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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4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一般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

1.采购环节巧筹划

企业在物资采购环节是否有筹划的技巧呢?答案是肯定的。经总结,采购环节中可以运用如下纳税筹划技法。

一、发票管理力面。

①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即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如产品收购凭证),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有关联次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采购物资时必须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法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规定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二、税收陷阱的防范。

避免在采购合同中出现诸如:“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此类条款。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付完全款,而根据合同这将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只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确定各具体的款项包含什么内容,税款的缴纳如何处理。例如,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就没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通过谈判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价格压低一点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的筹划。

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购货对象的选择。

税收是进货的重要成本,从不同纳税人手中购得货物,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例如,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认购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但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外)。因此,采购时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种方式付款(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五、购货运费的筹划。

①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而购进材料的运费则可以抵扣。采购时应予以考虑。

②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采购时要予以考虑。

③购进材料物资等发生运费、售货方名称要求与运费发票开票方名称一致,否则,购货方不能抵扣运费进项税。 六、选择合适的委托代购方式。

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购进各种原、辅材料。由于购销渠道的限制,工业企业常常需要委托商业企业代购各种材料。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其财务核算和纳税利益各异。

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业务是指: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②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③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要垫付资金。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的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代购费用视同正常购进业务,符合规定的抵扣条件时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而言,由于第二种代购方式支付金额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第一种代购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从纳税利益的角度看,一般来说,第二种代购方式优于第一种代购方式。

2.专利、非专利技术指导与相关培训的纳税筹划

韩国lpdk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显示器回扫线圈的电子企业。2000年,该公司与北京某国有电子集团合资成立了中韩合资北京lpdj电子部品有限公司。由于韩国lpdk公司的技术在世界属于领先地位,技术成分较高,因而在北京公司投产经营之初,双方约定每季度由韩国lpdk公司派专门技术人员来华对北京公司的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一场全体技术人员的培训。对于韩国技术人员来华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北京lpdj公司每次向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1.35万元。截止2003年年底,北京公司累计向韩国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分析

对于这笔技术指导费支出,北京lpdj公司在每次向韩国公司支付时,依据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营业税,即每次代扣韩国lpdk公司在华技术指导服务的营业税=41.35×5%=2.0675(万元),四年累计代扣税款33.08万元。在税务专家对该公司进行涉税风险诊断时,对于该公司的这笔涉税业务操作,专家们认为,通过合理筹划,可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的目的。

筹划方案

通过对该项业务涉税流程的分析,专家们提出:由于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不但要针对中方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技术上的指导,还要对全体技术人员开展一次最新技术操作的培训,而技术指导与培训在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上是存在差异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眼1995?演156号)的规定,技术指导应依照“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而《营业税税目注释》中所称的文化体育业中的培训包括各种培训活动(见《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第十五条),因此韩国技术人员向中方提供的培训活动应依照“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显然,由于这两种活动之间存在的税率差,通过将北京公司向韩国公司支付的技术指导费重新界定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将支出总额在这两者之间合理划分,可以达到合理减轻该涉税业务整体税负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主讲一次培训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主讲一次培训会议,中方就这两项服务分别支付劳务费0.5万美元和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35万元和37.215万元。这样,中方每次代扣韩方技术劳务的营业税=4.135×5%+37.215×3%=1.3232(万元),比筹划前少缴税款0.7443万元。按照此方法操作,以北京公司之前支付给韩国lpdk公司的661.6万元技术指导费为例,只需缴税21.1712万元,合计节税=33.08-21.1712=11.9088万元。

应当说明的是,由于该公司在2000年到2003年已经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韩国公司33.08万元的营业税,对于该项已经履行的纳税义务无法再予以改变,任何试图通过变动合同等文件资料的方式达到划分劳务性质,少缴税款的举措都已经超出了纳税筹划的既定范围而成为一种偷逃税的违法行为,毕竟超前性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根本属性,纳税筹划应体现的是“筹”而非“补”。针对此,北京公司应按照专家提出的筹划思路,尽早与韩国公司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在以后的应税劳务的提供中,尽可能合法地少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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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在启用新的申报表之后,很多纳税人都不太懂这个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小金整理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变动要点,不知道该怎么填写的一般纳税人,记得一定要看完它!

1. “2023年8月1日”是申报期还是所属期?

按月度申报: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季度申报: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注意: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2. 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3.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报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23栏内容。

注意:

2023年7月份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区分纳税信用等级情况填写申报表。

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非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4. 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5.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填入负数。但需要按异常凭证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时间,区分申报表整合前后的属期办理具体操作。

申报表整合前:在2023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不需要再次进行抵扣勾选,可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直接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在2023年7月及之后税款所属期,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纳税人应先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相关发票再次进行抵扣勾选,然后在办理抵扣勾选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官网,然后依次点击界面上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 带有“*”的表单为必填表单,非必填表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填写,填写保存后,表单名称前会显示红色“√”。

3. 填写并保存好附表之后,回到主表,点击生成主报表,生成数据后点击保存。

4. 点击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自动带出数据,点击保存。

5. 回到主表,一次点击“保存”、“申报”,显示“申报成功”即为成功申报。

6. 申报完成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税费缴纳】,勾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时扣款(三方协议扣款)、银联扫码扣款”或“银联无卡支付”。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私信或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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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大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5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3000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2元。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2.1元。9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5616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价暂估入库,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

8月25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 21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10.

9月1日,冲暂估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6000(红字)。

9月10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

贷:银行存款 5616.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未达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200.

暂估入账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未达而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个别地区性政策对此作出了规范,但口径不尽相同。

比如,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企业购买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已入库且入账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原则上须在年度终了前取得正式发票后其相关的支出方可税前扣除,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取得发票确有困难的,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特作如下补充规定:对在年度终了前仍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取得发票的时限最迟不得超过纳税人办理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法定截止期限之前,超过这一时限的已办理汇算清缴税前扣除的相关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二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三是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于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纳税人不存在利用不及时核算各项费用恶意调节利润,造成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引言】

所有试题均来源于近十年历年真题,根据历年考试频率,精选高频考点考题,其中客观题共299道,主观题共66道。附解题技巧、答案解析、考查方式、考点小结!

本章考情聚焦

本章必刷题训练考点2.8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回顾】本考点在2011-2023年中,单选考查了4次。本考点主要是从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

【单选2.8-1】某电梯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购进5部电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52元;当月销售5部电梯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2万元,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收取不含税保养费10万元、维修费5万元。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

a.21.92万元

b.10.4万元

c.27.9万元

d.8.95万元

【解题技巧】

1.税率是多少?

2.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3.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答案解析】d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22÷(1+13%)×13%+(10+5)×6%-52=8.95(万元)。

[比心]

【单选2.8-2】某船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购进船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60万元、税额46.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287.6万元、期租业务收入255.3万元、打捞收入116.6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2014)

a.87.19万元

b.92.4万元

c.98.3万元

d.103.25万元

【解题技巧】

1.税率是多少?

2.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3.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

【答案解析】a

国内运输收入和期租业务收入应按“交通运输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打捞收入应按“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287.6+255.3)÷(1+9%)×9%+116.6÷(1+6%)×6%-46.8=87.19(万元)。

[比心]

【考查方式总结】

【考查方式总结】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结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掌握增量留抵退税

3.三项特殊业务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

[比心]

【往期内容】

❄本文来源金程教育cpa税法私教班基础课讲义及《cpa必刷·客观题299》,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5篇】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6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第三章 负债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不会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利息

b.财务费用

c.银行存款

d.短期借款

2.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用周转资金2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到期一次归还本金,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支付、分月预提。下列各项中,关于2023年9月30日该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2

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3

b.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3

c.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d.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3.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经营周转资金100万元,期限6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月预提,2023年11月30日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0.5

b.102.5

c.100

d.103

4.下列关于应付票据会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b.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c.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d.企业开出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5.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应付利息

d.应付票据

6.企业因债权人撤销而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应将所转销的应付账款计入( )。

a.资本公积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业务收入

7.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 )科目核算。

a.应付账款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应付款

d.其他业务成本

8.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以通过( )核算。

a.“应收账款”科目借方

b.“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c.“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d.“应付账款”科目贷方

9.下列关于甲企业的业务,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借方进行核算的是( )。

a.2023年9月1日,支付7月、8月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b.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

c.2023年1月1日,借入一笔短期借款,1月末计提1月份应付利息

d.2023年1月31日,计提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的利息

10.下列各项中,关于应付股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分配核算

b.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c.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d.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11.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是( )。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

c.结转的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

d.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是( )。

a.应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b.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c.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d.租出包装物应收的租金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 )。

a.职工异地安家费

b.防暑降温费

c.丧葬补助费

d.医疗保险费

1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补偿而发生的职工薪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b.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c.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d.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5.下列各项有关短期带薪缺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确认非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c.短期带薪缺勤包括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d.企业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相同

16.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在研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应当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b.职工薪酬包括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c.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d.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17.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计提房屋折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b.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c.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8.2023年10月,某企业将自产的300台加湿器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工人,每台成本为8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 500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a.508 500

b.450 000

c.240 000

d.271 200

19.某企业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6%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6月,该企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57 6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12 6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0 872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2 088元。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b.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c.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d.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应交各种税金为:增值税35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车辆购置税10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所得税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当期“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 )万元。

a.535

b.545

c.700

d.685

21.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车船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22.下列各项中,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的是( )。

a.将外购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发放给职工

b.购进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c.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线建造

d.将购进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转用于集体福利

23.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3年5月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a.950 000

b.827 000

c.840 708

d.864 500

24.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某月提供运输劳务的价税款合计为763 000元,则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是( )元。

a.60 000

b.63 000

c.68 670

d.70 000

25.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2023年5月实现含税销售额50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为( )万元。

a.5

b.15.45

c.66.95

d.65

26.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27.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进项税额1 300万元,销项税额3 90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9万元,同时月末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1 000万元,那么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 939

b.2 639

c.2 600

d.1 639

28.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 )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a.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d.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9.下列有关消费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消费税是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计算确定

c.采用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税基

d.消费税有三种征收方法

3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a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元,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 000元,该加工材料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80 260

b.72 000

c.72 260

d.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2月1日某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开出一张面值为117 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5月1日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有( )。

a.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短期借款 117 000

b.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17 000

c.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应付账款 117 000

d.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预付账款 117 000

2.下列各项业务会导致应付股利账面价值减少的有( )。

a.支付投资者利润

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c.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

d.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

3.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有( )。

a.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b.应付销售方代垫的运费

c.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

d.存出保证金

4.下列各项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有( )。

a.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而支付的体检费

b.职工因工出差的差旅费

c.按规定支付的工会经费

d.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福利费

5.下列关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按照该住房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c.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耕地占用税

c.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7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

c.外购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

8.下列经济业务中,对一般纳税企业而言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产品用于办公楼的建造

b.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

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

d.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9.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

c.小规模纳税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已交税金”等专栏

d.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计入进项税额,并由销项税额抵扣

10.下列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有( )。

a.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

b.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

d.税控盘和传输盘

11.下列有关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b.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c.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d.月度终了,企业只需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2.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b.在建办公楼领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

c.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d.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13.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可能借记的会计科目有( )。

a.材料采购

b.固定资产

c.税金及附加

d.库存商品

14.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土地增值税最低税率为30%

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得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c.土地增值税最高税率为60%

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有( )。

a.增值税

b.所得税

c.消费税

d.土地增值税

16.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通过( )科目核算。

a.管理费用

b.应付职工薪酬

c.税金及附加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三、判断题

1.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材料,通过开出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应计入“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

3.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

4.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

5.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也不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

6.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的现金支付。( )

7.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

8.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可以不予确认。( )

9.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农产品,不能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但不包括个人消费的情况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11.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不需计算交纳增值税。( )

12.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36 050元,则该批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 050元。( )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14.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

15.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16.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该缴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科目中。( )

17.企业确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

18.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因此不会涉及“短期借款”科目。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借款 200

计提7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6%÷12)1

贷:应付利息 1

8月计提分录同上。

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2)2(已计提的7月份和8月份利息)

财务费用 1(9月份利息,当月利息当月支付,不用预提)

贷:银行存款 3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短期借款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不影响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所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还是100万元。

7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短期借款 100

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6%÷12)0.5

贷:应付利息 0.5

假设12月31日支付本息:

借:短期借款 100

财务费用 0.5

应付利息 2.5(已计提7至11月份利息)

贷:银行存款 103

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核算。

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选项b,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选项c,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d,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记“应付股利”;选项bcd,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应在附注中披露。

1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计入应付账款;选项c,如果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付账款,如果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短期借款;选项d,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为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如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如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选项c,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付。选项d,医疗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

1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确认:

借:管理费用(确认辞退福利时,不管员工属于哪个部门,辞退福利费都计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1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选项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选项d,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应费用化,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只有

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才能计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在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300×1 500×(1+13%)=508 500(元)。

会计分录为:

确认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508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1 500×(1+13%)] 508 500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300)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00×300×13%) 5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300)240 000

1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所以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核算。

2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与耕地占用税不需计提,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因此“应交税费”科目余额=350+150+35+150=685(万元)。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选项c,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生产线建造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免税农产品本身价款中不含增值税,但国家为了鼓励这种收购行为,规定企业可以按 9%的扣除率来计算增值税进行抵扣,这里的9%是扣除率,不是真正的增值税税率,因此计算过程是:950 000×(1-9%)=864 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950 000-85 500)86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0 000×9%)85 500

贷:银行存款 950 000

2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运输劳务的价款是含税的,要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即 763 000÷(1+9%)×9%=63 000(元)。

2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所以应交增值税=505÷(1+1%)×1%=5(万元)。

2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因为此设备为财务部门使用,而财务部门实质上也是管理部门,所以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和因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而减少的费用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3 900+39-1 300-1 000=1 639(万元)。

2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2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3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则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70 000+2 000+8 000=8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支付加工费以及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2 000+8 000)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贷:银行存款 10 260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70 000+10 000)8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在附注中披露;选项c,由于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涉及变更股本等,在制定方案时,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放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所以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3.【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差旅费是企业一项正常支出,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属于职工薪酬。

选项b,会计分录:

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差旅费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②有剩余现金:(即预借的钱比出差花的钱多)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③补款时:(即出差花的钱比预借的钱多)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选项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6.【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d,厂房为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需要将相关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b,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8.【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领用自产产品建造办公楼按成本价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选项bd,为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原增值税税额仍允许抵扣,不需要转出,也无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选项b,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选项d,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小规模纳税企业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选项d,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10.【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如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如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1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月度终了,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1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cd,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13.【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选项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6.【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开出银行本票结算,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应付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即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而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为含税售价,因此应缴纳的增值税=36 050÷(1+3%)×3%=1 050(元)。

1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中。

1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按照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1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说法正确。

1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第7篇】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各位小伙伴好!我是叶子与青荷,今天我们讲的知识点是:区别销售含税不含税的情况

1. 什么时候含税,什么时候不含税?

我们都知道, 在计算销项税额时经常碰到的问题就是含税,不含税。不含税就可以直接用了,而含税需要“大数变小数”进行计算后才可进行下一步。那到底含不含税,我们梳理就有一些几种情况了:

(1)题目直接告诉我们是否含税;

(2)题目没有任何提示时视为不含税收入;

(3)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是不含税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的时候是含税收入;为什么,我也没搞清楚,题目就是这么规定的。

(4)零售额是含税收入;

(5)价外费用是含税的;

(6)押金是含税的;

(7)兼营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时,非应税劳务收入为含税的;

(8)出口货物转内销的时候,销售额是含税的。

2.对于含税不含税的混淆,有没有例子?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例2-17】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①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地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②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③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④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⑤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⑥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答案】当期销售项税额=42×17%=7.14(万元)。(其他步骤略) 【解析】此题是2000年考试真题,根据题干④给出的条件“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可以得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2万元,所以直接乘以税率17%就可以得出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2-1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是1999年考试真题,要求计算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我们所述的公式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5080+3000)÷(1+17%)=240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例2-19】某轧钢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委托某钢窗厂加工一批钢窗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委托加工钢材成本为5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000元,随同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1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5000+3000)×(1+10%)=8800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钢窗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由于轧钢厂无同类钢窗的销售价格,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钢窗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成本利润率应为10%。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钢窗的适用税率17%就是销项税额。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例2-20】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则该月该化工企业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解析】本题是自2000年考试真题中摘录的部分内容,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零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例2-21】税务机关在对某出口企业出口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有一批fob价折合117万元人民币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超期90日一直未对退税部门做申报退税,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1%,出口当月已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外销成本。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多少增值税?【答案】该企业应向征税部门申报销项税为=117÷(1+17%)×17%=17(万元)将已列入成本的征退税率之差转入进项=117×(17%-11%)=7.02(万元)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增值税=17-7.02=9.98(万元)【解析】关于出口货物视为内销的时候,出口离岸价是否含税的问题是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解决的方法是明确“免税”的环节,明确是对谁免的税,一般货物出口时是免征增值税,免征的是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购货方不会因为销售方是否免税而改变所支付的货款),出口离岸价117万元本身是含着购货方支付的税额的,当国家对这部分税额免征的时候,纳税人可全部将117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当117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需征税的时候,只需将117万元价税分离,计算其中包括的“税额”,即117÷(1+17%)×17%=17(万元)。 (6)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法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此时提供的非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销售额)。【例2-22】某建材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销售,营业执照上注明还兼营电缆安装业务。2008年5月份该商店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销售电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其中8万元电缆在销售的同时给客户安装,另外又收取安装费共5.85万元,并且单独记账核算。则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是多少?【答案】销售额=20+10+5.85÷(1+17%)=35(万元)。【解析】安装业务本身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本题中的安装业务发生在销售电缆的同时,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提供非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5.85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例2-2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一批货物未进行账务处理,隐匿销售收入234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依法给予补税并罚款的处理。假设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商店在购进该批货物的时候,负担了增值税,但为了逃避纳税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针对该项业务,商店应补增值税为多少?【答案】应补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解析】隐藏销售收入包括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收入等,因为纳税人将收入隐藏了,没有进行相应的流转税的处理,所以该收入为含税收入。(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例题略

每天学习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今天的讲课就讲到这里。

【第8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汇算实务: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

彭怀文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一定期间内退货的销售方式。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版)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规定的会计处理,归纳如下流程图:图-1

1.初次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存货

2.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后,退货减少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

退货增加的做以上相反分录。

3.实际退货时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或借方)

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与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税法上并无专门的规定。

在税法上无论是否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均在商品发出后满足纳税义务时全额确认应税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税收入。对于退货实际发生时,才在发生的当期冲减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税务处理上要求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全部确认收入并全部结转成本,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故在新收入准则下销售时将会形成税会差异。

会计初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对于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需要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并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是年末)还有重新评估,如有变化还需要调整。但是,对于税务方面,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只要退货并未实际发生前,都是不考虑其可能存在性,会计上计入“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这部分金额也是要确认为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因此,对于企业年度“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增。

同样的,对于商品销售成本,会计处理时根据“配比原则”,在暂估退货减少收入的同时,也要暂估退货减少的销售成本。因此,对于企业年度“应收退货成本”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减。

(三)实务操作案例

【案例2-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署合同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8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乙公司在收到货后3个月内不满意有权退货,按以往的经验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为10%。2023年11月25日商品已被乙公司签收,在签收后的12月1日已经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

假定甲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退货发生不会对商品价值产生减损。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进行了重新估计,最佳的退货可能性为5%。

问题:甲公司该笔业务在2023年所涉及账务处理与纳税调整

1.甲公司2023年会计处理

(1)11月25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万元(100*9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款 10万元(10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万元(80*90%)

应收退货成本 8万元(80*10%)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重新评估后: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万元

贷:应收退货成本 4万元

2.税会差异分析

无论是或有负债,还是销售退回的估计,在没有实际发生时税务一律不予认可。因此,会计处理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进行修正回去。

3.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填报

第一步: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2-7-1:

第二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表2-7-2:

【第9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布取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事项。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明确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两类纳税人。

(一)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形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除外),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否则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书面说明,否则也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处理。

(二)未超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会计核算健全”前置条件由纳税人在填写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时进行勾选承诺,

2.《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对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不再设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前置条件。

3.税务机关为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时,不再实行实地查验环节,对将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二、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按照政策规定,下列两类纳税人经营规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原增值税纳税人中的非企业性单位;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机关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四、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指填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生产经营地址”栏次中的内容),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五、超过规定标准纳税人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程序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六、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时限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的事项。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告知纳税人的内容应当包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二)办理期限的顺延。

上述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含3日)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时限的时间单位不再是“工作日”了,而是“日”,只有期限的最后一日是休假日或者期限内有3日以上休假日的,才能顺延。

实务操作:钢材生产企业2023年12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该企业前五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应将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4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即5月16日(假定纳税申报期没有顺延)开始计算15日期限,作为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口径解释: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不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什么时候开始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钢材生产企业2023年8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按季纳税。2023年第三、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二季度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该企业连续四个季度经营期销售额为650万元,超过500万元,但未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的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什么时候开始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政策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3号)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钢材企业应自2023年第二季度的申报期结束后的7月16日开始计算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15日期限,也就是7月16日至7月30日;7月31日至8月4日的5日内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在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假设税务机关于8月3日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则纳税人应在8月4日至8月8日的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如果纳税人逾期未办理,则从2023年9月份属期开始,钢材厂应按月申报纳税,并且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一般纳税人的生效时间。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证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凭据

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第10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销量在要求的标准之下,且财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照规定上报会计资料,推行简便方法收取增值税的纳税人。大体上,满足之下前提条件其中之一的,就应属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纳税额营业额未超出50万元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指的是从业货品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含以工业生产为主导,混营货品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2)年应纳税额营业额未超出80万元的商业企业。商业企业,指的是从业货品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含以货品批发、零售为主导,混营工业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除此之外,另外3种纳税人也视作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量超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产生应纳税额行为的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中国大陆税种——增值税划定的开征目标其中之一。依据199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第05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认定办法》的要求,判定的范畴有以下几点:

(1)凡年应纳税额营业额超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假如时常产生增值税应纳税额行为,且满足一般纳税人前提条件的,还可以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纳税额营业额未超出的标准的(自1998年7月1之日起,从业货品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排除),从业货品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精确计算并给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照规定上报相关税务基本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将其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满足一般纳税人前提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一起办理一般纳税人判定的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纳税额营业额超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办理一般纳税人判定的手续。

【第1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票货分离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票货分离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是:a将货物销售给了b,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c。这种票货分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b与c有可能存在着联系,也有可能完全没有联系。但是,存在票货分离的情形,就一定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案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赣01刑初3号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万元,住所为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某小区一路a支路418号,组织机构代码为69607****。a公司股东分别为黄某甲、黄某乙、彭某(黄某某妻子),每位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110万元,占公司股份比例为33.33%,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甲,实际负责人是黄某某,a公司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的批发。2023年3月,a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的方式为批发,经营有效期限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2023年a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023年3月,被告人黄某某同黄某甲(另案处理)先后找到在南昌洪某大市场做糖类批发生意的b副食品批发部(以下称b批发部)负责人被告人徐某某和南昌洪某大市场c副食品批发部(c批发部)的负责人被告人邓某某(二人均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从a公司购买商品糖,或者在购进商品糖时以a公司的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货款由a公司垫付或者由徐某某和邓某某二人将购糖款项转至黄某甲的个人账户,黄某甲再将徐某某和邓某某的购糖款转至a公司的基本账户上。

a公司根据与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签订的白糖购销合同,将购糖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的账户上,由销货方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根据a公司的委托收货书或者相关指令(如购销合同直接确定具体收货人),将所销售白糖发货给a公司,但货物的实际接收人为徐某某、邓某某等(或者由徐某某或者邓某某委托的收货人向制糖厂或糖业公司提货),再由销货方开具受票人为a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南昌县国税局办理相应的认证申报抵扣手续。

在此过程中,徐某某、邓某某等以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并以a公司名义与销货方签订合同的方式购糖,可以获得每吨10-20元的优惠价格,或者由a公司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的2%到2.5%的比例支付给徐某某、邓某某相应的返利。因徐某某、邓某某为个体工商户,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从a公司或者通过黄某甲经a公司或者以a公司名义向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比其直接从制糖厂或者糖业公司购糖的价格有所优惠,便在2023年至2023年8月之间陆续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糖类产品购销活动。

经统计,至2023年9月,徐某某让河北d淀粉糖业有限公司、广东省英德市e糖业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4份,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邓某某介绍广西百色g股份有限公司、广西h制糖有限公司、广西f制糖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制糖企业向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发票税额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

二、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301.6126万元,其中未抵扣数额196.8395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104.77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某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徐某某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额总计2157.2879万元,未抵扣税款总计145.840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11.447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被告人邓某某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税款总计144.3247万元;未抵扣发票税额50.9993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93.325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具有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节。

三、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单位a公司辩解

a公司有正常的业务经营,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被告单位a公司的辩护人辩称

该案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a公司的行为不具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南昌县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关于对a公司涉税一案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清楚,处理决定完全符合税法规定,应当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本案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理由均不能作为认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依据。本案证据足以证明a公司的行为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请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a公司和各被告人无罪。

2.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黄某某辩解:

其与徐某某、邓某某某1是买卖行为,他从糖厂买糖再销售给洪某大市场的个体工商户,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果构成犯罪,其他与a公司有糖类业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也应当被追究。

(2)其辩护人辩称:

被告人黄某某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理由是:

本案a公司及黄某某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特征。被告人不存在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问题,也不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因为他人(糖厂)没有虚开;a公司与糖厂之间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意;a公司存在真实的糖的经营业务;本案不存在票、货分离的问题,本案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真实,票、货、款相一致。

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26.273万元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因为认为以单一购销糖类商品业务中,a公司将所获购买糖类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的税额,认定为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a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是否有涉税犯罪,是否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有待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即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待定;计算国家税款损失时,没有扣除a公司补交的440.966万元税款。

适用法律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开票方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起诉书认定黄某某为a公司董事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黄某某某2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改判黄某某无罪。

3.被告人徐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徐某某辩解:

其买糖是真实的,发票是糖厂开具的,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其辩护人辩称:

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涉案的票、货、款相一致,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徐某某既没有实施“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也没有实施“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行为。a公司没有虚开的主观故意。a公司的涉案增值税发票抵扣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本案定性应充分考虑税务机关的认定意见,在没有新的证据及相反税务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采纳税务机关对定性的认定。即便a公司涉嫌逃税,也应按行政前置的原则,先完成行政程序。a公司提交了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未抵扣的数千万元增值税发票,公诉机关应当退回补充侦查,由税务机关重新作出税务处理。

故徐某某的涉案行为不构成犯罪,恳请本院依法宣告徐某某无罪。

4.被告人邓某某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邓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四、法院评判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结合认定的证据、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综合评判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及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一条第四款均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这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类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联系实际经营的情况进行认定,只有当开票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自身实际经营的业务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是开票者开具与其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合的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该条中的“按照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上述规定,发票一般都由收款方开具,付款方只是接受发票,在交易过程中,受票方根本不具有开具票据的行为,虚开就更难以成立。

2.税务实践中,判定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看票据、货物、资金三者之间是否具有流动的一致性以及流动过程中的违法性来判断具体侵害的法益。这主要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侵害的法益具有双重性有关。首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法行为类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说明其会侵害发票管理秩序;其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造成发票在不同税务机关的虚假抵扣,危害到税收征管秩序;最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税款,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3.本案中的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及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情况。

一是a公司(黄某甲)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的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a公司有口头约定,大致内容为:由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与销货方联系购买白糖,联系好购买白糖事宜后,由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合同,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将购货款(通过黄某甲)转至a公司账户,再由a公司将购货款转至销货方,销货方按照a公司的要求将货物发送给a公司委托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大部分货物是徐某某、邓某某所收),销货方开具a公司为受票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由销货方邮寄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通过提货司机带给徐某某、邓某某,再由徐某某、邓某某转交给黄某甲或者a公司。

二是a公司与销货方之间的合同。a公司与销货方签订了大量的白糖购销合同,其合同双方均为销货方与a公司,双方就白糖买卖事宜有明确约定,包括白糖的数量、交货的方式、付款方法、违约责任等,但有些白糖购销没有书面的购销合同,如a公司与广西凤糖及其下属公司签订购销合同33份(该合同数为集团公司总数),合同总购销量14728吨。

(2)本案中资金流情况。经审理查明,本案中资金流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从个人或者个人控制的账户上将资金转入黄某甲的个人账户上,黄某甲再将上述款项转至a公司开具的尾号为0066的南昌银行的账户上,a公司再根据货物购销情况将货款转至相应的销货方账户上。

(3)本案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流情况。销货方为开票方,开具发票以a公司为受票人,a公司收到发票将发票(部分)在南昌县国家税务局办理抵扣。

(4)本案中货物流情况。销货方根据合同将货物发出,单据上的收货人为a公司,实际收货人比较复杂,或者发货到莲塘站由徐某某、邓某某自提,或者由承担物流的车辆司机根据a公司的委托到销货方提取后交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直接以货运司机为收货人,或者通过中间人(如廖某)从销货方提取后托运给a公司(或者徐某某、邓某某)。

4.本案中票货分离情况。从本案的情况看,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一致,即资金由a公司转款至销货方,货物由销货方发送至a公司,票据由销货方开具给a公司。货物、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存在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票、货分离的情况:票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转至a公司,而不是销货方直接交付给a公司;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而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从销货方收取或者自提。但该种票、货分离是否违反法律之规定?本院认为,根据法律和现实经营情况,很难认定。

首先,增值税发票以何种方式从销货方到达购买方,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本案中销货方可以直接将发票交给a公司;也可以先交给a公司指定的人(徐某某、邓某某或者货运司机),再由a公司指定的人交给a公司;还可以由销货方通过邮寄方式交给a公司。票据的交付方式,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只要交付的方式和过程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其次,货物未经a公司仓库直接由徐某某、邓某某收取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发为了增加利润,减少中间过程以及通过减少仓储等方式降低成本,是一种经营和交易常态。a公司与徐某某、邓某某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而a公司与销货方也是买卖合同关系,由徐某某、邓某某直接从销货方收取货物或者a公司根据购买人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向销售方购买货物再由销货方交付给徐某某、邓某某,都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列。

况且,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物销售过程中,也有从徐某某、邓某某处购买货物的下游买受人从莲塘车站货场提取货物的情况。从销货方(糖厂或者糖业公司)来说,其只要收到货款并将货物销售出去,即实现其交易之目的,至于实际收货人为谁(只要买受人认可已经交付),其在所不问,这也是为什么合同法上指示交付、替代交付等非直接现实交付形式均为法律所承认的缘由。从买受方来说,其只关心支付的货款能否买到其想要的货物,即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至于销货方从哪个仓库(如本案中广东i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货从e糖业公司仓库提取)提供货物给买受人,则在所不问。因此,本案中的票货分离方式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5.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虚开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首先,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他人,应当为销货方上游糖厂,但经糖厂所在税务机关及公安机关的查证,本案中的销货方上游糖厂在与a公司所进行的发票开具过程中,不存在虚开的行为,也即销货方上游糖厂所开具的发票是与其自身所经营的货物相符的发票,不属于虚开的行为;

其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在本案中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票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其自身的实际经营行为不符,这一点在本案中经糖厂所在的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查证,不存在此种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发票的开具方开具的发票与a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不符,就a公司与发票开具方的关系看,并不存在不符的情形,在涉及糖类购销的过程中,a公司实际经营的也是糖类业务,虽然涉案的糖类物品没有进入a公司的仓库,但并不能就此判定a公司实际没有经营糖类业务。

因此,认定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某成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的指控,不能成立。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的犯罪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a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抽象的行为类型为“让他人为他人虚开”,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虚开是指具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即便指控事实成立,也因“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并不属于刑法规制的行为类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成立犯罪。

6.本案中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后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或者a公司根据徐某某、邓某某的要求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买白糖再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而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人开具为a公司,符合资金、货物、票据一致的要求。

从国家税款的损失情况看,徐某某、邓某某在将货款通过黄某甲转给a公司,再由a公司转给销货方上游糖厂的过程中,已经包含了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额,在涉及增值税货物流转的过程中,只要上游糖厂开具发票的环节缴纳了税款,国家就已经对发票项下货物征收了税款。但a公司在将货物销售给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过程中,未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本来应当流转至消费者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手中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中断在a公司的环节,这样就使a公司的进项税额增加,但销项并未按照要求开具销项发票,是销项税额减少了,也就是说,a公司是通过减少销项税额的方式,达到逃税的目的,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从而逃避缴纳税款的规定。

正常销售过程中,a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徐某某、邓某某等开具相应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徐某某、邓某某等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买者,从而最终成为增值税的税负承担者。但a公司在与徐某某、邓某某交易的过程中缺少了这一环节。

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从a公司购糖,或者通过a公司从销货方上游糖厂购糖,因为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发票(更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等过程中可以少开具发票,从而通过减少销项以实现增多进项抵扣的目的,其本质是一种逃税的行为。a公司在销售白糖给徐某某、邓某某的过程中,能够以相对便宜的价格或者适当返利给徐某某、邓某某等,也是因为徐某某、邓某某等不需要a公司开具发票的行为,能够使a公司顺利逃避税收征管,从而实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a公司未向徐某某、邓某某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徐某某、邓某某也没有按照规定索取发票。因此,对于a公司的逃税行为,徐某某、邓某某等的行为在客观上是具有帮助作用,该种帮助行为只是一种倡导性规范所规定的行为类型,并不在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制范围之内,不具有可罚性

五、裁判结果

综合上述理由,本院认为,公诉机关关于被告单位江西康某医药有限公司和被告人黄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被告人徐某某、邓某某(介绍)他人为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虚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邓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指控证据不足,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徐某某及其辩护人关于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江西a医药有限公司无罪。

二、被告人黄某某无罪。

三、被告人徐某某无罪。

四、被告人邓某某无罪。

【第12篇】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公司在7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所以有3个月的辅导期管理,那么对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与其他企业有何区别呢?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十二条规定,处于辅导期管理纳税人进项税额需进行交叉稽核比对,以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显示的稽核相符的专用发票,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体现在本月认证进项税额下期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将递延一个月。 以福建省为例,介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8月公司未发生收入,取得3张进项发票金额181,600.00元,税额23,608.00元,根据管理办法本期进项金额应该填在增值税申报附表二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同时填写“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第“35栏”填写本期认证发票。如下图所示:

9月公司取得收入,电子税务局涉税文书查签处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其显示8月认证的3张进项发票均通过,10月申报期申报所属期9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报方式如下:第“3栏”填写8月认证未抵扣数据,第“12栏”填写本期申报抵扣合计,填写后增值税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自动跳出,进项税额即可抵扣。如下图所示:

账务处理如下: 8月认证未抵扣的税额,应当填列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9月可以申报抵扣时,将这笔进项转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注意事项:因处于辅导期管理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性,所以企业应要有留底进项税额,或者推延一个月开出销售发票,保证进项税额足够抵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费问题。

【第13篇】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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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引起资产内部一个项目增加,另一个项目减少,而资产总额不变的经济业务是()。

用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

收到外单位归还的拖欠货款 (√)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生产设备一台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2、由于资金周转困难,a企业向银行借入100000元直接用于归还拖欠的货款,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借贷会计科目无误,可是金额误记为1000000元,按照有关规定,更正时应采用的错账更正方法最好是()。

划线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 (√)

补充登记法

平行登记法

3、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是()。

现金收款凭证

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

转账凭证

4、下列账簿登记方法不正确的是()。

正常记账使用圆珠笔 (√)

记账时不得隔页跳行

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用红字登记负数余额

如发生账簿记录错误,不得刮、擦、挖、补

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5年6月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按价目表表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5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则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元。

50000

58500

45000

52650(√)

6、a企业2005年9月1日结存丙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50000元,成本差异为超支4000元;本月入库丙材料的计划成本425000元,实际成本为475000元。本月发出丙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则该企业2005年9月30日丙材料实际成本为()元。

621000(√)

614185

577400

575000

7、某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经申请获得专利权。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共发生材料费20万元,支付科研人员工资10万元,在依法申请获得该项专利时,支付律师费1万元,注册费2万元,则该项专利权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33

23

13

3(√)

8、企业在月末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相关财务费用贷记的科目是()。

预提费用 (√)

待摊费用

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9、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实际已交纳税金情况如下:增值税40万元,销售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为15万元,营业税10万元,车船使用税0.5万元,印花税1.5万元,所得税12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上述各项税金应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金额是()万元。

31.55

29.55(√)

191.55

70.05

10、区分不同账务处理程序的根本标志是()。

编制汇总原始凭证的依据不同

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不同

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不同 (√)

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不同

11、下列经济业务,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的是()。

转让股权时结转股权投资准备

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

用法定公益金购置职工浴室

12、 某企业“应收账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0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9万元,“预收账款”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贷方余额为12万元,针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贷方余额为2.5万元,则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应为()元。

275000

475000(√)

500000

265000

13、 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当年净利润为300万元,按照10%和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该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万元。

400(√)

355

300

340

14、 某企业建造厂房领用生产用原材料80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136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记在建工程80000元,贷记原材料80000元

借记在建工程93600元,贷记原材料93600元

借记在建工程93600元,贷记原材料80000元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0元 (√)

借记在建工程93600元,贷记原材料80000元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元

15、 2006年1月1日,b公司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公司利用该笔款项对现有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共支出950000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拨款结余50000元上交。b企业记入“资本公积”科目的数额为()万元。

100

95(√)

5

90

16、 某工业企业本期主营业务利润为210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12万元,管理费用为30万元,营业费用为5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9万元,投资收益为-150万元。则企业利润总额为()万元。

210

222

-17(√)

0

17、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企业仍然需要计提折旧并且记入()科目。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

营业费用

在建工程

18、 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下列款项中,不得计入其初始投资成本的是()。

未到付息期的利息

税金

手续费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

19、 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应确认为营业外支出的是()。

计提的坏账准备 (√)

对外的捐赠支出

税款滞纳金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0、 某企业2005年12月出售商品收入700000元,增值税119000元,出售固定资产收入40000元,出租固定资产收入20000元,接受捐赠收入1000元。则该月收入为()元。

880000

859000

720000(√)

760000

21、 下列科目中,期末没有余额的有()。

营业费用 (√)

财务费用 (√)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

22、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包括()。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款 (√)

增值税 (√)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 (√)

现金折扣 (√)

23、 下列各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有()。

补贴收入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

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净收益 (√)

转让短期投资取得的净收益

24、 以下选项中,属于款项收付业务原始凭证的有()。

现金借据 (√)

工资单

医药费单据 (√)

领料单

25、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其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

交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费 (√)

委托加工材料消耗的原材料 (√)

支付的运输费 (√)

26、 下列会计事项,应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有()。

出售短期投资 (√)

实际收到短期债券持有期间分得的利息 (√)

实际收到短期股票持有期间分得的现金股利 (√)

实际收到包含在买价中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27、 下列各项中,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有()。

生产工人工资

广告费

工会经费 (√)

业务招待费 (√)

28、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项目,应()。

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

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

29、 企业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

原始凭证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年度财务报告 (√)

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 (√)

30、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进行坏账核算时,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

直接转销法

账龄分析法 (√)

销货百分比法 (√)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

31、 下列各种情况需要全面清查的有()。

更换仓库保管人员时

公司总经理调离工作时 (√)

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

企业改变隶属关系时 (√)

32、 下列各项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有()。

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 (√)

在建工程支付的利息 (√)

工程完工时盘点工程物资发生盘亏 (√)

预付出包工程款 (√)

33、 下列各项中,使留存收益减少的有()。

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分派股票股利 (√)

34、 企业增加所有者权益的方式有()。

发放新股 (√)

增加每股面值 (√)

发放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5、 下列各项中,应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进行核算的有()。

入库材料的成本节约差 (√)

入库材料的成本超支差

结转入库材料的超支差异

发出材料结转应负担的成本超支差 (√)

二、判断题

36、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只能选购商品化的会计软件,不能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会计软件,但所选择的会计软件必须达到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37、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将5600元记为6500元,在登账前发现该差错,则应采用划线更正法。(×)

38、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39、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0、 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在物价上涨时,当月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小于月末结存存货的单位成本。(×)

41、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应作为投资收益确认。(√)

42、 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43、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4、 在对销售收入进行计量时,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45、 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不会引起留存收益总额的变动。(×)

材料题:

46、 甲公司管理部门于2002年12月25日购入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并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原始价值为89100元,预计残值收入为16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700元,预计可使用5年。要求:(1)分别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该设备2004年的折旧额。(2)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该设备2004年12月10日出售,售价50000元存入银行,应按5%交纳营业税,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答:(1)按平均年限法计算第2年折旧额=(89100-1600+700)÷5=17640(元)按年数总和法计算第2年折旧额:(89100-1600+700)×4÷15=23520(元)(2)①借:固定资产清理53820累计折旧35280贷:固定资产89100②借:银行存款5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③借:固定资产清理25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500④借:营业外支出6320贷:固定资产清理6320

47、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企业2005年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1)“原材料”账户月初借方余额2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700元,“物资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40000元(上述账户核算的均为甲材料)。(2)4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购入甲材料4040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3)4月20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额13600元;运费1000元(运费的增值税按7%计算扣除),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各种款项,材料尚未到达。(4)4月25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的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7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答:(1)4月5日收到材料时:借:原材料40400贷:物资采购40000材料成本差异400(2)4月20日从外地购入材料时: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1000×7%=13670(元)借:物资采购8093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70贷:银行存款94600(3)4月25日收到4月20日购入的材料时:借:原材料79600材料成本差异1330贷:物资采购80930(4)4月30日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编制相关会计分录:材料成本差异率=(-700-400+1330)÷(20000+40400+79600)=0.16%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70000×0.16%=112(元)借:生产成本70000贷:原材料70000借:生产成本112贷:材料成本差异112

48、 甲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10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户的余额为10万元;“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为30万元。200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为80万元;“其他应收款”账户的余额为24万元;“应收票据”账户的余额为17万元。2004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3月10日,收回2003年度核销的坏账2万元,存入银行。(2)10月24日,因债务人破产,有应收账款1.6万元不能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要求:(1)编制甲企业收回已核销坏账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企业确认坏账的会计分录。(3)计算甲企业2004年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答:(1)借:应收账款2贷:坏账准备2借:银行存款2贷:应收账款2(2)借:坏账准备1.6贷:应收账款1.6(3)2004年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80+24)×3%-(110×3%+2-1.6)=-0.58(元)借:坏账准备0.58贷:管理费用0.58

49、 a企业2004年1月1日从b企业购入一项专利的所有权,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和有关费用共计80000元。该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0年,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为8年,假定a企业于每年年末摊销全年无形资产价值。2006年1月1日,a企业将上项专利权的所有权转让给c企业,取得转让收入70000元(已存入银行),该项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要求:(1)编制a企业购入专利权的会计分录;(2)计算该项专利权的年摊销额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3)编制与该项专利权转让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1)借:无形资产80000贷:银行存款80000(2)年摊销额=80000÷8=10000(元)借:管理费用10000贷:无形资产10000(3)借:银行存款70000贷:无形资产60000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500营业外收入6500

50、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2000-2004年有关固定资产业务的资料如下:(1)2000年10月28日,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购进一台需要安装才能投入使用的设备,支付买价199万元,运输设备过程中支付运输费8000元,保险费2000元。在该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自产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6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20万元,按税法规定须按市场价格计征增值税,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人员工资费用4.6万元。2000年12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甲公司对此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4万元。(2)2003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设备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4万元,为此甲公司对此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假设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不变。(3)2004年6月30日将该设备出售,收到价款30万元并如数存入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要求:(1)编制购入设备、安装和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2)计算该设备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3)编制出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答:(1)借:在建工程200贷:银行存款200借:在建工程19.4贷:库存商品16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在建工程4.6贷:银行存款4.6借:固定资产224贷:在建工程224(2)200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4-14)×5÷(1+2+3+4+5)=70(万元)借:制造费用70贷:累计折旧702002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4-14)×4÷(1+2+3+4+5)=56(万元)借:制造费用56贷:累计折旧56200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4-14)×3÷(1+2+3+4+5)=42(万元)借:制造费用42贷:累计折旧42计提减值准备=224-70-56-42-44=12(万元)借:营业外支出12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2004年1~6月应计提的折旧额=(44-14)×2÷(1+2)×6÷12=10(万元)借:制造费用10贷:累计折旧10(3)借:固定资产清理46累计折旧178贷:固定资产224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贷:固定资产清理12借:银行存款30贷:固定资产清理30借:固定资产清理2贷:银行存款2借:营业外支出6贷:固定资产清理6

51、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甲公司2003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总额为1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0万元,签订的合同规定乙公司分五年平均付款,当日收到第一笔款项,已经存入银行。(2)2月8日向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商品销售成本为160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收到丙公司汇来的货款并如数存入银行。(3)3月16日委托丁公司销售产品一批,根据协议规定,甲公司按协议价收取价款,发出的委托商品协议价格总额为4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320万元。(4)4月20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得知丁公司已经将代销的该批产品的50%售出,并于当日收到代销货款存入银行。(5)7月23日接到戊公司的通知,要求退还于2001年12月购入的一批商品,商品销售总额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64万元,甲公司检查后同意戊公司的退货,为此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该笔退货款项并向戊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的产品已经验收入库。(6)12月31日核算累计发生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8万元,管理费用24万元,营业费用12万元,财务费用4万元。并将计算的企业所得税记入有关科目。要求:(1)编制a公司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除“应交税金”科目外,其余科目可不写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2)编制a公司2003年度的利润表:利润表编制单位:a公司2003年度单位:万元

答:(1)编制会计分录:①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80贷:库存商品80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6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6②向丙公司销售产品并结转销售成本: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60贷:库存商品160③委托丁公司代销产品:借:委托代销商品320贷:库存商品320④收到代销清单时:借:银行存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60贷:委托代销商品160⑤销售退回:借:主营业务收入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贷:银行存款93.6借:库存商品64贷:主营业务成本64⑥应纳税所得额:(20+200+200-80)-(16+160+160-64)-8-24-12-4=20(万元)应交所得税=20×33%=6.6(万元)借:所得税6.6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2)编制a公司2003年度的利润表。利润表编制单位:a公司2003年度单位:万元

【第14篇】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务认定管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税种登记、税务资格登记、征收方式认定等业务管理活动。

(一)税务认定管理的类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4)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程序规定

一般纳税人(达标)认定管理

a.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报期,是指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

b.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的时间。

c.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明确告知:其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d.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符合应当办理规定的) 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符合不办理规定的),经认定机关批准后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e.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13%(农产品、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图书、报纸、饲料、化肥、农药等 9%)

2)交通运输、邮政服务 9%

3)电信基础服务 9%,增值服务6%

4)建筑服务 9%

5)金融服务 6%

6)现代服务中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等 6%

7)现代服务中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 13%,不动产租赁 9%

8)生活服务中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等 6%

2、小规模纳税人

1)征收率3%,疫情期间暂按1%

2)转让不动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土地、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差额等 5%

二、企业所得税

1、基本税率 25%

2、优惠税率15%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

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4)从事污染法治

5)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6)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3、特殊税率 10%

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算起的前五年免征,后面按10%的税率。

4、小微企业优惠税率 2.5%、10%

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对于超过100万元但没有高于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来源:莆田八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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