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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务派遣会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

【第1篇】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

从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开始,劳动派遣逐渐成为我国非常常见的用工方式之一。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要,劳务派遣机构在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其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并且从劳工用工单位收取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

用工企业如何做账?

用工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的费用,有以下两种做账方式:

用工单位直接把钱发给劳工,这笔钱被用作支付劳工工资并缴纳社保,那么这笔钱应被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后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贷:银行存款

根据税务总局2023年发布的第34号公告,企业支付给外部劳工的支出,可以按照两种情况进行税前扣除:第一种情况按照协议,企业将约定报酬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那么该支付可以作为劳务费支出税前扣除;企业直接将报酬支付给劳工,该支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职工福利支出税前扣除。

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工的工资,以及代缴的社保,直接计入公司的劳务费支出。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劳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如何开具发票?

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差额计征的纳税方式,以缓解自身进项不足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劳工工资-劳工福利(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征税率为5%

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财务处理方法,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2篇】劳务派遣公司营业税

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

济南甲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2023年7月份收到客户106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800元。

1、收到客户106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

2、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8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4800

贷:银行存款 84800

注意:

一般纳税人税率6%,开票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目: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计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计算销项税。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销售额*6%

当月进项税为通过认证系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小于当月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时,不足部分结转下期抵扣。

案例二

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

济南甲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2023年7月份收到客户105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

1、收到客户105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0

2、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

注意:

当月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5%

开票时用开票系统“差额开票”开具发票,分别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开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发票打出后在备注栏显示“差额纳税:***.**元”。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管理费部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认证抵扣。

适用税目: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案例三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

济南甲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选择差额征税,2023年7月份收到客户105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

1、收到客户105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0

2、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

注意:

当月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5%

开票时用开票系统“差额开票”开具发票,分别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开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发票打出后在备注栏显示“差额纳税:***.**元”。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管理费部分可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认证抵扣。

适用税目: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案例四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全额征税

济南甲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选择差额征税,也就是全额缴纳增值税,2023年7月份收到客户103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2400元。

1、收到客户103000元

借:应收账款 10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

2、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24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82400

贷:银行存款 82400

注意: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征收率为3%,计算应纳税额。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售额/(1+3%)*3%

开票时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也可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据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

适用税目: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第3篇】劳务派遣公司简易征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明确上述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那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劳务派遣公司,那么能不能享受享受减按1%的政策呢? 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要搞清楚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是怎么计税的。 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对劳务派遣服务的定义,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通俗的讲就是派遣员工不是你单位的人,不和你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派到你这里干活的,你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就行了。当然,你接受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应该取得发票作为合法的扣除凭证。 财税 【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劳务派遣税目是这样规定的:

我们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属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但是我们知道,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这部分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的,所以如果全额对其征收增值税,对这类公司来说就是巨大负担。 所以,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劳务派遣有了差额征税的规定,二哥用图给大家归纳一下。

也就是说,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你既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额征税。差额计税就是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劳务派遣公司计税方式有两种 1、3%计税,但是计税基础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5%计税,计税基础可以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的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等,也就是差额计税。 我们再回头看看减征政策是如何描述的。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所以,非湖北的小规模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减按1%计税,前提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如果选择差额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那就不得享受减按1%计税,只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红战文化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计税,第二季度在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专用发票。向客户收取了65264.03,其中62664.03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剩余的2600是管理费。 选择差额计税,红战文化公司本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65264.03-62664.03)/1.05*0.05=123.81 开票 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可以开具差额征税的专用发票。 申报 因为劳务派遣差额计税是适用5%的征收率,所以应该先填写附列资料的5%的栏次。

其实差额后实际需要交税的就是第16栏这个销售额。那么这个栏次的数据和主表第4栏的数据就必须一致。 账务处理 1.确认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收入借:银行存款 65264.03贷:主营业务收入-安保服务收入 62156.2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07.81 2.确认安保服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安保服务成本 62664.03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62664.03 3.取得相关工资、社保缴纳凭证时候扣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84贷:主营业务成本 2984 4.申报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107.81-2984=123.81贷:银行存款 123.81 那么如果不选择差额计税,红战文化公司可以享受减按1%计税。 直接计算应交增值税=(65264.03/1.01)*0.01。 附:

【第4篇】劳务派遣公司进项抵扣

粉丝问:公司里面劳务派遣来的工人因公发生的车旅费中的车票,到底是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计算抵扣增值税?

答复:谁用工、谁抵扣。

因此你公司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1.自2023年4月1日起(即相关抵扣凭证日期为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6.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比如报销218元的高铁票,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 218元

总 结:

1. 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

2. 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进项抵扣时需要注意事项

(一)只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或免税,上环节运输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未缴纳增值税,也就不存在下环节进项抵扣的问题;

(二)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纳税人手写无效;

(三)航空运输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括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因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销售收入。因此计算抵扣的基础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四)除扣税凭证和进项税计算方法的特殊规定外,对于旅客运输的进项税抵扣原则,需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基本规定。比如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情形的不得抵扣等等;

(五)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补充: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一)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三)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四)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来源:税来税往、郝老师说会计、小陈税务

【第5篇】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规定:从事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经营活动的公司或机构,需要以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把员工派往需要派遣的单位,由被派遣的用人单位进行支付服务费,这类企业全都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又不同,其中劳务主要针对低端劳动力,如保安,劳务工人等,且符合三大特性: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而且审批对劳务派遣制三大性质都控制的很严格。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人力资源主要是做招聘和猎头的工作。比如现在比较火的智联招聘,boss直聘等

所以要想开办劳务派遣公司要想好开办什么业务范围,才好确定办理什么经营许可。

而要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条件:首先注册地与经营的地方要相同且不小于50平,验资机构200万以上的验资报告,或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高于200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设施,管理系统等说明,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社保开户以及社保缴费清单。

【第6篇】设立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吗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应出具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二、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三、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四、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7篇】广东东莞哪家劳务派遣公司哪家好

1、英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丽海中路119号。

2、富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石单南路95号。

3、东莞渝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广场西二街42号。

4、东莞市新人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育才路7号。

5、东莞市中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中兴大道南417号。

6、诚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骏达中路174号。

7、天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

【第8篇】劳务派遣公司做账流程是什么

劳务派遣公司的做账流程跟普通企业的做账流程是一样的,都是先根据实际业务取得对应的单据,合同和发票等原始单据,然后根据原始单据来登记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来做对应的财务报表,申报税金等。只是劳务派遣公司在增值税申报时可以适用差额征收的管理方式。

【第9篇】劳务派遣公司破产职工如何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10篇】劳务派遣公司不代收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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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劳务派遣员工加入哪个工会就在哪个工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实践中,大部分派遣员工加入派遣单位的工会组织,同时在用工单位工作并接受管理,对于各项工会活动或福利,用工单位若不允许派遣员工参加或领取显得不近人情,容易割裂员工群体,加深歧视,若为其提供各项工会权利用工单位又没有相应预算。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如何对待已经加入派遣单位工会组织的派遣员工成了问题。【白话劳动法】将通过本文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会经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探讨话题

一、工会经费是什么

二、工会经费的上缴与返还

三、劳务派遣员工如何加入工会

四、劳务派遣下工会经费由谁承担

五、委托管理情况下工会经费的处理

工会经费是什么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已经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计提缴纳的是工会经费,尚未成立工会的单位,计提缴纳的是工会筹备金。公司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交的部分即为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此部分工会经费计提基数为每月全部职工的应发工资,即不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劳务派遣员工的报酬由公司直接支付,此报酬将作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计提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的上缴与返还

公司计提的工会经费并非可以全部自行使用,需要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组织,考虑到税务机关对企业信息掌握较为全面,易于收缴工会经费,也方便企业在申报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目前全国多地采用委托税务局代收并返还的方式。

具体来讲,根据向上级工会组织或税务局申报的缴纳比例2%和0.8%,形成两种工会经费的征缴方式,即先缴后返和分级缴纳。先缴后返是指公司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全额申报缴纳,对于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规定期限内税务机关按照规定比例(一般为60%)返还至公司,由公司返还给基层工会组织;对于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成立工会组织,否则以前缴纳的筹备金不再返还。目前北京、天津采取的是此类方式。分级缴纳则是指公司2%计提的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即2%×40%=0.8%)向税务机关缴纳。留成部分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需注意的是,目前部分地区例如辽宁、青岛等地针对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不再要求计提工会筹备金,需要随时关注公司所在地区政策的变化。此外,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仍可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劳务派遣员工如何加入工会

根据中华总工会发布的文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派遣员工应当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文件同时规定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当具有相应比例的派遣员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派遣员工可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此外,两个工会之间可以委托管理派遣员工,即在劳务派遣员工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的工会进行代管,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派遣员工会员在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通过直接参与公司的工会活动、领取工会福利,有利于派遣员工理解企业文化,积极工作融入公司,易于公司管理。

劳务派遣下工会经费由谁承担

公司作为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应当明确工会经费的承担与否以及承担比例。劳务派遣员工若加入公司的工会,则会籍由公司统计,此时公司无需向派遣单位的工会拨付工会经费。如果派遣员工加入派遣单位的工会组织,则公司需要按照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并支付给给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由派遣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全额或部分上缴。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公司均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明确。此外,针对公司工会接受委托管理的情况,工会经费可以由公司工会直接使用,也可以由公司工会与派遣单位工会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来协商确定

委托管理情况下工会经费的处理

对于公司工会接受委托代管派遣员工的情况,考虑到此时员工会籍仍然在派遣单位,那么按照正常流程,需要经历公司计提并拨付、派遣单位上缴、税务机关返还、派遣单位返还至公司等多个步骤,无疑增加了双方成本和风险。对于实践中如何较为便利的解决工会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方案,对于委托代管的派遣员工人数较少的情况下,由公司直接承担此部分费用,公司可以与派遣单位协商减少服务费;第二种方案,区分自有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专用于派遣员工的相关支出开具派遣单位的发票,之后集中交给派遣单位;第三种方案,公司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对于根据当地政策可返还的比例进行扣减,例如返还比例为60%,则约定公司支付40% 的工会经费即可,同时在《委托管理协议》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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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劳务派遣公司小微企业人数的确定

导读:很多企业的员工是分为正式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员工,那么关于劳务派遣你了解这个内容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对此大家有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文阅读!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当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当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工作人员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从业人员”做了解释,同时还明确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根据《通知》,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通知》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作出的明确,一般情况下当然只适用于税收领域,但在相关主管部门未明确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从业人员范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前,相关部门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争议时可能会参考《通知》的规定。因此,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在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前,或可参考《通知》,算算本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和资产总额。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上文小编介绍了各具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人员数应该是包括劳务派遣的人数的,更多关于财务相关的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大家有疑问的,也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第12篇】劳务派遣公司如何上税的

劳务派遣公司给建筑业开发票,说到底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计税方法以及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关。

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差额征收,征收率均为5%。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不管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征税,也都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因为计税方法选择的不同,开票也不同。

非差额计税的开票: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依据是接受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举个例子:某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7月份收到接受劳务派遣的建筑公司50 万元,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40 万元。

计税依据为:50÷(1+6%)万元

销项税额=50÷(1+6%)×6%=2.83万

价税合计50万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没有选择差额计税,计税依据也是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征收率3%全额缴税 ,可以按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差额计税:

不管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都可以申请差额备案,两者差额计税时,计税依据和征收率都是相同的。

计税依据=(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1+5%)

征收率5%

应缴增值税=[(50-40)÷(1+5%)]×5%=0.47万元

差额计税条件下,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全额开具一张普通发票(50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金额(40万),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一张普票发票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3篇】怎样开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一个很鸡肋的存在?明明用工单位是具备用工主体的,可以自己招人,那为什么还要从劳务派遣公司要人呢?

大家都知道,一个公司招用员工,是需要很大的用工成本的。单说社保这一块,用人单位每年的支出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除此之外,在用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后,又要面临繁琐的诉讼。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履行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等争议。所以,为了规避这一问题,很多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用工动起了歪脑筋。

针对一些没有专业技术性岗位的员工,用工单位喜欢从劳务公司招人,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保洁和保安。因为这样不但不用为他们缴纳社保,同时,这类替代性比较强的岗位,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直接辞退不会产生经济补偿。省去不少麻烦。

可是,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用工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对于长期使用的保洁和保安并不是劳务派遣的范围。也不能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规避法律责任。所以,判断劳务派遣是否违法,派遣时间是一个最明显的标志。

那么,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开劳务派遣公司呢?当然不是。

法律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几个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如果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同时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的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4篇】劳务派遣公司发票开具什么项目

劳务派遣公司发票开具一般是开具劳务派遣费内容的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15篇】劳务派遣公司个税如何申报

劳务派遣输送的劳务,不属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工资是在“劳务费用”中核算,而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费用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在劳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

而职工个人所得税是避免重复征税,谁发放谁代扣代缴。所以,用工单位是不会单独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输出发放工资的,更谈不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16篇】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怎么办呢?

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投诉无果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及准备起诉状进行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17篇】劳务派遣公司有进项吗

今天有一位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咨询,“他们取得了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按规定勾选,税收管理员却不让她们抵扣,究竟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先确定该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存在两种计税方法,一种是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6%;另一种是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

其次,我们再确定一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该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全部选用简易计税方法,那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全部不得抵扣,建议勾选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如果该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部分选用一般计税方法、部分选用简易计税方法,那么该劳务派遣公司需按上述公式计算先法划分全部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金额,与可划分不得抵扣部分一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最后,总结一下:

✔ 1、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全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6%,进项税额可按相关规定抵扣处理;

✔ 2、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进项税额全部不得抵扣,建议三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最好取得专票,认证后再转出处理,三项资产外的支出取得普票即可;

✔ 3、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如果部分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部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要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6%或适用征收率5%,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按前述公式计算不得进项税额金额,能够划分的则按规定抵扣或全部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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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

现在劳务派遣用工越来越常见了,而这种特殊的用工与一般用工有什么不同之处?怎么账务处理呢?一起看一下吧!

劳务派遣工在会计上是否属于用工单位职工?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用工单位的会计处理

(1)一般计税

发生劳务派遣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

管理费用——劳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等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2)简易计税

发生劳务派遣费用时,简易计税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够差额纳税。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

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等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用人单位的会计处理

(1)采用一般计税收到劳务派遣费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采用简易计税,选择差额纳税收到劳务派遣费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3)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4)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第19篇】劳务派遣公司开票

导读: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发票有哪些的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开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账务处理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感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看。

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发票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用工单位全部费用的,可以统一开具劳务费发票,用工单位财务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而不存在计提工资、社保等情况,派遣员工个人所得税,也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二、劳务派遣公司在开具发票时,也可以将工资、社保、服务费分项,便于用工单位财务计账。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企业输出的劳务人员,在劳动条件、工时等方面应与本企业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

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的发生

按用工使用部门分别记入相应的费用,如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针对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发票有哪些的这一问题,小编已在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希望通过本我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20篇】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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