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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有什么作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有什么作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印花税有什么作用

【第1篇】印花税有什么作用

印花税是谁?何许人也?有哪些风险?减免政策有哪些.....印花税虽说是个小税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需要关注的内容可不少。今天就大家全面的了解一下这个税种!

小小印花税,涉税风险不容小觑:

案例看一看

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研发金融系统,支付给受托方研发人员工资报酬,共计132万元。根据相关资料以及合同显示,该研发费用真实。但是在该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合同中,企业将这笔费用填入免征项目经费栏,未贴印花税。

合同中注明研究经费是指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在计算印花税中,税务机关认为不能将132万元计入研究开发经费以逃避缴纳印花税。

文件学一学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四条规定: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问题想一想

技术开发合同中的研发经费和报酬条款该怎样约定呢?

技术开发合同中的研发经费和报酬条款如何约定,似乎是企业可以自由裁定,规定不是很明确,一般来说研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本项目所支付的价款。

在此案例中,税务机关认为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写明合同研究开发经费的总金额,以及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来源,如果是合作开发,应明确双方分担经费的数额并在合同中分别写明。税务机关可以有依据判定是否缴纳印花税,而不是由企业笼统将各种费用归类于经费,有逃避缴纳印花税嫌疑。

上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印花税虽是小税种,若不及时申报印花税,也会带来涉税风险,缴纳罚金事小,影响公司发展事大!

关于印花税,了解一下?

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率各有不同

最新最全税率表,收藏学习

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你会吗

1、按合同自贴花: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时税款的情祝,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正确申报缴纳

操作方法

一、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二、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在境内书立或领受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缴纳方式

1.应税凭证贴花纳税。

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2.大额税额开票征收。

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

3.频繁业务汇总申报。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4.难以计算的依法核定。

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四、印花税申报期限

1.一般凭证即时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2.资金账簿按年计缴。

3.汇总缴纳按月申报。

4.国外合同使用贴花。如果合同国外签订国内使用应贴花。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5.核定征收按月(季)申报。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总结

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税代码表,截止2023年7月,目录中列明的印花税减免税优惠项目有67个,按照便于记忆的原则,我将上述优惠项目分为了10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第一类,普惠政策,一共有3项。分别是副本抄本免税、资金账簿减半、其他账簿免税。

第二类,小微企业优惠,一共有2项。分别是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征。

第三类,与公益事业相关的优惠,一共有2项。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福利单位、学校免税。

第四类,与三农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分别是合作社与社员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免税、农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免税、农村饮水工程免税。

第五类,与住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2项。最常用的应该是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印花税。其他免征基本和廉租房、保障房、公租房相关,另外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也免。

第六类,与货运凭证相关的优惠,一共有2项。快件行李包裹的托运单据免;特殊的货运凭证,比如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新建铁路工程临管线运输也是免征的。

第七类,与体育相关的优惠,一共有7项。对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的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八类,与特定企业、特定项目相关的优惠,一共有9项。主要是对社保基金、青藏铁路公司、发行单位、飞机租赁企业、石油储备基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的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九类,与改制重组相关的优惠,一共有9项。其中第四项是针对所有行业的优惠政策,其他是针对专门的企业或行业的优惠。

第十类,与金融资本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8项。金融和资本市场的税收优惠是这十类优惠中最多的,在此不一一列举。

具体这67项优惠涉及的税收文号及税收优惠代码如下:

印花税其它热点问题答疑

1、技术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答: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具体包括那些?税目一样吗?

答: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3、技术咨询合同如何判定?

答: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4、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所立合同需要贴花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5、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6、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贴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相关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问:我公司2023年1月与其他公司签订了一份年度意向性的购销合同800万元,约定了单价和数量,未约定具体交货日期,已缴纳印花税。在10月份准备执行的时候,重新签订了有具体交货日期的执行合同,合同金额未变,请问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你公司的执行合同是对意向性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和完善。根据上述规定,修改后增加金额的,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修改后未增加金额的,无需补缴印花税。

注意: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

【第2篇】印花税滞纳金计算公式

首先要看被税务局查处是什么时间的。如果这个事件是在财务报表报出日之前发生的,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税费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照补交税金的25%,注意,不可把滞纳金和罚款计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以前年度计提过盈余公积,再相应冲回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被税务局罚款是在财务报表日之后发生的,那就计入本年损益

借:管理费用(补交印花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补交营业税)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和罚款)

贷:应付税费

当然,如果你的补交税金和罚款金额明显不重大,那么直接进入本年损益也是可以的,只要低于审计的重要性水平即可。因为如果你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么你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还要因为损益影响做纳税调整。将滞纳金和罚款做纳税调增收入。这样是很麻烦的,还要调整审计报告。还不如直接进本年来的干脆。

自行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是否产生滞纳金?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法规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规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自查发现以前年度未申报缴纳的印花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补缴以前年度印花税滞纳金账务处理怎么做?综合以上所述,企业在被税务局稽查到需要补缴以前的印花税,如果是在报表报出日之前发生的,可以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果是在财务报表之后发生的,那么就会计入本年损益。

【第3篇】印花税按什么申报

10月大征期,这段时间关于印花税的问题量,可谓是肉眼可见的飙升啊

不管是社群内,还是翅儿的私信上,都能收到各位财务小伙伴们提出络绎不绝的问题

老师啊,给我发一份印花税表吧?

翅儿老师,印花税计税金额不包含增值税吧?

老师,印花税需要计提吗?

老师,我们印花税怎么自动减半了?

……

一个一个回复效率低不说,考虑到还有很多小伙伴也有这方面的困惑,翅儿就想着干脆写一篇干货文章吧。

咱们来一次性把最新印花税的政策规定、常见问题、申报问题,以及账务处理,统统搞清楚。

1

印花税法和之前的规定的变化在哪?

(一)最新的印花税税率税目表

很多人乍一看,都感觉这个表已经很清晰了,但是具体落实到自己日常工作中,却总是会有很多的细节把握不太准确的。

翅儿把新印花税法和之前的印花税条例等相关文件做了对比, 总结了一些差异,方便大家对比记忆。

(二)3个取消

第一,取消尾数规定。

取消了《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2023年7月1日以后,你计算印花税的时候不用再四舍五入了,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应缴和实缴的差异了。

第二,取消了相关处罚。

原来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是轻罪重罚,我们会发现,有时候会因为几百元的税款,税局就会非常重视,给企业开出高额的罚单。而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该规定。

第三,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的印花税的规定。

之前大家开一家新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取得房产证啊、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等都是需要按照件数缴纳每本5元的印花税的。有时候忘记缴纳了,被税局发现就会有点麻烦。现在好了,新印花税法直接给取消了,这些麻烦不会有了。

(三)3个税率降低

(四)5个明确

1、明确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不包含列明的增值税的金额

这里要注意下:如果你的合同是含税价的,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要按照含税的的全部金额进行缴纳印花税了;

2、明确了6类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纳税期限

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印花税;实行按次征收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地点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4、明确规定资金账簿的印花税缴纳规则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你们单位的账面实收资本什么时候增加,则什么时候就增加部分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缴纳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这里翅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们是小规模公司或者你们是一般纳税人但是你满足小微企业的的条件,你的印花税是可以享受减半优惠的。即在万分之二点五的基础上,再减半。

享受优惠的时候,不需要备案,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5、明确减、免征印花税的范围

2

印花税的申报

关于印花税的申报,翅儿直接带着来看3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这个是总局发布文件的时候同步准备的案例,现在出文件非常贴心,详尽的列出政策规定以及案例解析。

咱们一起来看一下

【案例1】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

【案例2】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案例3】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8月25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3年10月12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100万元,2023年3月7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300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3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0元×0.3‰=0元

纳税人丙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元×0.3‰=300元

纳税人丙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元×0.3‰=900元

3

印花税的会计处理

印花税的会计处理,其实很简单,咱们直接缴纳时记账即可。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有减免的,直接按减免后实际金额做账。比如,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都是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

所以本次报税时候有财务小伙伴来问翅儿:老师我们的印花税自动减半了正常吗?

那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你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做账的时候直接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做账即可的。

ok,以上就是今天翅儿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对于大家问题比较的内容,翅儿总是说得比较细,写得比较多,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大家。

【第4篇】认缴股权转让印花税

个人转让已经实际缴纳出资的股权,在股权转让时,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中已经有明确规定,不再赘述。

如果个人转让的是认缴的股权,税务机关如何界定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如何计算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

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和乙两个自然人分别认缴60万元(已实缴45万)和40万元(已实缴25万)。甲和乙拟将未实际出资的30万股以0元价格全部转让。股权转让上月a公司净资产140万元,a公司账面不存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不考虑股权转让过程发生的印花税及其他费用,甲和乙转让认缴股权的公允价如何界定?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该案例所描述的情形,在实务中比较常见。这个案例涉及几个实务问题需要大家引起重视。

一、实缴股权和认缴股权并存的情况下,优先转让哪项股权

如果转让方个人的股权都是实缴股权,或者都是认缴股权,不存在这个问题。在既存在实缴股权,又存在认缴股权的情况下,个人转让股权是否要优先转让实缴股权,然后才能转让认缴股权?

这个问题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在实务操作中,当转让方既存在认缴股权,又存在实缴股权的情况下,即便转让合同中约定只转让认缴股权,主管税务机关也可能会要求转让方按实缴股权占比对转让的股权进行拆分,分别按实缴股权和认缴股权确定转让价格及应该缴纳的税款。

二、认缴股权的公允价如何确定

如果该0元转让价格低于公允价格,则税务机关会按照公允价格界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以此为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案例,甲和乙转让认缴股权的公允价格该如何界定?

(一)观点1——公允价为60万元

此观点认为,a公司净资产140万元,对应的股数为70万股,按照67号公告的规定,每股公允价就是2元。将转让的股数30万股(无论是实缴还是认缴)与每股价格相乘,即可计算得出公允价格为60万元。

甲和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60×20%

=12(万元)

该观点的致命弱点就在于将实缴股权和认缴股权混为一谈,错误地将实缴股权的每股价格生搬硬套到认缴股权。按此观点,如果甲和乙转让全部100%股权,则公允价格就应该为200万元(100×2)。

而a公司的净资产总计才不过140万元!按照67号公告的原则,就a公司的实际情况,所有股东的全部股权公允价值最多也不可能超过140万元!

因此,观点1不可取。

(二)观点2——公允价51万元

该观点认为,如果要套用67号公告的精神,就需要把认缴的股数按1元价格先计入净资产额。这样a公司的净资产就是170万元,而不是140万元;对应的股数是100万股,而不是70万股。则:

转让30万认缴股权的公允价

=30×(140+30)÷(70+30)

=51万元

甲和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1×20%

=10.2(万元)

该观点看似合理,但也存在一个缺陷。就是认缴的股数为什么要按1元价格先计入净资产额,而不是其他价格。在理论上缺乏合理的解释。

(三)观点3——按认缴股权是否参与利润分配确定价格

个人转让注册在北京的公司股权时,被投资方公司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张《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按照该表附件说明的规定,当认缴的股权不参与利润分配时,自然人股东可以0元转让;当认缴的股权参与利润分配时,就需要按被投资方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乘以转让比例确定转让价格。

该观点从认缴股权是否参与利润分配两个角度进行考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对比较合理。

如案例中的情况,甲和乙都同时存在实缴股权和认缴股权,在认缴的股权参与利润分配和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会如何计算转让价格及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呢?

购买第12次加印的《中小企业税务与会计实务》(京东自营),了解详细的计算思路和计算结果。

【第5篇】没有印花税需要申报吗

好多人员错误的认为,只有签订了签订购销合同的业务,才需要申报印花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业务无需申报缴纳印花税!

纠正上述认识是个误区!只要是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比如订货单、要货单、发货单等,就需要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参考

1、《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994号)第二条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一条规定,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批复》(国税函[1997]505号)第一条规定,供需双方当事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虽然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因双方当事人不再签订购销合同而以订单、要货单等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所以这类订单、要货单等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4、深圳税务 2022-02-10 17:51

案例概况

a公司是2023年设立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生产、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和水泥稳定土的企业。税务人员在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该纳税人在2023年-2023年印花税缴税较少,在进一步比对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增值税计税依据后,发现印花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不符合常理。于是询问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是否有按规定申报印花税,企业相关人员回复购销合同已申报印花税,同时表示因企业的经营模式问题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订货单和发货单的形式进行交易,企业忽略了部分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业务,误认为没有签订合同的业务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该企业已开具发票,虽未签订合同,但有相关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最终a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补缴2023年-2023年印花税及滞纳金。

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因此,纳税人实际已发生购销业务并开具发票,虽未签订合同,但有相关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要货成交单据,也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作者:郝守勇

【第6篇】2023小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

为何企业会计准则比小企业会计准则难?原因是,他们之间有十六类主要区别点,拉开了会计之间的水平距离。

一、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组成。2006年推出38个准则,2023年7月1日实施修订的5个准则,新增3个准则政策沿革详见:企业会计准则沿革梳理。

2.《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已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计量属性

企业会计准则计量属性: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金、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

小企业会计准则计量属性: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税法中有关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现金流量表简化,附注里纳税调整的说明。

三、资产减值准备

1、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收账款。

2、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允许转回的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下,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应收账款。

四、坏账损失

1、小企业会计准则

直接转销法(什么时候发生坏帐,什么时候记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帐款

确认的已做坏帐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帐款,借记银行收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企业会计准则

先估计坏帐计入损益,同时建坏帐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30000

贷:坏帐准备 30000

假设下年年末实际还不了的是5万

借:坏帐准备 30000

营业外支出 20000

贷:应收帐款 50000

五、存货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存货,企业会计准则作为生物资产范畴。

(二)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需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大准则做其他业务收入);企业会计准仍应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投资者投入小准则按评估价,大准则按协议各方协议价值。

发出存货的计价大小准则是一样的,取消后进先出法。

(三)期末计价不同,小准则是历史成本计量,取消了存货跌价准备,大准则遵循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四)存货盘盈、盘亏

1.企业会计准则

盘盈:

(1)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盘亏: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小企业会计准则

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

小结:存货盘盈的小企业计营业外收入,大准则是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时,发现时计待处理,经批准,小准则计入营业收支出,大准则要分析盘亏原因,正常损失计管理费用,非正常损失计营业外支出。

(五)小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核算,不计入存货成本。

六、投资类

1、小企业准则投资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成本法,取消了权益法。

2、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3、两者核算方法差异很大:长期债券投资类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类似于企业准则下非同一控制形成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七、固定资产

(一)小企业准则无现值计量,不考虑融资费用。大准则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估价入帐,竣工决算后再作调整,不再追溯调整。小准则固定资产由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构成。

(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小企业准则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入帐价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何博士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承租人租入资产应当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四)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1.企业会计准则

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2.小企业会计准则

盘盈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盘亏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经批准后,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后续支出

1.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后续支出分为日常修理费和改建支出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解析: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能否资本化,主要视其是否属于改建支出,废除需要职业判断的标准。

两次装修间隔期,预计使用年限,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按最短的。(税法时按剩余年限)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准则第4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

(2)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3)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同小准则)

八、无形资产

1.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不考虑其中所含的融资费用。

2、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与税法一致。企业会计准则准则,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进行减值测试。

3、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规定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无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减值不得转回。

九、分期收款销售

1.小企业会计准则: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十、销售退回或折让

对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在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销售收入,但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12.31—批准报出日)后事项的应冲减前面年度的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

十一、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1、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2、企业准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政府补助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二)营业外支出

1、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2、企业准则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十二、汇兑收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财务费用核算。

十三、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付税款法,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不考虑税会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十四、税金及附加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印花税、车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保险保障基金、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

注: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如果企业处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房产、土地增值税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一般月末统一结算,月末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但如果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就直接计算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应的借方科目应该为“固定资产清理”。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十五、资本公积

企业准则: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小准则: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十六、其他

(一)备用金

企业准则: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里核算,但是备用金数额较大或业务较多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备用金”科目核算。

小准则: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里核算,但也可以单独设置“1004”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借款利息

企业准则: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小准则:按照合同利率和借款本金计算。

(三)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1、投资者投入存货初始成本计量

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四)财务报告

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纳税调整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

【第7篇】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算方法

基于购销行为产生的购销合同,是做为公司最基本的、也是数量和金额最大的合同,合同中通常列明的项目也就是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以及约定到货时间、验收方式、结算方式、争议处理等等,公司的会计每月根据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

不过,这里有个细节千万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合同的金额为含税金额,例如,公司签订了一个销售合同,假定增值税率为13%,数量为2吨,单价为100元,合同金额为200元,那么这个200元就是含13%税的含税金额。

关键的地方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根据税法规定,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一定要看仔细了,是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再看我们上面签订的合同,是含税金额200元,并没有单独列明,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按照合同金额200元缴纳印花税,就多交税了,如果换算成不含税金额,按200除以1.13等于176.99元去缴纳印花税,又与税法规定的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款(因为合同没列明)不符,就存在涉税风险了。

怎么办?非常简单,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将不含税金额计算出来,如上例把176.99元在合同中列明,再列明税率就可以了。

【第8篇】租赁收入印花税税率

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不是按年缴纳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一般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来计算印花税。本文就针对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不是按年缴纳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租赁合同印花税是按年进行缴纳吗?

答:租赁合同印花税不是按年缴纳,而是按照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缴纳。

印花税缴纳方式一般包括:

1、应税凭证贴花纳税,也就是纳税人通过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2、大额税额开票征收,对于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单笔开具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3、频繁业务汇总申报,如果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那么纳税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算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1%,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按照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

对于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照一角计算。关于财产租赁的印花税相关规定较特殊,其应纳税额最低是一元,也就是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就可以按照一元来计算。

印花税申报期限是什么?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也就是即时贴花。

2、对于资金账簿,一般按年计缴;

3、汇总缴纳可按月进行申报;

4、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国内使用的,应当贴花。贴花纳税的申报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若是汇总申报缴纳的,应当在登记的次月15日之内进行申报纳税;

5、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其纳税期限是一个月。对于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以是一个月。具体可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以上就是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不是按年缴纳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租赁合同印花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9篇】股权转让印花税按认缴

认缴的公司按注册资本价值转让股权时是需要缴税的,一般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10篇】企业转让汽车是否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导读】: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 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总分公司之间销售是否缴纳印花税吧!

总分公司之间销售是否缴纳印花税

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总分公司之间所签订的应缴印花税的凭据不仅仅限于合同,还应包括调拨单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等一些内部使用的单据,如果总分公司之间未签订合同,但却有其他单据作为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据也应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好了,关于“总分公司之间销售是否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我们的小编哦!

【第11篇】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经济交往的进程之中,会与其他企业和个人签定一些购销合同。这些购销合同是需求依法交纳印花税的。在账目核算的时分,发现印花税多缴的状况也是有的。那多交纳了印花税,怎么账务处理?假设多交纳了印花税,请各位参阅以下方法处理。

多交纳了印花税,怎么账务处理?

多交的印花税能够向税务机关要求交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当即交还.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则: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能够请求退税或许抵用,所以不能采纳贴花的请求退税和抵扣.

可是,假设选用如期汇总方法,申报过错多缴印花税.以填写完税证的方法分月交纳印花税,而不是直接在应税凭据上贴花,这与其他税种的申报交纳方法相同,印花税的征收处理也应当遵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则.

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交税人超越应交税额交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当即交还.

交税人自结算交交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能够向税务机关要求交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当即交还;触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令、行政法规有关国库处理的规则交还.

多交纳的印花税,现在退税了,假设归于多计提,则

先用红字冲原计提的印花税

借:处理费用--印花税(红字)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再依据退款收据作红字凭据: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假设没有计提(依照会计准则规则,印花税不能够计提),则能够直接冲销处理费用

借:处理费用--印花税(红字)

借:银行存款

印花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实践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印花税的交纳方法:

1、自行贴花:一般适用于贴花次数较少,或许是应税凭据较少的交税人。

在凭据书立或秉承的一起,由交税人依据凭据上所载的计税金额自行核算。

2、汇贴或汇缴方法:一般适用于贴花次数频频、或许是应交税额较大的交税人。

对有些凭据应交税额较大,不便于在凭据上张贴印花税票完税的,交税人可持证到税务机关,釆取开缴款书或完税证交纳印花税的方法,由税务机关在凭据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3、托付代征方法:主要是经过税务机关的托付,经由发放或许处理应交税凭据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以上收拾的材料内容,便是咱们针对“多交纳了印花税,怎么账务处理?”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已然企业查到印花税呈现多缴的状况,肯定是要将这笔钱追回来的。让多缴的印花税退回来的时分,咱们应该红字冲回本来计提的印花税,具体操作要依照会计准则来进行。

【第12篇】税务网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我们都知道其共分五档计税,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万分之零点三,其中购销合同按照万分之三来计,我们今天就以购销合同来举例。

那么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

它分为如下3种情况:

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并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人要问了,这三种情况有什么区别?或者说我知道这个依据该如何去应用它呢?

我们来举个例子比较一下三种方式:

某技术有限公司与某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含税金额总计11300万元。

方式一:

按照之前说的第三种情况,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缴纳印花税=11300万元*0.03%=33900元。

现在,我们将合同改一下,在合同中注明货物不含税金额10000万元,增值税额1300万元。

方式二:

这样是不是就符合第二种情况,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了。那么我们的计税方式也产生了变化,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缴纳印花税=10000万元*0.03%=30000元

两种方式的结果显而易见,差了3900元。所以,购销合同上写的详细一些,对最终纳税金额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哦~!

【第13篇】运输合同交印花税吗

财产保险合同和车辆保险合同印花税,严格来说,不是按发票金额为基数,而是以实际发生额为基数,当然发票额按照实际发生额开具,就是以发票额为基数了.印花税与发票无关,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运输发票(为货物运输合同的一种凭证)应该可以作为印花税的计提依据.

运输合同的计提基数是运输费用,理应包括进项税额的全额费用.

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公司双方签订的运费清算单据等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第14篇】住宅租赁合同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

必须注意8个事项

注意点一

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印花税都是按照千分之一缴纳。

注意点二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即要缴纳,比如我签订了2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500万元,合同总金额1亿元,则应一次性缴纳印花税=10万元。

注意点三

印花税一旦缴纳不得因为合同中止而退税,因此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的,不存在反悔的情况。

注意点四

物业管理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签订房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开来,比如:房租500万元,物业费100万元,合计600万元,这样就只是针对500万元的房租合同缴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注意点五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缴纳印花税问题,需要区分住房还是商铺?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等,是要征印花税的。

注意点六

对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只是规定了日租金是多少的,这类合同不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注意点七

合同印花税属于双向税、行为税,一经签订,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点八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优惠,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减半优惠。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缴纳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在税目税率表范围之内的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否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法规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15篇】实收资本变化印花税

一个商事制度的改革,一个小的地方税税种,也会存在纳税风险。

a公司2023年5月份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财务人员因为对税法掌握不及时,在2023年6月份在地税局申报缴纳实收资本印花税5000元。直到2023年会计交接的时候,接任的财务人员发现了这个问题。

【小队长说税】【1】帐载“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额合计作为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特别提示,地税机关在税务检查时,主要检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个会计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有的财务人员,在注册资本没有到位的时候,做如下的错误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实收资本-股东

这样的会计处理等于自己给交税一个“完美”的证据。

【小队长说税】【2】多交的税款可以申请返还吗?

自行计算、自行购花、自行贴花的“三自”缴纳办法是印花税的主要缴纳方法,在这种“三自纳税”情况下是不能办理退税的。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按期汇总纳税方式下多缴印花税款的,可向当地税收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办理退税或抵缴。《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综上,如果该公司通过购买印花税票的方式缴纳印花税,则不可以申请退税。如果是按期汇总纳税,也就是按月或者按季度申报印花税,则可以申请退税。

【小队长说税】【3】增减出资的印花税缴纳情况

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金已全部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随后资本金发生了先减少后增加的情况,增加后注册资本与企业设立当年的注册资本金额一致,在注册资本金增加的年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有什么作用(15个范本)

印花税是谁?何许人也?有哪些风险?减免政策有哪些.....印花税虽说是个小税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需要关注的内容可不少。今天就大家全面的了解一下这个税种!小小印花税,涉税风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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