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一般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
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也是不同的。不仅如此,就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一样,不同的经营业务也需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四种:13%、9%、6%、0%。
1、13%适用于货物劳务类。
13%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并且这个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没有区别的。
2、9%适用于建筑服务、房地产以及生活类。
9%也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的。并且,9%低税率适用的范围还是很多的。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都是适用于9%的税率。
比方说自来水、天然气、农机、农膜、居民用煤等。
3、6%适用于一般服务类。
6%同样也是只能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使用。服务类包括的内容还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这类业务时,也是需要认真对待才可以。
4、零税率适用于出口免税方面。
0税率方面,只有出口业务方面才会涉及。另外就是还会有免税的情况存在,即免税农产品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0税率还是有差别的。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0税率并没有出口退税好。企业在选择时,也是考虑清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征税环节可以分为四个,即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和进口环节。这些环节可以包括了社会经济活动全部流程,当然,在不同的环节,需要征税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当然,从征税的具体范围来看,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金融服务以及进口货物。
当然,这些具体征税范围内部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注意。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虎虎就不展开叙述了。有时间,虎虎再专门分享一下!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的税负,谁的更低?
在一般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其实并不比小规模纳税人的高。这主要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有这样的优惠条件。
从使用性以及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有利程度来看,一般纳税人才是更适合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也好理解,毕竟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肯定希望和实力更强、财务管理更标准的企业合作。如果企业一般纳税人都不是,怎么才能更好地证明自己的实力的!
【第2篇】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
2、以下情况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c、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例1:甲地板厂(一般纳税人)生产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 5%),10 月发生业务如下:
(1)将外购素板 40%加工成 a 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 40 万元、税额 5.2 万元。
(2)受乙地板厂委托加工一批 a 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 30.6 万元、加工费 5 万元。
解:业务(2)不是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按照消费税税法的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本例中主要材料是由受托方提供,不属于委托加工。
业务(2)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甲厂。其计税依据确定方法:销售价格按照最近时期同类实木地板的价格确定。
应纳消费税=40*5%+40÷40%×60%×5%=5(万元)(简化计算,不考虑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
a、 委托方——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补交消费税款。
委托方纳税人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① 已 直接销售的:按 销售额计税。
② 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 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
b、 受托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除外)——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承担未扣缴税款责任。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代收代扣税款 50%-3 倍的罚款。
例2: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乙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委托本地个体户李某加
工实木地板。甲公司已将实木地板收回并销售,但未入账,也不能出示消费税完税证明。
解:如果税务机关纳税检查发现,应要求乙公司补缴税款;如果乙公司属于逃避缴纳税款,应处以50%至 5 倍的罚款。 个体户李某无扣缴义务。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1、应按 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
例3:下列关于缴纳消费税适用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bd)。
a.换取生产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首先以受托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c.作为福利发放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最高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d.投资入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例4:丁酒厂受丙企业委托加工 20 吨粮食白酒,双方约定由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 30 万元,丁酒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 8 万元、增值税 1.04 万元。丁酒厂同类产品售价为 2.75 万元/吨。
解: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丙企业,因为丙企业提供了加工原料。
丁酒厂计算消费税从价部分的计税依据=2.75×20=55(万元),从量部分的计税依据为 20 吨。
2、 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a、从价计税的应税消费品组价:
例5:戊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 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 万元、税额 6.5 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 1 万元、税额 0.03 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 5 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 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税=(50+1+5)÷(1-5%)×5%=2.95万元。
b、复合计税的应税消费品:
从价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6:己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3 月购进已税烟丝 8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 m 企业加工甲类卷烟 500 箱,m 企业每箱 0.1 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 m 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 200 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 m 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烟丝消费税率为 30%,甲类卷烟消费税为 56%加 150 元/箱)
解:m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0.015+(800×200÷500+200×0.1+200×0.015) ÷ (1-56%)×56% =439.55(万元)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销售
1、直接出售(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不再缴纳消费税;
2、加价出售(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缴纳消费税,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例7:某涂料生产公司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7 月发生如下业务:(涂料消费税税率 4%)
(1)15 日委托某涂料厂乙加工涂料,双方约定由庚公司提供原材料,材料成本 80 万元,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 10 万元(含代垫辅助材料费用 1 万元)、增值税 1.3 万元。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
解: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10)÷(1-4%)×4% =93.75 ×4%= 3.75(万元)
(2)28 日庚公司收回委托乙厂加工的涂料并于本月售出 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85 万元。
解:受托方的计税依据=93.75×80%=75(万元)<销售价格 85 万元。
庚公司 应缴纳的消费税=85×4%-75×4%=0.4(万元)
理由:委托方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五、委托加工业务中双方税务处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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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新的申报表。那么启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呢?
一、新报表的三点变化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1、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3、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二、新报表的启用时间
新报表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新报表。
【第4篇】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5篇】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参加2023年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高效复习?每天坚持做每日一练,稳扎稳打夯实基础,突破解题难关。中公浙江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份2023年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每日一练汇总,赶快练起来吧。
1.【单选题】以下属于消费税“其他酒”税目的是( )。(第三章 消费税法)
a.葡萄酒
b.果汁啤酒
c.调味料酒
d.食用酒精
2.【单选题】纳税人将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的依据是( )。(第三章 消费税法)
a.组成计税价格
b.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合计
c.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d.金银首饰与其他非金银首饰的购销差额
3.【单选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份生产一种新型的白酒,用于奖励职工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第三章 消费税法)
a.8600
b.8800
c.9600
d.9800
4.【单选题】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23年5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第三章 消费税法)
a.0.61
b.0.59
c.1.36
d.2.26
5.【单选题】某日化厂既生产高档化妆品又生产护发品,为了扩大销路,该厂将高档化妆品和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当月直接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收入9万元,直接销售护发品取得收入6.8万元,销售高档化妆品和护发品组合的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高档化妆品消税税率为15%)(第三章 消费税法)
a.3.15
b.4.17
c.1.35
d.2.25
1.【答案】a。
解析:选项b属于啤酒税目;选项cd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答案】b。
解析: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3.【答案】d。
解析:注意吨与斤的换算,1吨=1000公斤=2000斤,1斤=500克,从量税=0.8×2000×0.5=800(元),从价税=[0.8×40000×(1+10%)+800]÷(1-20%)×20%=9000(元),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800+9000=9800(元)。
4.【答案】a。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该筷子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2×5%+0.23÷(1+13%)×5%=0.61(万元)。
5.【答案】a。
解析: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全额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征税。应纳消费税=(9+12)×l5%=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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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设定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省内、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规定是指: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10.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2.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税务资讯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下篇预告: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第7篇】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单选题)2023年7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甲药酒厂当月销售药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1000万元
b.1130万元
c.240吨
d.140吨
2.(单选题)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23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万元。
a.3
b.5
c.9
d.12
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租期届满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银行款项的当天
d.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汽缸容量为200毫升的摩托车
b.组合烟花
c.燃料电池
d.未经涂饰的素板
5.(判断题)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减税、免税销售额,就核定金额减税或者免税。( )
解析:
1. 正确答案:a
考点:消费税计税依据
解析:药酒属于其他酒税目,从价计征消费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2.正确答案:c
考点:进项税额的计算
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面粉属于9%税率的货物,故购进的小麦应该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9(万元)。
3. 正确答案:ad
考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选项b: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 正确答案:bcd
考点:消费税征税范围
解析:选项a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5. 正确答案:×
考点: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不得免税、减税。
【第8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公布取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事项。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明确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两类纳税人。
(一)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形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除外),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否则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书面说明,否则也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处理。
(二)未超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会计核算健全”前置条件由纳税人在填写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时进行勾选承诺,
2.《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对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不再设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前置条件。
3.税务机关为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时,不再实行实地查验环节,对将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二、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按照政策规定,下列两类纳税人经营规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原增值税纳税人中的非企业性单位;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机关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四、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指填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生产经营地址”栏次中的内容),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五、超过规定标准纳税人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程序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六、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时限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的事项。
《税务事项通知书》中需告知纳税人的内容应当包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二)办理期限的顺延。
上述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含3日)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时限的时间单位不再是“工作日”了,而是“日”,只有期限的最后一日是休假日或者期限内有3日以上休假日的,才能顺延。
实务操作:钢材生产企业2023年12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该企业前五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应将2023年12月至2023年4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4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即5月16日(假定纳税申报期没有顺延)开始计算15日期限,作为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口径解释: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不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什么时候开始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钢材生产企业2023年8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按季纳税。2023年第三、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二季度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20万元、15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该企业连续四个季度经营期销售额为650万元,超过500万元,但未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的要求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什么时候开始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政策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3号)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钢材企业应自2023年第二季度的申报期结束后的7月16日开始计算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15日期限,也就是7月16日至7月30日;7月31日至8月4日的5日内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在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假设税务机关于8月3日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则纳税人应在8月4日至8月8日的5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如果纳税人逾期未办理,则从2023年9月份属期开始,钢材厂应按月申报纳税,并且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一般纳税人的生效时间。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证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凭据
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第9篇】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单项选择题
3.1 关于消费税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税负不具有转嫁性
b.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c.单一环节征税
d.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的特点有: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选项b正确);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选项c正确);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选项d正确);
(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选项a错误)。
3.2 下列单位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b)。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3.5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b)。
a.商业企业将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
b.商业企业将外购的非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
c.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d.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技术研发的
【答案】b 本题考查视同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的规定。
选项ac错误,无需缴纳消费税。
选项b正确,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消费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选项d错误,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企业技术研发的,视同销售,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但不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3.12 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柴油90 000升,其中包括以柴油调和而成的生物柴油10 000升,以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纯生物柴油30 000升。企业已分别核算。该企业2023年4月应缴纳消费税(c)元。(消费税税率1.2元/升)
a.0
b.60 000
c.72 000=(90000-30000)×1.2
d.108 000
3.13 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中轻型商务车20辆投资某公司,取得12%股份,双方确认价值1 000万元,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的商务车售价分别为50万元/辆、60万元/ 辆、70万元/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该汽车制造厂投资入股的商务车应缴纳消费税(d)万元。(消费税税率5%)
a.0
b.50
c.60
d.70=20×70×5%
【答案】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20×70×5%=70(万元),选项d正确。
(2)如果没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会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以双方确认价格1 000万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1 000×5%=50(万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该汽车制造厂应缴纳消费税=20×(50+60+70)÷3×5%=60(万元),得出错误 选项c。 提示:与增值税的计算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中销售额的确定,应以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3.15 2023年7月,某筷子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木质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其中含包装物销售额0.6万元;销售金属工艺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销售竹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b)万元。(木质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a.1.47
b.1.50=30×5%
c.2
d.4.50
包装物销售收入,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对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是否应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三、计算题
3.38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23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万元。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7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4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均为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b)万元。
a.2.50
b.4.75=226÷(1+13%)×5%-150×70%×5%
c.6.05
d.10.00
【答案】b 本小问考查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按领用数量比例进行计算。
甲厂应缴纳消费税=226÷(1+13%)×5%-150×70%×5%=4.75(万元),选项b正确。
(2)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c)万元。
a.2.53
b.2.63
c.2.66=[(150+2)×30%+5]÷(1-5%)×5%
d.3.25
【答案】c 本小问考查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再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
本题给出的是委托方同类产品的售价,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的售价,所以需要组价,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0+2)×30%+5]÷(1-5%)×5%=2.66(万元),选项c正确
(3)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d)万元。
a.1.80
b.1.99
c.2.09
d.3.50=70×5%
【答案】d 本小问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因业务(5)中得知,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由甲厂收回后补缴税款。对于未代收代缴的消费品中,收回后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甲厂收回c型实木地板后直接销售,应纳消费税=70×5%=3.50(万元),选项d正确。
(4)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c)万元。
a.0
b.0.77
c.0.90=(48.8+8)÷(1-5%)×30%×5%
d.1.50
【答案】c 本小问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收回的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中,如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48.8+8)÷(1-5%)×30%×5%=0.90(万元),选项c正确。
【第10篇】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差额征税的相关涉税知识一直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难点。小编进行了系统梳理,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助益。
01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02
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3
安全保护服务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4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05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06
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8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09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第四条
10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第五条
11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2
经纪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3
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4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6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7
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18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六条
19
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七条
20
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八条
2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机票代理服务
1.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2.自2023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每日税讯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于燕、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不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
↓↓↓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我又该怎么向对方证明我是一般纳税人呢?'
准备好小本本,
现在小编马上为您一一解答。
如何查询 企业纳税人资格
ø 查询路径①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左侧“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
3.等待查询结果,即可看到纳税人资格类型。
ø 查询路径②
1.企业也可以打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2.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分类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资格信息”,即可查看纳税人资格类型。
如何证明 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也就是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填表小tips:
1.本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写。
2.表中“证件名称及号码”相关栏次,根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填写。
3.表中“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
4.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第12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第三章 负债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不会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利息
b.财务费用
c.银行存款
d.短期借款
2.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用周转资金2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到期一次归还本金,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支付、分月预提。下列各项中,关于2023年9月30日该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2
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3
b.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3
c.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d.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3.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经营周转资金100万元,期限6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月预提,2023年11月30日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0.5
b.102.5
c.100
d.103
4.下列关于应付票据会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b.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c.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d.企业开出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5.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应付利息
d.应付票据
6.企业因债权人撤销而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应将所转销的应付账款计入( )。
a.资本公积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业务收入
7.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 )科目核算。
a.应付账款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应付款
d.其他业务成本
8.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以通过( )核算。
a.“应收账款”科目借方
b.“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c.“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d.“应付账款”科目贷方
9.下列关于甲企业的业务,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借方进行核算的是( )。
a.2023年9月1日,支付7月、8月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b.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
c.2023年1月1日,借入一笔短期借款,1月末计提1月份应付利息
d.2023年1月31日,计提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的利息
10.下列各项中,关于应付股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分配核算
b.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c.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d.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11.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是( )。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
c.结转的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
d.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是( )。
a.应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b.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c.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d.租出包装物应收的租金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 )。
a.职工异地安家费
b.防暑降温费
c.丧葬补助费
d.医疗保险费
1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补偿而发生的职工薪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b.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c.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d.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5.下列各项有关短期带薪缺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确认非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c.短期带薪缺勤包括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d.企业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相同
16.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在研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应当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b.职工薪酬包括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c.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d.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17.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计提房屋折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b.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c.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8.2023年10月,某企业将自产的300台加湿器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工人,每台成本为8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 500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a.508 500
b.450 000
c.240 000
d.271 200
19.某企业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6%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6月,该企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57 6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12 6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0 872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2 088元。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b.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c.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d.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应交各种税金为:增值税35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车辆购置税10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所得税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当期“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 )万元。
a.535
b.545
c.700
d.685
21.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车船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22.下列各项中,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的是( )。
a.将外购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发放给职工
b.购进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c.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线建造
d.将购进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转用于集体福利
23.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3年5月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a.950 000
b.827 000
c.840 708
d.864 500
24.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某月提供运输劳务的价税款合计为763 000元,则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是( )元。
a.60 000
b.63 000
c.68 670
d.70 000
25.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2023年5月实现含税销售额50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为( )万元。
a.5
b.15.45
c.66.95
d.65
26.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27.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进项税额1 300万元,销项税额3 90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9万元,同时月末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1 000万元,那么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 939
b.2 639
c.2 600
d.1 639
28.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 )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a.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d.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9.下列有关消费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消费税是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计算确定
c.采用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税基
d.消费税有三种征收方法
3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a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元,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 000元,该加工材料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80 260
b.72 000
c.72 260
d.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2月1日某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开出一张面值为117 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5月1日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有( )。
a.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短期借款 117 000
b.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17 000
c.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应付账款 117 000
d.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预付账款 117 000
2.下列各项业务会导致应付股利账面价值减少的有( )。
a.支付投资者利润
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c.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
d.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
3.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有( )。
a.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b.应付销售方代垫的运费
c.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
d.存出保证金
4.下列各项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有( )。
a.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而支付的体检费
b.职工因工出差的差旅费
c.按规定支付的工会经费
d.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福利费
5.下列关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按照该住房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c.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耕地占用税
c.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7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
c.外购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
8.下列经济业务中,对一般纳税企业而言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产品用于办公楼的建造
b.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
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
d.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9.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
c.小规模纳税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已交税金”等专栏
d.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计入进项税额,并由销项税额抵扣
10.下列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有( )。
a.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
b.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
d.税控盘和传输盘
11.下列有关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b.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c.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d.月度终了,企业只需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2.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b.在建办公楼领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
c.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d.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13.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可能借记的会计科目有( )。
a.材料采购
b.固定资产
c.税金及附加
d.库存商品
14.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土地增值税最低税率为30%
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得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c.土地增值税最高税率为60%
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有( )。
a.增值税
b.所得税
c.消费税
d.土地增值税
16.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通过( )科目核算。
a.管理费用
b.应付职工薪酬
c.税金及附加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三、判断题
1.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材料,通过开出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应计入“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
3.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
4.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
5.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也不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
6.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的现金支付。( )
7.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
8.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可以不予确认。( )
9.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农产品,不能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但不包括个人消费的情况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11.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不需计算交纳增值税。( )
12.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36 050元,则该批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 050元。( )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14.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
15.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16.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该缴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科目中。( )
17.企业确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
18.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因此不会涉及“短期借款”科目。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借款 200
计提7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6%÷12)1
贷:应付利息 1
8月计提分录同上。
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2)2(已计提的7月份和8月份利息)
财务费用 1(9月份利息,当月利息当月支付,不用预提)
贷:银行存款 3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短期借款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不影响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所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还是100万元。
7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短期借款 100
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6%÷12)0.5
贷:应付利息 0.5
假设12月31日支付本息:
借:短期借款 100
财务费用 0.5
应付利息 2.5(已计提7至11月份利息)
贷:银行存款 103
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核算。
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选项b,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选项c,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d,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记“应付股利”;选项bcd,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应在附注中披露。
1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计入应付账款;选项c,如果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付账款,如果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短期借款;选项d,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为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如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如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选项c,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付。选项d,医疗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
1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确认:
借:管理费用(确认辞退福利时,不管员工属于哪个部门,辞退福利费都计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1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选项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选项d,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应费用化,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只有
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才能计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在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300×1 500×(1+13%)=508 500(元)。
会计分录为:
确认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508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1 500×(1+13%)] 508 500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300)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00×300×13%) 5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300)240 000
1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所以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核算。
2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与耕地占用税不需计提,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因此“应交税费”科目余额=350+150+35+150=685(万元)。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选项c,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生产线建造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免税农产品本身价款中不含增值税,但国家为了鼓励这种收购行为,规定企业可以按 9%的扣除率来计算增值税进行抵扣,这里的9%是扣除率,不是真正的增值税税率,因此计算过程是:950 000×(1-9%)=864 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950 000-85 500)86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0 000×9%)85 500
贷:银行存款 950 000
2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运输劳务的价款是含税的,要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即 763 000÷(1+9%)×9%=63 000(元)。
2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所以应交增值税=505÷(1+1%)×1%=5(万元)。
2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因为此设备为财务部门使用,而财务部门实质上也是管理部门,所以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和因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而减少的费用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3 900+39-1 300-1 000=1 639(万元)。
2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2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3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则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70 000+2 000+8 000=8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支付加工费以及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2 000+8 000)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贷:银行存款 10 260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70 000+10 000)8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在附注中披露;选项c,由于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涉及变更股本等,在制定方案时,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放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所以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3.【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差旅费是企业一项正常支出,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属于职工薪酬。
选项b,会计分录:
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差旅费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②有剩余现金:(即预借的钱比出差花的钱多)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③补款时:(即出差花的钱比预借的钱多)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选项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6.【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d,厂房为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需要将相关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b,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8.【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领用自产产品建造办公楼按成本价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选项bd,为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原增值税税额仍允许抵扣,不需要转出,也无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选项b,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选项d,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小规模纳税企业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选项d,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10.【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如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如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1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月度终了,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1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cd,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13.【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选项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6.【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开出银行本票结算,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应付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即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而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为含税售价,因此应缴纳的增值税=36 050÷(1+3%)×3%=1 050(元)。
1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中。
1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按照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1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说法正确。
1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第13篇】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接受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a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从事提供应税服务的业务, 2023年6月15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11%”,“税额”栏550元,款已付;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50
贷:银行存款 5550
(二)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目前,海关进口缴款书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方法)
例2-1:假设a企业2023年5月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缴款书一份,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7万元。当月提交比对系统,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 117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7
(三)辅导期纳税人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接受应税劳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实施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例2-2:假设a企业纳入辅导期管理,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50
贷:银行存款 555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不得抵扣后: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贷:营业费用 -550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终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23年9月16日,a企业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五)视同销售业务。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4:从事工艺设计的a公司无偿为b生产企业设计工艺流程,该设计服务的市场计税价格为50000元,该批设计服务人工成本为3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视同销售计算的税额=50000*6%=3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3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六)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等科目;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第四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七)发生《试点实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至第五款的情况,以及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例7: b公司,2023年9月5日盘点库存发现,由于管理不善,某产品盘亏10件,经查属于被盗。该产品账面成本30万元,其中耗用原材料成本20万元。责令管理人员赔偿5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经有关单位批准处理。a公司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1.发现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34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0
2.责任认定后取得保险款和责任赔偿: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0000
3.批准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8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84000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9:假设a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算,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2023年8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入50万元(含税销售额)。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563.11
(十)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其他货物的处理一样,即小规模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但若出售属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已使用固定资产,其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而不能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注:此时会计处理和申报填写有差异,申报要按政策规定先在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按3%计算的税额,再计算出1%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例10:a企业,2023年12月出售于2023年1月份购买的某设备(未抵扣设备进项税额),该设备原值20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售价12万元,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3.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元:
120000/(1+3%)*2%=2330.1
借:固定资产清理 2330.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30.1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借:营业外支出 32330.1
贷:固定资产清理 32330.1
(十)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1(不存在已交税额的情况下)
1.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期末贷方余额2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下月征收期内缴纳税款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额-未交增值税 20
贷: 银行存款 20
2.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10万元,期末借方余额为1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不需要进行业务处理。
例12:(存在已交税金的情况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销售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000万元)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时:税额=1000*5%=50(万元)
借: 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50
贷: 银行存款 50
1.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50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则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贷方余额为80万元(80=150-20-50),说明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80万元。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0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80
11月申报后缴税的会计处理:
借 应缴税额-未交增值税 80
贷:银行存款 80
2.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20万元,则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20万元(-20=50-20-50),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0
3.假设10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则此时“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借方余额为120万元(-120=10-80-50),则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5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时能够转回的只有本期已交税额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7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十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一般不存在贷方余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例13:假设c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10000,本期“已交税金”科目无发生额,则企业不需要作的会计分录,其借方的余额作为下期期初的进项税处理即可。
(十二)一般纳税人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例14-1:假定a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5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0000
(十三)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这种税收优惠和政策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不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即:销售货物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据,正常计算销项税额;购买方也可以按规定予以抵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定义可知: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14-2:某企业当期“应缴税额-应缴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20万元,当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为10万元。
则当月计提应收的即征即退增值税(10万元)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1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0
次月申报期内缴纳增值税(20万元)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收到增值税返还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 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10
(十四)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
1.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的在所在地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初,分、子公司要将上月各自销售额(或营业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通过传递单传至总部。
2.公司总部收到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传递单后,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将全部收入汇总后计算销项税额,减除汇总的全部进项税额后形成总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再将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的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作为已交税金予以扣减后,形成总部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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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20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超过标准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那么,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时,那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第一: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和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6号公告规定,“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案例1】公司2023年7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50万、120万、190万、190万、250万。
分析:该企业前四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应将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10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案例2】公司2023年3月开业,主营零售日用百货,又兼营零售蔬菜水果,2023年3月至2023年2月取得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分析:根据6号公告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故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包括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免税销售额即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两项合计51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适用差额销售额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案例3】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选择差额纳税,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7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550万元,支付五险一金45万,共计595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700-595)/(1+5%)),但是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为666.67万元【700/(1+5%)】,已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3号令同时规定,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分析】营改增在年销售额标准方面充分照顾了纳税人的选择权,但偶然发生的不动产转让一般金额较大,很可能导致纳税人销售额超出500万的标准,因此,43号令中将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排除在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之外,这样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权。
第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超过标准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前者包括所有的非企业性单位,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者只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单位,同时也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分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23年第22号)规定,已开业但销售额未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资格认定。对此类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这个前置条件取消了,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理解: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主要是指: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等。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能够规定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期进行申报纳税。
第五: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法律责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析】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使会计核算不健全也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会计核算仍然不健全,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一般纳税人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如果2023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4】某公司2023年12月成立,成立时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成立至2023年5月总销售额(不含税)为300万,该公司5月份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分析】该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符合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①首先,查核一下销售额300万元是否符合以上文件中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且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如果包括,此部分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应剔除;
②如果确认应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再计算连续12个月是否满足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2019.12-2020.5月六个月期间共300万,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公式: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300/6×12=600万元
③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为6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因此,该公司不能由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第15篇】某金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1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60万元,约定其余的40万元在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该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尽管买卖建筑材料和保管设备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由于甲乙均为企业,乙企业可以行使留置权;选项b不符合题意。
2、下列选项中,属于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单选题】
a.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b.基金持有人不少于2000人
c.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d.基金管理人必须自有足够的保证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4)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单选题】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4、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程序。选项b符合题意: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选项a不符合题意。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c.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应当首先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个人财产仍不足时,以投资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选项c: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不符合题意。
7、某金店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的不含税销售额为4000元,收购旧项链的不含税金额为每条2000元,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元。【单选题】
a.6800
b.5200
c.2600
d.32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销项税额=(4000-2000)×10×13%=2600(元);选项abd错误。
8、票据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承兑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选项b错误。
9、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选项c不符合题意。
10、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多选题】
a.单独适用定金条款
b.单独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违约责任。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能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