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不动产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
首先明确一下增值税税率是针对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而言,现行增值税税率有13%,9%,6%,0%四档。
至于5%,3%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以及一般纳税人发生特殊业务时选用的,简易计税方法,称之为征收率。和税率是两码事哦,不要弄混了!
分别按税率来把相应的业务汇集一下:
13%税率
关键词:销售、进口、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租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除了明确规定适用9%低税率的情形外,均适用13%税率。
单独记忆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3%。
需要再额外提一下的是,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海关那里都适用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9%税率
列举类货物及服务。
货物关键词:初级农产品、生活必需品、农业生产者、文艺传播品
初级农产品:挂面、干姜、玉米胚芽、动物骨粒等简单加工产品。
生活必需品: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
农业生产者: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
文艺传播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
服务关键词:交通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简记:交邮基电建、租售不动产)
交通运输服务:航空、陆路、水路、管道运输,包括程租期租湿租、未消费的逾期票证收入等。
邮政服务服务:邮政集团提供的邮件寄递、邮政汇兑以及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
基础电信服务:语音通话、宽带等。
建筑服务:建筑、装修、修缮、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
不动产租赁:出租标的物为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为无形资产,但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9%税率。
6%税率
关键词:增值电信、销售无形资产、金融、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记:增电无形、金现(谐音:先)生)
6%税率其实是由营改增平移过来,且不属于9%税率的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转接等。
销售无形资产:商标、商誉、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等。
金融服务:贷款,保险,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保本收益,金融商品转让,融资性售后回租等。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生活服务和现代服务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生活服务是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等。
0%税率
关键词:出口、跨境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明服务,适用零税率。
列明的完全在境外的服务有: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离岸外包、转让技术。共十项。(简记:研发能源(需要)设计软件(并)发行电路(和)管理信息(最后)离岸转让)
一入税会深似海,希望对同路人能有所帮助。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税率
一、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未超过15万的,免征增值税。另外,从2023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方面,用于出租的房产是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企业符合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另外,现行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非住房出租,应当按照6%缴纳房产税;住房出租应当按照2%缴纳房产税。
【第3篇】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税率
一、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四条: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注:2023年4月1日起,销售不动产税率降低至9%)
二、因土地成本可抵减收入,增值税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举例,一般纳税人预售房产1000万元(含增值税),假设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为400万元,则:
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400)/(1+9%)=550.46万元
销项税额=(1000-400)/(1+9%)*9%=49.54万元
1、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17.43 (1000/1.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2.57
2、土地成本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3.03
贷:主营业务成本 33.03 (400/1.09*0.09)
根据以上1和2,实际销项税额=82.57-33.03=49.54万元
三、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与增值税收入口径不一致
增值税销售收入=(1000-400)/1.09=550.46万元
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1000/1.09=917.43万元
四、总结
1、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计税收入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并不相等,增值税上土地价款对应抵减的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中,冲减了主营业务成本。
2、对于简易计税项目,无需考虑土地价款;一般计税方法的,土地价款作为销售收入的口扣除项。
3、企业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扣除的情况(增值税),某项目某期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该项目该期应当分摊的可扣除土地价款。
【第4篇】不动产抵扣税率11
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手册大全,了解一下:
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3%,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机械使用费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设计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中介机构服务费
中介机构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房屋建筑费
房屋建筑物,进项抵扣税率为9%、5%。
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
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和顾问费都不允许抵扣。
银行手续费
银行手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费
1、劳动保险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备注:人身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可抵扣。
2、车辆保险和不动产保险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或3%(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各行业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1、税率
税率(4种):13%;9%;6%;0%。
1、税率13%
(1)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0%的货物外)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税率9%
3、税率6%
4、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征收率
征收率(2种):3%;5%。
1、税率3%
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业老项目简易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税率5%
(1)销售不动产: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第5篇】纳税人出售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出售固定资产作为经营业务中的非常规业务,不经常发生,但是出售固定资产的税务问题却比较多,一不小心容易发生大的风险,今天就出售固定资产进行分析。
固定资产按新旧分,可以分为全新的固定资产和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全新的固定资产按照正常税务处理即可,本文不赘述,本次主要谈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涉税问题。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又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下边就分别分析。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有形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已经抵扣过增值税的,销售时按照正常销售业务计税,也就是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自己开具或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经抵扣过增值税的不动产,按照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出售固定资产的业务确实比较复杂,以上就是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问题的简单分析,小伙伴们弄清楚了吗?
【第6篇】个人不动产租赁房产税率
1、从价计征的方式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注意事项:
1、购房需交纳的第一组税费是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
2、契税金额是房价的1.5%(以北京地区普通标准住房为准),一般情况下是在交易签证时交一半,入住后拿房产证时交另一半。
3、印花税金额为房价的0.05%,在交易签证时交纳
4、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签证时交纳
5、权属登记费100元到200元之间
综上所述,征收房产税,是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
【第7篇】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是多少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属于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简易征税如何操作
一、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税率11%。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预缴税款和纳税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除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外,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发票开具
(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三)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简易计税怎么缴纳,也介绍了简易征税如何操作。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企业在出租不动产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简易征税的,简易征税的操作方法如本文所示。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8篇】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
在房地产异常火爆的今天,企业出租不动产获取收益是一项非常普遍的商业投资行为。租金的收取,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企业在确定租金收取方式的时候,一般出于现金流的考虑,可能并未从税务角度进行筹划。实际上,不同收租方式对企业的税负是有影响的。
接下来,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详细解说一下不同收租方式下的税负差异。
案例:某企业为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出租了一套房产,约定每月租金10万元,全年租金120万元。现在有两种收租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2023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120万元,第二种是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两种收租方式下分别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为5%,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原则如下:
(1)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发生出租行为且收讫款项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没有收讫款项,在发生出租行为且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时间。
因此,选择在2023年1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的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20万,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需缴纳增值税=120/1.05*0.05=5.71万元。
如果该企业选择每月月末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则纳税义务时间为每月收取租金的当天,由于每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无需缴纳增值税。
选择按月收取租金比一次性收取租金节省增值税5.71万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未超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选择分期收取租金税负更轻。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测算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且是按月/按季未超过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或超出免征额的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收租方式下增值税的税负并无区别,只是纳税义务时间有所不同。
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需要考虑税负的差异,还需要考虑纳税时点,现金流的影响。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四条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有些财务人员认为该政策同样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进行分摊处理了,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该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如果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能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分摊后来确定是否超出免征额。
企业出租不动产,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需要缴纳其他一系列税种,包括城建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具体各项税种如何计算,小编列了一个表格:
税种
计算方法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适用9%,简易计税税率5%;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城建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税率分别为7%、5%、1%。
附加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企业所得税
收入并到企业利润中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如果是个人出租住房,则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出租不动产的面积乘以定额税率计算
印花税
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注意,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2023年疫情期间,很多地区对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有发布减免优惠,大家可留意当地政策。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
【第9篇】个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一、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情形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适用税率)
情形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小景提醒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二、房地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三、一般纳税人(不含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不含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情形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3.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4.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5.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情形6.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四、小规模纳税人(不含房地产企业)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情形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情形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
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景提醒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五、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
六、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转让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七、金融机构处置抵债不动产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取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10篇】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注:老项目与新项目以2023年5月1日为分界线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01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简称差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简称全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02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差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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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不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税率表
税点点:新增值税税率
首先,先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税点点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然后,再了解一下最新的增值税税率: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征收率3%)
2.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征收率3%)
3.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税点点)服务。(征收率5%)
4.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5%)
5.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5%)
6.纳税人销售旧物;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依3%征收率按2%征收增值税。
7.一般纳税人【税点点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例举的货物除外);销售劳务。(税率16%)
8.销售货物(税率均为10%):销售或者进口,
(1)粮食等农场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沼气、二甲醛、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9.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12%)
10.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皆为税率10%。
11.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它建筑服务,税率10%。
12.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税率10%。
13.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注:资管产品管理人从事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4.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含有形动产、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税率6%。
15.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税率6%。
16.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税率6%。
17.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税率6%。
18.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以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税率6%。
19.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税率6%。
20.物流辅助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载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税率6%。
21.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税率6%。
22.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电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税率6%。
23.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税率6%。
24.其他现代服务(税点点除例举的现代服务意外的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税率6%。
25.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税率6%。
教育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税率6%。
26.旅游娱乐服务:旅游服务、娱乐服务,税率6%。
餐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税率6%。
27.居民日常服务(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税率6%。
28.其它生活服务(除例举的生活服务之外的其他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活动),税率6%。
29.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6%。
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0%。
30.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6%。
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10%。
31.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税率10%。
32.出口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的服务、无形资产,零关税。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注: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放弃使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这一点,税点点提醒广大企业主需要额外注意。
33.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退税率16%。
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10%。
注:其他退税率,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执行。
注:外贸企业2023年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2023年7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销售的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第12篇】个人不动产转让税率
前言
本文依据最新法规精心整理,希望能对出售住房的网友有所帮助。
能力所限,如有疏漏之处,欢迎指正、交流。
正文
个人转让住房一般涉及增值税、城建税金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以下分别介绍。
一、增值税
(一)思路分享
区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
1、有偿转让,区分为非自建项目(如商品房)和自建项目分别处理。
(1)转让非自建项目
①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以外地区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②北上广深
a.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与其他地区相同)
b.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a.非普通住房,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应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备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否则,由于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但可以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
b.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与其他地区相同)
(2)转让自建项目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无偿转让
【备注:无偿转让的增值税处理,住宅与非住宅两者相同。】
(1)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
免征增值税。
(2)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以外的无偿转让不动产
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即使没有取得任何经济利益,也应当视同发生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3)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转让不动产
不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
(二)法规参考
1、《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第五条 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2、上述“有关规定”是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3、《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1)2023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2)2023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
4、《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第一条第十五款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5、关于无偿转让的法规参考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第一条三十六款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应视同销售不动产。
二、城建税金及附加
(一)思路分享
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金、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依城镇级别不同,城建税率为增值税的7%、5%或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一般为2%。
(二)法规参考
法规参考同转让非住宅,参见3月5日文章《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涉税情况2022》。
三、土地增值税
(一)思路分享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法规参考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2008]137号)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
(一)思路分享
1、一般情况
(1)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
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20%。
【备注:“房产原值”,如为商品房,则原值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含包含于房款中的增值税)。】
【备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不含购房时支付的含包含于房款中的增值税)】
【备注:“有关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无法提供房屋原值,且税务机关未能核实房屋原值
成交价格×(1%~3%)征收率,其中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备注:此处的征收率,以地方规定为准。】
2、特殊情况(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法规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8月31日修正)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18日修订)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3、《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房屋原值具体为:
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备注:此处略去其他类住房原值,感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查询该法规】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备注:营改增后,已不存在营业税税种。】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5、《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五、印花税
(一)思路分享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法规参考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财税[2008]137号)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本篇文章,依据最新法规精心整理完成,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13篇】不动产增值税税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注:老项目与新项目以2023年5月1日为分界线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
01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简称差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简称全额,下同)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转让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02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差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全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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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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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税率
转让不动产分为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老项目)和一般计税
一般纳税人
1.非自建
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相同:
不同区预缴都是差额预缴,预缴增值税=差额/1.05*5%
不同:
简易计税是差额征收,税率5%,纳税申报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申报是为0,已预缴)
一般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9%,纳税申报增值税=全额/1.09*9%-预缴
2.自建
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相同:
不同区预缴都是全额预缴,预缴增值税=全额/1.05*5%
计税都是全额征收
不同:
简易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5%,纳税申报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申报是为0,已预缴)
一般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9%,纳税申报增值税=全额/1.09*9%-预缴
备注:自建和非自建一般计税:预缴是不一样,非自建是差额,自建是全额
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计税依据不一样,非自建都是差额,自建都是全额
差额=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买原件,和财务是否有折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