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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税认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7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上海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上海增值税认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上海增值税认证

【第1篇】上海增值税认证

从2023年3月最高检在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合规改革试点,到2023年4月合规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最高检至各级检察院公示了多起合规不诉案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占有相当的比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涉企涉经营犯罪,天然契合合规不起诉制度适用。经对既有案例分析,结合办案经验,虚开案的合规不诉适用仍具有税额未突破250万、企业合规不诉负责人未能免刑、认罪认罚补税为适用前提等重难点,以下结合办案经验撰文分享。

一、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推进历程与适用条件

(一)推进历程:6个试点单位+10省市试点+全国范围推开

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江苏省张家港市,深圳市宝安区、南山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检察院6个基层检院率先部署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的试点工作。

202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扩大到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据统计,试点范围扩展到62个市级院、387个基层院。

2023年3月8日,张军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23年,涉企等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全年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23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

202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深入总结两年来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并正式“官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二)适用条件:涉企犯罪+认罪认罚+实体企业+自愿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四条,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1、涉企犯罪案件;

2、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

3、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

4、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

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排除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

2、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3、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

4、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

5、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二、14起虚开案件适用合规不起诉汇总分析

(一)14起合规不起诉虚开案件汇总

在今年的两会记者会中,最高检披露,虚开发票类案件约占合规不起诉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我们选取以下14起案件作为样本,提炼关键词以分析,其中13起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起为虚开普通发票。

(二)虚开案件合规不起诉适用共性分析

1、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是最主要的虚开案件类型;

2、江苏省、浙江省是目前虚开合规不起诉案件最多的地区;

3、虚开合规不起诉案件的涉税数额均在250万以下(11起案件涉税数额在50万以下,3起案件数额在50万-250万区间,且其中2起案件超过200万);

4、合规不起诉主体不仅包括受票企业及其责任人,还包括开票企业及其责任人、介绍人。并且从文书披露信息可知,开票企业及其责任人、介绍人等主体取得合规不起诉结果,以受票企业补缴税款并获得合规不起诉结果为前提;

5、认罪认罚、补缴税款为适用条件,多数案件还具有自首情节,2起税额超200万的案件,除认罪认罚、补缴税款之外,分别具有立功、从犯法定减轻情节,再次凸显虚开犯罪合规不起诉制度适用在税额上的适用上限。

三、办案手记:企业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规不起诉完整流程

根据最高检《指导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办案经验,我们将虚开案件合规流程整理如下:

1、启动: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启动,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主动审查是否符合适用条件,也可以由涉案企业申请适用,但最终适用需要企业提出申请,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层报省检院同意后启动实施。

2. 成立评估小组、形成工作方案: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评估小组专家成员中,无论是意见分量还是人员占比都具有重要地位。

3、提交合规计划:涉案企业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主要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反映出的企业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业务审批流程不规范、税务合规意识欠缺等方面问题,制定可行的合规管理规范,并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限,需要关注的是,涉虚开案件,企业暴露出来的风险更多集中在财务、税务管理方面,故合规计划制定应体现在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收付审批制度》《发票管理规范》等方面,突出重点。

4、审查合规计划:评估小组对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案企业承诺履行的期限,确定合规考察期限。

5、执行合规计划:涉案企业按照合规计划的事项和期限,执行合规计划。包括制定制度文本、员工学习情况视频资料、聘请外部财税专家就发票管理规范培训情况等。

6、检查、评估、考核:在合规考察期内,第三方组织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在合规考察期届满后,第三方组织对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合规情况的考察/抽查包括实地检查、分别单独询问业务财务等部门成员、查看企业账簿资料等方式。企业应格外关注,不能只是纸面上的合规。

7、评估小组出具《评估报告》:第三方组织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报送检院。

8、召开听证会:检院组织评估小组专家、企业代表、办案人员等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评估小组专家成员到会发表意见。

9、作出不起诉决定:合规整改通过,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检院召开检委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10、刑行反向衔接:结合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完成情况及第三方组织参与的听证会情况,仍有涉及到需要税务处理处罚的,转税务机关。

四、虚开刑案适用合规不起诉适用的四个难题

(一)界限:税额250万元以上案件,暂无适用合规不起诉

在已公布的合规不起诉虚开案件中,涉案税额超过200万元的有2起。目前尚无税额250万元以上适用合规不起诉的案件。根本原因在于,合规不起诉所依赖的基础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合规不起诉的适用,从内在要求上,必须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条件。

前述2起税额200余万的案件,成功适用合规不起诉得益于具有从犯、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在量刑幅度上获得了减档到3年以下的机会。但是税额250万元以上的案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即使存在减档情节,也难以降到3年以下,因此,适用合规不起诉存在制度障碍。此时,需要律师更加细致把握案件证据链条的基础上,梳理交易类型降低指控金额、分析案涉交易事实寻求变更罪名(非法购买、虚开发票等)等方向,寻找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空间。

(二)两难:合规不起诉与无罪辩护两条路径恐不能兼得

根据《指导意见》第四条,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是合规第三方机制适用的必要条件之一。由此,根据当前制度设定,适用合规不起诉与无罪辩护成为两条对立的处理路径。

在构成犯罪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合规不起诉无疑为争取从宽处罚提供了有效途径。但在是否构成犯罪尚不清晰的情况下,合规不起诉的适用则会严重限缩无罪辩护的空间。

面对无罪辩护的低成功率与高时间成本,涉案企业及人员为了能够更有把握地获取从宽处理结果,争取企业生产发展的机会,往往会选择放弃自我辩护权利,来寻求合规不起诉适用。而此种情形下,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能会放松对案件本身是否构罪的审查。这就导致本不属于犯罪的案件可能会被认定构成犯罪,错误认定某种交易模式的性质,给行业和地区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并且,企业申请合规不起诉并不一定会通过检察机关的审查,一旦合规不起诉的路径丧失,进行无罪辩护无疑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会以此为据坚定对犯罪的指控,法官也可能因此对案件构成犯罪加强内心确认。合规不起诉的适用失败使得案件面临更大的风险。提醒涉案企业、人员面对这一两难选择时,要更加慎重。

合规不起诉与无罪辩护矛盾的调和需从制度设置入手。虽然认罪认罚作为合规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具有其合理性,但就虚开案件来讲,仍应考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罪认定,理论及司法实践仍存较大争议的现实,给与企业无罪辩护空间。

(三)风险:企业适用合规不起诉,个人却被起诉判刑

合规不起诉制度适用于涉企犯罪案件,即单位犯罪案件,各项适用条件也均是针对涉案企业设定。由此,部分地方的检察人员认为,第三方机制适用后,企业可以免于起诉,但是相关负责人仍然需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只能减轻处罚而无法免于起诉。

2023年10月11日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中的上海r公司、t公司、姜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就是这样一起案件。这提醒涉案企业和个人要关注合规不起诉企业和个人可能差别对待的风险。

根据刑法理论和规定,涉税单位犯罪要按照“双罚制”处罚单位和个人。但是,个人实际上只是单位犯罪承担责任的主体,并不是犯罪主体,因此,个人承担的刑事处罚其实来源于单位承担的刑事处罚。由此,如果单位免受刑事处罚,个人也不应再承担的刑事处罚。单位能够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个人也应随之适用,否则明显违背刑法原理,也将削弱合规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效果。

在前述14起案例中,不仅受票企业获得了合规不起诉结果,受票企业的责任人,甚至开票企业及其责任人以及介绍人都随之不起诉。这些案例的处理结果值得肯定。

(四)提醒:合规不诉不是终点,处理好行刑程序衔接

根据《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应当结合合规材料,依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检察院通过第三方机制,发现涉案企业或其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公安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因此,取得合规不起诉结果并不意味着涉案企业可以高枕无忧。合规不起诉只意味着刑事程序已经处理完毕,企业避免了刑事处罚,但是,如果企业构成行政违法的,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因此,在程序回转后,企业仍需要采取充分的措施积极应对行政程序,从定性是否正确、处罚依据是否充足、处罚轻重是否适当,处理处罚的程序是否正当等角度进行抗辩。

另外,如果企业最终被予以行政处罚,企业要设法解决生存困难。企业进入刑事程序,往往负责人会被采取强制措施,企业生产停滞,因此在获得合规不起诉结果之后,企业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恢复经营。此时如果面临的罚款金额较大,企业可能一时间难以承受。对此,企业应争取税务机关的从宽处罚,还可以按照《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向税局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以渡过暂时的生存困境。

【第2篇】上海增值税发票查询真伪查询

上海静安区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相信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初次鉴别发票真伪,大家都无从下手吧,下面就跟大家分享一些鉴别发票真伪的方法。比如说发票名称和文字内容的字体为楷体、正常复写后发票联所显的文字颜色为紫色、各联次发票的号码位数均为8位数,字体为新式哥特字体、发票大写金额栏位置采用发票文字印色套印色条;再或者从发票外表来识别,从发票外表看有以下二个方面特征:红色荧光防伪标记或微缩字母防伪标记,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是由“某某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3篇】上海增值税发票认证平台

近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邀请5名纳税人代表走进该局智慧办税服务厅,开展“税务体验师带您‘尝鲜’智慧税务”活动,体会智慧办税服务和税费办理流程,感受市税收的智慧发展和澎湃活力。

“您看,智慧办税服务厅五大功能区,都蕴含着满满的智慧税务元素……”5名“税务体验师”跟随“税务导游”走进智能识别区、互联网云桌面平台、自助终端、双屏辅导区等功能区域。其中,双屏办税辅导功能令他们印象深刻。“电子税务局建设的越来越完善,各项功能十分实用,但初次使用某项功能时还会有些不知所措,眼前的双屏智能辅导终端通过主副屏双屏互动,进行“同步式”辅导,还可实现远程视频连线,高效解决线上操作疑难,实在是太方便了。”一名企业代表表示。

依托数字化驱动税收征管方式变革,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中国税收征管正在从“以控税”走向“以数治税”的模式转变。当前,我们正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持续拓展税收大数据资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29.450, -0.73, -2.42%)数据有机贯通。

新税网获悉,税务总局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

此外,为切实加强电平台工程监理的过程监督与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实施合规性,提升实施质量和管理规范性,降低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风险,今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招标公告,为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

全国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来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服务平台,支撑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支持4500万户纳税人、2.8亿非企业用户电子和数亿级用户的电子使用需要,统筹兼顾“两个减负”和实时在线,形成强大的应用保障能力,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提高税务部门管理智能化程度,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电子服务平台项目工程旨在建立以电子为基础的管理方式和制度体系,构建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新模式的关键基础设施。

电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实现从申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新建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纳税人服务系统、税务管理系统、决策指挥系统。

纳税人服务系统是以电子的业务办理和征纳互动服务为基本内容。

5名税务体验师纷纷打卡“智能识别”“网上办”“自助办”等特色服务,亲身体验“双屏辅导”“轻松学”等便民服务,“零距离”感受改造后办税服务厅的智能化和人性化,完整体验了各区域业务办理流程,沉浸式感受智慧税务赋能便民办税的新变化。“税务部门的服务真是好,现在来大厅办理业务,税务人员可以全程对我们提供一对一协助,再详细的操作指引都不如‘手把手辅导’来得实在,为办税服务厅的‘陪伴式’服务点个赞!”一名体验师感慨道。

体验活动结束后,税务干部与体验师开展交流座谈,分享智慧税务新体验,针对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等谈看法、提建议、出点子,“这种零距离、深入接触的办税体验活动特别好,参与感和互动性很强,深切感受到办税更方便、更舒适。”参加座谈的一名体验师说。该局有关负责人认真听取纳税人心声,并表示后续将不断优化完善。

该局主要负责人王军表示:“我们邀请纳税人化身‘税务体验师’,让其全方位、多角度、零距离体验‘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人工兜底’的智慧办税新模式,充分发挥‘税务体验师’对税务工作的‘质检员’‘宣传员’‘智囊团’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全面分析体验师的意见建议,找准办税缴费‘堵痛点’,营造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用我们的非常努力,赢得纳税人的非常满意。”

为提升新办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结合近年来税收政策调整及办税流程变化情况,更新2022版《市高新区纳税服务指引》,为新办纳税人办税缴费扫清障碍。

纳税人通过网页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种方式访问电子服务平台,实现包括身份认证授权、、交付、查验、申诉以及关联的税费申报、出口退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及涉税咨询服务。

电服务平台为税务部门提供授信管理、标签管理、异常处理、风险防控、税费事项管理等功能,支持税务人员对和关联业务的统一监控、资源调配和工作协同,实现税务体系内部协同联动,提高办公效率。

电子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电子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二年,工程总投资概算超十三亿元。

据悉,电平台建设期建设关键建设时间节点为,招标采购 2 个月;工程需求分析及设计 1 个月;软硬件设备供货及实施部署 3 个月;根据智研咨询的分析,2023年,我国财税服务市场规模达到1千.1亿元,2012-2023年实现年均复合增长率11.47%,可以看到,随着中国社会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这个市场将呈快速增长,赢“天王山”者将赢未来!软硬件设备供货及实施部署过程中,同步进行云平台系统软件实施部署,周期为 5 个月;应用系统发实施历时 10 个月,其中应用软件发历时 6 个月,软件实施 4 个月;系统稳定运行后对工程进行验收,其中工程初验历时6个月;工程终验历时 6 个月。

此外,电平台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3千万元.上海代开发票(k h p 6 1 3)为你住宿,餐饮,工程等,全国可开,纸质邮递到家,直接面向全国纳税人提供、使用、交付等服务。其中工程费用124252.31万元,工程费用包括硬件设备购置费 7万.90 万元,软件购置费 4万.15 万元。(系统软件费 2万.90,定制发费 2万.25)。系统集成费 6万.26 万元。

为切实加强电平台工程监理的过程监督与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实施合规性,提升实施质量和管理规范性,降低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风险,10月12日,国税总局针对电子服务平台工程建设展第三方监理发布了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千.59万元。

“在2022版服务指引中,我们增设了新办纳税人专题,从信息获取、办税事项、办税途径、办税流程四个方面对新办纳税人进行全流程提醒,帮助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行稳致远。”市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杜军介绍说。

在《市高新区纳税服务指引》中,新办纳税人能够快速获取市电子税务局、市税务微信公众号、市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的相关信息,轻松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及优惠,知悉应申报的税(费)种类及其申报期限、市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等。此外,在操作指引模块,新办纳税人能够详细学习“沂办税”一码通办的业务操作流程,实现足不出户即可提办业务。

【第4篇】上海市增值税发票查询

就医时,往返窗口、排队取纸质票据太麻烦?近日,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线“电子票据”便民服务,让居民就医更便捷。

患者只需扫一扫凭证上的二维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就会发送到手机中,方便保存、打印和使用,避免票据丢失。这也是中心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成为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具体体现。

上线“电子票据”后,前来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可享受“就医—缴费—电子票据”一站式服务。有患者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打印了就诊的发票,“二维码扫一下非常简单,以后发票不怕丢,查询也方便了。”

电子票据使用便捷、操作简单。患者无需在窗口排队开票,也不必担心纸质发票遗失影响报销及其他需求;同时“无接触、高效率”的服务方式也会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优化就诊流程,让患者的就医体验更好。

为了真正做到服务居民患者,接下来,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科、财务科、办公室等部门将对居民的反馈逐一梳理、优化,提高就诊流程的便捷性,加强志愿者服务的主动性,以电子票据的“小切口”推动医院服务的“大变化”。

来源:上海杨浦

【第5篇】上海增值税勾选

为便利疫情期间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已延长至5月3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所属期3月和4月增值税均未申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延期抵扣勾选】”功能,在5月对所属期为3月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勾选抵扣。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申税小微专门整理了一份操作指南,快来看一看学一学吧!

part one

可以办理延期抵扣勾选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在某所属期以及之后月份均未进行过进项发票勾选确认、也未进行过申报,则可在后续月份对该属期的扣税凭证分属期进行选择确认用于抵扣,并将延期抵扣勾选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应属期进行申报。

接下来申税小微以申报所属期为3月的增值税为例,给大家讲讲以下三种情况应分别如何处理:

1.已申报未勾选,无需延期勾选

如果纳税人已完成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申报,但仍有部分抵扣凭证未选择确认用于抵扣,可以在以后属期继续勾选确认,不需要使用延期抵扣勾选功能。

2.未申报已勾选,无法延期勾选

如果纳税人未完成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申报,但是已对3月属期取得的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确认,则不能使用延期抵扣勾选功能,已选择确认的进项税额将计入3月属期的进项税额。

提示:这种情况下,若纳税人发现3月进项数据少勾选或者错勾选了,可以通过【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回退到3月所属期重新进行勾选认证。

回退税款所属期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税局征管系统内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回退成功后,纳税人可以再次就3月所属期的进项数据进行勾选调整,勾选完成后再重新统计确认,之后继续纳税申报即可。

3.未申报未勾选,可延期勾选

如果纳税人未完成所属期3、4月的增值税申报,且未对3、4月属期取得的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确认,则可在5月份使用延期抵扣勾选功能,对3月属期取得的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确认,延期抵扣勾选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3月属期的进项税额。

part two

延期抵扣勾选操作指引

功能路径: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首页--抵扣勾选--延期抵扣勾选。

第一步 延期勾选

发票勾选

(1)进入后页面提示选择所属期,选择后点击“确认”按钮。

(2)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3)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4)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提交成功将出现如下图所示。

发票撤销勾选

(1)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2)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3)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

(4)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

查看发票明细信息

(1)在列出发票的操作列,点击“查看明细信息”,可查看该发票明细信息,发票明细信息主要展示销方信息和发票状态信息。

(2)发票明细信息页面包括该发票的销方信息和违法违章信息,销方信息具体如下图:

(3)点击发票状态信息按钮可切换到发票状态信息内容,包括流转状态和管理状态信息,具体如下图:

如需勾选的发票较多,可采用批量勾选的方式:

延期批量勾选

延期发票批量抵扣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未勾选”选项后,用户可以对开票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按钮。

(2) 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汇总信息。

(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未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勾选”可实现对上述发票的全部在线勾选。

(4)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在批量勾选日志表里可以看到本次批量勾选的汇总信息。

发票批量抵扣撤销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已勾选”选项后,用户可以对勾选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按钮。

(2)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发票汇总信息。

(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已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撤销”可实现对上述全部发票的在线取消勾选(即发票状态变为未勾选状态)操作。

(4)数据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以红色字体标识出最近一次的日志记录。

第二步 延期统计

申请统计

如果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

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统计查询

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如果统计完成,则会出现如下页面:

撤销统计

在当前税款属期内,支持多次申请统计和撤销统计操作。

当期抵扣勾选操作被锁定后,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撤销统计提交成功,系统如下图所示:

确认统计统计完成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

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且不允许撤销统计,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后输入确认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点击右下角忘记确认密码可回答提示问题,如图:

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下图:

若忘记提示问题答案,点击右下角“重置”按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前往设置确认密码,如图:

输入密码、确认密码、提示问题和答案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第三步 选择延期抵扣所属期

(1)点击右上角“选择延期抵扣所属期”按钮

(2)选择所属期后点击“确认”

(3)弹出提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上海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10号

【第6篇】上海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

上海崇明县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关于增值税发票如何辩真伪呢,不少朋友应该都知道,大部分增值税发票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像商家开具给个人或者公司大多都是开具的普通发票,因为专用发票需要企业去申请是否具有这个资格,而且专用发票能抵进项税,所以很多小公司都无法开具专用发票。而我们普通老百姓大多拿着发票报销也都是商家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辨别真伪就可以通过它的特征去辨别,比如说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局监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且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在对光的情况下,肉眼能清晰地看到发票联水印纸上的水印图案为菱形,而且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字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安全防伪)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用紫外线灯照射呈现桔红色反应。这种特征辨别法需要我们拿到发票之后耐心仔细的去辨别,并且必要情况下还要使用一些工具,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觉得比较麻烦的,而目前已经出现了一种线上自助识别发票真伪的小程序,手机支付宝上就能直接操作,便捷又快速。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7篇】上海增值税税率

以企业名义在上海购房需要满足条件:

上海公司购房新政落地:

1.设立年限已满5年

2.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

3.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

4.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总结:条件变严,空壳公司已无法购房

企业购房的好处:

1.新购房屋资格:不能在上海市新购住宅的个人需购买房屋,可以用公司名义在上海市新购房屋。

2.贷款:公司购房不能贷款,但公司可以通过抵押等方式融资。

3.税费:

4.出让房屋的方式:

a、以公司名义转让房屋;

b、转让公司股权;

c、公司清算。

一.公司购房需要什么资格?

公司分为注册在境内的公司以及注册在境外的公司:

1.注册在境内的公司购买房屋类型和套数不受限制

2.注册在境外的公司不能在限购城市购买住宅,如果在限购城市有办事处,可以办事处的名义购买一套非住宅。

二.公司购房需要交什么税?

契税,印花税: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寓,写字楼,企业购买都需缴纳房屋总价3个点的税费和0.05%的印花税

房产税:根据1986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公司名下的房产每年需缴纳房产税,税费为:每年房产原值×70%×1.2%,针对个别区域,高新企业,扶贫单位,可能会有三年内免房产的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税:按照“建筑面积*30元/年”征收土地使用税等。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按时缴纳,需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三.转卖公司名下房产需要交什么税?

1.增值税及附加税: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征收;

2.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或由税务机关按成交价格的5%的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3.印花税:按成交价格×0.05%征收。此外,转卖公司名下房产,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一般按转让房产所得的净利润*25%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四:公司名义购、售房需要什么资料?

卖方(买方)为境内公司时,需要的备件有11项。分别为:

1、房产证;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批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5、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金融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9、国资委批复函(国有产权)、集体表决书(集体产权)、股东决议书(股份制企业);

10、测绘表;

11、公章。

卖方(买方)为境外公司时,需要的备件有8项。分别为:

1、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性身份证件;

4、商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代理人合法性身份证明;

7、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8、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主原则的书面承诺(但境外注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手续);

公司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如下 :

1、过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到场 或 (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

2、公司买房营业执照没有注册时间要求,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

3、公司买房交税:契税3%

4、公司买房自购房后5年方可出售。

5、企业出售缴纳差额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差额30%_60%,没有个人所得税,但每年有房产税:核定总价的0.84%

6、公司买房不贷款、一次性付款;

五.原价转卖公司名下房产能避税吗?

对于这种“阴阳合同”(即正式合同中做低房屋总价,余款另签一份补充合同),首先这种做法涉及偷税漏税,属于违法行为;其次,企业的每一笔账目都有进出明细,要作假并不容易;再者,房屋成交过程中,会有相关部门做房价评估,价格做得太低一般是通不过的。

六:公司购房如何办理贷款?

公司名义购房需要一次性全款,初始投入资金成本高,要到取得产权证后可办理抵押贷款。

七:公司购房有什么特殊性?

1、公司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转让,不需要经过交易中心,

但是这种只是变更股权及实际控制人,最适合做这种交易的是公司名下无其他不动产以及资产,否则不现实;

2、公司产权的房屋要想变更为个人名下必须要通过买卖,从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3以公司名义购置的房地产作为公司资产,为所有公司股东共同共用,在处置资产时需要经过所有股东同意及授权或取得董事会决议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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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上海二手房交易增值税

上海二手房(70年产权商品房)交易税费主要按买卖双方进行划分:

买方:契税、印花税;

卖方:增值税、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个税 缴纳标准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略有区别)

具体如下所示:

【买方相关税费】

1、契税:

首套住宅且面积≤90㎡:网签价 ×1%;

首套住宅且面积>90㎡:网签价 ×1.5%;

非首套住宅:网签价 ×3%;

2、印花税:0.05%×总房价

【卖方相关税费】

a、普通住宅

1、增值税

满五年:免收

未满五年:5.3%×房屋总价

2、印花税:0.05%×总房价

3、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

未满五年:差额×20%或者总价×1%

b、非普通住宅

1、增值税

满五年:买进卖出差额的5.3%

未满五年:5.3%×房屋总价

2、印花税:0.05%×总房价

3、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

未满五年:差额×20%或者总价×2%

这里穿插补充一下上海关于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基本上很难实现…

【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坐落在内环线(以中山路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450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230万元/套。

【第9篇】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上海

增值税又有变化了,增值税免征、留抵退税等政策相继实行,增值税勾选平台也迎来重大升级。

登录增值税勾选平台后,第一个变化就来了,一个让大家容易忽略的弹窗说明,阐述了此次的4个大变化。

一、增加不抵扣原因

首先是企业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时,新增一个字段”不抵扣原因“,而且该字段是必须录入的,如下截图所示:

二、汇总勾选

“针对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新增【汇总勾选确认维护功能】,针对需要进行汇总勾选的总机构,系统支持其对所辖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统一进行勾选、确认。”

汇总功能的增加十分有必要。就拿发票管理来说,会计拿到一摞发票,把发票录入到《发票小工具》中,通过系统进行了发票查重和真伪查验,没有问题后,这些发票自动生成台账。

试想,没有汇总,财务要把诸多发票一张一张汇集到表格中,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考虑到管理需求,发票小工具也新增了汇总(统计)功能,让管理变得更加细致、精确。

三、优化入账

“优化【发票入账】功能的校验,对于未入账的全额冲红的发票不允许入账。”

四、发票健康度自检

新增【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对于经检查存在票面信息异常的发票在系统首页进行提醒。

【第10篇】上海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现实中部分老板为了避开缴税,收款都尽量不会开取发票,但是老板如需从账上提现则会需要缴纳比较高昂的税负,其中25%的企业所得税与20%的股东分红税是老板比较头疼的问题,不开票的话账连账户都不好做。

聪明一点的老板就选择,开发票的收入走对公帐户,不开发票的收入走私人账户,所有成本费用都是有合规发票的。然而这么操作也会有相当大的风险,将本来应由公司收取的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到股东个人账户,这实际上就是逃税!股东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逃税罪”…

还想用个人账户避税?进账多少会被查?老板们一定要知道!

三百万利润“公转私”只需缴税1.7%,利润转移合理合规节税上百万

大多数老板都非专业出生,对于财税的相关知识有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交给财务,但其实财务更加注重的就是做账,但是对于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鲜有关注。公司利润不能私户转入,但是我们可以将这部分无票利润转入低税负地区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原理

通过上海奉贤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将无票利润业务由个人独资承接即可,可提供成本票,增加企业成本,从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

1. 优势:

个人独资企业无企业所得税,按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申请核定征收,无需见票入账,解决企业成本票缺口;

官方税务网厅可查“核定征收”,作为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保障;

无企业所得税,只上交一次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公转私合理合规;

2、税种及税率

税率详解

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可为小规模也可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可享受1%的优惠税率;

所得税: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为5%-10%,按照五级超额累进制缴纳, 且按个体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加税:0.3%~0.6%

(附加税=增值税*附加税率,上海附加税率3%,重庆附加税率6%)

二、筹划方案

张三因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许多真实发生却无法取得费用发票的支出,造成企业存在350w成本票缺口,若350w未取得发票,则计入企业利润部分,需缴税:

企业所得税:350w×25%=87.5w

股东分红税:(350w-87.5w)×20%=52.5w

总计:87.5w+52.5w=140万

张三通过爱人在上海奉贤成立一家独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并由个人独资承接这笔利润,筹划后税负如下:

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来确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数量,如业务量大,可成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

【第11篇】上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海虚开发票罪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有两个量刑档次: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比较好理解,立案追诉标准即系“情节严重”的标准,现该标准为虚开金额50万元以上(原来为40万元以上),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尚没有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由各地法院在审理虚开发票罪案件时予以把握。

那么,上海地区虚开发票金额达到多少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呢?以下是何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上海地区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虚开发票罪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上海a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曹某虚开发票案

1.2.案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沪02刑终303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上诉单位a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审被告人曹某在经营过程中,让他人为自己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情节特别严重(票面金额共计25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曹某作为a公司的控股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让他人为自己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应认为曹某的行为即为单位行为,故a公司构成单位犯罪。对a公司上诉提出a公司不构成犯罪的辩解不予采信。鉴于a公司、曹某有自首情节,曹某认罪认罚,对a公司、曹某均可减轻处罚,对曹某可适用缓刑。原审法院根据a公司、曹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所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

2.1.案例二:陆某某虚开发票案

2.1.案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7刑初1761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在a公司任职期间,让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人民币27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陆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相应税款已由单位补缴,可从轻从宽处罚。

3.1.案例三:洪某某虚开发票案

3.2.案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51刑初474号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让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3434114.33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洪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如下:被告人洪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4.1.案例四:林某某虚开发票案

4.2.案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51刑初469号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人民币3207814.4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林某某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被告人林某某能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相关辩护意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

5.1.案例五:汪某某虚开发票案

5.2.案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51刑初494号

5.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4275720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汪某某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被告人汪某某能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相关辩护意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6.1.案例六:顾某某虚开发票案

6.2.案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8刑初1355号

6.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顾某某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顾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某补缴了全部税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某曾受过行政处罚,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顾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某某的犯罪罪名及认定被告人系如实供述罪行的公诉意见正确,且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确认。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到,虚开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罪的“情节特别严重”,也即虚开发票罪原立案追诉标准虚开金额40万元以上的6倍多(现标准的5倍)。但也存在部分案例,虚开金额在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法院却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或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

7.1.案例七: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廖某某虚开发票案

7.2.案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09刑初229号

7.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被告人廖某某让他人为本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214.5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廖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罪名成立。被告单位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廖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案发后补缴了税款;本院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对被告单位上海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廖某某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

8.1.案例八:上海a有限公司、方某虚开发票案

8.2.案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3刑初337号

8.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被告人方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合计24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方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及公司所犯罪行,依法可对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方某从轻处罚。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方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从宽处理。被告单位a公司已经补缴涉案税款,可以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关键词】何观舒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上海虚开发票罪律师 虚开发票罪

【第12篇】上海增值税发票认证

金税四期即将开发完成,形成纳税人“一人式档案”,实现了从“人找数”到“数找人”的转变。金税四期将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这意味着税局将成为最了解企业的人,并呈现全方位、立体化的财税监控。去年年末开始,全电发票也陆续在很多城市试点开来,下文我们就来细细说说在金税四期时代下全电发票的财税风险及其防范。

一、什么是“全电”发票

所谓“全电'发票,就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的法律效力与纸质发票一样。“全电'发票不需要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它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归集成电子发票,在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总的来说,全电发票是以“三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模式运行的电子发票。

二、全电发票实操知多少

1.全电发票的变化

全电发票将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变为20位的发票号码,取消发票代码、校验码、机器编号、购销方地址和银行信息、收款人、复核人、发票密码区。全电发票无联次,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xml)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特定版式。

全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存在六大不同:票面样式不同、 管理方式不同、应用范围不同、交付手段不同、开具平台不同 、红字发票的处理流程不同。

2.如何开具全电发票

试点地区(上海、广东、内蒙等城市)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名验证后获取授信额度就可以开始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可以在电脑网页端、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上可以登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3.全电发票的便捷模式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发票领票流程更简化、用票更便捷、入账归档更加一体。

以员工的报销为例:员工不再需要贴票、扫描发票更加高效、财务告别审票、归档无需装订、实现电子归档、无需担心触犯国家法规。

4.全电发票的档案管理

电子发票形成的电子档案如何处理呢?我们列举以下四种情形:

情形一∶已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已全部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可将以下凭证通过归档接口或手工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

情形二∶已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但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未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可单独将全电发票通过归档接口或手工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

情形三∶无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如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已全部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可将全电发票与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存,编制档号等。

情形四∶无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且未实施会计信息系统,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未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需将全电发票以合规的电子形式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存。

最后提醒:对电子发票档案的保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保留电子会计凭证原件

②需查验合法真实性,并能有效防止重复报销入账

③可接收读取元数据,并防止数据被篡改

④对文件进行结构化存储,建立纸电关联检索关系

⑤满足保管期限要求

5.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定

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那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或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同时,服务平台还将通行费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以及对应的通行明细记录归档备查。

下面举个例子来说说哦!

一位货车etc客户小王,一个月通行了25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9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225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225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按照第24号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225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

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5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225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在符合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225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三、企业如何应对全电发票风险

1.企业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财务数字化的转型

财务数字化转型即以财务为出发点和核心点。企业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来重构财务组织、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从而提升财务数据质量以及财务的运营效率,进而更好地赋能业务、支持管理、辅助经营和支撑管理决策。

2. 企业应做好财税数据管理,规避税务稽查风险。

在金税四期下的全电发票已经实现了以数治税,税局已经能够对税票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实时监控。

如果金税四期系统提示企业异常预警,那么税务稽查组也可能上门检查。一般在每年的5月-12月不定期上门检查。

举例:以下三种情况需要特别规避(1)发票管理系统发现单位的发票用量明显增多(2)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3)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的时候等。

3. 企业应搭建业财税共享平台,深化数据分析与风险管控

(1)企业应搭建业财税共享平台,实现业财融合,通过业财融合而不仅仅是局限于财税的视角去识别风险、规避风险。

(2)企业应当做好发票要素的规划及数据的归集工作,做好全电发票的全流程管理,特别注意涉税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保障以及高度重视税务数据的风险警示。

看完了上文,您是否已经拥有了对金税四期时代下的全电发票的风险防范意识了呢?更多财税问题欢迎关注我!我们一起规避财税风险,运营美好人生!

【第13篇】上海二手房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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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特别是在上海买房,无疑是每个家庭的一件大事。2023年底,上海二手房交易市场异常火爆,与寒冷的天气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我们的故事也从一起房产交易说起……

本文作者:

民事审判庭 三级法官

孙幸冬

缘起:新政发布,税费陡增

为改善居住环境,买家小王通过中介居间与卖家小刘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价700万元,并于签约当天由买家支付定金40万元。正在双方计划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本市颁布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文件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如果按照该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税费将陡增15万余元,谁来承担这笔税费?双方的交易陷入了僵局。

冲突:协商不成,对簿公堂

对于税费由谁来承担,双方虽然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依然没有达成共识。于是卖家小刘一纸诉状将买家小王告上法庭,以小王未按时支付房款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没收已经收取的定金。审理中,买家小王提起反诉,以小刘拒绝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间的关系也从友好协商变成了恶语相向。

最终:厘清脉络,服判息诉

在审理中发现,导致双方未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因在于突然增加的税费。故案件审理的关键在于因政策调整导致的税费增加是否足以影响交易的正常履行。

近几年来上海的房价水涨船高,交易的税费也往往动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虽然小王与小刘在合同中约定本次交易的税费由买家小王承担,但基于的前提应当是双方当时可以预料的税费范围。因政策变动导致增加的15万元税费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已经超出了正常商业风险的范围,如果仍坚持由买家承担无疑是不公平的,但如果由卖家为此次交易不成的后果买单也有失偏颇。

基于双方目前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合同解除,卖方小刘退还40万元的定金,双方均不需为此次交易无法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判决作出后,小刘主动退还了40万元定金,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

买房置业或是为了不再漂泊,或是为了成家立业,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了人们心中最朴素的愿景。交易的火爆往往容易触发政策的调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因政策调整引起的诸如税费、贷款、限购等方面的因素提前做好约定,防范于未然,既有利于维护自身的权利也可以保障交易的安全进行。

来源|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巧雨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高院”

【第14篇】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系统

一、上海落户申请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区人社部门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 丧偶:丧偶相关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4.本市落户材料,包括:

(1)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在沪亲属(直系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材料【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4)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无

【“房屋有效权证”是指以下凭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5.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海落户申请材料

二、不同条件证明材料

1.(中、高级)职称条件申报的材料:

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或数据共享的,可免于提交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3)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专业岗位的另需提供职业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如: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提供医师(护士)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

2.奖励各件由书的材料: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事指南

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获奖证书

【省部级奖项及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3.在本市直接投资条件申报的材料:

(1)企业验资报告和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如发生股权转让的,需提供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材料

4.符合申办条件(五)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条款: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オ,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材料:

(1)股东身份材料(企业验资报告)

(2)投资协议

(3)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材料

(4)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5.符合申办条件(五)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条款: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ロ办事指南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材料:

(1)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

(2)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材料(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等

6.符合申办条件-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

条款: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1)股东身份材料(企业验资报告)

(2)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材料

7.符合申办条件-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

条款: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奈奈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驻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材料:

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材料【2023年1月之前的纳税材料免于提供】及单位税务申报截图

8.符合申办条件-临港新片区人才的,另需提供材料: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9.符合申办条件-张江科学城人才的,另需提供材料: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表

10.符合申办条件(八)其他人才的,另需提供材料:

世博女兵另需提供征兵办材料

11.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海落户申请材料

三、上海落户申请材料递交网点大全:

市人才服务中心():

静安区梅园路77号1楼13-16号窗口

市人才科创分中心: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2楼

市人才金融分中心: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楼

市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分中心: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座202室

市人才航运分中心: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907室

浦东新区张江分中心: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浦东国际人才港1号楼1楼

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分中心: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1楼

浦东新区川沙分中心: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浦东新区金桥分中心: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浦东新区康桥分中心:浦东新区康桥路1100号

浦东新区保税区分中心:浦东新区菲拉路55号人才大厦1楼办事大厅

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行政服务中心口栋1楼

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1楼

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杨浦区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近双近路口)

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2楼

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中企联合大厦

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水清路388号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嘉定区曹安公路5656号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6楼

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1楼b厅

昔陀区人才服务中心:昔陀区同昔路602号3楼(需预约)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5号楼一楼(需預约

仅周四周五收留学生落户的材料)

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

临港新片区人才中心:浦东新区紫杉路158弄1号楼2楼临港国际人才服务港

四、上海落户申请材料--落户相关网址

1、浦东人才服务网:

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一网通办)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公示名单):

4、上海市公安局:

5、公示网址:

二、社保、个税查询相关网站

1、上海社会保险服务网(社保查询):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社保缴费基数查询:

上海人社 app,流程:登录 --> 业务经办 --> (首次登录需要安装证书和设置密码) --> 输入密码登录 --> 社会保险 --> 城保缴费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

2、上海市个人纳税查询系统(2023年及之前的个税查询):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2023年的个税查询):https://its.shanghai.chinatax.gov.cn

三、档案、学历

1、人事档案查询:http://222.68.19.232/indexwebaction.action

2、上海人才档案受理预约:http://weixin.shrc.com.cn:8080/rcdasb//login.jsp

3、微信公众号关注:“上海人才”,登录查询。

4、学信网(验学历真伪):https://www.chsi.com.cn

四、企业资质查询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技师相关网址

1、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职称评审与注册):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

2、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各类职业考试):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index801.jsp

3、专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www.rsj.sh.gov.cn/xxcx_rclh/zgzs(2023年1月1日后在上海市取得的)

4、职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www.rsj.sh.gov.cn/wsbs/zypxjd/jnjd/jdcx/zscx.jsp

5、职称证书查询:http://www.rsj.sh.gov.cn/xxcx_rclh/zczs(2023年1月1日以后)

六、居住证相关查询网址

1、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居住证、社保卡查询):http://www.962222.net

2、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积分申请与查询):http://jzzjf.rsj.sh.gov.cn/jzzjf/

3、居住证积分情况查询:

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query_score.jsp

4、居住证模拟打分: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index.jsp

5、居住证申报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七、落户状态查询

1、落户审批查询结果:https://rkcs.gaj.sh.gov.cn/rkbyw/zqz/queryreq/0

2、通过“上海人社app”查询。

以上是整理好的上海落户申请材料,及材料递交网点及落户材料查询地址,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哦。

【第15篇】上海增值税真伪查询

上海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作为销售的我们,经常要和发票打交道,而现在市场上有时候会碰到一些假发票或者不合格发票就会很麻烦。那么该怎么辨别发票真伪呢?小编这里教大家一个查发票真伪的方法!

查询者登陆发票所属税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一般来讲,通过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确定发票是否存在,而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详细信息则可以检验发票真伪。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上海增值税认证(15个范本)

从2020年3月最高检在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合规改革试点,到2022年4月合规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最高检至各级检察院公示了多起合规不诉案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占有相当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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