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改制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怎么办
1、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国家曾经对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以及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实行提前5年退休。
2、现在该项政策早已停止执行,国家对原国企破产或改制后下岗职工退休没有特殊政策,与其他劳动者无异。
【第2篇】电业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维权
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可以有几种途径选择:
(1)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制改建过程中,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
【第3篇】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
1. 员工身份置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 买断工龄,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3. 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改制企业对所欠原主体企业的债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妥善处理拖欠职工的集资款、工资、医药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债务问题。
第十五条,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第4篇】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程序是什么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
【第5篇】什么叫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6篇】集体企业改制流程是如何的
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
二、进行产权界定。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第7篇】大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8篇】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么样做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流程如下:
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
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
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
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
《公司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9篇】大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一些
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10篇】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
1、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2、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第11篇】国有企业改制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23年5月1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2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订,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
5、《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
6、《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第12篇】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
必要性: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对广大中小企业,要以地方为主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我国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大而全”、“小而全”、“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过多,劳动率低下。只有通过企业改制,主辅分离,剥离辅业,由政府承担办社会职能,改变国有企业负担较重的局面。
3、国企改制是提
【第13篇】国有企业改制后性质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性质,国企改革前,原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的性质改制后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股东由国资管理部门和其他非国有股东组成,一般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性质已不再是纯国有企业,也不是纯私有制企业。改制后,其主人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行使最高权力。股东以持有股权数进行投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
【法律依据】《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规定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第14篇】企业改制时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6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篇】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流程如下:
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
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
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
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
《公司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16篇】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该怎么做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流程:
1、整体改制的模式。整体改制上市,一种方式是即将国有企业整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此种模式适合于国有企业业务单一集中、资产难以有效分割的企业。
2、分拆改制的模式。
3、分立改制的形式。分立改制将一个大的国有企业分立成两个独立的公司,其中一个公司进行股份制重组上市。
4、联合改制的形式。
联合改制是几个国有企业联合起来新组建一个股份制公司进行联合重组上市。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一些规模不大、业务相近又想上市的国有企业。
【第17篇】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计算补偿金年限时,职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12月31日。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8篇】企业改制安置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
⑴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⑵对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支付经济补偿金。
2、留用到改制后新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
对留用到改制后新企业的职工,其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工安置费用,可以资产方式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19篇】集体企业改制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
一种是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篇】企业改制不开职工大会合法吗?
不合法。企业改制必须要如开职工代表大会,这是必经程序之一,特别是企业改制后对于员工的安置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职工安置方案也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才可以正式施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