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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放密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7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电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放密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放密码

【第1篇】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放密码

接征管通知:为配合统一身份管理平台接管本市线上纳税人(含自然人)身份管理功能,拟于2023年5月26日16:00至27日6:00对本市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相关功能开展升级维护工作,届时将影响电子税务局修改密码、绑定办税员、登记信息变更等相关业务的办理。

同时,为保障存量纳税人身份信息迁移时的数据一致性,请各征管分局5月26日18:00后不再办理线下实名认证、绑定办税员、登记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各征管分局根据下发的问题指引和操作手册,做好内部培训和纳税人咨询辅导工作。

【第2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表打不开

三、我单位需要变更法人信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法人变更身份证号-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法人信息时提示:您所属的课征主体类型不为单位或个体纳税人,无法办理税务变更业务!怎么办?

系统是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课征主体登记类型”进行核实的,如纳税人的登记信息中的“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异地非正常户”时,系统会弹出以上提示,不允许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登记信息。

遇到以上情况,请您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课征主体登记类型”。

二、自然人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时,提示 “获取手机号失败”怎么办?

遇到此提示,说明尚未注册,请先点击注册按钮,

填写身份信息,完成注册后再进行实名认证。

三、请问土地闲置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该如何缴纳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自2023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划转后,在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之后,行政审批部门会将相关信息通过“非税信息交换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土地闲置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之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模块,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如下图: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纳税期限”后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

纳税人确认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四、我单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表中 “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没有自动带出,也无法手工填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9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您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打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时,系统提示如下:

电子税务局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登记信息,来判断是否为企业类型。如纳税人是企业类型,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没超过30人,且“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那么“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就会自动带出,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非企业类,则不可享受该减免政策,报表不会带出“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

【第3篇】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操作手册

业务描述: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一、按照【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填写申报表】

二、填写申报表,在[填写申报表]页面,先填写左边附表,在主表汇总。 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

三、点击”确定“及”申报“,出现[申报结果],完成申报操作

四、直接跳转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界面,《附加税(费)信息》表自动带出数据,填写标黄栏次,点击“申报”

五、点击“确定”及”申报“,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第4篇】电子税务局通行密码一般是什么

1. 添加办税人后,以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没有功能可以点怎么办?

答:由于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身份维护时候勾选功能权限(以授权历史办税操作查询为例)。

2. 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办税人员已冻结”,导致无法登录如何处理?

答:该办税人员已被冻结,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后,在企业人员管理里,进行解冻。

3. 办税人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暂时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电子税务局,在企业人员管理里重置办税人员密码。

4. 办税人员已经过实名采集,为何无法使用快捷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答:快捷登录的前置条件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去维护身份信息,添加已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添加办税人后,可使用该名办税人员进行快捷登录。

5. 法人快捷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使用变更登记等实名业务,要求输入手机号、验证码,但是输入后,提示手机号码不正确?

答:在进行变更登记等实名业务时,输入的手机号为实名采集的手机号,而不一定是快捷登录的手机号,快捷登录手机号与实名采集的手机号码不一致时会导致这种现象。

【第5篇】电子税务局系统如何登录密码

营口税务 今天

企业用户使用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体系,是怎样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呢?告诉大家,有“普通登录”和“快捷登录”两种方式,在为大家介绍两种登录方式之前,有一点要提示大家:

电子税务局优化改造后,必须进行企业登录密码+手机验证码,双因子验证(除了纯社保户),因此如果您忘记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密码或者以前只使用短信登录,必须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找回,才能正常使用电子税务局。

有了企业登录密码和已被税务机关实名采集过的手机,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两种登录方式都是如何操作的。

一、普通登录

首次切换为新版登录体系要使用“普通登录”哦!

在登录页面选择“普通登录”,输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录密码,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点击【登录】后,来到身份选择页面。

首次进入时,页面没有可用身份信息,需要点击【同步办税人】按钮(后期会取消该按钮,实现自动同步)。

提示“同步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有权限进行登录的人员身份和名称,选择要登录的人员,进入二次认证页面。首次登录只能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

温馨提示:

同步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员信息前,要保证他们已经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只有金税三期核心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正确才能同步成功正常使用。如果人员信息不匹配或发生变化,请您务必对相关人员实名信息进行重新采集、修改。

(1)短信登录

如选择的人员身份已进行实名和手机号码的信息采集,可选择“短信登录”。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向页面显示的手机号发送验证码,在页面上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完成登录;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人员身份选择页面。

纳税人首次登录后系统会提示设置默认密码(输入密码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据、特殊字符中的三种或三种以上,密码长度在8到15位之间)(此时设置的密码是登录人员身份的个人密码,比如使用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登录的,那么提示设置的就是财务负责人的个人登录密码,下次再选择“普通登录”,第一次输入的是电子税务局的企业登录密码,选择财务负责人身份,密码登录,这时输入的就是个人登录密码了)

(2)密码登录

如果该办税人已设置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个人登录密码(注意这里的个人登录密码就是上文刚刚说的单独设置的密码,要与电子税务局企业密码进行区分),可选择“密码登录”,输入正确个人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完成登录;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人员身份选择页面。

二、快捷登录

纳税人登录时输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和电子税务局密码,选择登录身份后,输入登录身份对应的实名登记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

“快捷登录”适用于已使用“普通登录”完成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权限设置的纳税人。

三、注意事项

1.纯社保户登录只能使用“普通登录”的登录方式,纳税人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直接跳转社保费征收系统,无需再进行手机验证码验证。

2.“快捷登录”中使用的办税人及手机号为税务登记中已登记且进行了实名采集的办税员,如未实名采集或办税人有变化,需重新采集并办理登记变更(新增或变更办税人),参照《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用户权限操作手册》中的“实名采集”相关内容。

来源:辽宁税务

【第6篇】电子税务局地方税费查询

答:企业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可以预支2个月的发票,企业信用等级为b的企业可以预支1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企业信用等级请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纳税人信用查询】模块查看评价结果。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二、纳税信用—纳税人信用查询。

三、纳税人信用查询页面。

四、选择年份,纳税人信用查询结果页面。

如何查询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查询。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二、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

三、纳税人基本信息查询页面。

如何查询我的社保初始密码?

答: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初始密码查询】界面查询。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二、用户管理—社保客户端初始密码查询。

如何查询之前申报的房产税?

答:您好,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并进入界面,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应的申报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申报表点击【打印】按钮下载pdf文件至本地,再自行打印。ps:如您查询的时候显示“查询无结果”,请您将“税款所属期起止”调整为整年,申报日期调整为申报当天查询再尝试。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

三、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

四、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五、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页面。

如何查询自己的逾期未申报信息?

答:您可通过【定制e服务】中的“提醒我办理”中查看自己的逾期未申报信息,也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逾期未申报信息查询】调整查询条件查看。

图示指引如下

一、提醒我办理。

二、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

三、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页面。

四、逾期未申报信息查询页面。

编辑设计:北京朝阳税务

来源:北京税务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第7篇】税务电子钥匙费用

关于为纳税人提供免费身份认证登录方式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7月20日起,全面推出免费身份认证登录方式,适用于现河南省网上税务局所有业务。

届时,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将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第一种是口令密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可以任选实名登记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购票人员之一,登录时验证码将发送至相应手机号码,请您务必保证相关手机号码的准确性,若发生变动请及时更改。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河南省网上税务局“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第二种是原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包括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书,从7月20日起免费使用。凡涉及退费事宜,请到原办理单位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0日

【第8篇】电子税务局怎么更改经营范围

1.我单位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2023年10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享受了延缓缴纳,本期是否需缴纳缓缴的税款了?

是的,需要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3年10月、2023年1月税款所属期享受缓缴的税款于2023年8月15日延缓到期,电子税务局已开通此类税款缴纳功能。已经签署三方协议并选择自动扣款的,8月征期内电子税务局自动对延缓到期的税款进行扣款。

如您增值税等缴税方式选择了“手动缴税”,如下图:

请您在8月15日限缴期前,自行勾选缴纳延缓到期的税款,防止征期过后产生滞纳金,如下图:

2.我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后,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变更?如何查询变更状态结果信息?

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了经营范围、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后,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操作,系统自动提取市场监管部门传递的变更内容,纳税人确认后提交。其他信息如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话、邮箱)、办税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话、邮箱)等信息变更时也在此模块操作。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看办理状态。

3.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模块,申报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保护税,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已采集有效期为2023年7月到9月的污染物信息,但是在“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中填写时,提示“无税源信息可选择,请先采集税源信息!”怎么办?

环境保护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中,设置有“大气、水污染物监测计算”、“固体废物计算”、“抽样测算计算”项目,项目的填写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选择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类型相关。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选择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类型为“抽样测算”的,“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栏填写信息时,不应填写在“大气、水污染物监测计算”栏,应在页面最下方的“抽样测算”区域填写,如下图所示:

4.我单位是企业单位,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小于30人,申报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填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等数据后,减免性质、减免费额没有自动带出导致无法享受减免,为何不能享受30人以下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

打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时会弹出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相关减免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这个政策有效期是指申报期限,不是费款所属期。2023年属期对应的申报期限是2023年1月到10月,已超出政策有效期,所以不享受该项减免。

5.我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7月属期未发生业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保存时报表提示“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必须至少有一行填写数据!”怎么办?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您单位本期未发生相关业务,数据均为0时,系统已做数据全为0的校验,本期无需填报。

6.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是指费率1.5%吗?

不是。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19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因此,减半只是费额减半,费率不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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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中国税务报电子版

“长亏不倒”背后的“门道”

2023年09月20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黄燕娜 本报记者 曾霄

账目资料“遗失”,企业人员拒不配合调查。面对手中残缺不全的纸质物流面单和电子订货信息,检查人员该从何处入手打开案件调查突破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追踪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饮品企业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件。经核实,涉案企业在长期“零申报”的同时,利用个人账户收取经营收入逾5000万元未依法申报。第一稽查局依法将企业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并对其进行了处罚。目前,案件的税款追缴和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举报信言之凿凿,零申报疑点重重

2023年4月,第一稽查局接到一个涉税违法举报线索,线索称:厦门l饮品公司(以下简称“l饮品公司”)以地区招商加盟的方式从事某品牌饮品的销售推广业务,但没有依法纳税申报,隐瞒了大量销售收入,存在偷逃税款违法行为。举报信中还提供了一些l饮品公司的登记资料,部分发货单及加盟店信息等。

检查人员分析举报信息后认为,该线索指向明确,可信度较高,于是决定对该企业进行初步核查。他们了解到,l饮品公司成立于2023年,主要从事饮料、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23年10月后,企业变更行业和经营业务,由食品批发零售业变更为从事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业务。检查人员发现,l饮品公司自2023年成立至检查人员调查时,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均为零申报,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表上也仅列支部分费用,其余项目包括收入金额均为零,申报信息显示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结合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情况和企业的申报信息,检查人员综合分析认为,l饮品公司存在加盟推广和销售业务,并且“长亏不倒”,很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行为。为避免税款流失,加快调查进程,第一稽查局迅速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对l饮品公司立案检查。

现场突击无斩获,物流追查现影踪

根据l饮品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情况,专案组决定对其办公地实施突击检查,以寻找违法线索和证据。

l饮品公司的办公地在一栋居民楼内,不到40平方米,屋内设施简陋,只有几个办公桌、两台电脑和两个文件柜。检查人员依法对办公室进行仔细检查,但并未发现企业纸质账簿资料,现场只找到部分费用单据、纸质物流面单和自制发货单据。

在企业办公电脑中,检查人员未发现该公司的电子账套,只在电脑中的一个订货系统中发现部分电子发货信息。为防止遗漏重要信息数据和线索,专案组使用取证魔方软件对企业电脑内硬盘数据资料进行取证,并依法调取电脑硬盘。

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企业负责人王某表示,因为生意不好做,企业自成立以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因此一直以来都是零申报。由于经营状况不好,财务资料也不多,并且前段时间企业搬家时还不慎遗失了账目资料。当检查人员要求王某整理提供企业以往销售信息时,王某以自己年纪大、记不清为由,拒绝提供任何资料。

在此情况下,专案组决定改变调查方向,开展企业经营链核查,从物流和客户入手核实企业真实业务情况。

专案组仔细分析现场核查调取的企业大量零散的纸质物流面单资料,通过整合和筛分后,发现l饮品公司开展饮品销售业务时,主要的物流运输方为厦门t货代公司和厦门h货代服务站。

专案组随即对两家货代公司进行调查。两家公司均承认,曾在2023年1月—2023年9月期间与l饮品公司发生过货物运输业务,将l饮品公司大量货物发往福建的莆田、龙岩、泉州和宁德4个地市。两家公司还向检查人员提供了相关的电子版发货记录和运费收取数据等证据资料。调查结果显示,自2023年起,厦门t货代公司和厦门h货代服务站共计为l饮品公司运发货物10.1万件,l饮品公司共向两家物流企业支付运费逾80万元。

“数字稽核”解谜题,隐匿收入出水面

物流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该企业确实发出过大量货品。但在无账可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企业的真实销售额呢?专案组重新梳理案情,决定依托信息技术,深挖突击检查时调取的企业电子数据,打开案件突破口。

针对现场核查时调取的电子订货数据残缺不全的情况,检查人员使用数据恢复软件,对企业硬盘进行数据深度恢复。随后,利用数据分析软件,对恢复的数据信息进行了归类、筛分和整合,最终成功复原了企业订货系统中已被删除的历史订货数据。

分析这些数据信息后,检查人员发现,虽然l饮品公司在福建省内有多个代理商,但与l饮品公司业务联系最频繁的只有福建莆田的齐某、福建龙岩的陈某和福建宁德的邱某3人。结合举报线索,专案组判断,这3名人员应是l饮品公司的主要区域销售代理商。

为加快取证进度,尽快查明l饮品公司真实销售收入,专案组兵分三路,分别前往莆田、龙岩和宁德调查取证。在当地税务机关的协助下,面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证据,齐某、陈某和邱某如实提供了他们与l饮品公司的交易情况。

原来,l饮品公司主要从事专有商标配方饮品的加盟推广销售。企业分别与齐某、陈某和邱某签订了区域业务加盟推广合作协议。l饮品公司无偿提供品牌商标给3人使用,并负责新饮品配方的开发工作,要求齐某等人销售的饮品的原料均通过订购系统从l饮品公司采购。为鼓励齐某等三人拓展业务,王某与3人约定,根据他们发展加盟商的情况,按照原料采购额一定比例向3人支付提成。

调查过程中,齐某等3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与l饮品公司签署的加盟协议、3人发展的所有加盟商名单,以及检查期内所有订单统计数据等证据资料。

经统计,3人在检查期内共发展56名下线加盟商,共计向l饮品公司采购5125.85万元金额的原材料。专案组将3人提供的订单统计数据和订货核对单,与l饮品公司电脑中恢复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者数据完全一致。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链,专案组调取了l饮品公司和涉案相关人员王某、齐某、陈某等人的银行交易明细实施调查,发现l饮品公司对公账户基本没有收支记录,而王某在银行开设的3个个人账户在2023年—2023年期间的流水信息却多达近1.7万条。这些账户信息,不仅金额大,而且往来对象众多,十分繁杂。

为了尽快理清王某资金流信息,锁定证据,检查人员将王某、齐某等人的银行流水数据导入资金梳理软件,进行定向分析和核查,最终确定,王某2023年—2023年检查期内,共从齐某、陈某、邱某和其余56个二线加盟商处获得经营收入5995.17万元。 审视核查结果,检查人员有些疑惑:这个数据为什么与专案组外调获得的l饮品公司销售数据不一致呢?

专案组在分析王某资金走向情况时,还发现,王某收取加盟商的资金,在不同时间呈现两种走向:2023年1月—2023年9月,王某只单向收到加盟商支付的货款。而在2023年10月之后,王某收到加盟商汇款后,会转账给齐某,并会于每月底收到齐某转来的一笔标注为“业务费”的款项。

这又是怎么回事?

专案组约谈了l饮品公司负责人王某,面对各项证据,王某最终承认了l饮品公司发展齐某、陈某和邱某等地区加盟商,并大量对外销售饮品原料货物的事实。王某称,后来由于身体等原因,他于2023年10月将l饮品公司所有原料产品销售业务“打包”转让给了齐某,由其负责原料采购和加盟销售业务,l饮品公司只负责协助齐某收取加盟商货款和管理、维护原料订单系统,齐某每月按照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向l饮品公司支付系统维护和管理费。这也是王某账户资金流后期发生变化和检查人员调查的企业销售收入数据有偏差的原因。

至此,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经查,l饮品公司检查期内对外销售饮品原料后,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共计4976.55万元;改变经营模式后,共收取业务收入25.32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针对l饮品公司的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因l饮品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账证资料不健全,无法确定经营成本,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经营实际,依法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对其作出补缴税款208.5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偷逃税款1倍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

数字稽核突破信息迷障

2023年09月20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 黄小红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饮食行业企业逃避纳税的典型案件。涉案饮品企业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通过虚假申报方式隐瞒真实销售收入逃避纳税,其违法手段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案的成功查办,为税务机关查处类似违法行为提供了启示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税务机关在查处这类涉税违法案件时,应依托智慧税务建设成果,运用信息化战法,充分利用数字稽查工具开展案件核查工作,以达到挖掘线索,锁定证据,尽快打开案件调查突破口的目的。本案调查过程中,在企业人员拒不配合调查、企业无账可查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利用数据恢复软件,对涉案企业电脑中残缺的订货信息进行了“复原”。通过分析这些信息,检查人员明确了下一步的重点调查目标——涉案企业主要加盟商,由此打开了企业真实销售情况核查的突破口。面对涉案人员多个个人账户中巨量的交易信息,检查人员使用资金数据分析软件,精准筛查、条分缕析,有效提高了核查效率,并最终锁定了涉案企业人员利用个人账户收取隐匿销售收入的铁证。

在办案过程中,检查人员应结合涉案企业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开展链条式核查,多点突破,充分搜证。本案中,检查人员结合现场突击中发现的残缺的发货、订货数据,循着业务流对涉案企业进行链条式核查,通过核查企业货运合作单位、外调地区销售加盟商,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和关键人员等实施全面调查,最终查清了企业虚假纳税申报行为背后的逃税违法事实,使案件真相大白。

【第10篇】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

一、注册及登录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登录方式: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二、注册及登录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注意: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一)实名登录

▶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初次登录的纳税人,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2. 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使用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2)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与切换

(1)【企业办税】模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办税模块中可自动带出企业信息。选择一家企业点击【企业进入】,可办理该企业相关业务。如图5。

(2)【个人办税】模块,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3)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后,点击右上角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用户授权及授权审核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取得企业【办税员】权限

(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路径:

①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②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③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3)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②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5. 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二)账号登录

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采用原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如图10。

(三)ca登录

纳税人可安装控件后点击【开始认证】进行ca登录。如图11

三、新版主界面介绍

登录后页面分为页头和内容区两部分。

页头是搜索和退出等功能。

查询出的搜索结果,将鼠标移动上去,可以显示出对应功能的完整功能名称。

点击进入后,可在上方查看完整功能路径。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上方的办税区进行涉税业务的办理,查询区进行涉税业务的查询等等。点击相应进入模块。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左侧的功能区分为“常用功能”、“套餐业务”、“特色业务”。常用功能模块,纳税人通过“设置”按钮,可以编辑增加自己的常用功能,以便后期使用。“套餐业务”、“特色业务”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的一些主要的固有或特有功能。

四、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一)用户中心

纳税人通过点击“用户中心”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4.1注册及登录路径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软件环境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4.2注册

4.2.1功能概述

未开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4.2.2操作步骤

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打开登录页,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4.2.3注意事项

4.3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为方便纳税人,在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账号登录和ca登录等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4.3.1实名登录

4.3.1.1功能概述

已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4.3.1.2操作步骤

▶选择实名登录时,需要先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可以是注册时纳税人自己填写的用户名,也可以是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4.3.1.3注意事项

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4.3.1.4用户身份管理

4.3.1.4.1用户身份选择

登录成功后,纳税人要选择登录的身份,目前登录的身份分为企业身份和个人身份。

(1)【企业办税】即纳税人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身份登录。登录框中会展示登录人名下(即登录人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所有企业,登录人需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登录来为该企业办税。

(2)【个人办税】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4.3.1.4.2用户身份切换

切换身份信息为自然人、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身份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3.1.4.3用户授权

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获取企业【办税员】权限,企业授权绑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由办税人员发起申请绑定;第二种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企业主动绑定办税人员。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4.3.1.4.3.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

1.发起申请:

(1)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3)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4.3.1.4.3.2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1.新增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2.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注: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4.3.2账号登录

4.3.2.1功能概述

原国税联合网厅的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输入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3注意事项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后发现绑定的企业比联合网厅少,是由于这部分企业注册原联合网厅时输入的手机号或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则,是无效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纳税人只能通过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ca登录

4.3.3.1功能概述

持有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使用ca盘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ca登录,插入ca证书-读取数据-输入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3注意事项

需先下载ca控件和驱动并安装后,方可使用ca盘登录。

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税,纳税人提交电子资料时需加盖通过ca数字证书绑定的本企业电子印章,以保证所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未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税务局则不予受理该项电子资料。

4.3.4用户管理

纳税人可查看和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4.3.4.1修改个人信息

4.3.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注册的手机号。

4.3.4.1.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用户可以在手机号码这一栏进行注册手机号修改。修改信息时,需要进行短信验证。纳税人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向纳税人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填写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提交并验证通过,则手机号码修改完成。

4.3.4.1.3注意事项

4.3.4.2我的企业

4.3.4.2.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我的企业”模块查看自己名下的企业,申请企业授权绑定或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我的企业】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我的企业】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企业,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角色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者点击“申请授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也可点击“解除授权”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3注意事项

4.3.4.3用户授权管理

4.3.4.3.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用户可在“用户授权管理”模块管理办税人员,查看与本企业绑定的所有办税人员,新增办税人员或变更、解除办税人员的办税授权。

4.3.4.3.2操作步骤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用户授权管理】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本企业下所有的办税人员;点击“新增授权”新增办税人员;也可点击“更改授权”调整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或者点击“解除授权”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3.3注意事项

4.3.4.4修改密码

4.3.4.4.1重置密码

4.3.4.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安全”里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

4.3.4.4.1.2功能概述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确认身份,输入两次新密码确认输入密码的正确性。请牢记新密码。

4.3.4.4.1.3注意事项

4.3.4.4.2找回密码

4.3.4.4.2.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忘记密码,可登录前修改密码。

4.3.4.4.2.2操作步骤

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通过验证实名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4.3.4.4.2.3注意事项

4.3.4.5注销用户

4.3.4.5.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可以在“账户安全”里注销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4.3.4.5.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注销】,确认注销协议,通过手机验证码确认身份,注销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涉税业务。

4.3.4.5.3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暂不限制注册次数。

4.3.5纳税人信息

4.3.5.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

4.3.5.1.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当前登录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

4.3.5.1.2操作步骤

4.3.5.1.2.1基础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进入界面。

4.3.5.1.2.2注册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注册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3企业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4税务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务信息】,进入界面。

4.3.5.1.2.5业主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业主信息】,进入界面。

4.3.5.1.2.6投资方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入界面。

4.3.5.1.2.7总分机构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进入界面。

4.3.5.1.3注意事项

4.3.5.2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税目、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率、税率和单位税额、征收代理方式、缴款期限、认定有效期等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进入界面。

4.3.5.2.3注意事项

4.3.5.3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4.3.5.3.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已核定的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和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以及购票人信息等发票核定信息。

4.3.5.3.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进入界面。

4.3.5.3.3注意事项

4.3.5.4资格信息查询

4.3.5.4.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询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等纳税人的资格信息。

4.3.5.4.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4.3注意事项

4.3.5.5核定征收信息查询

4.3.5.5.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询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和其他税种核定信息。

4.3.5.5.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征收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5.3注意事项

4.3.6我的待办

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认定)流程,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需要申报的税种信息。

查看主界面中间下部分的【我的待办】,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对应的申报表中。

(二)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增值税”,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增值税一般申报】

搜索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票种核定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发票”,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发票票种核定】

搜索界面:

(三)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搜索界面:

(四)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五)公众服务

公众服务主要是一些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功能。目前包括通知公告、咨询辅导、公众查询等大类。

(六)个性化办税

个性化办税主要为纳税提供个性化功能。目前包括套餐及组合业务、特色业务、定制业务等大类。

如果各位在操作使用上还有什么问题可咨询0471-8942366,电子税务局将不断增加和优化功能模块,我们也会持续为您更新操作指引。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内蒙古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5号

【第11篇】辽宁电子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响应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的号召,辽宁省税务局优化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登录方式,进一步帮助大家更方便地通过“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涉税事项。

登录方式发生了哪些优化

经过优化后,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一共支持3种登录方式。

分别为:企业登录、自然人登录、代理机构。

此次优化主要体现在:

新增登录方式

新增代理机构登录,可以便捷地帮助委托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集中登录模式

将企业税号登录、自然人登录、代理机构登录有机地统一集中在登录页面,并分类显示,方便纳税人快速选择不同模式登录。

在企业登录中,分为快捷登录和普通登录,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既提升登录的便捷性,又丰富了纳税人验证身份模式的多样性。

加强登录安全

调整办税人员身份选择安全级别,必须为已经过实名办税采集的办税人员才可以登录。如未进行过实名办税采集的人员,需进行相应实名认证方可登录。

登录模式介绍

一、企业登录

该模式支持2种登录方式,分别是快捷登录及普通登录(切换新版用户权限体系首次登录必须使用“普通登录[a1] ”)。

(一)快捷登录

该登录方式只需输入企业账号密码,选择登录身份后,输入登录身份对应的实名登记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即可登录。

温馨提示:

1、快捷登录适用于纳税人已通过“普通登录”完成法人及财务负责人信息的同步。

2、纯社保户登录可通过“普通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直接跳转社保费征收系统,无需二次身份认证。

3、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以前只使用短信登录,必须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找回。

快捷登录中使用的办税人及手机号为经过实名采集的人员,如未实名采集或需重新采集,具体参照下文“实名采集”相关内容。

(二)企业人员维护

快捷登录后,如需要维护其他办税人员授权其办理相关业务,可点击右上角纳税人名称使用「企业人员维护」对其他办税人员进行维护及权限设置。

第一步、首先选择「身份维护」,添加权限身份。

第二步、输入“权限身份名称”、“权限描述”,并维护该权限身份涉及的权限功能。

第三步、保存后点击“添加办税人”。

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搜索,并下一步。

温馨提示:

1、这里搜索已实名或已注册的其他办税人员信息。

2、如果是添加系统内未实名或未注册的办税人信息,则点击下一步。进行手工维护填选,维护后必须进行实名采集(后续将会优化为必须进行实名采集后才允许添加办税人)。

第四步、选择“身份类型”、“管理权限”。点击“确定”。

保存成功后,该办税人添加完毕,如果需要对权限身份进行调整可以在该办税人进行“权限管理”操作。

温馨提示:

1、只有法人、财务负责人才允许使用「企业人员维护」,办税人无此「企业人员维护」功能。

(三)普通登录

与快捷登录相比,增加同步办税人环节,步骤更加清晰,方便首次使用或不经常使用的用户登录。

首先,输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输入企业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如果无办税人信息,则点击【同步办税人】按钮,提示同步成功后,页面显示有权限进行登录的办税人员名称及身份;选择要登录的人员,点击对应名称按钮;

如该办税人已绑定实名验证手机号,可选择“短信登录”,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定】,进入登录后首页,完成登录;可点击【取消】按钮,返回办税人员选择页面。

如该办税人已设置办税人员登录密码,可选择“密码登录”,输入正确密码,点击【确定】,进入登录后首页,完成登录;可点击【取消】按钮,返回办税人员选择页面。

登录后系统会提示设置默认密码(输入密码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据、特殊字符中的三种或三种以上,密码长度在8到15位之间)。

如果办税人忘记个人密码可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系统后,通过「企业人员维护」进行重置,重置密码为111111。

温馨提示:

1、启用新版用户权限体系后纳税人首次登录必须使用“普通登录”,并同步法人及财务负责人信息后,再次使用时即可使用“快捷登录”。

2、同步法人及财务负责人信息,首先是通过金税三期同步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再通过身份证号码获取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对应手机号。如果人员信息不匹配,请您务必对相关人员实名信息进行采集、修改。

3、纯社保户登录可通过“普通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直接跳转社保费征收系统,无需二次身份认证。

4、办税人的个人密码遗失后,只能由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重置密码。(后续将会优化为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只允许重置本人及办税人密码,不能相互进行重置)。

5、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以前只使用短信登录,必须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找回。

如纳税人同步办税人员后,无对应办税人员信息,或短信登录提示手机号码不正确,需纳税人进行实名采集。具体参照下文“实名采集”相关内容。

二、自然人登录

需输入自然人用户登录密码,并输入验证码,验证无误即可登录。

温馨提示:

1、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以前只使用短信登录,必须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找回。

三、代理机构登录

代理机构登录分为三步登录操作:

第一步:输入代理公司自己的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及登录密码。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选择待办人员,进行密码登录或手机短信登录。

第三步:密码登录或手机短信登录成功后,选择要待办的目标企业,输入协议密码。登录成功后方可对该企业进行相关办税业务操作。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可在企业登录后,通过“代理机构认定管理”,通过同步代理机构信息,认定或取消代理机构。

2、关于代理机构相关设置,可详见《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代理机构)操作指引》。

四、实名采集

纳税人实名采集可通过移动办税app进行,新用户首次使用时自动进入实名采集,老用户可打开app在进行实名采集在【服务】页面中滑动到“公众查询”,点击【采集实名信息】菜单进入界面,添加本人身份证,补充信息并进行采集识别脸部信息,检测成功即可完成实名采集操作。

五、登录成功

登录成功后,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

编辑设计:锦州税务

来源:辽宁税务

【第12篇】河南电子税务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孙煊哲 通讯员 胡冰 朱宏臻

1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自2023年1月21日起,在河南省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

根据《公告》,专票电子化在全国推广分两步走。第一步,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第二步,自2023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此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已于2023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称“电子普票”),受到纳税人欢迎。新推行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河南省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自我省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此外,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河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税务部门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和辅导,精准做好网格化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目前,税务部门已制作完成税务ukey二维码和相关辅导资料,纳税人在申领税务ukey时,通过扫码,就可以自助学习开票流程、解答相关问题。同时,设立专票电子化12366咨询专线,安排专人每天对热线话务情况进行梳理统计,整理热点问题,及时答复。此外,还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人、专岗、专窗,为有需要的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和答疑,同时严格落实好“首票服务制”,第一时间与接到外省电子专票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联系,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辅导,确保纳税人明晰政策、使用规范,不断完善专票电子化服务保障体系。

【第13篇】电子税务局可以退税率吗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 (chinatax.gov.cn)

六税两费相关政策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首先,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搜索【入库】,然后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退抵税费申请(入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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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来后的操作,我就不多说了,直接上图,直接操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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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勾选追溯享受六税两费政策时,如果提示“您不属于一季度未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纳税人,请知晓”,如果你认为你这户确实是应该享受的,可以去大厅申请退税。

三、然后,将页面滑动到下面,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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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然后在弹出选择明细的窗口,先点击【查询】,然后将所有记录勾选上,最后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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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面操作完之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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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下来附报资料这步全是非必报的,咱直接继续【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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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后,确认信息无误的话,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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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成功后,就等着税务机关审核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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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后会为您办理退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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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第14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密码

纳税人刚注册一家新企业,应该如何在税务机关开户、申领发票、申报缴税……别慌!纳税人只要按照正确的步骤进入电子税务局,就能找到新办企业的综合办税套餐!

第一步:补充办税信息

新办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的信息往往是不全的,纳税人需要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自行登录,可以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者扫脸登录两种方式。如果是第一次登录,那么账号就是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的后六位数字。

登录后,就可以在左侧功能区里看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了,点击后会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纳税人可以按需修改。进入“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后,按照以下步骤依次进行:

选择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表进行填写,注意标注*为必填项;

核对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信息;

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进行核对;

如果企业存在总分机构,如实填写信息即可;没有总分机构的可以跳过。

第二步:备案企业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

在电子税务局的“银行账号和财务制度备案页”,关闭弹开的开户银行页面框后,企业根据实际已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即可。

第三步: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一般有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第四步:发票资格和开票限额

接下来,企业就该选择发票票种和联次了,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般来说,每家企业每月最高开10万元的增值税专票和10万元的增值税普票;就份数而言,增值税专票领用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票领用量不超过50份。

第五步:申请税控开票设备

新办企业在网上选择线下申请税控设备后,显示“您的申请正在审核中,请等待”是正常情况。

关于新办企业的初始税务流程,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5篇】江苏电子税务

在线咨询又上新功能啦!

电子税务局每个办税操作界面右上角,

都可以找到“智能咨询”按钮,

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

可以随时发起在线咨询。

随办随问、即时辅导~

01进入电子税务局,每一个办税操作页面右上角,都可以找到“智能咨询”按钮,点击进入在线咨询。

02点击“地区选择”,选择问题所在地,进行智能咨询。

在提问框中输入相关咨询问题,点击发送。智能机器人会根据您的问题,自动匹配最新解答。

03如果智能坐席无法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在工作时间,点击“转人工”,12366人工客服与您互动解答。

这样您就可以和12366人工客服实时互动啦。发送问题界面截图或者遇到不懂的错误提示,都可以一一为您解答。

04在线咨询页面还集成了常用涉税软件下载、热点问题、最新专题、最新政策等功能模块,非常实用方便!!

在线咨询现已覆盖多个渠道,除了电子税务局各办税页面前端“智能咨询”发起外,您还可以通过江苏省税务局网站首页的“我要咨询”、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12366在线咨询”、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专题-纳税咨询”、江苏税务app“在线咨询”、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税费咨询”发起。

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

“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江苏税务”app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素材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新区税务

编辑 | 郑好

发布 | 苗鑫

审核 | 刘云涛

电子税务局如何修放密码(15个范本)

接征管通知:为配合统一身份管理平台接管本市线上纳税人(含自然人)身份管理功能,拟于2022年5月26日16:00至27日6:00对本市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相关功能开展升级维护工作,届时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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