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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座谈会
7月18日,我县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吕梁市税务局第十联络(督导)组长王致盛,副组长刘林勤,政府副县长郑世光,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国税局、地税局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主任张小军主持。
吕梁市税务局第十联络(督导)组长 王致盛
会上,县国税局副局长王计荣传达了市政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县地税局长辛瑞丙代表县国税、地税作了表态发言。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会认真贯彻执行改革事项,通力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我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政府副县长 郑世光
王致盛指出,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大家要充分认识税务体系改革的重要性,市委、市政府将与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县国税局副局长王计荣传达市政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
王致盛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改革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主动配合国税、地税部门,统筹协调好这次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各级税务机构改革顺利平稳推进。在下一步工作中,大家要切实做到加强学习、履职尽责、遵规守纪,争取为石楼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业绩,再做新贡献。
县地税局长辛瑞丙代表县国税、地税作表态发言
郑世光在讲话中表示,大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为顺利推进全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就下一步工作推进,郑世光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部门责任、支持责任三个责任;三是要完成好此次改革的时间节点。要做到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团结进取,再立新功,展现新时代新作为新风采。
本期文字:王 蓉
本期摄影:王 蓉
本期编辑:陈 贞
【第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解读
这份7月20日发布的文件向作为纳税人的我们传递了哪些非常重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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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也就是这一年我们频繁看到的,群众少跑,数据文件上线,办理更加人性化的各类措施,国地税合并后,总局拥有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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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统一领导,在今年年底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这样做是为了开展工作打下强大的基础,集中管理,便于后续更多改革及稽查工作的展开,说白了就是更好指哪打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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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领导组织架构,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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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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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份文件不难看出,税务正在从各种角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稽查能力,无论是国地税合并,还是各项改革任务快速有序的完成,尤其在数据收集方面,不断推行的各类便民政策便于进行数据采集,对于加强监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内部管理架构不断升级到精简机构,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能,为后期各项工作做好铺垫,集中的管理便于后期稽查,
看来明年税总的主题,还是稽查,严格的查,有技术的查,更精准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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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发言材料
20日,洪泽区举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红根,区领导吴国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就平稳推进改革工作,吴国飞要求,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洪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准机构改革主要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税收现代化、优化纳税服务;全区税务系统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继续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整合国税地税优势资源,持续发挥国地税合并后“1+1>2”的改革效应,为全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要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已进入县(区)一级具体操作的关键阶段,要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税务部门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支持责任,集中精力、凝聚合力,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朱红根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财政局、人社局作交流发言;区税务局作表态发言。
【第4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领导小组
今天(7月26日)下午,双流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暨全区税务工作座谈会举行,动员部署了全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首先通报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和双流税务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双流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区税务局征收管理部门分别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级相关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聚焦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履职尽责,确保改革与税收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来源:双流电视台全媒体记者方跃 编辑:王平 审核:谢刚】
【第5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
袁桐利在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要求
确保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
6月25日,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驻河北联络(督导)组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袁桐利指出,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举措,对于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袁桐利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要严格时限要求,认真对标各项改革要求,逐项任务、逐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保持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稳定和工作有序推进。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攻坚合力。要抓好组织收入,结合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优化办税服务,做到以改革促进税收高质量增长。
来源:河北日报
【第6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为落实呼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全面推动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7月19日,回民区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呼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组长辛跃军,呼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副组长银雅飞,联络(督导)组全体成员,回民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王志强出席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全体成员、环节干部,以及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就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作了工作报告,回民区财政局局长靳国强就推进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表态发言。
辛跃军强调,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度机构改革,我们要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认真贯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准确把握改革要求;三是要认真落实改革工作任务,全力打赢机构改革攻坚战。
王志强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扎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工作;三是要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回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统一到工作安排上,统一到改革发展上。扎实推进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为全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更大贡献。
(回民区新闻中心新媒体运营部)
【第7篇】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
7月17日上午,丹徒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区委常委、副区长韩宏亮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紧盯工作目标,把握基本原则,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要明确工作重点,把好最后关口,强化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督实查,注重统筹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为推动丹徒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纳税人享受到更大的改革红利,有利于推动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区相关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新闻链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两大看点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县(市、区)级层面的落实,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职能的转变和纳税人的便利提升是此次合并的两大看点。
具体而言,在本轮改革中,新税务机构将接收社保等多个国家非税收入征管职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
与此同时,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将依托“一窗一人一机两系统”模式,实现税务登记类、申报征收类、税收证明类、发票类等多项税务业务一个窗口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第8篇】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方案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视点)
【第9篇】总结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转自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第10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小组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闫波】7月5日,我市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副市长郝文杰出席会议。
会上,市税务局负责人就我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秦州区人民政府、甘谷县人民政府、秦安县国税局、张家川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郝文杰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准确把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积极平稳有序推进税务机构改革。要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凝聚改革合力,压实工作责任,聚精会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圆满成功,不断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第11篇】为什么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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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引人注目。按照《方案》要求,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相关人士说法,6月下旬各省份的国地税将正式合并挂牌。
具体来看,此次税制改革将带来多项深远影响。
一、为税收征管体系“瘦身”,减轻纳税人负担。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高密度渗透,过往国税、地税分制的冗繁体系已有不适宜当下社会发展的迹象,“瘦身”就成了当务之急。国税、地税合并,一方面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进一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另一方面,减轻纳税人频繁跑税务局的负担,即节省时间与精力,也提高纳税积极性。
二、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在社保费征缴方面,未来将更加严格,各种偷逃社保费、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将得到遏制。
而从《税收征管法》的角度来看,由于税务机关拥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代表国家履行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概括说来,税务机关主要有税收行政立法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权力。随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权力被纳入税务征管权限,我们个人的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预期社保基金缴费收入也将会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日益老龄化的人口现状而言,将带来可持续性的贡献。
作者:董虹
编辑:徐冰莹,贺秋霞
【第1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先进
一年前的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分设24载的国税、地税兵合一处、人合一心,河南税收事业扬起新税帆、再启新征程。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新税务机构挂牌以来的365个日日夜夜,河南税务人迎潮而立,加强“四合”、实现“四利”,坚持“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了机构改革平稳落地、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税收事业快速发展、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河南税务人以金色税徽点染中原春色,用担当奋进奏响时代赞歌,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答卷上书写出“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的河南豪迈。
蝶变:一路改革一路歌
2023年,中国改革开放整整走过了40周年。这一年的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税务部门机构改革铺好“作战地图”。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确保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行动,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和‘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目标,努力在改革的宏大棋局中留下河南税务精彩身影。”改革攻坚战打响后,新的河南省税务局领导班子立下了庄严承诺。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河南省税务局建立起“1+9+19+9+n+1”的改革组织体系,成立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建立“联合党委会+工作小组例会+改革办例会+联席协调会”的议事协调机制,辅以“总台账+分台账+每周事项清单+每日情况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系列制度、机制、组织的科学建立和高效运转,让新的河南税务在改革路上蹄疾步稳、乘风前行。2023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7月31日,河南省税务局举行落实“三定”暂行规定仪式;8月15日,河南省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正式挂牌,分设24年的国税、地税在省局层面完全“合二为一”,创造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的“河南速度”和“河南样板”。
家和:同心同向铸税魂
同心者,其利断金;同向者,其道大光。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全省5.6万名税务干部拧成一股绳、力向一处聚,进一家门、做一家人、讲一家亲的“家和”氛围让“1+1>2”的改革效应得以有效发挥。
为深入推进干部队伍融合,河南省税务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税收高质量发展,把持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进改革的“压舱石”。召开机构改革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党性、聚合力、履职责、比奉献、晒业绩”组织生活会300余次;组织先进典型在全省集中开展31场“听党话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巡回宣讲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981年参加税务工作的原省国税局巡视办主任李运鹤,见证了国税地税机构1994年的分设和2023年的重合。面对改革大考,他以使命为先、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欣然提前从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位置上退下来,把机会让给其他同志,“我是一名老党员,就要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我是一名老税干,决不给组织添麻烦,组织需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改革中,全省税务系统2017名“正转副”干部讲大局、讲党性、讲奉献,用个人的“舍”换取改革的“得”、以个人的“退”换取改革的“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了税务铁军的忠诚与奉献,用公而忘私的精神引导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局面的迅速形成。
业兴:担当进取立潮头
“家和而后业兴”。全省税务系统聚焦主责主业,改出了发展加速度、革出了发展新活力,创出了河南税务的新形象、新品牌。
组织税费收入、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面对改革前后一个接一个的重任,河南税务人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一项又一项骄人成绩。
事业发展的背后,是河南税务人夙兴夜寐的付出和滚石上山的担当。有多少个夜深人静的凌晨,税务部门常常灯火通明;有多少个合家团聚的周末,税务人仍旧奋战在一线。
刚刚踏入2023年,历经改革洗礼的新税务就迎来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期中考”,全省税务干部兵不卸甲、马不解鞍,迅速投入减税降费的主战场。今年3月份,经历了长达一年高强度省局改革办工作的王建峰,接到了新的任务——到新成立的减税办工作。从2023年压力最大的改革办到2023年工作最多的减税办,王建峰没有丝毫犹豫,“我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尽心尽力当好一颗‘小螺丝钉’。”顾不上长期劳累的病痛,隐忍着对家人的思念和愧疚,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正是无数颗“小螺丝钉”的精准运转,减税降费的利好才能顺利送达群众和企业的手中。
政通:春风化雨助发展
改革的得失成败、评价高低,人民群众是最终的“阅卷人”和“评分者”。一年来,河南省税务局始终坚持“服务先行”,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改革红利和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到位。
全省641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厅通办”,130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即可办成;增加25项省域通办事项,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网上通办。在办税服务方面,通过改革后的简政提速,大大降低了办税缴费成本,较机构合并前,报送资料减少25.84%,税收业务即办率提升7.44%,流转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压缩50%。
个人所得税改革圆满落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成效显著、深化增值税改革顺利启动、降低社保费费率有效实施。面对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河南税务开展减税降费应享尽享攻坚行动,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开展三轮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活动,辅导企业114.87万户,帮助税费缴纳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惠。
谈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时,洛阳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萍用三个“更”进行了总结:“从报两次税到报一次税,税务局兑现了‘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的承诺,效率更高了;从‘请进来’到‘走进来’,税务局主动走进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心纳税辅导,把减税降费大礼包明明白白送进来,服务体验更佳了;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断加码,为企业减负,让我们更好地轻装上阵,营商环境更优了。”
【第13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纪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
【第14篇】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6月15日,是我省推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一周年。一年前的这天,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历经一年的改革发展,在***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税收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703场经典诵读会、近300个“龚全珍工作室”、132支党员青年先锋队——以党建引领打造改革向心力
在省税务局挂牌成立之初,“你们地税、我们国税”等表述时常听见。如今,“江西税务人”成为税务干部的统一表达。
“口头禅”变化的背后,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凝聚起的向心力。“通过一年的实践,党的领导已经贯穿我省税收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应对各种攻坚挑战中,党委的领导力、党支部的组织力、党员先锋模范性都得到充分发挥。”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文告诉记者。
我省税务系统提前整合党建部门,全面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使党的旗帜始终高扬在改革的前沿阵地。一年来,在全省税务党建文化创建中,举办“红色家书”经典诵读会703场;在全省各地办税服务厅,创建近300个“龚全珍工作室”;在基层减税降费第一线,活跃着132支党员青年先锋队。
一年来,在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下,省市县乡四级税务部门打好新机构挂牌、落实“三定”暂行规定、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金税三期并库四场硬仗,改革按阶段稳扎稳打、环环紧扣。
省、市、县级税务局所属机构平均精简27%、36%、31%——税收征管体系更加优化高效统一
一年来,我省税务系统严格落实“瘦身”“健身”原则,推动税收征管体系更加优化高效统一。
省局所属机构平均精简27%,市局所属机构平均精简36%,县级局所属机构平均精简31%——数据显示,一年来全省税收征管体系“瘦身”明显。
统一征管制度是构建“大征管”格局的关键一步。省税务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全省税务部门组织开展国税地税机构改革、产权保护等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废止374件、修改91件、继续执行29件、新制发147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时,废止、修订省税务局征管制度文件120份,全省税收征管制度和征管标准全部统一。
基层实践证明,这场改革优化了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充实了纳税服务力量,整合了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推进了税收经济分析实体化开展,加强了税务稽查力量。“该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实现了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职责更清晰、资源配置更合理。”新余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闵小姚说道。
“纳税人诉求得到快速回应,税收征管质效明显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作用正在更好地有效发挥。”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春根表示,全省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能力、组织收入质量、纳税服务质效、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全省减免税费超过700亿元,惠及全省90%以上的市场主体——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一年来,我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让政策落实落细成为对新机构的一场考验。
“从去年6月机构合并到今年5月,全省减免税费超过700亿元,惠及全省90%以上的市场主体。”这份耀眼的“成绩单”表明,我省税务部门沉着应对挑战,显著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万载县的江西搏鹰实业有限公司,仅2023年就享受税收优惠近5000万元,盘活了资金,做大了规模,先后解决新就业岗位157个。该企业董事长彭志勇说道:“税务机构合并与减税降费同时推进,省时、省事又省钱,纳税人和缴费人得实惠。”
一年来,纳税人、缴费人不仅获得减税红包的“真金白银”,而且办税体验感越来越好。我省税务系统实现“一厅通办”“一键咨询”“一窗一人”“一人一机一界面”,先后推出95个同城通办事项、52个省内通办事项,落实15个全国通办事项,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时间不断缩短,办事程序不断简化。
伴随税务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强,胡立文告诉记者:“我们还将完善‘一把手牵头抓总、其他领导分片包干、税收管理员包户到人’的指挥体系,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在我省落地生根,书写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江西答卷!”
【第15篇】什么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并对这一改革任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引起纳税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
合并的深意
事实上,2023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一版本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合理划分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征管职责。2023年出台的《改革方案》则将国税地税进行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也划归合并后的新设立税务局。
为什么要对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入改革?
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这是切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充分体现对税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次,这是更好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税和地税部门在便利纳税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给纳税人带来了一些难以克服的不便,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最后,这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资源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聚合,有利于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难度之大
在2023年之前,国税地税合并传闻不断,不少专家学者也建议国税地税合并,但由于改革难度大这项任务只停留在讨论层面。而随着《改革方案》出台,国税地税合并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地。这项改革难度到底有多大?它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相比有哪些特点?
这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主要在“脖子”以下层面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这是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最明显的不同点。
二是改革涉及跨“条块”整合事项复杂。改革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既涉及收税又涉及收费。国税部门实行由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收费部门基本上是属地管理,需要对三种管理体制进行整合。
三是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数量规模大。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包括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临聘人员在内,人员数量超过100万,非税收入征收队伍也很大且较多样,稳定队伍压力非常大。
四是改革涉及的基层一线服务点多。税费征收机构和人员主体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面向十几亿纳税人和缴费人,税费业务和信息化整合的工作量非常大。
老百姓将得到实实在在好处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直接影响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改与不改对老百姓来说到底有何差别?改革中如何保证纳税服务到位?
这次《改革方案》中,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据了解,税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优化税务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机构改革、服务先行。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改革所带来的便利。
二是改革深化、服务优化。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始终保证纳税人办税不受影响,而且确保改革越深入、服务越提质,使改革推进到最末梢,服务优化到最前沿。
三是改革落地、服务升级。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三个一”全覆盖,即:所有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税费业务“一厅通办”全覆盖、12366纳税咨询“一人通答”全覆盖。
改革迈入深水区
随着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才刚刚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总体平稳顺利并取得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有序铺开制定落实“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省局“三定”规定已由税务总局逐个批复,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之中,市局、县局“三定”制定工作已经部署开展。
按照改革安排,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非税收入,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划转到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在划转前,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为划转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在划转中,要加强税务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存量数据和业务交接,确保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征管接得“顺”、工作接得“稳”。在划转后,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做到征管高效。目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外,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正按节点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的看,改革实施以来,纳税人办税平稳有序,“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得到解决,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运转平稳,干部队伍总体稳定,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保证了国家税收安全。目前,改革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这个中心环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也将随即开展,我们将切实把学习党中央精神贯穿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抓统筹抓规范贯穿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凝聚多方合力贯穿始终、把增进纳税人获得感贯穿始终,实而更实、细而更细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