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代缴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代缴税款三方协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代缴税款三方协议
长沙目前常住人口超过815万,但是这815万人中,还有上百万人没有落户长沙,长期在长沙工作,生活,落户长沙肯定会更加方便。
根据目前政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一般就是指的社保,不过在实际中,有不少公司,社保是第3方代缴的。以前第3房代缴的社保是不能落户的。
最近有网友咨询,第三方代缴社保,能不能落户的问题,市公安局明确回复:您好,来信已收悉!因您代缴社保公司与就业公司不一致,故无法证明您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根据相关政策不能办理。若能提供第三方代缴社保公司与你就业公司之间的代缴协议,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第2篇】代扣代缴税款没有滞纳金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7日后加收滞纳金就是说规定期限是七天)
2、 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 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
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项目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第3篇】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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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例
2023年1月某美国公司将其持有的国内公司的60%股权进行转让,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500万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那么该美国公司作为非居民企业,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呢?
答案:需要在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10%的代扣代缴所得税。即对应的所得税为(1,000-500)*10%=50万元。
二、相关税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九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
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转让财产所得包含转让股权等权益性投资资产(以下称“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股权转让人转让股权所收取的对价,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
收入。股权净值是指取得该股权的计税基础。股权的计税基础是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
民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成本,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受让
成本。股权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或者增值,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
益的,股权净值应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
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多次投资或收购的同项股权被部分转让的,从该项股权全部成本中按照转让比例计算确定被转让股权对应的成本。
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有
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承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
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计算并解缴应扣税款。
第七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7 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4 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
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应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其分期收
取得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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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格言: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第4篇】哪些税款代扣代缴
境外的非居民企业为你们公司提供了设计、技术、经纪咨询等服务时,若对方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作为接受服务方要为其代扣代缴增值税所得税,否则你会面临着补税加缴纳滞纳金的风险。
具体该如何操作呢?不废话直接上干货
合同备案
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对合同备案(一定要在规定时限内备案完成)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图:
a.在搜索框中输入非居民企业,点击搜索
b.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非居民企业套餐
c.非居民企业合同备案
d.逐项填列,要准备好合同原件需要上传,同时还要准备中文的翻译版,加盖公章。否则会被拒。
2.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合同备案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报告表的填列了。
3.增值税申报表相应信息的填列
增值税实际负担方是本公司,此申报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在增值税申报时,也要进行申报。
【第5篇】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跨境交易的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涉及到增值税的代扣代缴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本文将详细探讨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
一、什么是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是指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务、代收代付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对于这类纳税人,税收机关要求其委托代理人在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务、代收代付服务所得到的价款中扣除增值税后,将余额支付给该纳税人,并将扣缴的增值税及时上缴国家财政。
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税率为13%,与居民企业相同。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跨境电商、委托加工贸易等,税率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由谁来履行?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由其境内代理人履行。代理人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代扣代缴纳税人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同时,代理人还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协助其解决税务方面的问题。
四、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代理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纳税申报表、缴款书等相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同时缴纳代扣代缴应纳税款。
税务机关审核相关资料并核算应纳税款,确认代理人是否符合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条件。
税务机关将审核通过的代扣代缴申报数据报送到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代理人还需向纳税人提供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和相关申报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核实并记录相关数据,同时将代扣代缴税款划拨至国库,并向代理人和纳税人发送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在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过程中,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以免引发纳税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实行,有助于规范纳税人的税收行为,维护税收公平,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和水平。同时,代扣代缴税款也为非居民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税务缴纳方式,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风险是什么?
在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和风险:
代理人应当严格履行纳税申报和缴税义务,确保代扣代缴纳税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非居民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如实申报所得并缴纳应纳税款,避免引发税务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对于涉及到跨境电商、委托加工贸易等特殊情况的代扣代缴纳税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避免出现纳税风险。
代理人和非居民企业应当积极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避免出现不符合税法要求的行为。
总之,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实施的目的在于规范纳税人的税收行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税收公平和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各方应当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遵守税收法规,共同营建和维护税收秩序,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增长作出贡献。
此外,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实施,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税务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款、退税等,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因此,企业应当积极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及时申报纳税,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纳税风险和经济损失。
在未来,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的问题将更加复杂和严峻。税务部门和企业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创新税收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和水平,为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引起各方的关注和重视,推动税收管理的不断改进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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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代扣代缴税款滞纳金
导读:会计小伙们在日常工作中,了解企业所得税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没有按期缴纳税费是需要加收滞纳税款的,下面,就由小编来详细说说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7日后加收滞纳金就是说规定期限是七天)
2、 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 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
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项目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第7篇】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款可以抵扣
非贸付汇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账务怎么处理?
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应该计入相应的费用里面的。比如:境外设计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设计费。借:设计费;贷:银行存款。因为,代扣代缴的所有税费是这项服务的,也就是一个含税和一个不含税的区别。
非贸付汇代缴税款如何计算?
技术服务费作为特许权使用费,按税法规定按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计算所得税,也就是80万美元*10%*汇率,但要注意营改增以后技术服务费是要扣缴增值税的,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时80万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金额。
非贸付汇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账务处理就在上文中有了详细的介绍了。看到这里,小伙伴们对于非贸付汇代扣代缴增值税抵扣账务怎么处理都了解清楚了吗?学习财务知识需要良好的环境和专业的指导,会计学堂为每一位学员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帮助大家高效学习,快来会计学堂官网咨询了解吧!
【第8篇】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今天遇到这么一个问题, 朋友在一个新开业的单位任职财务, 前几个月一直没有缴纳过个税, 这个月正好涉及到需要缴纳个税,朋友就问我该如何操作,我问她之前电子税务局扣税是否已经签约三方协议,她回答说已经签约, 下面就针对她的这种情况, 整理了一下具体的扣税流程。
第一步:录入本月应申报的员工收入明细
录入明细数据
第二步:点击税款计算,需要扣税的金额会自动弹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检查员工是否有专项附加扣除,扣除的金额是否正确
税款在右上角自动带出
第三步:附表填写,这个基本都不会出错或者涉及
第四步:点击申报表报送,报送成功这里会显示报送成功
图中框会显示报送成功
第五步:点击报送扣款,会进入下图这个界面,选择三方协议扣款(因为之前电子税务局已经签约过三方协议扣款,所以不需要再次签约),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操作来
点击立即支付
点击立即支付
第六步:完成会显示缴税成功
缴款成功
第七步:退出软件会显示申报成功,缴款成功
完成
以上为个税代扣的所有流程,有不明白的欢迎随时留言
【第9篇】代扣代缴税款的抵扣吗
【导读】:付外汇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一般外汇缴纳税收应当具备合同、付款证明以及对账账单后者发票进行申请纳税,资料不足的不能抵扣进项税。相关的介绍资料在下文中小编老师会给大家进行介绍的。
付外汇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现行增值税规定抵扣税款。
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帐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什么是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增值税,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而进行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其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付外汇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抵扣?整体上来说,根据增值税的条例规定,外汇代扣代缴的纳税人应当备齐相关的资料,比如说书面合同、付款证明以及境外付款凭证等资料去当地的税务机关部门申请纳税,更多的关于境外纳税申请的介绍在会计学堂网上还有很多,欢迎大家来我们网站进行学习。
【第10篇】代扣代缴的税款抵扣进项税
不少财务人员在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核算进项税额时,仍然停留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的层面,而忽略了部分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的情形,甚至有部分财务人员都未听说过什么叫做“计算抵扣”。。。导致企业多申报缴纳了增值税,而这部分税额原本是可以节省下来给员工加餐买鸡腿的。
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都有哪些?
首先,请收下小编为大家精心编制的思维导图。
看明白了吗?不仅仅是增值税扣税凭证多种多样,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方式也各有不同。撇开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勾选确认发票用途进行抵扣的方式外,(也就是我们最为熟悉的“认证抵扣”方式),另外还有计算抵扣和直接抵扣两种方式。
part1.直接抵扣
1. 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按票面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part2.计算抵扣
1.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可抵扣金额 =(票价 燃油附加费)÷(1 + 9%)×9%
2.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可抵扣金额 = 票面金额÷(1 + 9%)×9%
3.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可抵扣金额 = 票面金额÷(1 + 3%)×3%
4. 桥、闸通行费发票
可抵扣金额 = 发票注明的金额÷(1 + 5%)×5%
5.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1)如果用于其他货物服务
可抵扣金额 = 农产品买价 × 9%
2)如果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
可抵扣金额 = 农产品买价 × 10%
【第11篇】委托代缴税款协议书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委托他人代办业务。但是,有些代办公司却别有心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利用对方的知识盲区,进行单方面隐瞒甚至是欺诈,让对方掉进“陷阱”……
“2023年12月,雪松公司(化名)因无力偿还债务,向山川公司(化名)用其名下房产进行以物抵债。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山川公司因不太了解相关税费的缴纳,便委托夏橙公司(化名)代为缴纳各项税费。
经双方口头商谈,夏橙公司负责人表示山川公司购买的房屋系二手房交易,应缴纳房屋买卖契税、营业增值税以及土地增值税,所需代理费和代缴费用预计29万元。同时双方协商,明确代理费用最多52000元。”
2023年6月16日双方签订《委托书》,约定山川公司委托夏橙公司代为缴纳各项税费,山川公司支付290000元给夏橙公司,多不退少不补,不足部分由夏橙公司自行承担,多出部分作为中介服务费归夏橙公司所有。但《委托书》对于290000元的具体组成明细,以及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数额没有列明。
委托书签订后,山川公司向夏橙公司转账付款29万元。夏橙公司代山川公司向相关部门办理业务,交纳费用包括维修资金,房屋买卖契税以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合计61102元。
当山川公司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时,向相关部门咨询得知其房屋系一手房交易,仅需缴纳房屋买卖契税,无需代缴土地增值税和营业增值税,这下山川公司意识到了问题,明明协商的时候说是要缴三项税款,怎么就只缴了房屋买卖契税呢?
山川公司负责人随即电话联系夏橙公司负责人,确认之前口头协商时夏橙公司明确要缴纳三项税款,并且双方也沟通了代理费用最多52000元,夏橙公司也回复确实是这样,但当山川公司要求返还多支付的款项时,夏橙公司认为委托书约定“多不退少不补”,便拒绝返还。同时山川公司对以上通话内容进行了录音。
山川公司多次要求退还款项未果
遂诉至秦淮法院
原告山川公司诉称:
1、委托书是在对方隐瞒欺诈下签订的,理应无效。请求撤销原、被告签订的委托书;2、被告返还未实际发生的代收代缴营业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176898元及利息(自2023年8月6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被告夏橙公司辩称:
1、委托书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且被告已经完成委托事项,原告要求撤销的理由不成立;2、委托书明确原告共支付290000元、多不退少不补;3、山川公司电话录音行为属于偷录,不能作为事实依据。
了解了事情经过
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一、《委托书》的签订是否因存在欺诈行为而可撤销?
本案中,对于双方口头磋商过程,原告提供了双方负责人之间的谈话录音予以证明。被告以原告偷录为由否认其证据效力,法院认为,被告的此项意见缺乏法律依据,被告已认可该录音的真实性,该份录音证据系原被告产生争议后双方沟通谈话的真实记录,其取得并未侵害被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未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应认定合法有效,能够客观反映合同磋商过程。
从录音材料可见,双方订立合同时均是按照需交纳契税、土地增值税和营业增值税来磋商的;且从录音和被告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的陈述来看,被告应明知案涉房产系一手房交易,无需代缴土地增值税和营业增值税,被告隐瞒真实情况,使原告陷于案涉房产系二手房交易的错误判断而作出以290000元委托被告代缴税费的意思表示,违背了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故对于原告主张撤销案涉《委托书》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二、夏橙公司是否应当返还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鉴于被告已完成委托事项,实际为原告代付各项税费合计61102元,且从原、被告订立《委托书》的商谈过程中表明被告最多可取得报酬52000元,原告自愿在其已支付给被告的290000元中扣减上述费用和报酬,主张剩余部分176898元,系原告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且符合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法院予以支持。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因合同被撤销前尚不发生被告需返还费用的义务,故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一、撤销原告山川公司与被告夏橙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签订的《委托书》;
二、被告夏橙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川公司返还176898元;
三、驳回原告山川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受托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委托人陷于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订立委托合同,违背了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构成欺诈,委托人有权撤销委托合同。
目前代办业务十分普遍,双方在口头协商后,应将各自权利义务、款项明细、种类及数额等落实到书面协议,避免因书面合同中未能约定产生争议,同时,受托人也应诚信经营,不可为谋取利益而试图通过“隐瞒”甚至“欺诈”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12篇】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看了别的小伙伴发来的科目余额表,发现应交税费这个科目的明细什么样式的都有。
对于应交税费的二三级明细有他的规律,并且明细科目是需要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对应。
这应该也可以算是账目与报表核对的一种方式。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通过“应交税费”来核算,像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这些是通过税金及附加来入账的。
对于“应交税费”这个科目,涉及最多的还是增值税,那么接下里就针对增值税的各种做账来举例分析。
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资产、成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意: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注意: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将增值税额计入成本等。
(3)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不计进项税,因此进项税额都是计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中。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
什么是按照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呢?
如果是境外单位或者会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且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这种情况,就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而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资产等账务处理相对一般企业来说比较少见。
分录如下:
借:成本、资产、费用等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意: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注意: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分录如下
借:合同负债、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退货的,企业应根据冲减销售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①、根据冲减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②、根据退回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如果确认收入比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间早
则应该将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比确认收入早,则应该将缴纳增值税额计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平时也比较少遇见,大家了解一下即可。
只要记得,在确认收入的时候,是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计账。
(4)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情况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多少?大概也有以下这几种情况: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会计分录正常计提销项税即可,没有什么特殊的~
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差额征税可以按照总额法或者是净额法。说起来篇幅就很长了……
这里简单地用两个例子说下就好了
【例题·计算分析题】— 总额法
1家旅游公司企业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含税价款为265万元(含增值税15万元),应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其他单位的相关费用为212万元,其中因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为12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抵减) 12
贷:应付账款 212
【例题·计算分析题】— 净额法
1客运场站本期该企业向旅客收取车票款265万元,应向客运公司支付238.5万元,剩下的26.5万元中,25万元作为销售额,1.5万元为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应付账款 238.5
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1)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这就是很常见的情况了,比如说将公司的库存用于职工的福利等
同样的,用例子来解释会比较直观
【例题·计算分析题】
涛哥的企业购入1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5.6万元,材料价款为120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入库以后,该企业将该批材料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账务处理
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
贷:银行存款 135.6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35.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5.6
原材料 120
(2)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①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②转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023年度流行色:
①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②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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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代扣代缴增值税税款
代扣代缴增值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交往中,依法代为扣缴对方的增值税,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款。本文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介绍代扣代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代扣代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1.代扣代缴纳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在代扣代缴增值税中,纳税义务人需要为代扣的增值税设立一个代扣代缴专用的增值税科目。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贷:应付账款其中,“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为代扣代缴专用的增值税科目,用于记载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其余的科目不变。2.纳税申报的账务处理方法当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被纳税人代征后,其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款。纳税申报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借: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其中,“应交税金-增值税”为普通应交税款的科目,用于记载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其余的科目不变。3.税务机关的账务处理方法税务机关在核定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后,可以按照以下账务处理方法进行:借:应收税金-增值税贷: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其中,“应收税金-增值税”为普通应收税款的科目,用于记载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应收账款,其余的科目不变。
二、代扣代缴增值税需要注意的问题1.税率的问题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中,需要注意税率的问题。由于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不同,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税率进行纳税。2.时间的问题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中,需要注意时间的问题。纳税义务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纳税款,否则将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同时,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否则也会受到处罚。
3.纳税人资质的问题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中,需要注意纳税人资质的问题。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人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才能够代为扣缴对方的增值税。如果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人不符合资质要求,将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4.税务机关审查的问题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中,需要注意税务机关审查的问题。税务机关在核定纳税申报表后,会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实,会面临处罚。因此,在申报时需要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5.税务机关查询的问题在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中,需要注意税务机关查询的问题。税务机关有权查询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纳税申报表,如果发现不实,会面临处罚。因此,在申报时需要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代扣代缴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管理制度,需要纳税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共同努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税率、时间、纳税人资质、税务机关审查和查询等问题,以确保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处理正确、合规、有效。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第14篇】代扣代缴税款的返还
财友们,
今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已经结束了,
我弱弱的问一声,你们个人拿到奖励了吗?
反正我没拿到
没拿到,没关系,
老板不仗义,咱不能没操守,
业务还得处理好不是,
别小看这个手续费返还,
涉及到几个税种处理,
想弄清楚还得掰扯一会儿
唉!干着会计的活,还操着总监的心
这是我们会计的死穴
大多企业账务处理是这样的
1、收到款,不想奖励办税人员: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或者挂个往来,直接转给老板了
2、想给办税会计分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有很多人问,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否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财税问题,现将有关执行规定梳理一下供大家参考,以避免涉税风险。
一、先看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非相关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单位取得的返还手续费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23年01月17日答疑,国家税务总局12366平台2023年增值税类(含营改增)热点问题汇总中也曾有个回复:“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具体依据哪个规定按什么税目交增值税,并没有明示。同时,实务也有个别税局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属于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的法定扣缴义务,不属于销售服务范畴,不征收增值税。总结:虽然总局明确了执行口径,但毕竟只是答复层面,还没有单独发文明确,建议纳税人还是要与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征税,避免涉税风险。
二、涉税部分归纳
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涉及三个税种:
一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奖励办税人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给非相关人员,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企业所得税,并入年度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没争议;
三是增值税的处理有异议,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执行口径,一种认为征收,另一种认为不征收。全面营改增后绝大部分税务机关包括国税总局及各省市明确认为要征收增值税。总局虽然没有明确下文,但是12366已经答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三、账务处理
1、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理服务6%,小规模3%)
2、奖励给办税人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ok拉。
【第15篇】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大河网讯(记者 莫韶华 实习生 王梅杰)“以前至少要跑两个大厅、两个局,没想到现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避免了来回奔波,减少了相关材料,节约了办事成本,还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综合办税就是好啊。”8月2日上午,开封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蒋女士告诉记者,她对自贸区开封片区综合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的办事效率很满意。
蒋女士所办理的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税款及合同备案,从资料流转到后台审核、电子签章、传至前台开票、扣缴税款,打印文书、税票,不到三分钟全部办结。“这就是综合服务中心的办事速度!”
三网融合 涵盖办税事项153项
据悉,自贸区开封片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税务综合服务窗口”每台工作电脑上都分别设置了国地税内部工作网络接入端,装有国、地税金税三期办税系统及自贸区开封片区立体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通过高度融合,实现全国自贸区首创的“三网融合”办税模式。该模式下,国地税金税三期系统权限互相配置、业务有机融合、共享信息资源,由原来的“国地税联合窗口”升级为“税务综合服务窗口”,由单一办税变为国地税业务通办,实现了一次叫号、一次咨询、一次进件、一次办理。办税事项由最初的14项增加到6大类、153项,涵盖国、地税所有常办事项,有效的解决了纳税人国地税往返跑、重复找、重复排队、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平均减少办税材料30%,最多的事项减少75%,节约办税时间30%,时间最短的仅需1分钟,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市民感慨:办税有“星级保姆”时间缩短4/5
自贸区开封片区筹备以来,开封市地税局积极配合,实现了“二十二证合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实行前台办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极大方便了纳税人。蒋女士就是受益者,她在自贸区新登记注册企业时,办理时间比在其他地方缩短了4/5。
刚入驻开封片区时,蒋女士十分忐忑,公司成立不久,一大堆琐事令她疲于应付。就在她为如何迅速开展相关业务愁眉不展时,自贸区开封片区税务综合窗口地税部门打来了一个电话——针对新入驻企业,地税部门联合国税部门、自贸区管委会要举办“三方纳税服务专家团队走进自贸区税收专场辅导会”活动。活动邀请税务、中介机构和纳税人三方办税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专家团,对用户进行税收政策精准辅导、权益维护全面指导、办税流程实景引导。通过参加活动,蒋女士熟悉了入驻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权益维护和办税流程。她由衷感慨:自贸区就是好,各项办税服务就好比“星级保姆
”一样让人省心、舒心、暖心。
俩月入库税款15609万 纳税人网上办税获“第一手”资料
据悉,开封片区“综合税务服务窗口”深化“互联网+服务”,深入推进多元化办税,构建“柜上+网上+掌上”的多元化办税渠道,为“线上线下办税路”增加“车道”。推出涉税电子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限。设立自助办税区,投入多台便捷高效自助办税设备,企业可直接网上申请、网上流转、网上办结,推动纳税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互联网络推出手机app,确保纳税人获得“第一手”资料,让纳税人享受到更多“掌上纳税服务”带来的便利。每次办税都省去了排队之苦,蒋女士在自助办税机上就可以自行打印的完税证。
截至6月底,自贸区开封片区税务综合服务窗口已办理税务登记472户,入库税款156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