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校验码在哪个位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校验码在哪个位置
根据开票系统供应商的不同,发票校验码的位置也有所不同的,航天金税系统开具发票的左上角显示是带有校验码,百旺金赋系统开具发票的是带有机器编号,百旺金赋开具发票的校验码在备注栏显示。【第2篇】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
刘辉宁
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专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广联达特聘专家讲师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行业全部实行了营改增政策,截止目前,已历三年余,在此三年多内,国家又陆续出台了很多的税收政策。这些政策依据,不仅是财务人员需要了解,作为工程造价人员,更需要了解,因为,一些财税政策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合同该如何归类,税率如何适用。税率适用错误不仅带来了成本差异,更有可能带来税务风险。作为工程造价人员,起草、签署合同的首要任务是防范法律风险、税务风险,而不仅仅是关于工程价格的风险。
从合同角度来说,税务风险防范的第一步,就是正确识别合同的类别,正确适用税率。
关于合同类别,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注释中有详细明确的约定,可对照该注释予以归类。通常情况下,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9%,货物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13%。
那么,在一些特定行为下,税率有什么变化呢?本文将常用的建筑业不同情况下适用的税率及特定行为的计税逐一进行了整理,方便大家应用。
营改增历程
2023年8月1日 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
2023年1月1日 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
2023年6月1日 电信业
2023年5月1日 生活型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本文系刘辉宁原创,独家来稿
转载务必申请授权,并注明作者与出处,违者必究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烦请留言
【第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认证
提问 no.1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认证?
回答 节税网123-小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在之前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政策中将180天的认证期限延长至360天,详情如下:
最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抵扣的概念,所以也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行认证工作。
亲爱的朋友们,这种情况您知道要怎么处理吗?可以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节税筹划就找节税网123!
【第4篇】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
想必各位小伙伴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能进行抵扣的,一般来说,抵扣之后我们要缴纳的税会少了不少,但也不是所有的增值税专票都能抵扣。那么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你都知道多少?
企业在纳税申报时,使用购买商品时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可以少缴增值税。那么关于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如下:
1. 可抵扣进项额的费用有:会议费;劳保费;租赁费;房产;修理费;广告费;车辆;设备、电子仪器;过路费;通行费;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咨询费;服务费;审计费;用于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差旅费和水电费。
需要注意的是,差旅费必须是过路费和租车才可以抵扣;水电费需要换成专票才能抵扣。
2.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费用有:工资;社保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在福利费这块指的是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
注意事项:
1.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例如,办公用品开具的是“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
2. 如果增值税专票的“抵扣联”在认证之前丢失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增值税专票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范围,由于这个会涉及到一定的税务筹划,如果你不太清楚你手里有哪些发票可以抵扣,可以让你少交点税,你可以找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咨询喔!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金岛企服小编收集整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企服。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
【第5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真伪
会计朋友们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发票,而收到发票时经常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核实一下发票的真伪,大家应该都熟知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在这里可以查询到大部分种类的发票,那么还有一些其他种类的发票要如何查询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其他种类发票的检验真伪的方法。
在介绍发票的查询方法前,先简述一下我们会见到的各种发票种类。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对发票进行不同的分类,因为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是可以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上查询,为了后面便于介绍发票的查询方法,我们用是否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为区分点,将发票种类区分如下:
--------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查询方法----
1)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对于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 可以直接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进行真伪查询
但是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需要提醒大家:
1 第一次使用此平台前,需要先安装插件。
2 开具日期距今超过一年的发票,无法在 这个平台上查询了。
3 一张发票一天最多查询5次。
4 提示'查无此票'并不一定是假票:可能是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开具发票后未上传发票数据)、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开票方上传了发票数据之后,同步到发票查验平台通常至少1天,偶尔系统有故障可能超过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建议和开票方联系确认情况后,再查询。
2)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江苏)
对于江苏省的纳税人,这里补充一种可以查询发票的方法。大家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网址:https://fpdk.jiangsu.chinatax.gov.cn:81),进项发票查询-单票查询
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即可查询发票。
特别提醒:
1 目前只能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 只能查询收到的发票(即付款方是自己公司),如付款方税号开具错误(如把0(数字0)写成了o(字母o),税号中是没有字母o的,也提醒大家注意,开票时千万别写错了),也会导致在此功能中无法查询到发票(税号开具错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可以查询到的)
------不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的发票的查询方法----
这里具体介绍江苏省相关票种的查询方式:
(1) 通用机打发票;
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
公众服务-发票查询-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查验。
直接进入网址为: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wangluofapiao/fpcy.action?sign=bill_check
(2) 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 出租车发票、桥闸通行费发票、门票(景点)
目前江苏通用定额发票的面值分别为:0.5元、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如果你收到一张面值是200元的江苏通用定额发票,你不用查真伪了,假的o(* ̄︶ ̄*)o。
上面的五种发票目前都无法在网上查询真伪,需要拨打当地12366电话查询,查询发票流向。
苏州各地区咨询电话及办税厅地址如下:
苏州市区:咨询电话:12366、96888736
地址:姑苏区干将西路189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新区:咨询电话:96888796
地址: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88-4号
昆山:咨询电话:96888741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188号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相城:咨询电话:96888737
地址:相城区嘉元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楼大厅
吴中:咨询电话:96888739
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楼的二楼税务窗口
塔韵路166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园区:咨询电话:96888794
地址:万盛街8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楼综合大厅
常熟:咨询电话:96888738
地址:常熟市枫林路20号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大厅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咨询电话:52292675
地址:江南大道39号常熟市碧溪新区便民服务中心
太仓:咨询电话:96888743
地址:县府东街97号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大厅
吴江:咨询电话:96888742
地址:松陵镇鲈乡南路1868号世纪大厦3楼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张家港:咨询电话:96888740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0号财税大厦1楼税务大厅
张家港市南环路30号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张家港保税区:咨询电话:96888795
地址:张家港市金港镇滨江大厦2楼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3) 火车票:
属于行业专业发票,铁路客运发票。
如果是通过12306的网站或者app购买的,可以登录12306查询购买订单,确认真伪。
如果是在窗口买的,只能拨打热线12306,具体咨询真伪。
(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属于行业专业发票,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
中国民用航空局--电子客票验真
http://www.caac.gov.cn/index/hlfw/dzkpyz/
信天游 - 电子客票验真官网:
http://www.travelsky.com/tsky/validate.jsp
(5) 客运发票;
属于行业专业发票,公路,水上运输企业提供。具体的真伪查询可以具体咨询相关售票点电话。苏州各汽车站点电话如下:
苏州汽车客运集团苏汽热线 电话:0512-65776577
苏州汽车客运北站:
电话:0512-67517685
地址:苏州市西汇路29号
苏州汽车客运南站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601号
电话:0512-87181631
苏州北广场汽车客运站
地址:苏州市苏站路1455号
电话:0512-69355916
苏州汽车客运西站
电话:0512-68254531
地址:苏州市金山路78号
苏州吴中汽车客运站
电话:0512-65285737
地址:苏州市广建路10号
(6) 冠名发票。
目前江苏省已经没有冠名发票了。
【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办
新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新处理方式
税务部门不断提升“信息管税”能力和水平,现已经实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公告)明确:从今日开始,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已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第7篇】如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售新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所需材料相关信息户夕隊具的特点。
1、在开票系统中打印上次所购发票全部明细表(包括正数、负数、废票明细表)。
2、全部作废发票。要求联次齐全、并加盖作废章。
3、负数发票任意一联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税务局开具的)或者开具红字普通发票说明(企业自行开具)。
4、发票领购簿和领购单(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
二、验旧注意事项: 1、发票验旧前企业应先进行本期抄税、报税、清卡。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做本期抄税。
第二,在远程抄报税系统中作常规报税。
第三,做清卡解锁。 2、若遇到发票清单无法打印或者打印不齐全情况,请携带发票存根联进行验旧。 3、临时替换购票人员,请携带单位证明和临时替换购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学会计论坛 4、便更换购票人员,请携带单位申请和新购票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8篇】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器
5月起,增值税多项开票政策有变!这3大变化一定要清楚!这份最新的发票开具指南,请收好!
变化一: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新规来了!
附:通行费电子票据编码规则
政策依据: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4号)
关于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的通知(财综〔2020〕12号)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17号)已废止。
示例说明:
例如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
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按照第24号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0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160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
在符合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发票抵扣怎么做?还按老办法来!
我们财务人比较关系的关于通行费发票的抵扣问题其实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依据按照财税2023年90号文执行。
目前按照通行费收取方式的不同,企业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会取不同的票据。企业取得的这些通行费票据有些是可以抵扣的,有些是不能抵扣的,可以抵扣的抵扣方式也是不同的。
征税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不管税率是多少,我们直接以取得的征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扣增值税。
具体做法,我们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统计、签名确认后填写申报表抵扣。通过勾选平台查询到相应的发票,然后勾选。
根据确认后的统计汇总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中,具体填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
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仅作为记账凭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etc预付费(储值卡)你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开具不征税的预付卡发票,也可以在实际消费后开具征税发票。
变化二: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新规来了!增值税最新的税率表也变了!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大白修改以前曾经发布的增值税税率表。
2023年5月1日起,新政策正式执行。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如下,果断收藏、转发↓
变化三:《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更新了!
为方便纳税人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最新政策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税台网、国家税务总局、小颖言税、二哥税税念、大白学会计
更多精彩财税知识学习下戳点击'了解更多'
【第9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
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10篇】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程序
一、办理路径
1.实名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进入发票目录模块。
2.点击左侧菜单目录下的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进入功能。
二、查询申请单
录入申请日期的时间范围、付款方纳税人识别号、申请单状态,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已申请的申请单。
三、新增申请单
点击【新增】功能按钮,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表填写。
注意事项:
①请填写所有带 * 的信息。
②使用【选择常用客户】和【添加为常用客户】功能,可选择历史保存的和保存本次的付款方信息,常用客户信息可进行查询、新增、修改和删除。
③点击【新增行】功能按钮,填写货物劳务信息。
④如果是货运服务代开,在“是否货运服务”项中选择“是”。
⑤如果是建筑服务代开,需选填建筑服务发生地和项目名称。
⑥填写含税金额后,系统将自动带出不含税金额、税额。
⑦根据实际勾选相应的印花税合同类型。
四、提交申请单
1.填写收件信息,点击确定。
2.选择上门领取,直接提交对应的申请单;选择邮寄领取,则勾选需要提交的申请单,点击【合并填写快递单】,填写收件信息。快递收费各区不同,不同区域可能使用不同的快递公司,纳税人收件以快递到付为准。
温馨提示:
①若税务局受理申请单不通过,可查看申请单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记录,查看列表【原因说明】后可以对申请单进行修改、删除。
②当申请单状态为【已提交】时,纳税人可以对申请单进行撤销。
③收件信息可通过【申请单号】,进行查看和修改。
五、缴款
申请单在税务端审核通过后,会发送短信至收款方,提醒纳税人进行线上缴款。系统支持【三方协议缴款】和【银联缴款】。
温馨提示:缴款成功后,若申请单状态未同步成功,可以点击【同步缴款状态】的按钮。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你学会了吗?
温馨提示
1.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和下载相关功能操作手册。
【第11篇】租房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多少钱
个人住房出租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 1.5% ,城建税7% (减半征收),房产税4% (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800以下减免, 800-30000个人所得税1%, 30000以上1.5%。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房产税4%(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800以下减免,800-30000个人所得税1%, 30000以上1.5%.
个人非住房出租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 5%,城建税7% (减半征收),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月收入10万以下全免),印花税0.1% (减半征收)房产税12% (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16元/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800以下减免,800-30000个人所得税1.8%, 30000以上2%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印花税0.1% (减半征收)房产税12% (减半征收),土地使
用税按地段单价*土地使用面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800
以下减免, 800-30000人所得税1.8%, 30000以上2%自用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缴纳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土地使用税复印件,提供房产原值。
【第12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图片
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更新的平台发票版式展示里面,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样式如下:
对比以前的电子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版),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主要有四点不一样。
1、基于国家战略和自主技术创新的需要,所有的电子发票格式都将统一使用ofd格式。pdf格式电子发票不再使用。(目前两个格式都在使用,具体停用时间需要看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
2、ofd电子发票文件监制章由税局统一制章后进行数字签章,与pdf图片章相比,ofd格式电子发票可以进行验章,验证版式文件是否修改。
3、ofd电子发票文件使用发票的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与发票专用章具有同等效力,右下角可视化的企业发票章将消失。
4、ofd电子发票文件将内嵌发票的全票面结构化数据文件,企业在erp对接中可以直接读取内嵌发票数据,发票数据利用更加方便准确。
电子专票使用注意事项1、电子专票格式为ofd格,非pdf格式,需要下载文件阅读器查阅。(税务局官网)
2、电子专票只能红冲,不能作废。
3、电子专票领票数量和纸质专票合并判断标准,限额同纸质专票。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试点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4、电子专票不存在“联”之说。
5、电子专票是否还需要专门去认证?
取得电子专票后,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直接确认电子专票的用途,无需办理发票认证事项。
【第1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
红字专票指引分四部分: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在开票系统如何开具、开具红字发票的会计处理、特殊情况下的红字发票增值税申报表填列。
一、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一般分为购货方开具与销售方开具,那么什么情况下购货方开具,什么情况下销售方开具呢?
二、红字发票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如何开具?
红字发票开具分为两步:第一步,申请填写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销售方开票软件中填开红字专票。
第一步,进入开票软件,打开“发票管理”菜单下面的“红字发票信息表”里面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第二步:分为购货方与销货方申请红字信息两种。
这里注意:由于是购买方申请且是已抵扣,所以最下面的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为灰色,输入不了,也不需要输入,只需要在发票种类里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
如果是购买方申请且是未抵扣,则最下面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都需要录入。
上传后,等税局审核通过,就能正式开具红字专票了。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票
可以直接填开,或者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入网络下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这里注意,第一种方式适用于购买方或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单两种情况,后两种填开方式只适用于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单这一种情况下开具红字专票。
三、红字发票开具的会计处理
【案例】
大世足球公司二月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成本8 000元,四月份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
【案例分析】
现阶段一般有两种会计处理,一种是直接作红字会计分录,另一种是做反冲分录。一般来说,按现阶段的会计准则来说,虽然退货并不是作红字会计分录的情况要求,但由于习惯原因,作红字分录也不算错误,具体两种分录如下(注意,这里的冲减收入是指冲减四月份收入,而不是二月份收入):
第一种:红字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 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000.00
贷:库存商品 8 000.00
第二种:直接作相反分录反冲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700.00
贷:应收账款 11 700.00
借:库存商品 8 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 000.00
四、存在红字发票情况下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列
一般来说,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直接把当月正常收入减去红字收入就行,但是要注意,冲减时,要对应相关收入项目,例如红字是货物销售(17%税率),则只能是冲减当月销售货物17%税率的收入,具体如下例:
大世足球公司二月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成本8 000元,四月份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同时已知四月销售货物收入61 000元,销售服务收入5 000元。
其中的51 000=61 000-10 000(红字反冲收入)
注意:当月收入不足冲减的处理!
大世足球公司二月销售一批货物不含税价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成本8 000元,四月份因货物质量问题,退货,同时已知四月销售货物收入8 000元,销售服务收入50 000元。
这时候,只能冲减货物的8 000元,申报表销售货物栏填零,余下的2 000元需结转到下月冲减(填写申报表后可能会申报比对不符,可直接找当地主管局,人工强行比对通过。)
【免费领会计资料包】
老会计分享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
含200套工作模板(excel会计全套模板,财务管理模板,成本核算模板、财务分析表... ...)
20g教学视频(初级、中级、cpa、实操、税务... ...)等!还可以免费试学会计课程15天!
↓ ↓ ↓ 戳【了解更多】,赶紧领取!
【第14篇】6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近老表哥收到一个朋友发来的问题,他问“客户要开5万的专票,5万是含税的,现在开票是1个点,我们要交哪些税?收客户几个税点合适?”
然后老表哥就该问题作出解答,同时分享给所有有此疑惑的朋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2023年因为疫情原因,国家有相关优惠政策,3%的税率降为1%,一直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2、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纳税额*2%。
以上内容即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那用对应的税率计算应为:
①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增值税=50000元(含税销售额)÷(1+1%)x1%=495.0495元;
②城建税
应纳税额=增值税*适用税率*50%(减半征收)
城建税=(495元(增值税)+7%)x50%(减半征收)=17.325元;
③教育附加税(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不征收教育附加税)
实缴增值税*3%征收税*50%(减半征收)
教育附加税=495(增值税)x3%(征收率)x50%(减半征收)=7.425元;
④地方教育附加税(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不征收教育附加税)
实缴增值税*2%*50%(减半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税=495(增值税)x2%(征收率)x50%(减半征收)=4.95元;
计算到这里就比较明显了,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的,一种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他们分别是:
①未达10万元的税费:增值税+城建税=495+17.325=512.325元;
②超过10万元的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495+17.325+7.425+4.95=524.7元;
至于要收客户几个点的税率,就看你自己怎么决定了,但是个人建议不易收取过多,毕竟交易是长久的,这点利益不要也罢。
【第15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真伪查询
电子发票自使用推广以来,一直争议不断。不过从整体前景来看,电子发票的优点还是很多的。
而且国家税务总局自2023年9月1日起,已经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那么,我们在收到电子专票后,应如何查验其发票真伪呢?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有以下三种方式:
1.通过阅读器打开并验证电子签名和发票监制章;
2.通过第三方工具,配置完善功能后,进行真伪查验;
3.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验证真伪。
具体操作方法
方法一:
验证电子签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下载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打开已下载的电子专票原件,鼠标到左下角“销售方”相关信息处,右击,再点击“验证”按钮,即可弹出验证结果。
如验证结果为“该签章有效!受该签章保护的文档内容未被修改。该签章之后的文档内容无变更”,就表明销售方的电子签名有效。如下图所示:
验证电子发票监制章,鼠标右键点击发票上方椭圆形的发票监制章,选择“验证”,即可显示验证结果。如下图所示:
方法二:
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配置了真伪查验功能后,扫描发票二维码,在查重的同时验证真伪。也可以在后台设置关闭【查重同时验证真伪】按钮,自行选择需要验证的发票进行查验。
方法三:
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里面,通过手动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校验码等信息,对电子专票进行查验。
【第16篇】出租车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出租车的法票一般属于“通用机打法票”,而不属于“增值税法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17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器编号
【导读】: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票是最常见的,也是在购买货物时最重要的凭证,报销时也需要拿着相应的发票才可以,在报销的时候财务人员经常会碰到发票编号不对的情况,那么,发票编号和打印号不一样影响报销吗?下面大家可以看看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发票编号和打印号不一样影响报销吗
答:税控机开具的定长发票的机打号码必须与发票号码一致,否则属于废票,不能作为报销凭据,亦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第3条卷式发票的内容第2款卷式发票打印内容和要求第1项规定:定长发票打印内容对应空白票面预先印制的项目内容进行“填充式”打印。 机打号码必须与预先印制在空白票面上的发票号码相一致。当开票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打印不下时,机器自动再打印一份发票,每张发票分别汇总计价。不定长发票打印的内容,除“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和“印刷单位”字样,全部由机器打印。 第3条第3款规定:平推式发票印制和打印的内容,除总局统一规定的式样外,比照卷式发票的基本要求及行业特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006号) 第22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上述规定,由税控机开具的发票上的机打发票号码必须与预先印制在发票上的发票号码一致,否则属于废票,不能作为报销凭据,亦不能税前扣除。为避免不必要的纳税风险,建议贵行及时更换为合法票据。
发票种类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发票编号和打印号不一样影响报销吗的内容,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大家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学习,这里有很多关于发票的资料可以免费查询。
【第18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含税吗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不含税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换算公式如下:
1、不含税价=含税价÷(1+适用税率)
2、含税价=不含税价×(1+适用税率)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19篇】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电子发票,是指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形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和普通发票享有同等功能和法律效力。
与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采用的电子签章,确保了发票的唯一性、不可抵赖性、不可篡改性;支持网络传送与保存的功能,使发票的保管、查询、调阅更加便捷,也更有利于网络交易的监管和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自2023年推出电子发票以来,各行各业都加快了从纸质发票向电子发票的过渡。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有不少企业财务人员遇到了诸如重复报销、真伪难辨等头疼的问题。目前,市面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电子发票工具,提供从电子发票的开具、识别、查验、存储,到报销入账,乃至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等方方面面的服务,帮助企业提升了财税管理的抗风险能力。为此,36氪企服点评盘点了15款电子发票软件工具,供企业参考选型。
1.金蝶发票云
1993年成立于北京,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ocr图像识别等技术,为企业提供发票管理、影像管理,以及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等综合解决方案。开票服务,支持全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区块链电子发票)、全票种发票的开具、打印、红冲、作废、查询、管理、签章等功能;收票服务,实现了自动填单、智能审核、自动认证抵扣,以及自动电子归档等财税管理流程革新。
2.51发票
隶属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成立于北京。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电子发票管理、进销项发票管理、非税票据电子化等方面的解决方案。省级平台直接与企业erp对接,进行设备集中托管,提供个性化开票服务。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单机版、服务版(自建平台、托管租用)等丰富的产品方案。
3.博思软件
2001年成立于福建,电子票据与政府采购信息化领域服务商。聚焦政府智慧财政财务、数字采购、智慧城市+数字乡村三大业务板块。财政电子票据实现了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控制,提升了财政、开票单位及交款人的业务办理便捷性。
4.普联软件
2001年成立于山东济南,大型集团企业管理信息化综合方案提供商。旗下电子发票云平台是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发票全生命周期流程相结合的创新应用,目前已构建了基于电子发票开具/流转/交付/归集/报销场景的系统。平台优势在于,去中心化,减少多重身份认证,数据传输、数据访问等技术,提升企业数据安全系数;多层级开票数据统一汇总、统一管理,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5.上海爱信诺航天信息
2007年成立于上海,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航天控制技术研究所联合投资组建,专注于金融、税务等领域。主营业务为:国家金税工程增值税发票系统、电子发票、pos机等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支持,财税一体化软件的研发和销售。电子发票平台提供电子发票的开具、存储、签章、查验、下载等服务。严格按照国税总局的要求,与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对接。针对不同用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多元化接入解决方案。
6.发票通
2023年成立于广东深圳,电子发票服务云平台。提供发票开具、存储、交付、归集、识别、查验、认证、报销、记账、申报、统计等票、财、税全生命周期服务,用户在一个平台即可完成电子发票全线业务处理。支持扫码开票、手工开票、移动开票、系统对接开票等场景,消费者可通过短信、微信或邮件形式接收电子发票,方便快捷。
7.瑞宏网
2023年成立于北京,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企业的电子发票相关产品包括: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企业发票报销验证平台、瑞易报、票e送等。提供扫码、客户端、app、api接入等开票方式,多门店管理,多渠道推送,兼容各种类型的税控设备,并提供丰富的发票管理功能,支持查重查验。
8.百旺云票
2023年成立于北京,致力于税务信息化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营税控盘、税务ukey、税控服务器、自助办税终端系统等涉税软硬件系列产品,同时开发了企业端发票数字云管理平台、企业端智慧财税平台等增值服务。云开票采用物联网技术,纳税人使用税控盒子访问互联网,通过手机app或者web端浏览器即可实现增值税发票开具和打印。对于有扫码开具电子发票需求的企业,云票平台提供h5开票服务,实现第三方对接,完成电子发票开具、推送等功能。
9.百望云
2023年成立于北京,面向产业互联网的saas服务商,为政府、企业及公共组织提供票据合规管控、智慧财税服务、数字化财务供应链、数据科技服务等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服务,覆盖从采购优化、对账结算、电子发票、智慧财税到支付融资的数字商业全闭环。票据合规管控产品线,提供免费发票基础服务、票据合规管理、票据自动化处理、票据智能洞察等服务。
10.票易通
2023年成立于上海,供应链信息协同及增值税发票管理云平台解决方案提供商。票据管理平台产品,为企业提供以销项管理、进项管理为核心的增值税服务。支持业务驱动开票到发票流转的一站式自动化处理;支持票面商品敏感词、企业黑名单及购方信息的合规校验,帮助企业提前规避管理风险;提供发票采集、ocr识别、发票查验、抵扣认证、统计表生成、直至统计表签名确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
11.每刻云票
隶属于每刻科技,2023年成立于浙江杭州,智能云财务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旗下拥有每刻报销、每刻档案、每刻云票、商旅生态云平台、每刻智能财务共享云平台等产品。每刻云票是生态化、数字化的业财税协同云平台,主要涵盖应收共享、应付共享、增值税发票管理,以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四大业务模块。通过连接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构建企业采销业务生态数据网络,提升企业内外协同与数据采集效率。
12.票通
2023年成立于北京,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企业无需部署额外系统,在现有防伪金税盘的基础上,仅需少量升级即可实现电子发票的开具。金税盘接入票通宝,插上网线,即可完成安装;手机app开具电子发票,无需打印设备; 仅需收票人手机号或电子邮件,系统自动推送发票;发票存储于云端,管理存储便捷。
13.大象智税
隶属于大象慧云,发票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税务信息化管理服务商。2023年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京东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位于北京。提供纸电票一体化开具、进项发票管理、企业报销管理、全税种税务管理、发票影像管理、纳税申报、涉税风险管控等系列产品与服务。旗下产品大象智税(i-tax)致力于帮助企业规范税务管理,控制和防范税务风险,降低税务成本。
14.高灯科技
2023年成立于广东深圳,财税科技服务商。高灯发票管理平台基于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为企业提供进销项管理,实现业财税的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支持纸电混开,兼容多种税控设备,具备发票领取、开具、归集等在线化开票服务能力,以及发票查验、ocr、ofd版式等技术能力。
15.诺诺网络
2023年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位于浙江,以诺诺发票、极速开票、智能编码等应用产品为核心,为用户提供多行业、多场景的发票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业、票、财、税、档的整体解决方案。诺诺发票支持网页开票、手机开票、批量开票、扫码开票、审核开票等多场景的开票方式;已对接多行业主流系统服务商,可为不同行业提供个性化开票解决方案;税控设备托管,实现单税盘多人同时开票。无需配备专用电脑,降低企业开票成本。
免责声明:以上排序主要根据36氪企服点评站内外热度的综合评价,排名不分先后。
本文由作者原创发布于36氪企服点评;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点击链接了解更多产品详情:
点击链接阅读更多好文:
【第20篇】云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云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8月28日起,云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 (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 (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 (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 (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 (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云南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云南省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以下简称 《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 《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 《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 《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 《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 chinatax. gov. 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十一、本公告自 2023年8月2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doc
附件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8月1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23年8月28日起,云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二、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云南省纳税人在取得全电发票时,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可向开票人提出特定业务需求,开票人将按规定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云南省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三、使用全电发票具备哪些优点?
(一)用票更便捷
发票数据应用更丰富。便于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为向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二)入账归档一体化
税务机关将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四、云南省纳税人如何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含哪些类型的发票?
云南省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云南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五、云南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云南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云南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如何操作?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例1:2023年9月,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为j公司(云南省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i公司在2023年9月1日已为j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9月9日因客观原因服务终止,此前j公司未对该发票进行确认用途及发票入账,i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无需j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i公司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2:2023年8月,n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玩具给p公司(云南省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确认用途。2023年8月,发现开票有误。
情形一:n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p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情形二:p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七、云南省纳税人取得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云南省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八、云南省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全电发票信息的查验?
云南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九、云南省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nd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税务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