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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13 08:05:02 查看人数:5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征管体制改革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

【第1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

袁桐利在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要求

确保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

6月25日,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驻河北联络(督导)组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袁桐利指出,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举措,对于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袁桐利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要严格时限要求,认真对标各项改革要求,逐项任务、逐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保持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稳定和工作有序推进。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攻坚合力。要抓好组织收入,结合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优化办税服务,做到以改革促进税收高质量增长。

来源:河北日报

【第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联络

今天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揭牌。

今天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统一思想、顶层设计、动员部署等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将担负什么职责?

挂牌成立后,原北京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亚民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副局长,原北京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杰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下一步,北京市各区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

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合并背景

国税、地税合并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税地税合并进入省级操作阶段

进入6月份,关于国税地税合并的工作进度加速。6月1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6月2日至4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各省局主要负责人暨联络督导组成员机构改革培训班。6月12日,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对改革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王军表示,我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按照总体比部委层面改革稍晚一些、比地方机构改革稍前一些的进度安排,分为统一思想保稳定、顶层设计定方案、动员部署鼓干劲、改好省局树样板、市县推进全覆盖、总结经验找差距、优化完善再升级七个主要阶段。目前,在基本完成前三个阶段的基础上,我国税务改革正进入“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县局改革”的具体实施操作阶段。

王军介绍,我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为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联络督导、纪律检查,并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等。

国税地税合并有何好处?

国税地税合并将降低制度成本,包括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降低国地税之间的协调成本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有利于税收征管统一维护各地区企业的公平竞争。

【第3篇】地税当前征管体制改革

在“7·26”重要讲话中,***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时,昭示了通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通过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同时针对到2023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强调按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是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当前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引领实践,加快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需要每一名税务干部深化对税收征管一般规律和核心要素的认识,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改革实践。当前,应该在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以践行八种理念,体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和行动,深化云南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践行遵从理念,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归集和梳理服务需求、服务事项,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渠道、服务制度,提供标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要以促进纳税人遵从为导向,实施规范化、信息化、差别化、透明化的执法服务,把税务稽查、纳税信用评级、黑名单制度、欠税公告作为今后促进遵从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强化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遵从管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紧扣纳税申报、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的征管流程和职能需要,合理配置征管人力资源,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适应税收现代化要求的税务组织体系。

践行权责理念,进一步发挥纳税人的主观能动性。一是充分还权明责于纳税人,把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作为各项制度安排的前提,税务机关则按照纳税人自主申报、自我证明的要求,全面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和实名办税制度,逐步取消各种核准性、监管性制度安排,强化纳税人对自主申报税收以及履行保存、报送涉税信息义务的责任。二是把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遵从税法作为推进税收遵从的重要举措和应尽责任,统一政策执行口径,让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提高税收政策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践行流程理念,进一步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法治、简约和效率的原则,以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来设计服务、管理、执法各个事项的流程,并导入风险识别、排序、应对的风险管理流程,形成与风险管理相互衔接、协调统一的核心征管流程。实施征管机构重组,流程再造,减少管理层次和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做到节点控制、权力限制,建立实体化、扁平化的组织管理结构,为达到环节少、运行畅、成本低、反应快、效率高、风险低目标提供最优的征管资源保障。

践行差别理念,进一步落实好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一是立足税源和征管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规模+行业+税种+事项”的分类管理体系。二是坚持“按规模定岗、按行业定岗、按管户定岗、按事项定岗、按税种定岗”,合理划分分级管理职责,使所有参与风险管理的省、市、县税务机关都成为主管税务机关,所有从事税法遵从管理的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形成分工明确、纵向联动的分级管理闭环。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加强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分税种的专岗管理,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和空申报企业户,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批量化维护、规范化处理。

践行风险理念,进一步织密风险防控网络。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厘清管理事项,调整应对策略,让各级地税机关都承担风险应对任务,在提升风险识别的精准性、风险推送的科学性和风险应对的有效性上下功夫。要形成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效应,综合管理部门发挥统筹作用,各税种管理部门也要承担风险分析职能。在风险应对环节,根据风险等级实施不同应对策略,对低风险纳税人予以提醒;对中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限期补缴税款;对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依托统一的平台,把各部门分析识别的结果交由综合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按户归集和等级排序,列明全部风险点,形成指向明确的风险应对任务清单,并实施综合风险应对。

践行数据理念,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工作基础。首先,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把实施税收数据管理、解决税收数据问题作为深化改革和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基础战略。其次,深化数据治理。围绕数据的存储、清洗、比对和挖掘分析、质量考核、情报转化交换这条主线,实现数据的增值利用,把数据变为税源,真正使数据成为地税工作的“指挥棒”和“紧箍咒”。

践行信用理念,进一步形成共管共治共赢格局。将信用管理作为税收共治的关键,以信息共建共享为基础,通过契税的“先税后证”,股权转让的“先税后更”,车船税的“先税后检”等,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抓手,加强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管理,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把纳税人偷漏税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积极构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现代化纳税信用体系。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建立完善税务系统信用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全面采取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等分类管理措施,不断将纳税信用“推出去”、社会信用“引进来”,努力推动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社会信用助力税收管理,把纳税信用信息用于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个人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践行协同理念,进一步汇聚改革发展合力。首先,在推进改革落实中增强协同意识和互助观念,多站在改革的大局和纳税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推进工作,以协同的意愿和合力攻克难题。其次,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多包容、少计较,自觉树立为他所用的意识,真正把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成果反馈给其他部门,运用于其他领域,实现相互理解、协同共治,相互支持、信息共享,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第三,要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管户与管事、分类与分级、管理与服务、线上与线下、局部与整体等关系,真正集成效果、协同并进。

(作者系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4篇】为什么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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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引人注目。按照《方案》要求,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相关人士说法,6月下旬各省份的国地税将正式合并挂牌。

具体来看,此次税制改革将带来多项深远影响。

一、为税收征管体系“瘦身”,减轻纳税人负担。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高密度渗透,过往国税、地税分制的冗繁体系已有不适宜当下社会发展的迹象,“瘦身”就成了当务之急。国税、地税合并,一方面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进一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另一方面,减轻纳税人频繁跑税务局的负担,即节省时间与精力,也提高纳税积极性。

二、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在社保费征缴方面,未来将更加严格,各种偷逃社保费、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将得到遏制。

而从《税收征管法》的角度来看,由于税务机关拥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代表国家履行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概括说来,税务机关主要有税收行政立法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权力。随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权力被纳入税务征管权限,我们个人的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预期社保基金缴费收入也将会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日益老龄化的人口现状而言,将带来可持续性的贡献。

作者:董虹

编辑:徐冰莹,贺秋霞

【第5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二场战役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8月份是全国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全国各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企业办税更加高效便捷。随着税务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作为这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着复杂性,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级单位、几万机构、百万人员、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

国税地税机构如何实现由分到合?新机构是否有序运作?对纳税人产生了哪些影响?8月份是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记者近日在多地采访调研发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办税更加便利高效,改革释放的第一轮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新机构运行平稳有序

继6月15日和7月5日省级、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合并且统一挂牌之后,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这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战役——各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挂牌圆满收官,标志着24年国税地税分设历史已成为我们共同的记忆,标志着新时代新税务的航船已扬帆起航!”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说。

8月份是全国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全国各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企业办税更加高效便捷。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涉及层级多,人员规模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改革难度是其他部门改革所少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说。这场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复杂性和艰巨性,税务部门是如何实现平稳、有效实施的?

“税务总局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机制体系,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联络督导、纪律检查。”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总局制定了“改革方案+配套办法+操作文件”三个层面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了全体税务干部上下沟通交流的信息体系。同时,科学编制改革总台账和分台账,划分了12大类215项主要改革任务近700个具体事项。

税务机构改革最终要落到“人”上,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省局、市局、县局及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有一半需要自我消化,做好人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始终坚持谋事秉公心、办事重公平、成事靠公正,以改革为重、以稳定为重,力争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既保证了改革的平稳顺利推进,又赢得了干部的认可、理解和支持,为下一步向纵深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文向记者表示。

税务总局向各省派出了联络(督导)组,为促进改革平稳推进发挥重要作用。“联络(督导)组坚持‘督在事中、导在事先,督于要害、导于关键,督则到位、导则超前’总基调,细化改革台账,细化督导清单,细化验收标准,深督细察实导,做到件件有着落。”派驻江西的税务总局第14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李岩说。

办税效率全面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们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涉及的税收问题专业性很强,又正赶上国地税机构改革,很担心会影响工作进展。没想到税务机构的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中断,而且派出专业团队帮助企业应对税收风险点,机构改革使纳税服务更加规范化、人性化,企业的改革获得感更加强烈。”江西江中制药(集团)公司税务总监陈晏燕说。

德州市陵城区税务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提升办税效率。“以前办税窗口分工很细致,但是纳税人需要来回移动,办一个业务需要不短的时间。”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办税人员董庆霞说,“现在一个窗口就能把所有的业务办结,如果业务简单的话,几分钟就能办完”。

一个个看似简单的变化背后,是改革之初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部署。坚持为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被确定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

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到了改革所带来的红利。

随着改革逐步到位,多方面红利不断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纳税人只需到“一个单位、一个窗口、一个系统”就可查询自己企业的所有涉税事项,领票、注销、纳税申报等事项在“一个地点”即可办理。这在客观上根除了纳税人“两头跑”“反复跑”问题,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减少了办税成本。

浙江实现全省397个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100%全覆盖、12366服务热线“一人通答”100%全覆盖、网上税务局“一网通办”100%全覆盖、“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大厅有30多个窗口,我注意到几个纳税人从取号到办结业务,平均耗时不到3分钟,这确实不简单。”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研究院副院长欧其受邀体验了新办税服务厅后表示。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实体办税服务厅首个纳税申报期累计办理涉税业务2257万笔,比去年同期增加10.75%,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办理涉税业务1.62亿笔,比去年同期增加18.25%。

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通过税收征管的变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税务部门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送到纳税人手中,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改革举措,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截至6月30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09.18万户,与税率调整前相比,5月份至6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689.78亿元,减税幅度7.21%”。

“机构改革不是税务机关的‘自弹自唱’,而是要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改革的认同感以及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汤志水说。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副总会计师杜忠军向记者介绍,柳钢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分布地域较广,由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国地税合并带来了工作效能的大大提升,尤其是体现在企业办理优惠备案、退税等事务上,我们更快速、便捷地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他说。

随着税务机构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更多“硬骨头”需要啃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全部顺利完成,只是完成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场战役,目前改革正在向逐级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近日,税务总局、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这项工作。

“税务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说。

【第6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中国普法微信

【第7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汇报会

7月25日,鹤城区举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副组长姜志彪,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成员、城区7个街道和盈口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税务局负责人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的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张强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税务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凝聚力量,既要抓落实,也要强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要在推动改革的同时,全力抓好2023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记者:傅泽华

编发:杨雅洁

【第8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使命任务。当前,随着税收等一揽子工具的实施,人均收入在增大的同时,基尼系统却仍然在警戒线之上,应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的科学研究,为顺利跨过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有力保障。文章基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高净值人群定义、收入特点、不当税筹、国际经验借鉴,旨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分配。通过分析高净值人群不当税筹和高净值人群低税负的影响提出创新征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等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

“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过去十年党经历的三件大事之一。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因此完善再分配制度是我国共同富裕目标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国必须解决的问题。

尽管截止到2023年的十年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从0.474逐渐降低到0.466,但仍持续在国际警戒的0.4之上,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已经成为一个不争事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六条第二点指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高净值人群作为改革开放以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在先富带后富中起到积极作用,但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体现出的贡献未达预期,因此,法律方面需要依靠财税政策进行适当适时的调整,强化税收手段,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大对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力度,降低贫富差距;德治层面应从社会层面引导商业向善,增强高净值人群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倡公平效率,延续稳定发展格局。

一、高净值人群的特点分析

01高净值人群的税负情况

高净值人群的定义与各个国家不同的国情有关,不同的经济体量、社会平均发展水平有着不同的解释。一般用hii(high income individual)表示,是指排除自有或自住住宅后拥有高额可投资资本的人群。高额可投资资本包含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流动现金等。

根据2023年莱坊(knight frank)发布的《财富报告》,美国超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在300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群)达到180060人,数量规模达到了全球第一。美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净资产在100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群)数量规模超过868万人。然而美国媒体pro publica披露的一份美国国税局(irs)税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5年时间里,美国的超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总体税负远低于他们应承担的,甚至个别超高净值人群税负为零。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也有自身定义。

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显示,我国高净值人群一般是指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2023年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262万人。同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净值人群年轻化趋势显著,组成结构多样,大多具有较高的学历。美国财政部网站在2023年10月发布的数据揭露,美国最富有的1%人口每年逃税达1630亿美元,约占全国每年未缴纳税额总款的28%。据估计,因富人群体逃税而带来的财政收入损失规模相当于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

02高净值人群的税收征管特点

国外一些高净值人群通过寻找税法存在的漏洞,依靠股权、期权、复杂的公司架构等方式获得低税、无税资产,通过低薪、复杂的公司架构和慈善组织、基金会、抵押、报告重大财务亏损等手段实现了几乎为零的实际税负。美国高净值人群低税负、甚至零税负的纳税现状,给美国政府带来巨大压力。中国的高净值人群税收在理论上也面临着以下难题:

收入来源多样化、复杂化,有较多的应税项目

上述报告显示,企业家、董监高、职业经理人等较传统构成是我国高净值人群的主要构成,但全职太太、娱乐圈明星、体育明星、网络主播等各行各业专业人士也逐步成为不可忽视的组成,人群构成如图1所示。

我国高净值人群财富主要来源是企业经营报酬,职业经理人工资薪金收入,企业股权/期权价值,职业投资收益等等,来源多样。收入来源的多样化意味着应税项目识别、认定、征收到库存在的困难,如何做到准确、迅速的识别收入来源和收入类型是我国税收征管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部分投资流动性强,有较多的税筹空间

报告显示,我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投资领域广泛,从房地产到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信托、各种基金、各种债券均有涉猎。例如房地产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有些需要大笔资金,经营情况复杂多变且专业性较强,不排除存在非合理报价的情况;跨国企业投资项目资金流动性很强,隐蔽性很高,需要国际情报交换机制介入。因此,我国高净值人群投资存在着较大的税筹空间。

个别高净值人群有较强的税筹意识且采取了一定的税筹手段

由于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同时税收有着以收入、支出、财产等尺度来衡量纳税能力的公平原则,高净值人群面临着高税负。因此个别高净值人群会产生较强的税筹意识且采取了一定税筹手段。例如,演员郑爽、主播薇娅(本名黄薇)采取各种税筹手段逃避缴纳、少缴巨额税款,虽经税务机关追缴并给予处罚,但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03个人所得税税收贡献及来源分析

2015-202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从7.79%到8.87%,呈较平缓的上升趋势。2014-2023年、2015-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增长主依靠财产转让、二手房交易,2016-2023年我国实行供给侧改革的“破、立、降”,积极推进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加之个人所得税改革,至2023年个人纳税义务大幅减轻(见图2)。

2023年3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2023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说明了2023年1-2月全国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4043亿元,出现大幅增长,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影视文娱行业税务征管力度加强,明星、网络主播等影视文娱行业从业人员积极配合纳税检查,补漏补缺

二是数字控税取得初步成效,税收风险识别更加精确,引导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三是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该公告指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涵养了税源。2015-2023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实现了从688858.2亿元增长到1143669.7亿元;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了从21966元增长至35128元。

多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力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在激励社会创新、刺激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中寻找最佳点,但未能达到如期效果甚至出现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显著轻于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现象,刘鹏等 (2022)研究发现高收入户与中收入户的个人所得税平均税收负担相差到达了0.30%。因此,费茂清 (2020)认为个人所得税税改对调节高净值人群收入、增加税负作用几近于无,甚至减轻了高收入户的税收负担。

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与个人所得税税率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不匹配问题。

以美国为例,近20年联邦税构成中个人所得税占50%左右,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总体税收大多为30%-50%,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10%左右。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在税收收入总和占比偏低,但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的45%相对美国37%的最高边际税率和oecd平均为41.65%的边际税率相比却并不轻松。

2000年起,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乡村城镇基础工资不断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人数提高,但是我国工资薪金占个人所得税收入却不增反减。其中部分原因为我国高净值人群不断扩大,但是以工资薪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高净值人群减少,同时部分收入隐性化造成的税款流失

二、高净值人群不当税筹方法分析

由于一些高净值人群有着庞大的可投资资产数额、复杂的投资方向、主动税筹的动机,他们的应税项目比较隐蔽、难以清查,高净值人群税款的清缴成为了我国税收征管的漏洞。

01利用信息不对称性,瞒报部分收入

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导致高净值人群税筹的重要形式。高净值人群可以将资产投资于海内外的各行各业,从而获取收入或者是巧立各种形式的合同、私下合同;导致税务机关对此部分信息无从掌握,进而隐瞒自身应纳税信息,达到税筹效果。以2023年范冰冰税案为典型,2023年,崔永元实名举报范冰冰,牵扯出娱乐圈行业内广立阴阳合同情况。明面上的合同用以信息公布、缴纳税款,背地里的合同才是约束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此前广大群众对此毫不知情。阴阳合同不仅扭曲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原则,还导致了巨额的税款流失。

02利用各种税收政策,转换公司组织形式架构、收入类型、隐匿收入

高净值人群及其背后“税筹团队”熟悉税法中规定的各种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通过不同公司架构设计,从公司选址、规模、组织构成,到扭转收入类型,不合理地享受政策优惠,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以2023年薇娅税案为典型,2019-2023年间,网络主播薇娅将直播带货中的坑位费、佣金等劳务报酬转化为其名下的各种咨询公司企业的企业经营所得。其适用于45%的劳务报酬的适用的高税率降为个人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率需求。再通过虚构业务、隐匿部分收入,将自身的税率降到临界点。同时薇娅利用国家在新冠肺炎期间出台的政策,注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小微企业一降三免、上海崇明地区对个人独资企业按照3.5%的税率核定征收等税收政策,总计偷逃税款6.34亿元,其他少缴0.6亿元。

03利用与姑息红利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延迟纳税

不分配应分的股息红利

我国目前暂未开征资本利得税,同时在股市、居民企业投资方面制定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一些董监高采取了不分配红利等措施,将应得的利润长期留存“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的账目。同时再投资居民企业实现资本的投资循环。

低价转让

一些高净值人群凭借自身专业素养和能力,将个人名下的商标、股权、发明等高价值无形资产低价转让以避免缴纳高额个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自身专业性或者创新性过强,不存在市场价,税务部门难以估价进行征收。

一元年薪计划

我国部分董监高采取了一元年薪方案一元年薪可以把年薪转化为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等形式,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或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

04移民、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投资等形式

我国部分高净值人群利用国际税收差异,通过移民、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投资等多种形式逃税筹款缴纳,跨区域特点明显(李菁,2021;郝琳琳,2021)。例如张某夫妇加入综合税率较低的新加坡国籍。中国经营报的报道,马某通过离岸信托、海外慈善基金会等形式持有阿里巴巴的6.39%股份,总价值超过1700亿人民币。还有一些大型企业控制人均设有海外基金离岸信托。这些海外基金信托大多注册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税筹天堂,或者美国的南科他州等低税率地。

05利用征管疏漏逃避、转嫁税款缴纳

我国个人所得税app目前存在着数据缺失、功能不全、模块不全等问题(苑新丽等,2020)

表1显示:高净值人群在投资性住宅方面的投资年均复合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到14%之间,人均拥有多套投资性商品房、住房。投资性房地产的获得的出售、出租所得成为是高净值人群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资本市场产品”包括个人持有的股票、公募基金新三板和债券,“其他境内投资”包括个人持有的信托、基金专券商资管、私募股票投资产品、黄金、私募股权等。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app只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汇算清缴,并未涉及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申报,因此很多炒房者买卖获利、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出售获利并不在个税计征范围。同时目前房屋租金的税负极为容易转嫁给租房者,加重租房者负担、提高租房者生活成本,不利于我国调节再分配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三、高净值人群过低税负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制度最典型的经济后果是造成了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分流局面,某种程度上可能出现不公平现象:当劳动所得较多时,劳动所得的综合税负率就有可能高于资本所得的税负率。高收入群体、高净值人群通过各种手段,将不同性质所得进行拆分并转移,即将劳动所得转化为资本所得或其他所得,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负率,最终导致税收的纵向公平性遭到破坏,不同收入阶层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推动共同富裕的建设需要在再分配中做到“提低扩中调高”,目前我国财富分配尚不平均,各地区疫情的散点复发与防控也给当地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因此需要在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中加强税收调节作用,推动共同富裕。

01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高净值人群总体税负过低将加剧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初次分配失衡问题未在再分配中纠正,甚至改革后加剧了中收入者平均税负。

高净值人群本身具有较强的资源增值能力,承担比普通群众更低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扩大高净值人群的财富增值速度,加强社会两极分化。

社会两极分化不利于提升社会总消费能力。根据边际消费递减规律,当生活消费水平达到一定数额后,边际效益递减、消费倾向会递减。高净值人群在满足自身所需后的可投资资产将有很大一部分用于投资外部资产、持有不动产、保险、银行储蓄存款等,而两级分化严重到一定程度,普通消费者有消费需求却无力承担消费、高净值人群不愿意进行边际消费。因此阶级分化,社会撕裂将不利于我国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02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容易引起社会不公问题、激化社会矛盾

高净值人群拥有超高的可投资资产却承担着过低的税负,与普通群众的税收负担形成鲜明对比。公平原则要求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高净值人群却实现了比普通群众更低的税负水平。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缺漏不利于我国税款的征收,不利于我国财政收入的要求。这违背了我国共同富裕的建设目标,我国社会不公现象的加剧将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违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不利于人民的长治久安。

03高净值人群在互联网、房地产、金融领域内实施的税筹方案容易破坏产业结构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引发市场失衡

例如2023年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异常火爆,房屋售卖供不应求导致我国房价节节攀升,普通消费居民买不起,而大批的“妈妈团”“炒房客”人均手握数十套优质房源,囤积居奇,严重扰乱房地产行业销售秩序、拉高房价、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我国税收征管对个人名下住房、投资性房地产数据的缺失、征管的疏漏导致相当一批人未进行税款缴纳。

四、高净值人群税款征收的建议

中产阶级往往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尽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已经涵盖了七项专项扣除内容,但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方面的压力仍然很大,影响着中产阶级的幸福指数。应从提高社会公平角度出发,统一界定标准(高明华等,2022),提高对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监控、收缴。

01创新征管模式,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智慧税收

我国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我国电子贸易不断扩大,产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高净值纳税人利用电子货币的税筹违法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招商银行发布的报告中提到的跨行业投资和拆分收入等情况。因此,我国应强化不同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采集,完成归类、建档,分析隐藏在大数据之下的税筹案件。

加强税收征管,形成以围绕多部门共享信息的税收法律为依托的公平执法的税收征管模式,准确完成对纳税人的身份认定,收税风险进行识别、提示。利用海量涉税数据达到以数控税效果 (付强等,2022),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画像,完成针对个人的税收风险控制,避免税务部门被动检索涉税违法案件。

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系统,依托现有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实现自然人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主要是房地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漆亮亮,2020)。

加强金融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对可疑大额进项推送税务机关核查,避免出现少记不记收入情形。

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尤其是完善个税app中关于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投资性房地产信息的联网登记,防止纳税人利用我国税收征管缺漏实行家庭组合、投资减除或延迟纳税义务。

可以建立针对高净值人群的个人税号,避免出现私卡巨额消费而0纳税行为的出现。针对缺乏纳税意识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及时推广普及税务代理,促进市场健康、完善发展。

02加快推进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监管力度,明确税收优惠、来源认定

剖析“范冰冰税案”和“薇娅逃税案”的税筹手段,我们应该扩大征税对象,细化税目,避免出现网络主播、明星“导师”将其收入非法转化为其他收入,逃避税款缴纳,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补充法律上关于劳务畸高、转变收入性质、拆分劳务收入等行为的发生。完善税法中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的认定程序,减少恶意拆分以享受税收优惠事件的发生。同时房地产税、遗赠税的立法进程需要加快,由于房屋的税负比较容易转嫁,应考虑是否采取相应例如空置房征税等措施来抑制炒房、囤房热,起到房地产降温作用。

03加快建立全球税收协作,紧密全球税务信息共享

一些私人大型企业董监高乐衷于在英属维尔京、美国南科他州等低税地设立海外基金和家族信托,而在国内企业经营状态良好时实施一元年薪计划,因此加强国际税收协作意义重大。轰动一时的苹果公司税筹案中关于苹果公司利润转移、非合理定价等关键性证据的发现也离不开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加强对税筹天堂、低税地的管控,建立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完善中国与各个低税地的税收条例和纳税人身份的个人信息、账户非正常消费流水确认。

04加强税法宣传,提高高净值人群社会责任意识

基于高净值人群对税收认识不准确,我们进行纳税宣传时应进行分类宣传、针对性宣传,提高相应认识,树立反面典型。同时加大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防范高净值人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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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鹏.高收入阶层的有效调控:最低替代税的国际实践与中国方案[j].经济体制改革,2022(02):165-173.

[2]费茂清,杨昭,周克清.公平视角下我国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评价[j].财经科学,2020(07):66-78.

[3]李菁.大数据时代高净值人群税收风险管理初探[j].国际税收,2021(03):77-81.

[4]郝琳琳.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优化——以税务透明化背景下高净值人群跨境避税与税收征管为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21(06):76-84.

[5]苑新丽,霍彦蓉.我国高净值人群反避税问题研究[j].国际税收,2020(05):59-64.

[6]高明华,余雅娴,石坚.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税务研究,2022(06):83-88.

[7]付强,夏凝,陈娟.关于提升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纳税遵从度的思考[j].国际税收,2022(08):65-68.

[8]漆亮亮,王晔,陈莹.加强自然人税收治理的路径探析[j].国际税收,2020(07):32-36+71.

免责声明

文章出处:《财会研究》

项目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减税降费政策效应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22c42);吉林财经大学项目“智慧税务与娱乐行业税收风险分析”(项目编号:2022yb009)。

作者单位:曹阳、章睿倩: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任希: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发展和改革委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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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记者9月6日从宁夏区税务局获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28类重点任务。

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方面,《方案》提出,依托智慧宁夏建设,把税收征管数字化融入到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中,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有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实现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

在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方面,《方案》提出,严格执行各项税费法律法规,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深入落实现代财税体制建设要求,调动市县培育税源积极性,形成育税源、扩税基长效机制。健全地方税费政策,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协税护税作用,积极支持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改革等重点任务,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产业发展。

在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推广应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优化宁夏电子税务局功能,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app上开设税务专区,作为网上办税重要渠道,进一步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在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方面,《方案》提出,突出税收共治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保障的税收共治新格局。加强税务与银保监部门协作,深入推进“税银互动”工作,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要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各项税费征收管理,不断增加地方公共财力可持续性。(宁夏日报记者 魏萍)

【第10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源管理

税源来自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赋税收入,决定税源变化的因素包括经济增长、财税政策调整和税收征管水平,我国对税源征收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指“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征管规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人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等对税源进行分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运行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理论基础——杨格定理

1928年杨格在《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文章中指出:分工和专业化是递增报酬实现的机制,市场容量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分工的规模,而分工是一个网络效应,不仅应该简单地扩大规模,还要考虑整个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杨格的上述观点,称为“杨格定理”。

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

分工和专业化是效益递增重要的实现机制,在税收征管中运用“杨格定理”和先进的科技力量,是促成税收分工精细化和管理专业化的最有效手段。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关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等跨部门国家税控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开始“金税工程”的建设工作。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开始走向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发展道路。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容

(一)原则

1.税源科学分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立足点。

2.管理客体科学分解、管理事项适度分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3.管理主体科学分工、科学确定机构职能、职责分解,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保障。

4.实施信息管税、强化风险管理,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二)基本任务

1.税源科学分类, 以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为主,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

2.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机构和岗位职责。

(1)按照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分类,将原有按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机构改变为 按规模(行业、税种)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

(2)根据税源分类和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对重点税源,设置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两类岗位,按岗位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3.建立和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4.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纵向互动机制——从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分局(所)到税收管理员,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反避税、税务稽查等的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和协作制度。

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实现经济税源信息共享机制。

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工作规划、规程,统一监控分析税源变化,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督导、反馈和考核税源管理与征管状况。

5.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

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税源信息,做好信息的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运用纳税评估模型,深化数据分析,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建立税收风险识别、排序、任务下达、处置、反馈、考评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以管控税收风险为主导,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为平台,构建税收基础管理、风险识别和数据分析管理高度融合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实现机制。

6.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为税源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在明确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完善绩效考核和能级管理机制。

【第11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督导

7月24日,经开区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会,区管委会党组成员、民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赵成龙,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联络(督导)组组长徐建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直各有关部门及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下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税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工管委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做实做细税务改革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妥善处置改革过程中关于编制、经费保障、资产划转等重点难点问题,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坚强保障;要把握好改革与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征税管理能力,全力保障税收安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建设富美经开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解读

这份7月20日发布的文件向作为纳税人的我们传递了哪些非常重要的信号?

1

继续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也就是这一年我们频繁看到的,群众少跑,数据文件上线,办理更加人性化的各类措施,国地税合并后,总局拥有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这件事。

2

国地税合并,统一领导,在今年年底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这样做是为了开展工作打下强大的基础,集中管理,便于后续更多改革及稽查工作的展开,说白了就是更好指哪打哪。

3

优化领导组织架构,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4

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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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份文件不难看出,税务正在从各种角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稽查能力,无论是国地税合并,还是各项改革任务快速有序的完成,尤其在数据收集方面,不断推行的各类便民政策便于进行数据采集,对于加强监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内部管理架构不断升级到精简机构,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能,为后期各项工作做好铺垫,集中的管理便于后期稽查,

看来明年税总的主题,还是稽查,严格的查,有技术的查,更精准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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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解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总经济师王道树、总审计师饶立新、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大家都非常关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先生、总审计师饶立新先生、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先生。

下面,首先请任荣发先生作简要情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任荣发:

谢谢主持人。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意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又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还是税务部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必将成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要部署。去年10月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后,税务总局党委即着手进行研究。去年12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今年2月24日,我们在全国启动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作为税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先手棋”。3月初,《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后,税务总局成立由王军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时间表、路线图。3月24日《意见》正式公布后,我们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意见》开展初步解读。下步还将举行系列解读培训,采取系列贯彻落实措施,来确保《意见》深入推进、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此次出台的《意见》概括来说,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合并”;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全体税务人而言,《意见》是开启“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新征程的动员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恒心,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意见》落实,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谢谢!

邢慧娜:

谢谢任荣发先生。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大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我们都知道,要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精诚共治,能否介绍一下在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上有什么举措?

任荣发:

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心!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收关乎千万家,涉及方方面面,税收发展靠大家。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在这里,我代表税务总局向大家的鼎力支持和真诚襄助表示衷心感谢!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

一是部门协作推进改革。如《意见》提出,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等。

二是社会协同相向发力。如《意见》提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是司法支持保驾护航。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是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有力防线,也是税收共治格局中的关键一环。《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是国际合作互惠共赢。《意见》要求,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撑。谢谢!

新京报记者:

税收大数据一直被视作“金山银库”,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很多工作。去年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持续跟踪分析企业销售和全国经济运行情况,《意见》中对税收大数据运用提出了新的具体明确要求。请问在税收大数据方面,接下来还有哪些工作和部署?谢谢。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运用税收大数据在支持疫情防控、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以及反映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饶立新同志具体分管这方面的工作,请他来谈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 饶立新:

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各级税务局形成了2万多篇有分量、高价值的税收分析报告,有效服务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谢谢!

工人日报记者: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是营造公平公正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税务部门近年来坚决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强大威慑力,此次《意见》强调建设新型监管机制,请问下一步在保护守法企业、打击违法行为上有哪些考虑?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下面请饶立新同志作介绍。

饶立新:

谢谢您的提问。对违法犯罪者的严厉打击就是对守法者的最好保护。自2023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2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特别是针对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这样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前期我们已经公布了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虚开案件,近期还将再公布一批,坚决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让违法者止、将犯罪者罚。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将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中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部署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意见》这次特别强调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推进精细服务,请问“十四五”期间会有哪些新变化?“春风行动”目前最新进展如何?谢谢。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请纳服司的韩国荣司长作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 韩国荣:

谢谢您的提问。税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直接服务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离市场主体最近,为老百姓服务最直接。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第三方调查显示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23年的82.06提升至2023年的86.1分。

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永远在路上。按照《意见》部署,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新体系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健全需求收集、分析、响应、反馈机制,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二是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2023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同时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逐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应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越来越多的形势,构建新型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2023年基本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今年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旨在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税费服务举措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为了使“春风行动”的惠民举措更有针对性,我们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需求调查活动,于2月24日召开了2023年“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

“春风行动”实施以来,100条措施中已有超过1/5如期落地,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比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务院部署,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各地税务机关在“春风行动”中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推送、滴灌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又如,推出“服务好不好 纳税人缴费人说了算”的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举措。广东、海南、重庆、厦门、山东、深圳等地税务部门已经第一时间招募了纳税人缴费人作为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目前广东税务部门在册体验师已超2200名,在“智能导办”主题集中体验活动中,体验师提出了改进预约办税功能等19条意见建议,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跟进,推进“智能导办”逐步优化完善。

“春风十里,四季常吹”。我们4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准备再推出12条便利化改革措施,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意见》提出要强化国际税收合作,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可否介绍以往我们的经验、成果以及未来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谢谢。

任荣发:

谢谢你的关心和提问,请王道树同志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王道树: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关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等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税务总局倡导建立并不断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是国际税收领域第一个由中国主导建立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平台。它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了“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跨境合作,也有力促进了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了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了一整套机制。在北京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设立了“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上线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创立了《“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还在全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了“一带一路”专席。二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2023年,在浙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正式建立征管合作机制。2023年,“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不仅没有因为疫情而中断,而且创新形式,组织召开13场线上会议,助力抗疫情、促发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创造了一个交流平台。三是取得了一连串成果。2023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并制定了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同时,还建立了覆盖“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协定网络。四是收到了一揽子成效。截至去年底,共举办了20期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的789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切实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共同提升。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涉税争端,为跨境企业消除了重复征税。着力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为跨境贸易投资者带来了便利。

目前“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合作网络,拓展朋友圈;分享税收征管实践,推动各方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各国企业共同发展,将合作机制打造成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国际合作平台典范,更好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4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它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窗口,能让大家更多了解相关税收工作。4月马上到了,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设定的主题是什么?开展的活动主要有哪些?

任荣发:

谢谢你的关心和提问。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马上启动,请韩国荣司长介绍。

韩国荣:

今年我们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助力开局“十四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就是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后续还将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我们将组织开展“深化改革 优化执法 改进服务”系列宣传活动,系统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二是聚焦宣传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重突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涉税任务的举措,解读好继续实施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解读好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四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成果。开展“讲述决胜全面小康的‘税月’故事”活动,展示税务系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做法及成效;开展“助力开放 国际共赢”宣传活动,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税务的责任与担当。

五是聚焦税法宣传普及教育。税务总局将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务人讲税法”活动,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网站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欢迎大家积极关注、参与和支持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前期税务部门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意见》中对此也专门作出部署,请问目前进展如何?谢谢。

任荣发:

“首违不罚”是我们各地在税收执法中进行的一个探索,一经推出就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正在不断探索完善当中,请王道树同志作个介绍。

王道树:

谢谢你的提问和对这个问题的关心。对于这个问题,《意见》当中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意见》提出要“精确执法”,在这方面我们贯彻落实《意见》,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税收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广大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税收法治的信心。所以《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同时,要求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制度。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开展“首违不罚”探索实践,在吸收了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各个行政机关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初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首违不罚”作出了明确规定,近日税务总局将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比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又比如,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再比如,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等。第一批清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另一方面,贯彻《意见》提出的推进“精确执法”,对税务人来讲,在规范执法中显公正。税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很早就提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意见》要求在2023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并对加大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的力度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的目标,不断完善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

《意见》中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逃避税行为,提出要加大依法防控力度。对此,税务部门的态度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具体考虑?

任荣发:

谢谢你的提问。请饶立新同志介绍。

饶立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税务部门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另一方面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等方面出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政策等措施加以防控,持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谢谢!

邢慧娜:

感谢四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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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第14篇】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最美人间四月天,花开烂漫满流年。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庆祝节日、表彰先进,旨在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主旋律,…

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新时代奋斗者的最美模样。…在历史坐标系中,这一年注定要留下极其特殊而重要的印记。

第一,让“劳动最光荣”成为xx的时代强音

…勤劳勇敢,民族品格;天道酬勤,关键在干。…时代在变,但劳动光荣的真理永远不变。…让劳动模范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社会上受尊重,…

第二,让“劳动最崇高”成为xx的价值导向…

第三,让“劳动最伟大”成为xx的主流风气…用心用情用智,肯学肯干肯钻,练就一身真本领,掌握一手好技术,善于变平常为非常、化平凡为非凡,赋予普通工作不一样的意义。…

第四,让“劳动最美丽”成为xx的靓丽风景

【第15篇】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1.市场主体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数据项      2.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3.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       4.跨省(市)迁移相关事项办理指引需要以上附件可以联系首创获取。文章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15个范本)

袁桐利在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6月25日,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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