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汽车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
汽车税包含6大类,其中就有汽车消费税。汽车消费税根据车型不同征收不同的费用。有两种车型,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乘用车这种车型,根据其气缸容量的大小分类为7类,征收不同标准的消费税。中轻型商用客车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固定,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第2篇】小汽车要交消费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
经国务院批准,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
该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130万的车你除了要交11万的购置税
还要交13万的消费税 !!!
(“超豪华小汽车”:是指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11月30日,一则“豪华车加征消费税”的消息迅速点燃了郑州车市。随后大河报记者登录财政部网站看到,在滚动的政务信息栏内,于当晚发布了“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文内注明“对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而执行日期则为12月1日。
从12月1日起,“豪华车加征10%消费税”正式落地,而该消息从发布到落地执行,距离仅为一个晚上。
官方网站发布消息
加税还有五天“缓冲区”
在郑州市场上,奔驰、奥迪、宝马、雷克萨斯、捷豹路虎、保时捷等品牌均有多款超过130万元的超豪华车型,其中还有顶级品牌劳斯莱斯销售点,这些品牌受影响程度如何?
消费税新政对于一些有超过130万元车型的品牌而言,威力不亚于“炸弹”。以售价200万元左右的奥迪r8为例,10%的消费税就是要缴纳20万元的税费。
据了解,目前车商的应对办法是,先将情况告知意向客户,让客户对价格波动有心理准备,并获悉客户购车意向。另一方面是,车商内部召开协调会,抽调人手成立工作小组,一旦客户决定购车,全力协助办理车贷审批或者打款及置换等流程,可以说是“一分钟也不能耽搁”。
对车价影响不同
超豪华车在车市消费中占比不大,而且因为超豪华车本身降幅都比较大,所以尽管消费税率升高,但受制于实际的市场压力,车价不会出现大的变动。
例如目前车市中较为常见的,售价在130万元以上的宝马740li 豪华版、奔驰s400l 4matic等车型,目前市场优惠都在10万~15万元以上,即使消费税上涨,最多也是收窄优惠,而非大幅涨价。
不过,对于类似劳斯莱斯、宾利等本身售价就较高的超豪华车而言。新的征税标准带来的价格涨势还是非常明显。例如劳斯莱斯比较热门的古斯特车型,其起售价就达到了419万元,按照新征税标准计算,其不同的车型,起码都要增加35万~40万元税费,对于车价的拉动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我们将对市场上一些热门豪车进行归纳,看看究竟有哪些车型需要多交税了,具体又要多交多少。
我们将这些车型分为三类
一类包含的车型只有高配需要增加税款(即低配车型不足130万,高配车型超过130万)
另一类车型则是全系需要补增税款但增幅相对不大;最后一类车型属于豪车中的豪车,它们新增的税款足以购买一部普通的豪华中级车或中级suv了。
给大家罗列一些熟悉的车型
奥迪家族:r8、a8l(部分配置款)、rs6、rs7、s7等;
宝马家族:x5(部分配置款)、7系(部分配置款)、x6(部分配置款)、5系gt(部分配置款)、i8、m4(部分配置款)、m5、m6等;
奔驰家族:s级、gl级(部分配置款)、gls级(部分配置款)、amg系列(部分配置款)等;
宾利:全系;
保时捷:卡宴(部分配置款)、panamera(部分配置款)、911(部分配置款)等;
进口大众:辉腾(部分配置款);
雷克萨斯:lx、ls系列;
特斯拉:2016款model s p100dl。
法拉利、兰博基尼、劳斯莱斯、迈凯伦等超跑品牌旗下的所有车型,均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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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车型我默默点了关闭
【第3篇】销售小汽车缴纳消费税
在了解二手小汽车账务处理之前,要明确三件事:
第一,销售的是小汽车(不仅仅指的是小轿车,而是消费税中的小汽车征收范围),还是货车、大客车之类的;第二,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三,知道这个小汽车是哪年购买的。
为什么要明确这三件事呢?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我们销售小汽车的账务处理,继续来说,小汽车卖给谁给做账有关系吗?似有非有的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无论小汽车是卖给其他公司、老板、老板的亲戚、员工、其他自然人,都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卖给自然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卖小汽车如果是不合理的低价,那么交增值税的时候税局会让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方面也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算收入。
账务处理方面:
第一种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如果是厢式货车,不交消费税,按2009.1.1的时间节点处理增值税问题)
分析: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个时候,2023年4月1日以后销售就要按照13%缴纳销项税。如果当时没有取得专票没抵扣进项,能不能简易征收呢?答案是否定的,属于是纳税人自己的原因未能抵扣进项的,不得简易征收。
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进项税额。2.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一: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售一辆小汽车,小汽车是2023年10月份购买的,购买的时候价格为15万,累计折旧为10万,2023年7月出售,售价为4.52万元
(1)先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10=5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5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4.52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4.52/(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52
(3)结转损失或者收益
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1=5-4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4
如果有净收益的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第二种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小汽车。
分析:这是由于政策原因,没能抵扣进项,因此可以按3%的征收率减按2%纳税,因为是按简易计税计算,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按3%的征收率按3%计算缴税的话,购买方不是自然人,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售一辆小汽车,此车是2023年5月份购买的,购买的时候价格为15万,累计折旧为10万,2023年7月出售,售价为3.09万元。
由于本案例是2023年8月1日以前购进的小汽车,政策当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再销售的时候可以简易计税。
(1)先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10=5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5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3.09
贷:固定资产清理 3=3.09/(1+3%)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 0.09
注意:根据财会2016 22号文的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3)结转损失或者收益
如有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有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2=5-3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3
(4)减免的1%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 0.03
贷:营业外收入 0.03
(5)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 0.06
贷:银行存款 0.06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小汽车呢?就不用区分是什么时候购买的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案例部分见案例二,账务处理:
(1)先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10=5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5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3.09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0.09
(3)结转损失或者收益
如果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2=5-3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3
(4)减免的1%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 0.03
贷:营业外收入 0.03
(5)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 0.06
贷:银行存款 0.06
再假设: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出售的不是小汽车而是货车呢?
分析:根据政策,2023年1月1日后购买的货车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甲公司2023年4月1日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货车,不管当时有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均需按照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同案例一;如果甲公司销售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货车,根据财税(2014)57号规定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同案例二。
【第4篇】购买汽车要交消费税吗
购买汽车的必要花费
购买汽车时,裸车价格是购买汽车所花费的金额是交给汽车经销商购买汽车的。其他还必须交地有以下这些: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上牌费。
购置税
购置税是消费者购买汽车时缴纳的税收,一般是裸车价格的10%,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
现行的购置税的征收依据是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机动车。进口车购置税的计算是:购置税额=(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购置税只需要在买车时缴纳一次就可以了。
购置税
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费,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因此每个地方的车船税是不一样的,车船税是每年都需要缴纳的,根据车船的排量划分不同的征税标准,譬如排量1l的汽车,每年征收240元的车船税,排量2.0l的,每年征收900元。其依据是2023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车船税
上牌费
上牌费是新车上牌检测需要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费用和牌照本身的费用。其他的如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临时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临时号牌费和装牌费等,一般总计500元左右
交强险
交强险: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购买机动车时法律要求必须强制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所谓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当合格的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若发生了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赔偿部分由保险人按照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给予补偿。其不分责任,驾驶员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也需要赔偿,因此强制险有一定的公益性。且强制险是分项的,譬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w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w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k元人民币。交强险是一年交一次,不同的车型税率是不一样的。
交强险
以上就是购买汽车最基础的必须花费,除此外保险部分还有非常多的种类可以选择,不过其他的都不是必须的了。如上面可以看到交强险的保额比较低,现在更多的人会购买商业的第三方责任险作为补充,提升限额。对于新车还有人买车辆损失险和车身划痕险等,那又是额外的花费了。
【第5篇】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
购置税减半政策截止时间即将到来,政策延期的声明迟迟没有下来,作为一名吃瓜群众,也替年后购买1.6l及其以下排量车型将不再享受购置税优惠的消费者感到一缕缕忧伤。虽然内心忧伤,但是听到“11月30日,国家财政部突然发表声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的消息,莫名有种“普通老百姓享受不到优惠,有钱人也来躺枪”的感觉,心中大念一句:牛。
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的消费税,具体通知如下:
官方指导价价为130万元的车需要征税吗?
政策表明:“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看到这条政策,我们需要先搞清楚一个问题,官方指导价超过130万元的小汽车需要多交10%的税吗?以特斯拉-model s为例,2016款model s p100d指导价131.52万元,需要多征收10%的税吗?
我们知道,应缴消费税=购车总额(即包含增值税金额)÷1.17*税率。一般的新车上市,官方指导价已经包含了增值税额,而增值税率是指车价(不含税的价格)的17%,即增值税=车价(不含税价格)*17%。也就是说,在新政策出台后,一台需要多收取10%税费的新车,官方指导价理论上应该是大于或等于130万元*(1+17%)=152.1万元;也就是说购买一辆指导价超过152.1万元(这里,暂未考虑终端价格优惠)的超豪华小汽车,才需要多征收税款。因此,购买一台指导价为131.52万元 的2016款model s p100d,其实是不用多交税的。
税收加10%,那具体得多交多少钱?
在我们搞清楚满足多征收税款的条件后,再来看看,针对目标车辆,增加10%的税费,到底需要多交多少购车款。
举个例子,在政策出台前,购买一台气缸容量在4.0l以上、价格为13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的小汽车,需缴纳税款为130÷1.17*40%=44.4万元,而如今购买一台同样的价格为13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的小汽车,所需缴纳的税款就要增加130÷1.17x10%=11.1万元,相当于一台合资品牌入门a级车的价格。
加大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超豪华小汽车的税收,影响了谁?
加大税收,目前直接受影响的自然是消费者和经销商,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和经销商会受影响。首先,超豪华汽车的购车群体一般属于富裕人群,因此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加大超豪华小汽车的税收其实是没有太大影响的。
对于富裕人群来讲,想要购得政策之内(不含增值税且价格超过130万元)的车,就必须多掏腰包。虽然这类人群对于价格的敏度度不高,但是十几万税费的上涨,也不算小数目,在一定程度内可能影响购买决策。
而对于经销商来讲,目标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部分发生了变化,经营也将受到一定受到影响,就必然要减少对这些车的引进数量。因此,从大方向上看,整个进口车市都会受到影响(一般的超豪华小汽车都来源于进口)。
影响市场,为啥要多征税?
既然对超豪华小汽车多征税会影响进口车市场,那么为什么还要执行?
从购置税减半政策的出台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火爆我们就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于节能减排的推进意识是十分强烈的。而对超豪华汽车多征收10%的税款,其实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政策的开头也已经粗略说明,加征税费是为了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
更细致来看,按照财税改革的整体方案,消费税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三高”,即高耗能、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这些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超豪华汽车级属于高耗能产品,同时也属于高档消费品,符合消费税改革的范围。新政策的出台,通过调节消费需求,从而引导合理消费,在一定意义上也能够调整收入分配,更能够促进节能减排,从长远来看,影响小而获益多。但是车业杂谈认为,改革需一步步推进,相信日后会有更多关于此政策的声明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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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汽车零售消费税吗
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零售环节征税消费税包括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两个子目。
(一)金银首饰
1.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钻石【即金银钻】,但是,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仍在生产销售环节交纳消费税,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等。
【注】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税,主要是因为金银首饰业务,在零售环节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做加工的比较多,销售行为的最终完成是在零售环节,而不是在生产环节,这是和其他消费品业务不同的地方。
【案例】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珠宝部取得零售收入23.2万元,其中金银首饰零售收入13.92万元(包括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的市场零售价5.8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的含税作价金额为3.48万元,该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2万元。
【案例分析】应纳消费税=(13.92-5.8+2.32)÷(1+13%)×5%=0.46(万元)。
(二)超豪华小汽车
1.征税范围:自2023年12月1日起,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2.纳税人: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10%。
4.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5.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6.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的超豪华小汽车,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
【注】汽车生产厂将汽车卖给4s店经销,不属于零售,汽车厂或4s店将汽车卖给单位或个人客户使用的环节才属于零售。
【案例】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不含税收入29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万元;
要求:(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5%=1.4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要求:(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3%)×5%=2.65(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16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4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要求:(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16+4.64)÷(1+13%)÷(1-5%)×5%=32.42×5%=1.62(万元)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69.6万元;
要求:(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
(4)银基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69.6÷(1+13%)×5%=3.08(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
要求:(5)商城应缴纳的增值税。
【案例分析】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1+13%)+2000×0.03÷(1+13%)+32.42+69.6÷(1+13%)]×13%-6.5=15.96(万元)
【第7篇】销售汽车的其他消费税
【考点速记】自产用于其他方面的(消费税视同销售)
用于其它方面(消费税视同销售),指的是: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对比】增值税视同销售。
计算公式:
从量: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1)从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2)复合: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怎么样,还挺简单好记的吧,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8篇】小汽车还征收消费税吗
导读: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需要注意什么?很多人都知道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很广泛,小汽车在进行消费税征收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有很多。下面会计学堂就来简单的为大家介绍一些相关的内容,具体详情请仔细参考下文。
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需要注意什么?
答: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就是说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不在流通环节征收消费税.
产品是从生产环节流向批发环节再流向零售环节,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流转税在各个环节都征收,但是消费税只是针对其中的一个环节征收.这就是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
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再继续转销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但无论在哪个环节征税,都实行单环节征税,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这样既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降低税款征收费用和税源流失的风险,又可以防止重复征税.
缴纳消费税应注意什么?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1.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征收环节在出厂销售环节来征收.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属于委托加工,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无论账上如何处理,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4.零售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主要是金银首饰,此种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的镶嵌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该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第9篇】汽车消费税怎么收
最近有消息指出,政府将推出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将实际成交价格在30万元(含30万元)且排量在2.0l(含2.0l)以下的车型,减免征收汽车购置所得税。
此消息一出,对于部分主流的汽车车企和经销商是一个利好的政策。那些持币代购观望的消费者而言,立马也能省下一笔不小的购车费用。记得十几年前,政府就针对排量在1.6l及以下的车型进行车辆的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当时,好多厂商对汽车的排量都限定在1.6l(俗称是黄金排量),为了就是想让消费者享受到这一减免政策。当时还造成了好多合资品牌的车企订单爆满,需要车主排队提车的现象。
而最近的汽车减免政策更像是车企的好库存以及大家对未来经济的不确定性所逼迫的。
一、这次车辆所得税的减免存在于一个高油价的环境。目前,92号燃油的价格都已经突破9元每升。按照现在的油价发展趋势,降价的可能性不大。短期内油价能在8元每升就相当不容易了。高油价直接造成了大家的出行成本,即便现在车型相比于十几年前的车型在发动机节油方面有提高,但是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也是耗油增加的原因之一。油价造成的用车成本的提高,导致大家对燃油车的依赖性减少。
二、现在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以其产销量大得惊人。目前的主流购车人群若是中年人往往是改善型用车需求,所以这次减免购置税的车型从售价方面有所提高。但是,最近几年的经济情况与收入的不确定性因素,造成了大家购车欲望的降低。中年人在已经满足刚需的情况下,购车的打算几乎会降低。
三、这次的购置税减免,往往是针对传统的燃油车型。燃油车一般都是在六年一换代,三年一改款的节奏。汽车毕竟是消耗品,也是耐用品。不同于电子数码产品,汽车技术的更新换代和购买频率没有这么快。毕竟汽车的售价不同一般的商品,所以汽车的消费不是一次冲动的消费。
四、目前在主流限行的城市,一家人基本上为了错开出行都是两部车。所以,大家的刚性需求在满足以后,不管是置换还是再添加一部车,都是一种负担。尤其是在城市中,停车问题等都制约着消费者再次购车。
五、目前的年轻一代选购车型,往往倾向于新能源电动车型。这些车辆在智能驾驶方面有优势,体验感更强。年轻一代在经过几年的工作经历以后,也不再为冲动和非必要的消费买单。
尽管这次汽车购置税减免的政策覆盖范围更广,但是在目前的市场环境和日益增加的用车成本下。本次的减免政策更像是置换车辆的补贴。
【第10篇】汽车消费税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1篇】小汽车消费税缴纳时间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销售特定消费品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那么哪些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呢?今天我带大家了解下:
我们目前有十五类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1、烟,2、酒,3、高档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汽油、柴油),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 ,14、电池,15、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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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缴纳消费税的小汽车
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无偿赠送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
2.(单选题)2023年10月甲公司进口一批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20万元,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月进口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20)×25%=30(万元)
b.(100+20)÷(1-25%)×25%=40(万元)
c.100×25%=25(万元)
d.100÷(1-25%)×25%=33.33(万元)
3.(多选题)下述业务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影视公司的电影放映服务
b.文化体育服务
c.家具厂销售家具
d.装修公司提供安装服务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金银首饰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新首饰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
b.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c.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d.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5.(判断题)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解析:
1. 正确答案:c
考点: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正确答案:b
考点: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甲公司应纳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20)÷(1-25%)×25%=40(万元)。
3. 正确答案:ab
考点:简易计税
解析:选项a: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电影放映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选项b: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 正确答案:bcd
考点:以旧换新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 正确答案:√
考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无。
【第13篇】汽车车消费税税率
为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完善消费税税制,国家在2008年调整了消费税的税率,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发布的消费税调整公报,乘用车消费税税目税率如下:
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1%
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关税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一条: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降低小轿车等42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其中,31个税目为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税率由28%降至25%。
增值税
根据2023年财务部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第一条: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以上三个税项相加再加上杂税,就是一辆进口车进入国内所要交的所有税费。
【第14篇】小汽车是否缴纳消费税
根据财税【2016】129号规定超豪华小汽车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那如果属于汽车经销商转自用的试驾车此情况是否涉税呢?如果二次转让是否也涉及征收消费税征收呢?
个人理解,经销商库存转试驾的超豪华小汽车如涉及上牌和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则具有零售性质,需要缴纳消费税;另二次转让如属于零售性质的也涉及。
【第15篇】小汽车零售征收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