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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9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

【第1篇】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即征即退呢?通俗讲就是税务机关把税款先征收了,随后再全部或部分返还给纳税人。这属于税收优惠的一种形式。

有的朋友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要这么做?好像有些多此一举,直接免征不就好了吗?

当然不好。如果直接免征,那么企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销售免税项目也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如果采取即征即退的方式,企业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而且销售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保证了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所以同样是增值税税收优惠,采取即征即退方式对增值税税制不会造成冲击,更为科学合理一些。

根据统计,截止2023年6月,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有以下11项。这11项即征即退,却也不完全一样,它们又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

一、 限额退。有一种情况,享受该优惠的是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按照安置残疾人人数,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倍退税。

二、 全额退。有两种情况,一是黄金期货交易,二是铂金交易。黄金期货交易发生实物交割并出库的即征即退,享受这两类优惠要关注文件中的前置条件。

三、 按比例退。有三种情况,新型墙体材料和风力发电增值税是50%的退税比例,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不同的资源利用退税率是30%~100%不等,大家可查询文件后下载产品目录来对照适用。

四、 超税负退。有五种情况。分别是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动漫企业、飞机维修、管道运输、软件产品,只要实际税负超过一定比例就会退税。这里需要注意,除了飞机维修是实际税负超6%以后即征即退,其余的都是超3%即征即退。为什么飞机维修的税负比例高呢?是优惠中的歧视吗?其实不是,这个超税负退税通常比照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因为飞机维修即征即退政策出台早,当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6%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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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是对于增值税的一项优惠政策,那么今天我们先从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怎么申请,来说明。

首先,我们来说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

通俗的来说“即征即退”就是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再按照优惠政策,经纳税人申请,由税务局批准后即时退还多缴的税款。

而涉及到即征即退的行业有:01飞机维修劳务 02风力、光伏发电 03 资源综合利用 04安置残疾人 05软件产品 06 新型墙体材料 07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其中,残疾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其次,“即征即退”要退多少呢?

对于软件行业来说,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自产自销的软件产品,按13%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比如,一家软件生产企业,如果本月软件产品销售额10万元,那么应交增值税1.3万元,税负率为13%,可以退10%,也就是10*10%=1万元。

这里需要说明,不同的行业即征即退的比例不同,比如说飞机维修服务是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而光伏发电是增值税额的50%可以即征即退,因此涉及到大家的不同的行业,我们要先查询退税的比例。

那么,我们来看下,在哪里申请享受即征即退呢?

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申请后,需要税务局审批,税务局审批完成后,单位得到“税务事项通知书”,那么在申报时,就可以按照即征即退来填报。

下篇文章,小编将主要介绍即征即退的记账和申报,大家不要错过哦!

【第3篇】增值税即征即退流程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增值税税收减免,应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目前哪些行业,

符合什么条件的纳税人

可以享受该惠税政策呢?

请听我们娓娓道来。

一 、惠税行业与应满足条件

01、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02、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

1.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3.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4.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名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03、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04、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3. 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05、动漫产业即征即退

1.自主生产的动漫软件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并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符合《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规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06、飞机维修劳务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二 、办理材料

行业

办理材料

共性材料

除共性材料外所需的个性材料

软件产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资源综合利用

1.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安置残疾人

1.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2.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3.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新型墙体材料

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动漫产业

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飞机维修劳务

只需共性材料

三 、纳税人端申请流程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到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界面左侧导航栏选择【税收减免备案】→【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3.进入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引导页,先选择需要备案的征收项目和税务事项,才能点击“下一步”进入备案表。

4.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表,并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

5. 点击右上角上传附送资料。

6. 点击【提交】按钮,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7. 点击申请后,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四、纳税人端进度追踪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事项进度管理】可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查签等操作。

2. 纳税人点击【进度跟踪】可查看进度情况。

end

【第4篇】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申请条件和涉税处理前段时间猫叔和大家介绍过,

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怎么回事,大部分小伙伴还不太清楚,猫叔也看到不少小伙伴在群里问,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增值税即征即退”文章。

历史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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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类型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 征收入库后,及时退还;

由于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后退库,保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按照规定开具专票,正常计税,购买方凭票抵扣,不受政策影响。(1)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2)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申报时涉及到的表格主要有增值税申报主表和附表(一),如下图:

2、软件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案例

今天主要以软件产品行业,举例说明:增值税即征即退如何申请?如何计算退税额,以及填写申报表和相关后续账务处理?

主要政策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注意: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备案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计算退税额

即征即退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申报表填报举例: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份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113万的含税销售收入,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万,不考虑其他的因素,该企业2023年10月份填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如下:

(1)先填写附表一相关数据:

(2)主表填写附表1填写完成后,主表会自动取数,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和销项税分别列示开,由于本案例软件开发企业无一般项目,申报时都列示在“即征即退项目”:

注意:实务中,由于增值税附表二是不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的,全部填写在一起,但是主表上我们需要分开填列为“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如果企业销售的是符合即征即退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我们就需要分开填写计算。退税流程

上述例子中的企业,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0万元-100万*3%=7万元。

纳税人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提交以下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网上办理退税申请

多地已经开通了网上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申请业务,纳税人可以在线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具体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一般退(抵)税管理”下的“入库减免退抵税”模块,在页面中找到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点击后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在相关页面下填写并提交电子的《退(抵)税申请表》,并根据具体项目的资料要求上传提交附件,即完成即征即退退税申请,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可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4、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所退税款应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缴纳增值税税款时,和平时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根据上面案例,当实际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7万元

贷:其他收益 7万元

问:符合即征即退增值税条件的,可以退还城建税和附加税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税【2005】72号)规定,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这“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附加税是一律不予退还(返)的。

本文来源转载于会计头条app,本文为猫叔说税原创文章,作者猫叔

【第5篇】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

在实务中,很多软件企业满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是由于财务人员经验不足或者对政策解读有误,致使软件企业不能合规享受此优惠政策,甚至由于财务人员操作不当,致使企业缴纳退税后还要补税,承担滞纳金,影响企业纳税信用等级。

为了帮助软件企业规范增值税即征即优惠政策实务操作,本人特梳理如下退税流程,希望能帮助读者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

一、政策依据

(一)即征即退依据

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现行税率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原来规定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决定意见为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改为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二)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二、日常准备工作

(一)软件检测报告

项目申报人员需要保证公司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证明材料。

(二)建立软著台账

公司研发人员、产品经理、项目申报人员应建立软件产品、软著信息共享,保证公司能及时对公司软件产品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项目申报人员应建立并及时更新公司《产品与软著对应台账》,包含的内容有:产品分类、产品名称、对应软著名称。

另外软著应该单独建立台账,单独管理,台账内容有:证书名称、获得年份、有限年限、登记号、证书编号、取得方式、取得公司名称;证书需要扫描,电子档案存档。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著作权必须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受让取得的软件产品不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三、销售合同签订

销售人员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涉及销售公司软件产品时,需要参照《产品与软著对应台账》,选择与客户需求相对应的产品,且产品名称按照产品对应的软著名称填写,销售合同条款为软件产品销售条款,并在销售合同中约定软件著作权归我方所有。

产品销售合同签订前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条款需财务审核。

四、开票管理要求

开票申请人员在提交开票申请时,软件产品开票必须提交销售合同,且开票申请产品名称、销售合同产品名称、软著名称必须保证三者一致,如果不一致,不允许开票。

税率适用现行税率,目前为13%,商品税收编码为软件。

财务部开票人员在开票时要核对开票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开具发票。

开票申请审核人员、开票人员应按照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软件产品开票,防止不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五、纳税申报

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税务局规定申报软件产品增值税,目前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六、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流程规定

(一)申请表填制

财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由会计每月20日(节假日向后顺延)发起,并填写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会计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办理公司名称、填制日期、开票年月、发票号、商品代码、货物或劳务名称、客户名称、数量、收入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金额、销售合同编号、已纳税额、应退税额;校对实际增值税税负率是否等于3%,如果不是查找原因并更正。

财务主管确认开票名称是否与软著名称一致、软著是否为自主研发、销售合同商品名称是否与发票名称一致;只需要填写是或者否即可。

(二)签批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须相关人员(会计、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齐全后财务方可申请退税。

财务工作时一项严谨、精确的工作,失之一毫,谬之千里。

【第6篇】增值税即征即退账务处理

分录一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0万元 分录二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1万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9万元其他收益 1万元 分录三今年年底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分录四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 10万元贷:其他收益 10万元收到增值税返还借:银行存款 1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 10万元 分录五增值税转出的账务处理:借:成本费用存货等 1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万元

分录六农产品加计抵扣1%的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9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万元贷:原材料 10万元 分录七结转一般纳税人转小的时候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的账务处理:借:资产成本费用存货等 10万元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0万元 分录八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的账务处理(比如出租房屋后付租金):借:应收账款 10.9万元贷:其他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9万元收到房租款项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9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9万元 分录九尚未勾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借:原材料 10万元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万元贷:银行存款 11.3万元勾选认证抵扣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万元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万元 分录十企业预缴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元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万元

【第7篇】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

最近两个月的时间都在办理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虽然还没有收到退税的款项,但是已经入坑很多次,今天把办理流程整理供大家参考。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第二,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第三,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备案。

首次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备案需要携带公章、营业执照原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个别税务局首次需要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还有的税务机关备案的时候没有强制要求检测报告,但是后期提供退税资料的时候需要提供。每个税务机关的要求不同,可以提前咨询一下。

第四,业务合同签订。

签订业务合同时,销售软件产品的名字一定要严格与公司取得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第五,财务开具发票。

财务在开具发票时,发票上销售软件的名字也要严格与公司取得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第六,增值税纳税申报。

开票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提前进行备案的企业,在开具销售软件的发票后进行纳税申报时,销售软件的销售收入、销项税额会在即征即退项目自动带出。

然后计算归属于本次退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

计算归属于本次退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首先区分进项发票属于用于退税项目、用于一般项目、无法划分用途的进项发票。用于退税项目的进项全额计入本次退税项目进项,进行抵扣;用于无法划分用途的进项税额按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公式: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当月软件产品收入/当月全部销售收入)

第七,向税局提交退税资料。

进项纳税申报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资料。一般包含《退税申请审批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月进项发票明细表、软件企业退税情况说明。每个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资料有细微区别,提交资料前需要提前咨询税务机关。

软件增值税企业即征注意事项:

1. 税收优惠备案一定要在开具销售软件发票之前。备案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项目会自动带出销售额、税额,只有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项目有数据的情况下,税局才会办理退税。

2. 合同、发票上销售软件的名字一定要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面的名字保持一致,一字不差。

3. 在进行开票当月纳税申报时,要计算对应的本次退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手动更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如果不知道如何计算,可提前咨询税局,有些税局即退项目进项税额为0的,直接拒绝退税。

【第8篇】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导读】:有些软件服务是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那么软件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发票怎么开呢?会计学堂的小编这就来为大家解答,具体的内容小编整理了一些参考资料罗列在下文,大家赶紧接着往下看看吧.

软件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发票怎么开

答:即征即退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与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后返具有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但税款返还滞后,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存在税款不能及时返还甚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企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即征即退优惠不属于销售免税货物.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一般的减免税不同,目的是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核算的情况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所以,企业销售的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可以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的来说就是正常填写要开票的金额,纳税申报以后再提交资料申请退税

软件即征即退补缴增值税账务处理

答: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和资本法.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取的是收益法.

1、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3、 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第9篇】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流程

问:我公司是一家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安装服务费,未区分软件及安装服务的销售额,请问该如何缴纳增值税,能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第四条第(一)项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综上,你公司销售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属于混合销售按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第10篇】申请残疾人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为了鼓励企业招用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国家先后出台了许多税收政策,给予企业扶持,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符合条件的企业既可以即征即退,又可以加计扣除。接下来几天,咱们就逐一梳理一下:

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6)52号文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在这要注意,享受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安置残疾人人数占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安置残疾人数不低于5人(含5人)。

2,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每一位残疾人缴纳社保。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工资,且不低于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注意不是现金支付

注意:1,不得跨年度结转,只能当年度结转。例如,a企业2023年安置残疾人10人,符合即征即退所有条件,按照a企业所在区县规定,每个纳税人可以限额即征即退1万元,故该企业每月即征即退10万元,如果2023年1月销售生产货物缴纳增值税7万元,当期该纳税人可即征即退增值税7万元,另可扣除的3万元(10-7)可以在2023年度以后的月份计算扣除,但是不能结转到2023年度。

2,文化体育服务,娱乐服务,销售直接外购货物(包括批发零售)及销售委托加工货物取得的收入,不能享受即征即退。只有生产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方劳务,及提供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上述文化体育服务、娱乐服务),才能享受。所以,取得不同类型收入的单位必须分别核算,如不能分别核算,不能享受该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33号,在计算扣除限额的时候,安置残疾人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次月开始算;但是,残疾人减少是从减少当月计算。

【第11篇】即征即退增值税会计处理

总听到别人说即征即退,可到底啥是即征即退,目前有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又该如何申请优惠呢?享受到即征即退政策的企业,这帐要怎么做?纳税申报要怎么填?老会计不愿分享的即征即退全流程,我来分享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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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管道运输服务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摘要: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财税【2000】102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2.财税【2011】100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3.财税【2015】73号,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4.财税【2016】52号,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5.财税【2015】74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6.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7.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8.财税【2018】38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9.财政部 总局公告2023年40号,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

二、取消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规定,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以下均仅以软件产品作具体分析。

1.废止了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第1项规定。

2.未废止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谁质疑谁办检测。原由纳税人去办理检测,现改为由税务机关办理。

4.纳税人质疑税务机关委托检测结果的,如何处理?

三、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分摊特殊规定

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1.即征即退项目单独核算、单独填报增值税相关数据。

2.即征即退项目与其他增值税项目,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占比分摊。

3.不同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改增36号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摊,仅以销售额占比计算。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4.两者并不矛盾,是两项不同业务的进项税额分摊。

5.即征即退的分摊方式由纳税人选定,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年度内可能存在两种分摊方式。

6.即征即退的分摊方式,未规定税务机关有按年度数据调整的清算权,未规定税务机关有选择按成本或销售额分摊的决定权。

如毛利较大的软件产品且其他项目均为一般计税的,选择按实际成本分摊更有利。

四、未及时备案能否追溯享受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4.1.2—125税收减免备案:“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应报送:(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是备案类税收减免。

2.假设,纳税人2023年元月已取得登记证书等符合即征即退条件,或者纳税人2023年9月才取得登记证书但证书注明日期为2023年元月,那么,2023年10月备案能否追溯享受2023年1-9月份的即征即退?

后期依规备案的,应能追溯享受2023年1-9月份的即征即退。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但纳税人享有首违免罚的权利。

税总发[2014]107号规定,(十一)实施备案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五、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加计抵减和免抵退税

1.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的,即征即退项目可加计抵减。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3.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财税[2012]39号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六、即征即退与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1.以上即征即退,除软件产品外,不符合以上规定,应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2.软件即征即退不征税收入特殊规定。

财税[2012]27号第五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由财税[2012]27号,能否推知财税[2011]70号的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的,所谓同时符合情形:重在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可忽略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要有专项用途并单独核算。

4.每一笔费用及资产折旧涉及繁琐的纳税调整。

财税[2011]70号,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60个月内限期使用。

财税[2011]70号,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的,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来源:税白天下 作者:罗老师

【第13篇】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资料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14篇】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最近几年里,国税局对多个行业和多个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所以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的享受该优惠政策,我们对于此做了汇总合集:

1、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为适用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趋势,确定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具体税负超出6%的部分推行由税务部门即征即退的现行政策。

2、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5、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7、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与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8、纳税人适用该政策需要何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申请资料?

纳税人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第15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满足什么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政策?

答: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15个范本)

什么是即征即退呢?通俗讲就是税务机关把税款先征收了,随后再全部或部分返还给纳税人。这属于税收优惠的一种形式。有的朋友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要这么做?好像有些多此一举,直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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