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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有哪些(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0 13:41:02 查看人数: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变更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第1篇】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最近,不少会计朋友咨询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今天,小编整理了咨询度较高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为什么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时备注栏会显示“更正申报”字样?

答:纳税记录备注栏出现“更正申报”字样,是因为对申报信息进行了更正申报,所以纳税人开具该属期的纳税记录,就会在该笔信息的“备注”栏打印“更正申报”的字样。“更正申报”字样并不会对您开具的纳税记录造成任何影响。

2、为什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所得项目和我申报的项目不一致?

答:目前,申报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表时,是按所得项目小类填写的,但纳税记录打印时,是按照所得项目大类进行打印的。如您申报了“限售股转让所得”,但纳税记录上开具的会是“财产转让所得”。

3、自然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开具纳税记录?答: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您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特色应用】后选择“深圳市”,点击【纳税记录开具(2019)】(2019及以后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选择开具年月时间,输入随机验证码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系统支持跨年开具纳税记录,一天最多只能生成3次。纳税记录为pdf格式。打开pdf文件需要密码,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6位,不足6位的,请在前面补0,若包含字母请大写。

二、个人所得税app

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办税】-【纳税记录开具】,选择开具年月起止,拖动滑块,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点击刷新后显示制作成功,点击保存即可。

三、远程办

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自然人业务,在【证明办理】中选择【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进行办理。

四、办税服务厅

您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事项可以全市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若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哪可以下载安装?系统重装后如何恢复数据备份?

答:您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在【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附用户手册)”。双击安装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若需要恢复数据备份,您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

(2)点击“选择”按钮,选择您所设置的备份路径,选中您需要恢复的数据文件名,备份文件的格式如下:backup_all_alldbfile_日期序列号.dat,然后点击“打开”按钮;

(3)“恢复设置”的文件名显示为您需要恢复的文件名,下方显示这个文件以前备份的时间,点击“恢复”即可。

5、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的时候,提示投资者投资方经济性质异常,要如何处理?

答:①您可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变更投资方信息;

②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投资方信息维护】业务进行办理;

③到办税服务厅更新投资者信息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信息。

6、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答:我市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在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也可以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网上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由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可由本单位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进入申报模块,点击左边工具栏的“预缴纳税申报”等进入相关申报缴款界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可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申报表填报。

注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四种方式办理税款缴款。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三种方式办理税款缴纳。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除网上申报方式外,您也可以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办理资料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纳税服务】-【服务指引】-【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各办税服务厅地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8、新成立企业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提示“不存在该纳税人在该属期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先认定”,应如何处理?

答:新企业首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前,需要进行扣缴个税登记,纳税人可以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管理-扣缴个税登记模块办理。

【第2篇】税务变更通知书

许多企业由于经营活动的需要,会经常出现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问题,如果未及时进行变更将会导致工商或税务等方面的异常,下面就营业执照信息变更进行详细说明。

一、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多少钱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多少费用呢?

先来大概看下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步骤。公司名称变更步骤和注册公司有点类似。

第一步需要预先核名,多准备几个;

第二步是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同时法人签名盖公章,附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核名通知书递交到工商管理部门;

第三步是重新申请刻章,公司名称变更后,原来公章就不能再用;

第四步、税务变更,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税务登记也需要进行变更。

所以整个流程下来,花费的时间比其他的变更项目要长。那么产生的费用委托代办机构做变更的话,会比其他项目高,但目前市场上费用也是在一到两千块钱左右。

二、变更营业执照费用

公司的变更已经成为常态,具体方面的变更有利于公司的再经营和发展。所以很多人想了解收费标准的变化,在具体方面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收费标准价格过高,还容易影响公司运营。所以人们会更加关注价格是否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一定的起伏。这要看你主要是变更什么情况,根据所在的区域而定,一般费用1000-2000。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多少钱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不需要手续费的。任何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只要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变更经营范围的表格,就可直接申请变更范围。但如果需要有前置条件的经营项目,必须事先办理好许可证。但如果委托代办机构办理的话,就需要几百元不等的花费。

四、营业执照更名多少钱

没有费用。公司的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3篇】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法人

本文目录

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更?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变更法人变更的快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不换店名就更换法人吗?

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方便吗?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更换法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

西安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如何变更?

前法人代表和后法人代表带着身份证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就行。营业执照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如果有法人代表、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内容的变更要去工商管理部门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同时去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关联一下,现在三证合一,只要关联了,税务登记的法人也同时变更了。

西安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变更法人变更的快吗?

1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变更法人,因为个体不存在法人一说,个体户业主不是法人而是自然人。所以就不存在变更法人一说。

2个体户家庭经营的变更家庭经营者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3个体户要变更业主时不存在变更业主,只有重新申请开业登记。原执照根据业主的意愿,可以注销和保留。

西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原法人对变更法人后的一切经营管理都不承担法律责任,只对变更法人前的经营管理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法人是单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单位对外的一切责任,所以,当新的法人更换后,单位的一切都应该由新法人承担。

西安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不换店名就更换法人吗?

可以。说明还是那个店,只是换了经营人。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个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个体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体营业执照副本。

西安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方便吗?

个体营业执照转法人是方便的。

个体营业执照要转法人,可以向注册登记机关对个体营业执照进行升级,即将个体营业执照升级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章程及法人任职文件,还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经注册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以为个体营业执照进行升级登记,转为法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更换法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不能只更换法人。个体营业执照不具有结人资格,没有法人,只有个体经营者。个体营业执照不存在只更换法人,同时也不可以不注销只更换经营者。个体营业执照更换经营者,等同于将原个体营业执照进行了转让,而营业执照是不能出租、出借及转让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可以变更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是可以更改的。

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没有“法人”这一说。根据您的意思应该是: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具体解释如下: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换句话而言,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2、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4篇】税务登记证地址变更所需资料

上个月,为了公司迁址跑断腿,先去办工商变更,至少三趟。再跑税务,n趟,跑到你怀疑人生。但看完我的分享,税务跨区迁址可以两趟走完。

如果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伸出小手点个赞,加个关注则更不胜感激~

一、在原税务大厅

1、确定工商变更已做完,拿到了新的营业执照;

2、关联了社保的公司,假如是省市医保自己写一个不欠费证明,盖公章,区县社保去开社保不欠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局的印章;

3、如果你已经领了uk和发票,作废所有空白发票;

4、查看有没有税务风险,如欠缴税款,逾期未申报报表等;

5、以上步骤全部做完后,拿着uk、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社保不欠费证明去税务大厅,先注销uk(这一步必须到大厅办),再做地址变更,然后去做跨区迁移,打印税务迁移通知书。

若是uk已注销,地址已迁移,无需要当期申报的报表,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输入迁移——跨区迁移,填写信息,办理税务迁移。

二、迁移地税务大厅

拿着公章法人章、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把uk重新发行即可。

最后,以防政策变动,您可以打个电话事先确认一下流程。

【第5篇】税务负责人变更

税务机关找上门,拔走u盘,抬走主机,是财务人的噩梦!如何规范做账,减少税收风险?这9点建议请收好!

01

10年前内账被查

补缴296万

近日,福州某公司10年前的“内账”被税务稽查:

违法事实:

2023年至2023年期间,设置内外两套账,通过隐瞒收入,账外经营,合计未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65061972.38元

税务处罚:

补增值税2024751.92元,城建税 101237.60元、教育费附加60742.56元、地方教育费附加40495.03元 ,企业所得税共计734585.98元,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提醒!!!

企业“内账”可以用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但万万不能用来偷税漏税!尤其是财务人员,务必规范做账,拒绝两套账!

税务自检查询——【查税宝app】

02

“两套账”有什么危害

一、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帐外经营,隐匿收入,构成偷税的风险。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构成私设会计帐簿的风险

私设会计帐簿的,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风险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会计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1.被罚款

私设会计帐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20000的罚款;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50000的罚款。

2.被判刑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影响个人职业规划

五年内不能从事会计工作。一旦涉及刑事处罚,会被终身禁止从业。

03

消灭“两套账”

实现两账合一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账合一的目标:在某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经过调整之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都是正确或准确的。

其次,我们要拿捏准以下6个要点:

1.选定时间点

选择某一个月末,如果是年末那就更好,为清产核资日。选定时间点的目的是进行新旧划断。

2.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情况

对公司所有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厘清公司实际的资产、负债有多少。

3.与内外账进行比对分析

将实际的资产、负债与内外账的资产、负债进行比对分析,分析差异原因,差异分析可参考下表:

附注:差异1为实际数据与内账数据的差异;差异2为实际数据与外账数据的差异。

4.查找差距原因

根据第三个步骤,查找出了实际的资产、负债和税账的资产、负债差距,还要梳理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才能够进行调账、消化。

5.调账消化吸收

综合采取各种手段,将账实不符的差距进行磨平,可以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直接调整内账,差异倒挤到“未分配利润”。内账的调整没有忌讳,以差异表做附件直接调。对经调整的外账的年末数,重新初始化,作为报告期第一年度的期初数,重启新的帐套,新的帐套就是以后企业的帐套,原来的帐套停止。

6.建立制度来规范

两账合一后,为防止再次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需通过规范的制度来规范。

最后,通过以上的操作,实现“两账合一”。

04

给会计的9个提醒

一定要重视!

面对税务稽查的严峻,在此提醒各位会计朋友,下面9点一定要注意!

1、财务不要参与买票、卖票,对于不听劝阻的老板,趁早辞职。

2、及时更新报税信息

当员工离职时,应尽快删除个税申报系统中的员工信息或及时改为“非正常”状态。避免出现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导致员工必须到税局大厅自行申报个税。

3、会计离职要及时办理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变更手续。

4、切记不要设置“两套账”“多套账”。

5、千万不要用个人卡收款付款,大额交易的个人卡已经被重点监控,私设小金库相当危险。

6、公司的会计凭证、账本等不要随意销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账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来15年延长到30年。

7、关注财税最新政策及税务局最新通知。

8、企业停止经营,要及时办理正常注销手续。

9、注意企业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要保持一致,否则税务查到可能会被认定“非正常”从而受到影响。

05

大数据+金税四期

企业这9种情形,不要再有了!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第6篇】税务登记变更

税不仅是赋予每一位公民的责任担当,依法及时足额的缴纳税款更是一种光荣。与此同时,对于企业来说更应当发挥其先锋模范的作用。

税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许多老板并非是科班出身,对于这一问题也不清楚,尤其是在涉及变更事项。今天小编就来为您讲解。

一、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三、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由税务机关通知其补正。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7篇】法人变更后原税务问题

导读:相信很多投行民工都经历了股改过程中涉及所得税缴纳问题,因为股改过程纳税人并未收到现金流,股改却需掏出真金白银缴纳所得税,给发行人股东带来了沉重的税收负担。目前税法规则相互矛盾及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混乱。本文结合ipo实务案例,通过税法原理的分析,旨在为统一规范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提出建议,不当之处,望读者指正。

作者:投行小锤

编辑:大锤哥

前言:随着注册制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上市,绝大多数企业上市的第一步就是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改”)。有限责任公司股改是以公司净资产为基础进行折股,对于此过程中与股东相关的所得税处理问题,对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多无异议,而对自然人股东(包括合伙企业股东的自然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现行税法存在相互矛盾之处,各地税务机关未形成统一认识,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混乱,地方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增加了寻租空间,导致纳税人无所适从。

一、ipo实务中的处理案例

ipo实务中,由于税法规则的模糊性导致不同地方税务部门对法规的理解不同,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并未统一。有的税务机关要求就自然人股东所对应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的税务机关仅要求就自然人股东所对应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的税务机关甚至要求就自然人股东对应的净资产扣除原注册资本后全部缴纳个人所得税;有的税务局同意纳税人备案后分期缴纳。典型案例如下:

二、现行税法有关规定

目前,尚未有成文税法明确规定股改过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股改最直接相关税法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1月30日发布的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资本公积,个人股东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回复:“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转增资本公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务界一般按照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来理解执行股改过程中的涉税事项。但目前税法规则存在相互矛盾之处,未形成统一适用的标准(下文所述法规条款限于篇幅未详细列出可自行参考法规原文)。

根据国税发[1997]198号、国税函[1998]289号和国税函发[1998]333号的规定,公司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所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以资本公积中的非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部分转增股本的,个人股东所得转增股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文的规定来看,显然否定了前述文件的适用条件,该文要求非上市及未在新三板挂牌的其他企业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股本时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收紧了资本公积溢价转增个人所得税政策,实务中很多地方税务局严格执行该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文关于资本公积溢价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如下:

三、税法原理分析

基于经审计净资产的不可分割性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属性,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应当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科目。因留存收益具有公司在经营中所创造的属性,所以,就新设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应不存在留存收益科目,这也是目前ipo企业因股改而导致自然人股东须缴纳所得税的原因,即将留存收益调整至股本,视为留存收益转增股本对待。同时,也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阶段的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股本的问题。因此,股改时公司股东会面临转增股本部分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

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所得税原理

我国税法有关留存收益转增的所得税政策体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所得税税法理论-交易分解理论。该理论将一个整体交易从交易流程和结构分解为一些列紧随完成的子交易。

1、利润分配交易。企业将留存收益作为股息、红利分配给股东,在该分配中,股东视为收到股息、红利所得,缴纳所得税。如果该利润分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或个人所得税税法相关免税规定,可以免税。

2、再投资交易。股东将视为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立即再投资到企业中,这个投资行为视为现金投资,不属于应税事件。

因此,留存收益转增股本可以视为先将留存收益进行分配,按照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再将分得的股息、红利投资到企业中,计入股本科目。

(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所得税原理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在资本公积转增的所得税处理规定体现了重要的税法原理,即所得实现理论。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或者股息、红利分配只能来源于企业的留存收益部分,不能来源于资本公积(溢价),由于我国公司法法定资本制度的要求,资本公积(溢价)不属于企业经营所创造,不能采用“交易分解”理论来处理资本公积(溢价)转增。

从法律性质来看,资本公积(溢价)属于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本,尽管没有计入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但具有准资本的性质,这也是我国现行公司法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的原因,其目的在于防止通过这种方式抽逃资本。

从税法上来看,股东投资后获得的对价是股权或股份,该等股权或股份的计税基础应当以股东实际投入的金额来确定,即是资本公积(溢价)部分的金额属于股权或股份的原值或计税基础的一部分。例如,股东对某企业溢价增资500万元,3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溢价)。在税法上,该股权的原值是500万元,而不是300万元。

因此,对于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而言,从法律性质和税法属性来看,转增前后都属于资本或股权的原值或计税基础的一部分,转增可视为股东回收资本后再以同样的金额进行资本投入的交易,这也是股权的原值和计税基础不调整的原因所在,这也是国税函[2010]7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原理所在。

综上,个人认为,对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股本,无论是自然人股东还是法人股东,皆不确认所得,不调整股权原值和计税基础,不缴纳所得税。

(三)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公积(溢价)转增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8]289号中明确国税发[1997]198号文中“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因此,实务中,部分税务机关认为仅仅只有“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才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仅仅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存在股票溢价发行的情形,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不能适用前述政策。个人不认同上述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仅仅是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法人组织,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并无本质区别,如果允许后者转增不确认应纳税所得,则前者不能因为组织形式不同而区别对待。

第二,从政策的演变历史来看,国税发[1997]198号文中所述的“股份制企业”是基于当时的认识,其本意应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1992年5月颁布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第三条关于股份制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定:“股份制企业是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的企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从当时“股份”的定义来看属于“广义”股份的概念。

第三,从税法角度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皆构成持有股权或股份计税基础的一部分,我国国税函[2010]79号文第四条规定,资本公积(溢价)转增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那么,对于个人股东而言,其本质的逻辑应当是一致的。

综上,个人认为在理解国税发[1997]198号、国税函[1998]289号时,应当考虑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及其本意,比照国税函[2010]7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精神,运用资本公积溢价(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转增的基本税法原理,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溢价转增股本统一到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上来。

四、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建议

针对目前实务中股改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混乱局面和税法规则相互矛盾的问题,结合税法原理,股改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建议如下:

1、梳理相关税法规则,结合不同时期税法出台的背景,厘清相关规则专业术语的含义;

2、明确留存收益转增股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仅以转增股本部分为限),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转增股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性质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包括股改)均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于分步转增股本的,税法上可以明确转增顺序,可按先留存收益后资本公积(溢价)转增。对于留存收益未转增完的部分要做好备案,在后续转增过程中优先使用该部分留存收益转增;

5、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纳税人并没有现金流入,可考虑给予纳税人适当的税收优惠。

参考资料:本文参考雷霆所著《资本交易税务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指引》一书,特此表示感谢。

【第8篇】税务变更登记流程

公司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审查手续,否则将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在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实际变更,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公告变更后,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税务登记变更。

税务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部门批准的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3) 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副本。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副本。

(6)纳税人变更内容的决议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城镇纳税人3份)。

(8)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个人两份;填写应纳税额变更)。

(9)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外经贸委批准的文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11)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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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税务变更有哪些业务

2023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以下简称“1号文”)。文件规定,2023年税务机关先行推出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是什么政策?

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还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变更。也就是说,同一个事项变更,需要分别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手续,如果只变更工商,不做税务变更,不仅会给后续业务开展带来麻烦,还会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

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规定,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若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罚(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二、是否所有的工商变更在2023年都不需再做税务变更?

按1号文的规定,并没有例外情况的规定。也就意味着,企业发生的所有工商变更(如增资、减资、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住所、变更企业类型、变更经营期限等),都不需要跑到税务机关再做一次变更登记。

然而,工商变更完不用做税务变更登记,并不意味着不用去税务机关办理与该变更有关的涉税事项。下面两个事项的变更就需要注意。

1、个人股东变更

个人股东将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完股东变更后,税务机关根据工商部门共享的信息会将该公司的股东自动更新。但个人转让股权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还需到税务机关正常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若未及时办理,在金税系统大数据的监控下,很容易成为异常信息被抓取到。将来等税务机关通知的时候,除了税款正常缴纳外,通常还会伴随着滞纳金和罚款。

当然,目前很多地方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事项,在业务办理流程上已经设置为先税务后工商,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纳税人未及时做纳税申报的问题。

2、注册地址变更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

如果注册地址变更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变,只要工商变更完成后,按1号文的要求,应该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注册地址变更后,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尤其是跨地区迁移,主管税务机关从a省(市)变更到b省(市),这种情形下,应该还是需要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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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税务财务负责人变更

什么是“首违不罚”?

具体解释是这样的:在首次发生事项清单中,危害后果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事项,将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解析

山东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因为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变更,新财务对于相关业务不够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申报印花税。税务局认为,该公司属于首次逾期申报,并且能够及时进行主动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所以不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菏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因为对于一些税收政策了解不够透彻,相关办税人员,没有及时进行申报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务局处理方式:上门进行辅导,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随后进行了更正,税务局认为符合首违不罚,不予进行处罚。

“首违不罚”的情形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6.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

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9.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10.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11.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12.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13.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14.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

15.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16.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17.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开具税收票证,或者未按规定保管、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票证及有关资料。

18.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以上行为需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

注意事项

对首违不罚清单,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一定是法律规定“可以处”罚的涉税事项,才可能首违不罚,如果是“处”,比如偷税,征管法明确规定处多少罚款,则不可能出现首违不罚的情况。

【第11篇】税务变更所需资料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一、变更税务登记

(1)适用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

(2)顺序:先工商(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后税务变更。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相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注销税务登记

(1)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 终止纳税义务;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或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起 15 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顺序:先税务、后工商(现市场监管部门) 。

(3)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申报清税。

(4)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

①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b.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按规定核销“死欠”。

c.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一般注销的纳税人——“ 承诺制”容缺办理(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和 b 级的纳税人。

b.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c.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

d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e.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③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 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多选题】在办理税务注销时,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款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的有( )。

a.纳税信用等级为 b 级的纳税人

b.省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

c.控股母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为 b 级的 m 级纳税人

d.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

【第12篇】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税务变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越到年底的时候事情就会越多。这不,小编最近就遇到几个客户问税务变更的问题,因此,小编还特地咨询了公司工商部的专家,虚心请教后特地总结了几个关于税务变更常见的一些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喔!

一、纳税人发生什么情况时,需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

2、变更法定代表人

3、经济类型的改变

4、经营地点的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者方式的改变

6、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

7、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关闭下属单位

8、主要经营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9、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二、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税务登记证变更需要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我们经营性质变更时,也会导致营业执照需要变更,税务登记也需要变更?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

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四、如果公司需要变更名称和法人,去税务局应当准备什么?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

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的法人的变更也同

时代表着本企业的纳税人有所改变,所以,应当及时到税务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去税务局需要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4、《税务登记变更表》;

5、《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

6、其他有关资料。

五、去税务办理增加税目带什么资料?

1、变更营业范围后增加的税目,代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变更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公

章,先变更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然后持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去税管员那增加税目。

2、原来经营范围应有的税目但因种种情况没有添加上去理论上企业也会出错,但实务中基本不可能发

生企业错,都是税务机关错你只需带税务登记证去找税管员即可。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总结关于税务变更的一些问题了,如果大家看完之后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免费咨询至善财务喔!

【第13篇】新法人不变更税务

重磅,营业执照大变!国家刚刚宣布!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2023年底前,实现全国互通互认!更重磅的是……

01

重磅!电子执照

2023年底前,实现全国互通互认

6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

该意见中重点:

1、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2、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3、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

其实,早在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明确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文中重点:

1、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2、提升电子证照应用能力

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垂直管理信息系统的关联应用。

3、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

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

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02

营业执照新规

新公司、个体户还敢不记账?不报税?

近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

该文件中明确:新办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 ,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公司、个体户你还敢不记账不报税吗?

1、做账是必须的!

在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

2、报税也是必须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在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进行纳税申报。

注意了,不记账不报税后果很严重

☑ 不能贷款买房

☑ 不能办移民

☑ 不能领养老保险

☑ 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2万元

☑ 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

☑ 企业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将上门查账

☑ 长期不报税,发票机被锁

☑ 进入工商经营异常明了,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附:一图了解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报税

03

营业执照大变

“一码集成”,发证即监管

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濮阳市在全国首家推行了“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

“一码集成”改革,是指在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把许可信息以“二维码”形式,加载到营业执照上,从而实现“一照准营”。

目前,此项改革已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等事项开始实施,下一步将逐步扩展到全市3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该项改革呈现以下亮点:

一是承诺即准营,企业领取告知书,签署递交申请书、承诺书,即可获得准营资格;

二是有码即获证,企业只需在经营场所悬挂加载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三是发证即监管,将事后监管前移,及时列入监管计划,实施“证后核查”。

04

注意避开经营范围

“5个坑”附:公司注册流程及财税处理

一、经营范围顺序随便排

那些同时经营多个行业业务的企业,按经营范围的第一项为该企业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用的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当心吃亏。

二、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有些财务人员害怕以后遇到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发票,就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三、没考虑核定征收

如果新设企业打算申请核定征收,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是不能核定征收的。详情请参照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

四、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随便填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为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子公司的营范围不需要在母公司经营范围内。但是,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五、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小编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

提醒各位纳税人,经营范围并不是你想做啥买卖填上就可以,很多你想做的事,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附:公司注册流程及开办费财税处理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第14篇】税务变更登记表

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是否要去做变更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都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本文就针对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是否要去做变更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需要做变更吗?

答: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也是要去做变更的。

按照《个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可得,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则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税务登记法》相关规定可得,纳税人若是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那么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供相应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变更包括什么内容?

税务登记变更包括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具体如下:

因为变更工商登记而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的,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及复印件,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及其他资料。

因为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涉及税种变更的)及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哪些?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有:

1、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对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4、如果变更经营范围涉及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其他有关文件及证件。

公司的名称变更后要不要重新建账套?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税务是否要去做变更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后续会计网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5篇】税务变更地址流程

企业跨区变更地址具体流程怎么操作,就像华为迁出深圳一样,企业跨区变更地址也是很普遍的,如果是餐饮行业那就更普遍了,这地址变更有什么流程呢,该不会是将办公用品搬迁一下就算是办好了吧,

企业跨区变更地址具体流程怎么操作

1、要先去迁入区工商局办理迁入函,要du交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申请书,申请登记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新住所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然后去原来所在区工商局办理迁出函,领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

3、预约交材料.等通知领执照,一般得7个工作日

4、变代码证,先去原来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要交的材料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注销证明,代码证正副本,ic卡等,再去性地址所属区缴费办理新代码证,等通知领证,一般得7个工作日.

5、办理地税变更: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3年纳税情况统计表,公章等其他材料.等专管员通知,带上近三年的账务让专管员核查,这个时间会很长,一般都会让企业补税,很麻烦.

核查通过后带公章去办手续,办理地税迁移通知书.然后去新地税办理,要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代码证,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

6、国税变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等.等通知核查近三年账务,等通知通过后去办理注销,带资料去新国税征管科办理登记,然后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缴费打证等.腰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等.

企业跨区变更地址的流程规定

公司跨地区变更经营地址的,需要携带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新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企业跨区变更地址具体流程怎么操作,你看,这企业跨区变更地址还很麻烦的,所以企业如果实在没有必要就不要搞这个操作,上文介绍的,地址变更,国税变更,迁出核准通知等等手续,这都需要跑不少趟,

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有哪些(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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