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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增值税普票证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4 20:17:01 查看人数:7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代开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代开增值税普票证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代开增值税普票证明

【第1篇】代开增值税普票证明

一、什么是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以及作废代开发票的行为。

二、一般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

三、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

可以代开普通发票,一般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本总结第二条外。

四、哪些情形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代开普通发票的条件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可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包括保险企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收取佣金费用可以由支付方企业到税务机关申请汇总普通发票。

2.正在办证或应当办而没有办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证后才能代开领取营业执照到取得税务登记期间的收入;

3.已办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应当自己领购,而不能代开发票,除了以下情形: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上述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报送哪些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的报送条件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 人,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2.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自然人;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的报送条件为单位。

六、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要交税吗,要交哪些税?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交税。一般来说,零散个人临时经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可能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和个人所得税等,有的还需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

增值税:代开普通发票如果是免税项目不交,个人按次纳税的,每次代开销售额不超过500元的不交;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代开发票金额、自领发票开具金额及其他未开票收入,累计不超过10万,季度代开累计不超过30万免征。对于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实际执行时,各地不大统一,一般是对于未办证的凭身份证代开的自然人,每次代开销售额不超过500元不交,超过500元要交。对于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以及组织临时登记户享受按月10万按季30万政策,如电信,旅游,保险等汇总代开的,还有各类村委会、事业单位办组织临时登记的按季享受。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时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城建税:零散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没有增值税的,就没有城建税;缴了增值税的,就有城建税。代开发票地点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个人所得税:存在着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差异。通常,对自然人从事经营所得,代开发票采取按照开票销售额的一定比率(征收率或附征率,一般是1%或1.5%)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部分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出租财产,一次性收取几个月租金的,仍然是以收取租金那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税,其减除费用和修缮费用只能扣除一次。

房产税: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对于享受减征、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城镇土地使用税:代开出租不动产发票时,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印花税:对于从事购销、加工、承揽、仓储、运输、技术等业务的零散个人,申请开具发票时、还可能需要附征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优惠。

七、代开发票的征收率有哪些?

一般是3%,除了不动产(含房地产,住房)的销售、出租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5%,个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八、代开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怎么办?

当月发现的,收回全部联次发票(购货方没有认证抵扣),可以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相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正常申报税款。

跨月发现的,不能作废。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普通发票,到代开税务机关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备注栏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十、代开普通发票时,可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有哪些?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武警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第2篇】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综合税率

很多个人在外面接了私单,又不能让老板知道,对方又要求自己开发票,该怎么办?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这种情况,利用空闲的时间,用自己的技能与企业做点业务,小金额还好,金额太大企业都会要求开具发票,不然企业没有发票实际支出就会定义为利润,面临多缴税可能很多人都在网上听到过,自然人代开这个政策,税率低又安全,合理解决了企业缺少成本票的问题,又能合法地为自己降低税负,当然是好的,那这到底真实吗?

确实有这回事据小编了解到目前山东 ,湖南 , 重庆等地区,自然人代开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0.5%,附加增值税1% , 附加税的0.06% , 综合税率1.56%,不用成立公司,不麻烦,只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就可以,1-2天就可以出票,附带完税证明

例如:小王跟接了某建筑设计公司的设计图业务,完工后建筑设计公司支付给小王100万的劳务报酬,如果小王自己去代开发票那么需要缴纳25万元的税费,但小王通过税收优惠地区代开按照总税率1.56%来算,那么他需要缴纳的税费仅为1.56万,相比下来可谓是天差地别,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企业及个人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税负问题

自然人代开不受地方限制,哪里都可以开

不受行业限制,出票快,代开额度一年可达5000万,附带完税证明,代开资金不走第三方

自然人代开发票布局:

代开会注明在右上角,购货方是接票方公司的信息;销货方是税务机关信息,右下角备注栏是个人的信息。

这三个地方是地方税务机关的票据,可以在增值税的真实性制度中找到。代表资金不去第三方,直接有公司支付的自然人,企业需要保证第三方利率一致,保留相关的证据链。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自然人代开只能开普票,如果想要有专票,也可以通过园区注册个人独资工作室,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接下主主体公司的业务,个人独资核定税率0.6%,综合税率在1.66%

更多税收政策: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注册,股权转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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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代开增值税票是什么意思

代开发票时,按照开具发票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即:应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3%)

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附件:发票同时,做税款上交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附件:完税凭证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因为税务机关只能为非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征收率是3%.出租或者出售不动产等征收率5%.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涉及什么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工业还是商业,税率均调整为3%,代开发票依然按小规模3%的税率征收,但代开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可以按3%进行抵扣.只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的发票才按17%的税率征税.

办理程序为

1、填写代开发票的审批表,(需要对方的信息,比如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及税款的计算)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对方为外地单位,还需提供对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双方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因为代开发票需要先预缴税款)

6、发票专用章(如果是从银行划税,还需要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如果是现金交税,带现金 然后缴纳税款,如果你的货款是1000,也就是1000除以1+3%,然后乘以3%就是你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然后税务局会按你填写的审批表上的金额(也就是合计数为1000,分别标明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开具缴款书,去银行交纳完增值税后带着税票再回到税务局就可以开出来增值税发票了.

【第4篇】个人代开增值税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二时税》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规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在临时取得报酬,需要开具发票的时候,是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的,需要个人拿着相关业务合同,信息等到税务大厅,然后申请代开发票。

个人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是需要我们按照企业劳务报酬所得数据进行计算缴纳社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40%,单笔超过5万的报酬,需要按40% 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压力相对较大。

如今市场上,个人需要代开发票的需求是越来越多,因为现在市场上赚钱的方式并不单一,很多个人选择直接跟公司进行合作,给公司提供一些服务,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个人减轻税负压力。

现在我们个人到有优惠活动政策的园区申请代开,享受发展当地的优惠以及政策,个税为0.5%-1.5%,综合利用税率不超过3%,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三个工作日就能出票,出票就出示完税证明,但是需要保证业务真实,有三流合一,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通过提供一些相关数据信息技术即可。

举例:假设个人给公司提供了一笔技术服务,从中获取的100万的报酬,但是到税务服务大厅代开发票需要我们按照企业劳务报酬所得40%来缴纳社会个人,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00万*40%=40万。

那么个人到优惠园区税务大厅代开需要缴纳多少税负呢?

100万*3%=3万

个人到优惠园区享受优惠政策,只需要缴纳3万的个税,能帮助个人减轻90%的税负压力,这也是为什么自然人代开越来越火热的原因。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二时税》。

【第5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需要办理发票代开业务的纳税人可以看过来啦!今天我们先学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吧!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税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 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功能。

2.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新增”功能按钮,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单填写界面。

※ 注意事项 :

①请填写所有带*的信息。

②使用“选择常用客户”和“添加为常用客户”功能,可选择历史保存和保存本次的付款方信息。

③点击“新增行”功能按钮,填写货物劳务信息。

④如果是货运服务代开,在“是否货运服务”项中选择“是”。

⑤如果是建筑服务代开,需选填建筑服务发生地和项目名称。

⑥填写含税金额后,系统将自动带出不含税金额、税额。

⑦需在“附列资料”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⑧根据实际勾选相应的印花税合同类型。

3.提交申请。选择上门领取方式,直接提交申请单;选择邮寄领取方式,勾选需要提交的申请单,点击“合并填写快递单”,填写收件信息。

※ 注意事项 :

快递收费各区不同,不同区域可能使用不同的快递公司,纳税人收件以快递到付为准。

4.缴纳税款,接收到已受理短信,进行税款缴纳,当前系统仅支持企业使用三方协议缴款。

5.缴款成功后,如选择上门自取,请及时前往办税大厅领取发票;如选择邮寄领取,就可以耐心等待快递员把发票送上门啦!

如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步骤请进入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看,首页> 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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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的全部事项清单哦~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内容吧!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方便又快捷!为了方便纳税人在网上进行该项业务办理,今天我们来带大家一起学习: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描述】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办理地点】

1.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具体步骤】

1点击进入

2、点击确定后进入代开申报单页面。

3、填写“购货单位”,在税务登记号栏输入购货方纳税识别号可自动带出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和开户银行行别、开户银行和账号据实填写。(注:省外企业不能自动带出相关信息)

4、开票方式可以选择“正常代开”、“差额征税代开” 。

5、录入明细信息。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时,系统跳出“税收分类编码”,先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再点击“查询”,系统会“开票商品名称(自动生成)”税收编码,点击确定。

6、填写征收信息。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征收项目中会自动加收个人所得税。

7、输入销售方信息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备注栏。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代开申请。

【注意事项】

(1)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填写本次开票金额后,会跳出1%的征收率或者3%的征收率的选择提示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择征收率。

依据相关文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该事项为全程在线自主办结事项,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4)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享受30万以下免征附加费税收优惠政策,首次代开票超过30万时,需到前台申请代开。

(5)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涉及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的发票代开。

【第7篇】增值税发票代开

很多人有遇到过干了点活,人家让你开票才给你付款,这就头疼了,咱不懂啊,自己咋开票了?别急,今儿就给您讲个清楚。

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只能去税务局代开!我大爷是个工人,给政府当小工,干了点清理街道的活,总共56000,人家让他去开张发票,就可以把这点钱给他结清。像这种很多工人现在经常会遇到。为什么?因为现在查的多了,发票要求多了,很多人以前用自己公司代开,现在宁愿麻烦点,也要让工人给开出来。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1 需要带着你自己的身份证,还有一份复印件,还有和甲方签订的合同(代开金额小的有的税务局要看合同,有的地方的不看,代开金额大的肯定会看合同,根据每个地方而定)

2 到了大厅之后,叫个代开发票的号,然后和工作人员要一份《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自己把这个表填写好。这个表的样子下图可见。

问题二,我代开的发票要交多少税钱,能免税吗?

现在一般去税务局代开人工费的话,我们这个地区,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加起来是2个点,疫情期间因为有政策优惠,一到过节,付款的时期,去大厅代开发票的人特别多,都是50多少的人,干点活不容易,好几个人,不会开,有个年轻人带上他们挨个指导的开。

有几项是可以免税的,大家收藏下文章,以后开的时候,别多交了税钱: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关于代开农产品发票的详细问题,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详细的解读过,大家可以跳转下面链接,自己看一下。

【第8篇】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对于一些身在职场的小伙伴们,特别是在奇葩公司工作的伙伴们,每当公司发补助还需要我们自己去找发票的时候,就各种头疼,明明应该给自己的补贴,偏偏还要自己到处去找发票才给,美其名曰以报销的方式发放。要是次数少的话还好,如果次次如此,也不好厚着脸皮总是去动员朋友们了。

那么,现在就教大家使用一个正规、有效的方式来解决它!

第一步:打开我们的浏览器,输入“国家税务总局**省电子税务局”,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网址,所以我们带入自己所要代开发票的省份就好了

第二步:搜索出来后直接点击第一个网址就可以啦!然后点击登录,没有注册过的小伙伴要先注册,一定要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呀。咱们是自然人登录。

第三步:先点击我要办税,然后代开发票,随后选择代开发票办理并进行实名认证。之后就是按照已给出的选项框填写信息。

我要办税 代开发票

实名认证是每次发票代开都要认证一次

带“*”号的为必填项

第四步:这一步有必要说明一下,其他信息这一栏最好是直接点击橙色字体,选择行业类别与征收品目,如果自己填写类目会出现税费不能缴费的情况,也就是最后一步不能正常进行,小编就没有注意吃了这个亏。

其他信息需要使用已给出的选项,按自己实际情况选择

“可使用税款信息”这栏虽然标“*”,也可以不填

保存草稿,提交。

选择缴费方式

线上支付

已完成支付

第五步:支付完成后,选择代开发票邮寄,填写信息,选择你方便接收的时间段,然后点击我同意,最后保存提交就大功告成啦!

代开发票邮寄

以上就是咱个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全部内容啦,如果帮到小伙伴们,那就点个赞再走吧,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评论区留言呀!

【第9篇】国税代开增值税运费

近年来,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实务中执法人员对此行为的认识与理解有所不同,执法上也造成不一致。有些时候就放纵了犯罪。

所谓“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持有人在他人有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应他人的请求,为他人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对此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问题上,在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存在着分歧。

首先,有人认为,“如实代开”就其本质与内容上讲不是虚开。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虽包括代开,但代开未必就是虚开;“虚开”是指内容虚假,而“代开”系指形式虚假。如果代开的发票内容本身也虚假,对代开者和要求他人代开者无疑应当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代开的发票有实际经营活动相对应,并不是虚假的,存在着真实的经营活动,开票人必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票面上填开的税额,对于国家税收来说,没有也不可能造成税收损失。因为从总体上考察,发票的开具是“实开”而非“虚开”。因此,对代开者和要求代开者都不应认定为犯罪,

笔者认为,为他人如实代开发票,虽然是有实际经营活动,但实质上也是虚开,代开不过是虚开的一种形式而已。实践中,请求代开者都是不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受票方只能享受4%或6%的进项税抵扣,不享受17%或13%的进项税抵扣。因此,两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之间,为别人代开专用发票,即使被代开者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代开者也不可能自己去承担应缴的税款,他必须向请求代开者索取利益以弥补其损失和索取好处费。实际上,请求代开专用发票者,也不会按17%或13%的税率向开票者支付好处费。而代开者则必须想办法来弥补其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代开者弥补其损失,最常见的采取以下几种手段。一是以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方法来抵补;二是以取得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来抵补;三是从关联企业虚开专用发票以抵税,然后,关联企业再以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再抵补;四是利用虚假运费发票来抵补等,而这些手段均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因此,如实代开行为存在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是一系列的,对该行为应当进行定罪处罚。

另一方面,要把握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侵害了该罪的犯罪客体,符合该罪的犯罪特征,对该行为就应当以该罪进行处罚。

其次,也有人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目的犯,即“虚开”在主观上必须以偷骗国家税款为目的,这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如实代开”行为如上所述,与虚开有着本质的区别。虽违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使用制度,具有违法性,但该行为在主观上没有偷骗国家税款这样的目的,客观上不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并不具有刑法上实定的、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故不能以该罪定罪处罚。

笔者认为,本罪并非目的犯,而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如实代开”该发票的目的,达到定罪标准的就构成该罪。不妨解读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的规定:(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3年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2)1996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答复》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自己未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为他人经营活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发的《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均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解释》中对此行为也作了明确规定,请求代开者虽“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这种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之一。

综上所述,“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但侵犯了该罪规定的犯罪客体,且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并属于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应当处罚的行为。因此,“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此行为应以该罪定罪处罚。

作者系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和民警

【第10篇】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材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第11篇】代开增值税票后附加税怎么处理

免征增值税以及附加税的优惠,个人代开也同样享受

自从2023年4月份开始,小规模的企业且开普票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的同时,附加税也免了。那么,对于个人代开而言,也是如此,个人代开就是个人到税局代开出相应品目的票据,并且,税局代开的票基本上都是普票,所以在增值税的征收上,也是免征的,附加税同样也没有了!所以,现在,个人到税局代开,只需要缴纳个税即可!

个人的业务现在越来越广泛,所以,涉及到的纳税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对于个人而言,个税是主要的纳税税种,分为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及个人薪金所得。而关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现在基本上都是缴纳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率都在20%—40%,年底还会和薪金所得汇算清缴!

那么,关于个人代开,其实还有一点,就是这个个税是需要企业代扣代缴的。但是我们在不同的地区中,不同的合作方式,我们是有相关的优惠可以享受的。现在在一些地区中,个税可以享受到0.5%—1.5%的优惠,当次开票之后,当次即可完税,所以年底也就不会出现汇算清缴的问题。当然,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

现在,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要求,根据个人与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优惠享受。可以无需本人到场,即可享受到相关的优惠,但是资料一定要准备充足!业务一定要真实,保证三流是一致的!现在,不管是服务行业、贸易行业还是建筑行业等,个人代开的优惠都可以享受!根据自身的业务,选择代开适合的品目!代开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免征的政策,基本上是在2023年12月31日就截止,所以享受优惠的还是可以抓紧!移步《税穗》了解详情

【第12篇】个人代开增值税普票证明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材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转让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2.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3.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办理地点】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第13篇】代开普通增值税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扰乱了发票管理秩序,是我国税务和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实践中的虚开类型五花八门,笔者尝试就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较大的有货代开模式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论证分析。

一、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法律分析

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之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审案为例:张某强与他人合伙成立个体企业某龙骨厂,张某强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因某龙骨厂系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为购货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强遂以他人开办的鑫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2006年至2007年间,张某强先后与六家公司签订轻钢龙骨销售合同,购货单位均将货款汇入鑫源公司账户,鑫源公司并为上述六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3张,价税合计4457701.36元,税额647700.18元。

本案只是给出了张某强不具有骗取税款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故而无罪的结论,但并未就该结论进行系统论述。笔者认为,张某强无罪的路径有三:

第一,张某强以他人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以该他人公司名义收取货款、开具发票,实际加工劳务由其本人完成,交易产生的税款由被挂靠方扣除、缴纳,其本人与该他人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挂靠关系”,而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39号文”)的解读第二条的规定“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适用“39号文”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虚开,也就无从谈起刑法上的虚开;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函(以下简称58号文)规定“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以他人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即便行为人与该他人之间不存在挂靠关系,但如行为人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龙骨厂与鑫源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但是龙骨厂以鑫源公司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款、开票,符合58号文的规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三,龙骨厂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丧失一些交易机会,通过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协商,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收款如实开票,在这个过程中张某强要求他人开票的目的是为了促成交易的实现,鑫源公司开具专票后如实申报税款,受票方自然可以抵扣,张某强不具有骗取税款目的,国家税款也没有任何损失,故而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如实代开定性分析

目前挂靠开票或者事实上的挂靠开票应属无罪争议不大,但其他类型的“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然在实践中大量入刑,法院的观点也很混乱,比如2023年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王某再审无罪案(2021鲁刑再4号)就是将有货代开型案件再审改判无罪,而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54辑丁红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19京01刑终275号)则详细论述了 “代开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类推解释得出代开出罪的结论。

类型一: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后,找到税务机关向交易方开具发票;

类型二: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挂靠在乙公司名下,以乙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挂靠费;

类型三: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未挂靠在乙公司名下,但以乙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开票费;

类型四: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与其他公司发生交易后,因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找到第三方公司,如实为其他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开票费。

对于第一种类型,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甲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发票使用规定; 对于第二种类型,因“挂靠开票”合法化,不构成犯罪;对于第三种类型,最高法的复函对此进行了除罪化处理;目前重点是第四种类型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第三方开票公司与受票方无任何交易,本不该开具发票,这种行为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虚开,但是否可以直接入刑呢,从甲公司找第三方代开的目的来看,其本意并非是为了自己或他人骗取税款,而是为了获取交易机会达成真实交易,从国家税款有无损失来看,受票方拿到进项票后进行抵扣,但第三方也进行了如实申报税款,那么国家税款同样没有损失。不能仅仅因没有挂靠协议或者没有以第三方名义进行交易即认定该行为入刑,刑法的穿透性要求必须研判这几种模式的实质区别,而除了形式上与模式上的区别外,其对于国家税款损失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三、代开入刑之批判

入罪理由一:增值税遵循“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即本环节纳税人未缴纳税款,下环节纳税人不抵扣税款。如果行为人在真实交易中没有缴纳增值税——如在进项中以不开具进项发票的低价交易,则国家并未基于该真实交易而征收到相应税款,这种情形下如果行为人在交易后以从第三方获取的发票进行抵扣,就将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

入罪理由一之批判:在进项中以不开具进项发票的低价交易完全是不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认定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依据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认定标准即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即使该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交易价的百分之七十,依然可以有正当理由:小规模纳税人的成本以及对于利润的要求较低;特别是我们国家目前是以票控税,只要第三人丙如实代开,第三方开给乙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就是甲乙之间的交易金额,从发票控税角度来看甲乙之间价格就是含税的,不会打破“征扣一致”的链条抵扣原则。

入罪理由二:对于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的企业,通过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法定途径,为了完成交易中的开票义务而不得不找其他公司为交易方开票的辩解无法律依据。

入罪理由二之批判:目前行政法意义上的代开除了税务局代开之外,还有挂靠代开的方式,模式三中的代开并不符合39号文的规定但依然进行了除罪化处理,故没有找税务机关代开不是入罪的理由,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然要回归到骗税目的、国家税款损失上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主管税务机关只可以申请代开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收取到这样的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那么交易第三方很可能就不会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商品交易,因为税收成本将大大增加。

入罪理由三:对于开票方而言,正常情况下开票方应向国家缴纳总货款或服务款17%的税额,因此开票方会在交易中要求受票方缴纳税额,但其只收5%-10%左右的开票费远低于其需要实际缴纳的数额。现实中,开票方往往是不具有其他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并不会真实缴纳税款,在利用不正当途径获取开票费后会逃匿,客观上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

入罪理由三之批判:首先,不能将5%-10%的开票费认定为税额,更不能将开票费与17%的税额之差认定为国家税款损失。国家税款损失应该要通过进项是否抵扣、销项是否申报进行判断,该5%-10%的开票费并不会进入国库,与国家税款损失无关;其次,挂靠开票也需要向被挂靠方支付低于17%税额的挂靠费,若以此种行为入刑,无疑挂靠开票也构成犯罪;最后,一般来讲代开发票来源有以下几种:(1)从上游虚开后向下游虚开,买票卖票;(2)从税务局领票后大量开票给他人,不缴纳税款;(3)向下游卖货不开票,将多余的票卖给第三方;(4)公司业绩不好,进项票远多于销项票;(5)开票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政策卖票赚差价,并非均为空壳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必须查明第三方开票主体是否将涉案发票申报,未 申报的原因是什么,行为人对此是否知情,是否存在明知他人逃税的故意,不能进行不利于被告人的推定。

有货代开型因为有真实交易发生,所以代开发票的行为并没有使受票方在实质增值额的范围内少缴税款,这种行为只是违规开具发票,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虚开。挂靠开票、以他人名义开票均不构成犯罪,也就是不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类型四中的代开模式也并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该进行类推解释得出无罪的结论。

【第14篇】个人代开增值税票查询

申请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想奔波跑税务局排队?现在一台手机就能解决问题啦!微信“移动办税”手机申请,教你快速简便搞定全流程!

注意事项: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企业用户的办税人员和自然人用户登录移动电子税务局系统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方可使用系统。

以广西为例:(1)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关注后进入公众号,依次选择【办一办】->【移动办税】点击进入移动办税系统。

(2)屏幕最下方选择“办税”,进入“发票使用”界面,选择“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

(3)依项填写代开发票信息,*为必填项。

(4)点击 “保存申请”进入“确认发票信息”,核对税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5)申请成功。可以点击“查询申请单”进行查询,点击“新建申请单”进行申请,点击“代开缴款”进行缴款。

未在该平台进行缴款可以到自助机进行缴款并开票,已在该平台进行缴款,也可以在自助机进行开票。办理相关业务请携带身份证。

【第15篇】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即自然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么?申请代开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q1

哪些情形下自然人(即文件中的“其他个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1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2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1,情形2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情形3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4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执行。

情形3,情形4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q2

如果发生符合上述情形的事项,自然人都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

第二,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q3

特定行业企业代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专用发票有什么特别规定?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友情提醒:自然人发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行为,需要注意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且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如果是特定行业,如保险企业,还需要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内的特别规定。

代开增值税普票证明(15个范本)

一、什么是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以及作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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