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吗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资企业;
3、中外合作企业;
4、外商独资企业;
5、国有独资企业。
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此外,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3篇】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是怎么样产生的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可以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他的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9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4篇】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各有何优缺点
1、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1)优点简单,设立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2)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2、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
(1)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
(2)有限责任公司既继承了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优点,又克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于频繁的缺点。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内部管理比较容易。
缺点:
(1)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规模和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竞争。
(2)公司转让股份限制严格,甚至在股东对公司经营不满时,也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不利于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第5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
我们国家对于股东退出的机制还尚未完善,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这就有了股东的存在。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2. 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3.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4. 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综上可以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退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第6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有哪一些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7篇】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权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8篇】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户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具备法人资格。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个体户没有注册资本要求。4、征收税种不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个体户是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材料呢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第10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11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需要什么流程
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首先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书;
(二)股东大会通过;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另外,公司股权走完了内部转让流程之后,还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双方分别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准备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的有效证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其他的相关材料。
【第12篇】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第49条的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3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个病态的公司可能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领导者的行为不当:领导者可能缺乏合适的管理技能和领导能力,可能会对员工进行精神、情感和身体上的虐待,或者在组织中实行不道德的管理行为。
2.员工缺乏自主权和参与感:员工可能被迫服从管理层的决策,缺乏自主权和参与感,难以发挥个人能力。
3.内部文化不健康:公司内部可能存在不正当的文化,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欺凌等,这可能导致员工情绪低落、缺乏工作热情。
4.没有职业发展机会:公司可能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员工感到缺乏成长和晋升机会。
5.工作条件不合理:公司可能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加班和压力过大,这可能导致员工身心疲惫、容易生病。
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员工不满意,员工离职率高、招聘难度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绩效和声誉。
一个病态的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别做被小公司毁掉的年轻人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从业者,我非常同意您的观点,小公司和大公司有不同的特点和优缺点,每个人在选择工作时都应该考虑自己的情况和职业发展目标,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小公司留不住人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1.没有发展空间:小公司的发展空间可能比较有限,缺乏职业晋升的机会,很难吸引有野心的员工。
2.待遇低:小公司往往没有大公司那么多的资源,因此很难提供高薪酬和福利,这也是员工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3.管理混乱:小公司的管理可能比较混乱,制度不健全,员工很难得到足够的支持和指导,影响工作效率和个人成长。
4.缺乏文化和价值观:小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可能不够成熟,缺乏吸引和凝聚员工的力量,员工难以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
5.工作压力大:由于小公司往往缺乏资源和人手,员工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量和责任,这可能会给员工带来很大的压力和负担。
以上是一些小公司留不住人的常见原因,对于企业来说,要想留住人才,需要从以上方面入手,提升企业文化、价值观,完善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提供职业发展空间等等。
【第14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什么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另外,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果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还有其他违反公司章程特别规定之处的,也可以作为撤销的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分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分立。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9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16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设立的程序和出资要求不一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设立时的程序要比个人独资企业复杂,同样需要章程、出资和验资等程序,并且有10万元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没有这样的限制,程序也简化的多。
财会制度的要求也不一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每年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要经过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一方面,没有硬性的要求。
主体和投资限制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中的人,并不单单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对于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转投资,成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转投资的限制,但是成立的主体只可能是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负担较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现在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下面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长处。
两者法律的概念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法人权力和义务。从规范程度和商业信誉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强于个人独资企业。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作为单位犯罪进行刑事处罚,再追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单位犯罪,以个人承担为主。
风险责任上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自己的出资。而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的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还以整个家庭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从投资风险和责任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较大的优势。但是恶意规避也是不行的。
注意事项:利弊各半,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从发展前途上看,多数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占优;
【第17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或通过各省工商网站网上申请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费用标准: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营业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6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第18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一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1. 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 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 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4.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 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19篇】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类别
1、“有限责任公司”的单位类别属于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第20篇】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吗
1、不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得有股东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3、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