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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文化建设(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3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管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管理费用文化建设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管理费用文化建设

【第1篇】管理费用文化建设

安全,一直是人们敏感话题,一直是常抓不懈工作。安全无小事,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不仅仅是某个人的事,安全工作是靠大家共同努力完成的。项目部为了更好地健康高效发展,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项目部成立了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安全管理部门,主管项目的安全服务和监督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和内业资料的整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排查力度,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根据公路有限公司实施“n+1”安全管理要求,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并将项目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悬挂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项目部“n+1”安全管理体系从上到下主要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项目副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劳务队现场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根据编码的不同更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的重要,过程中必须遵章守纪。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

要求经审核批准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的环境、施工、工程结构及作业条件等编制全面、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其中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平台、打桩、隧道等专业性较强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从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两个方面详细编写。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项目部对桥涵、隧道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清单。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提出控制措施,制定责任人。重点加大对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源监控,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项目根据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内容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考核结果跟项目管理人员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项目部安全顺利生产,项目部制定了每周五进行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对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定时整改完成。项目部安全员做好日常的安全巡查记录。以及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检查记录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按时复查是否整改完成,形成闭合管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是时刻存在的,没有绝对安全的施工环境。项目安全管理部每日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安全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记录在本,制定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成,及时时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进场人员都能接受到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场的每一位工人必须培训20学时,并进行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根据季节性、节假日、变换工作岗位时,还组织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对工人讲解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工程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使施工现场作业都了解到规范操作要求和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作业前必须是项目总工对管理人员全部交底,再由施工员对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是人人签字,不得代签和拒签。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施工。安全员要加强对过程中的检查和监督,一定规范施工,对于交底的内容必须是通俗易懂,禁止长篇大论。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交底,内容有针对性,操作性强。

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安全投入费用的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以工程造价的1.5%为计提依据。项目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共同配合,并在每月的20日由安全员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安全投入费用,并且列出使用明细和相关费用的单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统计上报工作,进而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10、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项目部为了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求每月如实的记录在场施工的每一位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项目采购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并根据工种的不同发放安全用品,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以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更换,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并且审查证件的真实性和复审的时间,审查是否是人证相符。加强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时更新人员信息花名册,做到及时跟踪作业人员的动态。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保证进场的每台机械设备是完整、配件齐全、功能正常,并且是合法手续。对进场的每台机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收,签收验收合格才能投入生产。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工程中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地排除日常安全隐患,要求司机做好每日的机械设备运行记录,签字确认,必须机械设备定人定机,防止出现扯皮安全事故。定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进行备案和检定合格后才能开始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加强机械设备的进场质量控制。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保证项目部无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部按照要求使用合格的临建材料,以及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使用。加强对宿舍和办公区的安全检查力度,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吸烟现象。按照要求及时配备相关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道路的畅通和安全应急通道的留置。制定巡查小组,每天对各个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库房管理,以及加强施工现场抽烟和明火现象。加强施工现场木材区的消防管理,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项目部人员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落实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项目的带班检查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要求项目负责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15、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不得随意挪动。

16、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严格审查,对队伍的核验、选用、退场,以及合同的签订,分包队伍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其人数达到50人以上,必须制定安全员协助总包方监督和管理日常工作。必须遵守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路基桥涵施工段:沿线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搭设2米高铁皮围挡。在围挡上做安全知识宣传文化墙。加强夜间车辆的安全性,围挡上粘贴红白相间反光条。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适当在围挡上悬挂安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提醒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沿线摆放路标导向牌和爆闪灯,指引过往车辆和人员行驶安全,定期进行维护、更换和擦洗工作。加强车辆上路运行工作,定期巡查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车辆全部覆盖严实,禁止在路上抛洒渣土。安排专人沿线路基清扫,洒水车间断性路面和工作面洒水,保持湿润状态,做好扬尘控制。施工现场材料整理,拆除的材料整理码放,禁止乱扔乱放,不得堆放在临边上。做好现场材料的覆盖防雨措施。施工用电做到了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控制,禁止一闸多机控制。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机械四周的废料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占用作业空间,文明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是持证上岗,禁止出现疲劳作业、酒后上岗。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禁止出现英雄主义作业,不得冒险作业,做到在安全因素面前学会说拒绝。

隧道施工:

1、钢筋加工区

场地全部硬化,棚内四周栏杆上悬挂各类600mm×800mmpvc板“机械氧气乙炔、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箍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龙门吊、砂轮切割机、台式钻床安全操作规程牌”

悬挂安全质量宣传标语:“加强质量管理 提高质量意识”、“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

进口处并设置1.8m×0.8m的“危险作业请勿靠近”、“加工重地,闲人免进”、“安全操作,小心触电”警示牌,架子高50mm。

钢筋加工棚内的乙炔氧气要分开存放,同时设置1.2m×0.8m的“禁止烟火”、“禁止暴晒”标识牌,架子高40cm。并配置消防器材4kg灭火器。

材料分类码放,裸露材料覆盖,设置300mm×400mm“物资标识牌”,架子高1.2米。

钢筋场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放置,设置300mm×400mm“成品区”、“半成品区”标牌,架子高1.2米。

配电箱全部上锁。张贴300mm×400mm的用电负责人标签,以及用电警示牌。

在配电箱周边放置固定灭火器箱,配置4具4kg灭火器。

2、空压机房

在门口处设置60cm×80cm的pvc板“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悬挂30cm×40cm的“禁止吸烟”、“禁止堆放”“当心触电”警示牌。

机房左侧悬挂1m×2m的“亲人心语”宣传牌,右侧悬挂600cm×800cm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人标牌”。

门口处设置固定灭火器箱,配置4kg的灭火器4具。

3、拌合站

初支喷射混凝土拌合站通过硬化变道进入隧道;便道路面土、渣清理干净,洒水冲洗。

操作室栏杆悬挂1.1m×7m的喷绘布(带架子)安全警示牌“当心触电”、“当心坠落”、“严禁抛物”、“禁止吸烟”和“杜绝违章 珍惜生命”标语。

拌合站周边裸露土石绿网覆盖。

4、隧道监控值班室和门禁系统通道

悬挂600mm×800mmpvc板“值班室管理制度”。

门禁入口处悬挂30cm×130cmkt板“实名制通道”牌。悬挂600mm×800mmpvc板“进出洞人员检身制度”、“隧道进出洞人员管理制度”、1m×2mpvc板“隧道爆破作业安全责任牌”。

5、洞口及洞内安全文明标识设置

(1)在洞口设置站牌1.5m×1m“进洞须知牌”、“隧道危险源告知牌。

(2)洞口设置架子高2.2米,直径60cm的“限速标志牌”、“限高标志牌”;安放600mm×800mm的架子“爆破作业,禁止入内”、“施工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

(3)通风管、水管道整齐顺直安装,并在管道上涂刷红白漆。在每间隔20米处悬挂“通风管道”、“水管”标识牌。

(4)洞内应急灯安装处,做醒目的“应急灯照明”标牌。

(5)隧道台车防护栏杆悬挂“各种安全警示牌”,台车清洗,台架上放置材料全部清理,放置2个灭火器箱,配置4具4kg灭火器。

(7)所有配电箱修整喷漆,电线穿软管。箱体粘贴300mm×400mm“用电负责人标志牌”。

(8)在洞内边墙粘贴“安全出口”反光条标志。

(9)逃生管道外侧粘贴醒目的“应急逃生通道”字样。

(10)安装噪音监测设备、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做醒目标识字样。

6、施工现场安全宣传及环境文明

隧道左线前方(涵洞边上)安装(1.2m×2.4m)宣传牌9块:“公司简介”、“工程简介”、“隧道施工工艺展示牌(管棚、开挖、初支、仰拱、防排水、二衬)”、“安全管理展示牌”、“项目公司和项目部n+1管理体系牌”、“隧道监控量测”;1.5m×1m架子宣传牌8块:“非施工人员 禁止入内”、“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公示牌”、“隧道平面布置图”、“隧道进洞须知”、“重大危险源告知牌”、“隧道工程简介”、“隧道施工国九条”等。

创建安全文化氛围情况

根据2023年6月全国第十七个安全月活动主题,项目部积极组织开展了各项安全活动,营造出安全大生产的氛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宣讲安全活动,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利用微信群形成曝光台,提一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等等。

附件:安全文化活动氛围照片

【第2篇】管理费用增值税抵扣吗

1、请问现在过高速公路取得的通用机打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回复:不可以抵扣。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需要区分如下几种情况:

1.取得的是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认证抵扣;

2.税务机关监制的桥、闸通行费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税务机关监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可计算抵扣);

4.税务机关监制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计算抵扣);

5.财政部监制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概括:简言之,除桥闸纸质发票计算抵扣外,目前只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如专票一样抵扣。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2、我们是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6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的税率为13%、9%还是6%?

回复: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3、园林公司开具的免税发票,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不是按开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有没有文件规定?

回复:如果园林公司开具的是自产农产品的免税发票,可以按9%计算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4、建筑公司在修路施工中采购绿化用的草种,绿化种子公司开具免税发票,建筑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此,取得符合上述规定的农产品并取得免税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5、购买酒水计入招待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购买的酒水计入招待费是不可以抵扣的。6、我们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前期是小规模,然后在当年又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后期是否可以抵扣?

回复: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若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进行抵扣。否则,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 7、参加会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记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复:

一、按照参会的目的,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二、取得会议费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可参考: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二十七条8、我企业低价处理仓库中的商品,增值税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

回复:不需要。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印发)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9、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0、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

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而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1、公司员工参加会议,取得会议费发票,应该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吗?

回复:按照参会的目的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12、甲公司准备购买20张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复: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3、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回复: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主要取决于住宿费的'用途',企业员工在公司经营地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只要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专票认证后,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14、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复: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因此,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5、请问我公司丢失了50张进项发票,用发票联复印件做抵扣联,可以吗,会不会有税收风险?

回复:专用发票丢失处理方法:

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16、我们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进口取得,但因为没有相关资质,故委托了代理商帮忙进口货物。针对该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开具的双抬头海关缴款书,请问这个缴款书是不是由我公司来抵扣?

回复:

如果你公司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应由你公司进行抵扣进项,同时提供缴款书原件、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也就是说,谁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谁来抵扣。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 号)规定,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即,谁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应由谁抵扣进项。如果由委托进口单位抵扣进项,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17、请问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险做办公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回复:

除特殊工种的意外险以外,其他人员的意外险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18、我公司办理承兑业务时,收到银行的承兑贴现手续费专用发票,请问我们能否抵扣进项税?

回复:你公司因承兑贴现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政策依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印发)规定,票据贴现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贷款服务。

【第3篇】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发票管理

所谓的费用,主要是指利润表中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大期间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明细内容:福利费、办公费、会务费、电话费、邮递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咨询费、广告费、修理费、物业费、运输费、服务费等。全面营改增以后,理论上发生上述费用都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企业在实际运营中是不是一定需要取得专用发票呢?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能不能抵扣呢?分析如下:

1、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的费用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根据2023年第39号公告规定,从2023年4月1日起允许抵扣)、贷款服务(包括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不得抵扣。

处理方法:对于此类费用,对方一般不会开具专用发票,企业根据取得的普通发票,计入有关费用科目即可;如果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为防止滞留票的产生,正常认证(选择不抵扣勾选),认证后按价税合计金额计入有关费用科目。

2、专门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费用

根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费用,也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同时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处理方法: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不是从费用内容上区分,而应从用途上进行区分,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发生时即可以明确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费用,比如租入集体宿舍或公寓;职工食堂及职工活动中心发生的费用;发放过节物品;接待发生的会务费、住宿费、礼品费等;奖励职工的物品;组织员工外出旅游等,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发票即可。

(2)初始发生时符合进项税抵扣条件,且已抵扣,以后发生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则应在发生当月,将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无法确定对应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无一般计税项目的费用

如果纳税人某一期间只有简易计税项目或免税项目,则该企业(包括机关和项目部)对应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的费用,进项税一律不得抵扣。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普通发票即可,省去了认证的过程,省时又省力。

4、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同时又有简易计税项目的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明确区分某项费用属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处理方法同第3条;如果不能明确区分某项费用的用途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总而言之,对于费用类发票,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最好取得专用发票,享受进项税抵扣;对于不能抵扣进项税的费用,无需取得专用发票,取得普票即可,不用认证,省时省力。

【第4篇】税收滞纳金管理费用

税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

a: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

a: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八条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a: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

纳税人发生补税情形,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a:情形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情形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情形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生延期申报情形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a:《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第一条

税收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a: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必须同时缴纳吗?

a: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所称欠税,是指依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认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一条

企业破产清算,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如何处理?

a: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滞纳金及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也应一并申报。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其中,企业所欠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四条

【第5篇】管理费用耕地占用税

这些年里,耕地的占用情况比较严重,很多人或单位并没有进行事先的申请,在上面建造着各种建筑物,从事着非农业的建设,这样就会导致土地资源的破坏,以至于18亿亩的红线被随意践踏。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地也开始了大棚房的整治,对那些随意占用耕地进行资源性建造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打击,确保每一片土地都不会遭到浪费。

不过对于那些因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而导致耕地被占用的情况,国家并不会强制性的拆除,如果真的不能进行拆除的,那就需要缴纳一笔费用。有人问笔者,最近都在传“耕地占用税”,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所有农民都需要交税?这样不就增加了种地负担?大家不要想太多,并不是所有人都要交税,从今年9月1号施行的《耕地占用税法》中我们就可以得知答案。

一、哪些情况要交?

1.建筑物

在耕地上只能进行农业的生产活动,或者进行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但不能在其中建造着建筑物。最常见的就是房屋的建造,或者建造的设施农用房超过一定的标准,这样的话就会收取费用,而其他的建筑物比如说别墅、庄园等这些都需要征收一笔费用才行。

2.构筑物

所谓的构筑物就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但不能进行居住生活的设施,也就是在耕地上破坏了耕地层的建筑物,比如说进行水塘的挖掘,并在其中进行水泥硬化,或者在耕地上建造着水泥杆等,这些东西都属于占用了耕地,自然需要收取这笔费用。

3.非农业建设

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的生产活动,并不能进行其他方面的建设活动。但依旧有一些工厂在耕地上非法的建造,或者在其中进行商业性的开发,这些都属于破坏土地的情况,将会重点收取费用。

二、费用标准如何?

1.费用标准

如果当地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那就需要缴纳5-25元/㎡的费用;人均在2-3亩之间的,将收取6-30元/㎡的费用;人均在1-2亩之间的,将收取8-40元的费用;人均小于1亩的,收取的费用为10-50元/㎡。

2.特殊情况

如果对基本农田进行破坏和占用,将会加收100%-150%的税收;如果当地的人均收费在0.5亩以下,可以适当的加收费用,但不能超过税额的50%。因修建道路、港口等公共性工程,可以减按2元/㎡的税额缴纳;如果农民建房属于当地用地标准内的,可以减半收取费用。

3.免收情况

低保户、烈士家属、因工遗属、残疾军人等,占地在标准内的可免收;如果是因为搬迁而占用的,标准内的可免收;如果是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可免收。

当然在费用收取后的1年内,如果能够将耕地恢复成原貌,这笔钱就可以退回,大家怎么看呢?

【第6篇】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净利润的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净利润越高,对企业来说意味着收益越大,但同时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也越高。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头痛的事情,作为财务人,一定要在充分了解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合法合规的进行纳税筹划。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从公式看我们进行纳税筹划有两个思路,一是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率!

一、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 合理降低应税收入总额凡是企业发生的销售业务,应该适时入账。不应当计入收入账户的,则不要入,能少入的尽可能少入,能推迟入账的,则尽可能推迟入账。此外还要注意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规定

二、增加准予税前扣除项目

(1)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比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等等

(2)企业发生的损失,应及时取得税务机关许可,以便可以及时税前扣除

(3)有些期间费用有扣除比例,比如业务宣传费用,广告费用,业务招待费,福利费,企业应该控制好这些费用的比例,不要超额了,否则也是增加企业的负担

(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疾人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等等

三、成本费用发票欠缺怎么办?

(1)经营过程中,每一笔业务往来都要有相应的票据,无票业务越少越好,获得合规的成本费用票据进行税前抵扣,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财务知识,避免因为财务漏洞导致的企业税负压力大

(3)经营过程中一些小额零星的不超过500元的支出,可以凭收据发货单等等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只是部分缺少成本发票,那么可以用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这部分的成本发票缺失,现在在园区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个独核定个税0.6-1%,个体工商户核定个税在0.3-0.5%,可以开450万的增值税发票,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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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

香港公司注册、深圳公司注册、国内公司注册、金融公司注册!

催收执照、贷款代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金融服务,不良资产处置,资产清算、法拍公司转让,公司收购转让!升级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工商变更、验资实缴、审计会计等等

企业资质备案办理:

iso体系认证、资质认证、icp、edi许可证申请

拍卖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第二类医疗、第三类医疗、第一类医疗备案等相关资质等等

【第7篇】销售管理费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并提供运输的混合销售如何计税?发票如何开具?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如果所销售的货物享受免税,如何计算销售额和税额。如果销售鲜活肉蛋产品(免税)并提供运输服务,销售额应该是多少,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因此,在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在销售货物(免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同时提供服务(运输服务),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由于销售货物是免征增值税,因此混合销售中的运输服务也跟随免征增值税。

发票开具有两种形式:

1.混合销售只体现(开具)货物销售的金额,不单独开具运输服务费用的金额;

2.分别开具货物销售与运输服务的金额,货物销售按照免税开具,运输服务按照正常的税率(或征收率)开具,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以负数开具一栏折扣,金额、税率、税额与运输服务完全一致,最终税额正负抵消。

【第8篇】管理费用能税前扣除

公司之间管理费能税前扣除吗?

解答:

物业管理费,也是公司之间的“管理费”,您说能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也有专门规定母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规定。

企业之间支付的单纯的管理费不得扣除,若企业支付的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物业管理费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付给其他公司的管理服务费扣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判定。

国税发[2008]86号规定: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同时,国税发[2008]86号规定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之间确实发生了服务的,支付方以“管理费”实际支付的,是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如果企业之间并没有发生服务,仅仅是以“管理费”名义转移利润(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非法避税目的,当然就不得税前扣除。

【第9篇】进入管理费用的税金

最近有人问残障保险应该纳入哪个科目,财政部提出了一个问题,如图:

说实话,自2023年22号会计文件实施以后,残疾人保障基金应纳入何种主体,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还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有人认为还需要计入行政费用,虽然税金、附加及行政费用是盈亏科目

实际上,残疾人保障基金不是税,而是政府基金。包括我们日常工作之中接触最多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都是政府性基金

从财政部门的文件

水利建设基金、文化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政府性基金,企业经常接触到这些基金

我国现行的税收有18种

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草税和关税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可以直接对应于基础资产(车辆、房屋、土地、货物等),因此,应将其资本化并计入相应资产的入账成本

1.烟草税和关税

贷款:材料采购在途材料原材料

贷款: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贷款:在建工程

贷款:银行存款

3.契税

贷款:固定资产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款:银行存款

4.车辆购置税

贷款:固定资产

贷款:银行存款

城建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含水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环境保护税(排污费),消费税和原营业税自征收

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之中纳入管理费用,并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原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现在也计入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是一种附加价格税,它不影响企业的营业利润,也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即使进项税不能抵扣,也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不涉及税金及附加

对经营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金和附加是在商业活动之中产生的。税金及附加影响营业利润后的损益。因此,所得税不计入其中,而是通过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个人所得税,更不用说由企业代扣代缴,不影响企业的损益。

【第10篇】核定征收管理费用比例

去找公司做避税咨询的时候,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方式,但近期很多朋友可能会发现,咨询公司都会推荐你去做个人独资公司,进行核定征收!

那么核定征收到底牛逼在哪里?个人独资企业真的能节税避税吗?

一、先来看看,什么是核定征收?

企业的无法建立复杂的账目,无法准确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企业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比如一些高质素高收入人员,老师、互联网从业、工程师等等,创办的小型机构承接业务做他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但是本人并不擅长去做一个很复杂的账目,或者收入也暂时请不了会计,那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他的应税所得率,也就是利润率,一般服务行业为10%的利润率,然后根据算出来的利润再去交生产经营个税,一般的个税在2%以内,加上增值税1%一共就是3%就足额完税了

又比如某包子铺老板,每天都是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这些零散收入如何交税呢,一般税局会根据他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征收,比如一个季度交税1000元或者一年交1000块,

类似于上面两种情况就叫核定征收。

二、再来看看,什么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呢?

除了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无法享受核定征收。

例如金融、保险、投资、律师等行业等。

正常的行业,工程、贸易、服务(医疗行业、教育、it、信息科技等等)均可以享受,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个人独资、工商户都可以依法享受核定征收,但是根据税法文件《国发2000年》16号文有规定,各行业的核定税率有一定的区间,比如服务业,他的应税所得率区间是在10%-30%;而国家大的角度来说,企业基本上都是查账征收的,包括近年来各个地方都陆续出台要求个体户由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而愿不愿意用核定征收的政策也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意愿,所以在我国的税收市场上是以查账征收为主,核定征收的比例只占一小部分,

也只有一小部分的地方政府可以允许做核定。

当然核定征收政策是一个很好的税务筹划工具,它可以巧妙的化整为零,化大为小,合理的利用可以为企业和个人省下不少税金。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股权转让、个人的居间费等等,这些税种,经过筹划可以省下90%以上的税金,省下的钱买点猪肉吃,真香!

核定征收!真香!

【第11篇】管理费用哪些税前

核算分类总则:一级科目管理费用科目代码:6602(也可适用于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只是研发费用需要多加研发项目辅助核算),同时为便于分类统计和后续数据分析对比,下设明细分类:人力类费用、办公类费用、业务类费用、代理类费用、摊销类费用、其他管理费用。

通过设置这样的费用支出分类,在做财务和业务数据分析时可综合考虑,如人力类费用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人力储备相关,办公类和代理费费用与业务发展关联度一般,业务类与客户和销售有较高的关联度,不过这只是总体大致分析,如要细致分析,必须要深入分析到每个最末级科目,才能做出相对准确真实的分析。

本文目的是通过统一设置科目级次和名称、辅助核算、摘要书写规范级及科目核算的注意事项,来统一和规范财务核算口径,保持核算的一惯性,特别是财务人员离职工作移交后,不同的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核算方式不同。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统一注意事项:

1、发生额一律在借方(增加用蓝字、减少用红字或前面加负号),无论是实际付款支出、计提或分摊、全部或部分退回、核销或冲减管理费用的业务情况。目的就是统计该科目发生额,只需要查看科目余额表、科目明细表或汇总表的借方发生合计金额即可;

2、员工先行支付再走报销流程的费用,公司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可要求员工提供支付凭据的截图作为附件单据(因目前几乎没有用现金支付);

3、很多共用的合同和协议、出差申请、外出申请、招待申请等不用打印纸质资料,如财务租赁合同和财产使用发生的费用支出时的凭证,合同在网上报销系统可提交作为审核查阅和备查,但是可选择不用打印作为附件,只需注明合同编号,节约纸张费用;

4、本文所要求作为附件的费用报销单包含:公司模板的书面费用报销单、网络或电子审批系统打印的费用报销单。

1. 人力类费用

1.1 员工薪酬 (科目代码:6602-01)

1.1.1 核算内容:核算员工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补贴、提成、激励奖金等,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按照上述核算内容下设三级科目;

1.1.2 辅助核算:部门;

1.1.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补贴、提成、激励奖金等;

1.1.4 附件单据:工资计提和部门分摊表;

1.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员工薪酬费用,实际发放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科目。

1.2 社医保(科目代码:6602-02)

1.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聘用员工所缴纳社医保的公司承担部分;

1.2.2 辅助核算:部门;

1.2.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员工社医保;

1.2.4 附件单据:社医保计提或支付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1.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社医保缴费中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实际缴纳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医保科目。

1.3 公积金(科目代码:6602-03)

1.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聘用员工所缴纳公积金的公司承担部分;

1.3.2 辅助核算:部门;

1.3.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员工公积金;

1.3.4 附件单据:公积金计提或支付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1.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公积金缴费中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实际缴纳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科目。

1.4 商业保险(科目代码:6602-04)

1.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聘用员工所缴纳商业保险的公司承担部分;

1.4.2 辅助核算:部门;

1.4.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员工商业保险;

1.4.4 附件单据:商业保险计提或支付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1.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商业保险中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实际缴纳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商业保险科目。

1.5 福利费(科目代码:6602-05)

1.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计提或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如聚餐、团建、节假日聚会、过节费或发放物品、员工困难补助或其他福利费;

1.5.2 辅助核算:部门;

1.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项目福利费;

1.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单据或消费记录、福利支付明细表、福利部门分摊表、福利申请表、福利品领用记录或分摊表等;

1.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福利费,实际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1.6 工会经费(科目代码:6602-06)

1.6.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计提或支付员工的工会经费,如工会活动费、工会慰问等支出;

1.6.2 辅助核算:部门;

1.6.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或xx项目工会费用;

1.6.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单据或消费记录、工会活动支付明细表、工会费用部门分摊表、工会活动申请表等;

1.6.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工会经费,实际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

1.7 教育经费(科目代码:6602-07)

1.7.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计提或支付员工的教育经费,如培训费、网络培训费等支出;

1.7.2 辅助核算:部门和个人;

1.7.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或xx员工培训费;

1.7.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培训申请或培训通知书、培训结果报告(人力部保存)、培训协议等;

1.7.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教育经费,实际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科目,骨干员工、高价值培训或附带个人技术和能力证书的需附有培训协议。

2. 办公类费用

2.1 办公费(科目代码:6602-08)

2.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印刷费、打印费等支出;

2.1.2 辅助核算:部门;

2.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办公费;

2.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部门办公费用分摊表、合法合规的发票、采购申请和送货单(签字)、入库单等;

2.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办公用品或办公耗材统一采购、领用并备有一定的库存,可通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科目核算,根据部门领用表再分摊到管理费用,也可做备查账并将未领用的归到一个虚拟部门,按部门分摊核算,每月再根据领用表调整。

2.2 通讯费(科目代码:6602-09)

2.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固定电话和私人电话补贴等支出;

2.2.2 辅助核算:部门;

2.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通信费;

2.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通讯费清单和部门分摊表、私人电话补贴必须有电话号码的合法合规的发票等;

2.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私人电话补贴可通过补贴直接作为工资的项目在薪酬发放,但是要合并到月度薪资扣个人所得税;也可通过私人合法合规的发票报销,但是需要按照岗位级别设置一定的定额标准,并参考当地允许税前扣除的报销标准。

2.3 快递费(科目代码:6602-10)

2.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快递费、邮寄费和小额物流费用等支出;

2.3.2 辅助核算:部门;

2.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快递费;

2.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快递费清单和部门分摊表等;

2.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项费用仅核算职能管理部门发生的快递费,采购和销售业务产生的物流费在以下管理费用-物流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23)核算。

2.4 网络it费(科目代码:6602-11)

2.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wifi费、无线网络费、网络安全、it等设备维护费、it、购买网络或it所需耗材等支出;

2.4.2 辅助核算:部门;

2.4.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网络it费,支付xx月无线网络费或it维护费,支付购买网络耗材等;

2.4.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购买网络和it耗材清单和部门分摊表等;

2.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项费用核算购买网络或it耗材单位价值如超过1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在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科目代码:6602-12)核算。

2.5 低值易耗品(科目代码:6602-12)

2.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购买单位价值大于1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费用支出,如路由器、小型办公桌椅、烧水器、茶盘、装订机或胶印机、小型设备等支出;

2.5.2 辅助核算:部门;

2.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低值易耗品费;

2.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采购申请表、送货签收单、低值易耗品清单和部门分摊表、领用表等;

2.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项费用核算需建立管理台账,要建立领用责任人管理制度,并保持与总账科目借方累计余额一致。

2.6 租赁费(科目代码:6602-13)

2.6.1 租赁费-房产租赁(科目代码:6602-13-01)

2.6.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场所、仓库或临时租赁的场所;

2.6.1.2 辅助核算:部门(或+辅助核算:项目-房产);

2.6.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房产项目xx时间段租赁费;

2.6.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房产租赁合同、合法合规的发票、部门分摊表等;

2.6.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租赁多处房产项目,可以再加上项目-房产项目辅助核算,房产项目基本信息加上合同起始和终止租赁时间、租赁面积、租赁单价和月租金额。

2.6.2 租赁费-车辆租赁(科目代码:6602-13-02)

2.6.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租赁的车辆;

2.6.2.2 辅助核算:部门(或+辅助核算:项目-车辆);

2.6.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车辆项目xx时间段租赁费;

2.6.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车辆租赁合同、合法合规的发票、部门分摊表等;

2.6.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租赁多辆车辆,可以再加上项目-车辆项目辅助核算,车辆项目基本信息加上合同起始和终止租赁时间、车辆系列规格排量、租赁单价和月租金额。

2.6.3 租赁费-设备租赁(科目代码:6602-13-03)

2.6.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租赁办公设备或经营设备,如一体化打印机、安防或疫情期间检测设备等;

2.6.3.2 辅助核算:部门(或+辅助核算:项目-办公设备);

2.6.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设备xx时间段租赁费;

2.6.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设备租赁合同、合法合规的发票、部门分摊表等;

2.6.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租赁多种设备或多台设备用于不同场景,可以再加上项目-设备辅助核算,设备项目基本信息加上合同起始和终止租赁时间、设备系列规格排量、租赁单价和月租金额。

2.7 物业管理费(科目代码:6602-14)

2.7.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自有或租赁房产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2.7.2 辅助核算:部门;

2.7.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物业管理费;

2.7.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物业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等;

2.7.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有多处自有或租赁多处房产,且每处房产的费用需独立处理,可以加上项目-房产辅助核算,房产信息除以上租赁的相关信息外,需再补充物管费单价等信息。

2.8 水电气费(科目代码:6602-15)

2.8.1 水电气费-水费(科目代码:6602-15-01)

2.8.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水费支出;

2.8.1.2 辅助核算:部门;

2.8.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水费;

2.8.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水费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租赁协议等;

2.8.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水费费用不高,可直接合并到电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15-02),或者三者水电气合并到电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15-02)核算。

2.8.2 水电气费-电费(科目代码:6602-15-02)

2.8.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电费支出;

2.8.2.2 辅助核算:部门;

2.8.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电费;

2.8.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电费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租赁协议等;

2.8.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水费和气费用不高,可直接合并到此科目电费合并核算。

2.8.3 水电气费-气费(科目代码:6602-15-03)

2.8.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天然气支出;

2.8.3.2 辅助核算:部门;

2.8.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天然气费;

2.8.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天然气费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租赁协议等;

2.8.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天然气费用不高,可直接合并到电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15-02)合并核算。

2.9 绿化环保费(科目代码:6602-16)

2.9.1 绿化环保费-绿化费(科目代码:6602-16-01)

2.9.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绿化、保洁、垃圾清运、消毒等卫生绿化支出;

2.9.1.2 辅助核算:部门;

2.9.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绿化费;

2.9.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个人保洁收据、绿化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服务协议等;

2.9.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个人保洁的费用,不高于500元的,可书写收据并在收据上写明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作为报销附件。

2.9.2 绿化环保费-环保费(科目代码:6602-16-02)

2.9.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需要环保设备或环保设施的发生的费用支出;

2.9.2.2 辅助核算:部门;

2.9.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环保项目和分摊xx部门绿化费,摊销xx项目xx部门环保费分摊;

2.9.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环保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环保服务协议、分摊计算方式等;

2.9.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公司如发生较大金额的环保项目支出,可暂挂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摊销时在分摊入此科目。

2.10 维修费(科目代码:6602-17)

2.10.1 维修费-场所维修费(科目代码:6602-17-01)

2.10.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场所零星维修费,如排水系统维修、墙壁地板小修支出;

2.10.1.2 辅助核算:部门;

2.10.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地方维修费;

2.10.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服务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维修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此为重要凭证一定要附上,用于维修业务是否完成及后续在再次发生维修的责任确定)等;

2.10.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公司如发生较大金额的场所维修项目支出,可暂挂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摊销时在分摊入此科目。

2.10.2 维修费-设备维修费(科目代码:6602-17-02)

2.10.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办公设备零星维修费,如空调清洗和加氨、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小维修支出;

2.10.2.2 辅助核算:部门;

2.10.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设备维修费;

2.10.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服务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维修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此为重要凭证一定要附上,用于维修业务是否完成及后续在再次发生维修的责任确定)等;

2.10.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公司如发生较大金额的设备维修项目支出,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加入固定资产原值一起折旧,也可以暂挂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摊销时在分摊入此科目;。

3. 业务类费用

3.1 业务招待费(科目代码:6602-18)

3.1.1 业务招待费-管理部(科目代码:6602-18-01)

3.1.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非客户业务类招待费支出;

3.1.1.2 辅助核算:部门;

3.1.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招待费;

3.1.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招待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1.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下摘要内容可不加招待对象。

3.1.2 业务招待费-业务部(科目代码:6602-18-02)

3.1.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客户业务类招待费支出;

3.1.2.2 辅助核算:部门+客户;

3.1.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客户招待费;

3.1.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招待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1.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只核算招待客户的支出,便于统计每个客户招待的费用,并与客户销售业绩做对比。

3.2 交通费(科目代码:6602-19)

3.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城市区域内外出办事发生的交通费支出;

3.2.2 辅助核算:部门;

3.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员工交通费;

3.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外出申请、合法合规的发票(起始+终点,用途,签字确认)、网约车合法合规的发票和行程单(+用途)等;

3.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合法合规的发票的时间一定要和外出办事时间一致,和考勤可以审核确认,网约车的行程和员工电话号码一定是本人使用且外出办事地点是真实有效的。

3.3 差旅费(科目代码:6602-20)

3.3.1 差旅费-管理部(科目代码:6602-20-01)

3.3.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非业务类出差支出;

3.3.1.2 辅助核算:部门;

3.3.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员工招待费;

3.3.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出差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3.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四级科目:交通工具、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差旅补贴等。

3.3.2 差旅费-业务部(科目代码:6602-20-02)

3.3.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客户业务类招待费支出;

3.3.2.2 辅助核算:部门+个人;

3.3.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员工差旅费;

3.3.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出差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3.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四级科目:交通工具、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差旅补贴等。

3.4 车辆费用(科目代码:6602-21)

3.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自由和租赁车辆发生的油耗、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支出;

3.4.2 辅助核算:部门+项目-车辆;

3.4.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车辆xx费用;

3.4.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维修申请、维修结算单和维修验收单会签字、保险单复印件、停车记录单(体现实际停车地点和时间)等;

3.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三级科目:油耗、保险、维修费、停车过路费。

3.5 广告宣传费(科目代码:6602-22)

3.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宣传广告业务支出;

3.5.2 辅助核算:部门;

3.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广告宣传项目支出;

3.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宣传申请、效果图或验收报告(需签字,须作为附件,供审核人员查阅广告宣传效果)等;

3.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三级科目:宣传制品、网络媒体、电视或广播媒体、纸质媒体、户外广告,项目金额较大,也可以再设置三级科目的项目-宣传广告项目辅助核算。

3.6 物流费(科目代码:6602-23)

3.6.1 物流费-采购(科目代码:6602-23-01)

3.3.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用品采购、或采购零星物流费支出;

3.6.1.2 辅助核算:部门;

3.6.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物品或项目采购费;

3.6.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采购用途、物流费明细表或分摊表等;

3.6.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发生与采购订单相关的直接物流费分摊计入材料成本等。

3.6.2 物流费-销售(科目代码:6602-23-02)

3.6.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销售业务物流费支出;

3.6.2.2 辅助核算:部门;

3.6.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客户物流费;

3.6.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物流费明细表或分摊表等;

3.6.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如无设置销售费用科目,此科目下可在管理费用下核算。

4. 代理类费用

4.1 审计费(科目代码:6602-24)

4.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内部和外部审计业务支出,包括年度审计、年度税审、高新或研发加计扣除专项审计、高管离任审计、上市前审计等;

4.1.2 辅助核算:部门;

4.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审计项目支出;

4.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审计报告(不打印、作为财务部资料存档)等;

4.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设置会计审计、税审、专项审计、高管离任审计、上市前审计等三级科目,各项审计要以审计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4.2 法律顾问类(科目代码:6602-25)

4.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法律顾问费和诉讼业务支出,包括法律顾问年度合作费用、独立案件的法院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4.2.2 辅助核算:部门;

4.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律师事务所xx项目支出;

4.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法律培训报告和案件相关文书等;

4.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设置年度法律顾问费和案件法律费用三级科目,如案件较多的可在案件法律费用科目单独设置项目-案件辅助核算。

4.3 咨询评估费(科目代码:6602-26)

4.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非法律的外部咨询和评估业务支出,包括财务咨询、营销咨询、研发项目咨询、资产评估、客户或供应商外部尽职调查等;

4.3.2 辅助核算:部门;

4.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咨询或xx评估项目支出;

4.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咨询报告和评估报告(不打印、作为直接部门和财务部资料存档)等;

4.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各项咨询和评估业务要以咨询或评估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4.4 税金(科目代码:6602-27)

4.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管理税金支出,包括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残疾人保障金等;

4.4.2 辅助核算:部门;

4.4.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年度残障金,支付xx月份xx税金;

4.4.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银行出具的缴款单据、税金计算或缴交依据等;

4.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各项咨询和评估业务要以咨询或评估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4.5 设计费(科目代码:6602-28)

4.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设计费支出,包括装修设计、办公场所设计、产品设计、商标和品牌设计等;

4.5.2 辅助核算:部门;

4.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项目设计费;

4.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设计图或设计结果报告等;

4.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各项设计业务要以设计图或设计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5. 摊销类费用

5.1 累计折旧(科目代码:6602-29)

5.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设备、融资租赁其产的累计折旧等;

5.1.2 辅助核算:部门;

5.1.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xx月份累计折旧;

5.1.4 附件单据:折旧计提明细表和折旧部门分摊表;

5.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的分类设置必须与固定资产的分类设置保持一致,两科目都是按照分类设置的二级科目也保持一致。

5.2 无形资产摊销(科目代码:6602-30)

5.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无形资产的费用摊销,包括自购和自主研发的软件、商标、品牌的费用摊销等;

5.2.2 辅助核算:部门;

5.2.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xx月份无形资产摊销;

5.2.4 附件单据:无形资产计提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5.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的分类设置必须与无形资产的分类设置保持一致,两科目都是按照分类设置的二级科目也保持一致,如有需要进行项目辅助核算,也必须保持一致。

5.3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代码:6602-32)

5.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包括房产大装修、设备大修、或者受益期较长的资产分摊费用等;

5.3.2 辅助核算:部门;

5.3.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xx月份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3.4 附件单据:长期待摊费用计提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5.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的分类设置必须与长期待摊费用的分类设置保持一致,两科目都是按照分类设置的二级科目也保持一致,如有需要进行项目辅助核算,也必须保持一致。

6. 其他管理费用(科目代码:6602-99)

6.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无法归集到以上科目的费用支出;

6.1.2 辅助核算:部门;

6.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计提xx费用;

6.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证明资料等;

6.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发生的金额一定很小,如有较大金额,应再独立设置核算二级科目。

【第12篇】下列各项税金不计入管理费用

关于残保金到底应该计入“税金附加”还是“管理费用”科目,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大家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

三种情形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缴纳的残保金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应交税费-残保金

缴费时:

借:应交税费-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因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益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

发生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计入税金附加的有哪些?

政府性基金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水利建设基金。

税费包括: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环保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残保金是否应该被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指的是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以及各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的各项费用。具体包含了: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用,物料消耗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外宾招待费,车辆使用费,运输费,土地租金,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销费用,存货盘亏、损毁、报废(盘盈),研究开发费,技术使用费,土地(海域)使用及损失补偿费,矿产品资源补偿税,采矿权使用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出国人员经费等。

关于残保金财税处理的注意事项,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3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后续管理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续管理方法

(一)重点管理对象

(1)首次享受优惠和优惠金额较大的纳税人;

(2)研发活动取得较大财政性资金的纳税人;

(3)单项费用占比异常的纳税人:

(4)错误适用加计扣除比例的纳税人;

(5)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

(6)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未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

(7)未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留存备查资料审核、询问了解和翻阅账簿

1.案头分析。对纳税人、备案资料是否齐全、研发费辅助账是否与申报表金额一致,以及优惠事项的其他相关资料、情况进行案头审核,排查风险点。研发费辅助账未分研发项目、填写不完整的,相关研发立项文件残缺的,应责令纳税人限期补正。

2.纳税约谈。对财务负责人和研发人员进行约谈询问,对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项存在风险点的纳税人,应当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对从事研发一线人员和生产研发混用人员进行突击询问,了解企业研发活动是否属实,同时听取纳税人的陈述或解释,通过询问后不能排除疑点的,应进行纳税评估。

3.通过企业提供的研发费辅助汇总表与明细表,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对比,对疑点费用进行会计账簿凭证翻阅,并对纳税人研发设备、研发成功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查看纳税人是否符合加计扣除实质条件。

(三)对企业主营行业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核查

查看销售合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核算,核查行业判定是否准确,主营行业是否属于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的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四)对研发活动的核查

查看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若企业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资料等。

核查研发活动是否属于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项所列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五)对人工费用的核查

1.通过询问人事部门人员和审阅用工合同、员工考勤记录等方法,核查研发人员中是否有后勤人员,研发人员是否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情况以及相关人工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进行分配。

2.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等,核查加计扣除的人工费用中是否有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等。

3.通过its系统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查询its(一人式)模块查看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申报的企业人员工资进行比对。

(六)对直接投入费用的核查

1.审阅领料单据及领料部门签字和研发部门人员名单,核查是否存在非研发活动领取的材料、燃料等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2.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合同、协议等,核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含有的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其项目是否准确、金额是否正确;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后续支出,其金额是否正确。

3.查看研发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租赁合同等,核查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是否是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是否存在将租赁费一次性税前扣除并加计扣除的情况。

(七)对折旧费用的核查

1.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核查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中是否有房屋的折旧费或租赁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修理费用;在研发、非研发共用的情况下,相关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进行分配。

2.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核查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是否超过按税法规定的年限和方法计算的金额。

3.对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企业,查看表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和固定资产台账,核查企业会计上是否进行加速折旧处理,折旧额是否超过按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方法计算的金额。

(八)对无形资产摊销的核查

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购入无形资产的合同、协议、发票等,核查在研发费用中摊销的无形资产是否用于研发活动,是否存在研发、非研发共用的情况以及相关费用是否按照合理方法进行分配,核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九)对新产品设计费的核查

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合同、协议等,核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含有的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项目是否准确、金额是否正确。

(十)委托研发项目的核查

对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的,查看双方订立的合同、受托方提供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核查受托方是否在境外;受托方为个人的是否取得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双方为关联关系的,受托方是否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

查看委托研发的决算报告、发票及相关会计凭证,与《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数据进行核对,核查研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存在关联关系的是否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研发费用

(十一)对资本化项目的核查

1.对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科目,核查开发阶段(研发未完成或未明确失败前)的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否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是否在转入“无形资产”之前进行加计扣除。

2.对研发活动形成无形资产的,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等,核查加计摊销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时点是否正确。

(十二)对不允许税前扣除费用的核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公告要求,查看研发支出辅助账、相关会计凭证等,核查研发费用中是否有预提费用、待摊费用、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费用支出等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汇编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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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庭

内容编辑: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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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如何理解

什么是残保金?残保金是如何计算缴纳的?残保金该如何入账?企业必须缴纳申报残保金吗?今天我们帮你一文理清残保金。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

还是“管理费用”科目?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了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1、应缴纳的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

为什么残保金不计入“税金及附加”?

虽然企业残保金是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但它并不列入税收收入的口径,也不是依据税金为基数计算得出,所以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3、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什么是残保金?

如何计算缴纳?

一、什么是残保金?

残保金,又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笔资金是国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的一笔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由谁来缴纳?

残保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5%比例(各地区会有差异,例如四川省为1.6%)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如:公司有100位员工,就需要安排1.6位残疾人员工,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哪些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所称残疾人:

四、如何计缴残保金?

应缴纳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

比如广州的一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缴纳的残保金=(100*1.5%-0)*8万=12万元

注意,国家规定了征收标准上限:

五、如何缴纳残保金?

注意:残保金是本年度申报上年度的数据,2023年是申报2023年的残保金。

企业必须缴纳残保金吗?

不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减免或缓缴残保金: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

由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残保金申报常见问题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意: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8、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计入。

9、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

注: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10、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重要提醒:各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注:本文由财春教育丨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财春教育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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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吗

内账税金计入管理费用

税费这块记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内帐只需要记开进项时候所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外账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俗称'四小税')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6602号'管理费用'科目,规定: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做外账、内账的企业的一个大概流程:内账核算是正着做的,就是根据平时的经济业务一步步的做,到月底核算成本,结转损益,算出利润.

而外账核算是倒着做的,先要确定所得税,所得税每季度交一次,但每个月都要确定好利润,这样季度利润才好控制.

然后再算出多少成本,其实外账核算关键是要计算出成本数.

因为收入是确定的,利润也是事先确定好的,期间费用也是根据全月有票的费用算出的,这样出多少成本就成了重中之重.

其公式: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内账中已交的增值税可以做到管理费用中吗

1、本月你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说明你要缴纳税款,首先要作以下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下月初缴税时:

借: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当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可不用账务处理.可作为留抵税金,在下月继续抵扣至抵扣完为止.

内账税金计入管理费用,一般不计入管理费用,对于内账,似乎没什么人关系的,很多做过内账的人也是如此认为,只要是正规财务制度,一旦按照这个来做,那没事要多出一些麻烦的,有人将税金计入管理费用了,也是做内账的,似乎没有啥问题,你怎么处理内账的呢,欢迎在问答栏目讨论.

管理费用文化建设(15个范本)

安全,一直是人们敏感话题,一直是常抓不懈工作。安全无小事,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不仅仅是某个人的事,安全工作是靠大家共同努力完成的。项目部为了更好地健康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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