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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怎么缴费(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9 17:25:02 查看人数:4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江苏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怎么缴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怎么缴费

【第1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怎么缴费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保障您的待遇享受,请及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01缴费期限

2023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费,跨年度不可补缴,漏缴将影响退休待遇享受。

02缓缴政策

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2023年底前仍可缴纳2023年度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不可补缴。

03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下方“微办税”中的“社保缴纳”菜单。

(二)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助缴费。

(三)银行网点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东海县建设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

人社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税务政策咨询电话:12366

东海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2023年12月

【第2篇】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办税环境,降低出口企业办税成本,2023年底前,江苏省国税局开发并成功上线了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影像资料采集功能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即日起全省出口企业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使用上述功能或系统。

1、“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之间,任选一种申报途径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

选择“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办理系统的,出口企业可直接通过网页方式在线注册、在线录入、在线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反馈、在线下载疑点、在线更新退税文库、在线办理单证、在线报送影像资料,并可实时查询出口退税进度。

2、适用企业范围

除四类出口企业外,其他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企业在办理特定业务时,如需提供有关纸质资料的,可使用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影像资料采集功能。

3、适用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单证业务、视同出口业务、零税率应税服务业务中无相关电子信息所涉资料。

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影像采集所涉资料

1、单证业务

(1)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加工费普通发票、来料加工手册

(2)来料加工免税核销证明:来料加工手册

(3)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4)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

(6)代理进口货物证明:进口报关单、加工贸易手册、代理进口协议

2、视同出口业务

(1)中标机电产品: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生产企业提供)、中标证明通知书、中标证明、供货合同、发货单、收货清单、分包合同(协议)(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的提供)。

(2)销售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普通发票、购销合同。

(3)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出口发票(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

(4)生产并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企业配餐合同、送货清单、配餐计划表。

(5)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外修理修配合同、出口发票;飞机维修企业需要提供:维修工作单、出口发票;对外修理修配的船舶需提供:修理修配合同。

(6)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7)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

(8)为国外(地区)企业的飞机(船舶)提供航线维护(航次维修)的:维修单据(是否有航班机长或外轮船长签字)、维修合同、出口发票。

(9)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副本。

(10)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属于分包的分包合同(协议)。

(11)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

(12)通过保税区仓储企业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3、零税率应税服务业务

(1)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载货(或载客)舱单或其他能够反映收入原始构成的单据凭证;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合同或协议;

(2)航天运输服务:合同或合同对应的项目清单、收款凭证;

(3)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跨国公司的成员公司申报退(免)税时提供的收款凭证是银行出具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收付)公司的,企业补充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申报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大于收款金额的,企业补充提供书面说明材料。

4、报送影像资料的单位,原“特殊业务类型电子信息申报表”申报方式不变

【第3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网

案例

会计小白是几家个体工商户的代理记账会计,主要负责日常申报还有代开发票的相关涉税事宜,但是自从9月开始实名制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因为个体户税务登记时只登记了法人的信息,因此只有法人才可以完成实名认证登陆电子税务局,对于代理记账的会计来说,很是头疼,要么去大厅增加办税人员后,才可以实名登陆。不然的话,有时候需要通过联系法人获取手机验证码后再登陆,相当麻烦,有什么方法解决这个登陆问题呢?

根据要求,现在登陆电子税务局需要实名制登陆,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增加或者变更成为这家个体的办税人员后,实名后便可随时扫码登陆了,现在也有个好消息,就是个体增加办税人员可以不用跑税务局了,也可以在网上实现增加了,现在把具体操作和大家分享下:

首先,也是需要先进行微信实名采集。通过关注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在我的信息或者微服务里可以做实名认证操作。

其次,登陆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基础信息维护里维护编辑信息,在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对明细表里办税人姓名栏次里是否修改为是后,在弹出的信息框里完善确认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确认,再把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是否修改选择是后,在确认后内容里选择正确的身份证件,比如居民身份证,然后保存提交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对表。

此时,表单状态显示是受理中。还需要最后的一部操作,就是在苏州税务或者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去看,是否收到一条税务事项提醒,点击进去,确认后提交即可。

注:本文仅适用于江苏地区哦。

【第4篇】江苏省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出台了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也就是说上述八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票,并且没有销售额的限制哦~

不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也不用着急,我们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吧!

1

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2

点击我要办税,选择企业用户登陆,有三种方式可选择,用户名登陆、数字证书登陆和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3

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发票使用—代开发票—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或者在搜索栏中搜索“代开发票”,一键轻松快捷找到该模块。

4

选择“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5

填写表单,纳税人选择申请代开的项目类型和行业税目。

带红色*的为必录项目,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正确填写购买方纳税人信息。

a tip:常用客户可以在“购方信息是否设置为常用信息”选择“是”,下次开票时即可在“客户信息选择及维护”中直接选择。

6

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根据需要填,可不填)——单位——代开金额(含税)——数量等内容,单价(不含税)、代开金额(不含税)、征收率、税额等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备注栏根据需要填,可不填。销售方纳税人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销售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需要自行选择)。

7

保存提交,系统出现缴纳税款提示,核对无误后可再次提交。

a tip:电子税务局提交时提示需要交纳的税额仅指增值税税款,待自助开票机上取票时会提示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全部税款。

提交后,就可以去代开发票自助终端上取票啦,目前缴纳税款只支持三方协议方式扣款,请提前签订好税银协议哦~

tips

1

- 问答时间 -

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是什么?

适用本地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票;异地(含跨省、跨市、县、区)开具专票、销售免税项目(如免税农产品)、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等暂不提供网上代开,请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申请。对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代开。

2

- 问答时间 -

当月提交的代开申请能否下个月取?

不可以。当月申请的专票只能当月开具,申请后请及时去办税服务厅打印代开发票。

3

- 问答时间 -

在申请代开专票时,为何有时无需缴纳教育费附加,有时候又要代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 【2016】 12)规定,对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当超过时,在代开发票当次将一并代征。

4

- 问答时间 -

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8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能否自开专票?

不可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

- 问答时间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票可以免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无锡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4号

【第5篇】江苏国家税务

江苏税务app上线了

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

服务于企业和自然人

提供72项高频业务功能

快来下载吧

以华为应用市场为例,打开华为应用市场,搜索“江苏税务”,点击【安装】、【打开】。

点击两个【始终允许】弹窗授权后,点击【立即体验】即可进入app界面首页。

点击左下角【注册用户】,进入账号注册界面,完整填入所有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即可完成注册。

注:不可使用网页版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登录;为保证账户安全,密码长度不小于6位,且必须同时包含大小写字母及数字。

进入app界面首页,点击左上角【请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及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完成登录。后期可在【设置】中设置手势登录。

以自然人身份成功登录app后,系统自动关联您担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全部企业,办理企业业务时点开左上角头像,点击如【个人身份】,选择企业后可切换至【企业身份】。

办理业务需完成实名认证,已在微信中完成实名认证的无需再次认证,未认证的点击右下角【我的】->【用户管理】->【实名认证】,即可跳转至微信税务实名认证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

您可在应用市场中搜索“江苏税务”,也可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上二维码下载安装包,也可点击链接下载:https://www.jiesi6.com/jssw/index.html 目前仅支持安卓6.0以上版本。

【第6篇】江苏税务总局

本报讯(通讯员 苏穗 经济报记者 朱梦笛)6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原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正式合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出席挂牌仪式。

樊金龙指出,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希望江苏税务系统以此为契机,展现新形象新作为,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让江苏百姓和市场主体有更多改革的获得感,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对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顺利挂牌表示热烈祝贺,希望江苏税务部门以挂牌为新的起点,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同心同德、齐心聚力,扎实平稳做好后续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的新作为、新风采。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实现了“一厅通办”、“一网办理”,12366税收政策实现了“一键咨询”,统一了执法尺度和税收政策口径。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1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特服号全面启用新的语音导航,已受理各类税收业务咨询近百万。与此同时,原省国、地税电子税务局整合成“江苏省网上税务局”,纳税人可通过统一渠道和界面进行登录、并实现关联业务的一次性办理。

“税务部门纳税服务质量会上一个新台阶!”奇瑞捷豹路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何培芳对国地税合并后充满期待。她表示,作为汽车制造产业龙头企业,税务业务量很大,以往国地税业务分开专人办理,增加了企业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此外,一些税收业务咨询各自独立,企业不好整体消化吸收。国地税机构合并后,企业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都会大大降低,税收政策对外口径统一、沟通渠道进一步整合优化,大大加强了我们对于税收的整体把握,这些都是对企业实实在在的便利。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组建后,市、县新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税务部门将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务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第7篇】江苏税务查询

重要消息

重要消息

重要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上线啦!

上线后的电子税务局

推出了5大版块

新增52项功能

优化20项功能

集成其他系统10项功能

让办税更便捷!

注册及登录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方式①

使用域名网址登录:

https://etax.jsgs.gov.cn

(建议收藏使用)

登录方式②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jsgs.gov.cn

点击右上角的“电子税务局”登录。

注册及登录方式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支持单位登录和自然人登录,单位登录支持“用户名登录”、“数字证书登录”和“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企业用户登录

单位纳税人支持使用税控ca数字证书或税号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自然人登录

自然人通过 “手机号码登录/证件号码登录”实现自然人车辆购置税及代开发票申请功能。

点击“自然人网上办税(个人所得税)”进入现有的its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https://its.jsgs.gov.cn。

新版主界面介绍

登录后页面分为页头和内容区两部分。

页头是搜索退出等功能。

查询出的搜索结果,将鼠标移动上去,可以显示出对应功能的菜单路径。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上方的办税区进行涉税业务的办理,查询区进行涉税业务的查询等等。

点击相应模块进入。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

“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江苏税务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左侧的功能区分为“常用功能”、“套餐业务”、“特色业务”

常用功能模块,纳税人通过“设置”按钮,可以编辑增加自己的常用功能,以便后期使用。“套餐业务”、“特色业务”为纳税人提供一些主要的固有或特有功能。

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我的信息

纳税人通过点击“我的信息”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度申报〗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增值税”,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度申报】

搜索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领用

【模块说明】

纳税人领用发票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发票”,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发票领用】

搜索界面:

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公众服务

公众服务主要是一些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功能。目前包括通知公告、咨询辅导、公众查询等大类。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将不断增加和优化功能模块

我们也会持续为您更新操作指引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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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简历没消息,面试回答不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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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下载

2023年度常州市居民医保

已经开始缴费

如收到以下短信的常州人

请注意了!

“您的居民医保扣缴不成功”

2023年度

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批量扣费时间为

10月底、11月底和12月20日

扣费第一阶段已经结束

还没缴费的请注意

11月1日起,可在线缴费了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同步参加长护险,参保对象为常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城乡居民(需既往曾参加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3.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4.本市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5.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入学前来常儿童(其父母有1人在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的);

6.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和长护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保(含长护险3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

1.“老年居民”730元/人

2.“未成年居民”390元/人

3.“高校大学生”230元/人

4.“非从业居民”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个人缴费标准为930元/人,溧阳市、金坛区个人缴费标准为730元/人

5.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承担。

参保登记

2023年度居民医保正常缴费人员,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的视作延续参保。新参保或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办理方式如下:

1.现场办理

参保人员到本人户籍、居住证、学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常高校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2.掌上办理

登录“江苏医保云”手机app,点击“我要保”中的“居民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网上办理

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中的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中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方式

(一)“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

1.省社会保障卡扣缴

我市“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主要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保卡”)扣缴,其中同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居民通过养老保险签约账户扣缴。 11月1日起 “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pos机刷卡、我的常州app电子钱包等渠道缴费

2.微信缴费

(1)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

(2)首次使用小程序需进行授权操作,授权完成后进入缴费界面。

(3)点击“缴费”(点击切换缴费人,也可以为他人缴费),进入到缴费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的社保项目,确认缴费信息是否准确,点击“一键缴费”,进行缴费。

(4)缴费完成后,会有“支付成功”的界面,点击“完成”后,会返回至小程序界面,提示“缴费成功”。

(5)缴费成功后可在小程序中查看缴费记录。

3.支付宝缴费

(1)进入支付宝,在“首页”界面最上方“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服务界面,点击“下一步”

(2)首次登陆,需要完成服务授权,点击同意进入缴费界面。

(3)进入缴费界面,本人缴费,直接点击本人头像;为他人缴费,点击“为他人缴费”,输入被缴费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点击确定。

(4)弹出缴费列表页,确认缴费信息是否准确,点击右下角的“去支付”。

(5)点击“立即付款”,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查看缴费记录

4.银行柜面缴费

持本人身份证到各银行网点查询缴费。我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江南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均支持现金缴费功能。

5.银联pos机刷卡缴费

缴费人可以持银联卡至税务部门设立在各级劳动(人事)事务代理机构或办税服务大厅的窗口用pos机刷卡缴费。

6.我的常州app电子钱包缴费

(1)登录“我的常州”app,在首页选择“服务—社会保障—参保缴费—养老医保缴费”。

(2)点击“养老医保缴费”,进入缴费界面。

(3)选择缴费险种,选择缴费信息,核实信息是否准确,点击“提交”,完成缴费。 使用“我的常州”app电子钱包缴费功能需提前开通电子钱包业务。 若出现已扣费但提示“缴费失败”的,相关款项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二)“高校大学生”

在常“高校大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保费后代缴

特别提醒

广大居民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时应准确留存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前往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若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

欢迎您拨打税务咨询电话

参保登记咨询热线:12393

缴费服务咨询热线:12366

扩散提醒身边的朋友

来源:常州税务、常州医保

【第9篇】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

税贸通导读:

新版电子税务局上线!爱(hen)操(luo)心(suo)的小编赶紧奉上查询发票的最新操作~~

首先是网址:http://etax.jsgs.gov.cn/

注意喽:本省纳税人、外省纳税人,无需登录,都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发票查询功能查询发票!

第一步

打开电子税务局页面,无需登录,点击“公共服务”

第二步

选择“发票查询”

“发票查询功能”提供两类发票查询:

一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的通用机打普通发票(以下称为: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查验)

二是通过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以下称为:增值税发票查验)

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查验说明

功能介绍:

1、可查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开具的通用机打平推发票

2、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以查验最近1年内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3、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验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24小时后再进行查验操作。

查验结果说明:

1、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2、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3、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发票查验时需要输入的相关内容。

增值税发票查验说明

功能介绍:

1.为保证查验速度,查验平台目前暂支持1年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验。

3.可查询发票类型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

点击页面上方“常见问题”、“操作说明”,并请仔细阅读: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联合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

来源:苏州税务服务号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第10篇】江苏税务电子

问:你好,我公司2月份的申报数据需要办理更正申报,请问到大厅来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

“您好,往期更正申报可以“不接触 网上办”,您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者“江苏税务”app来办理,我详细介绍一下不同系统的操作步骤吧!”

模块概述

通过本功能,对往期更正申报提供线上申请和资料提交渠道,由税务人员受理经办。

进入路径

1.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首页搜索关键词【通用业务办理】查找业务功能模块。

2.首页→【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通用业务办理】

操作说明

01

点击【通用业务办理】后,进入申请界面。

02

选择并填报相关的必录项,“业务事项(大类)”选择“申报类”;“业务事项(中类)”选择“往期更正申报”;“业务事项”选择本次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类型;业务所属期起止时间选择需要更正申报的所属期;“情况说明”填写更正理由、需更正报表的概括情况、具体修改点等内容。

03

上传本次需更正的申报表(建议pdf格式,5mb以下),点击【保存】按钮。“需更正的申报表”为必报项,需纳税人上传正确的申报表,并标注修改点。

温馨提示:更正的“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04

点击【提交】按钮。提示:纳税人通用业务办理提交后不可更改! 点“确定”,流程发起成功。

05

通过【互动中心】→【我的消息】→【我的提醒】功能可进行查看及下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意见。

(1)受理通过的。

表单状态转为“通过”。

(2)未通过的。

表单状态转为“未通过”。可根据告知的补正内容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01登录【江苏税务app】,在首页点击【办税】。

02点击【申报纳税】→【往期申报错误更正】

03点击【+往期申报错误更正】

04依次选择“申报表名称”、“纳税期限”、“所属期起”、“所属期止”,填写“情况说明”,点击【下一步】。

05点击【上传】“需更正的申报表”(建议pdf格式,5mb以下)→【提交】。

温馨提醒:更正的“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06通过【办税】→【申报纳税】→【往期申报错误更正】查看税务事项受理情况。

来源 | 南京税务

编辑 | 郑好

发布 | 苗鑫

审核 | 刘云涛

【第11篇】江苏省国家税务

中山码头,寒风习习,又到一年公祭时。12月10日,苍松掩映下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庄严肃穆,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机关党组织联办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签名悼念活动在这里举行,数十名党员干部代表纷纷在“和平许愿墙”上留言,表达热爱和平的心声。

国行公祭,祀我殇胞。“84年前,金陵古城,血雨腥风,30万遇难者同胞惨遭日军杀戮。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就有苦难的同胞倒在日军的屠刀下。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深切缅怀南京大屠杀无辜死难者,缅怀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缅怀同中国人民携手抗击日本侵略者献出生命的国际战士和国际友人,表达我们每一名中国人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崇高愿望。”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党建办主任王秀明拳拳紧握、字字铿锵。

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山码头遇难同胞纪念碑前,党员们怀着沉重的心情整齐列队肃立,集体脱帽默哀。随后全体人员缓行至纪念碑下,献上手中菊花,并缓步绕行纪念碑一周,以寄托深切哀思之情。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铭记历史,珍爱和平”“不忘苦难记忆,砥砺复兴之志”“共护一份蓝天,共享一片和平”“愿山河无恙,祖国安康”……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上,党员们紧握手中的笔,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真挚心愿。大家纷纷表示,要珍爱来之不易的和平,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牢记新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在为国聚财、圆梦中华的道路上建功立业。

“维护和平环境,促进共同发展,珍惜当下。”来自江苏省税务局青年党员胡园园第一位在“和平许愿墙”上签名留言。她激动地说,参加国家公祭日主题系列活动深受教育、很有意义。作为一名税务战线的青年党员,要更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当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内修素质,外强本领,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注入青春的能量。

“组织国家公祭日‘和平许愿墙’签名悼念活动,就是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铭记那段悲痛的历史,以史为镜,勿忘国耻,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江苏省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84年了,硝烟虽已散去,但历史从未远离。今天我们更应牢记“落后就要挨打”这一血的教训,从历史中汲取精神营养,勇于担当、奋力拼搏,为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洪姝翌 杨光 孙军

【第12篇】江苏国家电子税务

年底到了,公司业务多,发票不够用怎么办?这种情况也真是急死人呀!不用担心,在电子税务局上可以增加发票票种、用票量和最高开票限额。那问题来了,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加发票票种和发票用票量呢?下面就来看看: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加票种和用票量的步骤流程。

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加票种和用票量的步骤

1、进入首页,选择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如下图操作。

2、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进入该模块。

3、根据系统提示,请先点击 “业务前置监控”,判断是否满足办理条件。

点击“添加”按钮可增加发票种类,如误点可通过“删除”按钮删除此行记录。表单填写完整,请点击左上角“保存”,提交成功后,流程将显示“受理中”。

在电子税务局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进入该模块。如图所示:

2、根据系统提示,请先点击 “业务前置监控”,判断是否满足办理条件。

发票申领热点问题解答集锦

纳税人增加票种、变更发票限额、变更发票数量审批通过之后,纳税人端开票系统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分别如何变更操作?

如何查看发票增量增加票种未通过的原因?

好了,上述就是介绍的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增加票种和用票量的详细步骤了,日常工作有需要的,可以参考上述的步骤进行申领发票哦。

更多财税知识可以关注我哦!

【第13篇】江苏网上税务

近年来,宿迁沭阳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为企业群众提供“零跑动”办事服务的通知》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以税收信息化为抓手,突出前置引导、远程支持、精准对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为新常态,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加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新体验。

突出前置引导,拓宽“智能化”,让“少走马路”成为常态。通过加强宣传辅导强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前置引导,拓宽智能办税缴费覆盖面,让纳税人缴费人愿意“网上办”。大力加强智能办税工具应用辅导,努力让每一个纳税人缴费人“会使用”“会操作”。关注办税人员对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的掌握度,利用远程连线、线上互动、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操作流程辅导,确保办税人员了解功能要点,熟悉系统操作。设置线上办税体验区,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办税人员不懂即问、服务人员即问即答;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积极拓展网上办税新渠道。在去年91%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持续推广应用新办企业套餐、个体新办套餐、ukey发行邮寄、多缴退抵税(费)、往期申报更正、简易处罚等高频业务功能,基本实现各类涉税事项线上办、广覆盖。

突出远程支持,培育“多元化”,让“线上办税”成为常态。加强线上办税缴费远程技术支持,培育多元化办税缴费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习惯“网上办”。提供多渠道的个性化服务,实现问题线上多元化沟通解决。为有效解决纳税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提高日常咨询解答的准确率,着力解决传统电话咨询“讲不清、难理解、找不到”的涉税咨询堵点、难点。依托电子税务局、钉税宝等办税平台,通过智能在线咨询、征纳沟通平台互动、qq远程交互、线上纳税人学堂辅导等方式,提供政策讲解、听取诉求、个性辅导等服务,实现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线上多元化“面对面”沟通,让纳税咨询“看得见、找得到、易理解”。推广引导“掌上办税”,促进网上办税向掌上办税转变。为适应自然人办税缴费需求的增加,全面推行“掌上办税”,大力推广江苏税务app、微信办税小程序等掌端办税应用,积极引导办税人员使用智能导税系统,通过江苏税务app及微信办税小程序,实现各类高频业务掌上办、涉税信息掌上查、智能咨询掌上答、窗口办税掌上约,促进网上办税向掌上办税的转变。

突出精准对接,注重“个性化”,让“精细服务”成为常态。精准对接特殊群体和特殊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满意“网上办”。一是实施全电票“精准服务”系列举措。为稳步推进“全电发票”推广工作,落实“集中预先辅导、随票全面覆盖、网格兜底保障”的“精准服”系列措施。组织专场直播培训,集中进行预先辅导,讲清相关政策和操作指引。随发票交付,采取“一对一”直连形式,提供精准的政策和操作跟踪服务,让受票单位同步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服务。通过线上网格化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新旧发票功能差异,让纳税人缴费人深切感受全电发票在降成本、增便利方面的优势。开通留抵退税“快速服务”通道。在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期间,为让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和答疑解惑,通过短信平台、钉税宝征纳沟通互动平台、税企交流群等渠道进行个性化提醒,推送相关政策1.8万余条,保证了退税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开展。突出重点服务对象,为全县38家“专精特新”和重点税源企业开辟线上办税绿色通道,开通“热线直通车”,做到事项优先办理,诉求即时响应,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徐春晓 童雷

【第14篇】江苏税务微博

温馨提示!

距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截止日期倒计时7天!

请您尽快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涟水县医保局提醒全县广大城乡居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仅剩7天,尚未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逾期将不再办理。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340元/人。

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

◆1.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2.“淮安税务”“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

线下缴费:

◆银行柜面: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柜面,具体网点以相关银行明确为准;

◆部分镇(街)、村(社区)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站(点)。

线上缴费流程

微信缴费

◆微信扫描下图“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码,或点击下图的小程序码,长按识别。

◆在微信中,点击最下方“发现”->“小程序”->在最上方“搜索小程序”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提示:微信需实名认证;可代多人缴费。

支付宝缴费

◆支付宝扫描下图“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码。

◆在支付宝最上方“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提示:支付宝需实名认证;可代多人缴费。

“淮安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淮安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最下方“办税查询”->点击“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点击“医保缴费”->识别二维码->点击“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第15篇】江苏电子税务

在线咨询又上新功能啦!

电子税务局每个办税操作界面右上角,

都可以找到“智能咨询”按钮,

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

可以随时发起在线咨询。

随办随问、即时辅导~

01进入电子税务局,每一个办税操作页面右上角,都可以找到“智能咨询”按钮,点击进入在线咨询。

02点击“地区选择”,选择问题所在地,进行智能咨询。

在提问框中输入相关咨询问题,点击发送。智能机器人会根据您的问题,自动匹配最新解答。

03如果智能坐席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在工作时间,点击“转人工”,12366人工客服与您互动解答。

这样您就可以和12366人工客服实时互动啦。发送问题界面截图或者遇到不懂的错误提示,都可以一一为您解答。

04在线咨询页面还集成了常用涉税软件下载、热点问题、最新专题、最新政策等功能模块,非常实用方便!!

在线咨询现已覆盖多个渠道,除了电子税务局各办税页面前端“智能咨询”发起外,您还可以通过江苏省税务局网站首页的“我要咨询”、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12366在线咨询”、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专题-纳税咨询”、江苏税务app“在线咨询”、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税费咨询”发起。

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

“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江苏税务”app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素材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新区税务

编辑 | 郑好

发布 | 苗鑫

审核 | 刘云涛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怎么缴费(15个范本)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为保障您的待遇享受,请及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01缴费期限2021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请您在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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