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进项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进项税票网上勾选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进项税票网上勾选
上次给小伙伴们讲了如果认证进项发票,可是有的小伙伴们在问,如果勾选错了,可以取消勾选吗?别着急,方法我下面会有具体的实操案例给大伙介绍清楚。
第一步:进入电子税务局(有不知道进入电子税务局方法的爬楼哈,以前有好多文章都讲过),点我要办税,进入税务数字账户
第二步: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后看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告诉我们要到什么日期前进行申报,说明我们是勾选认证过进项的,如果我们要取消勾选,我们还是点发票勾选确认就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
第三步:在发票勾选确认里点抵扣类勾选。
第四步:注意啦!直接在抵扣类勾选里点统计确认(给大伙标示了红色箭头)
第五步:看到没,进行统计确认后,如果是认证过进项还没申报的,我们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方,进行撤销确认就好了(注意了,如果是已经申报了,还未缴款,如果还在申报期,我们可以先作废申报再撤消确认)。
第六步:我们撤销确认后再点撤消统计,这里有给大伙标示箭头。
第七步:我们返回到抵扣类勾选界面,下面的勾选状态注意了,是选已勾选的(红色箭头有标示哈),其他的按需选择。
第八步:我们按上图选好后点查询,就出现了我们之前认证过的发票,我们点要取消认证发票前面的小方框进行选定,地方小编用红色箭头有给大伙标示哈,最后我们点最下面那个大红箭头标的地方进行撤销勾选,我们就把之前认证过的发票勾选给撤消啦!是不是很简单呢,关注小编喔,小编会持续给大伙分享干货喔!
【第2篇】进项税票当月抵扣
导读: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关于进项税我们最近都有更新大量的相关资讯,这不,今天又来了! 金老师 在本文针对上个月进项税票没抵扣完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教一教大家如何记账.
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
你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
按增值税的规定,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月必须抵扣,不得结转抵扣(辅导期纳税人除外)
你的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相关案例分析:
问一:上个月的凭证是:
借:办公管理费 600
贷:库存现金:600
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怎么记账比较好?
答: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是的,需要用红字处理.因为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贷方特定为结转本年利润时使用,而错账更正要用红字.
怎么记账比较好?
进项税未抵扣怎么能计入费用科目呢.增值税都是价外税,单独核算,不参与企业利润的计算.你这么处理,等于变成'价内税'了.
借:办公管理费 -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00
问二:发票本月没有认证,但是款项忆经支付了,该怎么记账?
答;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认证期内,当月没有认证的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该专用发票可以有效期内认证的.
当月未认证的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在下个月认证了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认证税金
问三:增值税进项税上月已认证未抵扣本月怎么做账?
答:'因此我们专用发票先认证,再在每月申报时,把已经认证的发票转为不抵扣发票' ----认证通过,应先将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因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个人建议不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数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
【第3篇】进项税票超过认证期限
事情介绍
去年,某公司由于办公室被盗,导致一份价税合计23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同被盗,时至今日,案情终于落地,被盗财产也被追回,但是当公司财务人员拿到这份购货发票的时候,傻了,因为已经超过了认证期限180天,这份专票开票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那个时候还是180天的认证期限,怎么办呢?
后在今年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会计人员及时依法办理手续,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这份涉及增值税30多万元的扣税凭证,终于获得了抵扣,为公司避免了30多万元的税款流失!
政策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规定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2、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之前是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证并稽核比对,2023年之后是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
客观原因包括?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办理逾期抵扣应报送的资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第4篇】进项税票网上勾选认证
点击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电子税务局
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进入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登录成功后,依次打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点击即可实现直接跳转,跳转后就进入了我们熟悉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纳税人在可取得税控设备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税控设备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从电子税务局跳转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的话,是不需要插入税控设备。
点击上方菜单栏中的“抵扣勾选”,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并提交。
提交后,再次点击“抵扣勾选”,选择“抵扣勾选统计——申请统计”后,可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统计完成后,点击右上方“确认”按钮,可将当前统计报表作为申报的依据。
【第5篇】什么样的进项税票留抵
留抵的进项税账务处理
答:进项税留抵: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留抵计算公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 - 当期进项税
具体操作: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留抵税金是累计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已认证的进项税没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抵到下个月用销项税减去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
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转出及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留抵的进项税账务处理和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小编已经给你详细的整理出来了,阅读后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大家看完后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前往会计学堂咨询专业的会计老师为你在线答疑!
【第6篇】进项税票丢了怎么办
非常感谢你劳累的一天还能打开小编的文章阅读,希望能给你带来快乐和放松,欢迎各位朋友们来吐槽,小编真是不胜荣幸,小编将努力分享更好的文章给你,您的支持是我前进的动力,动动手指给点意见吧,小编会虚心接受好好改进 。
在会计实务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票据的丢失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是一种比较常见且比较严重的行为,毕竟我们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是比较严格的,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直接关系着你的进项税款能否抵扣。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规: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通过法规我们基本可以看出解决方法,增值税发票总共有3联,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时只要其中一联的复印件和销售方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就可以进行税款的抵扣。但是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现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方式还有网上勾选认证这个方法,这个方法是以纳税人识别号为依托,只要是开在你家税号名下的发票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并通过勾选的方式来认证抵扣增值税,这种认证方式的前提是纳税人信用为b级及以上。在这种认证方式的前提下,在询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可直接进行税款抵扣。
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开的发票抵扣期限是180天,在之后开的发票抵扣期限则是360天。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超出抵扣期限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冲红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当然那样做是有部分罚款的。
【第7篇】代理运费进项税票如何处理
代理运费进项税票如何处理?
物流公司开据的代理运费服务业发票不属于可以抵扣的扣税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运输发票抵扣问题规定,……(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所述物流公司只有取得了税务机关授权,代开的运输发票才能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2《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发票,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级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准予抵扣.其它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附件3《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中规定,符合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第8篇】发票进项税票认证
头条中的各位一般纳税人老板,没有谁不知道,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材料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可以抵扣的(题外话,如果不可以抵扣,估计要哭倒一大片了¥%#¥)。当然不是说你拿到进项增值税发票后就完事了,这些发票想要抵扣就要在取得当月月底之前把它们全部认证了。
是否进项发票认证成功就表示一定能抵扣成功呢?
各位老板注意,进项发票认证成功不代表一定能抵扣成功。认证成功表示税务局说到抵扣的意愿,只有进项发票的上游缴税后税务局才能批准进项抵扣,所以认证成功到抵扣成功这个过程也是有一定风险的。进项发票购买有风险,万一供应商失联了,税务局一定会找上门的。
如果有一天税务局就找上门来了,说你的供应商失联了,能做的就是,赶紧把税和滞纳金补上。至于供应商为什么失联,各位一般纳税人老板们都很清楚。
【第9篇】发票进项税票认证期限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不再设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3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进项税票怎么认证
小伙伴们有福了,刚好赶上申报期,这里给小伙伴们讲下一般纳税人怎么认证进项发票!有的小伙伴们就在想,我们为什么要认证进项呢,进项发票是我们采购原材料等收到别的公司开给我们的专票,我们把他认证抵扣后,就可以抵扣我们开出发票要缴的税金喔,现在给大家实例演示认证进项的流程哈。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以办税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都行(以开票人登录一般没有报税权限哈)
第二步:点我要办税,红色箭头有标示,点税务数字账户,也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
第三步: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点发票勾选确认,红色箭头有指示哈。
第四步:进入勾选界面,点抵扣类勾选,也是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
第五步:进入抵扣类勾选后,一般把红色箭头的地方都选一下自个需要的类型,点查询,我们要抵扣的发票就会显示出来了。
第六步:我们点红色箭头指的地方,选择我们需要抵扣的发票(如果是纸质专票一般是收到发票后大伙再抵扣哈)
第七步:我们选好需要抵扣的发票后,我们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儿提交勾选。
第八步:我们提交勾选后,会跳出下面的对话框,我们点确定就可以了。
第九步:我们确认勾选后,点红色箭头指的地方进行确认统计。
第十步:我们进入确认统计界面后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方申请统计。
第十一步:我们进入申请统计后,就进入了下面的界面,下面有点打印可以打印统计的明细,如果还有没统计的发票可以点撤消,如果确认该认证的发票都勾选完了,我们点确认统计,认证就完成了,我们就可以去申报增值税啦!
【第11篇】进项税票勾选认证
发票勾选认证月月用,可是有些会计朋友还是不了解勾选认证都有哪些功能。听说,还有撤销功能呢?今天就跟小编一起系统认识一遍勾选认证吧。
一、勾选认证日常问
日常提问一:
答案分享: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称“勾选认证平台”)一旦提交成功后,还可以继续勾选哦,换句话说,一个月内可以多次勾选认证。
日常提问二:
这个月的进项在勾选认证平台上多勾选了,不想留抵,想交一点税,怎么样能撤销一些?
答案分享:只要勾选的时候不点击确认按钮就可以撤销的。
日常提问三:
是否还可以选择认证不抵扣?
答案分享:勾选认证平台没有认证不抵扣按钮,认证不抵扣是申报软件发票采集时的按钮。如果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是可以选择认证不抵扣,认证不抵扣界面选择如下:
二、勾选认证深入知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深入地了解下勾选认证平台:
1.关注界面上的当前税款所属期/勾选月份,您勾选的发票,将属于当前的所属期;
注:平台提供近期和未到期(还未到认证抵扣期的发票)的发票查询功能。如果单位是按月申报的,那么可以查询的是查询当天前1日开具的发票(比如6月7日可以查询6月1日至6日开具的发票)以及本月1日前360日内开具的发票,由于目前开具的发票信息数据同步到本平台需要1天,所以平台中不含当天开具的发票。
2.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
3.每个所属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操作。
4.已勾选的发票,需要完成确认操作,方可视为认证完成。
5.扫描认证的发票不能也无需进行勾选操作。
6.异常发票(作废、失控、红冲等)不能进行勾选操作。
7.当勾选的发票较多时,建议您设置查询条件,分批进行勾选操作,也可选择使用批量勾选功能完成。
8.销方离线开具的发票,在本平台无法查询到,在销方上传发票至税务局端后,方可体现在本平台中。
实务扩展:进项认证与税负率的问题
实务中企业有时销项税额小于或略多于进项税额,本不交或交很少的增值税,会计们担心达不到行业平均税负税局容易查验,常常控制这些月份少认证一些发票留待以后再认证抵扣。其实对此也不用太过担心,企业单个月份税负率波动也是正常的,只要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就可以。
【第12篇】增值税票进项怎么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 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 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显示在发票密码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 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 通过认证,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 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 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一、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是直接在企业将发票扫描或输入税务局网站,并通过网上传送发票认证信息的方式。如某市网上认证,按以下步骤 进行操作:
(一)进入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点击“发票认证”再点击“入口二发票认证”,如图2-3-1所示:
(二)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进入扫描、手工录入界面,如图2-3-2所示:
(三)扫描或是手工直接录入进行认证,如图2-3-3所示:
扫描输入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发票数据,完成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手工录入完成后检 查录入数据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
二、柜台认证
柜台认证是指去税务局柜台手工输入进行认证的形式。发票在网上认证失败或者不能认证的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可以携带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前去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柜台认证。
三、勾选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 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实务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发票审核和保管。
(一)发票的审核
实务工作中,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对其联次、盖章、发票内容等进行审核,如图2-2-4所示:
审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5点内容:
1、审核收到发票的联次是否为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
2、审核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盖有销货方的发票专用章,印章信息与销货单位的企业名称、税号是否一致;
3、审核购货单位信息是否与本企业信息一致;
4、审核商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信息是否正确;
5、审核发票密码是否超出框外,如果超出框外,发票无法通过认证,应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
(一)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
实务中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主要包括:
1、收到发票的保管;2、丢失发票的处理。
1、收到发票的保管
收到的发票,发票联应交给会计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统一装订;另要将认证相符的抵扣联、税务平台上打印的 《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次月统一装订成册。
2、丢失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 丢失前未认证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只丢失 其中一联的,购买方可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实务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话号码开错了能用吗?
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电话号码开错时,可先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可以用,如果不通过应寄回给供应商重新开 具一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辨别真伪?
答:(1)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询区”下的“发票查询真伪”功能;(2)可到当地税务局柜台现场鉴别。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做丢失处理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为当月开具,可以退给开票方让其直接作废重开。如果跨月,可以自己开具一份红字信息单,或是让开票 方开具红字信息单后,校验通过让其先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
课前小结:
一、发票认证分为两种: (一) 网上认证 (二) 柜台认证 (三) 勾选认证
在发票认证实务中,税务会计还应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第13篇】增值税票进项认证
说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现在叫勾选确认),对财税人员来说司空见惯了,但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认证吗?了解为什么要认证吗?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1、什么是认证?
这得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来说,销售方通过该系统开具的发票直接上传到税局服务器,采购方从销售方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通过网上认证系统将发票数据同样上传到税局服务器,系统自动对上传的进项税发票数据和销售方的销售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票数据相符,则认证通过;如果不相符,则不通过,退回查明原因。简单的说,认证其实就是个数据比对过程,将销售方发票数据和采购方发票数据进行核对。
2、为什么要认证呢?
在笔者看来,认证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确定发票的真伪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从空白发票到已开具发票,目前都纳入税控系统的监控之下。首先,如果没有领购发票,就没法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即使通过别的途径开具发票,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所以假发票是进不了税控系统的。
(2)确定发票的领购方是否是发票上的销售方
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借票”。在领购发票的环节,领购方的名称和税号已经与领购发票的号码进行了关联,如果第三方借用领购方的专用发票,以第三方的名义即使发票开具成功,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
(3)确定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
这种情况的前提:发票是真实的,也是发票领购方开具的,但是发票各联内容不一致。这里的内容主要指金额,即销售方的记账联和采购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记账联的金额小于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认证系统的比对结果数据不符,认证不能通过。
3、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
进项税发票认证通过以后,就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了,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发票的用途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抵扣要求。简单的说,进项税要想抵扣必须认证通过,认证通过了不一定能抵扣,即认证是抵扣的先决条件。
那如果不认证,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不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时间过长,金额过大,税务局会进行核查,多生一事不如无事。
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认证,及时抵扣进项税,即使以后用途发生改变,大不了进项税转出,一定要尽量提前享受进项税抵扣的好处,这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呢。
【第14篇】光伏即征即退进项税票能抵扣吗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哪些范围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税优惠政策呢?退税比例是多少呢?不要担心,与其独自思考,不如跟着网校来学习,只要3分钟,教您如何看懂增值税退税相关程序。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定义
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退税比例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2016﹞5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规定。假设重庆2016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人/月,可退税标准为1500*4=6000元,全年为6000*12=72000元,大于2023年前规定的35000人/年残疾人退税标准37000人/年。
ps: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该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如x企业当月销售xx系统500万,进项税额20万,应退税额是多少呢?
软件销售增值税额=500/(1+17%)*17%-20=52.64万
软件销售即征即退增值税额=52.64-500/(1+17%)*3%=39.81万。
ps:
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ps: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
6.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不满足了,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s:优惠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虚假退税需要承担的后果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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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进项税票认证期限
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天呢,对于这一问题,现在还有不少会计新手表示疑惑。对此,本篇文章将会给您解答,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就有明确的规定说明了这一问题,详情如下。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及相关政策说明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会计学堂提醒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希望您可以记住这一点。更多税票知识,欢迎您持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