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金额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金额吗
印花税申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
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申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印花税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针对印花税申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一般是按照含税金额申报的,但是还是需要分情况来进行处理,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更多内容详情请关注会计学堂网。
【第2篇】印花税按不含税金额
印花税“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如何理解,如何正确的书写合同
《印花税法》规定: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有一种误解,认为合同金额为含税价的情况下,再另外单独列明增值税款,就可以从含税价中剔除增值税金额,按计算出的不含税价缴纳印花税,这个理解是望文生义,是不正确的。
《印花税法》上述规定应理解为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这个金额本身不含增值税,同时如果合同列明了增值税额,增值税额不需要加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合同所列的金额,主要就是看合同签订的金额有没有单独列明不含税金额,有没有列明增值税额对于计算印花税其实不重要。
合同为含税总价:合同金额为1、只有含税价;2、含税价+增值税,印花税计税依据都是含税价,不管是否再将增值税款单独列明。
合同为价税分离:合同金额为1、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2、含税价、不含税价;3、只有不含税价;4、不含税价+增值税,印花税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价。
如:合同金额为含税价1130万,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额130万,印花税计税依据是1130万元。合同金额为含税价1130万,其中不含税价1000万,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额130万,印花税计税依据是1000万元。
《印花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不属于上述规定可以不含增值税的情况,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实际结算的金额,即含增值税的金额缴纳印花税,不可以对实际结算金额做价税分离依据计算出的不含税缴纳印花税,因为计税依据是结算金额,合同本身没有金额,也就没有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可能性。
来源: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作者:万伟华 2022.09.27
印花税法实施了,计税金额有门道
印花税,是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要缴纳的税种,但对计税依据中是否包括增值税税额,在新法实施前,作为多数是以查账征收方式纳税人,在较关注的同时也会有些困惑。对此,上海税务机关做出明确规定“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湖北省税务部门也曾经有相关文件,可后来全文废止。
其实还有一个较明确的执法口径,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23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口径是“这次两部委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中没有提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明确,没有变化。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由此可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如果合同记载的金额是含税价,则按照含税价格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记载的金额是价税分离的,那么就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有关增值税在计算印花税时,在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是这样的“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该条款强调了只有在合同中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金额才可不计印花税,而在生产经营的实务中,使用合同文本各异,有注明增值税税款的,也存在不注明的,所以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01、应税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02、应税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列明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03、应税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列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合同中列明增值税税款真的很重要哦!
来源:优税智云 作者:杨中英 2022.07.19
编辑:沐林财讯
【第3篇】印花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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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有很多的新手学员们会把它误认为成本类的账户,其实不然,就是损益类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有计算公式吗?
营业税金及附加有计算公式吗?
答:营业税计算公式: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总额×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营业税有九个税目,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教育附加税适用税率3%。
营业税及附加主要是包含哪些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都在营业税金及附加。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有计算公式吗?当然是有计算公式的,希望你们阅读完之后,可以清楚知道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内容,接下来就换做你们来计算你们的问题吧!
【第4篇】购销合同的印花税计税金额
吉林市商品销售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的公式(进销扣除比例是多少)
印花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据实和核定,如果合同健全零星的合同没有也是可以按据实缴纳的,而且目前提倡是据实缴纳,如果是据实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购销金额万分之三;大型购销建议签订购销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确实合同管理很不健全的情况下,印花税为核定征收,按照收入和采购的核定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参照主管税局为企业核定的比例,各地不一。
吉地税发[2004]51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四、加强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纳税人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核定征收列举三种情形之一或违反本通知第一 条规定的,主管地税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核定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经核准(核定征收印花税核准表附后),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式样附后)。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纳税的纳税人,可暂不执行本通知第一项规定。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适用对象是符合核定征收情形的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具体核定比例如下:
(一)工业、商业企业购销合同仍按《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地税地字〔1999〕240 号)规定执行。
(二)建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工程结算收入 100% 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建筑企业的购销合同,按材料采购金额 4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购销合同,按照房屋销售收入100%的 比例核定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资格的,分别适用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合同的核定比例。
(四)运输企业的货物运输合同,按货物运输收入 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计算征收。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实行发票控税管理,对运输企业印花税进行源泉控管的,可暂不执行核定征收。
对因特殊情况需要重新认定核定比例的,可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建议,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核定的比例上下浮动 20%执行。
各地如对上述核定征收范围以外的其他应税凭证实行核定征收,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省局备案。对纳税人部分应税凭证实行核定征收后,未列入核定范围的其他应税凭证,仍应按规定据实贴花。
【第5篇】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是否含税
【导读】:印花税属于行为税,有税法规定的行为,就需要缴纳印花税.实际企业操作中,对于印花税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很多人不清楚.我们就印花税实际缴纳过程中的问题之一,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
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
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是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合同印花税一年交一次吗
一、印花税是每个月份都要缴纳的,而不是每年缴纳一次就可以的,每月都要计提的.
二、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四、印花税包含很类型: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申报按照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申报
印花税按照含税金额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印花税是按建筑安装合同不含税金额缴纳,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第6篇】印花税计税是含税金额吗
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是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合同印花税一年交一次吗
一、印花税是每个月份都要缴纳的,而不是每年缴纳一次就可以的,每月都要计提的.
二、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四、印花税包含很类型: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申报按照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申报
印花税按照含税金额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印花税是按建筑安装合同不含税金额缴纳,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第7篇】印花税缴纳的计税金额
导读:印花税有关的政策内容不多,简单的一些规定,也非常容易理解,小编下面就来讲讲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以及计税依据,以及相关的问题,比如这税是否包含增值税额。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以及计税依据
企业在汇总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时,是以价税合计为计税依据,还是以金额为计税依据。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现行印花税实行的比例税率有四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另外,规定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印花税采取“四自”纳税的,实行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时对已粘贴税票予注销的完税方式。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地税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地税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包含增值税税额吗?
购销合同按照购销金额的0.3‰贴花,若合同分别列明购销金额及增值税额,仅就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若购销金额中含有增值税额,则直接按购销金额计算印花税,不再扣除增值税。
我们学习会计不能再字面上,有许多抽象的概念,需要我们通过实践工作关联起来,会计学堂整理的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以及计税依据,本文仅做参考。
【第8篇】印花税的计税金额含税
【纳税实务】合同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为不含税合同金额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到底为含税金额或者是不含税金额。一般认为,如果合同中分别约定了不含税金额和税额的,应该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作为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分别列示,应该按照价税合计数计算。
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部分税务机关对此问题做出过规定,比如: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八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按规定据实计算申报应纳税额。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第9篇】印花税计税金额含税吗
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是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合同印花税一年交一次吗
一、印花税是每个月份都要缴纳的,而不是每年缴纳一次就可以的,每月都要计提的.
二、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四、印花税包含很类型: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申报按照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申报
印花税按照含税金额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10篇】印花税购销合同的应税金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政策截止2023年7月14日)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3.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2号)
4.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5.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994号)
6.国家税务局关于物资订货合同印花税确定纳税人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1]1415号)
7.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8.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1]1187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05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24号)
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49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8号公告)
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
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8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业务订立的征订发行合同及其订购单据(实际发生数)属于应纳印花税的经济凭证。最近,一些地区询问,因出版发行业务比较特殊,使用的凭证也较复杂,如何征税不够明确,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法规纳税。
二、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三、征订凭证适用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计税金额按订购数量及发行单位的进货价格计算。”
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询问,对军火武器的研制和供应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经研究,考虑到军火武器的研制、生产和供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现明确对下列合同免征印花税。
一、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自1991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0]994号):
“江苏省税务局:
你局苏税三(90)025号请示收悉.关于外贸企业在国内组织货源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和商业企业组织货源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否应贴印花税票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二、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物资订货合同印花税确定纳税人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1]1415号):
“北京市税务局:
你局京税三字[1991]333号《关于同一份购销合同涉及几方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的请示》收悉。来文反映,一些计划物资的分配采取直达供货的方式,订货合同由物资管理部门或需方的主管部门代需方与供方签订。合同签订后移交需方执行,由需方直接收货和向供方支付货款。代签合同的部门或单位将合同移交需方执行后,一般不再留存合同文本,如由代签人代理纳税,不便于税务管理和纳税资料的保管。因此,经研究决定,根据现行有关法规,为有利于此类合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凡由主管单位代签的计划物资订货合同,由办理收货并结算货款的需方在接到合同文本时,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一、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
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三、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国家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1]1187号):
“一、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此类合同的贴花完税情况,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相应建立必要的纳税管理办法。
二、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05号):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号公告),本文第三条自2023年1月4日起失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三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三[1997]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供需双方当事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虽然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因双方当事人不再签订购销合同而以订单、要货单等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所以这类订单、要货单等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法规贴花。
二、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分属不同的独立法人。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相互之间开出的订单、要货单、要货生产指令单等,均应按法规贴花。
三、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此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国务院深化石油石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以下简称两大集团)自1999年开始进行了资产重组和改制上市。原有企业的性质、所属关系经过重组改制后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此涉及到改制后的两大集团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如何鉴定贴花问题。鉴于两大集团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落实国家经贸委指标而下达的石油和石油制品配置计划,根据国务院就两大集团重组改制有关税收的指示精神,本着支持企业改革、不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的原则,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对两大集团之间、两大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49号):
“鉴于各地对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政策执行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安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二、对于安利公司的经销商购进安利公司产品再向顾客销售的销售形式,由于经销商向安利公司买断产品再自行销售给顾客,并直接对客户开具发票,安利公司和经销商之间形成了购销关系。由安利公司与经销商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安利公司各专卖店铺及经销商所在地计算缴纳印花税。
三、经销商、销售代表为安利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由于安利公司与经销商及销售代表之间只存在代理服务关系而不存在购销关系,不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四、各专卖店铺直接向顾客进行销售,无须签订购销合同,没有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不按照购销金额或将交易单据视为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据有关地区和企业反映,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如何界定征收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8号公告):
“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海油集团的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本公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生效前尚未处理的可以按本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8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3〕108号)的有关精神,促进飞机租赁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政策总结:
1.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
2.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3.计税依据包括:
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调拨单,供需双方当事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供需业务活动中由单方签署开具的只标有数量、规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的订单、要货单,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4.凡由主管单位代签的计划物资订货合同,由办理收货并结算货款的需方在接到合同文本时,缴纳印花税。
5.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6.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
7.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8.直销企业和经销商之间形成了购销关系,应征印花税。直销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经销商、销售代表为直销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环节,不征印花税。
9.免税项目有: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三者之间,及三者与各分、子公司间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第11篇】印花税计税金额怎么算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形式
适用范围
应纳税额计算
定额税率
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比例税率
其他税目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二)特殊规定的部分内容
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金额。
计税金额以全额为主;余额计税的主要有两个:货物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1.购销合同
计税依据: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适用税率0.3‰。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以货易货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100000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150000元的机器设备,货物差价由a公司付款补足。a、b两公司共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元。
a.250
b.125
c.75
d.15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100000+150000)×0.3‰×2=150(元)
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或承揽收入(掌握)
【例题·单选题】某工厂委托一服装厂加工工作服,合同约定布料由工厂提供,价值60万元,工厂另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下列各项关于计算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工厂应以60万元的计税依据,按销售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b.服装厂应以60万元的计税依据,按销售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c.服装厂应以20万元加工费为计税依据,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d.服装厂和工厂均以8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的金额不计税贴花,只就取得的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印花税;选项d,服装厂和工厂均以20万元为计税依据。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掌握)
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023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之后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即3000万元分包给某安装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应缴纳多少印花税?
『答案解析』
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9000×0.3‰+3000×0.3‰=3.6(万元)
5.财产租赁合同
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注意:
(1)税额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只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定租期的,先按定额5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补贴印花。
【例题·单选题】2023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补交租金7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元。
a.7.5
b.8
c.9.5
d.1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应补缴印花税=(5000+7500)×1‰-5=7.5(元)。
6.货物运输合同
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例题·多选题】甲是国内运输企业,乙是国外运输企业,丙委托甲和乙运输,甲是起运方,乙负责国外运输,甲乙丙都签了全程运输单,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按本程运费贴花
b.乙按本程运费贴花
c.乙按全程运费贴花
d.丙按全程运费贴花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选项d,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选项b、c,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输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所以乙是免税的。
7.仓储保管合同
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
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
情形
税务处理
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
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
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周转性借款合同
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贴花
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
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
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9.财产保险合同
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例题·单选题】某交通运输企业2023年12月签订以下合同:(1)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置新车15辆,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租金100万元;(2)与某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货物价值500万元,运输费用65万元(含装卸费5万元,货物保险费10万元);(3)与某运输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载明将本企业闲置的总价值300万元的10辆货车出租,每辆车月租金4000元,租期未定;(4)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载明为本企业的50辆车上第三方责任险,每辆车每年支付保险费4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是( )元。
a.505
b.540
c.605
d.64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100×3×0.05‰=0.015(万元)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65-5-10)×0.5‰=0.025(万元)
货车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5元。
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50×0.4×1‰=0.02(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印花税=0.015+0.025+5/10000+0.02=0.0605(万元)=605(元)
10.技术合同
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对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共计8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500万元。该合同甲、乙各持一份,共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元。
a.900
b.1800
c.2400
d.48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800-500)×0.3‰×2=0.18(万元)
11.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均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金额,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2.营业账簿
情形
税务处理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
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其他营业账簿
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
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每件5元。
(二)计税金额特殊规定
1.以“金额”、“收入”、“费用”作为计税依据的,应当全额计税,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算,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3.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5.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四舍五入;
6.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7.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完税。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税率形式
应纳税额计算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例题1·单选题】(2023年 )某企业2023年期初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余额为500万元,当年该企业增加实收资本120万元,新建其他账簿12本,领受专利局发给的专利证1件、卫生许可证1件。该企业上述凭证2023年应纳印花税为( )元。
a.65
b.70
c.665
d.316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增加实收资本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和专利证按件贴花5元,卫生许可证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应纳印花税=120×0.5‰×10000+12×5+1×5=665(元)。
【例题2·计算题】
说明: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分别为0.3‰、0.5‰、0.3‰、0.3‰;营业账簿的印花税率分为0.5‰和每件5元两种。
要求:根据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制造,2008年发生以下业务:
(1)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000万元;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000万元a型钢材换取对方相同金额的b型钢材;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15000万元。
问题(1):公司2008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公司2008年签订的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80000000+30000000×2+150000000)×0.3‰=87000(元)
(2)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问题(2):公司2008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公司2008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00000+200000)×0.5‰+2000000×0.3‰+400000×0.5‰
=1150(元)
(3)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1。
问题(3):公司2008年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公司2008年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0000÷4×0.3‰=750(元)
(4)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问题(4):公司2008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0000+1000000)×0.3‰=1200(元)
(5)公司新增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
问题(5):公司2008年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20000000+5000000)×0.5‰=12500(元)
(6)公司启用其他账簿10本。
问题(6):公司2008年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公司2008年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10×5=50(元)
【例题3·计算问答题】
问题:请分别说明该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若缴纳,则简述计算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目。
某企业2023年签订如下合同:
(1)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年报审计合同,审计费为12万元。
『正确答案』
不缴纳印花税。
(2)与国外某公司签订一份受让期五年的专利技术合同,技术转让费按此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2%收取,每年分别在6月和12月结算。
『正确答案』
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金额,但是合同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暂按5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3)与国内甲公司签订委托定制产品合同,约定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只约定定制产品总金额40万元,未分别载明提供的材料款和加工费。
『正确答案』
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40万元,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
(4)与供电部门签订一份供电合同,合同约定按实际供电数量和金额按月结算电费。
『正确答案』
不缴纳印花税。
(5)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次月因生产计划变化,经与供应商协商减少采购数量,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合同金额修改为50万元。
『正确答案』
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60万元,因为合同金额减少,多贴印花的,不得申请退税或抵扣;适用“购销合同”税目。
(6)与银行签订一份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最高贷款限额为5000万元,每次在限额内借款。
『正确答案』
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00万元,因为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规定最高限额,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适用“借款合同”税目。
(7)以500万元取得一宗土地用于建造厂房,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正确答案』
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0万元;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例题4·计算问答题】(2023年,6分)
其它相关资料: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契税税率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20元/平方米,产权交易印花税税率0.5‰。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甲企业2023年度发生部分经营业务如下:
(1)1月份取得国有土地400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为4000万元,并约定当月交付;然后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仓库,工程4月份竣工,5月份办妥了验收手续。该仓库在甲企业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原值为9500万元。
问题(1):计算业务(1)甲企业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
『正确答案』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纳印花税=4000×10000×0.5‰=20000(元)
购置土地使用权应纳契税=4000×4%=160(万元)
问题(2):计算业务(1)甲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
建造的仓库应纳房产税=9500×(1-30%)×1.2%/12×7=46.55(万元)
购置土地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000×20×11/12≈73333.33(元)
(2)3月份该企业因为生产规模扩大,购置了乙企业的仓库1栋,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的交易价格为1200万元,在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上记载的原值为1250万元,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
问题(3):计算业务(2)甲企业应缴纳的契税、印花税。
『正确答案』
购置仓库应纳契税=1200×4%=48(万元)
购置仓库应纳印花税=1200×10000×0.5‰+1×5=6005(元)
问题(4):计算业务(2)甲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正确答案』
购置仓库应纳房产税=1250×(1-30%)×1.2%×9/12=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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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印花税计税金额是什么
在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的都听说过印花税,并且拥有很多小伙伴曾缴纳过这种税种,那么大家了解什么事印花税吗?为了方便大家更好了解,上海仲企带来了相关我的知识,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1、印花税的界定
印花税要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运营帐本、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档为目标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经营者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黏贴印花税票,即进行纳税义务。
2、哪位印花税的经营者?
印花税的经营者包含在中国地区书立、坚振要求的经济凭证的公司、行政单位、工作单位、国防单位、社团组织、别的单位、个体户和别的本人。
3、印花税的计算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花费、总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基础,依照税率或是税款规范测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应缴金额=应纳税凭证记述的额度(花费、总收入额)×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可用税款规范
4、能够免交印花税的凭证。
(1)早已交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团本、抄本,可是视作原件使用人以外;
(2)资产每个人将资产赠给政府、养育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院校所立的书据;
(3)我国特定的收购单位与村委会、农户本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免息、贷款合同;
(5)国外政府、国际金融公司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给予特惠借款所书立的合同;
(6)公司因改革而签署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户农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署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租赁住房签署的租赁协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运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方、经济适用住房选购人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凭证。
5、能够暂免征缴印花税的项目。
(1)农林作物、农牧家禽类保单;
(2)书、报、刊发售单位中间,发售单位与定阅单位、本人中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人交易证券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或是准许开展市企挂钩、对公司(集团)进行重组和更改管理机制、变动公司单位隶属,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产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本人销售、选购住房。
【第13篇】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残疾人保障金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这项支出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如何计算?如何申报呢?
1、什么是残保金?企业为什么要交残保金?
2、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3、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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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社保15年,个人缴纳社保15年,退休金会有什么差距吗?
什么是残保金?
企业为什么要交残保金?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让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四、残保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包括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以广东为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五、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哪些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 号)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六、用人单位可以不交残保金吗?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在财会2023年22号文出台之前,没有人争议这个问题,大家都觉得是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财会2023年22号文出台,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成税金及附加。
不仅如此,还规定把原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也调整到税金及附加来核算。
也正是因为这个调整和核算范围的变化,大家对残疾人保证金计入那个科目也产生了争议!
残疾人保障金是否作为其他税费也从管理费用划到税金及附加核算呢?
其实把残疾人保障金也计入税金及附加也有其理由,残疾人保证金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及附加都是一个性质。属于税务局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不也应该计入吗?
当然也有觉得不应该计入的理由,以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没有包括残疾人保障金,改为税金及附加后,文件描述只明确增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没有增加其他项。
虽然有个等其他税费,但是在更名之前同样有等其他税费,所以残疾人保障金还是按原来的口径,计入管理费用。
反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也有不同,有些计入税金及附加,有些计入了管理费用。
这是峨眉山股份公司2019的年报,其是将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的。
这是茅台股份2023年的年报披露,其税金及附加项里面没有残疾人保障金这个项目,而且看表格数据合计是披露了所有税金及附加的明细,所有应该是没计入税金及附加,大概率是计入了管理费用。
所以,经过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披露的年报对这个残疾人保障金的核算口径其实我们发现都是有差的,所以这种争议在我们日常工作中肯定是常态化存在的。
虽然不管是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对损益的影响都一样,但是对于这个我们还是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核算的指导。
估计也是有很多人有同样的困难,也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不断询问,所以会计司网站给了回复,把这个问题予以了明确!
所以,以后大家的残疾人保障金还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吧!
残保金计算及缴纳方法
一、残保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举个例子:
比如广州的一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缴纳的保障金=(100*1.5%-0)*8万=12万元
二、常见问题及解答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意: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8、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计入。
9、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
注: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10、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重要提醒:各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残保金申报
步骤一:
打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输入获取的验证码,点击“登录”。
步骤二:
登录后打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目录下方的子目录“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骤三:
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步骤四:
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后,填写数据, 红框部分为手动填入,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再核对本期应补(退)费额。
点击右上方“申报”,注意: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残保金。
步骤五:
申报完成后进入“税费缴纳”模块,选择缴费方式,如“第三方支付”,点击“立即缴款”。如企业为免征残保金企业,则无需缴费,界面不会显示该条申报记录。
来源税政第一线,中税答疑,二哥税税念,
【第14篇】印花税的计税金额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余额计税:货物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解释】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以物易物合同(50万汽车换60万轮胎)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区分)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记载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
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解释】注意计算两点:
(1)税额超过1角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标准,而不确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在结算时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两类易捆绑在一起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小计算)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征管方便)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注意1】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注意2】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实现利润分成的,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二、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1.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3.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如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订立合同不论是否兑现均应依合同金额贴花。
【例题1】(一合同多事项)河图市甲制衣公司受托加工制作时尚服装,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5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30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1000元的辅助材料。同时甲公司受某学校的委托为其定做一批校服,合同载明原材料价值800000元由甲公司提供,学校另支付加工费400000元。为了生产高档服装,甲公司从南方购进一批高档毛料,委托某物流公司负责运输。双方签订了运输保管合同,合同中约定运输费30000元,保管费10000元。则甲公司就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a.420元
b.419元
c.442元
d.490.5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50000+1000)×0.5‰+800000×0.3‰+400000×0.5‰+30000×0.5‰+10000×1‰=490.5(元)。
【考点小结】①一份运输合同,两个合同事项:既保管,又运输;一份加工合同,两个合同事项:既购销,又加工。这两种合同最容易考计算性的题目。②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分别核算的,分别按不同类型合同计税;未分别核算的,从高计税。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由境外的乙公司负责承运,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注明所运输货物价值1000万元、运输费用25万元和保险费5000元。下列关于印花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2023年)
a.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125元
b.乙公司应缴纳印花税125元
c.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75元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免征印花税
【答案】a
【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国际货运,托运方全程计税。承运方为我国运输企业的按本程运费计算贴花,承运方为外国运输企业的免征印花税。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25×0.5‰×10000=125(元)。乙公司免征印花税。
征收管理:
一、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一)一般纳税方法
印花税通常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完纳税款。
【例题·多选题】采用自行贴花方法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 )。
a.自行申报应税行为
b.自行计算应纳税额
c.自行购买印花税票
d.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注销
e.由税务机关计算出应纳税额
【答案】bcd
(二)简化纳税方法
1.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
2.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法。(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代扣(代收)税款汇总缴纳的方法。
(三)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1.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其他凭证均应在履行纳税义务完毕后保存1年。
2.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方一定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税款中提取。
二、违章处理
(一)未贴或少贴、未注销或未画销: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的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多选题】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的情形有( )。(2023年)
a.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b.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
c.账册混乱难以查账的
d.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e.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答案】abde
【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15篇】印花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1. 问: 报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成本要加上利润表中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吗?
答:营业成本中是不包括财务费用科目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该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因此,该栏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
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体现在所得税报表的“利润总额”一栏中,利润总额=主营业收入-主营业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纳税调增事项-纳税调减事项。
2. 问:残疾人保障金属于税金及附加的吗?那分录是如何去做呢
答: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 “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
3. 问: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后一定要有残值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行后,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
4. 问:公司认缴制下的实收资本怎么交印花税呢?
答:认缴制下,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按照记载资金的账簿中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0.5‰贴花。“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5. 问: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含增值税么?
答:不包括的。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温馨提示:由于近年财政政策频出,本答疑精选仅供参考,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争议实际操作请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