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些职权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4、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3篇】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户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具备法人资格。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个体户没有注册资本要求。4、征收税种不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个体户是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中最常见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在现如今的国情下股权转让和股权买卖都很常见,但可能有些企业家可能很少了解股权回购,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相关规定股权回购的法定情形,即所谓“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权”:在公司连续盈利并且具备分红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公司出现应章程规定而解散的事由,却还经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经营,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情况是需要进行股权回购。
1. 投资人的股权回购。这是最为常见的股权回购,在公司发展带一定的规模,或者是出现一些特定的情形后,是可以由公司回购或创始人受让投资人的股权。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投资人和公司在投资协议相关的事项中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在公司章程中有限制股权回购条款时,还需要进行修改公司章程。
2. 员工的股权回购。公司回购员工的股权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在股权激励中,但也不完全是。员工获得股权一般是基于他的员工身份或者说是他的劳动关系,因此在员工离开公司的时候就失去了持有股权的权利,也就是说人股留着一条款当属有效。不过为了能够保持公司资金的稳定性,一般公司会尽量避免股权回购,所以一般会让员工选择其他退股方式,如股权转让、公司其他股权受让股权等。
3. 继承人的股权回购。这就属于股权继承的情形中,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资合性、人合性双重属性,这也是为了能够更好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同时防止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章程可以拆除股东身份的继承。在这样的情况下待继承的股权通常由原股东受让,或转让给第三人,继承人获得股权对应的折价。
4. 如果公司章程限制了股权转让和股权继承,与此同时也没有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愿意受让的情况下,是可以由公司回购股权,由继承人继承回购款。
以上三种情况都是比较常见的公司需要回购股东股权的情形。但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和股东的稳定性,在处置股权的需要优先考虑其他途径,最后考虑股权回购途径。
【第5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主要有6个步骤,分别为:发起人发起、草拟章程、必要的行政审批、缴纳出资、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发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6篇】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设立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一人公司也可以不设股东会。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7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需要什么流程
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首先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书;
(二)股东大会通过;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另外,公司股权走完了内部转让流程之后,还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双方分别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准备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的有效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其他的相关材料。
【第8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如何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10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呢?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当欠债数额过大,无力偿还债务时,可通过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经过法定清算程序破产后,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
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1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有哪一些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12篇】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类别
1、“有限责任公司”的单位类别属于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第13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怎么做
《公司法》第33条第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14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什么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另外,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个病态的公司可能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领导者的行为不当:领导者可能缺乏合适的管理技能和领导能力,可能会对员工进行精神、情感和身体上的虐待,或者在组织中实行不道德的管理行为。
2.员工缺乏自主权和参与感:员工可能被迫服从管理层的决策,缺乏自主权和参与感,难以发挥个人能力。
3.内部文化不健康:公司内部可能存在不正当的文化,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欺凌等,这可能导致员工情绪低落、缺乏工作热情。
4.没有职业发展机会:公司可能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员工感到缺乏成长和晋升机会。
5.工作条件不合理:公司可能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加班和压力过大,这可能导致员工身心疲惫、容易生病。
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员工不满意,员工离职率高、招聘难度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绩效和声誉。
一个病态的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别做被小公司毁掉的年轻人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从业者,我非常同意您的观点,小公司和大公司有不同的特点和优缺点,每个人在选择工作时都应该考虑自己的情况和职业发展目标,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小公司留不住人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1.没有发展空间:小公司的发展空间可能比较有限,缺乏职业晋升的机会,很难吸引有野心的员工。
2.待遇低:小公司往往没有大公司那么多的资源,因此很难提供高薪酬和福利,这也是员工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3.管理混乱:小公司的管理可能比较混乱,制度不健全,员工很难得到足够的支持和指导,影响工作效率和个人成长。
4.缺乏文化和价值观:小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可能不够成熟,缺乏吸引和凝聚员工的力量,员工难以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
5.工作压力大:由于小公司往往缺乏资源和人手,员工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量和责任,这可能会给员工带来很大的压力和负担。
以上是一些小公司留不住人的常见原因,对于企业来说,要想留住人才,需要从以上方面入手,提升企业文化、价值观,完善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提供职业发展空间等等。
【第16篇】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权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17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8篇】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老板是什么职称
总经理或董事长 ,私营有限公司指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分的利润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而其他的法人股东分得利润交企业所得税。 也不完全对,应是有限公司股东只有一个而且是自然人的,则该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因私营有限公司可以不是一人公司。【第19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或通过各省工商网站网上申请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费用标准: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营业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6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第20篇】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吗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资企业;
3、中外合作企业;
4、外商独资企业;
5、国有独资企业。
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此外,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