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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需要计提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03 18:13:03 查看人数:1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需要计提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印花税需要计提吗

【第1篇】印花税需要计提吗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常见的应税凭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印花税

那纳税人在对印花税进行会计核算时,要不要计提呢?

印花税是否需要计提主要根据征收方式,印花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个是按次征收,一个是按月或者按季度征收。不同的征收方式,对计提的要求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按次征收

按次征收是纳税人在书立或者领受应纳税凭证时贴花,例如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

为此,印花税按次征收的,纳税人在业务发生时贴花,自然不需要计提印花税了。

按次征收,发生印花税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按月或者按季度征收

印花税除了按次征收,也可以定期缴纳。对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有一个月的,也有一个季度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发生印花税纳税业务时,纳税人就应当计提应纳印花税税额,实际缴纳时,再冲减计提的金额。

按月或者按季度征收,发生印花税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1)计提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2)缴纳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总结

印花税是否需要计提,与其征税方式有直接的关系,其中对于按次征收,是可以不用计提的;对于按月或者按季度征收,就应当计提。

征税方式

【第2篇】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地点

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企业股权转让的其他税务

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1988】255号、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目前,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 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政策规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共得价款15.8万元,存入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5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

152000投资收益

6000据此,该公司计算股权转让所得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例如:a公司与b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收购b公司60%的股权,a公司支付b公司股东的对价为50万元银行存款以及a公司控股的c公司10%股权,a公司收购股权后实现了对b公司的控制。在该股权收购中a公司为收购企业,b公司为被收购企业。

(2)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2、股权收购交易的所得税处理方式

(1)一般性税务处理:

①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③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特殊性税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暂不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③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3、举例

分析相关资料:2008年9月,a公司发布重大重组预案公告称,公司将通过定向增发,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公司发行 36?809 万股 a 股股票,收购其持有的c公司50%的股权。增发价7.61元/股。收购完成后,c公司将成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56?839?300元,其中d公司的出资金额为 214?242?370 元,出资比例为 25%,b公司的出资金额为642?596?930 元,出资比例为75%.根据法律法规,b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分析

(1)业务的性质此项股权收购完成后,a公司将达到控制c公司的目的,因此符合《通知》规定中的股权收购的定义。

(2)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适用尽管符合控股合并的条件,并且假设所支付的对价均为上市公司的股权,但由于a公司只收购了c公司的50%股权,没有达到75%的要求,因此应当适用一般性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原计税基础=7.61×368090000-856839300×50%=2372745250元假设b公司适用25%税率,因此其股权转让应纳的所得税为:2372745250×25%=593186312.5元②收购方:a 公司取得(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即:2801164900元(7.61×368090000)。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如果其它条件不变,b公司将转让的股权份额提高到75%,也就转让其持有的全部c 公司的股权,那么由于此项交易同时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中规定的五个条件,因此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3篇】仓储的印花税是多少

仓储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千分之一,其计算公式应当是用仓储保管费用乘以千分之一。仓储合同的应税凭证是仓储合同,在合同上粘贴税票即为完成纳税义务。

印花税是在经济活动中领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时所要交的一种税,该税额应当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自己购买并且黏贴的税票,完成黏贴工作后就相当于完成了纳税的义务。那么仓储合同的印花税应当交多少呢?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赵芳律师作出解释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税票作为完税标志的,印花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等,根据我国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仓储合同的印花税的税率应当按照仓储保管费的千分之一缴纳,也就是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0.01%。

仓储合同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应当是仓储保管合同或者是入库单等等,如果凭证的使用不规范无法计税的,可以将结算单据作为计税凭证。

以下几种凭证属于免征印花税凭证:

1、 已经缴纳过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

2、 捐赠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或者福利单位、学校等立下的书据;

3、 被国家制定的村委会、农民写下的农产品收购合同;

4、 没有利息、贴息的贷款合同;

5、 企业因为改制而订立的产权转移书;

6、 农村合作社和社员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

7、 个人出租或者承租房子时签订的合同,廉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的凭证;

一般情况下印花税应当根据应税凭证上记载的金额、收入额或者凭证的件数来作为计税依据,每种印花税所适用的税率都不相同,其公式为应税凭证记载金额*适用税率或者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额。

根据上文可以了解到仓储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千分之一,其计算公式应当是用仓储保管费用乘以千分之一。仓储合同的应税凭证是仓储合同,在合同上粘贴税票即为完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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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购销合同中运费印花税

——导图引言

购销行为发生时,暂无法确定交易金额,要不要缴印花税?怎么缴印花税?这是个长期困扰会计的税收问题,算是疑难杂症系列。

需要解决困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理解。

1.明确执行政策

目前我们仍然执行的印花税政策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新颁布的《印花税法》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要解决现阶段发生的印花税应税行为税收问题,仍应该以《印花税暂行条例》为核心来分析处理。

2.明确是否征税

如果购销行为能够明确判断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那么,不管能不能明确交易金额,都应该毫无疑问的确定应该要缴印花税。(如果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征税范围,可以携带相关凭证,找税务局鉴别)。

这个问题,搞清楚后,可以从源头消化纳税风险。什么意思呢?当你清楚应该缴税时,即便算错、迟缴,只要缴税了,对税务而言,就是诚实守规的纳税人。

3.明确纳税时间

明确应该缴税后,接着应该解决什么时候缴税的问题。这是一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的问题。印花税纳税义务时间,暂行条例明确为“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书立时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此规定我们可从以下几点理解:

(1)什么是书立呢?书立,是指以书面的形式产生的各种合同,字据,账簿等。也就是签订合同、协议的行为。

(2)什么是合同呢?《印花税暂行条例细则》明确指根据《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目前《民法典》颁布执行后,合同法失效,《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3)什么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呢?《印花税暂行条例细则》明确,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这类凭证,税务局针对具体业务做了些官方明确,这里梳理如下:

(4)综上我们可以判断,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从印花税角度和可操作性的角度来分析,应该是印花税只认可在完成书面形式的书立动作时,才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换句话说,合同关系成立,并不一定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怎么理解呢?

举个例子,比如导图财税公司4月1日打电话向张三公司订买了5台打印机,当天收到张三公司交付的打印机,4月3日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和供货确认清单,4月5日付清货款。具体判断为:

合同成立生效日为4月1日。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4月3日。

4.明确计税依据

怎么计算印花税呢?大概思路就是,计税基数基本就等于实际交易价。如果要更为细致的处理,我们可按以下不同情形具体操作:

(1)有合同的,但金额不明确的

情形

计税依据

有单价,有预估数量

单价×预估数量

仅有数量

国家牌价×数量

市场单价×数量

政府指导价×数量

仅有单价

先按定额5月缴税

结算确认实际成交价时,再按实际成交价计税(实际缴税=应交税额-5元)

(2)无合同的

不用多虑,直接按实际成交价作为计税依据。

其他说明

笔者所述以上内容,目的只是单纯的希望从可操作性上根本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的资料堆积和分类,难免有些错误。朋友们可以参考、鉴别享用。更欢迎朋友们后台留言指错。实务中,如有差异,应该以国家政策和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

以下为相关政策内容整理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法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印花税法》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项,合同(指书面合同)。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

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5.对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是否贴花?

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法规贴花。

7.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法规贴花。

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第一条 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

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第994号)

第一条 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第二条 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第505号)

第一条 供需双方当事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虽然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因双方当事人不再签订购销合同而以订单、要货单等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所以这类订单、要货单等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法规贴花。

《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

一、纳税人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代办托运业务的代办方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并取得运费结算凭证时,应当代托运方缴纳印花税。代办方与托运方之间办理的运费结算清单,不缴纳印花税。

二、应纳税凭证和计税依据

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

(一)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

(二)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

(三)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

上述凭证中所列运费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统一运价运费、特价或加价运费、合资和地方铁路运费、新路均摊费、电力附加费。对分段计费一次核收运费的,以结算凭证所记载的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对分段计费分别核收运费的,以分别核收运费的结算凭证所记载的运费为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款代征

以运费金额按万分之五的税率分别计算承、托运双方的应纳税额。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税,超过一角的四舍五入计算到角。

铁路运输企业在收取货物运杂费的同时必须代征托运方应纳的印花税,并记入运费结算凭证的“印花税”项目内,运费结算凭证不再加盖“印花税代扣专用章”。

【第5篇】企业印花税怎么交

原创发布,禁止抄袭!

作者:会计网老师

1、 注册资本印花税怎么交?

答:按相关的资金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登记金额计算,减半征收申报纳税。

2、 企业只有法人和股东可以分红么?如果公司发给员工年底奖金金额较大个税怎么算?

答:按个税年终一次奖金的处理要求计算应纳税额。

3、 请问,工会经费是否可以用现金支付?没有正式发票的工会经费可不可以报销?

答:实际支付建议银行转账支付为主2实际发生应当由相关发票这类外部凭证作为依据入账。

4、 税款重复缴纳了,后期退回分别怎么做?

答:可以按原先登记的核算分录反向登记。

5、请问更正申报税款的账务怎么处理?

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通常本年度的可以确认计入税金及附加等相关科目。

6、 麻烦请教一下,做账的时候,什么情况可以记费用,什么情况下记营业外支出呢?我们平时给员工发放的福利,缴纳保险等等都是记在营业费用-职工福利费。可是员工家里有事,领导过去探望,给员工的红包以及礼品费用就记在营业外支出里面,为什么?

答:经营性的费用支出计入相关期间费用,非日常经营的损失走营业外支出。具体核算计入科目可以询问记账当事人。

7、建筑业,请了一批临时工,但是老板不想给他们买社保,那我是不是可以去税局把那部分人的工资开劳务发票回来做账就可以了?

答:不合规,不建议。

本文为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会计网老师。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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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租赁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

必须注意8个事项

注意点一

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印花税都是按照千分之一缴纳。

注意点二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即要缴纳,比如我签订了2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500万元,合同总金额1亿元,则应一次性缴纳印花税=10万元。

注意点三

印花税一旦缴纳不得因为合同中止而退税,因此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的,不存在反悔的情况。

注意点四

物业管理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签订房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开来,比如:房租500万元,物业费100万元,合计600万元,这样就只是针对500万元的房租合同缴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注意点五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缴纳印花税问题,需要区分住房还是商铺?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等,是要征印花税的。

注意点六

对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只是规定了日租金是多少的,这类合同不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注意点七

合同印花税属于双向税、行为税,一经签订,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点八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优惠,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减半优惠。

2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缴纳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在税目税率表范围之内的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否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法规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7篇】印花税完税证明怎么开

1

什么是无欠税证明?

无欠税证明,这个证明是有其市场需求的,很多企业在招投标、上市时候都是需要这个证明的。

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税务局都无欠税证明这个东西都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也导致纳税人在索取这个证明的时候非常难。

其实这个证明最多就是一个纳税记录,类似现在的完税凭证(文书式),不过有税务局的大红章也算是勉强过关了。

也可能是大家都有这个需求,税务局为了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切实服务和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向纳税人提供《无欠税证明》开具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开出来就是这么个东西

当然,这个证明不是可不是遵从税法的证明,它只是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不代表你有了这个证明你公司就不存在任何税收风险。

目前这个无欠税证明如何开具呢?很多地区已经开通得了电子税务局自动开具,非常方便,但是个别地区还是没有开通,如果需要这个证明,你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开具。网上开具的都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里面。如下(内蒙古地区办理流程):

1、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2、进入后点击无欠税证明开具。

3、确认信息,点击开具。

4、开具后点击下载即可。

对方取得电子版的无欠税证明,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验。很多人把这个无欠税证明和完税证明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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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所以完税证明和无欠税证明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简单的理解,小编觉得可以这样来理解,比如你买一个东西,你花了多少钱,你有一个凭证证明你花了多少,这是完税证明,你买这个东西,花了钱后不欠卖东西人的欠了,这是一个无欠税证明。

完税证明只能证明你花了多少,不能证明你是否存在欠钱,这是两者的一个简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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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的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日常交了的和企业相关的比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那么这种需要扣除,你需要取得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这是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现在都是网上申报,申报缴纳税款后如何取得完税凭证呢?其实也非常方便,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开具打印即可,打印后附在记账凭证后作为附件。

具体步骤如下,我们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为例,其他省份电子税务局操作基本一致。

第一步、输入网址,打开四川省网上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

第二步、进入登录窗口后,输入你的公司税号进行登录。

第三步、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进入

第四步、这里我们会看到两个完税证明,左边是文书式,右边是表格式

我们用于记账以及税前扣除凭证的应该选表格式的,至于它和文书式的区别,小编在文章后面再说,我们先把证明开出来。第五步、点击表格式进入,我们输入税款所属期间,这里直接查询2023年1-5月所属期末申报的所有税种,那么直接输入所属期起止日,点击查询即可。

第六步、勾选住我需要开具的部分,点击页面下方的开具按钮即可。

第七步、下载成功后打印做账即可。

好了,我们之前还看到一个文书式的税收完税证明,纳税人也可以开具。

具体开具出来就是这样的:

这个文书式的最后面明确注明,本凭证不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抵扣凭证,所以他并不是合法的扣除凭证,其功能和表格式的完全不一样,它仅仅就是一个纳税记录证明而已。既然是纳税记录,它就可以把不同期间的税金缴纳情况汇总显示

而表格式的就不行。

表格式的所属期间不能汇总。

税总函[2018]6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税收完税证明》不再作为税收票证管理,不再套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监制章”。

2023年之前

2023年之后

加盖的税务机关印章由“征税专用章”调整为“业务专用章”。

2023年之前

2023年之后

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收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税收票证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者收取退还税款的法定证明。

所以文书式不是税收票证,不是法定证明了。合法作为税前扣除的完税证明是我们前面展示的表格式的,你要做账,要用于税前扣除证明都得下载表格式的。

好了,企业如何打印完税证明我们清楚了,很多人还经常问二哥,自己缴纳个税的完税证明怎么打印呢?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用到这个完税证明。

这里小编首先给大家强调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23年起,自己缴纳个税的证明不叫完税证明(文书式)了,而叫做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023年之后自成一体,不叫完税证明了,就是一个纳税记录证明。

这个记录很强大,只要以个人身份证号,也就是你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申报了,不管你在祖国哪个地方申报,不管你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还是其他都会通通给你记录下来,信息互通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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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可以网上打印吗?是可以的。

具体如何做,以四川省为例给大家说说,其他省份步骤一样。1.登录四川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

2.实名通过个税app扫码或者密码登录

3.登录后,点击特色应用,纳税记录查询进入

4.点击纳税记录开具进入

5.选择需要开具的申报日期后点击生产纳税记录。

6.点击预览或者下载即可。

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开具自己的纳税记录。当然,只能开具2023年1月1日之后的,之前的还是需要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这个需要去大厅开。

很多朋友还习惯叫这个为完税证明,其实完税证明是以前的叫法,现在叫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之前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是这样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没有实际税金产生,但是有零申报记录也可以开具这个纳税记录,不会因税法修订或起征点提高而中断纳税人的纳税记录。

“零纳税”是指纳税人取得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起征点而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形。

具体体现在记录上就是零申报。

本文涉及文件汇总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税总函[2018]6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8篇】印花税怎么申报缴纳

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带图解演示,十分详细!

本月是印花税实施以来,第一次季度申报!现在面临的问题的是如何对印花税进行零申报!很多会计不清楚印花税的零申报步骤!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展示了: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带图解演示,十分详细!以及有关印花税申报的问题汇总,大家不清楚都可以看看!对税务工作处理有帮助。

一、2022印花税部分税目名称和税率

二、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三、按季印花税申报零申报的具体操作

四、总局:印花税法实施48问

上述有关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和印花税的相关申报答疑问题就先到这里了!以上内容大家可以收藏备用!图解申报流程十分详细!大家日常财务会计工作中可瞅瞅!

【第9篇】变更股权印花税吗

从8月份开始,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就开始减半征收了,只不过由于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并不知道。

目前已知乌鲁木齐所有区都执行相同的股权转让印花税政策。

举个例子,原来你注册资金500万的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各交500万的万分之五印花税,合计应交费5000元整,现在减半征收后,只需要2500元即可。

所以,对有转让股权打算的公司股东们,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尽快办理,政策截至时间没有明确,也许到年底,也许随时都会停。

祝各位股东们好运!

【第10篇】印花税票如何发行

问:关于2023年发行印花税的有关事项您了解吗?

❤柏利财税,财税咨询,代理记账,注册公司❤

答:一、税票图案内容

二、税票规格

三、税票防伪措施

注:自发布日起以前年度发行的各版印花税票仍然有效;详细内容请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3号)查看。柏利财税,专业让财税更安全

【第11篇】地税印花税风险报告

印花税虽小,但学问可不少,缴纳时千万要注意细节,因为,一不小心将会产生涉税风险

风险一个人买卖二手房,印花税怎么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的规定,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风险二以货换货合同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按“购销金额”征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的规定: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风险三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要缴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风险四同一凭证多个税率印花税如何计算?分情况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风险五同一凭证多人签订持有印花税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的规定: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风险六应税凭证记载金额变动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八条的规定: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法规贴花。

根据《关于对营业账薄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风险七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相关规定: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风险八自然人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计算?

自然人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转让双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应纳印花税额=转让合同金额×0.05%。

注意: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无正当理由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核定。

自然人股权转让是指自然人股东将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通过出售、抵债、投资等情形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

【第12篇】贷款印花税是什么意思

1、什么是印花税?

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2、什么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3、什么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答: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

(1)10类合同,即:①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②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⑥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2)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4、什么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答:(1)按比例税率计税的凭证,其计税依据是: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收入;技术合同为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为所载金额;(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额,并不是实际结算金额)。记载资金的帐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股份制企业按'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2)按定额税率计税的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的件数。

5、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于何时贴花?

答:印花税纳税凭证应在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书据在立据时、帐簿在启用时和证照在领受时贴花。

6、哪些凭证免纳印花税?

答:(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细则列举免纳印花税的凭证有:①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②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7、印花税应纳税额尾数及起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应纳税额不足一角时,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第13篇】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关于印花税有什么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第二条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是指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增加部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原适用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税率,2023年5月1日起,即可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即实际税负为万分之二点五。

【第14篇】股权转让双方都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大家平时听得其实不少,股权、股票、股份……但是往往很多人容易忽略一个点,股权转让其实是要缴税的,而且是交好几种!

不要等到税务局上门盘问,才知道漏缴税了。

一. 印花税

首先引出的是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

(一)谁缴税?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换句话说,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被投资企业不用缴印花税,也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由股权转受双方自己完成。

(二)什么时候缴?

印花税可以按次申报也可以就按时间段汇总后统一申报,即跟增值税一样,按月或者季度申报。一般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都是按次申报,签完合同协议之后,带着合同去税局就可以啦。

(三)缴多少?

税率:万分之五

计算公式:应纳印花税额=合同所载金额总额*5/10000

【案例1】甲公司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原有自然人股东a、b两个人,出资额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23年8月20日分别与c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采取平价转让,约定a将其中的50万元转让给c,b将全部150万元转让给c,则a、b、c三人分别应纳印花税为:

a: 50×5=250元;

b: 150×5=750元;

c: (50+150)×5=1000元。

二. 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以公司主体转让股权,就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相对于印花税这种小税种来说,还是比较占大头的!

(一)谁缴税?

企业所得税,当然是企业缴啦!只要符合下面两种条件,持股人(即转让方)就要缴。

1. 持股主体是企业,转让给个人;

2. 持股主体是企业,转让给企业。

注意跟印花税区分哦!印花税双方都缴,所得税只有转让方缴!

(二)按什么税目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范畴,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

也就是说,公司转让股权,要按转让财产收人税目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关于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就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计税成本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可以扣除。

(四)缴多少?

1.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

2.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计算公式: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税率

咱们直接用案例分析一下:

【案例2】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0万,a公司在该公司占股40%,现要将其中20%以2000万的总价款转让给b,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忽略不计,那么a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多少?

企业所得税额=[2000万-(5000万*20%)]*25%=250万。

三. 个人所得税

同理,个人所得税缴纳原理跟企业所得税大有雷同,区别在于转让方是企业还是自然人。

(一)谁缴税?

1. 持股主体是个人,转让给个人;

2. 持股主体是个人,转让给企业。

以上两种情况,持股主体(转让方)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啦。

但是!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要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代扣扣缴义务人。

这跟增值税刚刚相反,增值税是卖方代扣代缴买方的增值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买方代扣代缴卖方的所得税。

这里很好理解,你拿公司的工资,就是公司帮你代扣代缴个税的,同样逻辑往股权转让上面套一套,so easy!

(二)啥时候缴?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点。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之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然后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记住!是先申报,再工商变更登记!

(三)咋缴?

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简单点~税率:20%

计算公式:个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案例安排!

【案例3】某合伙企业由3人合伙,a入伙时出资5万,现a要退出,将股权转让给b,合同载明转让价款为10万,转让过程中支付了中介服务费等5000。那么b需要代扣代缴的a的个人所得税额多少?

个人所得税额=(10万-5万-0.5万)*20%=0.9元。

四. 增值税

万万没想到,还有增值税!莫慌,这个税只有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增值税。

抓重点:企业、上市公司。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相关计缴纳申报参考咱们日常操作就可以了,在这里涛哥就偷个懒,不再唠叨了~

【第15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明确:这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2.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3.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

4.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5.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7.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8.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9.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0.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11.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2.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3.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14.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5.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印花税需要计提吗(15个范本)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常见的应税凭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印花税那纳税人在对印花税进行会计核算时,要不要计提呢?印花税是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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