季度开票不超过30万,月开票不超过10万还可以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免征政策,也就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
个体工商户一年开票额一般是在450万左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开具普票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为0.75%,那么开具100万的发票只需要缴纳0.75万的个税。这个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是最大的,相比按照查账征收缴纳5%-35%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来说不知道是优惠了多少,而且全程也不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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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宣传单
“去年,我们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从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今年,我们又享受了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年算下来差不多能减免4万多元。虽然听着钱数不多,但对我们这种小门店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周转资金,税收优惠政策给了我们经营的动力。”兰溪市绮霞民宿负责人杨少兰由衷地感慨。
个体工商户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务院今年9月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已于1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为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兰溪市税务局聚焦个体工商户生产发展需求,在深化政策宣传辅导上下功夫、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出实招、在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上勤发力,努力营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浓厚氛围,切实帮纳税人缴费人“卸包袱”“解负担”。
考虑到个体工商户人员少、办税能力较弱,容易发生无法及时知晓优惠政策、无法享受政策红利的情况,市税务局科学统筹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场景,坚持传统线下宣传辅导与线上云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个体工商户普遍关注的问题,到商圈、景区等个体工商户集中地分发“政策口袋书”;在线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其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服务。
“平日里果树管理忙,税务干部主动来送政策,解难题,这大大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咱们看在眼里,暖在心里。”杨梅种植户汤友贵对上门送政策的税务干部竖起大拇指。
据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全市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比去年下降18%;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累计享受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政策达2834.74万元,有效提振了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信心,为小微市场发展注入了“政策活水”。
下一步,市税务局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在落实税惠政策中使个体工商户尽享红利,在优化服务举措中让个体工商户更添便利,在纾困解难中为个体工商户多谋实利,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丨兰溪新闻
【第8篇】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据新税网获悉,截至2023年末,我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达1.03亿户。这些点多面广的个体工商户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它有庞大的户数,涉及的纳税人众多,但是入库的税款占整个税收的比例却很小。之所以出现税款占比小这一问题,是因为有很大比例的个体工商户是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来上缴税款的。
那么,为什么采用定期定额征收会导致税款降低?到底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它与常见的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又有何区别?个体工商户又应该如何通过定期定额报税?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定期定额征收,让您一文读懂定期定额征收的全貌。
所谓定期定额征收,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征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主体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一直是个体工商户十分青睐的税收缴纳方式,最大的原因便是因为这种方式适用的税率更低,能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就具体的税率而言,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综合税率大约是4.5%左右,其中增值税税率3%,个人所得税税率1%-2%,其他附加税大约0.5%,个体工商户使用简易征收的话还可以享受3%更低的征收率(政策经常变动,根据最新的政策来确定)。从国家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来看,定期定额户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营业税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但无论由谁核定,整体来看,平均4.5%左右的税率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是十分低的,这也是吸引个体工商户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最重要原因。
随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普及,与定期定额征收类似的另外两种征收方式也频频出现在纳税人的办税流程中,但由于三者有一些共同之处,经常让纳税人产生困惑,搞不清三者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又有何区别?
那么,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到底有何区别?
首先来看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社会上经常会把定期定额征收与核定征收混淆,这是因为两者确实存在诸多类似之处。比如,两者都是在个体工商户无法建账或账本不全、财务会计无法查证等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税款缴纳措施,同时都是“以量定额”,都以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来作为计税依据。但是,细致来看,两者却存在诸多十分明显的区别。
一是核定范围不同。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核定征收的范围是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或者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等的市场主体,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小规模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只要是没有能力建账或账目混乱,均可以申请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定期定额征收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其主体主要是个体工商户。
二是核定步骤和程序不同。核定征收的程序是比较简单的,一般情况下只包括自行申报、核定定额、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几个环节。当然,目前我国重庆、江苏等地的产业园区为了吸引企业入驻,在程序上甚至设置的更加简便,给企业入驻提供更多便利。但是,定期定额征收的程序较为复杂,包括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六个必要环节,比核定征收多了定额公示、公布定额两个程序。
三是纳税稳定性不同。核定征收是按量征收的纳税方式,所以,一旦纳税主体的营业额发生了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定期定额征收不同,在确定采用定期定额方式之后,一段时间之内征收的额度是保持不变的,只有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偏离了定额的一定比例才需要进行调整。
再看看定期定额征收与查账征收。这两者的区别更大。这点我们从查账征收的定义便可以看出。所谓查账征收,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或经营成果,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或应税所得及纳税额,并向税务机报送有关帐册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填写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其中有一个关键词,那就是“根据自己的财务报告表“来纳税。可见,查账征收是有账本的,而定期定额征收是没有建账的,这是两者的根本性区别。此外,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可以实行简易申报,而查账征收则需要按规定的申报期通过网络申报平台或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而且由于账本流水是固定的,因此较少能享受到政策优惠。同时,查账征收的税率较高,定期定额征收的税率较低,这也是为什么小规模纳税人更加偏爱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
关于定期定额征收还有一个知识点值得关注,那就是定期定额征收的税额不是一成不变的。此前,按照定期定额征收方法,一般在每期纳税开始前,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上期税款和营业趋势,经民主评议后核定。通常一季一定,分月征收。经核定后的季度税额,一般不予变动,每月的应纳税额,必须按期缴纳。但是,一旦纳税人营业情况发生下面三个较大变化,一定要主动调整纳税定额,以免被补税。
一是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二是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应该主动补交税款,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三是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比如,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最后,定期定额户在缴税时可以选择哪些具体的申报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直接上门申报、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其中,直接上门申报是由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法定税款征收期内自行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资料。数据电文方式是指通过税务机关确认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缴税。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简易申报方式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以缴纳税款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纳税方式。纳税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自主选择适合更自己的方式,完成税款的及时缴纳。
【第9篇】个体工商户税收问题
浅谈个体工商户是如何解决企业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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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期间税负压力大,没有足够的进项票,企业的经营成本就会间接上升。但是税收作为国家收入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避免不了税收:企业交税吧,有时候利润虚高,完税后除去成本人工等一年白干;不交税则是偷税漏税,企业被纳入不诚信名单。
企业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股东分红为重要组成。企业通常需要缴纳6%~13%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20%股东分红所得税、12%附加税。
企业通过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依法享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是降低企业税负的重要办法,一般企业最好的税务筹划办法就是利用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征收,通过园区享受综合税负仅2%左右的税收优惠政策。
某设计咨询公司通过进行税收筹划,在园区内成立了一家服务业类的个体工商户,整个企业的营业额大概在500万一年,在园区内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0.75%,增值税3%(普票免增值税),附加税6%(减半征收)。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6%=0.874万
所得税:500万*0.75%=3.75万
企业如果开具专票需要缴纳19.184万左右的税费,而开具普票的话就只需要缴纳3.75万左右的税费。
个体工商户优势在哪里呢?
1、个体工商户合理合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收入属于个人所得,能解决企业所得税过高的问题;
2、个体工商户综合税点低,综合税率低于2%;
3、适用行业广泛,多数企业可以利用个体工商户解决发票问题,以及业务扩展问题;
4、企业可以通过个体户进行灵活取现,也可以进行公户交易,在一定方面让业务正规化。
【第10篇】个体工商户税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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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法定义务,但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不同企业所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那些税收优惠。
首先,个体工商户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一般会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老板,很有必要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在帮助商户省钱。
第一:个税减半
截至2023年年底,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个人所得税减半的政策,该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
第二:六税两费减半
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截至2024年年底,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中,如果是月销售额低于1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第三:增值税免税
截至2023年年底,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可暂停预缴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免征增值税!
第四:无需缴纳残保金
第五:留抵退税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留底退税。
第六:捐赠优惠
个体工商户参加公益事业捐款的,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的捐赠额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
2023年很快结束了,以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老板们一定不要忘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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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为防范涉税风险,近日,多地税务局发布重要通知,要求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款征收方式,从之前的定期定额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并明确了完成时间,否则将受到税务局的催促整改。
此前,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下发“个体双定户大额超开”专项应对任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
其中主要对两项内容作出调整。其一,关于“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请或主管税务机关依职权调整使得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对于目前定额核定已经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将根据市局下发的数据(截止3月31日全市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清册),来审核确认辖区内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情况后,逐户审核上述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期间是否存在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月份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30%的情形,若存在,依纳税人申请可调整定额,调整后的定额参照连续月份经营额之和的平均数;而若上述个体工商户在调整定额后仍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其二,对于“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2023年1月1日起,对于已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无独有偶,不只是江苏税务局要求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为了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也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对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此外,据新税网查证、了解,包括山东、南充、海南等全国多地都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提出过明确要求,并相继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有的地方还明确了将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具体日期,以此积极推动此项“转变”工作,实现“加强个体双定户税收管理、强化个体税源预警和监控、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严密防范和化解各类办税风险”的最终目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缘何此时多地税务局大力推动定期定额征收向查账征收的转化呢?
其实,所谓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经营时期、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这种税款征收方式,此前一直是个体工商户,尤其是规模更小的个体工商户普遍采用和十分青睐的方式。这是因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能给个体工商户带来两大好处:一是,通常来说,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较小,不具备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和账目通常比较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在这种背景下,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是不能准确核算的,并导致后续的账本很难准确入账和查账。而定期定额征收模式对账本的要求比较宽松,只需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税额即可,免去了查账征收下对资金流水细节、成本费用明细等许多环节和事项。因此,这种较为简便的征税模式,更加适合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需求,也更加受到他们的欢迎。
二是定期定额征收模式下,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更多的税费优惠。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均为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不是按实际经营的情况来缴纳各项税款。综合来看,国税的定额发票的综合税率是4.7%左右;地税的定额发票综合税率在4.5%-25%左右,相比查账征收而言,税费优惠力度更大更多。
因此,个体工商户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是情有独钟的。而申请成为定期定额户的程序也比较简单,包括:首先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其次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最后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之后便能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整个流程十分简便。
在上述两大利益和便利流程的吸引下,众多个体工商户纷纷申请成为定期定额征收户,但是,由此也带来了行业乱象,集中表现在,一是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双定户连续3个月达到起征点的,为了贪图定期定额征收的便利,故意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
二是定期定额调整制度落实不到位,比如山东规定主管国税机关应建立定额定期调整制度,对个体双定户最长不超过6个月进行一次定额调整,但实际上,许多个体工商户并没有按此时间要求来主动调整时间。
三是一些个体工商户故意逃避纳税责任,除了故意压低应纳税额不交税外,还有的个体工商户借“银行划转资金不畅”为由,故意拖延缴税日期。按照规定,个体双定户是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事宜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个体双定户,只需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然后在指定日期在其账户内存入足量的存款即可。但是,一些个体工商户在临期前故意使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以此造成了行业乱象的出现。
而为了控制一系列乱象,全国多地不得不出台新规,要求个体工商户从定期定额征收的模式转变为查账征收,这是根据现实需要提出的新的现实转变,有助于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粗放的“定税定额”管理模式,推动个体工商户走向规范化管理。
那么,调整征税模式后,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最紧迫的任务是什么?那就是一定要学会“建账管理”。
所谓“建账”,是要求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建账”的目的是便于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管理。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有关规定,不同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不同的建账要求,比如,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同时,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复式账。而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同时,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在具体的账务操作上,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 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等;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等。整体来看,建账的程序和内容比较复杂,对于财务会计的要求较强。鉴于个体工商户通常缺乏完整的财务尤其是建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可以考虑聘请有资质的财会机构和人员代为建账和处理账务。
可以预判,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进以及税务大数据化管理,未来,查账征收将成为更加普及的主流趋势,此前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成本票缺失、账目不清的情况将愈发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建议个体工商户提前预判形势,从“建账”开始对自身财税工作进行规范化、合规化处理,以便更好地适应税款征收方式的巨大转变。
【第12篇】您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
个体工商户涉及的税种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有时也会涉及到印花税等,当然个体工商户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
我们来分别看一下这些税收的优惠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减半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优惠政策是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优惠政策,而不是收入金额哦,如果是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是可以享受的。
对此问题,浙江省税务局是这样答复的:
个体工商户是否有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如何享受?
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 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二、六税两费减半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其中,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还有进一步的优惠政策:
即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残保金无须缴纳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增值税免税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五、留抵退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六、捐赠的优惠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第13篇】餐饮个体工商户税收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通俗说有的个体户有字号,有的没字号直接业主名字。
个体工商户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一般是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我们把这个投资人叫业主。
个体工商户税收简单,有的甚至不需要报税,直接往个人银行卡里存钱就可以。
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相比,有哪些不同?
(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无”特殊限制;
(三)个体工商户可以“无”银行账户;
(四)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有新政策了)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可以像企业变更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一样变更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预付费卡券,只要是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无论是店铺“出兑”给别人还是转变为企业,都应当对卡券作出妥善安排,与后续经营者作出明确约定,禁止“新店不理旧账”。
(五)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疾人保障基金(残保金)
(六)业主取得的所谓'工资'收入“无”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种核定
餐饮个体工商成立后一般税务机关核定如下税种,可能各地略有差异,例如印花税不一定核定。
备注:购销合同现更名为买卖合同。
增值税分类
个体户在增值税上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要认为个体户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
举例如下:该个体户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征收类型
谁是个体户经营所得纳税人
1.个体户本身不是经营所得的纳税人,而是业主本人。
2.业主本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员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
总结如下:
【第14篇】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我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五、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六、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第15篇】个体工商户税收发票
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票么?
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票,但是有一些条件和限制。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个体工商户里也有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只有八个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鉴证咨询,住宿,工程,工业,软件信息业,租赁(有形动产)、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科研研究、技术服务),且只能按征收率(绝大部分是3%)开票。
3、无论是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个体工商户都要按适用征收率预缴(代开)或申报缴纳(自开)税款,并不在按季30万起征点的增值税优惠范围内。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