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进项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进项增值税转出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进项增值税转出是什么意思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要转出。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第2篇】增值税没有进项
大部分企业缺少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 企业经营中利润高,如果这个原因造成增值税进项发票不足,那我们就应该高兴,因为企业赚钱多了,我们依法纳税光荣;
第二、 企业运营中,灰色支出比例高。这个支出大部分都是现金支付,无法取得发票。
第三、 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合作方无法提供发票。
这三种缺票的原因,第一种是利润确实高,不用解决了,依法纳税光荣。如果是第二、三种原因,就属于企业利润虚高,这个要再按章纳税,那对企业来讲,运营时就会很尴尬,钱明明都用了,但是在账上无法体现,真的是太难了!
那么如何把虚高的利润降下来呢?针对这两条,如果财税规划公司就会指导你在税收洼地去注册公司,让注册在税收洼地的公司给你这个实际运行的公司开票,然后用新注册的公司享受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
其实我个人认为,这只是把存在的问题转移了,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那么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我们需要深刻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导向,沿着政府指出的道路走,这才是坦途。例如:灰色支出多,那你就把这些灰色支出拿出来,暴露在阳光下,因为现在允许公司在拿项目的时候,支付中介费用,并且这个费用可以合理、合法的入账。这样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再比如业务往来无法取得发票,你找个中间商(平台)合作,有平台跟你合作,给你开发票,这样业务真实可信,流程正规合法,这不香吗?
你可能会问,哪有中间商不赚差价的,在现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真有很多平台不赚差价的。因为企业运营中的支出无外乎人、机、材。人员费用有灵活用工平台、机械使用费用用设备租赁平台、材料费用有采购平台。这样让你本来就真实发生的业务都阳光了。你的企业也就没有利润虚高的尴尬了,这样解决了企业利润虚高的问题,让你的企业走上坦途。
【第3篇】增值税进项税计算公式
导读:进项发票和出项发票怎么算增值税?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什么是进项和出项的发票,然后再来计算增值税;对于计算公式你可以参考小编整理的下述资料,看完你就能理解了。
进项发票和出项发票怎么算增值税
进项指我们买材料供应商开给我们的发票,销项指销售货物或劳务给客户,我们需要开给客户的发票。
发票就是发票,所谓的进项和销项都是针对销售来说的,只指增值税的部分。我们购进货品得到的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购买方来说就属于进项发票,对于出售方来说就属于销项发票。
我们购买东西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里面会注明税金,这个税金是可以抵扣的。你每个月缴纳的是增值税,是销售发票里面记载的税金总额减去进项发票注明的税金总额。
抵扣途径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 即销项税金 。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要收两部分钱,一部分是不含税价款,一部分是销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
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乘以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扣除率
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以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计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的进项和出项是怎么抵消的?
销项税是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即销项税金。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采用进项和销项抵减纳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4篇】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特殊的普通发票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公路通行费发票等是可以抵扣,其他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只有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第5篇】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税率
进项100万元销项160万元预计需要交纳207525.20元的税金。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金为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房产税等相关的税金,而企业缴纳的税金,还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所处行业和适用的税率等来确定。那么,其应缴纳的税金又是如何计算的?
增值税。我们知道,需要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企业一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的计算采用一般计税法,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增值税应纳税额金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销售收入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以及企业当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金额的大小。
我们来计算一下,企业采购物料的进项成本100万元、销售产品取得销售额160万元时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假设该企业购进货物进项成本和销售收入160万元均为含税价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购进原材料的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也为13%,计算该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
将销售收入和购进物料含税价款,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则购进物料不含税价款=100万元/(1+13%)=88.50万元,进项税额=88.50万元*13%=11.50万元;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货款=160万元万元/(1+13%)=141.59万元,销项税额=141.59万元*13%=18.41万元。
则该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18.41万元-11.50万元=6.91万元。
附加税。计算和缴纳该企业应缴纳的附加税,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等附加税应纳税额=6.91万元*10%=6910元。
印花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签订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合同中列明的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为计税依据,计算和缴纳印花税。其应缴纳的印花税=(88.50万元+141.59万元)*0.03%=690.27元。
企业所得税。假如该企业当期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为88.50万元,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41.59万元,企业除需要缴纳的附加税和印花税之外,没有其他的成本费用发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415900元-885000元-6910元-690.27元)*25%=130824.93元。
总之,企业进项100万元销项160万元预计需要交纳207525.20元的税金,其中增值税69100元为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附加税6910元;印花税690.27元为企业买卖交易合同注明的不含增值税价款为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130824.93元为不考虑其他成本费用的前提下计算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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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5日
【第6篇】增值税进项抵扣
自从入行会计后,各种表各种填,有些小细节稍不注意就可导致报表白费。今天,之了君给大家介绍增值税进项计算抵扣的情况及申报表的填写注意事项,快叫上你的小伙伴一起来学习吧!
一、计算抵扣的情形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纸质),暂按以下规定确认计算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5.桥、闸通行费以通行费发票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注意:不含财政票据,仅限过桥、过闸)。
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申报表填写
1、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b栏 “其他” 中;
2、同时,第10栏 “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第10栏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三、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报
1.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栏次中。
四、农产品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
1.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买价×9%。
纳税人购进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还可以加计1%抵扣进项税额;
2.申报表的填写
(1)按买价×9%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
(2)可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中。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增值税进项计算抵扣的情况及申报表的填写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对于会计实操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加入之了课堂咨询哦!
【第7篇】增值税进项票
《wg税收优惠政策》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说到企业的进项发票,那肯定要说一说企业缺进项票的原因了,很多企业缺进项票,都会导致企业的税负压力大,特别是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最大。因为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可以抵扣企业增值税,而进项票的缺失,会导致企业后期没有足够的票进行抵扣。
进项票基本都是企业在最初的时候没有从合作方处取得,才会导致企业后期没有进项票抵扣,所以才要求企业一定要有足够的发票的意识,避免企业出现因为低价购入而没有发票的事情,当然还有一些是因为供应商不给发票,或是没办法给发票,这种类型企业就要考虑一些税务筹划的方案来解决。
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企业后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帮助企业减轻成本。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总会有费用支出,但也会有利润产生,所以企业不仅要解决费用支出无法获得发票的问题,还要解决企业因为利润太高导致的所得税太高的问题,高额的税负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税负负担,其次是企业可流动的资金大幅度减少。那么这些有效的筹划方式企业就需要了解了。
一、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有限公司税收扶持政策
这是很多一般纳税人企业都会选择的方案,通过总部经济招商入驻地方园区,新办分公司,然后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纳税后获得地方对企业的扶持。
1、企业纳税后,增值税可以保留50%,地方对企业的扶持就是在全额地方留存的基础上,扶持企业70%到90%的比例。
2、企业所得税地方则是保留40%,地方扶持企业70%-90%的奖励。当月交税,下个月获得地方的扶持。
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当企业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那企业的所得税可以减至15%的税率进行缴纳。这项政策属于国家性的普惠政策。
三、自然人代开政策
对于企业部分供应商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那企业就可以通过到园区代开的方式获得进项成本发票,个税可以核定为0.5%-1.5%的税率,综合税率一般在2.5%左右。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wg税收优惠政策》公众号,更多税收政策可以移步《wg税收优惠政策》详细了解!
【第8篇】企业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
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减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抵扣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现举例说明这个计算公式:
1.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发生购入原材料做:
借:原材料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2.当企业销售产品该产品时做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3,当计算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时: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即:公司本来应交34元的销项税,当在购货是有17元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因此现在只要交34-17=17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
贷:银行存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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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增值税进项销项结转
进项和销项必须一致吗?增值税发票进项和销项开一般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规定必须完全一样。所开具的发票内容名称应和进货发票相对应,可以是以前进货发票。销项税是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即销项税金。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采用进项和销项抵减纳税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商业企业的销项发票内容,必须和进项发票的内容一样吗?
商业企业的销项发票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必须一致的,具体分两种情况考虑。
一、非生产类企业即一般的商贸企业,因为企业购进货物和销售的货物应该是一致的,没有购进就不可能存在销售的情况。所以如果开具企业没有的货物的销项税发票是违规行为。
二、生产类企业,改类型企业是自己生产产品的,购进货物和销售货物基本是不一致的,这种情况是正常销售情况,开具的发票内容和进项发票内容基本不一致。
一般纳税人销项与进项比例有规定吗?
一般纳税人销项与进项比例有规定。这个规定,就是税务局控制得的税负率。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实行金税工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3、分析企业的运输方式
现在企业销售产品往往是送货到对方的仓库,运输成本比较高。运输费用的处理有不同的方式,我们比较两种常见方式的税负差异:一是买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买方;一是卖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卖方。
4、分析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
现在分析税负时比较强调同行业比较。其实,同一行业的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往往不同。有些企业树立品牌形象,走高端路线,产品品质好,销售价格贵。有些产品重视低成本运作,重视大众市场,市场容量大,赢在薄利多销。由于市场地位不同,产品的毛利不一样,利润是增值额的一部分,利润越高,税负越高。因此同一行业中,做高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高,做低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低。
5、分析企业的销售策略
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还包括企业的销售策略。基本的营销策略有两种:一种是推动式。方式的特点是给予经销商大的折扣、优惠、返点、奖励,靠经销商来推动市场。另一种是拉动式。方式特点是通过品牌运作、广告投入、营销活动使最终消费者对产品认同、产生好感,拉动市场,对经销商没有特别的奖励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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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住宿业务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
很多人疑惑,列入业务招待的支出,是否都属于交际应酬费?
对应的进行是否都需要进项转出呢?
其实,在增值税和所得税,并未明确定义业务招待费范围,增值税中的“交际应酬消费”与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具体二者内容是否完全重叠等同,也并无相关文件明确。
一般来说,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而交际应酬费属于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
因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行为,只要是消费者,就属于负税者,所以纳税人在产生交际应酬消费后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但是在实际征管中,很难准确划分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很容易诱发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像差旅费、招待客户的费用、会议费就是比较常见存疑的费用。
对于差旅费,如果是本企业员工的差旅费,依据规定,除了“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外”,员工出差所产生的的住宿费等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而对于招待客户的费用,因为太难划分了,所以招待客户的费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而对于会议费,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是需要严格区分的,业务招待费的内容不得被计入会议费进行税前列支抵扣。同时,会议服务中的会议费、餐饮费等支出属于会议现场服务正常的一部分,可以合并开具会议发票后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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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一、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知识图谱
二、分辨进项税抵扣
参照以下标准评定:
(一)人: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方法: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才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抵扣凭证: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四)票面: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具要求,例如:无税收分类编码、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
(五)用途:如果上面均符合规定,但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
(六)期限:认证、勾选、稽核比对应在规定时间内操作,一定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勾选。
(七)申报:一般纳税人均按规定操作,最后还要看是否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不得抵扣情形
(一)业务不该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凭证不合规
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资格不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资格而未办理的。
四、可抵扣情形
主要分为凭票抵扣税额和计算抵扣税额,凭票抵扣又分为当期抵扣和分期抵扣,计算抵扣主要是针对收购农产品而言。
(一)凭票抵扣
购进方的进项税额一般由销售方的销项税额对应构成。故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未全部取得的,采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进行抵扣。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需要当月进行认证或勾选,认证相符或确认勾选的,应在次月申报期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进行“先比对后抵扣”,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应于稽核比对相符的当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目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参见下表:
(二)计算抵扣
1.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
购进方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但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具体情形参见下表。
注:特殊情况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除此之外为一般情况。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2.按比例分次抵扣进项税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①抵扣时间:
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②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2年抵扣的规定。
(2)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4)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第12篇】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凭票抵扣进项税额,那么您知道目前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有哪些?它们又是如何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抵扣的金额又是多少呢?下面考呀呀苹果老师来为您一一道来。
一、需要勾选确认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一)抵扣凭证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增值税发票)。
例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勾选确认的适用对象
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2023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三)勾选确认的期限
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就是说,您取得的2023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只要在增值税申报前勾选确认,就可抵扣本期的进项税额。
(四)勾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
纳税人应在勾选确认、稽核比对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您一定要记住,当月勾选确认、稽核比对的增值税发票的税额当月必须抵扣!
(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情况下为增值税发票票面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例外情形详见“三、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二、热点问答
(一)我取得的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增值税发票未在规定限内认证确认、稽核比对或申报抵扣的,该怎么办呢?
答:如果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2023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二)我单位取的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但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怎么办?
答: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在服务平台查询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时,您应当上传该缴款书信息到服务平台,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登录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我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据此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按规定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应凭重新开具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四)某销售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未缴纳税款,那我取得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根据总局减税降费问题答复,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下道环节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您在销售方未缴纳税款的情况下仍可凭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五)我单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
答: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2月底对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新增【延期抵扣勾选】模块,纳税人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税款所属期,补充进行该期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3月份进行2月份增值税申报,且未通过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可以在此后办理2月份增值税申报前通过服务平台的【延期抵扣勾选】模块勾选确认2月份属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今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遇到此类情形时均可比照该条措施进行处理。
三、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受托加工的是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果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重要提醒:此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仍需勾选确认后方可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如某酸奶生产企业从某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鲜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20万元,税额0.6万元,当期领用60%用于酸奶生产,则该笔业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92万元[酸奶适用13%的税率,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0*9%+60%*1.8/9%*1%]
(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收购发票与销售发票都是适用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业务,区别在于前者是购买方开具,发票左上角打印“收购”两字,后者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
提醒: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一:某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从农户处购进水果100万元,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金额100万元,则该笔业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为9万元(100*9%)
例二:某罐头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从农户处购进水果100万元, 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金额100万元,当月领用该批水果的30%用于罐头生产,则该笔业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为9.03万元[罐头适用13%的税率,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为100*9%+30%*9/9%*1%]
例三:某一般纳税人兼营餐饮服务和罐头加工,两项业务未分开核算,2023年7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取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20万元,税额0.6万元,则该笔业务可抵扣进项税额为0.6万元(既从事餐饮经营又从事罐头食品加工,但未分开核算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三)桥、闸通行费发票:发票注明的金额÷(1+5%)×5%
(四)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1+9%)×9%
(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1+3%)×3%
四、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上传该缴款书信息至平台,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登录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五、直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票面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第13篇】农产品的运费增值税抵扣进项税
免税进项税能否抵扣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项税抵扣相关问题一直以来很受会计人员关注。一般企业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所缴纳的税费就是我们所说的进项税。本文就针对免税进项税能否抵扣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免税进项税能不能抵扣?
答:免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应税项目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而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能否抵扣进项,主要看是否能够取得抵扣凭证。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准予退(免)税商品,享受免、退税政策因此取得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发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出口免税进项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免税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企业购进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这时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单是出口免税进项税,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怎么做?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答:进项税指的是公司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所缴纳的一定的税费。
购进免税农产品能否抵扣进项税?
以上就是关于免税进项税能否抵扣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免税进项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4篇】增值税专票怎么抵扣进项税
普票也能抵扣进项税?专票能否按票面抵扣?进项税能不能抵扣,怎么抵扣的问题,今天笔者一次性说清楚!
1
这些情形普票也可抵扣!
情形一: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2张网约车的发票,分别是纸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由于2张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抵扣进项税。
正解:网约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六条第一项: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情形二:甲公司的财务人员收到2张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张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另一张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由于两张都是普通发票,因此未抵扣进项税。
正解: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二条第一项
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
(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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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形
专票不能按票面抵扣!
情形一:甲公司的财务人员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买了农产品,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是10万,税额是0.3万元,财务人员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了进项税申报抵扣。
正解:自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专用发票的,不按照票面税额抵扣,而是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10×9%=0.9万,计入货物成本10.3-0.9=9.4万。待领用时,若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再进行加计抵扣。
收到的专票应该进行认证,并在当期进项税转出。
政策依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情形二:甲公司财务人员收到了一张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的专用发票,按照票面税额进行了申报抵扣。
正解:技术维护费可凭发票全额扣除。
取得的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应在当期进项税转出。技术维护费应该先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有应纳税额的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二条、第三条
二、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23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15篇】没有进项如何开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无进项票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除了需要按税法缴纳增值税外,还需交纳所得税。此外,现在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16%,企业所得税是按照25%来缴纳。下面就和大家一起来聊下关于一般纳税人无进项票可以直接开增值税票,如何抵销进项税的相关问题。
一般纳税人无进项票可以直接开增值税票
一般纳税人只要销售了商品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开具)。前提是销售了商品,发生了真实的交易往来,而不是虚构。没有进项票,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的税率是16%,真实的增值税税负率也是16%。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只有增值税销项税额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很有可能被税务监管系统监控误认为是虚开发票企业,因为进销不匹配。因此企业在销售商品时一定要留下转账记录、物流记录、出库记录等一系列佐证材料,可以用证据向税务机关证明清白。
企业一定要做好税务筹划。没有进项票,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达到16%,远远超出社会平均税负水平,税收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一般商贸企业税负水平不会超过5%。而且,没有进项票,企业只有销售收入,没有成本归集,会计利润就会升高,企业所得税也会负担过重。
利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很多行业,因为行业性质决定了不容易拿到进项发票,这时候,就可以考虑用简易计税方法,很可能会省下来很多钱。比如劳务派遣是比较典型的更适合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是6%的税率,且几乎没有进项。若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则是用销售额减去人工成本之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税税额 。明显会少很多。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一般纳税人无进项票可以直接开增值税票,如何抵销进项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16篇】运费的增值税怎么抵扣进项税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在外地购进的货物因需火车运输,故由汽车运到火车站,承运方开具公路运输发票,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铁路运费发票,收货方和发货方均为一个单位,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规定: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二)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
所以,贵公司开具的发票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将可以抵扣。
哪些运费发票是可以抵扣税的?
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收货人、发货人、起运地、达到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要符合相关税务总局针对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相关要求才能抵扣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17篇】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定
导读:随着我国营改增税法实施以后,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会计人员关注的话题之一,进项税额抵扣是要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今天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条件
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进项税额抵扣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第18篇】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有哪些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19篇】增值税农产品进项抵扣吗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一般规定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的,如何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
5、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如何抵扣增值税?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6、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如何抵扣增值税?
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7、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相关政策
(一)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哪些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适用核定扣除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第一条
(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1.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3.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4.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5.本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附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七条
1. 问:我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购买的几台大型建筑用机械设备,除平时自用外用于对外租赁。请问:建筑施工设备租赁收入应当如何纳税?跨地区提供租赁服务是否就地预缴增值税?
答:首先,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同时提供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属于兼营行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在适用税率上,提供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税率为13%。但营改增前取得的设备出租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3%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另外,对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区分是否提供操作人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行为,从原来按照有形动产租赁项目改为按照“建筑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相应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建筑施工设备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并配备操作人员,虽然改为按照“建筑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但对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设备,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政策上并未明确,但比照设备租赁政策,应当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当注意: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存在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所以,建筑施工设备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并配备操作人员既然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相应跨地区提供的租赁服务业应当就地预缴增值税。但不配备操作人员,如果跨地区提供租赁服务,则取得的租赁收入应当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在提供租赁服务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举例:a公司机构所在地为h市,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施工设备配套操作人员出租业务,将一套设备出租给j市的b建筑公司,2023年4月取得该业务的租赁收入218000元(含税)。a公司应在j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增值税为4000元[218000÷(1+9%)×2%],a公司应向h市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应补增值税为14000元[218000÷(1+9%)×9%-4000]。如果设备为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按照3%就地预缴增值税。
2. 问:购进农产品加计抵扣能不能一次性按10%加计抵扣?如何账务处理?
答:根据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9%扣除率抵扣。按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纳税人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所购进的农产品,也就是加计时点应在领用时加计抵扣。
账务处理,假定购进农产品20万元,在购入当期,借记原材料18.2万元,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万元,贷记银行存款20万元。
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而领用时,借记生产成本18万元,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2万元,贷记原材料18.2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问:我公司购买农产品,然后直接转售。这种交易能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
答: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相关优惠,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及《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对免税所得的限定来确认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十、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20篇】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在经营期间通常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该类发票进行认证,可用于抵顶销项税额。不过,增值税发票认证有一定的时限,超期将不予认证抵扣。所以,为了更合理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都十分注重该项工作的办理。那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效期是多久?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大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间的相关事项作具体了解!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期限
从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注意事项
这些事项主要包含:
(1 )当月认证当期抵扣,认证当期未抵扣的,不能结转下期抵扣。即纳税人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若是没有申报抵扣,相当于放弃了抵扣权利,应当将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费用。
( 2 )从2023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已经扩大到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以上是对“增值税发票认证有效期是多久”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认证相关业务得以妥善办理,并确保企业记账报税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