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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补充申报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7 15:34:01 查看人数:7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补充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补充申报表

【第1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补充申报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不超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注:若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专用发票部分是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不超45万元,按照开票内容区分销售及劳务、服务,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应补(退)税额 为“0”。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季度不超45万元,专票部分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一致,“本期应补(退)税额”为专票部分应缴纳的增值税。

“附加税”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进行申报缴纳:

【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第3篇】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小郭说税”之九《浅议“免税”税收属性》文章中,我们通过理论分析认为,纳税人在销售“免税”产品时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含税销售额,应该将其价税分离后将不含税销售额记作收入。(详细论述请关注公众号后查看文章)

但实践中并非如此,笔者接触到的大部分实务工作者都认为销售免税产品收到的全部价款为不含税收入。这种作法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就如何确定免税销售额作简要分析。

一、实务中免税销售额的确定

1.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对湖南省国税局的请示作出批复:“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这是一个最为明确的回复,但在总局的法规库里找不到这个文件,也没有批转给其他单位,是否生效,不得而知。

2.“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实务》例题: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117/1.17×17%-[6.8-6.8×50/(100+50)]=12.47(万元)。

该例题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很明显,该网校认为,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为不含税收入,全部计入了公式分母中。

可以看出,不论从总局的政策层面还是培育广大税务师的培训机构,都掌握着相同的尺度:将销售免税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作为不含税收入。

二、如此界定导致的问题

之所以免税,是因为有税率,国家给予减免。假设免税药品原税率是17%,国家出于政策考虑给予免税待遇。

为了使“确定免税销售额”问题的表述更简洁,我们将例题简化:

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税款1.7万元,该材料全部用于生产免税药品20万元并全部在当月实现销售。该笔业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如果将企业销售免税药品取得的全部价款20万元当作免税销售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为20*17%=3.4万,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20+3.4-11.7=11.7万。

到这里,可能有人质疑,将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会不会多计算营业外收入从而不当增加收入总额?另一种质疑是,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适用税率得到的是销项税额,而不是应纳税额,不能简单地将销项税额当作减免的增值税,而税收政策不允许抵扣用于免税品的进项税金,因此,该类业务无法核算应纳税额,也就无法计算免税额,将减免的增值税计征企业所得税无法实施。

笔者认为,这两种质疑都站不住脚。将销项税金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导致收入总额不当增加,但由于进项税金也列入了原材料成本,两者抵销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最终影响仍然是国家实际给经营者免征的增值税1.7万。这个问题不会对企业利润造成实质影响。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企业收到了20万,付出了11.7万,实际的利润是8.3万,并没有11.7万那么多呀。问题出在哪了?问题出在免税销售额的确定上了。

首先,从进项层面分析。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构成了原材料的部分成本,那么企业在确定对外售价时一定会考虑购进原材料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因此,将收到的全部价款视作不含税收入从增值税原理上说不通。

其次,从销项层面分析。理论上消费者是实际的负税人,增值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是因为向下游收取价款的时候代收了增值税款。如果认为免税品经营者收取的价款中不含增值税,那经营者的纳税义务从何而来?没有纳税义务哪里来的免税?

所以,将销售免税品收到的全部价款当作不含税收入,不仅在实践中造成虚增纳税人利润导致无法执行的问题,而且在增值税原理层面同样说不通。

三、解决之道

我们将收到的全部价款看作含税价,在计收入时先对其作价税分离,就会准确无误地核算出整个业务的企业利润。以会计分录分析如下

购进:

借:库存商品 11.7万(含进项转出额1.7万)

贷:银行存款11.7万

销售: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万

营业外收入—免征增值税 2.91万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原材料(含进项税金转出额)=17.09+2.91-11.7=8.3万,反映了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和实际所得。

当然,这种作法有两个问题,一是影响了销售者的营业利润,二是导致下游企业的实际支付不能抵扣(详细论述见《浅议“免税”税收属性》)。

第二个问题需要税收政策的改良,本文不加赘述。而第一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的陈玉琢教授曾经建议通过增设会计科目的途径来解决。陈教授的建议从侧面也同样佐证了,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收取的全部价款是含增值税的。

来源:明税研究中心。

【第4篇】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烟酒零售店零售卷烟

b.某厂家销售自产电动自行车

c.某金店向消费者销售钻戒

d.某化妆品厂家销售演员用的油彩

2.下述关于自产自用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红葡萄酒10箱,该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0.5万元,代垫辅助材料成本0.5万元,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消费税税率为10%)

a.2÷(1-10%)×10%×10 000=2 222.22元

b.(2+0.5)÷(1-10%)×10%×10 000=2 777.78元

c.(2+0.5+0.5)÷(1-10%)×10%×10 000=3 333.33元

d.(2+0.5+0.5)×10%×10 000=3 000元

4.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41 200元,当月销售一台使用过的2023年购进的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收取价税合计金额36 050元,该设备购买时支付价款40 000元。则该公司5月应缴纳增值税( )。

a.(41 200+36 050)÷(1+3%)×3%=2 250元

b.41 200÷(1+3%)×3%+36 050÷(1+3%)×2%=1 900元

c.(41 200+36 050)÷(1+3%)×2%=1 500元

d.41 200÷(1+3%)×3%+36 050÷(1+2%)×2%=1 906.86元

5.某汽车贸易公司2023年11月从国外进口小汽车50辆,海关核定的每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为28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则该公司进口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是( )。

a.(50×28)×(1+20%)÷(1-25%)×25%=560万元

b.(50×28)÷(1-25%)×25%=466.67万元

c.(50×28)×(1+20%)×25%=420万元

d.(50×28)×20%÷(1-25%)×25%=93.33万元

6.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26万元,缴纳关税22.6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征收率为3%。下列关于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26+22.6)÷(1+13%)×13%=28.6万元

b.(226+22.6)×3%=7.458万元

c.(226+22.6)÷(1+3%)×3%=7.24万元

d.(226+22.6)×13%=32.318万元

7.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进口童装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28.8万元,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售出该批童装,取得含税销售额270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则该企业本月销售童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270÷(1+13%)×13%-28.8-2×9%=2.08万元

b.270÷(1+13%)×13%-28.8=2.26万元

c.270÷(1+13%)×13%-2×9%=30.88万元

d.270÷(1+13%)×13%=31.06万元

8.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销售乙类卷烟1 5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a.84 750÷(1+13%)×36%=27 000元

b.84 750÷(1+13%)×36%+1 500×200×0.003=27 900元

c.84 750×36%+1 500×200×0.003=31 410元

d.84 750×36%=30 510元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货物销售,不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是( )。

a.食用植物油

b.暖气、热水

c.养殖的水产品

d.电动汽车

10.甲白酒制造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3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当月销售自制白酒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 000元;收取不含税包装物押金1 500元,期限6个月。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白酒制造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

a.200 000×3%+1 500÷(1+3%)×3%=6 043.689元

b.200 000×3%=6 000元

c.(200 000+1 500)÷(1+3%)×3%=5 868.93元

d.200 000×3%+1 500×3%=6 045元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销售数量确定规定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完工后应税消费品折算的耗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的有( )。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b.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

a.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b.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低适用征收率

c.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d.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应税劳务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c.接受的餐饮服务

d.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6.某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于2023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上的买价为100万元,由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该批农产品,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为3万元。甲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已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通过,甲公司所销售的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根据上述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

b.甲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6万元

c.甲当月应纳增值税为18万元

d.甲当月应纳增值税为6万元

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b.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进项税额

c.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d.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不定项

1.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卷烟厂购进烟叶,当月应当缴纳的烟叶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20%=20万元

b.100×(1+10%)×20%=22万元

c.100×10%=10万元

d.100×(1+10%)×10%=11万元

(2)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3)该卷烟厂当月的各项业务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d.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该卷烟厂当月对外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 000×56%=560万元

b.1 000×56%+150×300÷10 000=564.5万元

c.1 000×56%+150×300÷10 000-63=501.5万元

d.1 000×56%+150×300÷10 000-25.38=539.12万元

2.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建筑服务,2023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2 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20万元。

(2)承包一家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工程总价款为500万元,建筑公司购进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另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3万元。

(3)承包一家商场的装饰工程,完工后向商场收取人工费30万元、管理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3万元。工程主要材料由商场提供。

(4)将本企业闲置的2辆搅拌车出租给其他建筑公司,租期为半年,每月租金为3万元。对方一次性支付租金18万元。

已知: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建筑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承包厂房建设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2 000+120÷(1+9%)]×9%=189.9万元

b.2 000×9%=180万元

c.(2 000+120)÷(1+9%)×9%=175.05万元

d.[2 000÷(1+9%)+120]×9%=175.94万元

(2)承包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500×9%-80×13%=34.6万元

b.500×9%-80×13%-3=31.6万元

c.500×9%-3=42万元

d.500×9%=45万元

(3)承包商场装饰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0+6)×9%=3.24万元

b.(30+3)×9%=2.97万元

c.(30+6+3)×9%=3.51万元

d.30×9%=2.7万元

(4)将搅拌车对外出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1+13%)×13%=0.35万元

b.18÷(1+13%)×13%=2.07万元

c.3×13%=0.39万元

d.18×13%=2.34万元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卷烟在生产销售以及批发环节征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高档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该题针对“消费税征税范围—零售应税消费品”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酒厂代收消费税=(2+0.5+0.5)÷(1-10%)×10%×10 000=3 333.33(元)。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应缴纳增值税=41 200÷(1+3%)×3%+36 050÷(1+3%)×2%=1 900(元)。

【该题针对“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应纳关税税额=50×28×20%=280(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50×28+280)÷(1-25%)=2 240(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2 240×25%=560(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1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不需要进行不含税的换算。

【该题针对“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口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允许抵扣。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70÷(1+13%)×13%-28.8-2×9%=2.08(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卷烟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

(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1+13%)=75 000(元);

(2)从价定率应纳税额=75 000×36%=27 000(元);

(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 500×200×0.003=900(元);

(4)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 000+900=27 900(元)。

【该题针对“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电动汽车不适用低税率9%,应按增值税税率13%执行。

【该题针对“增值税税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包装物押金均为不含税收入,故甲白酒制造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 000×3%+1 500×3%=6 045(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特殊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包装物押金”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该题针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最新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已不再是税法中准予规定的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范围。

【该题针对“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该题针对“消费税纳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该题针对“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3=12(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200×9%-12=6(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不定项

1.(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烟叶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卷烟执行复合计征;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属于价外费用,应包括在计税依据中。应纳增值税=[2 000+120÷(1+9%)]×9%=189.9(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500×9%-80×13%-3=31.6(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30+6+3)×9%=3.51(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纳增值税=18×13%=2.34(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5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现在政策正在根据大家的需求在不断完善,所以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快捷,于是许多朋友都加入到创业的大军中。不过成立公司之后,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比如我们要按时报税、年检等等都要按流程来进行,近来,工商局下达了新的规定,企业如果不按时报税,将为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同样,居民企业在注销公司的时候,也要提交完整报税的资料,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精英商业

居民企业:

1.单位企业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清税申报表》

5)主管部门或者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经营纳税人:

1)税务机关原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好了,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哦!不过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由于每个区域注销的政策可能不同,所以大家在进行注销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多多询问工作人员。但最好还是交给成都公司注销代办来为您服务,这样可以省下很多精力和时间,而且办理迅速,更加适合不了解注销流程的朋友。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资讯吗?那就继续关注我们吧!

【第6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附件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

(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项目'列:填写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项目'列:填写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一般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其中,第13、20、25、32、36、38栏及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的'本年累计'分别按本填写说明第(二十七)(三十四)(三十九)(四十六)(五十)(五十二)(三十二)条要求填写。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十六)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十七)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十八)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

(十九)第5栏'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3b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二十)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经纳税检查属于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项目'列,而应填入'一般项目'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二十一)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6、17行之和。

(二十二)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二十三)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二十四)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二十五)第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二十六)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

(二十七)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二十八)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三十)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

(三十一)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二)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规定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纳税人(下同)。'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2.其他纳税人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三十四)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不填写。

(三十五)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8、9a、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12、13a、13b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应将预征增值税额填入本栏。预征增值税额=应预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预征率。

(三十六)第22栏'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三十七)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十八)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十九)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四十)第26栏'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一)第27栏'本期已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二)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十三)第29栏'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本栏不填写。

(四十四)第30栏'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四十五)第31栏'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四十六)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四十七)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八)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四十九)第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五十)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年累计'填写。

(五十一)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和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五十二)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主表)。

(二)各列说明

1.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的情况。

2.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3.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4.第7至8列'纳税检查调整':反映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在本期调整的销售情况。

5.第9至11列'合计':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第1至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

6.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其中本列第5栏等于《附列资料(三)》第5列第3行与第4行之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

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8.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列,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1)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第2行、第4行:若本行第12列为0,则该行次第14列等于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为0,则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计算后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计提销项税额有差异的,按实际填写。

本列第5行=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

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项第③点的说明。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征收率)×对应行次征收率。

本列第13行'预征率 %'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各行说明'第4条第(2)项。

(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免抵退税或免税的,本列不填写。

(三)各行说明

1.第1至5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2.第6至7行'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6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项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7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3.第8至12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4.第13a至13c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中,第13a行'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纳税人。

(1)第13a至13c行第1至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第13a至13c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

5.第14至15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14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15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应纳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6.第16行'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7.第17行'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8.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9.第19行'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二)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至3栏对应栏次中。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5.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按规定执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纳税人需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7.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8.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9.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

10.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购建不动产是指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11.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税额≤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税额。

12.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3.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反映本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第13至23栏'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情况。

1.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反映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第14栏'免税项目用':反映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3.第15栏'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反映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4.第16栏'非正常损失':反映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5.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反映用于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也填入本栏。

6.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税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7.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

8.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9.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10.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

11.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上述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第24至34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24至28栏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括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2.第25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结存至本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初情况。

3.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4.第27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期末情况。

5.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纳税人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待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24至28栏对应栏次中。

6.第29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30至33栏之和。

7.第30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包括纳税人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情况。

8.第31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9.第32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情况。

10.第33栏'其他':反映已取得但截至本期期末仍未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五)第35至36栏'四、其他'各栏。

1.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纳税人本期认证相符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本栏次中。

2.第36栏'代扣代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扣缴的应税劳务增值税额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扣缴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增值税额之和。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其中本列第3行和第4行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5栏。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a、13b行之和。

(四)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本列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

(五)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

(六)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七)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八)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

(一)税额抵减情况

1.本表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2.本表第2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3.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4.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5.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七、《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申报表主表,申报表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下同)。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申报表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增值税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申报表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一般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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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的,缴纳消费税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 的,再缴纳一道消费税

d.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

【答案】abd

【解析】选项 abd 正确。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 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的是 ( )。

a.汽车专卖店销售非超豪华小汽车

b.珠宝店进口钻石饰品

c.烟草专卖店零售卷烟

d.酒厂委托加工白酒

【答案】d

【解析】选项 d 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非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 不征税(选项 a);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选项 b);卷烟在生产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征 税,零售环节不征税(选项 c)。

【例题-单选题】甲烟草公司提供烟叶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烟丝。甲公司将已收回烟丝中 的一部分用于生产卷烟,另一部分烟丝卖给丙公司。在这项委托加工烟丝业务中,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

【答案】a

【解析】选项 a 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 义务人,纳税人仍是委托方。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中,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电池

b.葡萄酒

c.成套化妆品

d.涂料

【答案】abcd

【解析】选项 abcd 征收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葡萄酒和成套化妆品属于 消费税征收范围,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

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答案】b

【解析】选项 b 应缴纳消费税。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 a);珍珠项链、 木制一次性筷子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 cd)。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成品油

b.高档眉笔

c.沐浴液

d.高档香水

【答案】c

【解析】选项 c 不征收消费税,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 3 月, 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200 万元,销售普通护肤护发产品取得不含增 值税销售收入 80 万元,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 税销售额 100 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1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万元。

a.30

b.38

c.45

d.69

【答案】c

【解析】将高档化妆品与普通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的,适用高档化妆品的消费 税税率,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200+100)×15%=45(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 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基金

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d.向购买方收取的消费税税款

【答案】c

【解析】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销项税。

【例题▪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0 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 税销售额 10 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 0.565 万元、优质费 2.26 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 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 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 确的是( )。

a.(10+0.565+2.26)×10%=1.2825 万元

b.(10+0.565)×10%=1.0565 万元

c.[10+(0.565+2.26)÷(1+13%)]×10%=1.25 万元

d.[10+0.565÷(1+13%)]×10%=1.05 万元

【答案】c

【解析】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在计入销售额的时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的 价款。则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565+2.26)÷(1+13%)]×10%=1.25 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2 月销售乙类卷烟 1500 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84750 元。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36%,定额税率为 0.003 元/支,1 标准条有 200 支;增值税税率为 1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750÷(1+13%)=75000(元)(2)从价定率应纳税 额=75000×36%=27000(元)(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500×200×0.003=900(元)(4)应 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000+900=27900(元)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01 月销售粮食白酒 3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80 万元;薯类白酒 5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50 万元。已 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 20%;定额税率为 0.5 元/500 克。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180+150)×20%=66(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 ×2000×0.5÷10000=8(3)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66+8=74(万元)

【第8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第9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汇算实务: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财税处理与纳税调整

彭怀文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一定期间内退货的销售方式。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版)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规定的会计处理,归纳如下流程图:图-1

1.初次确认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存货

2.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后,退货减少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收退货成本

退货增加的做以上相反分录。

3.实际退货时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贷:应收退货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或借方)

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与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税法上并无专门的规定。

在税法上无论是否附有销售退回条件售出的商品,均在商品发出后满足纳税义务时全额确认应税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税收入。对于退货实际发生时,才在发生的当期冲减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因此,税务处理上要求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全部确认收入并全部结转成本,实际发生退货时冲减当期收入和成本。故在新收入准则下销售时将会形成税会差异。

会计初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对于附有退回条件的销售,需要合理估计退货的可能,并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是年末)还有重新评估,如有变化还需要调整。但是,对于税务方面,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只要退货并未实际发生前,都是不考虑其可能存在性,会计上计入“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这部分金额也是要确认为增值税计税依据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因此,对于企业年度“预计付款-应付退货款”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增。

同样的,对于商品销售成本,会计处理时根据“配比原则”,在暂估退货减少收入的同时,也要暂估退货减少的销售成本。因此,对于企业年度“应收退货成本”的余额增加额需要调减。

(三)实务操作案例

【案例2-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署合同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价格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80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乙公司在收到货后3个月内不满意有权退货,按以往的经验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为10%。2023年11月25日商品已被乙公司签收,在签收后的12月1日已经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

假定甲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退货发生不会对商品价值产生减损。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进行了重新估计,最佳的退货可能性为5%。

问题:甲公司该笔业务在2023年所涉及账务处理与纳税调整

1.甲公司2023年会计处理

(1)11月25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1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万元(100*90%)

预计负债——预计退货款 10万元(10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万元(80*90%)

应收退货成本 8万元(80*10%)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12月31日)对退货可能性重新评估后: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万元

同时,调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万元

贷:应收退货成本 4万元

2.税会差异分析

无论是或有负债,还是销售退回的估计,在没有实际发生时税务一律不予认可。因此,会计处理确认的销售收入和成本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进行修正回去。

3.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填报

第一步: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见表2-7-1:

第二步: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表2-7-2: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表

企业如果季度中间月份来税务机关由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应将其税费种由季度初就认定为按月申报。

申报事项: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将其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

例1,企业2023年2月1日升级为当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税费种应从2023年1月就认定为按月申报。应要求税务机关将2023年1月的按月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2月和3月的未申报信息次月15号之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例2,企业2023年3月1日升级为当月生效的一般纳税人,税费种应从2023年1月就认定为按月申报。应要求税务机关将2023年1月和2月的按月未申报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3月的未申报信息次月15号之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若在处理上述事项时,出现季度未申报信息,一定要在季度末的次月15日之前到税务机关进行刷新。

比如,上述事例中若出现2023年1月至3月的未申报,一定要记得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到税务机关进行刷新操作。

【第1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不少企业在日常经营中

都遇到过这样的困惑

↓↓↓

“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呢?”

“我又该怎么向对方证明我是一般纳税人呢?'

准备好小本本,

现在小编马上为您一一解答。

如何查询 企业纳税人资格

ø 查询路径①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我要查询”。

2.点击左侧“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点击“查询”。

3.等待查询结果,即可看到纳税人资格类型。

ø 查询路径②

1.企业也可以打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2.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分类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资格信息”,即可查看纳税人资格类型。

如何证明 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也就是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填表小tips:

1.本表由纳税人如实填写。

2.表中“证件名称及号码”相关栏次,根据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填写。

3.表中“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由纳税人自行勾选。

4.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第12篇】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前最后六套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5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2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万元,入库前支付过磅费0.2万元,因上述业务发生采购人员差旅费合计0.3万元。则甲公司该批原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22.2

b.122

c.141.6

d.122.4

2.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会引起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

a.盈余公积补亏

b.债权人豁免债务

c.发放股票股利

d.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下列各项中应在企业”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的是( )

a.购入原材料支付的运费

b.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

c.预计产品质量保证金

d.销售商品发生的现金折扣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3月4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商品标价26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同时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为乙公司代垫保险费0.5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万元。

a.251.72

b.256.86

c.302.1

d.256.36

5.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100万元购入乙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甲公司另支付手续费1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23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上涨至11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82.83

b.1150

c.1182.53

d.1200

6.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结转后,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剩余资金应转入的科目是( )

a.专用结余

b.其他结余

c.非财政拨款结余

d.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7.林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138万元,当年发生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税收滞纳金支出10万元,所得税税率2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10万元,期末余额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2万元,期末余额6万元。则林科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万元。

a.103

b.114

c.103.5

d.108

8.企业购置某项固定资产后,其市场价值降低。根据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中的( )属性,不得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a.重置成本

b.历史成本

c.可变现净值

d.公允价值

9.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等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

c.”资产=权益”是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基础

d.”收入-费用=利润”中的利润为企业的净利润

10.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

a.定期清查

b.内部清查

c.全面清查

d.外部清查

11.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平行登记的要点不包括的是( )。

a.方向相同

b.记账时间一致

c.期间一致

d.金额相等

12.下列各项中,关于政府决算报告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主要区别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政府决算报告编制主体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b.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来源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c.政府决算报告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d.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为收付实现制

13.下列关于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会计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原材料“科目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b.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与入库原材料计划成本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

c.”原材料“科目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d.月末需结转当月的材料成本差异

14.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会引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是( )。

a.确认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又重新收回

b.计提坏账准备

c.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d.冲回多提坏账

15.大发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年初亏损可用税前利润弥补,按照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大发公司当年年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为( )万元。

a.300

b.275

c.180

d.725

16.下列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b.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c.预算会计报表至少包括预算收人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d.单位应当按月或年编制现金流量表

1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2日将自产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员工,该产品的成本为100万元,市场售价1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则该笔业务对甲公司当月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139.2

b.20

c.-119.2

d.23.2

18.甲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增发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l元,发行价格为5.5元,支付的券商手续费为发行价格的2%’则甲公司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 )万元。

a.43900

b.11000

c.39000

d.53900

19.企业下列各项资产中,不会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是()

a.交易性金融资产

b.存货

c.固定资产

d.应收账款

20.甲公司2023年5月1日结存a商品1200件,单价120元。5日购入a商品2300件,单价105元,25日购人a商品500件,单价130元。当月领用a商品1800件,甲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则5月31日结存a商品的成本为( )元。

a.256300

b.223650

c.252500

d.243500

21.下列各项经济业务中,企业需要编制收款凭证的是()。

a.将现金存入银行

b.从银行提取现金

c.支付管理人员工资

d.收到出差人员返回的差旅费借款

22.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30万元,增值税税额196.8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万元,支付保险费0.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048万元。则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230.8

b.1230

c.1240.8

d.1437.7

23.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b.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由遗失人员写明详细情况,由本单位会计机构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c.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d.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24.甲公司2023年2月28日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短缺420元,经查发现有200元系采购员报销时少交回导致的,剩余部分无法查明原因。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计人营业外支出200元

b.计入财务费用220元

c.计入其他应收款200元

d.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220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关于各种账簿形式优缺点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订本账的优点是能避免账页散失和防止抽换账页

b.活页账的缺点是不能准确为各账户预留账页

c.活页账的优点是记账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空白账页装入账簿,或抽取不需要的账页,可根据需要增减账页,便于分工记账

d.订本账缺点是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造成账页散失或故意抽换账页

2.对于企业采用分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时可能记入的科目有( )。

a.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

b.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3.某事业单位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专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120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支付保险费l万元,该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了上述款项。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业单位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有()。

a.借:固定资产120

事业支出3

贷:财政拨款收入123

b.借:事业支出123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3

c.借:固定资产123

贷:财政拨款收人123

d.借:固定资产123

贷:资金结存123

4.下列职工薪酬中属于短期薪酬的有( )。

a.养老保险

b.生育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伤保险

5.下列各项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体现谨慎性

b.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作为自有固定资产核算体现实质重于形式

c.企业前后各期应用的会计政策一致体现可比性

d.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体现可靠性

6.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总分类账登账依据的有( )。

a.记账凭证

b.科目汇总表

c.汇总记账凭证

d.明细账

7.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企业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变化的有( )。

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b.盈余公积补亏

c.分配现金股利

d.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8.下列会计科目中,期末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有( )。

a.库存商品

b.材料成本差异

c.生产成本

d.委托加工物资

9.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的有( )。

a.应收取的各项保险公司赔款

b.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c.租人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d.为职工代垫的医药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登记本期发生额减少的账户有( )。

a.资产类账户

b.负债类账户

c.损益类账户

d.成本类账户

11.下列各项中,关于存货成本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外购存货支付的增值税不构成存货采购成本

b.进口存货支付的关税构成存货的采购成本

c.商贸企业存货采购费用较少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d.非正常损失的存货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有( )。

a.研究费用

b.筹建期的开办费

c.技术转让费

d.印花税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企业预付账款业务不多的清况下,在发生预付款业务时可以使用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 )

2.应收账款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

3.全面性是政府会计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 )

4.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

5.对于明细账的核算,除用货币计量反映经济业务外,必要时还需要用实物计量或劳动计量单位从数量和时间上进行反映,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 )

6.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7.不能将没有相互联系的几个简单会计分录合并成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

8.企业外购存货支付的采购费用一律计入存货的入账成本。( )

9.除直接分配法以外的其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其“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合计都大于原待分配费用合计数,这是由于辅助生产费用交互分配而相互转账引起的,但最终分配给其他各受益单位的辅助生产费用合计数都等于原待分配费用合计数。( )

10.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

四、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令昔选、不选均不得分)

【资料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3年3月1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为35万元,当月发生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l)3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万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以上款项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

(2)5日,销售产品一批,产品标价为220万元,给予购买方20万元商业折扣,并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50万元,巳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3)10日,交纳上月未交增值税35万元。

(4)23日,销售一栋闲置厂房,按税法规定预缴增值税25万元。

(5)288,外购一栋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318,在存货清查时发现因保管不善导致上月外购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的购买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万元。应由责任人赔偿2万元。

其他资料:以上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巳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i)’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借记”原材料“科目152万元

b.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4.2万元

c.应贷记“应付票据“科目176.2万元

d.应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176.2万元

2.根据资料(2)和(3)’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

b.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存货跌价准备10

贷:库存商品150

c.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35

贷:银行存款35

d.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35

贷:银行存款35

3.根据资料(4),甲公司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c.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d.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根据资料(5)’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固定资产550

贷:银行存款550

b.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

贷:银行存款550

c.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待抵扣进项税额20

贷:银行存款550

d.借:固定资产5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一待认证进项税额20

贷:银行存款550

5.根据资料(6)’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4万元

b.应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2万元

c.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27万元

d.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27万元

【资料2】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23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余额如下表所示:

2023年6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2日,外购一批工程物资用于建设生产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万元,以上款项以银行汇票存款支付。当日工程物资全部被工程领用。

(2)15日,向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4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0万元,甲公司向长江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46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3)20日,以银行存款归还20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于2023年6月21日借入。

(4)23日,接受a公司以原材料投资,该批原材料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00万元,增值税税额192万元。根据协议约定,a公司占实收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

(5)30日,计提坏账准备1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资料(1),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16万元

b.应借记“工程物资“科目100万元

c.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116万元

d.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16万元

2.根据资料(2)’该笔业务对长江公司当月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50

b.20

c.30

d.70

3.根据资料(4)’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原材料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392

b.借:原材料1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92

c.借:原材料13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392

d.借:原材料1392

贷:实收资本1000

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392

4.根据资料(5)’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计提坏账准备会影响企业营业利润

b.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减少存货账面价值

c.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万元

d.计提坏账准备会减少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

5.根据上述资料,下列各项中长江公司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填列金额正确的是( )。

a.货币资金1820.55万元

b.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64万元

c.存货1431.55万元

d.短期借款300万元

【资料3】御园公司为工业企业,拥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大最大批生产a、b两种产品。拥有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分别为供电车间和机修车间。2023年4月1日无任何在产品,当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1日,生产车间领用甲材料一批,用于生产a、b产品。该批材料的成本为350万元,可生产a产品150件,生产b产品350件。

(2)128,生产领用乙材料一批,成本130万元,专用于生产b产品。

(3)18日,支付水费合计为38万元,其中生产车间耗费35万元,行政管理部门耗费3万元。

(4)30日.计提生产丁人职工薪酬2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薪酬15万元,行政管理人员薪酬65万元,销售人员薪酬50万元;计提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62万元,计提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24万元。

其他资料:御园公司采用品种法核算产品成本,月末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在产品的平均完工率为50%,当月a产品全部完工,b产品完工200件。原材料按生产数掀比例分配,人工及制造费用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当月a产品生产工时合计32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合计680小时。辅助生产费用采用交互分配法进行分配,当月辅助生产车间相关资料如下表所示: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根据资料(i)和(2)’下列各项中计算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科目105万元

b.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科目375万元

c.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一a产品“科目144万元

d.应借记“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科目336万元

2.根据资料(3)和(4),下列各项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直接人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一一-a产品“科目64万元

b.直接人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一一b产品“科目136万元

c.应计人制造费用177万元

d.应计入管理费用92万元

3.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供电车间应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为127.2万元

b.机修车间应分配给基本生产车间的辅助生产费用为60.8万元

c.交互分配后供电车间待分配金额为165万元

d.交互分配后机修车间待分配金额为35万元

4.根据上述资料,基本生产车间当月制造费用合计为( )万元。

a.112

b.300

c.320

d.295

5.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月a产品总成本为265万元

b.当月b完工产品总成本为715万元

c.当月b在产品总成本为195万元

d.当月b完工产品单位成本为2.6万元

点击文末下发“了解更多”查看答案解析

【第1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一、业务概述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增值税税种认定信息;

3.纳税人尚未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纳税人存在实名比对且实名刷脸通过的办税员信息。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此模块仅对小规模纳税人可见,若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无法看到此模块)

四、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点击进入模块后,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按适用税率办理纳税申报,您是否继续办理?”

点击“确定”后,继续办理。

系统将自动带出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并选定“纳税人类别”(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第二步:选择“主营业务类别”、“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和“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

注意:若纳税人本月存在代开发票情形的,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不能选择“当月1日”。

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如仅暂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三步:预览提交和签名确认

点击[下一步],预览填写完成的表单信息。要修改数据的,点击[上一步],可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的,点击[提交]进行签名确认。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第四步:办理成功

温馨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无需附报资料,无需税务人员审核。若登记成功后,即需按适用税率按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规定可申请领用专用发票。

请根据自行选择的生效日期办理增值税申报和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点击[下载打印文书表单]可查询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该文书效果如下:

来源:上海税务

【第1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说明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第15篇】某钢材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各位小伙伴好!我是叶子与青荷,今天我们讲的知识点是:区别销售含税不含税的情况

1. 什么时候含税,什么时候不含税?

我们都知道, 在计算销项税额时经常碰到的问题就是含税,不含税。不含税就可以直接用了,而含税需要“大数变小数”进行计算后才可进行下一步。那到底含不含税,我们梳理就有一些几种情况了:

(1)题目直接告诉我们是否含税;

(2)题目没有任何提示时视为不含税收入;

(3)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是不含税收入,开具普通发票的时候是含税收入;为什么,我也没搞清楚,题目就是这么规定的。

(4)零售额是含税收入;

(5)价外费用是含税的;

(6)押金是含税的;

(7)兼营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时,非应税劳务收入为含税的;

(8)出口货物转内销的时候,销售额是含税的。

2.对于含税不含税的混淆,有没有例子?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这是题目中最常见的表达方式。

【例2-17】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①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地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②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③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④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⑤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⑥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答案】当期销售项税额=42×17%=7.14(万元)。(其他步骤略) 【解析】此题是2000年考试真题,根据题干④给出的条件“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可以得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2万元,所以直接乘以税率17%就可以得出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2-18】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是1999年考试真题,要求计算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我们所述的公式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则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5080+3000)÷(1+17%)=240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为不含税销售额。无论是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或者是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就是“计税价格”,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切记不可以再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

【例2-19】某轧钢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委托某钢窗厂加工一批钢窗用于职工宿舍楼的建设,委托加工钢材成本为5000元,支付加工费为3000元,随同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为51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5000+3000)×(1+10%)=8800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解析】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钢窗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由于轧钢厂无同类钢窗的销售价格,所以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提销项税额。钢窗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成本利润率应为10%。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钢窗的适用税率17%就是销项税额。 (4)商店零售价为含税销售额。 【例2-20】某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则该月该化工企业销项税额是多少? 【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2340/(1+17%)]×17%=1360(万元)。【解析】本题是自2000年考试真题中摘录的部分内容,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零售业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收入。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例2-21】税务机关在对某出口企业出口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有一批fob价折合117万元人民币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超期90日一直未对退税部门做申报退税,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1%,出口当月已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外销成本。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多少增值税?【答案】该企业应向征税部门申报销项税为=117÷(1+17%)×17%=17(万元)将已列入成本的征退税率之差转入进项=117×(17%-11%)=7.02(万元)该项视同内销业务应补缴增值税=17-7.02=9.98(万元)【解析】关于出口货物视为内销的时候,出口离岸价是否含税的问题是考生比较难以理解的。解决的方法是明确“免税”的环节,明确是对谁免的税,一般货物出口时是免征增值税,免征的是销售方从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购货方不会因为销售方是否免税而改变所支付的货款),出口离岸价117万元本身是含着购货方支付的税额的,当国家对这部分税额免征的时候,纳税人可全部将117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当117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需征税的时候,只需将117万元价税分离,计算其中包括的“税额”,即117÷(1+17%)×17%=17(万元)。 (6)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法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分别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此时提供的非应税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计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销售额)。【例2-22】某建材商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建材和电缆销售,营业执照上注明还兼营电缆安装业务。2008年5月份该商店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销售电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其中8万元电缆在销售的同时给客户安装,另外又收取安装费共5.85万元,并且单独记账核算。则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是多少?【答案】销售额=20+10+5.85÷(1+17%)=35(万元)。【解析】安装业务本身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本题中的安装业务发生在销售电缆的同时,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提供非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5.85万元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7)查出的隐瞒收入由于没有计税,所以属于含税销售额。【例2-23】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一批货物未进行账务处理,隐匿销售收入234万元,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依法给予补税并罚款的处理。假设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商店在购进该批货物的时候,负担了增值税,但为了逃避纳税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针对该项业务,商店应补增值税为多少?【答案】应补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解析】隐藏销售收入包括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收入、挂在往来账户的收入等,因为纳税人将收入隐藏了,没有进行相应的流转税的处理,所以该收入为含税收入。(8)销售旧货取得的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例题略

每天学习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今天的讲课就讲到这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补充申报表(15个范本)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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