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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16 09:53:01 查看人数:5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第1篇】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办法(2023年7月更新)

发票种类

情形

销售方处理方法

购买方处理方法

相关文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空白专用发票

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4.3—058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流程处理,报送资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发票遗失、 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处罚。

不需处理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7月24日总局令第48号修订)第三十一条,无需登报声明。2.“提供公安机关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无文件依据,无需提供。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所有联次

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4.3—058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流程处理,报送资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3)发票遗失、 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处罚。

不需处理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已认证/已勾选抵扣)

向购买方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若是代开发票,可凭加盖代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规范(3.0版)已取消《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未认证/未勾选抵扣)

向购买方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若是代开发票,可凭加盖代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已认证)

不需处理

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未认证)

不需处理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不需处理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账联

可将专用发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不需处理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不需处理

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

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

消费者个人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应该怎样处理

(1)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五条第六项规定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丢失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4.3—058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流程处理,报送资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发票遗失、 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处罚。

不需处理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联次

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4.3—058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流程处理,报送资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3)发票遗失、 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处罚。

不需处理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

不需处理

取得销售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若是代开发票,可凭加盖代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

可将普通发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一)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4.3—058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流程处理,报送资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发票遗失、 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处罚。 (二)向购买方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取得销售方重新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丢失已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

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丢失已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应联次需要作废

联次不全,不得作废

不需处理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3.3—055 代开发票作废规范”

丢失已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应联次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联次不全,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不需处理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2.3.3—055 代开发票作废规范”

丢失已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联次后需要作废的

联次不全,不得作废

丢失已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联次后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税务机关根据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国税发2006年156号第二十五条

【第2篇】四川增值税发票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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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四川省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28日起,在四川省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0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3年10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具体试点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确定。

二、试点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和接收全电发票。

试点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后,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三、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四、四川省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动态二维码、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样式见附件1)。

四川省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四川省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

五、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后无需进行验旧;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仍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开具后无需进行验旧。

七、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在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八、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

九、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十、自2023年10月28日起,我省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十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十二、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十四、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购买方为试点纳税人时,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十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同时,试点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十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七、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虚开、虚抵、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电发票推广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将分批扩至全国,四川省纳税人可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具体扩围时间以试点地区省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10月28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四川省税务局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27日

【第3篇】增值税普票电子发票密码

电子发票推行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票据电子化即将全面普及。

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电子发票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电子发票,还有一种是区块链电子发票。

说到这也许大家有点晕,许多人对电子发票是啥都还没整明白,区块链电子发票又是个啥?不是你太慢,而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

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有关电子发票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区别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电子发票?

百度百科里是这样写的: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发票税务局的签名机制。相对于纸质发票来说,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不需要纸质载体,不需要经过传统纸质发票的印制环节。开户登记、在线生成、发票开具、数据传输等环节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普通电子发票的外观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给大家上一张图。

下面我们再来聊聊区块链电子发票。

什么是区块链电子发票?

区块链电子发票是指发票的整个流转环节都是在区块链这个分布式计算处理载体下运行的发票。从发票申领、开具、查验、入帐等流程实现链上储存、流转、报销。区块链电子发票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与发票逻辑吻合,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区块链发票将连结每一个发票干系人,可以追溯发票的来源、真伪和入帐等信息,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此外,还具有降低成本、简化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优势。

区块链电子发票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没有数量、金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如果你业务够好,业务形态多样,那么采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方式再合适不过了。省却了发票不够用时要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发票增量、金额不合适的时候要申请改变发票版本等麻烦事。

那么这么高大上的发票长什么样呢?看下图:

细心的同学们肯定已有所发现它和平常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长得有些不一样,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到底有哪些不同?还是看下图你就一清二楚了!

区别一:

区块链电子发票没有“机器编号”

区别二:

密码区的编码明显不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密码区编码全是阿拉伯数字,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密码区是英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结合。

区别三:

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字不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为“1”,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为“0”。

区别四:

区块链电子发票抬头名称里少了“增值税”这三个字。

记住以上四点,你可千万别把区块链电子发票当成假发票处理了哦,那样就有点糗大了!

那么你可能要问,这么好的事情我也赶紧用起来吧!各位,别急!目前区块链电子发票仅限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小编的公司就刚好是深圳的,所以抢先尝鲜了一把。上图中你们看到的这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就是公司开出的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的商家们,你们作为大深圳的一分子是不是有点傲娇了呢!

目前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使用现状:

继餐饮、金融、零售商超等场景之后,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正式落地交通场景。

3月18日,深圳地铁、出租车、机场大巴等交通场景上线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功能。即日起,用户使用腾讯旗下智慧交通出行产品乘车码搭乘深圳地铁之后,将可以一键在线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与此同时,用户搭乘部分出租车、机场巴士330全线,也可以在线自助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此次上线的多个公共交通场景,通过接入深圳市税务局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实现开票与支付的对接,是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向公共交通智慧出行迈出的第一步,未来还将进一步拓展至更多便民场景,覆盖更多出租车公司及公交巴士,让用户出行更加快捷。

腾讯区块链方面也首次公布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业务数据:截至目前,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接入商户已经超过千家,开票数量突破百万张,开票金额已突破13.3亿元。

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一个创新的城市,作为深圳的一分子我们将带着这种活力和创新持续不断的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最新最前沿的电子发票领域的信息报道。

【第4篇】增值税发票税率显示*

人人都说增值税好难,政策多、税率多、计算也不简单,背起来还是有点小痛苦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如何计算,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悦报销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税率计算是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或其他具体情况,对其应税事项,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采取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纳税人的应纳税率。每种税都明确规定了应纳税率的具体计算公式,但其基本计算方法相同,即

应纳税率=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计税依据”在具体运用时,又涉及两个概念:

1)计税单位,亦称计税标准、课税单位。它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缴纳标准,是课税对象的量化。计税单位分为从价计税、从量计税和混合计税三种。

2)计税价格。对从价计征的税种,税率一经确定,应纳税率的多少就取决于计税价格。按计税价格是否包含税款划分,计税价格又分为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两种。

如有疑问,点击咨询:http://p.qiao.baidu.com/cps/chat?siteid=11812174&userid=25283953&sitetoken=d952a94a218005c0072222b102f76dd1

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如何计算?

1、金额(含税)/1.17=金额(不含税)*0.17=税额。

2、税额/0.17=金额(不含税)*1.17=金额(含税)

特别记忆:

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正列举”的农产品等货物(见附件1),税率为9%;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为9% ),税率为6%; 出口货物,税率为0;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项业务),税率全部为9%;

相关案例:

问:本月我司开具17%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为:30000元。本月需要3%的进项发票要多少金额?(因供应商开具17%发票有限,3%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

补充一下。只是需要少量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全部都要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再补充一下吧,现在开出30000元的销项发票,已经有了18000元的17%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下需要多少3%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答:增值税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来抵扣的。征税是17%的货物,那么只能是抵扣按照17%征税的货物的增值税。3%的票只能作为征税3%的货物的增值税。

根据提问的例子得出的结算答案:

30000/(1+17%)*17%=4358.974359

如果要3%的进项税票的话,那就是含税金额[4359/0.03]*1。03=149659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245087.html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增值税发票税率的计算公式和相关案例分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发票知识,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

【第5篇】增值税发票种类

发票基本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在我国现行的税法体制下,发票属于增值税这个税种的管理范围。

第二,发票有很多种分类方法,其中一种就是提问者所说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两种票的功能不一样

两种发票在作为交易凭证和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方面,它们的功能是一样,但是专票还有一个独特的功能。

专票,它的全名叫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要加上“专用“两个字呢?这要从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上来进行分析,增值税正常是使用购进扣除法来进行计算税款的,也就是说可以将购进货物在上游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在本环节计算增值税时扣除掉。但是扣除税款需要用什么凭证呢?所以国家就规定了一种发票,这种发票专门用来进行税款抵扣的,所以大家都称他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来源,也说明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大功能,就是可以用来抵扣税款,这也是它区别于普通发票的最本质的特征。所以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除了发票联、记账联外还有一个抵扣联。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只有发票联和记账联。

两者使用人不同

1、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相比,在各方面的要求都要严格的多,特别是在使用人方面有严格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申领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税务机关进行代开,没有登记注册的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单位是不能代开专用发票的。

随着我国对增值税的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营改增之后,对一些特殊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开始放开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已有8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过,他们只是能够自行领购和开具专用发票,在计算缴纳税款的时候还是不能使用专用发票进行税款抵扣的,对他们放开也仅仅是为他们进行经营行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毕竟很多一般纳税人还是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普通发票,只要是登记注册的增值税纳税人都可以申领普通发票,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开具范围不同

1、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最广泛,无论是什么业务,只要购买方有需求,销售方都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没有任何限制。

2、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要小一点,不是什么业务都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一些特殊的经营行为,就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

(1)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等一些消费品,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销售免税商品或劳务的,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出口的货物,或者是在境外销售的应税劳务,那么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果购买方是将货物购买了货物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是个人消费的,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这种购进货物是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所以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5)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是提供劳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红冲要求不同

如果发生了销货部分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并且已经跨月了,不能直接进行发票作废,需要进行发票红冲操作。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很大的区别。

1、普通发票的处理方式。

普通发票红冲很简单,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需要红冲的发票,直接根据经营情形或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一张负数发票。而且在不超过原发票金额的情况下,可以开具多张负数发票。

2、专用发票的红冲。

专用发票的红冲操作就复杂多了,而且需要税务机关或税控系统的审批。

(1)首先要判断由谁来提出红冲申请。如果没有认证、抵扣,则由销售方在税控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如果认证了,那么要由购买方在税控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在税务机关或税控系统检验通过后,销售方根据审批过的信息表要求开具一张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发票只能开一张,而且要和原专用发票一一对应。

【第6篇】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密码

2023年10月31日福建省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相应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平台)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新功能的同时也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更新后的“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如何进行发票认证和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以下进行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进项抵扣认证操作步骤 1、在电脑上插入企业金税盘、税控盘或企业数字证书ukey,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输入证书密码,登录平台。如下图所示:

2、选择菜单栏“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选择需抵扣发票的开票时间或者输入相对应的发票信息,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3、勾选并确认需认证的发票,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4、菜单栏选择“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进行统计,统计时间需2到5分钟,统计结果出来后,确认签名即可完成勾选认证。如下图所示:

二、“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升级后需注意的事项 1、福建省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及“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升级后,如遇当期无发票勾选或者不需要进行发票勾选的情况,也需要在此平台进行“申请统计”及“确认签名”的操作,否则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会提示未进行签名确认等提示,影响当期纳税申报。如下图所示:

2、通过扫描认证的发票,系统升级后每月进行纳税申报前也需进行“申请统计”及“确认签名”操作。 3、若勾选发票选择了部分勾选或者不抵扣勾选,那此张发票剩余未抵扣部分或全额部分则不能再进行进项抵扣。 4、申报纳税后如发现勾选有误,重新勾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已成功撤销当月申报记录且平台读取到的企业税务信息为未申报状态;b.尚未缴纳税款;c.在纳税申报期内。

【第7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要求

1、增值税发票怎么盖章?

增值税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加盖公司财务章和公章都不行。电子发票不需要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由开票单位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如果是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发票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种,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销售不动产怎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发生哪些变化?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自2023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具体如下: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4、发票税收分类编码选择不正确,有什么后果?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一定要正确,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理。

5、给个人开具发票时,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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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北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询

随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纳税人对全电发票的关注度也在日益提升,那么关于全电发票,你真的了解吗?全电发票和传统发票的区别是什么?它们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吗?全电发票的优势在哪里?该如何进行查验呢?

......

大家关心的问题,

这期统一在文章里为大家解答,

赶紧收藏起来!

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1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 务,并将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 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3年5月10日起,四川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2023年6月21日起,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不含青岛)的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2023年7月18日起,湖北、河南、安徽、河北、湖南、陕西、福建(不含厦门)、重庆、江西省的纳税人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什么是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凭条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全电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

全电发票无需申领专用税控设备和进行票种核定、信息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按照全新管理流程,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

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全电发票的基本特征?

去版式:全电发票可选择以数据电文xml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票样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降低发票使用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标签化:通过标签实现了对电子发票功能、状态、用途的具体分类。标签的好处在于:一是改变当前发票票种的繁杂状况;二是实时归集发票流转状态。

要素化:发票要素是发票记载的具体内容,是构成电子发票信息的基本数据项。全电发票涵盖基本要素、特定要素、附加要素3个要素,采用人工填写、自动预填、自动录入、选择填写。

授信制: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授信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授信制管理。

赋码制:通过信息系统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唯一编码的赋码机制。

全电发票的优势?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元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 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的主要变化?

全电发票由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纳税人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

受票纳税人取得发票和确认用途

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查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全电发票归档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 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 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法律责任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看到这里,大家对全电发票应该有了大致的了解,总的来说,传统电子发票与全电发票就是从节点电子化到全局数字化的升级。也有很多人都在问:传统电子发票会取消吗?小编想说的是,因为全电发票目前正在试验阶段,至少在现阶段全电发票与传统电子发票是共存的。

【第9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

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各联的作用:

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有哪些?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等。

【第10篇】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系统

天津和平区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国家税务总局在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第9号文件中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文件中明确强调了增值税发票查验的一般方法,比如可通过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特征来辨别,因为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所以可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再比如直观目视识别法,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需要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无论是哪种增值税发票查验方法都只是通过一种辅助性手段或者工具去识别,而如今已经无须在借助任何工具去查验发票真假了,仅仅通过一台手机就能完成增值税发票查验,真心要感叹科技的进步啊,步骤分享给大家哦。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1篇】增值税发票勾选的业务意义

数字化电子发票(全电发票):

数字化电子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无需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纳税人可以通过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业务税务数字账户模块完成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相关操作。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

点击【我要办税】,找到【税务数字账户】。

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点击【发票勾选确认】,该模块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归集,纳税人如需将凭证用于抵扣勾选应当通过本模块进行操作。

选择【抵扣类勾选】:本功能用于对发票进行勾选或撤销勾选,勾选的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

发票勾选确认

抵扣类勾选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注意: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

选择要勾选的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勾选”按钮,点击“确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确认勾选

做完发票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后,在【抵扣类勾选】界面,点击【统计确认】,进入发票统计确认界面,进行发票勾选汇总操作,汇总信息包括抵扣勾选信息、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

温馨提示:不抵扣发票、海关缴款书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不列入统计范围,不列入用途确认范围。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勾选的,作单独统计。

如果当前税款属期还未生成勾选结果的统计报表,纳税人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申请统计提交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勾选结果进行实时统计。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点击“统计确认”按钮,出现弹窗提示。

点击“继续”后,弹窗消失,输出结果,下方按钮变为“撤销确认”。

信息来源:四川税务

【第12篇】怎么验证增值税发票真假

一个企业需要发展,就要经营各种各样的业务,办理这些业务就要用到发票,发票是证明各类经济活动往来的重要凭证,没有发票的话,我们平时很多费用都很难报销。

我是一名助理,平时的工作就是要陪同老板办理各种业务,其中少不了的就是开具各种的发票用以费用报销,之前的时候,报销这些发票很简单,只需要我把发票提供给财务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出台了一项新规定,事情就麻烦了很多。是这样的,财务那边出台规定,所有经财务报销的发票必须自己验明真伪,提供证明才可以报销,本身我工作就多,平时开具的发票也多,如果真要一张一张去查验真伪,可真的是麻烦,于是我就上网查了一下怎么查验发票的真伪,网上给出的答案是去国家税务局官网上,税务局官网上面对发票都有记录,需要输入发票上面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验证码才可以查验,耗时效率又低,正当我郁闷的时候,我发现了支付宝推出的发票查询小程序,上面有专用的扫码查询,还可以导出台账,一下子解决了我的大麻烦,如果大家需要也可用试试!

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扫一扫,扫描电子发票上的二维码,一秒钟就能知道发票的真伪了。

【第13篇】湖南增值税发票查询

发票验旧是指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这个通常当公司及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新发票申购的时候才会需要进行验旧。随着税务互联网制度的不断发展进步,发票验旧也转移到了网上进行办理。

首先登陆当地的税务官网,输入密码账号后进行登录。然后选择发票管理中的发票验旧选项,准确地选填发票代码,发票种类以及发票的起止号。填写无误后点击查询,会出现需要验旧的发票。最后点击提交验旧,很快就会有“发票开具信息验旧成功”的消息提示,此刻就说明已开具的发票验旧成功了。

湖南省内公司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使用卷式票,纸质普通发票,纸质专用发票,机动车票,电子发票(普票,专票),登陆并使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验旧。从最近一次领购发票时间开始需按月验旧。如有作废发票需要找齐作废发票联次拍照并上传发票。

简易流程指引: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交)旧---升级版发票验旧。

浏览器登陆湖南省电子税务局

选择发票验(交)旧

升级版发票验旧

查询验旧信息

上传作废发票

验旧操作成功

升级版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14篇】增值税发票增量资料

发票增量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具体的方法是: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单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完成实名刷脸验证,单击“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先单击“业务前置监控”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办理条件,如果办理条件满足要求,所需增量票种项上的申请类型选择为“变更”,这时即可修改“每次最高领用数量”、“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及“持票最高数量”,修改完成,单击“保存”提交税务审核即可。

基于戴尔n5010、windows7、qq浏览器11.2及江苏电子税务局演示实现。

登录电子税务局,单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

需要先实名刷脸验证通过方可单击“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进入。

单击“业务前置监控”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办理条件,如果办理条件满足要求可继续后续操作。

所需增量票种项上的申请类型选择为“变更”,这时即可修改“每次最高领用数量”、“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及“持票最高数量”,修改完成,单击“保存”提交税务审核通过即可完成发票增量事宜。

【第15篇】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可查验的发票类型

1、通用机打发票(卷票、 折式票、集贸市场代开及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

2、普通手工发票

3、通用定额发票

4、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

5、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二、普通发票防伪措施--防伪用纸

1、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复合纤维纸,鉴定方法主要为:

从纤维条处撕开,察看纤维条是否夹在发票纸张中间;

用清水涂抹在发票正面,是否会显现隐形图案;

2、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使用干式复写纸,鉴定方法主要为:

在书写或机打发票后,背涂颜色是否具有一次性转移功能。

三、发票的查验步骤

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没法在全国统- -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只能在各省市税务局网站查询。下图以北京市税务局发票查询方式为例: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点击北京增值税发票——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弹出发票查询结果

其他相关说明

1、查询时,首先要明确发票所属省市,登录发票上开票地区的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真伪。

2、集贸市场代开发票请于开票日期后的第二日查询。查询时如果提示“税控后台尚未接收到该发票的明细上传信息”,请于开票日期的五日后再次查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15个范本)

增值税发票丢失处理办法(2020年7月更新)发票种类情形销售方处理方法购买方处理方法相关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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