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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待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待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家税务总局待遇

【第1篇】国家税务总局待遇

就2023年的毕业生来说达到了1075万人,看到如此庞大的数目在竞争找工作的过程中,压力是很大的,并且也十分的激烈。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还有经济的发展都受到了很大的阻碍。能够体面而又稳定的工作是很多人,甚至几年前热门的岗位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地降低。

甚至有很多毕业生在还没有踏出校门的时候,就已经面临着失业的危机,更多的人走上了考国家铁饭碗的道路,2023年下半年的国考已经开始在进行准备了。每年的国家公务员的考生们是一件非常荣幸又很激动的事情,就相比而言,像考上了清华大学或者是北京大学那般荣誉。

但是也是需要一定的报考机会的俗话说得好“报得好不如考得好”。在选择的过程中,能够找到一份心意而又适合他自己工作的岗位,并且能够成功地上岸也很关键,就下半年的国考来看,公安机关税务机关还是局的看一看,它的待遇是如何

一、公安系统

对于公安的工作岗位来说,每年在招聘的过程中都是很开放的,并且他也是一个正义的化身。在招聘到国家单位中有:铁路公安,民航公安,长江航运公安等很多国家单位缺岗的部门都进行招聘,而对于整体的福利待遇来说。也是比较丰厚的,甚至就个别地区而言,还要比国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还要高。

不仅心知让人“眼红”,而且对于它的津贴福利,或者是基本保障,还是住房公积金都是很不错的。刚令人羡慕的事还会有年终奖、包括一些日常的花销都是工作单位所报销的,看到如此丰厚的福利待遇想必让很多人心动吧!

二、税务系统

在税务系统的招聘过程中,个人也是需要机器到认真仔细才能够胜任税务系统到工作岗位,在每年国家税务系统岗位到招聘过程中。根据总局的不同安排,工作岗位在录取的人数中也是相对来说较多的。2023年到国家税务系统中,招录竟然达到了7396个岗位,录取了一万四千人,甚至在一些发达的地区薪资待遇达到了十万以上。

三、海事局系统

在国家招聘到工作岗位中,海事局系统是一个比较专业的系统,他对于招聘一些专业性的人才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并且在很多沿海地区进行从事工作,虽然对于专业性的要求比较高,但是就工作压力而言却很小

还是局系统的安排是享受各个假期的安排,并且对于工作的作息时间安排上,两个人轮班安排作息时间,可以干一周休一周的作息,在转正后的薪资为6000-7000元。享受国家一切的福利待遇

四、如果想要走国考的道路,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呢?

如今的现实生活很多人,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不仅是生活上的压力,而且工作的压力也是很大的,面对即将要步入社会工作岗位中的学生们而言,想要走过靠的道路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呢?

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和知识储备能量进行相应的选择,并且要提前了解好,要选择报考的地方和岗位。其次,在选择后要认真的学习相应的专业文化知识。更好地去了解和探索。

同时,也应该听取身边人或者是过来人的一些建议和要求更好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后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很重要,在面临学习压力,或者是其他压力的过程中。一定要自己进行调解,或者是有效的疏导,更好地吸收知识,有效地去巩固专业文化知识。

总结

2023年,下半年的国考时间安排马上快要来临,对于一些想要走国家编制体内到人们来说。已经进入到了备考的主要时期,再有目标规划之后,一定要更好地去吸收文化知识,有效地利用好时间。

对于公安系统、税务系统、海事局系统都是很不错的选择,并且福利待遇也是很让人心动的,但是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自身条件安排和优势进行相应的选择,才能够更好地在未来中实现最大化的发展。

【第2篇】国家税务浙江

浙江税务app是一款便民利民的在线税务办理软件,界面上的功能虽然不多,但是都非常实用,操作也简单易懂,为市民提供在线办税、在线缴税、税务发票办理、发票申领等功能,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软件支持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发票的真伪,能够保障用户的权益,线上即可了解税务的更多详情,不需要每次都跑税务厅办理。能够有效地为市民办实事,节省办理业务的时间,不需要排队,掌上轻轻松松就能快速办理,还有很多有关的税务信息也会及时为你推送,方便你查找和了解。可以查询国家最新的税务规则,税务计划等最新动态,实现税务申报、缴税、发票查询等服务,操作也非常方便,用户还可以进行在线预约,让税务办理得更加的便捷和高效,该软件仅适配安卓系统手机,其他品牌的手机可能会安装失败,感兴趣的朋友欢迎下载体验。

软件特色

1、纳税申报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掌上申报增值税。2、办税日历通过日历形式,展示每个征期申报缴款期限3、发票查询通过发票 代码和号码查询浙江省国税系统监制的所有发票流向信息。4、办税指南提供涉税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事项应提供哪些资料的查询。5、税款缴纳提供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之后的税款扣缴及扣款情况查询。

功能介绍

智能客服服务: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智能客服提出来即可。拥有办税地图:当到税务局办理税务事务的时候可以根据地图找到窗口。详细办税指南:在办税之前可以先阅读指南了解流程就能节省很多的时间。推送税收新闻:用户可以在此阅读浙江省的最新税务新闻和通知公告与政策法规。查询速度飞快:在进行公共税务查询和个人税务查询的时候可以超快得到结果。网上便捷办税:用户在此可以进行税务登记、税务认证和办理发票业务和体验优惠办理服务。支持视频点播:在线可以自行点播想要了解的税务科普视频与其他视频。

软件亮点

办税日历:管理员再也不用担心我逾期申报了纳税证明开具:电子红章再也不用跑税务局盖章一键零申报:24小时掌上办税,不用再去国税局发票代开:二维码拿到窗口扫一扫,分分钟出票办税进度:线上就可以快速查询自己的办税进度预约办税业务:用户可以一键快速预约,非常方便

转载地址:http://www.32r.com/app/113637.html

【第3篇】四川国家税务发票查询

成都都江堰市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对于发票真伪的问题我们要怎么去查验,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印章中印有“xx省/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该市的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该印章中有“xx省/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市的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进入税局网站后,点击'发票查询'、'发票查验'、“发票比对”等字样进去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再点击“查询”等字样,则会弹出查询结果,可将发票信息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核对是否一致,如果发票有问题一般都会出现“查无此发票”、“查无此记录”等类似字样。也可拔打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查询。再者通过对方提供《发票领购簿》中含有该发票代码的《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确认对方是否有合法的发票领购记录。最简单的方法仅仅通过一步手机就能线上自助查验识别了,方法教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4篇】江西国家税务

连日来,江西省税务系统广大青年干部职工通过参加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进行线上学习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专家解读文章。大家一致表示,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税务好青年,争做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开路先锋,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事业、为新时代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洪城十月,丹桂飘香。江西省税务系统45名青年才俊学员齐聚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开启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人事处副处长朱光勇表示,将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的意见,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重点抓好领军人才、青年才俊、骨干人才培养,构建完备的人才队伍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我们将牢记***对青年提出的殷殷嘱托,不辱使命,起而行之,昂扬奋进。”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干部洪予庭参加税务工作9年,已成长为肯攻坚、能扛担的业务骨干。她认为,新时代税务青年生逢其时,奋斗正当其时,必须将“国之大者”“税之要事”作为“己之追求”,不断磨砺意志、磨练能力,在助推市场主体减负担、增活力、强信心的火热实践中奉献青春之力、展现奋斗之姿,成就人生理想、挥洒生命价值。

在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税务总局瑞金市税务局象湖分局的“智慧小厅”,税务青年钟晖正在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投到大屏幕上滚动宣传。钟晖表示:“现在我们进行的五员管理改革和‘智慧小厅’建设,都是现代化税收便民利民的表现,我深感自豪,一定全力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维护好‘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

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副书记、进贤县税务局青年干部钟鸣弘表示,将带领团员税务干部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用实际行动践行好“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在该团支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上,团员青年纷纷发言:“要坚持每日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打卡,保证政治理论常态化学习”“要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将‘一岗精,多岗通’升级为‘多岗精,全岗通’能手”“要聚焦精细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在特殊时期为助企纾困、落实退税减税红利保驾护航”……

早上8点刚到,位于井冈山脚下的吉安市遂川县行政中心办税服务厅已经来了许多纳税人、缴费人。此时,19位着装整齐的“女汉子”英姿飒爽、精神焕发,干练有序办理相关事宜。

这是一个由平均年龄32岁的青年组成的巾帼集体,先后荣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省青年文明号”等多项殊荣。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女汉子”们个个豪情满怀,斗志昂扬。她们结合岗位实际,创新推出“导税专员”做加法、办税次数做减法、星级管理做乘法、办税时长做除法的“加减乘除”办税服务,精准对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提供细心周到的税费服务。“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的要求,贯穿到税务工作中就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我们正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二十大精神。”还在入职试用期就光荣加入“女汉子”团队的张可昕激动地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青年一代寄予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对青年和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必将极大激发广大青年爱党爱国情感。”江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英怀表示,要把全省税务青年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对象,引领广大税务青年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以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干事劲头,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忠实履行好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杨夏 周宁)

编辑:许佳慧

编审:陈文秀

监制:游静

【第5篇】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

注意啦

注意啦

注意啦

2023年10月11日00:00时起

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具体内容请往下看!

▼▼▼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南充上线期间

暂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医疗保险缴费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3年10月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系统上线切换期间,全市各项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服务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0:00时起

恢复服务时间

预计恢复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00:00,最终恢复时间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南充上线时间为准。

暂停业务范围

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参保关系转移、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特殊事项

2023年10月11日00:00时前未在税务部门完成实缴的征收计划,由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时作废征收计划,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参保人重新申请下达征收计划进行缴费。

本次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南充市上线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各参保人

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另行通知

服务咨询电话如下:

南充市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2809773

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2815199

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3377900

嘉陵区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3631706、3637083

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6230013

南部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5830333、5531925

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4222005

仪陇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 7216927、7222596

营山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8210455

蓬安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8606886

国家税务总局顺庆区税务局:(0817)2700372

国家税务总局高坪区税务局:(0817)3338908

国家税务总局嘉陵区税务局:(0817)3880979

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0817)6900722

国家税务总局南部县税务局:(0817) 5523757

国家税务总局西充县税务局:(0817)4222024

国家税务总局仪陇县税务局:(0817)7222257

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0817)8219419

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0817)8623456

请参保群众注意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并广泛转发

让大家少跑路~

来源 | 南充医疗保障

【第6篇】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

实习记者 张敏

近年来,税务部门着力打造以税务总局为龙头,省局为主体、市县为延伸的新媒体矩阵。其中,在税务新媒体“头部大号”的打造上,河南、重庆、四川、广东、河北、福建、山东、浙江、上海等地省级税务机关和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在统筹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优化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加快税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积累了宝贵经验。

制图:冯玥 周涛

税务新媒体如何准确定位、发挥优势,成为征纳之间的纽带,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在这方面,税务部门近年来着力打造以税务总局为龙头,省局为主体、市局为延伸的新媒体矩阵。考虑到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政务新媒体的重要平台和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在税务新媒体“头部大号”的打造上,河南、重庆、四川、广东、河北、福建、山东、浙江、上海等地省级税务机关和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在统筹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优化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加快税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积累了宝贵经验。近期,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省市税务机关新媒体运营团队,听他们介绍打造税务“头部大号”背后的思考与探索。

“做好标题,是提升阅读量的基本保障”

现在,大多数微信公众号都选择在清晨、午休、傍晚等几个“黄金时间”推送消息。每当这些时段,“订阅号消息”的列表内不断有窗口浮出,如何在短暂的时间内成为被读者注意并点开的那一个,是每个微信公众号运营者都在思考的问题。“题好一半文”的法则,在新媒体时代同样适用。

重庆税务公众号运营团队的负责人任翼表示,现在涉税微信公众号比较多,要想在其中脱颖而出并非易事。因此,每次做完公众号内容,他都会和运营团队花比较长的时间讨论标题,尽力让纳税人缴费人一看到标题,就觉得内容有用。否则,一篇文章推送出来,如果没有能吸引读者立即点开的亮眼标题,很快就会被刷下去。“做好标题,是提升阅读量的基本保障。”任翼说。

留抵退税的重磅政策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的微信公众号已在第一时间发布了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任翼觉得,他需要用一个好的标题,让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有增量、有新意。第一轮讨论后,大家拟定了一个标题:《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读,速看!》,但是,总觉得这个标题“劲道”不够。经过团队成员进一步激烈讨论,最终选定了一个字数更少、更契合纳税人需求点的标题——《温馨提示!您有一笔退税款请注意查收》。最终,这篇文章阅读量达到7.6万,取得了不错的传播效果。

除了突出新政策的实用性,结合社会热点以及当下年轻人关注的内容定制标题,是广东税务的“吸粉密码”之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负责人周忠清发现,情景剧、微剧场等形式的推文越来越受网友关注,于是和团队策划推出了《税务微剧场|神秘包租公空降郝总公司?》《税务微剧场|趁火打劫!庄总的如意算盘落空了》等系列情景剧共12集,诙谐轻松的标题引发了大量好奇读者的“围观”,从而达到了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

“创新形式,当天新关注粉丝会急剧增多”

虽然一个精彩的标题可以吸引读者点入,但想让内容实现真正的传播,读者在阅读后持续点击“转发”“在看”,需要有价值、有新意的内容。据记者观察,在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权威的同时,税务政务微信已更广泛地将视频、漫画等形式用于日常更新中。在普及知识的同时,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2023年,福建税务与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中心联合,推出了全国税务系统首个微信动态长图产品《一图看懂2023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亮点》,被全国多地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转载,并被全国各地办税服务厅制作成宣传品广泛宣传。此后,福建税务在各类漫画、动态长图、svg产品方面持续创新,推出了一批新颖、诙谐的新媒体产品。福建税务微信运营团队负责人冯勇琦介绍:“表达形式不断创新,会让阅读者时常保持新鲜感。通过分析后台数据发现,当某一天出现好的内容和创新的表达方式时,不仅转发率特别高,而且新关注粉丝数也会急剧增多。”

除图片以外,越来越多的公众号在文章中融入视频、直播等形式。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托网络平台定期开展的“云税直播”,以微信公众号为宣传暖场载体,专题专项地详解政策规定、捋清政策要点,已成为用户系统学习税费知识的主要阵地。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根据最新政策动态,创设特色栏目“办税缴费看‘浙里’”,形成文字解读、图片操作示范、视频讲解、热点答疑的整套新政策传播体系,深受纳税人缴费人欢迎。

目前,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突破86万,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团队在做好自有新媒体平台建设的同时,长期承担国家税务总局“两微一抖”等10多个新媒体平台和多个省市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在税务政务微信策划和制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创新是第一动力,运营者需要根据账号定位、读者需求,应用新的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形式,才能持续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和网络中心主任邹国金说。

“新媒体运营的核心仍是内容为王”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禹卫华在《政务新媒体的模式创新》一书中提到,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内容。记者采访的多位税务政务微信运营团队负责人都不约而同地表示:“新媒体运营的核心仍是内容为王。”

那么,怎么才能将“内容为王”落到实处?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和网络中心主任邹国金的建议是,加强团队建设,在横向联动与纵向合作上下足功夫。邹国金说,考虑到税收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多个业务条线,要想把微信公众号做出彩,需要组建敢想、会写、能拍、能说、会剪的复合型人才团队,整合内外部的资源,靠单打独斗肯定不行。

记者注意到,很多省市税务机关的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每天都会尽量在固定时间完成至少1次内容推送,以培养读者阅读习惯,增强阅读黏性。能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足够丰富的内容支撑。在这方面,山东省税务局着力培育锻造“全链条”复合型新媒体队伍,通过组织基层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成员到省局轮训等方式,培育出9支能编、能拍、能剪的新媒体团队,建立新媒体工作室7个,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作业,推出一系列特点鲜明、贴近生活、温暖人心的新媒体宣传作品。

与业务部门横向联动,是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的一条重要经验。例如,为了制作“小美讲税”和“云税直播”栏目,河南税务组建了一支业务专精、支撑有力的联动直播团队。由省局税费业务、征管科技、风险管理等部门负责选题策划工作,告诉新媒体运营团队涉税内容的关键点在哪里,如何进行通俗的解释。新媒体运营团队可以在此基础上用新媒体的语言呈现出来,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发布,枯燥内容通俗呈现。

开展纵向合作,也是税务部门新媒体运营中的常见模式。今年3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启动后,广东税务微信运营团队联合广东省各地市统筹“个税汇算知多d”和“个税小课堂”两个栏目,对纳税人提出的相关个税知识疑问和汇算操作流程进行答疑解惑。在内容选题及制作过程中,广东省局负责统筹内容生产,围绕个税工作及结合税收热点发布新媒体项目需求,广泛征集或定向预约创意提案,引导基层想点子、出主意。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了“需求生成—分包承接—创意提案—论证指导—执行落地”的新媒体产品孵化链条,助推新媒体创意孵化“破壳”。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激发微信公众号运维团队持续创新内容,一些省市税务机关非常注重微信内容的传播力评价和激励。比如,福建税务自行开发完善了其“税收宣传传播力评测系统”,将新媒体作品内容制作、刊发情况作为税收宣传传播力评测内容之一,对被上级新媒体转载、采用、获奖的,均按规定给予绩效加分,实现考评有依据。“我们希望通过激励,让有想法的年轻人更多地互相学习,鼓励他们勇于探索和实践。”福建税务微信运营团队负责人冯勇琦说。

“能办税还能互动,这样的公号谁不爱?”

如今,税费业务办理已是许多税务微信公众平台的一项基本功能,也是在内容和形式之外,吸引纳税人缴费人的重要原因。

比如,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不仅可以实现由公众号到电子税务局的“一键跳转”,而且公众号服务菜单中集成了办税服务、社保缴纳等多种功能。在办税服务子菜单,纳税人可以实现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费缴纳、发票邮寄等业务的掌上快办。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的负责人李富告诉记者,目前,四川税务微信办税服务菜单,平均每日有超过3万次的点击量。

除了业务办理,问题咨询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功能。为此,四川税务设置了减税降费、办税地图、专用发票电子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征期日历等涉税热点问题一键咨询,借助微信平台实现了7×24小时不打烊的智能咨询服务。与此类似,北京朝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有“关键词回复”功能。纳税人只需要在微信公众号对话框里输入关键词,就会收到自动弹出的相关内容。实务中,个人股权转让是个人到税务局办理的比较复杂的一个业务,但只需在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股权”,就可以得到一份详细的股权转让纳税办理指南。

每天,纳税人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大量咨询和留言,为运营团队找准纳税人需求提供了重要线索。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负责人王曦告诉记者,目前,团队定期从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微信文章回复、办税服务厅导税台咨询等渠道收集、整理问题。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问题,河北税务推出110期纳税人办税指南微视频、51期“冀语社保费”,让他们感受到暖暖的“税务温度”。“能办税还能互动,这样的公号谁不爱?”王曦说。(参与本文采写的有:贺艳、伍美红、叶生成、胡冰、陈军、何国刚、王善宏、付思)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10月21日b1版。

原标题:

微信公众号已成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

经验分享:什么样的税务政务微信受欢迎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7篇】国家电子税务局第一次登录密码

今天小美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账户管理的那些事儿~

常见问题

1.个人实名注册成功后,使用实名用户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提示“您未进行实名采集或者实名采集信息已失效,请重新实名采集”,什么原因?

答:首先需要先核对输入的证件号是否正确;如确认无误的,则需要联系税务局核实核心征管系统中该办税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是否处于有效状态,主要检查有效期限的登记情况,如已超过有效期限,请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窗口重新实名采集。

2.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实名注册手机号吗?

答:电子税务局目前暂不支持变更实名手机号码的,建议纳税人重新扫码注册或者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变更。

3.新成立的企业,法人实名登录进行企业授权申请,在“登记信息自动匹配模块”匹配不到这户企业,“申请授权”模块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无法带出企业名称,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

答:此类情况主要出现在新办企业,新办企业需要先使用电子税局“企业账号登录”模块输入社会信用代码及任意的密码并点击登录进行数据同步,登录后待系统提示“用户名或密码有误”后办税人员可再使用微信扫码登录或实名用户登录进入个人办税中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

4. 通过实名用户登录进行授权申请,提示“当前用户无法申请该用户身份”,是什么原因?

答:出现该提示是由于该实名用户不属于税务核心征管系统登记的三员(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而在授权申请时用户身份选择为三员导致的。非三员在进行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用户身份应选择“办税员”,是否三员选择为“否”。

5.原国税或地税网报密码忘记,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修改吗?

答:电子税务局不支持原国税或地税网报密码修改,建议使用微信扫码登录或实名用户登录方式进入电子税务局。

新版电子税务局大家用的还顺畅吗?注册、登录、账户管理那些事儿的办理方式都get到了吗?下一期《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我们将推出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哦~

【第8篇】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2023年01月1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1.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您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您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我是一位市民,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我是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因此,您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4.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请问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5.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未重复明确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7.我是a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b市和c市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额60万元,其中在b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40万元,在c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20万元,我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你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60万元,超过了30万元,因此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在机构所在地a市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建筑服务预缴地b市实现的销售额40万元,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在建筑服务预缴地c市实现的销售额20万元,无需预缴增值税。

8.我是一位市民,有商铺用于出租,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前的12个月租金144万元,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您在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的此前12个月租金144万元,平均每月租金收入为12万元。其中,2023年1月-3月的月租金超过1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但2023年4月-12月的月租金未超过当时15万元的免税月销售额标准,因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9.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6日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预计1月份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在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填报界面,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本期销售额。若扣除后的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将扣除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10.我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15万元,全部在1月4日开具发票,其中10万元开具免税发票,5万元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可以适用3%减按1%征收率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办理1月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你公司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经开具的免税发票和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税销售额,按照上述要求填报。

11.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一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2.我是经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像2023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我是一家餐饮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最近出台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请问去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你公司此前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有

14.我是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答: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已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10%的加计抵减政策;如果你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5%的加计抵减政策。

【第9篇】国家税务总局待遇如何

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已然成为有待国家解决的大事,对于大学生而言,最终还是要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才能算得上是好的发展前景!

2023年高考悄然逝去,对于22届考生来说,不管在高考中取得怎样的成绩,都将成为他们人生当中,非常宝贵的一段经历,同时,他们也即将迎来崭新的大学生活。

然而,在大学中有新生报到,也就意味着将有大学生结束自己的大学生活,面临毕业开始找工作等事宜,即将步入职场的他们,又该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为了降低就业形势对自身的影响,也为了能找到一份稳定且体面的工作,将就业重心转向了体制内的很多岗位上,这其中关注度比较高的当属事业单位。

国税局直属单位组织招聘,年薪达到10万以上,编制岗位本科起报

如今,已经进入了2023年毕业季,正是大学生们争相找工作的时候,同时也是各个企业单位招聘的最佳时期,每年从临近毕业季开始,各大企业单位都会陆续准备招聘事宜。

其中也包含很多体制内的机关单位,比如国税局直属单位也参与到招聘当中,国税局是我国重要的行政单位,但是此次组织招聘的国税局下设的事业单位。

虽然下设单位和国税总局相比,给出的薪资待遇会相差很多,但是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薪资待遇相比,还是非常可观的收入,所以每年在国税局直属单位组织招聘时非常受欢迎。

此次招聘主要是针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且大学所学的专业要和税务相关,工作城市是北京,以至于毕业生盲猜都知道薪资不会太低,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些编制岗位的招聘。

与此同时,针对北京国税局直属单位招聘中,对报考的考生有几项附加条件,首先,大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党员;户籍所在地必须是北京。可想而知这个编制岗位并不好拿。

要知道大学入党的概率虽小,但只要是大学生想争取,还是能争取到的,但是北京户口这件事,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就不是个人努力能达到的要求。

笔者有话说:

实际上最近三年,很多地区都出现了严重的人才流失,自然北上广也没能逃出人才流失的命运,并且相比之下,北京还是人才流失非常严重的城市之一,985毕业生扎堆逃离。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北京这座城市,给予年轻人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面对大10万一平的房价;面对每天加不完的班;面对每个月到头所剩无几的收入,这些都是压在年轻人身上的重担。

还有哪些不错的单位,上岸率高、薪资待遇也不错?

对于大学生来说,毕业后能进到事业单位固然重要,但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报考难度,再加上严重有限的编制数量,大学生想孤注一掷也没有机会,毕竟编制岗位可遇不可求。

实际上,还有很多不错的单位可以供大学生选择,比如一些发展前景非常好的大型国企,比如中国烟草、国家电网、中石油等,这些都值得大学生们挑选的工作岗位。

首先中国烟草作为我国重要骨干型国有企业,中国烟草所产生的效益,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以至于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毕业后,争着抢着想进烟草公司工作。

最重要的是像中国烟草、国家电网这类重要的大型国企,在全国各地都会设立分公司,即便没办法进总部工作,在分公司所享受的薪资待遇一样非常优越。

除此之外,军队文职也是当代大学生非常好的工作选择,入职后虽然是在军队从事文职工作,但薪资待遇却和同等级军官的相同,最重要的是还会被赋予军衔。

以至于近几年军队文职,直接由冷门“铁饭碗”岗位,摇身一变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工作岗位,每年报考的大学生非常多,一朝上岸就业前景、发展空间都非常好。

文章的结尾:

不可否认,大学生毕业后能进事业单位工作,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选择,但奈何编制岗位严重有限,很多大学生最后只能沦为陪跑,严重影响到大学生毕业后的发展方向。

所以大学生要做的就是尽量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以便于在未来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面对紧张的就业形势,大学生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提高自身能力,努力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

今日话题:你认为在北京的事业单位,年薪超10万算高吗?

【第10篇】国家税务总局刘新利

新税务便民春风添力 新服务纳税人得实惠

——税务总局启动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今年是全国税务系统自2023年以来连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六年。2月20日,主题为“新税务•新服务”的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正式启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对外发布。在国税地税合并后新税务的开局之年,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办税提速增效、改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税收协同共治等方面出台4大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展示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

新坐标:“组合拳”围绕减税降费打

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23年税收工作的主题。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减税降费重点,集成推出了22条具体举措,既有政策性措施,又有服务性措施,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

——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充分发挥税务总局和各省级税务部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境外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下功夫,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同时,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效。“税务部门首次将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据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巡视员刘新利介绍,“各省级税务部门也要每季度定期开展税收经济分析,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人报送资料再精简25%以上。精简报送资料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项重要的服务性举措。2023年底,税务总局清理了20项税务证明事项,切实精简企业和个人办税需提供的有关证明。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将在2023年3月底前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实现2023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多措并举优化发票办理。发票办理是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也是兑现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关键点。2023年,税务部门将推出一揽子优化发票办理的便利举措,确保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自2023年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等5个行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范围以来,节约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的办税时间,推动了小微企业发展,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今年也纳入试点范围。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表示,“这3个行业的小微企业集中、代开需求量大、虚开风险较低,纳入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新政明确,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再受月销售额标准10万元和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限制。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

此外,2023年3月1日起,所有一般纳税人均可通过网上平台选择确认抵扣增值税发票,不受纳税信用级别的限制,将大大节省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认证的时间。

2023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并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进一步解决纳税人发票办理难题。

——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税务总局将在2023年上半年开展全国纳税人需求调查,进一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不断完善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努力做到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纳税人遇到的问题随解随答、有求必应、快速响应。

新速度:让办税事项更少、环节更简、渠道更多

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是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展示新机构新税务新气象,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提速增效方面提出21条措施,主要通过优化流程提速、申报缴税提速、系统整合提速,让事项更简、办税更易。

——70%以上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2023年,税务部门已经实现了50%以上本级《纳税人办税指南》中所列事项一次办结。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税务部门在2023年底前将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纳税人可全程网上办理或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据介绍,2023年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还将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选择部分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并加强跟踪服务,满足大企业个性服务需求,助力大企业持续发展。

“大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多,财务人员多,办税工作量大。税务部门充分考虑大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性很强。”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冯小华说。

——纳税申报、税费缴纳、出口退税服务全面升级。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纳税人和缴费人感受最深的就是办税的便利程度,这需要税务部门从优化申报、缴纳、退税等环节同步进行优化。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税务总局将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压缩纳税人办理申报业务时间。在税费缴纳方面,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并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

同时,税务部门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将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利好的发展环境。

——“线上”“线下”多渠道轻松办税。在总结吸收近年改革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定出台《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23年—2023年)》,明确指出要构建强大稳定、智能高效的税收信息化体系。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付扬帆介绍,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落地推进,税务总局将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税务部门还将通过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线上”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服务。

“个税app页面简洁实用,政策显示清晰,随时随地都能进行掌上操作。”安徽天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可华在体验个税app后分享了他的感受。

税务部门还将进一步改善“线下”服务渠道,持续推进“一门办”,到2023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新环境:协同共治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

2023年,税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世界银行发布的《2023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指标排名比上年提升了16位。2023年,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依然是税收工作重点,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门推出9条措施,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办税次数,努力提升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竞争力。

——提升纳税信用含金量服务小微企业发展。“银税互动”活动自2023年开展以来,各地税务、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通力合作,树立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将企业的信用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孙玉山表示,2023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实现贷款的申请、审批、放款均在“线上”完成,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率。2023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完善跨部门业务联办。同时,扩大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试点范围,建立车船税全国税务直征数据库并与保险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

——加强专业机构监管提升涉税服务水平。涉税服务专业机构作为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今年,税务部门将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增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构建有利于税收共治的社会环境。

在启动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强调,针对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举措实施和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完善提示提醒、协调解决机制,找差距、补短板,确保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细落实,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1篇】深圳市国家税务

全市外贸出口企业:

为了提升您的办税咨询体验感和满意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咨询服务供给,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外贸出口退税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贸出口退税问题咨询,可以拨打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电话0755-83878896。

二、外贸出口退税政策及业务流程问题咨询,可以拨打12366热线(福田、南山、宝安、龙华区局所辖外贸出口企业除外)。

三、外贸出口退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等系统操作问题咨询,可以登录“深圳税务”官网首页,点击“我要咨询”—“12366在线咨询”;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选择“我要办”—“在线咨询”。

四、撤销“深圳市税务局移动办税”—“@深税”—“互动咨询”—“第二税务分局”咨询路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第12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监委和南京市监委对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高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江苏省南京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萍简历

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5月加入中国***,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办事员;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科员;

1988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主任科员;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7年9月至2023年4月,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兼信息中心主任(2023年8月被免去信息中心主任);

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3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3年3月,被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职务。

【第13篇】国家税务总局招聘

2023年国考报名接近尾声,很多同学一直处在观望之中,如今也该下定决定出手了。国考总共招录3.71万人,但其中约2.5万人是国税局招的,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国税局是绕不开的单位。

国税局也就是国家税务局,在各省都有对应的税务分局,岗位遍布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如果想考一个离家近的岗位,大概率只有国税局符合要求。来看看国税局的招人要求和待遇,满意的同学可以报名!

1.国税局大量招人

今年国税局招收大概2.5万人,其中税务总局仅仅招了8人,其余全部都是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从职位表上来看,全国各地均有岗位,省内分布也比较均匀,很容易找到一个离家不远的单位报考。

国税局的岗位也是多种多样,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征收管理都有涉及,但这些其实不重要,因为每个考生上岸后都要重新培训,然后再根据单位业务重新委派工作,考生只需要关心报名、考试的问题就可以了。

2.国税局报名要求

国税局的报名门槛相对来说不高,绝大部分岗位只要求本科学历,不看学校,也不管是几本。专业方面,国税局很少要求具体的专业,基本上以专业大类为主,比如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财会审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等等。这些专业涵盖的范围特别广,大部分人其实都包含在内。

除了学历、专业以外,国税局的其他要求也是比较低的,除了很多单位要求应届毕业生以外,就没有其他特殊限制了。国考招录应届生是大趋势,国税局因为招人多,因此看起来全是招应届生。其实国税局也有相当一部分岗位面向往届生开放,从绝对数量来看,往届生能报考的岗位,大多也是国税局的。总体来说,国税局的门槛是比较低的。

3.国税局待遇比较好

最后说说大家关心的待遇问题,国税局公务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待遇相对来说比较平均,各地差距不大,和地方公务员可能存在较大差距。简单来说,国税局的待遇处于中等水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一年15万左右,在全国范围来看算是比较好的。

当然,考公务员不仅仅是为了到手工资,更重要的是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各项福利,这些项目全部算下来就很不错了。要知道,这些种种好处并不是年轻时才能享受,而是一直拿到退休,退休之后每个月的退休金基本也在5000以上,算长线收益,确实是非常吸引人的。

国税局的报名只剩最后几天了,想考编制的同学可以多多关注一下,2万多个岗位,总有一款适合你!大家觉得国税局岗位怎么样呢?可以留言说说自己的看法!

【第14篇】国家税务总局下载

一、打开网页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省份(例如: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找到官网

二、进入官网在首页找下载中心(图二)

三、点击下载中心 选资料软件下载(图三)

四、找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图四)

五、进入图五 点击下载就完成啦

‼️安装过程中要把杀毒软件先关闭

【第15篇】四川国家税务网上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纳税申报渠道调整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建设的工作安排,现将纳税申报渠道调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以下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二)以下使用“天府e税”、“12366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天府e税”手机app: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

“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三)以下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四)以下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属于上述调整范围的纳税申报事项将在2023年8月1日起停止服务,将全面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home/)新的申报模块,请纳税人、缴费人自2023年8月1日起统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其他的纳税申报渠道及涉税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

二、注意事项

(一)主管税务机关将会以网页、微信、微博、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通知纳税人、缴费人。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相关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将在7月27日至7月31日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新的申报模块进行操作培训,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提前熟悉新申报模块的系统操作。

(三)为避免办税大厅拥堵,请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四)本次纳税申报渠道调整事项,如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五)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遇到的操作类问题,请通过在线咨询渠道(“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的“办税咨询”模块)或拨打400-711236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四川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待遇(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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